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异位 作者:岛田庄司 内容简介 在十六世纪的罗马尼亚,有一位伊丽莎白巴托里女王,她为了永葆青春,将少女囚禁,用她们的鲜血来滋润自己衰老的躯体 恐怖小说作家麦克巴克雷在神秘被杀之后,他以伊丽莎白巴托里为原型的小说遗作中的情节,却意外在虚荣之都好莱坞真实上演。 这个鲜血淋漓的怪物。是个相貌可憎又让人恶心的女人。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各方证据都指向了活跃于好莱坞的日本女星宋琦玲王奈。前往死海拍摄《莎乐美》外景的玲王奈遇到前所未有的危机,难道她真的被吸血鬼女王附身?拯救她的骑士又会是谁? 1 “反反复复,总是做着同样的梦。” “哦?是什么样的梦?”心理医生保罗·多利斯德尔平静地问道。 “我平时不会这样的,平常也常做梦,可是最近做的梦总是重复,而且几次梦中的情节还总能连接得上,见到的场面挺吓人的。” “什么场面?” “我的脸到处在流血。” “哦,梦见自己受伤了吗?” “不是。是脸上的毛孔如同出汗一样流血,整张脸都沾上一层薄薄的血。” “噢,你是说,你做过好几次梦,但最后都出现这个吓人的场面了?” “不仅如此,还梦到许多别的奇怪的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梦里的前半段都很开心,我一边……” “一边什么?不会是光顾着高兴吧?” “就拿最近这次说吧,我梦见自己和一位女性朋友坐在草地上,我正在吃着三明治。突然,一面镜子出现在我面前,我照了照镜子,却发现自己的脸上出现了无数个瓢虫那么大的小红点。红点越变越大,大到全都连在一起了,整张脸一片血红。血一滴滴地从脸上流下来,流得全身上下到处都是。血流经鼻子的时候,我都闻得到那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血在皮肤上流过的那种感觉现在我还清晰地记着。 “我大叫起来,用手捂住脸,结果手上也沾满了鲜血。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以前和身边这位女性朋友吵过架的事,虽然我们俩一直很要好,那时却瞬间觉得她实在很讨厌。 “嘴里嚼着的三明治突然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我吓了一跳。仔细一看,野餐篮里装着的三明治中间全塞满了小石子,刚才和我一起吃饭的那位女性朋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跑掉了,坐在高高的树顶上低头看着我,一边还龇牙咧嘴地冲我做鬼脸。 “我赶紧把嘴里的三明治全吐出来,吐在满是鲜血的手上。我一看,原来在嘴里咔嚓咔嚓地嚼着的不是小石子,而是我自己的牙。我吓得把嘴里的这些东西全吐出来,我一直吐,一直吐,结果嘴里的牙全没了。光秃秃地只剩下牙根。” “原来是这样。” “医生,你别跟我说那些不痛不痒的理论分析,我多少也读过几本心理学的书,对自己的心理状态基本上也都了解。我是个女演员,不管别的方面出什么事都不要紧,最怕的就是相貌上出问题,没想到这种比要了我的命还难受的事,居然让我在梦里见到了。” “你月经正常吗?” “说不上很正常,也没有很大的偏差。” “除了梦见脸上流血、牙齿掉光了,没别的了吧?” 玲王奈摇了摇头,答道: “还总梦见自己掉头发,头顶上的全掉光了,露出光秃秃的头皮,只有两边鬓角上还剩下一些。” “头皮上会流血吗?” “不,只有脸上流血。我偶尔还会梦见牙齿全掉了,掉下来后都塞在嘴巴里。或者是指甲全掉了,不过这种梦并不经常做。最常梦见的是脸上流血或者头发掉光了,而且不管前面做什么梦,最后梦里都会出现脸上流血、头发掉光的场面。我常常被这种梦吓得要命,不管是半夜或者天快亮了,都会被吓得睡不着。” “那你睡不着以后是起来了还是坐在床上?” “不,都不是,只是眼睛睁得大大地躺在床上。有时做着梦还会流眼泪,眼角上湿漉漉地流了一大片,我以为那都是血,吓得我战战兢兢地用手去摸,知道是没颜色的眼泪后才放下心来。还会再用手摸一摸脸上和额头,发现没有什么异常才彻底放下心来。这时候我就告诉自己,以后不管出什么事都要会忍耐,和做梦时看见的,脸变得那么难看比起来,其他还有什么更难的事忍受不了的?” “以后你在生活中确实做到这点了吗?” “我自己也不太清楚,马上就忘了,但是那种场面很快又会出现。” “这么说来,这种梦只有夜晚在床上睡觉的时候才会出现吧?” “最近不一样了,连睡不着的时候也……” 她说了一半又停住了。保罗·多利斯德尔瞪着一双疑惑的眼睛看着她,等她接着说下去。但她躺在那张牙医手术椅似的诊疗床上,闭上眼睛,似乎不想再说了。 “玲王奈,你吸食过毒品吗?” 玲王奈依然沉默。 “玲王奈,我不是警察。我问的事和道德问题没关系,这仅供诊断你的病时作参考。” 她睁开眼睛,平静地回答道:“我喜欢毒品,至少比起做爱来更喜欢。” 心理医生脸上露出他早就预料到了的表情。 玲王奈接着说:“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情况很糟糕,也知道我经常害怕,是因为自己对不吸毒就活不下去这个毛病感到担忧。我知道你会说这么做对身体很不好,我自己干脆就先说了。” “你吸食过安非他命[1]吗?” “那是什么?我没听说过。可以的话,能不能不要提及那些我以前吸过的毒品,对我来说,毒品和性爱都一样离不开。你要我说出吸过那些毒品,就像让我坦白跟我上过床的男人名单似的。 “但我不想为我吸食过那么多种毒品的错误辩解。毒品对我来说,不像其他好莱坞女星那样只是出于一时好奇或是追求一时的快感……不,也许也有这种原因,但我吸毒不是纯粹为了好玩。我怕自己有点儿说不清,怎么说呢?就像花儿需要水那样,已经成为了一种基本的需求。我对自己还活在世上都感到相当不安,不,应该说感到恐怖和罪恶感。我甚至觉得自己不配自由自在地活在世界上,这种感觉很难解释清楚。” 玲王奈说完又陷入沉默,心理医生也没有怂恿她接着说,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该怎么说才好呢?不管用英语、日语,还是其他我会说的语言都表达不出来。为什么我会活得这么辛苦,自己也觉得很奇怪。有时光想这件事就快把我折磨疯了。你看,我眼泪都快流下来了。至于为什么会变得这样,有时我觉得自己知道,有时又觉得什么都想不明白,管它去呢!可是现在看来,这么下去真不行了。你只要看我想来找心理医生治疗,就知道我有多糟糕了。只要我平时自己一个人在家,就会觉得心里好难受,好难受……总之,不能再这么下去了。 “不,医生,我还没有把一切告诉你。我想,你以前从没见到过我这种病情,这能成为你难得的一个病例。我竟然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心里害怕极了,这才会变得离不开毒品了。” “可是人一旦接触毒品,就等于是把自己的人格都卖给它了,因此毒品会让你无法自控,只能变得更倾向于使用暴力。” 玲王奈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道:“你说得对,这个问题我也想到过,坏事只会变得越变越坏,依靠毒品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 “你在吸食毒品时会出现那个场面吗?” “不会。但是毒品的劲儿快过去时会出现。” “你有男朋友吧?” “你是问保持性关系的那种男朋友吧,没有。” “好莱坞难道没有一个你爱慕的男人?” “好男人倒是不少,但那些人都只肯跟你玩游戏,是危险的游戏。就像一副牌里有好多张大王一样。我和那些白人玩扑克时,一开始他们都会让我先赢几把。” “只是你自己单方面觉得危险吧?” “才不是呢,真的很危险。就拿做爱这件事来说,也是充满危险的。” “你不喜欢和男人做爱?” 玲王奈想了想回答道:“喜欢,又不喜欢。” “你是同性恋者吗?” “我自己也不清楚,有时候我又觉得是。医生,我现在的不安也许和缺乏性生活有关,我现在在性生活方面采取禁欲主义,宁要毒品也不想要男人。” “我得对你谈谈我的一点意见。你是为了躲避某种东西才去吸毒的,所以我们得尽快查清你到底在躲避什么。在这里我得向你指出一件事,那就是一提到毒品时,你常常爱拿做爱来作比较。” “啊……”玲王奈好像受到了某种打击,她回答道,“这一点我想你说对了,也许正是为了拒绝性爱,我才选择了毒品。” “对,应该是这样。那我们总算是前进了一大步,只差一点了。你刚才说过,因为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而感到害怕。你对自己这种恐惧感,其实也和你害怕性生活处于同样的层面。” 玲王奈像是要喘口气似的张了张嘴,说道: “像这样解剖自己,这实在很痛苦。医生,不过我觉得说出来感觉舒服一点了。” “对于你这种情况,我想,如果用弗洛伊德的理论来解释也许正合适,让你感觉烦恼的这些情绪,全都是因性爱没得到满足这个原因派生出来的。” “照他那么说,人的一切情绪都和性的因素有关……对吧?那是人的一种本能嘛。” “你做爱时有快感吗?” 玲王奈想了一会儿才回答:“那时候满脑子想到的都是空洞洞的子宫。答案是没有过。” “不过,你的内心却隐藏着某种能让你感觉到快感的画面,对吧?” 玲王奈咬着嘴唇,手指开始微微颤抖起来,随即颤抖慢慢传向全身,腰和腿也渐渐颤抖起来,有时抖得甚至连医生都看得出。 “我,”玲王奈使劲忍着不让声音抖出来,“我其实是个很可怕的女人。我自己知道什么原因。但请你现在别问我究竟为什么。要连这都得逼我向你说明白的话,会让我感觉到整个人都支离破碎了。” “那么究竟是哪一种画面才能给你带来快感?”医生毫不客气地追问道。 “我不是虐待狂,不愿意见到人家痛苦,更不愿意见到我让人折磨。我想和任何人都好好相处,也不想让人讨厌我。可是,我知道把自己这么紧紧地禁锢住,就永远感觉不到什么快感了,对吧?” “那你打算怎么办?” 玲王奈没有回答。 “那么我换个方式来问你,你刚才说你在做爱时脑中会出现空洞洞的子宫,对吧?” “嗯。” “我认为从这里可以看出,在你印象里变成洞穴似的子宫,可能会阻止你获得快感。” 玲王奈没有回答。 “那时候的子宫是什么样子?你觉得拍拍它能发出声音似的?” “噢,虽然不是每次都会,但有时我觉得拍拍它好像就会发出拖得很长的声音。” “原来如此。你自己不知不觉中一直想把子宫敞开。打个比方说,就像自己有个车库,为了那辆不知道什么时候要停进来的车——可又决不想让别的车子停进来——而打开了自己家车库的卷帘门。” 心理医生说话时,紧盯着玲王奈的眼睛。他注意到她的眼睛里已经充满了泪水。 “还有别的方法可以证明这一点。你刚才说,有时候会认为自己是女同性恋。对吧?” “不……”玲王奈想马上否认,但又花了点时间重新想了想,才说道,“我不认为自己是同性恋。只要看到女同性恋们出双入对地在一起亲热,就觉得挺恶心。” “但是这种厌恶感在你专心和别的女人做爱时,反而会给你带来高潮。” 玲王奈紧咬双唇,默默无语,慢慢点点头。 “我想,只要是女人都会这样。那要看做爱的对方是谁,往往心中的条件很严格。” “那么无论如何,只要对方是女的,你都能感觉快感,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女人是没有侵入你子宫的危险的。” “噢……”玲王奈似乎感到很意外。 “你想到过想为某人打开子宫,当然这是你无意中想到的。但正是这个念头剥夺了你的性满足。” 玲王奈的头往上抬了抬,极力不想让眼泪掉下来。 “玲王奈,你喜欢孩子吗?” “我不知道。我想我现在甚至有点讨厌孩子,也不想生小孩。也许我想得太认真了,反而担心万一生下来会怎样。” “你不想生小孩有什么原因吗?” “是的。” “是身体方面的原因?” “不。我的身体,包括我身上所有的女性器官在内,都很健康。总之,是什么原因我现在不想说。” “要是自己的决心太强烈,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影响心理。只不过每个人身上影响的程度不一样就是了。人的心谁都一样,如果有一只拳头朝自己打过来,一定会使更大的劲来防御。你好像特别在意别人从健全的子宫里生出来的孩子,大家都是女性时更多的是互相不服气,甚至有些人能发展到想杀死对方。” 玲王奈边听边压低声音喘息了起来。 “虽然你是这样的人,但还是有一个画面可以让你得到快感,那是什么呢?”医生问道。 玲王奈没有回答。 “我来说好了。阻止你达到快感的是‘生’。也就是说,‘死’能让你达到快感。我说得对不对?” 玲王奈慢慢点了点头。 “是的。只要看到有人死了,我便能感觉快感。如果人是我杀的,我想那快感一定就更强烈了。” “你知道性高潮是怎么一回事吗?是不是对它有什么误解?” “我知道,不存在误解。” “哦。” “我认为自己正是靠想象力才坚持到现在的。我会使劲想象自己希望变成的样子,不断不断地想,这么一来果然不久的将来就实现了。” 玲王奈的身体已经不再颤抖了。 “但是和男人在一起,性的方面很难照想象的实现,是不是?” 玲王奈突然笑出声来。说道: “目的不同,为实现而达的速度就不一样。和男人的事比较花时间。总之,我目前的状态就是我从小想象的样子,分毫不差。而我现在的恐惧就是从那时来的。就像我刚刚讲过的,脸上到处出血、头发掉光了,而且……别的就不想提了。我虽然不想让这样的场面出现,但它一到晚上就频繁地来找我,不断不断地出现。 “所以,这种场面最近一定会变成现实。这我知道,一向都是这样。我非常清楚肯定会变成现实和不会变成现实的差别在哪里。这个场面的轮廓很清楚,怎么来怎么去还都明明白白。所以我想一定会变成现实,这我知道。或许有什么东西已经附着在我身上了,不是死了多少年的吸血鬼,就是哪个邪恶女人的灵魂。”
[1]安非他命(Amphetamine),苯异丙胺,中枢神经兴奋剂之一,滥用会产生依赖性,日本禁止制造和使用。 2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 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他们不但存在,而且就生活在我们周围。他们平常也会吃汉堡和薯条,喝着百威啤酒或者什么饮料,看起来跟我们没什么区别,只是我们一直没发觉而已。他们和你我属于不同族类,所以绝对不会在耳边低声诱惑你,让你和他一起分享大口大口地畅饮处女鲜血的喜悦。 然而,《圣经》也在《申命记》第十二章二十三节中这样写道:“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 “耶和华见证者”属于基督教的教派之一,他们把《圣经》中的一字一句都当做上帝的旨意来严格遵守。这些信徒十分重视这项规定,即便患上重病也决不允许为自己输血。 《圣经》里为什么要记载下这句话?耶稣在吃他的最后的晚餐那一夜,也告诉他的门徒:“你们拿去喝吧,这葡萄酒就是我的血。” 耶稣的这种联想,难道就是因为当时已经知道许多靠吸食人血为生的这类人正昂首阔步地走在我们中间?《圣经》时代占主流地位的道德观念和现代不同,当年这些嗜吸人血的人一定可以比现在更肆无忌惮地公然宣扬他们享受吸血的快感。 所以,由此而引发的矛盾一定也多得不胜枚举。人类处于食不果腹的时代正是那些靠吸血为生者的天堂,那些家无隔夜之粮的人们,会为了活下去而卖掉自己的孩子。吸血的人就能把这些孩子买了下来,随心所欲地吸食他们的血。主对这种事情看不下去了,才会在《圣经》里留下劝阻这种行为的字句吧。 此后,基督教信徒们就遵照这个谕示,渐渐消灭了这类吸血人种的遗传基因。于是植根于这类渴望吸血的人群体内的DNA,就消失在火刑烈焰的煎烤中了。 依我看来,猎杀女巫[1]这种历史事件,可以列为由占人口多数的那一派人群的DNA,彻底清除拥有其他生命程序的DNA的行为。如果当时我们也是少数派,也许已经被吸血鬼们彻底烧杀殆尽了。 但是,我们这种正常的人种光是把吸血鬼们斩尽杀绝还不放心,还不忘记进一步威吓山野里潜藏着的剩余的那些可能吸血的人,不准他们露出自己的本性。在英国的柯林·威尔逊[2]著的《杀人百科》中所记载的爱丁堡的“索尼·宾恩家族事件”,堪称其中的代表。 索尼·宾恩于一三六零年左右出生在爱丁堡郊外西洛锡安地区的一户贫穷的农家里。长大后带着女友离家出走,两人跑到加洛威地区荒凉的海岸边一个洞穴里生活。这个远离人烟的洞穴相当坚固,里面的地道复杂得就像迷宫一样,底端可以一直通往海底。洞内温度很低,甚至可以当做天然的冷藏库来使用,而且十分宽敞,不管增加多少人口都能住得下。 夫妻俩生了好几个孩子。他们离群索居了二十五年,一共生下八男六女。这些儿女们近亲通婚,不久就繁衍成五十口人的大家庭。他们没有谋生能力,只能像强盗一样,靠杀害偶尔路过的旅客、夺取他们的财物谋生。他们割断被害者的喉咙之后,一拥而上吸食他们的鲜血,并且支解被害者的尸体吃他们的肉,吃不完的就用来晒干、烟熏或腌渍,再放进冷藏室保存起来慢慢享用。 这种日子倒也过得风平浪静,直到有一天,他们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让其中一名受害者从他们手中逃跑了。有一名受害者的丈夫,趁这群人在吸他妻子的鲜血时拔腿逃了出去。当他逃到格拉斯哥市后,立即把事情向当局告发出来。整个城市闻讯后一片哗然,总共出动了四百名士兵和数只猎犬前往追缉。 索尼·宾恩一家人很快就被逮捕了,并被押送到爱丁堡。一四三五年,他们未经审判就在里斯港被处决。男的一律被砍断手脚后像虫子般被蹂躏后再杀死;女的则用火烧死。就连吸血鬼们看到这种残酷的惩处场面也一定感到震惊不已吧。 提起吸血鬼中最著名的人物,毫无争议地应属罗马尼亚瓦拉几亚公国的弗拉德·采佩什大公。他的别名“德拉库拉”已经成为“吸血鬼”这个词语的来源。但是假如让我来说的话,这号人物只能算是吸血鬼种族中的异端。虽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因为他生而就是拥有至高无上绝对权势的公国之长,而且身处乱世,他的嗜吸人血的癖好才没有被广为人知。 吸血者往往低调寡言,只满足于能吸食别人的鲜血,不会故意把被吸干血的尸体堆放在城堡的地下室里。然而历史往往偏爱记载那种高调的吸血者。的确,有的吸血者喜欢大肆吹嘘,闹得人尽皆知。但这些大多是在知道自己是吸血者后吓得发狂,并且是拥有相当权势的人。就像普通人中有作恶多端的人一样,吸血者中也不乏作恶多端的吸血者。 那么,我们就从这位恶名昭彰的嗜血魔王开始,就像讲述高中课程一样,说说他们的故事吧。 罗马尼亚是世界著名的吸血者聚集的故乡,它的意思就是罗马人的国家。昔日的罗马帝国后来分裂为东、西两个国家,其中的东罗马帝国奉希腊正教为国教。而希腊正教则以君士坦丁堡,即现今的伊斯坦布尔为中心向四面扩张,信徒遍及东欧及俄国,成为基督教中的一支主要教派。这个教派注重宗教仪式,极富神秘主义倾向,宗教氛围十分适合吸血者。 弗拉德·采佩什大公所在的十五世纪时期,东欧的巴尔干半岛还处于群雄割据的战乱时代中。那时罗马尼亚则尚未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被分裂为摩尔达维亚和瓦拉几亚等几个小国。 巴尔干半岛位处欧洲、俄国、中近东的十字路口,十五世纪时正是三股强大势力群雄角逐最激烈的地区。其中一股势力即自古盘踞此地的东罗马帝国,亦即拜占庭文化及希腊正教势力控制的范围。然而此时的东罗马帝国的军事力量已日渐衰微。 乘机介入此地的是武力强大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的伊斯兰势力,以及来自中欧、足以与之形成分庭抗礼之势的天主教文化势力。 在这三大势力的激烈争夺之中,在瓦拉几亚、特兰西瓦尼亚地方有一个半独立的小公国,小国山区一处人迹罕至、能俯视阿尔杰什河的山顶上,耸立着一座名叫波埃纳利的城堡,这就是弗拉德·采佩什大公居住的地方。 弗拉德·采佩什的父亲也是个暴君,其残暴程度令人发指。但这位被称为“德拉库拉”的采佩什大公比起他父亲来则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人认为那是因为他在十三到十七岁之间,曾被软禁在土耳其当过人质,度过几年悲惨屈辱的少年时代的这段经历所致。他的父亲在一四四七年被人毒死。翌年,土耳其与瓦拉几亚开战后,弗拉德王子获得释放,继位成为弗拉德·采佩什大公。 土耳其军队派遣使者拜访了采佩什大公,使者缠着穆斯林头巾,采佩什便斥责他未将头巾取下是对自己的大不敬。使者便向其辩称,按自己国家的习俗来说不可随便在人前取下头巾,于是采佩什说:那我就用钉子把你的头巾钉在你头上,让它永远取不下来吧。于是就真的把这位使者活活钉死了。 在采佩什的命令下,土耳其俘虏被活生生地用木桩从肛门插入后从嘴里穿出,再连木桩带人一起被插在地上示众。 这种酷刑不仅用来对付敌军士兵,也经常用来对付自己的百姓。只要有人不服从自己的意志,他就毫不犹豫地割掉他们的耳朵、鼻子和性器,他不仅活剥人皮,还不断想出在人体各个部位钉进钉子的独创性酷刑并实施。比如把人放在火上活活烧死、投进装满沸水的大锅、活埋,或者捆绑后弃之荒野让鸟兽啄食致死。这些骇人听闻的杀人刑罚几乎无所不用其极。据说他自认为最具独创性的酷刑是一种叫做“共食刑”的刑罚,也就是当处死敌军俘虏时,当着其他俘虏同伴的面将死者的肉剔下来后烧成菜,再逼着他们一起吃下去。 当采佩什沉溺于这种残酷的愉悦中时,他常常会下令用杯子采集受刑人流出的鲜血,直接饮用或蘸着面包吃下去。 然而,最引起我的兴趣的不是他,而是他的远房亲戚——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
[1]中世纪欧洲曾出现疯狂而惨烈的“猎杀女巫”时期。 [2]?柯林·威尔逊(ColinWilson),意大利小说作家,评论家。《杀人百科》(EncycloediaofMurder)中的杀人研究和哲学在日本的影响极大。 3 当我要描写那位我憧憬已久的特殊女性时,决定舍弃一贯的散文式写法,尝试一下戏剧化的叙述。 伊丽莎白·巴托里于一五六〇年生于匈牙利的特兰西瓦尼亚地区。特兰西瓦尼亚山脉素有东欧阿尔卑斯之称,大部分属于罗马尼亚的瓦拉几亚公国,但当时已有一小部分属于匈牙利王国的领地。 巴托里家族是特兰西瓦尼亚的名门望族,在此拥有一个半独立的领主国。但伊丽莎白有个叔父是偏激的恶魔信徒,姑姑克拉拉·巴托里是个女同性恋,她的兄弟则是色情狂。 伊丽莎白长大后出落成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少女,但她十分担心自己家族的现状,深为自己的血液中流淌着的这种邪恶的遗传基因而忧心不已。 十五岁时,她嫁给费伦茨伯爵家的嫡长子纳达斯第·费伦茨。这段婚姻完全无视伊丽莎白本人的意愿,因为婚事是在俩人小时候早就由双方家长决定了的。 一五七五年,十五岁的伊丽莎白和二十六岁的纳达斯第举行了盛大的婚宴。婚后,伊丽莎白即被称为巴托里伯爵夫人。当时似乎没有婚后改换夫姓的习惯。 这对新婚夫妇住在罗马尼亚的尼托特地区的赛伊特城。赛伊特城位于四周森林围绕的山丘顶上,从城堡的窗户和墙垛上望去,城堡下百姓的生活情景可以一览无余。伊丽莎白喜欢站在墙垛边,在绿意盎然的树木与扑鼻的花香中,远眺在民房窗旁忙碌着的妇女和驾着马车走在小路上的男人,只要看到和自己年龄相仿的少女,她就呆呆地望得出神。 负责照料伊丽莎白生活起居的是位叫做托尔科的中年男仆,他眼神黯淡、沉默寡言,即使伊丽莎白整天两肘支在城墙的墙垛上,远眺城外的风光,他也站得远远的,以备随时听命。 “托尔科,那个把木柴堆在门口马车上的女孩,年纪大概跟我差不多吧。”伊丽莎白说。 托尔科听到夫人的声音,急忙走上前去。 “那个女孩看来每天那么忙碌,我却整天无所事事,这太不公平了,我也想找点什么事情做。” 托尔科恭敬地低头回答道:“伯爵夫人有伯爵夫人的事情。” “我有什么事做?结婚已经两年了,我还什么事都没做过。我的丈夫整天出外忙忙碌碌极少回家,几乎连面也碰不上,这算什么夫妻?” 加之伊丽莎白和丈夫的性生活毫无情趣可言,自然从未获得过快感,但她连对此不满的知识都不具备。即使有些略微的不满足,也没有可供商量的对象,一直以为婚姻生活本来就应如此。 “纳达斯第大人为了领地的安全,夜以继日地忙碌不停。因为有大人的努力,城外的百姓才能安居乐业。过分抱怨会遭责罚的。” “我也想帮帮丈夫的忙。” “只要夫人健健康康地待在城内,纳达斯第大人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在外干事。” “他太忙,而我太闲了。托尔科,想想办法,别让我感觉太无聊。” 托尔科面对伊丽莎白的一再抱怨,开始逐渐把家传的女巫秘术告诉了她。他万万没有想到,日后这将对年轻的伯爵夫人造成多么重大的影响。起先,他只是说些类似一千零一夜的普通故事排遣夫人的无聊,然而夫人对此却丝毫不感兴趣,唯有提到血腥的女巫咒术之类的话题,她才两眼发光,兴趣盎然。而且说得越是具体、越是充满血腥,她就越有兴趣。托尔科以为这是一位少女对于恐怖的天真憧憬,于是慢慢改为专挑这种故事说。当时,伊丽莎白在给丈夫的信中写道: 我终于找到能帮你的事做了,现在我的心中充满喜悦与自豪。男仆托尔科让我看到一个前所未见的美妙世界。那是让人兴奋莫名的女巫们的世界,是从遥远的东方经由吉卜赛人传到这里来的,它是探究人类生命深处的奥秘,神奇而激动人心的巫术的世界。你能想象我是如此兴奋,相信你也一定会激动的。 我专心念动咒语,用白色棍杖打死一匹黑母马,把它全身的鲜血全都放出来。我专心致志地祈祷后杀了它,所以咒语已经进入马血。带有咒语的马血如能直接涂在你的敌人身上,敌人就会不战而亡。怎么样,很厉害吧!最好能涂在对方的皮肤,至少能涂在衣服上也行,效果大致一样。 纳达斯第在军营的帐篷中读着妻子的来信后,不免露出苦笑,仿佛看见伊丽莎白那闪亮的棕色眼眸,以及正在专心写信的天真神情。于是他写了下面的回信: 很高兴收到你的信。征战在外,身处一片荒凉的战场,能够读到你的来信是我唯一的安慰和骄傲。我对女巫的咒术也深感兴趣。我和我的士兵们目前斗志昂扬,尚未遭遇难以打败的敌人。因为敌人不堪一击,听到我们战马的嘶鸣声就吓得抱头鼠窜。万一将来遇到难以制伏的强敌,再试试你的办法吧。请你先替我祈祷别让这种情形发生。期待早日相聚。深爱你的丈夫。 城堡里的伊丽莎白看了这封回信后,深为不满地大声说道:“啊,我的方法对付胆小的敌人也很有效,怎么可以因为敌人不堪一击就不试了呢?对不对?托尔科?” 对于伊丽莎白的评价,绝非由于我的偏爱,确实普遍认为她是位纯真无邪的女性,因为家教严谨,伊丽莎白不仅举止优雅,容貌端正,肌肤也白皙得近乎透明。正是由于她对自己身上潜藏的异常遗传基因深感不安,所以采取谨慎而自我牺牲的态度。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对儿媳的举止也很满意。 然而伊丽莎白的美貌与单纯,自然也对丈夫以外的其他男人很有魅力。在她二十三岁那年,瓦拉几亚公国的朗杰拉伯爵趁她丈夫不在,经常来到赛伊特城找她,并频频邀她在城内散步。朗杰拉比伊丽莎白的丈夫纳达斯第年轻两岁,不但英俊潇洒还擅长吟诗作赋,常趁托尔科不在场时对伊丽莎白大献殷勤,称赞她的美貌。 虽然伊丽莎白有时也会有所表示,但仍时时不忘身为贤妻该有的道德与约束。 “朗杰拉伯爵,谢谢你的心意,但是我想,我最美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你在胡说什么?背离事实的谦虚只会令人不悦。你是含苞待放的兰花,以后会越来越美,还没到你最美好的年龄呢。” “那是因为你不了解我的身体。我的胸部已经萎缩,臀部也开始下垂了。” “哪有的事,那是一种错觉。” “不是错觉,朗杰拉伯爵。以前我逢经期来临,乳房都会肿胀,乳头挺起,但现在这些都不见了,我最美好的时期已经过去了。” 朗杰拉伯爵被这番赤裸裸的告白弄得不知所措,甚至怀疑她在诱惑自己。但对于伊丽莎白而言,这只是非常自然的谈话。她是在深闺中长大的单纯的贵族女性,既不懂得恋爱的手腕,也不知谈话的分寸,只是单纯地以为来访的男性们都对自己极其体贴,而沾沾自喜而已。她不是没想过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年轻与美貌,但也认为这是对自己所处地位的敬意使然。 朗杰拉笑着说:“你还年轻。你所谓的容貌已经衰老指的是什么?” 时值五月,古老的赛伊特城内弥漫着潮湿的石头与苔藓的味道,还隐隐可以闻到淡淡的花香。也许因为这些香气的刺激,伊丽莎白显得兴致不错,话也多了起来。 伊丽莎白哈哈大笑,笑得有点儿喘不过气,她捂住被紧身衣紧束了的胸口回答道: “我指的是头发干燥得连玳瑁梳子都梳不过去,肩膀和两只手臂圆滚滚的,小肚子鼓出来。” 朗杰拉也笑了:“你真糊涂。难道你担心的就是这点小事?这些变化任何女人迟早都会遇到的。你还年轻貌美,也只能想到这些罢了。有的女人比你说的还要丑上一百倍,肚子圆滚滚的,比橡树的树干还要粗,皮肤皱巴巴的,就像黝黑的石壁。两条腿胖得挪不动,脸上和手背的皮肤像吉卜赛人鞣制过的深棕色的牛皮,还满是皱纹。” 伊丽莎白听了脸色苍白,瘦削的肩膀轻轻地颤抖起来。 “你别说了!”刚开始她只是小声地嘟囔,接着激动地叫了起来,“别再说了……这些……我想都没想过!” 伊丽莎白紧咬双唇,沉默半晌后接着说:“如果真变成那样,我宁愿去死!” “哦,当然,你不会变成那样的,伊丽莎白。有我陪着你呢,过来。”朗杰拉伸手抱住伊丽莎白,把嘴唇凑了过去。 “啊,不能这样。”伊丽莎白说。 虽然很多男人对伊丽莎白甜言蜜语地挑逗过,但还没有谁敢这样过。 “你不是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丑八怪吗?别怕,你放松点儿。” “朗杰拉伯爵,不接吻就会变成丑八怪吗?” “是的,伊丽莎白。”朗杰拉说得斩钉截铁。伊丽莎白默默地想了想。 “真的吗?那好吧。”她不再拒绝。朗杰拉吻了吻她。 “我好像抱着一根柱子似的。你难道不感觉舒服吗?”朗杰拉问道,“也许我还缺乏魅力,那么我们再来一遍吧。”朗杰拉一把将伊丽莎白拉进楼梯间的隐蔽处,这次他边吻边把手伸进她的胸部。 “啊!你在干什么?我很难受,太难受了,简直喘不过气来。”伊丽莎白推开朗杰拉伸过来的两只手。 “哪儿见你萎缩了?你的胸部丰满得水蜜桃似的。” “那是被紧身衣挤压出来的。真的太难受,这件内衣让我喘不过气来,我觉得自己快要憋死了。” “你太可爱了,伊丽莎白。我简直被你迷住了。你就彻底忘掉那位舍得让你独守空房的薄情的纳达斯第吧。忘了他,和我一起享乐吧,这样你就可以永葆美丽。走吧,我们到寝室里去。” “不!”伊丽莎白大叫起来,企图甩开他抱住自己的手。“这可不行,我会挨丈夫骂的。” “别让他知道不就得了。你不是想保持美丽吗?” “只要和你在一起,就不会变成丑八怪吗?” “我保证能让你的乳房更丰满、臀部会更结实。” 就这样,伊丽莎白开始玩起火来了。这个消息迅速在男人之间传播开来,附近的贵族们闻讯后,如蝇逐臭般地向赛伊特城堡蜂拥而来。当她的丈夫偶尔回城的时候,不知怎么,这些狂蜂浪蝶们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不过,这里我得替伊丽莎白说句公道话,当时的伊丽莎白并非只是沉溺于不断和男人寻欢作乐,只不过出于少女的虚荣心,希望身边围着一群带有贵族风范的成熟的男性,不过偶尔也想享受与年轻英俊的异性之间的性爱而已。 男仆托尔科、心腹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以及诸多女仆中,没有任何人能给她一句忠告。虽然如此,由于伊丽莎白十分警惕潜藏在自己体内的家族与生俱来的淫荡基因,再加上本身对于信仰的虔诚,并没有沉沦到不可自拔的地步。只是,她对于那些超自然能力的崇拜越来越沉迷。通过托尔科,她又认识了女魔法师德罗塔·楚特斯,以及被称为森林魔女的达尔瓦拉。伊丽莎白邀请她们来到城堡,为她们提供住处。她们把玻璃球和铜锅放在黑暗的地下室里,把动物挂在天花板上吊死,再砍断它们的脖子让血滴进下面的锅里,再把死蟾蜍、死鸡和奇形怪状的药草放进去,边煮边念动咒语。经常变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所谓的魔术让伊丽莎白看。 这些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传出的锅里煮着古怪东西的沸腾声,以及弥漫在空气里的异样的臭气,无不使刚满二十岁的伊丽莎白为之深深入迷。这种嗜好通常是不被允许的,但赛伊特城的主人不在家,又没人敢出来劝阻。于是赛伊特城渐渐变成表演那些小把戏的好地方和大幕后面的杂耍场了。 瓦拉几亚公国的朗杰拉伯爵即将再度造访。伊丽莎白忙着准备接待,也打算把她最得意的魔法拿出来好好炫耀一番。她发现迎宾室的窗帘已经退色老旧了,伊丽莎白想让女仆们换上一套新的。这虽然本该是女仆们干的活,但她也乐于亲力亲为自己动手干。 正当旧窗帘被取了下来,想换上新窗帘时,在一旁忙着的托尔科的手突然停住了。 “托尔科,快拿过来。怎么了?托尔科?” 她回头看他,发现他呆呆地站着不动。满脸胡须的托尔科原本脸色就不好,这下子更是脸色青得吓人。 从走廊传来一阵纷杂而急促的脚步声,来的不是一两个人,像是一小队人马冲了过来似的。伊丽莎白以为是丈夫回来了,正想过去迎接,一不小心手里的窗帘掉在地上,这时一名侍女匆忙跑了进来。 “伊丽莎白夫人。” 话声未落,只见一位中年女性轻撩裙摆,傲气十足地走了进来。那尖尖的鼻子、瘦削的脸颊、鸡脖子似的松垂着的下巴,两道深深的皱纹下紧闭着的双唇,一看便知就是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安妮特像赶苍蝇似的,用力地挥了挥瘦骨嶙峋的右手。女仆们匆匆鞠了个躬后退下了。 “母亲大人。”伊丽莎白微笑着向安妮特迎上前去。 但安妮特绷紧的脸上毫无笑意,满是皱纹的脸凹得更深了,她目不转睛地逼视着伊丽莎白。安妮特挡在伊丽莎白面前站住了,几位跟在后头的卫兵围了上来,站在她身后。卫士兵们站好后,宽敞的迎宾室一时恢复了平静,连外面飞过的小鸟拍动翅膀的声音和鸣叫声都清晰可闻。安妮特不发一语。 外面传来了女人的惨叫声,接着又是一阵喘息声和杂乱的脚步声传来。不久,两名女子双手被士兵拧在身后拖了进来,正是德罗塔和达尔瓦拉。 安妮特虽然个子矮小,站在人高马大的德罗塔身旁,只到德罗塔的肩膀左右,但她天生有股咄咄逼人的威严。 “伊丽莎白,”她用略显沙哑的声音说,“我以前一直相信你,所以从不干涉你的私事,让你随心所欲地在这座城堡里逍遥自在。” 伊丽莎白和德罗塔惊慌失措的眼神对视了一眼,两个魔法师这才安静了下来。现场寂静无声,连一声咳嗽声也听不见。 “事实证明是我错了,真不该拿你当大人看待。这两个下贱的女人怎么回事?” “那是……”伊丽莎白想解释几句,却说不出话来。她已经预感到,无论如何解释,情况只能越说越糟。 “我——”德罗塔想开口辩解。 “给我闭嘴!”安妮特不容分说地喝住了她,“我问的是伊丽莎白。” “她是个魔法师,我只是想能帮我丈夫一点儿忙。” “把这些下贱的街头艺人带进城内,浪费一大堆金钱,这算是在帮纳达斯第的忙吗?” “母亲大人,她的法术很厉害,是从遥远的东方由吉卜赛人传来的妖术。她念动咒语,把祭奉的动物鲜血放在铜锅里煮,只要把这些血涂在我丈夫的敌人身上,就可以不战而……” “闭嘴!”安妮特严厉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我不想听这些蠢话!以前我把你当大人看待,简直愚蠢至极。快把这两人赶出城外去!连房间和地下室那些骗小孩的玩意儿也一起给我扔出去!” “求求你!可不能赶她们走,那样一定会倒霉的。”伊丽莎白喊叫着。 “她说得对,只要你敢碰我的水晶球,这个老太婆就死定了。”双手被卫兵反拧着的德罗塔挣扎着大声嚷着。 “慢着!” 安妮特举起一只手,拦住正想把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往外拖的士兵,然后大步走近德罗塔,用力给了她两巴掌。德罗塔痛得怪叫起来。 “把她们给我拖出去,不再惩罚你们,你们得感谢我的慈悲了。来,伊丽莎白,下面该轮到你了。”安妮特转身走向伊丽莎白。 “母亲大人,明天瓦拉几亚的朗杰拉伯爵要来访问,我必须为迎接他做点准备。我们现在正忙着呢。” “卫兵!”安妮特突然又大声呼叫。刚刚把德罗塔拖到走廊的卫兵又返回迎宾室站在那里。 “我忘了说了。马上派人骑上快马到瓦拉几亚送封信,就说巴托里伯爵夫人昨晚突然得了传染病而无法会客,再带封他写的回信来。” “遵命。” 安妮特交代卫兵的同时,眼光仍紧盯着伊丽莎白。 “伊丽莎白,你身为纳达斯第的妻子,做过对不起他的事没有?” 伊丽莎白吓了一跳:“母亲大人,您怎么突然说这些话呢?” “被我突然问到,吓着你了吧?我听到那么多的流言飞语才被吓到了呢!” “母亲大人,不好意思,我们能不能换个地方说话?这里人多嘴杂。” “这件事已经尽人皆知了,只有你还不知道自己臭名在外而已。伊丽莎白!坏事传千里这句话你知道吗?听说你还不只和朗杰拉伯爵一个人关系不正常,我没说错吧?” 不知为什么,安妮特的脸上突然冒出几丝冷笑。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我的心彻底凉了,眼前一团漆黑。伊丽莎白,你用最无耻的手段让我蒙羞。我可怜的儿子啊!他居然还相信妻子的贞节,不分昼夜地拼死保卫国家。正因为有了我儿子的庇护,你才能在城堡内享尽荣华富贵。你该老老实实等着丈夫回家,想办法帮他分忧解难,这才是你做妻子的责任。” “母亲大人,所以我才……” “你所做的只不过是把下贱的杂耍艺人带进神圣的城里来,让她们陪你玩小孩子的游戏罢了。”安妮特厉声呵斥道,“不,不仅如此。你还不断地跟来访的年轻男人勾勾搭搭。真不知羞耻。” “这到底是听谁说的?”伊丽莎白用眼扫视着周围,最后把视线落在一个不敢正视她的女仆身上。那是贝丝。直觉告诉她,就是这个女人。伊丽莎白不禁怒火中烧,瞪了脸色发白的贝丝一眼,心想,等安妮特离开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就在这时候,安妮特满布皱纹而又满脸阴沉的脸凑了过来,抓住她的左臂。她感觉安妮特的手指越来越使劲。 “母亲大人,您要干什么?” 安妮特的手指滑落到伊丽莎白的胸前,动手解开她胸前的扣子。已经解到第两颗了。 “您要做什么?母亲大人!”伊丽莎白尖声大叫,一边用右手拨开安妮特按住扣子的手,一边低下头往后退。 “你们过来帮忙!”安妮特气急败坏地大声命令身后排列整齐的卫兵们。 其中的三名卫兵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慢慢靠近这对扭成一团的女人。 “摁住她,用力!”安妮特命令两名卫兵使劲摁住不停挣扎着的伊丽莎白,把她衣服上的扣子全部解开,再脱掉她的天鹅绒上衣和裙子,连支起裙子的鲸骨架也揪下来丢在地上。 “母亲大人!”身上被脱得只剩白内衣的伊丽莎白哭喊着哀求。 “把这件也给我脱了!”安妮特下令。卫兵们闻言惊呆了,怔怔地看着安妮特。 一开始安妮特还慢慢去解她的扣子,不久就刺啦的一声用力撕开她的内衣,连伊丽莎白勒紧身体的贴身马甲都被剥了下来。 伊丽莎白丰满的胸部裸露出来,但她的双手被卫兵们抓住了,想遮也没办法遮住。 “你们要上哪儿去!”安妮特厉声吆喝道。伊丽莎白的男仆托尔科和女仆们看到这个场面,正想偷偷溜走。 “这是命令。你们都给我站在那里好好看着。我要让你们看看,你们绝对服从的伯爵夫人虽然一副大人样,其实是多么的小孩子气。你们看她多么幼稚,多么需要大人的呵护和留心,然后再好好决定以后该怎么对待她。”安妮特面向几位女仆,边说边解开伊丽莎白腰间的带子。然后她粗暴地把她的最后一件内裤连拉带扯地扒了下来。 在下人面前受到如此羞辱,伊丽莎白满脸通红,抽搐着哭出声来。她全身除了项链之外,已经一丝不挂了。 “给我跪下!” 安妮特一声令下,三名卫兵便按着伊丽莎白让她双膝跪地趴下。她丰满的臀部高高翘起,头发垂在地上。 “把鞭子递给我!” 安妮特接过卫兵递过来的马鞭,使尽全身力气往伊丽莎白赤裸的臀部抽打过去。凄厉的惨叫响彻迎宾室。叫声未歇,安妮特的第二鞭又打了下去。鞭子的呼啸声,抽打到肉体上的沉闷的响声,凄厉的惨叫声和声嘶力竭的哭喊声,混杂在一起,久久不绝于耳。 这顿折磨持续了很久,安妮特不停地挥起鞭子抽打伊丽莎白的臀部和背部。不久,伊丽莎白的臀部皮开肉绽,渗出一大片血,但安妮特丝毫不肯罢休,继续高举皮鞭打得伊丽莎白血花飞溅。 足足打了一千多下,安妮特才把马鞭还给卫兵。卫兵松开按住伊丽莎白的手后,她也无力再站起来。她像一只毛色惨白的小动物似的趴在地上,慢慢伸手抚摸着自己被打得血肉模糊的臀部,然后就像受尽委屈的少女一样,顾不得羞耻,号啕大哭起来。 “这算是宽宏大量的了。”安妮特站直身体,边说边低头看着脚下的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边哭边忍受着安妮特扬扬自得的奚落,她抬起沾满泪水和鼻涕的脸,正好和注视着她的贝丝的目光碰了个正着。 “今天的惩罚先到此为止。但是,你别以为事情就此过去了。以后再不准你和别的男人单独会面,从今天开始我就住在这座城堡里监视你,你给我小心着点!” 接着,安妮特命令卫兵们跟在身后,重重地踏着地板离开了。接着是几个女仆,当然也包括贝丝。从此以后,女仆们分成两个派别,各自为两边的主人效力。 伊丽莎白一丝不挂、遍体鳞伤地蹲在地上不停地抽泣。当她挣扎着站起来时,突然有人用一块布裹住她的身子。她抬头一看,原来是托尔科,而那块布则是两人刚才想换上去的新窗帘。 4 当伊丽莎白的夫君纳达斯第回到赛伊特城后,宽宏大量地原谅了妻子的不贞,也许是对母亲过分严厉的惩罚多少有点过意不去吧。纳达斯第其实是个性格稳重、十分宽容的人,更重要的是,妻子的惹人怜爱的美貌使得他无法舍弃。 但纳达斯第的母亲安妮特始终不肯原谅伊丽莎白。安妮特说到做到,她把自己喜爱的家具和生活用品一股脑儿全搬进赛伊特城,开始和媳妇住在一起。也就是说,伊丽莎白完全处在这位挑剔的母后大人全方位的监视之下。 即使如此,但安妮特还不至于每天到伊丽莎白的卧室一一进行检查。只是派遣自己的贴身女仆和长期跟随过自己的可靠的仆人在伊丽莎白身边照顾她的起居,然后再让他们向自己报告她的所有动静。在这些密探中,最能向安妮特邀功的就数贝丝了。 此后,伊丽莎白生活得就像一名监狱中的囚犯,身旁仆人对她的态度也起了微妙的改变,大家只把她当做孩子来看待,可是她却无法拒绝这种生活。她曾经婉言要求过丈夫改变这一切,但即使是稳重宽厚的纳达斯第也严词予以拒绝。因此,在往后的二十年里,伊丽莎白基本上都生活在这种环境中。此间,她唯独没对贝丝说过一句话。 伊丽莎白三十出头才终于有了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因为丈夫经常出门在外,所以孩子才生得晚。她在亲戚的介绍下,把一位叫伊罗娜·乔的女人接回城里给孩子当乳母。乳母在婆媳之间的战争中往往是一颗最重要的棋子,只要打着养育王位继承人这面冠冕堂皇的大旗,伊丽莎白就可以无往而不胜。她明白,这是一种作为母亲的特权,因此,这样重要的人物一定不能选择和安妮特走得近的人。 因为孩子的诞生,伊丽莎白在城堡内的地位渐渐恢复到安妮特搬来之前的状态。这一点伊丽莎白自己也感觉到了,于是她又接连生了两个小孩。当上三个孩子的母亲后,伊丽莎白的权力终于能和安妮特分庭抗礼了。 然而,已经三十五岁左右的伊丽莎白,却意外地遇到了比安妮特更难对付的敌人,那是她预想不到的劲敌,这就是容颜的衰老。以前伊丽莎白的肌肤白皙透亮,现在却出现了混浊的色素沉积。而且,像微风吹过湖面似的细纹也已悄悄爬上她的手背、眼皮和眼角。乳房和臀部下垂的赘肉,比她二十多岁时担心的还要多三倍。 身体的各部位都在地心引力的影响下逐渐开始下垂,而最令她担心的要数眼角位置了。她发现,最引以为傲的大眼睛(我想这理所当然吧),也开始微微下垂了。也就是说她不知不觉中已然变成了一个“耷拉眼皮的女人”了。 最令她感到恐怖的是眼袋,那块鼓鼓囊囊的东西就隆起在眼睛下面。她无法理解脸上怎么会长出这个东西来。脸颊现在也显得有些凹凸不平,有时看起来和住在城外的农家妇女没什么区别了似的。这对伊丽莎白而言,无异于世界末日的来临,因为以前她始终深信,这种事不会发生在出身高贵的她身上。她对此从未怀疑过。 只要她睡眠不好,第二天早上肌肤的这种变化会尤其明显,于是她每天晚上经常躺在床上焦急地催促自己快点儿睡着,结果反而更无法入睡。但伊丽莎白却认为,自己是生了三个孩子才变成这样的,而逼自己生育的就是安妮特。一想到这里,对安妮特的满腔怒火更让她夜不成眠。事到如今,她才直正理解了当初朗杰拉伯爵说过的那番话。伊莉莎白从来没想过,生来就具有高贵身份的自己,居然也会渐渐变老。 有一天早晨,终于发生了一件让伊丽莎白高兴的事。她在长期宛如牢狱般的生活中,甚至连笑是什么都忘记了。可是今天却让她十分开心,真的很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她听到一个好消息,安妮特因为遇上要紧事非得回一趟娘家不可。可是正是因为这个好消息,才成了后面一系列事情的导火索。 安妮特不肯对她透露,但伊丽莎白听说她的身体好像已经不太好了。伊丽莎白认为,那个女人的心事都扑在监视我上面了,才紧张得把自己的身体搞垮的。 当伊丽莎白想要化妆时,看着镜中的自己,又想起这件事,不觉便微笑了起来。剎那间,眼前一片昏暗。清醒过来时,她发现自己已经跌坐在石板地上。她知道,刚才自己曾短暂地失去了知觉,她精神恍惚地呆呆坐在地上,然而刚才自己亲眼目睹到的东西,却清晰地留在脑海里。 实在令人难以置信。她自己一直没注意,所以也想象不到。伊丽莎白在这十年里,居然从没有对着镜子笑过。她看到了自己久违了的笑容。 以前,她一直以为自己的脸没有起什么大的改变,但那是因为从没看到过自己笑脸的缘故。刚才自己笑了,那是仿佛噩梦似的瞬间,眼角、嘴角、还有部分脸颊,都堆满了丑陋的皱纹,那简直是半老徐娘的一张女人的脸。当时的伊丽莎白只不过三十八岁,还不到四十岁,却出现了那么多皱纹,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跌坐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右手背,白皙透亮的皮肤不见了,表皮上泛着黄色的小点,细细的皱纹就像刻在薄纸的表面上似的,而且仔细一看,皮肤还有无数针刺似的褐色小斑点! 她想,这都是生过孩子的缘故!她在心中大骂起上帝的不公。女人生育孩子是任何人都该赞赏的行为,上帝却给了我们不适当的报酬。我应该变成更漂亮的女人才对。这种结果,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 从这时起她开始痛恨起孩子来,接着又开始恨周围所有的一切,当然也恨默默逼迫自己生育孩子的安妮特,而对于罪魁祸首的丈夫更是恨之入骨。 之后,伊丽莎白变得像当初的安妮特一样,对女仆们开始摆出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她二十多岁时几乎无法相信安妮特怎么能用那种态度对待尽心服侍自己的下人,现在反而无法理解当初自己为何那么想。 比自己年轻的女仆,不管她们做什么事,她都感到不满,似乎对她们有着发不完火的理由。她们整天干着那些毫无价值的粗活,却一个个脸颊丰润,乳房丰满,这从她们俗不可耐的衣服上也能看得出。她们不知道侍候自己有多重要,却老是丢三落四地做得不周到。 吃早餐时,安妮特果然没有出现在餐桌上,好像没吃早餐就匆忙出门了。根据乳母伊罗娜·乔的报告,她暂时不会回来。伊丽莎白努力想忘掉自己脸上的皱纹,但镜中那一瞥所见到的情景像已经完全印在她的脑子里无法抹去。早饭刚吃到一半,那可怕的笑容又几次三番浮现在自己眼前。 这时候,伊丽莎白想出一个绝妙的好主意——为了消愁解恨,狠狠地鞭打一顿可恶的贝丝解解气。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主意了。同时伊丽莎白把这个主意告诉了自己信任的女仆,让她们到城外去把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叫回来。虽然事情过去了十多年,但伊丽莎白听说她们俩还在罗马尼亚境内。 接下来的两天里,伊丽莎白一边专心在育儿室照顾自己的孩子,一边着急地等待女仆归来。直到第三天傍晚,女仆才带着两位魔法师回到城内。德罗塔和达尔瓦拉都已经老了,尤其是达尔瓦拉更是老得像个老太婆。三人在伊丽莎白的房间里紧紧拥抱在一起。达尔瓦拉不停地掉眼泪,号啕大哭,惹得伊丽莎白也跟着掉眼泪。 伊丽莎白把她们安顿在以前的房间里,偷偷把两人藏了起来。这当然是伊丽莎白的计谋,因为不管再怎么藏,也不可能不被安妮特的间谍,那善于察言观色的贝丝发现。 当天晚上,伊丽莎白让心腹男仆托尔科和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事先躲在地下室的隐蔽处,然后再和德罗塔、达尔瓦拉举着火把进入地下室,当然也没忘记带上水晶球和铜锅。这么一来,事情看起来就像是伯爵夫人趁着安妮特不在,又偷偷把魔法师带进城堡,玩起诡异的咒术游戏了。伊丽莎白已经料到,贝丝为了向安妮特通风报信,一定会到地下室一探究竟。对她而言,这正是邀功请赏的好机会。 伊丽莎白故意在地下室最里面为魔术师摆放了张桌子。桌子上点上好几盏灯,装作又要做什么诡异的举动。然后又在地下室入口附近放了几个大箱子,以方便贝丝在此藏身。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就躲在石阶两边的暗处。 陷阱布置完毕后。伊丽莎白用火把在地上点上火,把锅放在火上,装作要举行神秘仪式的样子,静待猎物上门。不到一小时,果然听到托尔科学着猫头鹰叫的暗号传来,紧接着,箱子后面发出一阵剧烈的声响。 “托尔科,把她抓住!”伊丽莎白大声命令道,并提着灯跑过去。贝丝正在托尔科和乌依瓦里的手中挣扎,就像安妮特首度进城那天,伊丽莎白被卫兵抓住的样子。 “哎呀,好大一只老鼠!”伊丽莎白高举灯火,不怀好意地挖苦道。这是伊丽莎白自挨打的那天以来,第一次对贝丝说话。 “饶了我吧,巴托里夫人。我是有事到地下室来的。” 伊丽莎白纵声大笑:“让我来试试你编故事的本领,看你还能马上编出什么谎话来。说吧,贝丝,你来这里有什么事?” “我是来取安妮特夫人吩咐的东西。” “大半夜她叫你来?” “是的,夫人正急着要。” “嗯,听着像是很合理。看来你随机应变的本事还不错,否则也当不了密探。” “是真的,请相信我,伊丽莎白夫人。” 这时,伊丽莎白的脑子里浮现出当年自己被剥光身子遭受鞭打时贝丝紧盯着的眼神。 “托尔科、乌依瓦里,把她的衣服全剥掉!这只说谎的老鼠不配穿人的衣服。” “巴托里夫人,请冷静点儿。这样会出事的。”管家乌依瓦里说,“安妮特夫人迟早会回来的。” “她说她马上会回来!”贝丝也尖声附和道。这个声音反而激怒了伊丽莎白。 “没听到吗?剥光她的衣服!”伊丽莎白咬牙切齿地说。她心里残忍的复仇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了。 贝丝被脱得一丝不挂,双手被绳子绑住后吊在天花板上。当伊丽莎白看到贝丝的身子被垂吊在阴暗的地下室里时,竟然受到意外的打击,一股怒气几乎使她丧失了理智。因为贝丝和伊丽莎白年龄相同,但由于没生过孩子,所以乳房依旧坚挺,也未开始下垂。肚子上的肌肉也还没有松弛,大腿的皮肤依然绷得很紧,也没有出现伊丽莎白那样的灰黄色斑点。 伊丽莎白原以为是地下室光亮不足,以及贝丝身材丰满的缘故。但即便如此,一个女仆的身材居然超过自己,这个事实对伊丽莎白仍然是个意想不到的打击。她简直无法容忍,这个残酷的事实令伊丽莎白几乎要发疯。无论如何,身为伯爵夫人,一定要比这些下贱的女人美丽才行,这才是应有的秩序。因此,她要摧毁这个女仆的身材以符合她卑贱的身份。 她从地上捡起早就备好的马鞭。第一鞭还未落下,贝丝已经发出凄厉的惨叫了。这个声音更加刺激了伊莉莎白,使她的鞭子没头没脑地落在贝丝的身上,打着打着,伊丽莎白耳朵里已经完全听不见贝丝的尖叫,因为她已经进入了一个忘我的境地。只顾一下又一下地使足了劲挥鞭抽打了。但是贝丝的身体被吊得太高,鞭子能打到的地方大部分都在腿上。伊丽莎白想鞭打她的胸部。 “托尔科,把她放低一点。” 当伊丽莎白回过头尖声吩咐托尔科时,一股剧烈的冲击往她的右颊袭来,她冷不防一下子跌坐在脏兮兮的地上。抬头一看,她才知道自己是被贝丝那只没有绑紧的腿踢着了。这瞬间发生的事令她不知所措,因为她无法想象一个女仆居然敢反抗踢中自己,疼痛让她一时无法动弹。 “求求你饶了我吧,伊丽莎白夫人!我不是故意的。”贝丝一边哭喊着一边叫道。 右颊一阵灼热。也许明天会肿得很高——当伊丽莎白想到这里时,仅有的一点理智已经完全丧失了。 “剑!托尔科,拿把剑来!” “别这样,巴托里夫人。”管家大声劝阻道。 托尔科也出面阻拦:“这里找不到剑。” “剑就在这里,那不是吗?”德罗塔在一旁说。地下室的角落里挂着一把满布灰尘的剑。 伊丽莎白飞快地跑过去,她把剑抓在手里,又把剑鞘丢进黑暗的角落。 “别拦着我!”她大声喊叫,同时左右舞动手中的剑,剑的重量让她踉跄了几步,“谁敢拦我就连他也一起砍!” 她怒气冲冲的样子让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也吓得魂不附体,只得躲得远远的。伊丽莎白拿着剑跑了过去。满脑子已经发狂了的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被吊在天花板的贝丝害怕得发出可怕的尖叫。原本像笛子似的尖叫声,突然又变成了沙哑的绝望的哀号,又慢慢低沉了下去。因为伊丽莎白已经用力扑了过去,把剑身深深地刺入贝丝的胸口,贝丝的身体在空中剧烈地摇晃起来。 当伊丽莎白把剑拔出来时,一股血柱喷涌了出来,溅在她的脸上和手上。她似乎还没解恨,又继续向贝丝的身体上刺了两三剑。每次拔出剑时又有血随之溅出,喷在她的身上。接着她又左右挥剑,刺向贝丝的腹部和双腿,手起剑落之处,皮开肉绽,一股股鲜血渗出,从贝丝丰满白皙的皮肤上流下来,贝丝的身体前后左右急剧摇晃着。贝丝不断痛苦的哀号,就像是她嘴里发出的诅咒声。时而声音低得听不见,时而轻轻地呻吟着。 在这间昏暗的地下室里,伊丽莎白一边激烈地喘息着,一边把剑不断刺向吊在半空摇晃着的贝丝。最后,贝丝已经无法再出声了,原本白白的躯体已经变成了黑红色的肉块,和动物的肉没什么两样了。她脚下的地板上流着一大摊血,慢慢扩散开来。 四个旁观的男女被这个残酷的场面吓得大气也不敢出,只能呆立在一旁看着发疯似的伊丽莎白。不久,伊丽莎白开始尖声叫喊起来,号叫中夹杂着哭声,也许她拿剑的手已经累了,几乎快要砍到她自己身上,于是乌依瓦里从背后紧紧抱住了她。 伊丽莎白的身体因为过度激动而不断地颤抖,双手累得已经握不住剑了,只能拖着剑在石板地上走。托尔科抓住她沾满鲜血的手腕,想把剑掰开。但是伊丽莎白的双手激烈抖动着,却还紧握住剑柄不放,手指像冻僵了似的根本掰不开。托尔科只好让两位魔法师帮忙,四个人忙乱了好半天才终于掰开了她的手指,把剑取了下来。 伊丽莎白的双眼茫然地望着天上,半开的嘴唇里,露出了咬得嘎嘎作响的白牙。脸颊的肉还在不断抽动,散乱的头发和沾满鲜血的苍白的脸随着身子,时而剧烈,时而轻缓地颤抖个不停。 5 第二天早晨,伊丽莎白在床上睁开了双眼。发现自己心情平静,但感到哪儿有点不舒服。她猛然记起昨天晚上的事来,急忙跳下床。这不是因为认为自己做了件太过出格的事,也不是对于自己深重的罪孽有所反省,而是担心被贝丝踢到的右颊有没有肿起来。 她站在镜子前,着实吓了一跳。不仅右颊上一点都没有肿起来,肌肤全都显得比以往更白嫩。她不由自主地兴奋起来,呆呆地在镜子前站立着。她觉得自己今天太美了,也觉得自己重新变得年轻了。伊丽莎白把原因想了一遍:大概是那个让人讨厌的贝丝不在了吧,除此之外就想不出其他原因了。 她脱掉身上的睡衣。重新端详着自己的身体,乳房确实下垂了,不像贝丝那么坚挺,肚皮也因为生过三个孩子而明显松弛了,不像贝丝那么结实。但那个贝丝已经永远不会再出现了。然后,她又伸出两只手的手背看了看,她大吃一惊,究竟怎么回事?手背皮肤在阳光下显得细白透亮,灰黄色的斑块不见了,松弛的皮肤好像恢复了昔日的弹性,褐色的细纹今天早上似乎也减少了许多。 至此,伊丽莎白终于悟出了真正的原因。那就是鲜血,只要是沾到了贝丝鲜血的皮肤,全都恢复了年轻活力。最有力的证据就是,肩膀和乳房上的皮肤没有发生变化,只有脸部和双手的手背比平常更光滑了。 伊丽莎白怔怔地愣住了。血,原来是因为血。血这个词在她脑子里不断出现。血可以挽救我!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已经暗中把贝丝的尸体处理掉了。但是消息好像已经传到纳达斯第的耳里,事发后的第三天他就从营地赶了回来。次日,安妮特也拖着病体回到城内。虽然伊丽莎白早就让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回到城外,但此事还是掀起了一阵风波。安妮特闻讯十分震怒,扬言决不能把将来继承王位的孙子交给伊丽莎白这种女人照看。 情况似乎变得不可收拾,伊丽莎白不受到惩罚这一关就过不去。但幸亏纳达斯第从中斡旋,拼命安抚母亲。他表示以后会尽可能地留在城里监视妻子,而且孩子如果缺乏母亲的养育,将来对他们的成长也不利,一切都要从家族的利益出发从长计议。他还劝说母亲,考虑到伊丽莎白已经杀了贝丝,气也出过了,将来也许不会再闹事了。 纳达斯第当时已经年近五十了,终年到处征战也感到身心俱疲,他认为已经到了该回城好好过一段悠闲的日子的时候了。他很想平息两个女人之间的争斗,让自己有个可以轻松的环境好好生活。而安妮特则因病体未愈,实在力不从心,最后只好让步。最终伊丽莎白的罪行便不了了之。其实,最终之所以不再追究伊丽莎白的责任,贝丝和女主人之间地位的悬殊才是真正关键的原因。这个事件中,只不过就像伊丽莎白杀了安妮特钟爱的小狗一样。但是从之后事情的发展来看,当时这种处理方式对于伊丽莎白来说实在有害而无益。 此后两年左右,一切相安无事。纳达斯第整天待在城里,安妮特也住在自己朝南的房间里安稳地度着晚年。孩子们也一天天地长大了。伊丽莎白尽心尽力地照顾着孩子们,但有时又好像忘了孩子们的存在似的,呆呆地好几个小时在想心事。那是因为她有充分的理由感到怅然若失。她已经过了四十岁了,当年远近闻名的美人,让邻近各国的贵族男子神魂颠倒地拥入赛伊特城一睹芳颜的美貌,已经是昨日黄花了。 卸妆后的伊丽莎白肤色更加惨不忍睹,不但皮肤粗糙,还出现许多黄褐色的灰暗斑点,颜色到处深一块浅一块的。她即使不笑,眼角、嘴角等处也会出现数不清深浅不一的皱纹,下巴垂下来后看似两层,最可怕的是,和安妮特一样,皮肤松垂的情况也开始出现在自己身上。而乳房干瘪得像缺了水的皮囊,紧紧地贴在肋骨两边。臀部的肉垂了下来,大腿也像老南瓜似的干巴巴地塌了下去。 她发呆的时候,往往是在脑子里想起了自己日渐衰老的现实,担忧自己身体上出现的变化。她心潮起伏,拼命想克制这些念头,忘掉面临的现实。然而这是做不到的。于是她又尝试拒绝承认自己就是眼前这个伊丽莎白·巴托里,但这样做只会让自己失去优裕的宫廷生活和数不清的特权,也不是个好主意。不得已,她只好又恢复到伊丽莎白这个身份上来,沮丧地面对自己这副中年女性的体态和容颜。这种精神折磨反反复复地困扰着她。 伊丽莎白面临的现实让她寝食难安,焦虑万分。客观地看,她也觉得自己比同龄的女人更显衰老,她把这些都归结于生了太多孩子的缘故。这时她必然又想起了当年自己被鲜血沾过后细腻的皮肤,那张马上就变得白皙透亮的脸。每当她想起这些总是坐立不安。担心如不采取行动,只能一天天继续老下去。是的,要挽救肌肤得趁现在,目前自己刚满四十岁,要挽回还来得及。只要现在能把鲜血涂在皮肤上,应该还能让皮肤恢复生命力。 血!一想到血,她认为男人的血对肌肤美容也许不起作用,还是得用性别相同的女人的血——最好还是年轻少女的血最理想。 如果现在能把年轻少女的血涂满自己的全身,一定还来得及让皮肤恢复活力。现在自己的皮肤就像即将枯萎的鲜花,在渴求雨露的滋润。今天还来得及,明天也许就晚了。一想到这里,就更坐立难安。所以,别人眼里她好像在呆呆地站着,其实翻江倒海似的激情正折磨得她不得安宁。 不能再等待了。要挽救自己的肌肤,时间已经所剩无几。 就在伊丽莎白因为这而闷闷不乐的时候,或许是长期处在两个女人争斗的夹缝中,纳达斯第身心俱疲,一病不起,不久就撒手人寰了。对伊丽莎白来说,纳达斯第是个好丈夫。她悲恸欲绝地哭了两天两夜,但是过度伤心又使她的脸又丑又肿,到了第三天,她便停止了哭泣。 丈夫尸骨未寒的第三天晚上,伊丽莎白便命令女仆把丈夫生前小心存放在自己屋里的中国瓷器,全都搬到她的房间来。 “小心点儿搬!那是我丈夫宝贵的遗物!”伊丽莎白声色俱厉地命令女仆。 “只要磕碰着一点点,看我不拿皮鞭抽你们后背一千下。” 女仆们吓得瑟瑟发抖,只得排成一列,把大件的瓷瓶、茶具、香炉等小心翼翼地搬过去。 “那些放在这边。把这个茶具放在暖炉上!”伊丽莎白尖厉的声音吆喝着,一副决不允许发生任何闪失的态度。 但是,让仆人惊吓过度反而容易出差错,当一个女仆要把香炉放在大理石暖炉上时,由于双手僵硬发抖,香炉不小心一下子滑脱了,咣当一声磕在地上。 伊丽莎白的神经正处于高度紧张中,这个声音当然无法逃过她的耳朵。她猛地抬起头朝声音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快步向香炉走去。 “请原谅我,伊丽莎白夫人。”闯了祸的女仆吓得跪在地上哭出声来。 伊丽莎白捡起香炉,心想大概没出什么事,但仔细一看,恰恰相反,香炉上已经出现了裂痕。 “看你干的好事!”伊丽莎白的声音尖锐而吓人。 “哇!”女仆捂住耳朵,把头磕在地板上说,“饶恕我吧,伊丽莎白夫人。” “托尔科,拿皮鞭来!把她的后背露出来。” 托尔科拿着皮鞭来了:“要剥掉她的衣服吗?” “把她的后背露出来就行!”伊丽莎白已经不愿意再看年轻少女的裸体。如果再看到她们紧实的肌肤,想留下她一条命都做不到。 把女仆的后背露出来后,伊丽莎白散乱着头发,马上挥鞭一下接一下地抽打过去,口中还发出尖厉的怒骂声,她竭尽浑身力气,毫不留情地打了又打。女仆疼痛得站起来想逃跑,但被托尔科摁得结结实实。 “你们还看什么?还不快滚出去!”伊丽莎白回头对着惊呆了的女仆们大声喊叫。 女仆们闻言,争先恐后地跑了出去。房间内只剩伊丽莎白、托尔科和闯祸的女仆。伊丽莎白又使劲挥起了鞭子,抽打声夹着女仆可怕的惨叫声传了开来。不久女仆背上的皮肤裂开了,血渗了出来。终于,伊丽莎白挥鞭的速度慢了下来。 这时她才发现,就像挖掘金矿的矿工一样,自己挥鞭打人是为了寻找鲜血。于是她不再鞭打,只是目不转睛地呆呆看着女仆背上的鲜血慢慢流下来。 她丢下鞭子,把两只手按在女仆的背上。温热的背,温热的血,让她欣喜若狂。她把手翻了过来,让手背也沾上鲜血。 “好了,你走吧!” 女仆跌跌撞撞地离开了房间。 “托尔科,你也出去!” 把两人赶出去之后,她快步走向镜子,迫不及待地把双手的血拍打在脸颊,接着又涂在下巴、额头和鼻子上,接着是嘴唇和脖子。镜子里映照出她涂满鲜血的脸,她忍不住想笑出来。至今都极力避免自己笑,但是如果在夜里,又是满脸抹上血后,就可以开怀大笑了。 一但笑出声来,越笑就越停不下来。她一直笑个不停,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 突然她停止了笑,把手指伸进口中舐了舐上头的血。她发觉有点淡淡的咸味,但比最好的佳酿味道还要美。原来血的滋味如此美好!伊丽莎白睁大了眼睛在问自己,为何我以前不知道? 6 第二天早晨,她觉得肌肤的状态果然比平常好。这更让伊丽莎白确信,从今以后若使用鲜血疗法对自己的皮肤定有奇效。但她不认为这种状态可以一直持续下去。如果将来彻底衰老了,即使采用鲜血疗法也无力回天。时不我待,只能现在就开始,必须现在动手彻底实行这种疗法。若想提高效果,必须只争朝夕,明年开始也许就晚了。 伊丽莎白又命令心腹女仆去找德罗塔和达尔瓦拉,再次把她们秘密带进城内。 安妮特这时已经每天卧床不起,连指挥女仆和卫兵的控制力也渐渐失去了。伊丽莎白已经可以随心所欲地掌控一切。伊丽莎白找来德罗塔和达尔瓦拉,问她们有没有什么好的毒药,于是她们不知道从哪儿替她找来了砒霜。 伊丽莎白指使托尔科、乌依瓦里和几个女仆,每天在安妮特喝的药草、茶和饭菜里加入少量砒霜。不到半年,安妮特终于连从床上撑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她本能地领悟到这是伊丽莎白下的毒手,也知道再这么下去连命也会丢掉,于是她开始计划逃出城外去。 “玛蕾娜、玛蕾娜!”安妮特在床上呼叫自己的心腹女仆,但她只能发出沙哑又病弱的喊声。 “玛蕾娜、玛蕾娜!”安妮特又继续呼喊,却不见女仆应声前来。 “玛蕾娜来不了了,母亲大人。”伊丽莎白进入安妮特的卧室,大声说道。 “啊,伊丽莎白。”安妮特低声说。但已经微弱得几乎听不见了。 “您哪儿难受?不舒服吗?”伊丽莎白用安慰的口吻问道,“我可以马上让您舒服。” 她慢慢解开安妮特睡衣胸前的扣子。 “您把身子裹得这么紧可不好。母亲大人。” 她悠然欣赏着眼前几乎毫无反抗能力的老太婆的身体。同时一把掀开了老太婆身上的被子,从头到脚打量着这个恶毒的老太婆病残的躯体。就是她,让自己虚度了一生中最青春、最美好的年华。 安妮特年近八十岁的身体全身黑糊糊的,枯干而瘪瘦。那种黝黑比褐色还要深得多。瘦骨嶙峋,两只乳房像两个干扁的口袋。肚子凹陷,前胸贴着后背,两条腿瘦得皮包骨,一点肌肉和脂肪都没有。膝盖上骨头尖得吓人,上面只有一层满是皱纹的松弛的皮肤。仔细看过正面之后,伊丽莎白又把安妮特翻过身来欣赏了一番,老太婆的臀部瘦得没有一点肉,连肛门都遮不住了。 衰老是一件多么令人恐怖的事啊!伊丽莎白看到这里不禁浑身颤抖起来。但光是这样看一遍安妮特,仍然难以消除她二十年来郁积在心中的愤恨。伊丽莎白清楚,只要这个老太婆还有一口气,对她将来的所作所为绝对是个障碍。无论如何,都得让这个老太婆马上死掉。 伊丽莎白拿起皮鞭,回忆起这个躺在眼前的老太婆当年是如何鞭打自己。但是站在宛如枯木的这具躯体前,她又下不了手。 “您的命还挺硬啊,母亲大人。托您的福,我也开始老得不成样子了。你的任务完成了,老老实实少管我的事,好好睡你的觉吧。”伊丽莎白说完后,抓住安妮特的后脖颈,用力把她的口鼻按在枕头上。 安妮特枯木般的身体极力反抗似的抽搐了一会儿,就没有动静了。伊丽莎白不敢大意,在安妮特停止挣扎以后,还不肯松手。既然动手了就得万无一失。万一让她再活过来,事情就麻烦了。 伊丽莎白一边使劲闷住安妮特,一边心中想着:你要是知趣点儿,在你儿子死后就该马上给我滚出去。把赛伊特城当成是你的,这个欲望让你丢了这条命。 但是面子上还是要过得去,她为安妮特备下豪华的棺木,自己穿着破衣服守灵,在人前人后哭得死去活来,但内心又可惜那点儿办葬礼的时间。现在她迫不及待地想把青春的鲜血涂抹到自己饥渴的肌肤上! 服丧期间,伊丽莎白满脑子想的都是,从谁身上,又是用什么方式弄到血。血如此珍贵,即使利用自己的身份权力,也不是说想弄到就能弄到的。因此必须一滴也不能轻易浪费,得好好珍惜利用。像上次那样洒在地下室地板上,实在太可惜了,最好还是把它收集在较大的容器里,然后再洒在自己身上。 不,这也不行。得把血放在浴缸里,然后再全身浸泡进去不是更理想吗?以前即使只涂抹在脸和手上,还有如此显著的效果,要是全身都能浸泡在鲜血里,那么效果就更令人期待了。一想到这里,她就兴奋得胸口怦怦地乱跳,抑制不住想尽早试试的急迫心情。 当天夜里,伊丽莎白让一位名叫罗斯的小女仆帮她梳头发。一边梳着,她心中一边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真想把面前这位少女的鲜血装满到浴缸里,再把全身缓缓浸泡其中。 突然,她头皮上感觉一阵强烈的疼痛,令伊丽莎白不由得发出几声呻吟。盛怒之下,她猛然回头瞪了罗斯一眼,发现女仆手里正拿着梳子,惊慌失措地不知如何是好。梳子上还挂着几根自己的头发。 当年的伊丽莎白非常在意自己的头发。而现在她的头发缺乏光泽,梳子很难梳过去,不但开始出现白头发,脱发也很严重,因此头发已经越来越稀疏,所以连掉一根头发都心疼。她认定,女仆明知自己害怕掉头发,却还一个劲地往下揪,一定是故意想出自己的丑。 她怒视着罗斯,狠狠抽了她一个耳光,随即跑去拿来鞭子,朝哭着缩在地上发抖的罗斯用力抽了下去。然后她又喊来托尔科,把又哭又叫的罗斯拖到地下室里,脱光她的衣服后,就像对待贝丝一样把她吊在天花板上。 “你以为我真不知道你们背后怎么骂我?”伊丽莎白严厉地对吊着的女仆责骂道。 “饶了我!巴托里夫人。我的手臂受不了了。” “哼!还敢跟我讨饶?” “我怎么惹您生气了?为了您,我一直都在拼命干活啊。” “那只是做给人看的而已。背后说我和那个讨厌的老太婆安妮特越来越像了,你说过吧?” “不,巴托里夫人,绝没有那回事。” “居然还敢顶嘴!你这个下贱的东西。你们说我为了掩盖皱纹才化浓妆,因为年老色衰,嫉妒年轻女孩才虐待她们。这些背后的坏话我全听说了,你以为我不知道?” 伊丽莎白边骂,边用力继续鞭打,打得罗斯失声惨叫。 “你们不是说,我嫉妒年轻女孩的身体吗?哼!太让人好笑了。谁肯去嫉妒你们这些贱货?你们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该差不多!” 骂完伊丽莎白又接着抽打。罗斯一边惨叫,一边哭着回答: “巴托里夫人,您怎么能这么说?我真心希望您能永远年轻美丽下去。” “哼,还敢跟我胡说八道!”鞭子又抽了下去。 “真的,请您相信我。” “那你刚才为什么揪我的头发?” “对不起,都是我不小心。饶了我吧,我绝不敢再犯了……” “还在说瞎话骗我!你们知道我每天什么心情吗?掉一根头发我都心疼!” 接着又是一阵没头没脑的乱打,伊丽莎白自己也边打边流着懊恼的眼泪。 “托尔科!乌依瓦里!你们把我的浴缸搬到这里来。” “啊?搬什么?”托尔科又问了一遍。 “浴缸!还不快去!” “搬浴缸……噢,马上就去。” 花了近一小时,两个男人才把浴缸搬到了地下室。这段期间里,伊丽莎白只是坐在一个箱子上,仔细打量着罗斯吊挂着的身体,也不再挥鞭。罗斯哭喊着说手痛得受不了,但伊丽莎白根本不为所动。 “把浴缸放在这姑娘的身体下!”浴缸一送到,伊丽莎白用果断而冰冷的语气命令道。 神情诧异的托尔科脸色大变,他已经隐约地估计到接下来伊丽莎白想干什么。 “巴托里夫人,您该不会……” “没你们的事,赶紧照吩咐给我放好。” “别这样,巴托里夫人,我不知道您在想什么,可是……” “罗斯,你刚才说过希望我永远年轻美丽,对吧?” “是的,我说过。” “你说过这不是谎话,对吧?” “我说过。绝对不是谎话。” “那好,你就去死吧!只要把你的血给我,我就会变年轻。” 罗斯的脸吓得变了形,她惊恐万状地叫喊道:“夫人,别这样!” “你看,这回说真话了吧?”伊丽莎白嘿嘿地笑道。 “别这样!别这样!快来啊!救命!巴托里夫人发疯了!” “哼,原来你只是嘴上说得好听。”说着,伊丽莎白向放着剑的地方走去。 “快住手!来人啊!快来人救救我!疯了,她疯了!快来人救救我!快来啊!” 伊丽莎白不为所动,她抽出剑抹了抹。冷静地向罗斯的胸口刺去。罗斯已经无法大叫了,只能发出一些沙哑模糊的声音,很快罗斯就安静下来,但她还没死。随着剑从她身上拔出,血喷了出来。 “托尔科,你还愣着干吗?血都白白流掉了!”伊丽莎白大声呵斥道。两个男人吓得腿都软了,伊丽莎白只好亲自动手把浴缸推到罗斯脚边。她一心只想早点儿把鲜血抹在自己衰老的肌肤上,这个念头使她的行动显得迫不及待。只见罗斯鲜红的血流了下来,流到洁白的浴缸里。伊丽莎白再提起剑,往罗斯身上刺入第二剑、第三剑。只听吱的一声,血柱开始往下流。 “伊丽莎白夫人,您到底打算干什么?”惊呆了的乌依瓦里问道。 伊丽莎白没有回答。她一边剧烈地喘着气,一边不停地刺向罗斯,甚至左右挥剑向女仆的身体劈去。因为她想有效地采集更多的鲜血,所以必须刺出更多的伤口来。 凭着伊丽莎白的力气,她没办法让罗斯致命,罗斯简直生不如死。 “快让我死吧……”罗斯气若游丝,不断哀求。托尔科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接过剑来,对准罗斯的心脏用力刺去。罗斯的呻吟声消失了,地下室里又恢复了寂静。剑被托尔科拿走了,伊丽莎白也平静了下来,神情恍惚地靠在身边的箱子上。 “好了,你们两个都出去。”伊丽莎白小声地命令道。 两个男人还是不知所措,站立着不动。伊丽莎白用尖叫似的声音喊道:“你们俩也想看着我衰老的身体嘲笑我吗?还不快滚!让女仆们把上面的浴缸装满水!” 两个男人还是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但回过神后就吓得连滚带爬地上楼去了。 地下室里只剩下伊丽莎白一人后,她迅速脱掉衣服躺进浴缸。浴缸上方的天花板上吊着全身赤裸、浑身鲜血淋漓的女仆的尸体,而这个女仆刚才还帮她梳过头。 浴缸里血还是太少,只能没到她臀部两三厘米高,但温热的鲜血还不断从罗斯的尸体上慢慢流下来。伊丽莎白仰起头,让血慢慢滴在自己的脸上。让额头和鼻子都能沾满血,她还前后仰动头部,让血也能流进嘴里。她欣喜地把血咽了下去。就这样,她心满意足地尽情享受着血浴的乐趣。 第二天一早,伊丽莎白以充满自信的表情和态度出现在仆人们面前,她落落大方的举止显示出一股威严。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伊丽莎白·巴托里在周围的人眼里的确觉得变得漂亮多了。 这种美容方法,从现代的医学角度来看,是否有效并无定论。即使有效,大概也没有哪位医生有勇气如此下结论吧?无论如何,只有当本人对此深信不疑,而且十分自信的时候,也许才能让周围的人觉得她变美了。说实话,我只是个平庸的普通人,只能这样理解这件历史上发生过的事。 从此以后,偷偷处理被伊丽莎白弄死的年轻女尸,就成为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两个男人最重要的工作了。虽说是发生在身份高贵的人居住的深宫内苑的秘事,但若是被人见到尸体,也会引出耸人听闻的飞语流言。而人们的嘴是挡不住的。其实他们俩处理得很干净,一晃十年过去了,这种惊天动地的行径一点儿也没传到城外去。 此后,伊丽莎白凡是泡过血浴之后,马上就能感觉皮肤变得滋润了,但是只要过了一星期,她又觉得自己皮肤变得松弛起来,皱纹变深了,色泽灰暗了。这种心情又开始折磨着她。一想到过上三四个月不沾血,皮肤就将老化得无法挽回,她就急得发疯。 必须泡血浴!必须让皮肤沾上血!必须喝血!一旦开始这么想,脑子里这种强迫感就完全主宰了她,心里急得像有一只手在揪着。简直无法忍耐,眼巴巴地盼着伺候自己的女仆再出些小差错。 有时候她也会故意让女仆出差错,她先吩咐女仆做一件事,再歇斯底里地用连珠炮似的声音催促她们,让女仆们手足无措,等真的弄坏了什么贵重物品时,伊丽莎白表面上暴跳如雷,心中却美滋滋的,然后就命令托尔科把人拖进地下室里去。 在采集鲜血时,她必定要把被害人全身脱光后吊在天花板上。这么做有几个意义。首先,外界传说她有性虐待的癖好,我想这种姿态的女性也许确实可以让她感觉兴奋。其次,还有其他现实上的理由: 第一,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会浪费不少宝贵的鲜血,因为穿着衣服的话布料会吸掉一些血,减少可采集到的血量。 第二,伊丽莎白与生俱来的灵感使她觉得,最能给自己的肌肤带来最佳效果的是年轻处女的鲜血。以往的经验告诉她,让这样的年轻少女裸露全身,她们紧实的肌肤和年轻人特有的匀称与魅力,更能诱发起自己内心的杀意。不知道为什么,她根本不想看到男人的裸体。 我无意继续详细描述伊丽莎白那些变态行为的细节。当她第一次用鲜血洗浴后,肌肤的美容效果可以保持一两个月,但是,她年过四十、接近五十以后,用鲜血进行美容的效果保持的时间就越来越短了,甚至渐渐赶不上老化的速度。因此她越来越急迫地想得到处女的鲜血。只要她的眼角皱纹增加了,就想杀个女仆,发现嘴唇上的皱纹拉长了,她也要杀个女仆。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不但每次都不得不充当伊丽莎白凶残杀人的帮凶,还要负责处理尸体。伊丽莎白不知道,其实处理尸体才是最繁重的工作。一开始,他们只是偷偷把尸体运出城外,埋在近郊的森林里。但后来尸体埋得多了,运送的距离就渐渐远了。他们又担心万一被城外的居民发现,因此不得不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 每到深更半夜,就能见到装载着棺木的黑色马车出城,这个流言已经在村子里四处传开了。大家传说,车夫驾车驶进森林深处后,就见到有人举着火把干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然而,把尸体埋在城内的后花园里,又得担心从城外进来当差的女仆们的眼光。为了掩饰那些被无辜杀死后又被榨干鲜血的女仆们的去向,伊丽莎白对她们的同伴放风说,她们自己不习惯待在城里,早就让她们回家了。但她们没有回到父母身边的传闻没多久就能传开。而且,深夜把尸体埋在后花园,第二天一早阳光下新翻过的泥土痕迹谁都看得见。不仅是女仆,城内的人也瞒不过去了。 因此,他们不得不放弃在城内的花园掩埋尸体的打算。除了把地下室的一个房间辟为停尸间之外,别无他法。他们把一具具尸体码放整齐,堆得高高的。就这样,赛伊特城的地下室成为常年尸臭弥漫、令人毛骨悚然的恶魔的道场。除了少数人能被允许到城里干活外,其他人一律不准进城。 客观地说,为了伊丽莎白诡异的美容术,被迫出了最大力气帮忙的就数托尔科和乌依瓦里这两个男人了。 罗马尼亚的冬天十分寒冷。有时撼动城内外树木的暴风雪会整整肆虐一个晚上。每逢这样的冬天,伊丽莎白的肌肤便会更干燥、更粗糙,而随着天气渐渐变暖,她也会越来越急切地要求进行全身美容。而那间伊特城地下室里的美容设备对她来说也越来越重要,那个污秽不堪,潮湿阴暗,满是尘埃的地下室,对她而言才是城内最重要的地方。 冬天的晚上,为了让自己可以在这里裸身泡血浴,她命人特别在地下室安装了两个炉子。可是尸体又怕热,所以只好把停尸间挪到离炉子最远,最靠北的那间阴冷的房间里去。这里还安装了热水供应装置。起先伊丽莎白只是泡在冷血里,渐渐的才想出了把采集到的血加热后再洗浴的办法。 地下室里还摆放着精心制作的照明器具,进行了内装修,每个角落都做了精心的布置。她还专门订制了地下室用的特制浴缸,为了杀死少女后尽量不浪费一滴血,她还进行过各种实验,以提高收集鲜血的效率。 他们把哭喊尖叫、全身赤裸的牺牲者的四肢捆绑起来,固定在房间的四个角落里,把人呈大字形吊起来,再把她与地板平行平吊着,然后把浴缸放在人体下面,再用针在被害人的身上戳出无数个洞来。但不论采取什么方法,采集到的血量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到了这时,伊丽莎白已完全无法压抑自己想全身浸泡在鲜血里的欲望,有时候一个牺牲者的血不够她泡一次美容浴,那就两个,如果两个还不够,那就杀三个。每当这时托尔科和乌依瓦里都被迫承担这种既麻烦又残忍的任务。 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们俩竟然一直唯命是从,长期帮助疯狂的伯爵夫人干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或许是因为封建时代时每个人都不想闲着,或者是无法弃发疯了的夫人于不顾,抑或是伯爵夫人想尽办法不让他们中途住手,甚至可能连这两个人也被这种罪恶的行径所吸引,心甘情愿地自己主动效劳?其实际原因至今还无定论。 到了伊丽莎白五十岁的时候,她曾经还多少残留着的那点理智已经彻底消失了,被她残害了的少女尸体数量急剧地增加,停尸间里已经满得堆不下了,连旁边的那间堆放煤块的屋子也沦为弃尸场。这时她也已经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虐待狂,仅仅是为了折磨年轻少女,夺取她们的性命,她想出诸多令人触目惊心的拷打受害者的刑具,其中最著名的大概就是称为“鸟笼”的酷刑了。 那是一种仅能勉强装进一名少女的狭小的铁笼子,铁丝网内装有无数尖利的铁钩。当一名一丝不挂的少女被塞进笼子后,她令人把鸟笼吊起来,前后左右剧烈地摇动,笼内的少女无法站立,在惨叫之余身体也会被四周的铁钩刺伤。伊丽莎白只需站在笼子下方,就可以尽情享受鲜血淋浴的快乐了。 伊丽莎白显然非常热衷于享受这项“血的游戏”。当时达尔瓦拉已经死了,但她第三次又把德罗塔叫进城里,再加上奶妈伊罗娜,所以不必找托尔科或乌依瓦里帮忙,也可以自己摇动鸟笼,狂笑着享乐了。这使我感觉十分意外,我想,除了伊莉莎白之外,其他人居然也都以此为乐,也许人类的内心都存在这种邪恶的因素吧。 比“鸟笼”更有名的刑具大概要数德国人克洛克·史密斯发明的“铁处女”了。看来世界上对这种违背道德行为感兴趣的似乎还大有人在。克洛克·史密斯把这个人形刑具的构想恭敬地呈献给了伯爵夫人。她非常喜欢,秘密向制造商订制了这个刑具。 这种刑具外观上看是金属打造的人形,头部覆盖着红色的毛。被当做牺牲品的少女被塞进去后,这个人形刑具的双手就会把少女抱紧似的固定住,然后人形刑具前面的精巧机关开启,刑具的双手像是抚摸似的慢慢搂住少女。刑具内装着无数尖利的针,针尖剌向一丝不挂的裸体少女后,瞬间就会刺出无数伤口。从伤口喷流出的鲜血就通过刑具下方的小桶流入伯爵夫人专用的浴缸里,而且这些鲜血还会被加热到适当的温度。 最初,伊丽莎白为了感觉舒服,把血加热到一定温度,但她担心是否因此会降低美容肌肤的效果。经过多次实验后,她确信把血加热不仅不会降低效果,反而能使效果提高。 客观地说,这座伊丽莎白式美容中心的确为她带来了显著的效果。已经年届五十的伊丽莎白能让周围的人觉得还只有三十岁左右。看来她迫使身边的人为她付出惨烈的代价,这种自负是可以让女人变美的。而伊丽莎白觉得自己真的变美了以后,她对周围的人显得更温柔了,也显得更会关心人了。 但是,这样无休无止的、耗费极大的美容习惯养成后,城里的少女已经被杀光,即使从城外以征用劳役的名义强拉年轻女孩进城,也不够伊丽莎白这么消费的了。到了后来伊丽莎白几乎毫不客气地见人就杀,所以从城内的墙垛望出去,村子里已经连一名年轻少女也看不见了。 托尔科和乌依瓦里命令属下四处奔走寻找处女,甚至亲自出马完成这个艰难使命,但他们几乎想尽了所有的办法,也无法满足主人的需求。领地上的百姓们开始拒绝让女儿进城干活,显然,恐怖的流言早已传遍千里。因为进城干活的女子没有一个能活着回到父母身边。他们把赛伊特城视为恶魔栖息的城堡,只能战战兢兢地远眺着这座吸血鬼的大本营。 然而疯狂透顶的伊丽莎白对这些事已经毫不在乎了,即使地下室里无数尸骸散发出的臭气已经令人作呕,她也习以为常,不以为然。每天天一亮就急忙检查自己的肌肤,催促托尔科他们出城寻找下一批猎物。每当他们一无所获,空手而归时,伊丽莎白便歇斯底里地狂呼乱叫找人泄愤。 此时,伊丽莎白的行径早已经脱离常轨,当然,可以说她早就已经疯了。最初,她在追求美貌以及与安妮特的斗争中,对城外的传言还多少有些顾忌,但发展到现在,她已经全然不把民众的反应放在心上了。托尔科也曾婉转地对她说明过事情的严重性,但是她已经早就听不进去了。可以说,这时的伊丽莎白已经走向了自我毁灭。不管城内城外,无人可以丝毫阻拦她的暴行。事到如今,除非有个比她更有权势的人挺身而出,把这一切公之于众,介入赛伊特城的屠杀事件,否则谁也拿她没有办法了。 托尔科他们同样也疯了,愚蠢到完全没有发现赛伊特城里已经亮起了危险的信号灯。他们的耳中只有暴君伊丽莎白那尖声的要求,根本无视外头民众们愤怒的呼声。他们利令智昏地竟然派人远赴邻国的村庄强行征虏处女。仔细想想,这种恶魔的行径居然可以隐瞒十年而未被发现,真是让人不可思议。从这个意义上说,伊丽莎白·巴托里也算是个运气够好的女人了。 7 在赛伊特城遥远的邻国,匈牙利瓦拉西亚的一个贫穷的村子里,有一对早已心心相许的年轻情侣,女孩名叫弗洛伦斯,男孩叫做卢迪。弗洛伦斯的家境非常贫穷,已经被迫处于必须选择连夜逃走或者全家自尽的两难窘境。她的父母听说,只要肯把女儿送进赛伊特城干活,就可以换取相当丰厚的一笔资金,这无疑对她的全家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虽然他们也隐约听闻赛伊特城恶名昭著,但终究抗拒不了一大笔金钱的诱惑。 可是这对年轻情侣早对远方赛伊特城住着个女吸血鬼的传闻知道得很清楚。他们听说,进城的少女无一得以生还,而且城内还建有地下牢房,从外面找来的少女一旦被关进这个牢里,就会被一个个拖出去,杀掉后吸干鲜血。 可以说这个传闻相当准确。因为当时伊丽莎白已经不肯浪费时间等候把那些少女暂时充当女仆,而是直接带来就杀掉享用,因此她在赛伊特城的地下建造了一座暂时关押抓来的少女的牢房。 弗洛伦斯听到自己已经被卖往赛伊特城的消息后,哭得十分伤心,但在卢迪安慰下马上恢复了情绪。两人开始共同想出主意,寻找可能的解救之计。卢迪告诉她,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一位少女得以回家,一定是有哪个地方的处理出了纰漏。如果真像传闻那样可怕的事发生在罗马尼亚的赛伊特城,弗洛伦斯可以亲眼看到后向国王控诉。目前只能听到传闻,但还没有人证实过。因为缺乏可靠的证据,所以无法采取相应的行动。 两人最先想到的方案是,在弗洛伦斯被带往赛伊特城的途中寻机逃走,这个办法虽然可靠,但也存在后顾之忧。首先,已经领到资金的弗洛伦斯的父亲可能陷入困境,而且如果想挽救更多的人,消灭赛伊特城里的恶魔,就必须实际进城后亲眼看到一切,因此必须想出如何逃出赛伊特城的计划。 这时,离赛伊特城派人来接弗洛伦斯只剩短短四天时间了,俩人必须赶紧想出一个将来怎样逃出来的办法。监牢里应该都有铁窗,想从铁窗逃走就得有锉刀或者铁锯,因此两人就到邻镇的铁匠铺买了一把铁锯,然后把带锯齿的部分缝在裙子里。 监牢应该设在地下室里,那么即使逃出监牢也很难逃出城堡,从地面逃出想必也很困难。每个窗户一定都有铁栏杆,而且即使到了院子里,大门也一定紧锁着。周围当然也会有高墙,唯一的逃脱方式只能是设法逃过卫兵的监视,先爬到二楼,再从窗户或墙上跃到地上。这样的话,就需要准备一根很长的绳子。接着,两人便设法弄到一根又细又结实的绳子。起初他们想把绳子缠在身上后再穿上衣服,但考虑到可能会被搜身,因此还是决定也把它缝在裙子里,绳子的末端在腰部位置稍微露出一点儿,必要时只要扯着末端就可以顺利抽出来使用。 接着,两人进入森林里,找了一棵两层楼高的树,练习借助绳子从高处降下的技艺。他们发现,降下距离较长时手掌容易磨破,于是又准备了一副手套,并把它缝在胸前的背心里。 选择逃跑时间当然必须得在夜里,那样的话脚下就需要灯光照明,然而唯独这一点是绝对难以办到的。于是卢迪想出了一个主意,打算每天太阳下山后,就潜伏在赛伊特城附近的森林里准备接应。如果弗洛伦斯能顺利地逃出来,就让她一直往森林里跑。由于现在的季节已经是春天,积雪已经完全融化了,即使一个晚上待在森林里也不会太冷,这对两人来说倒是个有利的条件。 不久,赛伊特城来接人的马车来了。万事准备齐全后,弗洛伦斯坐上了马车。之前来家里购买女孩的是一个脸相凶恶的大胡子男人,而这次来接她的却是另一位,还带着一位士兵跟随,他们一副戒备森严的样子,看来已经做好了防止她脱逃的准备。弗洛伦斯的双亲和十个位村民一起送别她,但其中并没有见到卢迪。因为他在准备好粮食和饮水后,已经早一步出发前往赛伊特城了。 马车出发后,弗洛伦斯觉得好像还有很多事情未准备周到,突然不安了起来。来接她的是两匹马拉的马车,但因路途遥远,得从清晨一直走到深夜。他们一路前行,一直到太阳下山,月亮高挂在天上后,好不容易前方才出现了城堡的灯光。如果是普通的旅行,这时已经可以松一口气了,她望着这座吸血鬼盘踞着的巨大的城堡,看起来就像一头黑色的庞然怪物似的,反而心里涌出一阵极端的恐惧和紧张,甚至连长途颠簸的疲累都忘记了。 石砌的城墙上有扇巨大的木门,马车一停在木门前,还没有发出任何信号,木门就嘎吱一声自动打开了。两名举着火把的卫兵站在门边,看见沉默了一整天的马车夫和押运的士兵朝卫兵有说有笑地打招呼,弗洛伦斯感到很惊奇。因为途中他们一直默默无语,她甚至以为他们连人类的情感都不具备。 马车驶入城堡的院子后,身后的木门就被紧紧地关了起来。庭院相当宽阔,空气中夹杂着一股霉臭味、湿漉漉的石头散发出的气味和植物的芳香。这里好像到处都有花坛,在皎洁的月光下,依稀可以看见盛开着各种各样的鲜花。这让弗洛伦斯十分意外,难道吸血鬼的城堡里也种着这么多的花? 苍白的月光照亮着院子,马车穿过院子后继续沿着高高的城墙往前走。不久,便进入了一座建筑物的阴影中。这里到处点着一个个小火把,她知道这里就是马厩。石墙边堆积着高高的草垛,粗糙的木头屋顶的檐下系着的马匹似乎都已经入睡了。前面还停着许多马车。载着弗洛伦斯来的马车在马厩前停了下来,士兵先跳下车,车夫也随之下了车。 在车夫的催促下,弗洛伦斯小心翼翼地慢慢下了车,她感觉脚下是一片硬实的土地,上面还长着草,周围隐约传来马匹的呼气声和马厩所特有的气味。 马夫牵着她的手引着路。他们从一排马屁股前走过,然后上了石阶。这里看来是城堡的后门之一,可以感觉到周围尽是冰冷的石头,墙上每隔一段都点着小火把,闻得到煤块和油脂燃烧的气味。他们又穿过一道长长的走廊,转过几个弯,上下过几次短短的台阶,前头又是一条长长的向下走的台阶。弗洛伦斯心里想道,果然真要把我带到地下室去。为了逃离这里,一开始她还拼命动脑筋记住所有走过的路,但走到一半就记不清了。 由于深夜人静,又处于城堡的深处,越往地下走,传到耳朵里的脚步声显得越大。在墙上点着的火把映照下,弗洛伦斯看着自己被拉长了的影子,仿佛就像一头巨大的怪兽跟在自己身后,还会不时地抢到自己前头乱晃。 这些景象全都是弗洛伦斯平生第一次看见的。自己所熟悉的花朵盛开、绿草芳香的大自然已经离她越来越远了,这里全是用石块砌成的世界。一想到可能无法重新回到自己熟悉的环境中去,弗洛伦斯的心里不由得涌起一阵阵不安,泪水夺眶而出,毕竟她才年仅十九岁。 越往地下走,空气中弥漫的怪味越浓,这是她第一次闻到的气味。浓烈的霉味,湿漉漉的石头气味、火把上的松油味扑鼻而来——不仅如此,这些混合的气味外,还能闻到一股像是食物腐烂的臭味和腥味。是的,这一定就是血腥味!弗洛伦斯终于发现了。这种气味就像垃圾和粪便的气味,是一股说不出的令人作呕的臭味,因为其中还夹杂着一些血的腥臭! 炼狱!弗洛伦斯脑子里马上浮想起教堂的牧师教过的一个词。她已经记不清了,但牧师告诉过大家,人死了以后全都要到一个地方去。那里既不是地狱,也不是天堂。那里就叫做炼狱。人得先在炼狱待上几天,才能到天堂或者地狱去。弗洛伦斯想,也许这里就是那个可怕的地方了。只要门一打开,她就会发现,里面就是通往地狱的路。这种令人厌恶,像是叫不上名的野兽的臭味,就是地狱的气味,我正站在地狱的入口。想到这里,弗洛伦斯既紧张又害怕,想哭也流不出眼泪来了,身体开始不住地发抖。 她被带到一扇门前时发现,刚才一直隐隐约约传来的呻吟声就出自这里。之所以很难辨别声音的来源,那是因为声音并非出自一人之口。那是由许多人的呻吟声、啜泣声汇合在一起,充斥在整个地下室里,让人听起来仿佛是自己出现了耳鸣的幻觉。在被送来之前那些无法入眠的深夜里,她也几次想象过地狱中的模样,却没料到竟然是这样的情景! 车夫推开了门。门没有上锁,弗洛伦斯在心里牢牢地记住了这件事。门里黑沉沉的,但看来里面的空间十分宽敞。一股难忍的恶臭迎面扑来。 弗洛伦斯害怕极了,以为一被带进这个房间就会被杀了。她开始尖叫挣扎,但两个男人恶狠狠地扑了过来,紧紧扭住了她,然后一左一右抓住胳膊,把她提了起来往地下室里拖去。 她被推进一间浴室似的屋子,这里整个地板上都铺着白色的瓷砖,屋子宽阔得让人不可思议。男人在屋子里不停地走来走去,走动时靴子踏在地上发出咔嚓咔嚓的脚步声。天花板上垂下来几条锁链,墙壁上似乎还设置着什么让人可怕的不知名的机械。但是在黑暗中看得不很清楚。 弗洛伦斯觉得自己好像不会马上被杀掉,旁边的两位男子似乎还要往前走。他们暂时松开了架着她的手,但弗洛伦斯根本不想乖乖地跟着他们走,一心想从原来的路逃出去。车夫发现后,又紧紧揪住弗洛伦斯的手,把她用力往前拖。她跌坐在地上,边哭边挣扎,但是敌不过两个男人的力气,还是被他们拖着走。 她被拖到一条稍微有点亮光的走廊上。在这里她听到一阵阵如同是从地底深处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呼喊声,像是由许多人的声音汇聚而成的。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这声音是如何发出的?仿佛是众多野兽在呼喊,或是在地底下爬满的鬼魅魍魉发出的恐怖呼声,实在太吓人了。 前方出现了一些白色的东西在不停地晃动,似乎是在空中轻轻飘荡的花朵。弗洛伦斯定睛一看,原来那并不是花,而是抓在铁栏杆上和伸出栏杆外的几只人的手。 呻吟声越来越近了,这些声音是从铁栏杆后传到走廊来的,呻吟声音不停地传进弗洛伦斯的耳朵。 押送弗洛伦斯的男子对着走廊尽头呼喊了一声,从看似无人的黑暗中突然出现一名士兵。他带着清脆的金属刮擦声走近了铁栏杆,原来那是钥匙串的声音。接着牢房被打开一条缝,里面几个人影马上拥挤到门边想钻出来。 黑暗的牢房里蠕动着四五个人影。狱卒一把夺下弗洛伦斯紧抱在怀里的旅行袋后,又按低她的头,把她推进了牢房里,狠狠地撞在想往外逃的人身上。把她的肩膀和脸都撞得生痛,被用力扭过的脖子也在隐隐作痛。只听身后响起咔嚓的一声,弗洛伦斯身后的门被关上了,然后被上了锁。弗洛伦斯被撞得跌坐在地上,但她想到自己不会马上被杀掉,一股放下心来的感觉又让她暂时忘记了疼痛。 弗洛伦斯的周围响起了巨大的哭泣声,因为这些女孩无法从这里逃脱,才发出了如此绝望的哭喊。弗洛伦斯也用力扑到栏杆旁大喊:“等等,还我的行李!”她知道喊了也没用,也只能这么叫喊几声出出气。包袱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物品,只不过她不希望让人看到里面破旧的换洗内衣罢了。 那位奔走了一整天,把自己从匈牙利带到这里来的男子已经大步离开了,负责看守的士兵也回到走廊尽头的角落里坐下歇口气去了。 弗洛伦斯双膝跪在冰冷的石板地上,跟着旁边的女孩们一起痛哭了一场。到这时她终于相信传闻是真的了。而她原来还一直不肯相信,因为派去接她的人口口声声说是带她来城里干活的。但既然是要她来城里干活,总不能无缘无故就把人关进监狱,所以看来自己已经凶多吉少,终究是要被杀掉吸血了。 虽然这种结局多少也在预料之中,但过度的绝望和恐惧使她蹲在栏杆旁无法动弹。等眼泪都流干了后,她的情绪才稍微有所缓和。这时她才有心情环视了一下四周。她慢慢转过身子,朝牢房里头的深处看去,这才看到了一幕可怕的情景。 起初她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还是战战兢兢地爬过去看了一眼。她看到两个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女孩子躺着像是睡觉。当靠近她们身边时才看清,其实根本不是这么回事,看清情况后,弗洛伦斯发出了响彻深夜地下室的尖叫。一股寒流穿过她的全身,连鸡皮疙瘩都竖了起来。 这里虽然也有照明,但只是在走廊上点着一支火把而已,整个地牢里一片漆黑。那两个盖着毯子好像在睡觉的女孩已经奄奄一息,其中的一个几乎已经停止了呼吸,另一个也不断发出痛苦的呻吟,身体像只虾一样时曲时伸,毯子被她踢开了,因此她的身体全露在外面。弗洛伦斯无意中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什么,女孩的全身一丝不挂。弗洛伦斯看清是怎么回事也花了很长时间,因为她的身体看上去是黑色的,好像穿着一件奇怪的衣服。 仔细一看才知道,那是因为她全身沾满了凝固的血迹,还布满无数小孔,血从一个个小孔里渗出来,流出来的血凝固后变得发黑,失血的身体上布满了黑点。不仅身体上满是小孔,脸上也到处都是,她浑身上下都是血迹,连两只眼窝里也积攒了不少发黑色凝固了的血。女孩显得十分痛苦,眼睛也看不见,几乎丧失了意识。弗洛伦斯从没看过这么惨的人。 “水,水……”她不断抖动着嘴唇,好像在说什么。嘴唇肿得很厉害,似乎被打破了。沾血的嘴里能看见满口白牙。 弗洛伦斯想试试她发烧没有,就撩起她因沾血而变成一团的头发。但她的额头全沾着血,连放一根手指的地方都找不到。 “水?没有水吗?”弗洛伦斯对着四周喊道。可是得不到回答。她看到旁边有个杯子模样的东西,急忙过去拿在手里一看,里面是空的。弗洛伦斯抓着铁栏,冲着看守士兵的方向大声叫喊道: “水!能给我点儿水吗?”还是没人回答。 “水早就没有了!”一个女孩赌气似的低声回答。其他人只是继续哭着。 “不但没有水,食物和药品也没有,连一块干净的布也找不到。” “原来这样……”弗洛伦斯气馁地说。 “反正我们马上就要死了。在这里已经见过好几个人就这么死去了。” “看守的人也不管吗?” “士兵不在,刚才已经离开了。这时他已经睡觉去了。”有人在黑暗中回答。周围的啜泣声、濒死者的呻吟声仍然持续着,弥漫着一股异样的恶臭。 弗洛伦斯摸了摸缝着铁锯的裙角,硬邦邦的。太好了,铁锯还在!既然入夜后卫兵已经回去了,何不马上就动手把铁栏给锯开?我已经看见了,看见了这些凄惨的女孩和这座地下牢狱,我看见了可以向国王控诉的一切证据。这种地方,即使多待一刻也无益。 弗洛伦斯一时不知道该先把锁锯掉,还是该先锯断一根铁栏。如果锯锁的话,一定得在今天晚上干完,如果今天晚上没办法锯掉,明天一早士兵开锁时就能发现,那么锯子也就保不住了,唯一指着救命的工具便会被搜走。而且并非今晚把锁锯掉就能逃得了,锯掉后还得留点儿时间在天亮前逃出去。弗洛伦斯觉得这太难办到了。 另一方面,如果锯断铁栏杆,可以花上两三天时间也没问题。大概不会明天就杀掉自己,因为自己才刚被送到这里。因此弗洛伦斯马上从裙子里取出铁锯,动手锯那根最靠里头的铁栏杆。 她刚开始拉动锯子,马上便发出极大的嘎嘎声,这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显得格外刺耳。这时她倒希望周围的呻吟声和啜泣声能更大些。 她觉得周围的女孩很难说得上话,她们因为过度的恐惧和绝望而变得几乎发狂,想问她们点儿什么的话,她们也只会哭泣和呻吟,一句也不想回答。即使弗洛伦斯开始动手锯铁栏,她们也好像什么反应都没有,既不关心你在干什么,也不关心你干的事对她们有什么意义,她们好像完全没有考虑过。如果这里有位男人,应该能帮自己一起逃出去吧,但遗憾的是牢里关着的全都是女孩。但也多亏是用来关押女孩的牢房,所以显得不是太坚固。铁栏的间隔很宽,一根根铁栏也比想象的细。只要锯断一根后,再用力把它折弯,就可以从间隙里钻出去似的。 只是,就算铁栏很细,她也拿不准自己的力气够不够把它折弯。万一折不弯它,就得从栏杆下面再锯一次,把它整根取下来才行。如果折了一半力气就用完了,那么后果就严重了,不但自己逃不走,事情还会彻底败露。要是没有力气把折弯了一半的铁栏扳回原状,倒不如一开始就别折弯它。弗洛伦斯告诉自己,凡事一定要小心谨慎,胜败在此一举,只许胜不许失败。万一不能活着出去,不但自己会丢掉性命,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年轻女孩被杀。 但是,光凭弗洛伦斯的力气,就算一根细细的铁栏杆,好像也不容易锯断。她不停地锯了两个小时,铁栏只被她锯出一道细沟。 女孩们哭累了,一个个陆续睡着了,牢房里渐渐安静了下来。奄奄一息的女孩的呻吟声也小了下去,已经快要死了。而另一个大概已经死了。 为什么要故意把惨遭如此对待的人关在牢里?是让我们照管她们吗?弗洛伦斯边锯边想着。但是牢房内既没有水,又没有药,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用来帮助她们。弗洛伦斯知道,这座城堡里果然住着可怕的恶魔,正常人绝做不出这么残忍的事来。自己必须早日逃离这个可怕的地方,卢迪也应该已经来到城堡附近,躲在森林里等着救我了。 她边想边鼓励自己,手中仍然锯个不停。天一亮后卫兵也许马上会回来,这样一来就不能再锯了。这种事只能在夜里进行。谁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被拖出去,像旁边两位濒死的女孩一样遭受折磨。因此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 然而由于昨晚没睡好,加上一整天紧张的长途劳顿,她已经疲累不堪了,脑袋不时地垂了下来。不久,她把铁锯在裙子下面藏好后,便躺在地上睡着了。 她猛地睁开双眼,听到了一声很大的声响。牢房里稍微亮了起来,因为走廊里已经很亮了,看来还是有阳光照进地下室的某个角落来。 正当她想从地上爬起身来时,却吓得差点尖叫起来,因为她看见士兵们正把浑身是血的赤裸的尸体搬出去。只见他们抓住尸体的两只手腕,把尸体拖在地上拉出去。女孩身上的毯子掉了下来,全身都裸露在外,身上到处都是的伤口一览无余,那情景惨不忍睹。 但是牢房里的女孩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没有一个人关心如何处理那些尸体,她们全都挤到牢门口,尖叫着争先恐后地想挤出去。 弗洛伦斯不想和她们挤在一起,她知道现在根本就无法逃出去,因为走廊上还站着几个男人,眼睛都紧紧地盯着牢门。其中有几个手里拿着面包和水杯,弗洛伦斯估计他们是要给她们送吃的。光是把想挤出去的女孩往里推的男人就有三个,女孩们的力气根本抵不过他们。 莫非这些男人也是吸血鬼?弗洛伦斯茫然地想着,但看起来他们脸上还显得挺和善。 啊!弗洛伦斯下了一跳。因为她不小心直起身子时,铁锯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她赶紧捡起来藏在裙子下。多亏女孩们的动静非常大,注意力全都被吸引到那边去了,所以并没有被发现。 但比这更让弗洛伦斯害怕的是,锯铁栏时落在地上的铁屑居然在铁栏外散了一地。而且刚才拿着面包站在外面的士兵们就踩在那上面。 上帝啊!弗洛伦斯闭上眼祈祷着。千万别让外面的男人发现那些铁屑! 两具裸尸被拖出牢房后,等在外面的其他人马上抓起她们的双脚抬了出去。在牢房门口争先恐后想挤出去的女孩们被推了进来,拿着面包的士兵们走进牢里,在每个女孩的腿上各放下一块面包,又在旁边的地上放下一个杯。弗洛伦斯也有一份。分完后士兵们就离开了。杯子里是汤,但却是冰冷的。弗洛伦斯斜眼看着走廊上的那堆铁屑,士兵们一个个踩着铁屑走出去,但幸亏没被他们发现。她边看着边祈祷。终于最后一个士兵也走了。太好了!她这才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所有的士兵都离开后,走廊尽头只留下一个卫兵。不久这个卫兵也坐下了。由于他离那些铁屑还有点距离,虽然还不能完全放心,但至少看来应该还没事。弗洛伦斯想,等太阳落山后,首先要做的就是清理那堆铁屑。想到这里她终于放了点儿心,她抓起硬邦邦的面包嚼了起来,为了实现冒险的逃亡,她必须保持必要的体力。 8 这天下午,牢房里的一个女孩渐渐和弗洛伦斯熟悉了起来,她就是昨晚回答过弗洛伦斯问话的那位女孩。她长相甜美,只比弗洛伦斯大一岁。听说也是从罗马尼亚境外被带来的,两人多少有点儿语言不通,必须通过动作相互进行交流。 她叫做莎吉,已经被送来近一个星期。所以她说:“今晚我一定会被当做牺牲品,还好我是个孤儿,死了也没人会悲伤。”弗洛伦斯花了好长时间才弄明白她的意思。 弗洛伦斯问她,这座城堡的女王为什么要不断残杀少女?她回答说,因为女王是吸血鬼。她还说,女王脱光了少女们的衣服后,再杀了她们,然后吸她们的鲜血。 莎吉出生的村子位于森林深处,和弗洛伦斯的故乡瓦拉几亚有几分相似,两人回忆起童年似乎有说不完的话。弗洛伦斯十分庆幸自己可以在这种可怕的地方还能交到朋友。 时间又到了夜晚。听说凡是把少女们拖出去杀死,一定是在晚上,所以当地下室的走廊里照进来些许阳光,隐约能听到云雀的鸣叫时,她们暂时就安全了,因为白天绝对不会被杀掉。因此少女们在白天便恢复了平静,像个正常的人了。弗洛伦斯因此可以和莎吉亲切地交谈。一旦太阳开始下山,少女们又变成一副野兽般的模样,全身开始不停地发抖,脸色惨白得像纸一样,她们像动物一样弓着背蜷缩成一团,不断发出既像哭泣又像呻吟似的声音。 刚才还在兴高采烈地谈论自己村里的趣事的莎吉也一样。不,莎吉比她们更惊慌。不管弗洛伦斯怎么跟她说话,她甚至连一句话也不回答,只是嘴里不断发出像生病的小狗般的呻吟。弗洛伦斯这才知道,原来恐惧可以让人变得和动物一样。 夜更深了,四周一片死寂,听不到任何声响。但只要仔细听,就能听到牢房里女孩们因恐惧而发出的呻吟越来越响。 弗洛伦斯抱着双膝坐在笼牢的角落里,虽然她也泪流满面,但没有哭出声来。突然,旁边啜泣着的莎吉号啕大哭起来,她的双手各抓紧一根铁栏杆,边哭边摇晃着,但铁栏十分坚固,只看见她自己的身子在不停地摇晃。 弗洛伦斯也大吃一惊,一时弄不懂是因为什么。但她很快就知道原因了,她听见两个人的脚步声从走廊正往自己的方向过来。 隔着铁栏和放声大哭的莎吉站在对面的是个很面熟的男人,他苍白的脸上长着粗硬花白的胡须,身材十分矮小。弗洛伦斯认出来了,他就是第一次到自己家里和她父亲说过话的那个人。 卫兵也来了,他们粗野地打开门上的锁,伴随着一阵金属的撞击声,他们弯身钻进牢房里。大胡子男人随手向一个女孩一指。他指的果然就是自己预感到会被杀害的莎吉。 莎吉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站起来后绕到弗洛伦斯身后,然后使尽浑身力气抱住弗洛伦斯,放声大哭起来。她的力气大得惊人,几乎要把弗洛伦斯的骨头都掰折了。弗洛伦斯感到一股钻心的痛楚,第一次体会到了人类对死亡的恐惧。 卫兵似乎早已对此熟视无睹,毫无表情地揪住莎吉的手。莎吉紧紧地抓着弗洛伦斯的手臂,大声尖叫着狠狠咬了一口卫兵的手。卫兵疼得大叫起来,气急败坏地朝莎吉的脸扇了一记耳光。站在牢房外的大胡子男子也吓了一跳,赶紧进来给卫兵帮忙。其他女孩们眼看有机可乘,不约而同地拥到牢房门口想往外逃。门口的另一个男子赶紧关上了牢门。 莎吉在弗洛伦斯的背后胡乱挣扎。弗洛伦斯的手也被她抓破了,背上还挨了她几脚。弗洛伦斯也惨叫起来。最后,莎吉的身子还是被卫兵抓住了,大胡子男子又抓住了她的双脚,俩人一起把她抬出了牢房。莎吉还在不停地挣扎。两个男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带走,另一个看守赶紧把门关上后锁了起来。 他们走出好远后,还听得到莎吉时高时低的尖叫声。不久,一声巨大的惨叫传遍了整个地下室。弗洛伦斯知道,那些人正在杀害莎吉,吸干她的血。一想到这里,她的身体也开始发起抖来,牢房中的其他女孩也一起大声痛哭。弗洛伦斯好不容易才和她成了朋友,没想到仅过了几小时就永远地分别了。 惨叫很快就消失了。卫兵拖着沉重的脚步慢慢走了回来,又在原来的地方坐下了。过了很长时间后,也许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才终于听到走廊里传来两个人凌乱的脚步声。原来是两个卫兵扛着什么重物走了过来。 弗洛伦斯看清他们扛着的是什么时,差点失声尖叫了出来。那竟是全身赤裸的莎吉!白色的肌肤上到处是鲜血。牢房里的女孩们好像见惯了,没有人吓得喊叫出来,但弗洛伦斯由于第一次见到这种惨状,再加上白天刚刚和莎吉聊得十分投机,所以受到的刺激也更深刻。 牢门打开后,卫兵先站在门口严密地警戒着,防止其他女孩趁乱逃跑。 莎吉被慢慢放在昨晚那位浑身是血,奄奄一息的女孩躺过的地方。卫兵们没有用毯子盖住她赤裸的身子就迅速离开了。弗洛伦斯十分气愤,这些人实在禽兽不如!她赶快跑到莎吉的身边。 莎吉就像昨晚见过的那个女孩一样,已经奄奄一息了。她痛苦地呻吟着,但好像意识不清了,连弗洛伦斯呼喊她的名字,对她说话都得不到回答。昏暗的牢房里,只见得到莎吉雪白的身体上浑身是血,而且仔细一看能看到全身露出数不清的许多小孔,她的脸上也有很多伤口,眼窝里也积满了血。弗洛伦斯担心她看不见,便用自己的衣袖擦干她眼窝里的血,但是莎吉的眼睛好像已经完全看不清东西了。 莎吉的身体开始发抖,也许她冷了,因为她赤裸着全身。弗洛伦斯又看了一眼莎吉的身子。虽然莎吉遭受了这种折磨,但还能看出她的身材长得非常苗条匀称,只不过身上的血已经完全被榨干了,腿部的皮肤也干巴巴地布满了皱纹。 不能让她就这么躺着。弗洛伦斯心想。她拖过一条身边的毯子想帮她盖上,可是马上被人使劲抢了回去。 “这是我的东西,别把血沾在上头!”有人在黑暗中说道,“那边还有毯子呢。” 弗洛伦斯朝她指的方向看去,地上有两条昨晚死去的两个女孩盖过的,被血浸后变得硬邦邦的毯子。没办法,弗洛伦斯只好站起来走过去取。 毯子散发着一股浓重的臭味。也许这里靠近厕所,但毯子上的臭味大多是它本身带着的。弗洛伦斯已经习惯了牢房里的臭味,但毯子上的臭味特别浓。总不能让莎吉这么光着身体躺着,所以她还是挑了其中一条软点儿的拿回来,轻轻地盖在莎吉身上。莎吉的身子还在不停地发抖。 “你现在还有心思这样做,等你习惯了就不会了。”还是刚才那个女孩的声音。确实,除了自己,弗洛伦斯发现没有谁想帮莎吉做点儿什么。 “我们已经帮不上她什么了。她很快就会死去的。”她说。 也许关在这里的人已经经历得太多了,而且知道这里的规矩是按照进牢房的先后顺序依次杀人,因此大家很明白明天会轮到谁,或者是后天该轮到谁。 “那个女孩本来应该死得更早点儿。”那个女孩又说了一句令人不解的话。 “你指的是什么意思?”弗洛伦斯问道。但没有得到回答。 今天和昨晚一样,没有任何水、食物或药品可以帮莎吉解除痛苦。下午送餐时只送来一个稍大些的水瓶,但大家一拥而上抢着很快就喝光了,到晚上便没有一滴水可喝了。 那个少女说得对,不到一个小时莎吉就安静了下来,已经死了。 弗洛伦斯数了数牢房里的人数,还剩两个,连自己在内一共只有三个人,这意味着再过两天就该轮到自己了。过了一会儿,一位少女又开始大声痛哭起来,因为她知道,明天就该轮到自己了。 卫兵站起来睡觉去了。弗洛伦斯迫不及待地跑到铁栏边,取出铁锯又开始锯了起来。一共只剩下三个晚上的时间了,就算第四天晚上把它锯断了,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也就是说,后天晚上,最迟大后天晚上天亮之前没有把它锯断的话,自己就必死无疑了。 这么一想,弗洛伦斯更睡不着了。从今天的情况看来,白天似乎还可以睡觉,直到早上卫兵回来之前,足可以整整锯上一个晚上,白天再睡觉就可以了。 自己无异于死刑犯,她想道。而且离执行死刑的日子只有三天了。不知道自己犯下什么罪,但相当于已经不明不白地被判了死刑。正因为自己是无辜的,所以白天还可以在坚硬的地板上躺会儿,弗洛伦斯这么想。 自己能有什么罪呢?硬说有罪的话,顶多自己犯下的是贫穷的罪。这间牢房里关的女孩们,个个被迫身负与生俱来的贫穷的罪。如果生为这座城堡的主人,自己也能把城外的女孩一个个抓来杀掉,吸干她们的血,而且毫不担心受到惩罚。而一旦生在贫穷的家里,就只能默默地忍受被人宰杀的命运,连句怨言也没处说。上帝啊,你为什么在世间制造出如此不公的事呢? 以弗洛伦斯的力气而言,不管多么拼命拉动铁锯,花一两个小时也不知道能不能锯出一道一毫米深的沟槽。昨天足足花了一个晚上,也只在铁栏上锯出一条小沟而已。以这种速度来算,接下来的三个晚上要锯断这根铁栏,无论如何也不可能。 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的头发恐惧得竖了起来。而且自太阳下山后,少女们的哭喊声、呻吟声、以及长长的悲叹声,都几乎要让人发疯。弗洛伦斯之所以能不哭不叫,是因为一门心思都扑在锯断铁栏上,抱着有机会能逃出去的希望。她想,如果没有这份希望,自己肯定也会大哭不止的。 弗洛伦斯什么都不想,专心致志地拉动锯条,还不忘把落在铁栏外的铁屑刮进牢房里,以免被人发现了。不久,她的手指已经皮破血流了。手指的痛楚让她想到莎吉所受到所遭受的酷刑,那该比这要不知痛苦多少倍。一想到这里,她全身害怕得发抖,不管手上多么疼痛也不敢停下来休息一会儿。 她用锯子割下一块上衣袖子上的布,再用布裹在铁锯的一端握住,这样锯起来就一下子快多了。她直懊悔自己怎么早没想到这么做?锯习惯了以后,也逐渐掌握了诀窍,这样沟槽便越锯越深。锯刀固定得更紧了以后,速度也慢慢加快了。 但弗洛伦斯知道不能高兴得太早,如果在有限的时间里做不完这一切,性命也就保不住了。通过计算后得知,今晚之内至少要锯掉铁栏的超过三分之一部分,也就是必须接近一半,否则大后天晚上在天亮之前将来不及锯断。那样的话,那天晚上卫兵还未撤走时,她就要被拖出牢房,剥光衣服后被杀死了。 开始锯了之后才知道,锯铁条和锯木头完全是两回事,虽然不算特别难,但也不那么简单。她已经不敢奢望在三个晚上之内能锯断两处地方了,连能否顺利地锯断一处都不敢太有把握。而且即使锯断铁栏了,能不能弄弯它也不算很有把握。万一无法弄弯铁栏,自己还是无法逃生。 应该行,一定行,一定能弄弯它!只有相信能做到,并且努力去做才有希望。弗洛伦斯心里这么对自己说,同时手中拼命地继续锯着。 今天整天待在牢里不动,身体根本不觉得累,而紧张和恐惧也让睡意消失得无影无踪。另两个女孩似乎也不觉得困,只是一味哭着,让人觉得她们的眼泪还真多。但奇怪的是她们俩都没有提出要帮自己的忙。但仔细一想也难怪,如果今晚不能锯断铁栏的话,她们俩就根本无法得救。她们一定是这么想的。就算三人齐心协力一起锯,但锯子只有一把,总之,今天晚上之内根本不可能锯断,女人的力气还是太小。即使她们肯帮忙,至少明晚要被杀害的那位女孩是不可能得救的。 如果明天晚上能锯断的话,还可以多救出一个人。但即使三人同心合作,明天晚上也很难保证能锯断。虽然已经锯得越来越顺手,但进度反而比原来的慢。弗洛伦斯一边专心锯着,一边想着原因。终于她想明白了,因为铁栏杆的中间部分比较粗。相反,只要过了中间部分,接下来进度又会快起来。 她感到头皮一阵阵发麻,右手的肘部和肩膀开始酸痛起来,渐渐快失去知觉了。弗洛伦斯一抬头,才发现走廊里已经透进一丝朦胧的晨光。时间过得真快,她心里咒骂着春天这个季节,因为春天的夜晚短,天已经快亮了。 其中的一个女孩已经睡着了,那位知道自己今晚将要被杀掉的女孩仍然醒着。这很自然,如果她是自己的话一定也一样,弗洛伦斯想道。可是最可怕的倒是还没锯断铁栏天就亮了——那样自己会懊悔得发狂,一定无法像那个女孩似的默默地哭泣。 她赶紧伸手把铁屑拨进牢房里,然后稍微放慢点速度继续锯着。牢房里因为有个女孩睡着了,因此一下子变得安静了下来,她担心卫兵可能会听到锯子的响声,但也无法因此而停下手里的活睡觉去。 外头终于响起了卫兵的脚步声。她赶紧清理完铁屑趴在地上,拉过毯子假装睡觉。卫兵走下石阶后打开门看了看,然后又很快回到走廊里,坐在固定的位置上。 石阶旁的门似乎还是没有上锁,这说明只要能逃得出牢房至少可以爬上那段石阶。她总算还认得这里到马厩所在的后院那条道。但是只逃到后院并没有意义,因为马厩那里的后院四周还围着高高的墙,找不到一个出口能出去。必须从一楼爬上石阶到围墙上,或到更高的地方寻找窗户爬下去才能逃生。 但是完成这一切都需要时间,所以快天亮时才逃出牢房还不行,至少得在天亮前一小时把栏杆锯断。弗洛伦斯躺在地上怎么也睡不着,就这样想来想去地盘算着。她抬头看了看铁栏的锯口,发现了最让人害怕的事——直到现在居然只锯了三分之一或者四分之一,这让她仅有的一点睡意又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这天下午,莎吉的尸体刚被运走,那位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又带进来一个新的女孩。他夺走那个女孩的行李后,把她推进牢房里就迅速离开了。那位新来的女孩茫然地一直站在牢房里,她问弗洛伦斯这是怎么回事。弗洛伦斯明白地告诉她,你被骗了。 弗洛伦斯看着眼前这个新来的女孩。自己要是逃不出去,这个女孩至少能比自己多活一个晚上。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被抓到这里的女孩竟然个个都长得很漂亮。 一到夜里,另两个女孩又开始哭起来,被她们的绝望所感染,弗洛伦斯也哭了。但是新来的女孩依然满脸迷茫,也没有哭,因为她根本想不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 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带着两名士兵出现了,是来执行死刑的。三个男人打开锁后进入牢房里,抓住那位已经自知难逃一死而大哭不停的女孩。女孩拼命地尖叫着挣扎,但这一切只是徒劳的抵抗,男人们抱住她的身子和腿,把她抬了出去。 不久,就传来一声巨大的惨叫声。没有人确实地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确实的结果是,那个女孩已经被杀了,鲜血也被吸干了。 那位新来的女孩浑身发抖,看着弗洛伦斯问道:“她怎么了?” 弗洛伦斯觉得还是不让她知道更好些,但是过一会儿只要看到被抓走的女孩送回来的惨状,即使不想知道也瞒不过她。弗洛伦斯犹豫着该不该把真相告诉她。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她只好简单地回答道。自己也一步步接近死亡了。还不能说一定能顺利地逃出去,这种绝望似乎夺走了弗洛伦斯平时的亲切和耐心。 赤裸着身子浑身是血的女孩被抬回了牢里,照例被放在靠里面的地上。他们到底为什么要干如此惨无人道的事呢? 见到这种惨状后,新来的女孩才尖声惊叫起来,然后战战兢兢地靠近她看着。 “没有药吗?连水也没有?”她大声喊道。当然不会有的。只要不管她,她很快就会死去。 另一个女孩一想到明天自己也将是这副模样,就不断放声哭叫起来。弗洛伦斯也因为后天正一步步逼近自己而几乎要发疯了,根本顾不上回答新来的女孩。 “你们俩怎么这么冷酷!她就快要死了!把毯子给我!”她想抓弗洛伦斯的毯子,弗洛伦斯一狠心抢了回来。 “用那条浸血的毯子!”弗洛伦斯告诉她。 “那条毯子已经被血浸得硬邦邦的了……” “好了,没别的办法,她马上会死的。”弗洛伦斯回答道。恐惧、绝望,以及想尽快锯断铁栏的焦躁感,使她一切都顾不上。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精神紧张得已经快疯了。 黑夜降临了,弗洛伦斯心里拼命祈祷卫兵赶快回去睡觉。新来的女孩想好好照料一番伤者,但也拿不出办法能为她做点什么。弗洛伦斯觉得今晚卫兵回去睡觉的时间似乎特别晚。她觉得很奇怪,抬头一看,原来他居然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他如果就这样睡到天亮,那就无法再锯铁栏了。她见卫兵睡得正香,恐惧和愤怒瞬间袭上心来。等她发现时,已经情不自禁地高声尖叫了起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身体已经猛地撞在铁栏上,连续撞了两三次后,新来的女孩才紧紧地抱住她,两人就这样抱头痛哭了好久。 幸好哭闹声吵醒了卫兵。他不紧不慢地站了起来,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趴在地上痛哭的弗洛伦斯一眼后,慢慢转身回自己的屋子睡觉去了。 “谢谢!”弗洛伦斯向新来的女孩表示了谢意,“我叫弗洛伦斯,你呢?” “我叫威娜。”女孩回答。 “刚才我太害怕了。不过现在没事了,你去好好看护她。”弗洛伦斯说。 威娜向受伤的女孩身边走去了,弗洛伦斯马上拿出铁锯开始锯了起来。今晚只有一个女孩在哭,所以铁锯的声音显得格外响。她有点担心,但现在还不是害怕的时候,如果在今晚和明天之内不能把铁栏锯断的话,自己将必死无疑了。 她用昨晚割下来的布把锯子的一端包起来,握住之后专心锯起了铁栏。一个小时、两个小时过去了,她回头一看,发现威娜正站在自己旁边。 “我来帮你。”威娜说。弗洛伦斯稍稍犹豫了一下后,就把铁锯交给了她。两人使尽浑身力气轮流锯了起来。 “让我也锯一会儿。”另一个女孩也过来了。 弗洛伦斯的心情十分复杂,但还是让她也参加了。或许她还不知道这是要干什么,但她能做的也只有帮助弗洛伦斯和威娜俩人逃脱了,三个人就这样轮流一直锯到天亮。 即使这样,铁栏也刚刚锯了一半,原来预计今天晚上至少必须锯到三分之二以上,否则后天天亮前就无法锯断铁栏了。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真想哭出来,但比她更难过的却是那位轮到明天被杀的女孩。她虽然手指上到处是血,但还是专心致志不停地锯着。但是,朦胧的曙光已经渐渐照亮了地下室的走廊。 女孩双手抓住还未锯断的铁栏,一边大声哭叫,一边用力地摇晃。但这么做并没有任何实际意义,这么做还不如多锯个两三下。 弗洛伦斯从背后抱住女孩的双臂,威娜上前夺下她手中的锯。等女孩冷静下来后,弗洛伦斯放开她,弯腰把铁屑清理进牢房里。从台阶那里传来了卫兵阴沉的脚步声,三个女孩赶紧趴在地上装睡。 当天白天又新送进来一个女孩。这些每天送来的女孩到底是从哪儿找来的?这位新来的女孩似乎也知道自己即将面临什么,一直处于惶恐之中。不管弗洛伦斯对她说些什么,始终一句话也不回答。 夜晚又来临了,这是弗洛伦斯到这里后的第三个夜晚。就像其他已经遇害的女孩一样,知道自己即将被杀害的那个女孩从太阳落山之后就大哭不止。弗洛伦斯的心也一阵阵跳个不停。她知道,即使今晚还轮不上,可是明天就该轮到自己了。 她偷偷地看了一眼那根铁栏,怎么竟然进展得这么慢?好不容易才锯到一半,今天晚上真能锯得完吗?想到这里弗洛伦斯的心跳得更快了,几乎要从嘴里跳出来似的,全身像掉到冰窖里一样抖个不停,五脏六腑都揪紧了似的,眼前开始天旋地转起来,模模糊糊地看不清了。 夜更深了,知道自己今晚要被杀的女孩还在号啕大哭。弗洛伦斯只能战战兢兢地等待着死刑执行者的脚步声。 她想起了许多事。难道是父母明知我会遭遇到什么,还要把我卖掉的吗?如果真是那样,那么父母亲和儿女之间的关系到底又是什么?难道就因为父母生了我,养了我,做女儿的就必须连自己的性命也该乖乖地听凭他们处置吗? 死刑执行者阴森森的脚步声已经确实听到了。难道是幻觉?不,确实听到了。轮到今晚要死的那个女孩开始发疯似的哭闹,就是最好的证明。 铁栏外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人又出现了,身后还带着三名士兵。弗洛伦斯在牢房里双手抱着膝盖,呆呆地看着他们。弗洛伦斯像是做梦似的视线中,大胡子男子居然做出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举动。他随意地举起的右手,竟然指的是弗洛伦斯! 究竟是怎么回事?弗洛伦斯最先想到的就是这句话。自己一定是在做梦,做了个噩梦,这一定是梦。 她瞪大双眼。只见卫兵和往常一样掏出钥匙打开牢门。门吱地一声打开了,那个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子弯身走入牢里。 真的!这竟然是真的!弗洛伦斯想到这里完全失去了理智,跑到昨天新来的女孩身后,使劲地抱住她。弗洛伦斯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了,她声嘶力竭地放声大哭,拼命又推又挠大胡子男子伸过来的手。 “错了!你弄错了!不该是我!今天晚上该是她!”弗洛伦斯不顾羞耻地大叫着,相同的话连说好几遍。 然而她转身一看,今晚该轮到的那个女孩的双手已经被大胡子男子带来的两个士兵紧紧拧在背后,声嘶力竭地在一旁挣扎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大胡子男子说:“两个人都带走!今晚要两个。” 听到这句话,弗洛伦斯几乎要晕过去了,强烈的恐惧让她毛发都竖起来,更加大声地惨叫起来:“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啊!上帝!” 另一个女孩已经被带到走廊上,在铁栏外微弱的亮光下拼命地挣扎。接下来该轮到弗洛伦斯了。 突然,抓住弗洛伦斯的大胡子男人停下了手。弗洛伦斯一看,被带到走廊上的女孩也停止了挣扎,用她那双哭得红肿的充满恐惧的眼睛一直瞪着这边。大胡子男人抱着弗洛伦斯的身子,隔着铁栏和另一名男子正在说话,她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子在外头,也许是刚刚进来的。但弗洛伦斯还没冷静到顾得上注意那种事,只是不停地哭闹着、挣扎着。 奇迹竟然发生了!大胡子男子把弗洛伦斯狠狠地向墙上一推,她的腰重重地撞到地上。她睁开被泪水模糊了的眼睛一看,大胡子男子正在走出牢房。卫兵随即关上牢门,急忙上了锁。 “到底是怎么回事?”被拉到走廊里的女孩边挣扎边喊叫着,她双脚乱蹬,另一名男子过去把她的腿抬起来。 “怎么回事?她怎么又放回去了?” “今晚只要一个人就够。”大胡子男子小声地说。 听到这句话后,弗洛伦斯心一下子松弛了下来,流下了眼泪。但紧接着,一句话把弗洛伦斯惊呆了。那个被抬走的女孩叫喊着:“她想逃跑!她想锯断铁栏逃跑!真的,相信我!” 弗洛伦斯停止了流泪,从石板地上坐了起来,她全身僵硬,想马上把铁锯藏起来。不见了!铁锯不见了!她在衣服上到处找,哪里都摸不到。 “相信我!她想逃跑!她在锯栏杆,我告诉你们了,你们得放我走!”她不停地尖叫呼喊,但声音越来越远。 弗洛伦斯紧张得僵直着躺在地上,竖起耳朵仔细听着。她心里已经做好了准备,卫兵们听信这些话会回头找她。赶快得把锯子藏起来!可是,那把最要紧的铁锯却不见了。 过了好久,听不到卫兵回来的动静。不久就听到那个女孩尖厉的惨叫声传来,然后越来越小了,周围又恢复了死一样的沉寂。弗洛伦斯茫然地坐了好久,接着就默默地哭了起来,眼泪怎么也停不住,她不断地抽搐着。 既不是因为暂时放下心来,也不是出于对那个女孩的同情,弗洛伦斯之所以感到绝望,是暗暗埋怨自己危急时的不理智。现在多少因为那个女孩已经说不出话了而放下心来。不,说不放心是假话,因为坚持告发自己逃跑计划的人死了,这让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即使明天自己也要面临同样的惨剧,今天却为暂时能捡条命而感到高兴。因为别人丢了性命而感到高兴,弗洛伦斯为自己的可悲而哭泣。 当天晚上,被杀害的女孩没有被送回牢房来。他们改变做法了。即使送回牢房也只能丢下不管,只能看着她死去。知道她告发过自己,还要面对她濒死的模样,这对弗洛伦斯而言实在很痛苦。所以女孩没被送回来,倒免得再让她悲伤。无论如何,一想到那位女孩今晚不知在哪个地方静静地等待死亡,这让弗洛伦斯痛苦万分。 士兵和大胡子男子也许以为那位女孩的话是在精神错乱的状态下说的,并没有到牢房来检查铁栏或对弗洛伦斯进行搜身。这也使弗洛伦斯略微感到放心。经过这场虚惊,弗洛伦斯也多加了点小心。每当卫兵在走廊里待着时,她就坐着不动,咬紧牙关像在和他比耐心。因为她知道,只要自己稍微有点举动就可能引起他的怀疑而送了命。实现这个计划还需要必要的准备时间。 卫兵站起身来,无精打采地伸了伸懒腰,从笼房前走了过去。弗洛伦斯听到他打开台阶旁边的门,爬上石阶离开了的脚步声后,马上从地上一跃而起,趴在地板上拼命寻找起铁锯来。 可找到了!原来它掉在墙角的暗处。一定是刚才被抓住手臂要被拖出牢房时,自己使劲挣扎才让藏在衣服里的铁锯掉下来的。落地的时候应该有声音,只是因为当时几个人又哭又叫,才没让他们听见了。 她把铁锯捡起来,伸进锯了很深的铁栏杆中间继续锯起来。威娜走了过来,也想帮点忙,因此她只要累了就让威娜接着干。但没过多久弗洛伦斯就开始烦躁起来,一把将威娜手中的铁锯夺了回来。 她拼命地锯着锯着,突然又想起了一件事。万一今天晚上锯不断,就让威娜明天继续干就行了,因为自己就要被杀了。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拼命干,不管自己是否情愿,最终都要被杀死了。 想到这里,弗洛伦斯才有点儿理解了,刚才那个女孩被带走时为何要拼命把自己的逃跑计划说出去。原来她根本无法理解,明明自己要死了,为什么还要把别人的秘密说出去呢?而这时她才深深地体会到那种心情了。 今天晚上,要是天亮之前无法锯断铁栏的话,自己究竟会怎么办?天亮后,笑着把铁锯递给威娜,告诉她,我跑不了了,你来接着把它锯断,逃出去后请把这里发生的事情告诉给家乡的人们。你逃到附近森林里时,会有个叫卢迪的男孩等着救你。你要加把劲!自己能够这么对她说吗? 上帝正在考验我,弗洛伦斯想道。她思来想去,发现自己并不能保证完全能做到。也许我也会懊悔、恐惧、不顾一切地哭喊吧?然后埋怨为什么只有我被杀,气得把铁锯扔在卫兵面前的吧?我怎么也会这么怕死,做这种罪恶深重的事呢?弗洛伦斯想着。 她强迫自己不再胡思乱想,继续拉动着铁锯。已经锯到一多半了,大概总有三分之二了吧。再来几下,再来几下,她告诉自己,一边不停地锯着。 已经过了四分之三了,即使威娜催她换一换,她也不想松手。因为今天晚上是最后的机会了,是上帝给予自己的机会,本来自己今天就已经被杀了。天亮之前是留给自己的最后可能。如果太阳出来之前不能锯断它,自己就活不了了。 正如她自己想象的一样,越接近最后。速度眼看着就越快起来。弗洛伦斯锯得越来越顺手,即使是个男人,或许也就不过如此。威娜也勤快地帮着清理干净落在地上的铁屑。这也理所当然,因为她也可能因此而得救。 只剩一点儿了,就一点儿了!弗洛伦斯焦躁了起来,只剩两三毫米就完全锯断了。锯子已经快锯到头了。还有最后一点儿,只有一点儿了我就得救了!我不会死了! 就在这时,就在她满心欢喜得想大喊出来的时候,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弗洛伦斯的双臂被一股可怕的力量扭到身后,按倒在地。 “你在干什么?”弗洛伦斯大声喊道,“只要再锯几下就行了!”话未出口就已被人捂住了嘴。那是威娜的手。哦!我知道了!威娜,你是内奸! “嘘!”威娜的声音在弗洛伦斯的耳边响了起来。 接着,弗洛伦斯听到了让她绝望的响声。那是走路的声音!卫兵走路的声音!下台阶的脚步声。那不是自己的耳鸣。 为什么?为什么只有今天卫兵又回来了? 然而,这时弗洛伦斯见到了,见到了照到走廊里的朦胧的曙光。天亮了!天已经亮了!她却完全没发现。 接着,一阵彻底的绝望向她袭来,眼前微亮的景色变成一片黑暗。 我完了!没有锯断铁栏,还没锯断铁栏天就亮了。我为什么这么不走运?上帝啊,你为什么这么无情!我逃不出去了,我今天晚上要被杀死了! 弗洛伦斯拼命咬牙忍住哭声,她感觉到威娜柔软的身躯正从身后搂住自己。她听见卫兵坐在老位置上的声音。弗洛伦斯伤心地哭了。完了,我一定活不成了。卢迪也白白指望了一场,多么可悲啊!可是,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的生命算起来只有几个小时了。 9 接下来的一个白天,弗洛伦斯几乎都在虚脱的状态下度过的。由于过于绝望,她已经丧失了所有的情感。自己也不知道是睡着还是醒着,只是不断地流着泪水。那不是因为悲伤,要问眼泪是为何流下的,那只是因为无比的恐惧,是面临即将被杀的恐惧而流下的。 下午又有新的女孩送进牢房里,他们还真有办法,每天总能找到女孩送进来。弗洛伦斯即使见到了新来的女孩的模样,脑子里也都是一片空白。就算有人想对她说些什么,但她就跟没听见一样,也不想回答。 她的脑子几乎什么也不想,偶尔也会想到点什么的话,那就只想着一件事。铁栏只剩两三毫米没锯开了,今天晚上就可以锯断,锯断了就可以逃走。一切顺利的话,今晚就可以和卢迪分享重逢的喜悦了。想到这里她就懊恼地哭了起来。这些已经做不到了。那么干脆把铁锯交给威娜吧?为了使自己下定这个决心,她整整为此伤了一天脑筋。 自己那么拼命,直到手指锯得都磨破了,付出了这么多的辛苦却得不到回报。可是,想从这里逃出去不光是为了救自己,还要让城外的人知道这座城堡里发生的一切,让这种事不再发生。既然如此,就算自己逃不成,只要有人能逃走就行了。 她想,如果是个男人,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拿出男人的勇气不再幻想,把铁锯交给另外的人,告诉他自己要死了,请你接着干下去。啊,真希望自己能拥有这么宽阔的胸怀。 可是,当黄昏逼近时,她才终于下定了决心。自己付出了那么多的努力,就这样放弃了能甘心吗?她把威娜叫到角落里。强迫自己沉住气,但浑身还是在不停地发抖,连话也说不利落,就像独自站在严冬的森林里一样,上下牙齿不住地磕碰着。 她把铁锯递给了威娜。好不容易才说出来:“今天晚上我要死了,下面就由你来接着干。你一定要想办法逃出这座可怕的城堡,把这里的一切告诉外面的人,一定要把这座城堡里的恶魔消灭光!我的裙子里缝着一根绳,背心里有副手套……”弗洛伦斯还把取出来的方法告诉了她。 “我把这件裙子和背心留给你,我们来换一件衣服吧。”弗洛伦斯提议道。威娜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说道:“知道了。谢谢你,向你的牺牲精神致敬。假如我也逃不走的话,会把它们交给下一个的。” “就这么办。一定要让大家知道这座城堡的恐怖,终结这座城堡的暴行。” 两人互相交换了衣服。乡下贫穷女孩的穿着都很相似。换完衣服后弗洛伦斯独自抱着膝盖又哭了起来。自己总算通过了上帝的考验,真想对自己好好夸奖一番。她哭,是因为觉得自己心里感到一点小小的满足。 太阳下山了,冷飕飕的夜晚又来临了,弗洛伦斯的心也更坚定了。上帝一定会来拯救我,她确信。不是来救我的命,我会被杀死,但上帝会让我死时感觉到的痛苦最少。然而恐惧并没有完全过去,她还是感觉喉咙发干,身体在不断颤抖。她跪在铁栏前,交叉着手指祈祷着,一边祈祷一边等待着大胡子男子的出现。 夜更深了,然而却没有大胡子男子出现的样子,终于熬到了卫兵平常回去睡觉的时间了。弗洛伦斯还在发呆,她已经下定决心不再期待。她听到了威娜的说话声,却听不清她在说什么,因为弗洛伦斯没有心思好好听。 她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好像是卫兵在说:“今天晚上不需要。”弗洛伦斯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 威娜过来了:“听到了吗?今天晚上不需要。弗洛伦斯,今天晚上不需要啊!” 弗洛伦斯还是听不懂,还在独自发呆。 “今晚没有死刑。”眼前看到的是威娜灿烂的笑脸。 “真的吗?” “真的!我们有救了。”随即她又压低声音说,“这样,铁栏就能锯断了。” 弗洛伦斯的眼里又流下许多泪水。眼泪似乎总也流不完,真是让人不可思议。她和威娜紧紧地拥抱着。感谢上帝,弗洛伦斯在心中说。她想,一定是我的牺牲精神也感动了上帝。进入这座监牢后,她第一次才有想笑出来的感觉,这种感觉好像遗忘了整整一年了。啊,今晚是多么美好!能活着是一件多好的事啊! 弗洛伦斯的右手紧握着锯子,和威娜并排坐在冰冷的石板上,静静等候着卫兵回去睡觉。牢房里的情景也变得和弗洛伦斯刚进来时完全不同了。那时,所有人都在哭泣,现在却不再有人哭了。她知道原因,是因为自己作为最早到来的囚犯没有哭泣。老囚犯一旦哭开了,后来的女孩会受到传染跟着哭起来,现在自己满怀着希望,没必要再哭出来。铁栏很快就要锯断了,现在该考虑的是离开牢房后怎么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冒着多大的危险,一定要逃出去。弗洛伦斯的意志更坚定了,为了大家,一定要把城里的恶魔们消灭光。 但是,高兴并没有持续多久。不管等了多久,卫兵就是不回去睡。她们以为他还在打瞌睡,其实不然,他手里拿着枪一直坐着,头还抬得高高的。 威娜站起身来,朝卫兵走上前去问道:“怎么了?今天你不想睡了吗?” “我睡觉的事已经被发现了,”卫兵回答,“已经不敢再睡了。” 听到这些话时弗洛伦斯的眼前一片黑暗,就像从光明的山顶瞬间跌入了黑暗的深谷。卫兵所说的意思她还没有马上弄明白,但很快就知道了,这就是说自己的生命只能延续一晚上。今晚还是不能动手锯铁栏,这么说来,明天晚上自己最终也要被杀害。 弗洛伦斯的脸渐渐变得扭曲了。上帝啊,你怎么这样对待我?先让我高兴一会儿,再把我推下地狱去。她放声大哭,知道自己只能活到明天晚上了。 直到天亮别的卫兵前来换班为止,整个晚上卫兵都不睡,一直坐在走廊的尽头。这下子即使栏杆锯断后也无法逃出去。弗洛伦斯想了想戒备加强了的原因。唯一能想到的便是,前天晚上女孩被杀前高喊过的有人想逃跑的话,除此之外不会有别的原因。她临死前还想把大家一起拉上做陪伴。 说不恨那个女孩是假话,但弗洛伦斯也很理解她的心情,只是她觉得人一旦被逼入绝境时,居然能露出如此的丑陋样子,实在令人可悲! 无论如何,作为卫兵的上级,也许就是那个大胡子男人吧?他只命令卫兵整个晚上加强看守,却没有命令他对牢房里的女孩进行搜身,或者仔细检查每一根栏杆,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看守的卫兵似乎还不知道为什么不让自己睡觉,他只是奉命行事而已,而在执行命令中总会慢慢懈怠下来的。只要沉住气,把计划传递下去就行了。也许自己和威娜会被杀害,但总有人将来能逃出这座地狱,他们的罪行一定会受到清算!那么我就充当其中的一个牺牲者也无所谓。原以为自己真能逃过一劫而天真地高兴过,但最终还是难逃一死,既然这样,那就勇敢地面对命运的安排吧!也许这也是上帝的旨意。 第二天一早,又有新的女孩送进来了,这么一来,牢房里连自己在内就有四个人。这一个个女孩不断地被骗进来,而她们竟然也都有自己的父母。这真让人无法理解。这一切都缘于城外的人对这里的惨剧一无所知。 中午过去了,黄昏又来临了。死亡正在一步步地逼近弗洛伦斯。今天一次也无法再拉动锯子,只能静静地等待他们对自己行刑。这让她懊悔得直想哭。但不可思议的是,随着时间的消逝,她经历了极度的恐惧、悲伤和屈辱后,心情却渐渐平静了下来。这不同于把事情想明白了,就好像自己居高临下,从高处俯看着人间发生的恶行。 啊,弗洛伦斯发现,原来这就叫做死。其实我昨天就已经死过一次,我的灵魂正在脱离肉体。 于是她不再发抖,再一次面朝威娜,教会她如何把绳子从裙子里拉出来,手套藏在背心里的具体位置,以及背心和裙子里可以藏下铁锯的暗袋在哪儿,然后她静静地等待着深夜的来临。她只希望在自己被杀后,守夜的卫兵会回屋睡觉去,好让威娜能顺利地逃走。 即使心意已决,但看到脸色铁青的大胡子男子出现在栏杆外时,弗洛伦斯还是昏了过去。时间不知过去了多久,当她醒过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已经被两个男人从左右两侧搀扶着站了起来。 她觉得自己正被拖着走。心里却突然产生了一股冲动,即使到了最后的时刻,自己也要尽力保持应有的尊严。她试着自己走,但双腿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麻木得无法使上力气。踩在坚硬的石板上就像踩在棉花上一样,她好几次差点儿跌倒在地上。 弗洛伦斯的身体撞到监房的门上,发出哐的一声撞击声。卫兵按住了门,撞击声消失了。 几天没见过的监房外头感觉竟然亮得很。其实并没有满月的夜晚那么亮。她回头瞧了一眼铁牢,威娜正双膝跪地,双手握着两根铁栏悲伤地看着自己。我和她一定可以成为好朋友,弗洛伦斯第一次这么想道。要不是和她在这种地方相遇,那该有多好! “弗洛伦斯,你真勇敢!”威娜突然大声喊道。 “啊?我哪儿称得上?”弗洛伦斯心里想着。她不知道威娜在夸自己什么。自己也胆怯过,也害怕过,甚至还吓得昏倒过,哪儿算得上什么勇敢? 但是她知道,她是被带走时第一个没有哭闹的人。尽管她知道这只是表面上的,自己内心也十分恐惧,但在牢里的人看来,自己却是最勇敢的。既然如此,就挺直了腰走吧,不管闹得多么难看,也不管是否乖乖地顺从,被杀害的结局反正都一样。 “再见了,威娜。以后的事就靠你了。”她抑制住颤抖,大声地说道。她听到威娜哭着喊道:“你走好!”弗洛伦斯大步往前走,她再也不打算回头看一眼了。 拐过长长的走廊,眼前是一个令人眩目的雪白而明亮的世界,那是因为满地的洁白的瓷砖在墙上火把的照耀下反射出的耀眼的亮光。房间很大,弗洛伦斯以为是第一次到这里来,其实被带进来时曾经经过这里了,只是由于太亮而认不出来而已。 几条铁链从天花板上垂了下来,中央高吊着一个像是用来装进巨鸟的很大的黑色铁笼,地板中间放着一个白色的浴缸。 浴缸边上站着一位个子娇小的妇人,身上的华丽装扮显示出她是个身份高贵的女人。她的脸颊凹陷,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一双阴险的眼睛不断地看着四周,那可怕的面容像是无声地命令周围的人一动也不敢动。她的左手像是握着一条马鞭。 弗洛伦斯被两个男人左右挟持着,带到贵妇人的面前站住了。恐惧让她浑身又发起抖来,自己根本无法抑制。 这位贵妇应该就是赛伊特城的吸血鬼了,弗洛伦斯心想。原以为个子要比眼前的大一些。她一边克服着恐惧,一边紧紧盯着妇人的脸。她的年纪大约在四十左右吧。虽然长得不算难看,但满脸可怕的表情让她的魅力荡然无存。 贵妇努了努下巴,两个男人便粗暴地对弗洛伦斯动手了。刚开始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但是扣子被解开后她马上明白了,他们想脱光她的衣服。 她尖叫着,试图用力反抗,但在两个男人的力气面前这些都只是徒劳。不久她就被剥得一丝不挂地扔在冰冷的地板上。她还来不及叫喊,就被他们各抓住一只手拧到背后,就像被捕获的猎物一样跪在贵妇面前。她抬头想看妇人一眼,却马上被一个男人抓住后脖子,用力按下了她的头。疼痛和屈辱让她全身热了起来,因为这是她平生第一次在男人面前裸露出身体。 她查觉贵妇正踏着瓷砖向她走过来,用什么东西粗暴地顶住她的下巴往上抬,她睁眼一看,原来对方用的是马鞭。贵妇的脸就近在眼前,她看起来像只有四十岁,但在近处看才知道下巴和脸颊的皮肤已经耷拉了下来,眼角和嘴角上也有无数的皱纹。 贵妇就像评估牲口的价值似的低头端详着弗洛伦斯,然后突然举起马鞭用鞭梢乱戳她的乳房。痛苦和厌恶让弗洛伦斯忍不住哭了起来。 耳边“嗖”地响起了挥舞鞭子的声音。这好像是实现他们约定的暗号,弗洛伦斯被架着站了起来。这时,左腿的小腿肚上好像流下了什么东西,但那时她并不知道流下的究竟是什么。 两个男人把她架了起来,推着她向前走去。前方就是那座让人讨厌的巨大的人形囚笼。囚笼看上去呈深褐的铁锈色,顶端盖着一撮干巴巴的红色毛发,看来是想把它装饰成头发的样子。弗洛伦斯被迫一步步走近了它,人形的囚笼上还装着两个假眼和一副微微咧开的嘴唇,那样子简直丑陋得无法形容。她本能地感到一阵恐惧,张开双腿不停地反抗,但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 “等等!”贵妇人用尖刻的声音高喊了一声。弗洛伦斯还是第一次听到她的说话声。 妇人小跑着快步走到弗洛伦斯前面,她涨红着脸,神情因极度的愤怒而扭曲。 弗洛伦斯已经吓得几乎昏了过去,头脑里一片空白,但她还能看得出贵妇似乎十分生气,只是无法理解她为何如此怒气冲冲。 突然,一阵被火烧烤般的疼痛袭向胸前,弗洛伦斯大声喊叫了起来,她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耳边只听见鞭子的呼啸声,怒火中烧的妇人挥舞着鞭子,正在用力抽打着弗洛伦斯的胸部。 面对这来势汹汹的景象,她左右两边的男人也不由得吓得往后倒退了几步。贵妇的鞭子发疯似的乱挥,一边抽打着一边还在嘴里骂个不停。弗洛伦斯的肩膀上,脖子上,还有背上,到处都留下了一条条的鞭痕。极度的疼痛让她很快就昏死了过去,当她醒来后,却发现自己已经躺倒在冰冷的瓷砖上。 暴怒与狂乱让贵妇的肩膀激剧地抖动着。“你这肮脏的东西!”白贵妇大声叫骂着,“把下一个女孩给我带上来!快点儿!” 弗洛伦斯听到贵妇确实是这么说的。她感觉有个男人一直站在一丝不挂的自己身边,还听到另一个男人急冲冲地往外跑的脚步声。但她却连动弹一下的力气也没有,因为全身到处都是鞭痕,已经痛得她快要散架了。她全身滚烫,似乎感觉不到身体是自己的了。 贵妇大步走了过来,冲着弗洛伦斯赤裸的肚子狠狠踢了一脚,仿佛是弗洛伦斯一直躺在这里让她很生气。 “把她拖到那边去!” 男人拉起她的右手,粗暴地把她在地上拖着走。在她仅有的朦朦胧胧的意识里,她仿佛见到了自己被拖着在瓷砖上滑动的伸直了的脚。脚后的白色瓷砖上留下了一道红色的血痕。 在头脑几乎麻木了的残存着的意识里,她终于知道了这是为什么,一股强烈的耻辱感向她袭来——她的月经来了! 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尖叫声和剧烈的哭喊声传来,同时弗洛伦斯赤裸的身体被人粗暴地丢弃到房间的角落里,她的肩膀和头部猛烈地撞击在地板上。 是威娜!威娜也被带来了,正在被粗暴地剥光衣服。看似十分坚强的威娜,现在却像个孩子似的哭闹着挣扎着。 弗洛伦斯突然想到,出乎意料地从牢房里被拖出来时,威娜所受到的打击和绝望究竟有多大?她也许万万没有想到今天晚上还会轮到自己。 被剥掉的衣服胡乱地丢在房间的角落里,弗洛伦斯仔细一看,自己刚才被脱掉的衣服也在那里面。突然,她的臀部被火灼烧似的感到一阵疼痛,鞭子又劈头盖脑地落了下来。抬头一看,那个吸血鬼贵妇瞪着一双恶魔一样的眼睛走到她身边。嘴里叫骂着: “你这肮脏的蠢猪!看了就让我讨厌!快拿上你的脏衣服,给我滚出这个神圣的房间去!这不是你这种肮脏的人可以待的地方!” 弗洛伦斯顾不得羞耻,赶快连滚带爬地过去取衣服。光溜溜的屁股完全暴露在妇人的目光下,但已经顾不了那么多。自己身上一丝不挂,真的和动物没有什么两样。 弗洛伦斯的衣服和威娜的堆放在一起,几乎就像座小山一样,虽然她心里极度恐慌,但在看到这堆衣服时,她突然有了一个主意。于是她假装寻找自己的衣服,赶紧翻出刚才自己换给威娜的裙子和背心。就在她刚找到时,卫兵走过来了。不等她把衣服穿好,卫兵就催她赶紧站起来。她只好用衣服遮住身子,以躲避他们肆无忌惮的眼光。 “跟那个红头发的一样啊?”当弗洛伦斯站起身来时,听到卫兵小声地嘟囔道。 这时候,弗洛伦斯才总算明白了几天前牢房里那位早来的女孩说过的那句话的意思。当时她曾说过,原本早该轮到莎吉死了。莎吉也正好赶上来月经的期间,因而得以延缓了几天被杀死。莎吉正是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没想到弗洛伦斯恰好也赶上来月经,这无意中反而救了她一条命。 啊,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弗洛伦斯想道。当卫兵粗鲁地拖着赤裸的她站起来时,她看见威娜跪在瓷砖上。她也已经被剥光了衣服,正要被人架着身子向那个恐怖的褐色囚笼拖去。手拿皮鞭的贵妇就像驱赶一只羊似的走在她后面。 威娜抽搐着回头看了弗洛伦斯一眼,大声呼喊着:“永别了,弗洛伦斯!” 10 当弗洛伦斯裸身抱着衣服,被卫兵扛出走廊时,身后传来了威娜痛苦万分的剧烈的惨叫声,这声音意味着她的死亡。回到牢房里一看,弗洛伦斯身上被鞭子抽打过的伤口渗出了许多鲜血,流得身上到处都是,疼得几乎无法弯下腰来。她的身上布满了伤痕,特别是胸口的裂口肿胀得很厉害,她感到一阵阵的滚烫发热,如果不扣紧衣服伤口就暴露在外头。她赶紧穿上自己原来的那身衣服。 “永别了,弗洛伦斯!”威娜那最后的呼喊声不断在弗洛伦斯的心中回响。每当想起威娜最后的呼喊和临终前的惨叫,弗洛伦斯的心里就感到一阵阵的绞痛。 威娜被提前一个晚上处死了,她是代替我去死的,原因只是我恰好赶上了经期。弗洛伦斯心里一直在回想着这件事。威娜是因为我而死的。每当她想到威娜在牢房里突然被带走时所承受的那些恐惧、打击和绝望,弗洛伦斯的心仿佛都拧紧了。我怎么能做下这样残忍的事?虽然那不是我所希望的,自己也对此无能为力。 好几个小时里弗洛伦斯什么事也没做,只是呆呆地坐在牢房的角落了。面对接踵而来的突然变故,一连串的打击使得她精神恍惚。她完全感觉不到逃生的喜悦,应该说连一丝一毫这样的念头也没出现过,所感觉到的只有失去做人的尊严的深深的屈辱感。 多亏(也许应该这么说)威娜那不成人样的身体没有被送回牢房。也不知过了多久,牢房里的一个女孩的啜泣让弗洛伦斯猛地回过神来,她是在迷糊中听见了女孩的哭声。 夜已经深了,她突然注意到牢门外的走廊里一片静寂,好像并没有人坐在那里。她心里猛然一动,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起来。她跪着慢慢靠近铁栏,额头紧靠着栏杆往走廊尽头望去。她仔细观察了好久,最后才认定卫兵确实不在。难道今天晚上卫兵又回去睡觉了? “看守的卫兵呢?”弗洛伦斯向坐在一边的女孩问道。 “好像从这里走过后出去了。”女孩回答道。 弗洛伦斯把手伸进刚才威娜穿过的背心口袋里摸了摸。不见了?锯子不在那里,但是手套还在。她又摸了摸裙子里的暗袋,绳子还在里头,但还是找不到锯子。 弗洛伦斯大失所望。这时,刚才一直哭着的那位女孩走了过来,把手伸进裙子的口袋里,取出一把锯子递给弗洛伦斯。 “那个女孩被带走时,偷偷交给我的。”她说。 接过铁锯时,弗洛伦斯感动得眼里涌出了泪水。威娜真是个勇敢的女孩!也许我都想不到这样做。这时她才理解了面前这位女孩一直痛哭不止的原因,她也被威娜的牺牲精神彻底感动了。 她心里突然涌现出一股昂扬的斗志。即使为了威娜,也一定要逃出去。今晚正是上帝赐给我的最后机会。我的生命已经毫不足惜,受到过动物般的百般虐待后,我已经和死过几次有何异样?她马上便开始动手锯起铁栏来,连一分一秒也不再犹豫。这种地狱我再多一秒钟也不想待。若是能锯断铁栏,这些女孩也都能获救。我要为死去的威娜而成功地越狱。 她什么也不想,专心致志地锯着,眼前的铁栏只剩下最后的两三毫米了。 但是最后的这一小段她还是锯了近两个小时。当锯子从铁栏中间通过了的时候,她真想跳起来高呼,锯断了! 弗洛伦斯悄悄把铁锯藏在牢房角落的墙根下。就为了锯断这么细的一根铁栏,居然花了五个晚上的时间。她双手握紧铁栏锯口的下方,闭上了眼睛。“上帝啊!”她祈祷着,“赐给我力量,让我折弯这根铁栏吧!”然后,她使出浑身的力气把铁栏往自己的方向拉。“吱”的一声,整个栏杆颤动了一下,接着,那根铁栏慢慢地朝自己的方向弯了下来。她发现停止使劲后,弯下来的铁栏并不会再弹回去,她又使出全身力气把铁栏朝身子底下压了下去。 当她把铁栏压弯到较大的弧度后,女孩们一起跑了过来,用几个人的体重一起压下去。铁栏很快地弯了下去,锯断的位置已经抵到牢房里的石板上。大家不约而同地发出小声的欢呼,接着彼此又“嘘”的一声,互相制止住兴奋。 弗洛伦斯先把头伸出铁栏的洞口,头部可以轻易地穿了过去,可是肩膀和身体的部分却显得很难通过。但那也难不倒她们,只要先把身体侧对着洞口,虽然稍微紧了点儿,不是过于肥胖的人都能硬挤过去。弗洛伦斯在挤过洞口时,另一个女孩从右边使劲拉着点儿铁栏,洞口就能略微撑大一些。当弗洛伦斯到了牢房外面后,也同样设法撑开点洞口,于是三人全都顺利地来到了走廊里。 她们压低声音朝铺着瓷砖的那间屋子走去,脚下都加快了步子,离天亮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她们来到了铺着瓷砖的房间里,因为到处一片漆黑,很难看出这里的地上铺着瓷砖。弗洛伦斯原想径直朝台阶的方向走去,但突然发现地板上似乎躺着一个人。她蹑手蹑脚地上前一看,原来躺着的竟是赤裸着的威娜。别的女孩并没有看威娜一眼,就争先恐后地向台阶跑去,她们推开门后一窝蜂地拥了出去。弗洛伦斯觉得非常担心,但已经完全无能为力。 她一看,威娜和以前的其他女孩一样,白白的身子上沾满了鲜血,已经死了。 “你是替我而死的,威娜,感谢你。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弗洛伦斯在心中默默地叨念着,又把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盖在威娜的身体上。 正在这时,一阵尖锐的惨叫声打破了深夜里的沉寂,这使得弗洛伦斯顿时绝望得浑身颤抖起来。接着又传来几个女孩的叫声,然后台阶的方向又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咚咚地震得地板都在摇晃。 脚步声越来越近,听声音他们下了楼梯朝这里来了,怎么办?弗洛伦斯六神无主地呆呆站立着,心里盘算着自己该怎么办。往里面逃找个房间躲起来吗?这样也许会安全点儿。她转过身来,正想回头往里跑时,又转念一想,这样岂不是离地下室出口更远了吗? 对,如果不赶快爬上这段石阶,那就更不可能逃脱了。在被囚禁的这几天里,她早就琢磨清楚了,地下室唯有台阶这个出口。脚步声越来越近,声音也越来越大了,震耳欲聋的脚步声已经迫在眼前。弗洛伦斯着急得直想哭,但还是迅速地挪动脚步,转身跳进了眼前这个浴缸。她趴下四肢,压低了身子。这时她听到有人用力踢门的声音,门一下子被踢开了。 刚才逃出去的几个女孩大声尖叫着跌倒在地上,后头紧跟着闯进来三个男人,他们都是卫兵。看来女孩们一定是误闯进卫兵们睡觉的房间后被捉住了。 每个卫兵各抓着一个女孩,把她们的双臂紧紧拧在身后,然后粗暴地挟住她们的肩膀,气喘吁吁地往监牢的方向跑了过去。后面还跟着一个空着手的卫兵。 趁他们都往牢房的方向跑过去的机会,弗洛伦斯赶紧从浴缸里跳了出来。膝盖上沾着一片黏糊糊的东西,浴缸里还残留着一股浓浓的血腥味,让人感觉十分不舒服。 她把鞋子脱掉后拿在手里,从开着一条缝的门里迅速地钻了过去,光着脚跑上了石阶。台阶前方是个宽敞的舞厅,舞厅的大门紧关着,挡住了她的去路,但左边却有一扇门是开着的。她来到跳舞厅前,伸进脑袋看了看左边开着门的那个房间,里面铺着木地板,还放着几张粗糙的床。 舞厅的门上挂着一把锁。但左边有床的房间尽头开着一扇门,门上也没有上锁。 她担心那个门后头只是个储物间,但由于没有别的路好走了,于是弗洛伦斯只好跑进去推开了门。开门一看,门外又是一道台阶。她把门照原来的样子关好后爬上了台阶。台阶是石头垒成的,因此光着脚的弗洛伦斯能悄无声息地爬了上去。台阶上头像是一楼的走廊,左边有道门,门既没闩上,也没有上锁,门旁边有扇小窗户。她急忙爬上窗户往外看,窗外就是洁白的月光照映下的庭院,还有曾经从那儿经过的那座马厩。 她感觉身后的台阶下隐约传来嘈杂的人的声音,其中混杂着脚步声和男人说话的声音。是卫兵追来了,一定是他们清点后发现少了一位女孩。 虽然旁边的门没上锁,但出了这个门也跑不了,这些她以前早就考虑好了。这个院子四周都围着高墙,必须得往上走,爬到比城墙更高的地方才有可能逃脱。但是这里已经没有台阶可以上去了。她把鞋子拿在手上,光着脚在黑暗的走廊里使劲地奔跑。她心里知道,如果再迷了路,就来不及逃走了,继续在里头没有目的地跑来跑去的话,就必死无疑了。地下室里的房间不少,卫兵们逐一搜查一遍得费不少工夫,但决不能指望能给自己留出太长的时间,卫兵们很快就会找到这里来的。 她终于找到台阶了,马上就往上爬。尽管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但她还是跑一步跨两级台阶地往上爬。台阶有两层,而且特别长,但她很快就上到了二楼。 她一看,前方也有个木门,门上没有上锁。她小心地避免发出任何声响,轻轻地把门推开了一条缝。皎洁的月光照在身上。城墙上有条通道,晚风轻轻地从门缝里透出来,吹在她的身上,就像有双手在轻轻抚摸着她的脸。 四周飘荡着一股植物的气味,这是大自然的芬香。啊,是的,外面还有这样美好的世界!多么让人心旷神怡的风啊!这些天一直被关在臭气弥漫的阴暗的地下室里,她几乎忘了外头的世界上还能吸到如此清新的空气! 但她高兴了没多久,很快,一阵紧张又迅速流遍了她的全身,她看见走廊的对面有一个卫兵在把守。她很快悄悄地把门关了起来。 她顺着城墙紧靠着右边慢慢往走廊方向挪动,那里有个能透进月光的小窗户。她把脸紧贴着嵌在墙壁上的窗户玻璃往外看了一眼,透过玻璃,能看见外面一小块世界。 城墙上的卫兵慢慢来回走动,他先是缓缓地走向对面,走到城墙的尽头时,再突然机械般地向右转过身来,然后再缓缓地往这边慢慢走回来。看来,要从城墙上放下绳子,再从绳子溜下去可不容易。 她又看了看另一面的城墙,那里也有卫兵。看起来这里是不行了,必须还得往上走。 她回到台阶前,又一步两级地往三楼上爬去。爬着爬着,她突然想起一件令人绝望的事情,心脏几乎都要停止跳动了。绳子!她准备的绳子长度顶多只有两层楼高,无法从三楼下到地上。但是她已经跑到三楼了。她哭丧着脸在走廊上跑。这里的一排小窗户上全都围着铁丝或者镶着彩绘玻璃,根本无法打开。 弗洛伦斯只好呆呆地站在空无一人的走廊上发愁。难道只能逃到这里为止了吗?她心里问着自己。这样不行,根本无法逃出去。这里是城堡,不是普通的人家。 台阶那头又传来一阵嘈杂的人声,越来越大。卫兵们追上来了!只能再往上逃!这时候,她耳边仿佛响起了威娜的声音:“加油啊!动动脑筋!鼓起勇气!”说完,威娜的脸又变成一副血淋淋的死人脸孔。 眼前又浮现出莎吉的脸。“困难是没法躲避的!弗洛伦斯,鼓起勇气克服它。要冷静!” 是的,冷静!冷静!弗洛伦斯握紧拳头放在胸前,考虑了好几秒钟。 她冷静一想,再往上跑也没用,虽然能够争取一点儿时间,但迟早总会被抓到的。我不能像头愚蠢的动物似的没头乱闯。天已经快亮了。 那么,到底我该怎么办? 考虑到绳子的长度,只能从二楼下去!但是台阶那里人声嘈杂——不怕,他们应该还在一楼附近。 弗洛伦斯下定决心,孤注一掷,朝二楼跑了下去。 她来到二楼的走廊里,还好,追兵还没来到这里。但是这里的窗户每个都被封死了,根本无法打开,也别指望能打破玻璃,玻璃的破裂声马上就会引起卫兵和追赶来的人的注意。 她又来到那扇可以看见卫兵来回巡逻的小窗旁。那么,既然只有爬下城墙逃走这条路,只能豁出去了。要不就是逃出去,要不只有死路一条。被他们发现是死,不逃也是死。所以必须得豁出去,只能豁出去了! 于是,她赶快从裙子里把绳子拉出来,全都拉出来。一头再系上个套。城墙上有一排凸起的墙垛,系个套是为了套住墙垛用的。到了跟前再系就来不及了,必须先把套系好。只能趁着卫兵向对面走时,赶紧从这里跑出去,把绳套套在墙垛上,再把绳子垂到墙外,顺着绳子滑到地上。除此之外,已经无法得救了。 她把套尽量打得大一点。但如果打得太大,垂下去的绳子就短多了,但这也没办法,因为如果套打得太小,万一套不住,根本来不及重新再打了。她打完套后又打了几个死结,以免没有系紧,万一松开后掉落地上,整个逃亡计划就前功尽弃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她一边打着结,一边往下看了一眼。她看到了一幅可怕的情景。从院子里和马厩的屋檐下有两个卫兵正向她跑过来。 她转身又看了看城墙上的那个士兵,他正向这边走过来,但他还没注意到院子里的异常状况。这时,只要院子里的士兵冲他大喊一声,他马上便会发现异常,并且加强戒备。卫兵走到离她很近的地方后,又慢慢向右转过身去往前巡逻。只听见他咔咔的脚步声慢慢越走越远了。到他走到最远处再转回头,看来还有一点时间。而能否抓住这点时间,已经成了整个成败的关键。追踪而来的士兵已经到达了一楼,机会只剩下眼前的这一次了。 这时跟前的卫兵正好走远了。弗洛伦斯从背心的暗袋里取出手套,戴在两只手上。她又把鞋子塞进了裙子的口袋里。她开始紧张得发抖,心也扑通扑通地剧烈跳起来。她呼吸急促,大口地喘着气。弗洛伦斯告诉自己千万不能紧张,过于紧张,身体会僵硬得不听使唤,那就什么也干不成了。可是明知道不能紧张,但自己根本做不到。 一层院子里的士兵已经看不见了,看来他们已经确定我不在院子里。如果这样,他们可能已经朝这里上来了。 城墙上的士兵已经走远了,但还是离得太近,等等,再等等。可是,万一院子里的士兵往上喊叫的话,那不就……不,还得等等,一切只看上帝的旨意了。 士兵的身影已经变小了。机会就在眼前!弗洛伦斯把绳子拿在手里,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走到月光明亮的走廊里。她一边注意脚下别出声,一边蹑手蹑脚地靠近一个墙垛,迅速把绳子套上去。 啊?怎么会是这样! 她的心里几乎要哭出声来。原来绳套还是打得太小了。明明想过要打大些,但到了眼前一看,墙垛还是比预料的粗。她急得直想哭,一边使劲把绳套拉大。她拼命拉,再使点儿劲也许就能套上了,再拉大一点,再拉大一点就够了! 好了,终于套上去了!终于把绳结套在墙垛上了!她把绳子垂到墙外。远处的卫兵背对着自己。她爬到两个墙垛之间,紧紧握住绳子,就在她正要探出身子,爬到城墙外的黑暗中去时,就在这一剎那,院子方向传来男人的声音。卫兵在走廊中间突然停下脚步,声音再次响了起来,看来是下面的卫兵在呼喊着这位卫兵的名字。他慢慢横过走廊,往院子那边靠了过去。 弗洛伦斯拼命把身子探出墙外。恐惧消失了,她跳了出去,使尽全身力气握紧绳子,不顾一切地在黑暗中往下滑。 仅仅几天以前,但感觉就像过了一年似的,她还用森林里的大树做过攀着绳子的垂降练习,这才知道练过的根本派不上用场。她只能紧闭着眼睛,拼命抓紧绳子往下滑。耳边传来手套和绳子的摩擦声,她的身体以很快的速度往地上坠了下去。 虽然戴着手套,但掌心却因为摩擦而烫得难受。真烫!太烫了!这么下去一定会烫伤手!但绝不能松手,松手就完了。她这么想着,拼命握紧了绳子。 啊!她想。手里握紧绳子的感觉消失了。啊,绳子不够长!不行!这样也得死!刚想到这里,一股猛烈的撞击迅速传到弗洛伦斯光的的脚后跟。啊!她大叫一声,屁股着地了。还没反应过来的弗洛伦斯在地上打了个滚。但很快她就明白了,到了!我到达地面了! 泥土的气息,令人怀念的青草的芬香。回头望去,远方闪亮着点点美丽的灯火,那是农家透出的亮光。绳子虽然够不到地上,但也没差多远。 咔嚓咔嚓的混乱的脚步声从上面传来,看守的卫兵们慌慌张张在城墙上跑,他们知道有个女孩逃跑了。负责瞭望的士兵也知道了。弗洛伦斯躲在黑暗里,用戴着手套的手,急急忙忙把鞋子穿上了。因为光着脚是逃不了的。穿好鞋子后,她拼命朝路上奔跑起来。不知道森林在哪个方向,但得尽快离得远远的,哪怕一步也好。她只想尽快远离这座可怕的城堡。 心脏剧烈地怦怦跳着,弗洛伦斯几乎喘不过气来。但无论如何总比被杀好。她不停地拼命跑着。城里一定有人骑马来追,得跑得离城远远的,必须赶快跑进森林才行! 她边跑边朝四面看。森林在哪儿?森林在哪儿?那片闪烁的民家灯火后,左边有一片黑糊糊的东西。森林!那就是森林! 弗洛伦斯被草绊倒了,脚踝砸在石头上,爬起来后改变方向不顾一切地向那边跑,没命地朝森林的方向跑去。 只有脚步声和自己的喘息声充满夜空下,风在耳边呼啸着掠过,脚下的地面不断向前移。然而天空中的月亮却一动也不动。她猛然发现,东方的天空稍微发红了,天已经快亮了。 天亮后就危险了,必须趁着黑找个地方藏起来。可是,能藏得住吗?我能藏得了吗?他们是镇守一个国家一座城堡的军队,只要愿意,他们甚至可以向邻国发动战争。想找到一个女孩子,还不是太容易了? 她转身一看,赛伊特城黑糊糊地耸立在那儿。那座城里的地下,每天都在进行惨绝人寰的屠杀。那些传闻都是真的。城内的每个窗户里都透出朦胧的黄色的灯光,一定是发现我逃跑了,正在叫醒士兵们。 追兵好像还没出城。那么可怕的秘密,也许会从我的嘴里泄露出去。为了堵住我的嘴,他们一定什么都干得出来。我真能逃得掉吗? 弗洛伦斯跑进森林里,脚下的青草发出清脆的沙沙声。她停下脚步。植物的芳香和甘甜的花草的气息扑面而来。她把手撑在膝盖上,剧烈地喘息着。黑暗的森林里,可以看到远处一团朦胧的亮光。 “卢迪!”她真想叫出来,但喉咙里发出的却只是微弱得像台机器摩擦出的沙哑的声音。声音出不来,嗓子哑了! “弗洛伦斯!”没想到近处突然清楚地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她怕得尖叫起来,正想转身逃跑。但恐惧让她的神经绷紧了,不但叫不出来,连声音也听不见。黏稠的唾液连喉咙深处都粘上了。 一个男人踩着青草向她走来。她不由自主地浑身怕得发抖,真想拔腿就逃,可是双腿却像麻木了似的,一步也挪不动。 “弗洛伦斯?你是弗洛伦斯吧?终于逃出来了!”那是精力充沛的人的冷静而有力的声音。 “谁?卢迪吗?真是卢迪吗?” “当然是我。我等得太久了。还以为你已经被杀了,一点儿也睡不着。” 弗洛伦斯脚下还是无法动弹。感觉真像和卢迪分开十年了,几乎连他的长相和姿态都快忘了。卢迪抱住她的肩膀,弗洛伦斯终于记起了卢迪脸和身上那熟悉的气味。他们紧紧拥抱着,哭了出来。 “不能这样,城内的追兵马上就该来了。赶紧逃吧!天就快亮了。” “那当然。我来这里以后,认识了一个女儿也被抓进城里的人。他说,如果你能逃得出来,随时可以用他的马。咱们往这边走吧。你还跑得动吗?” “不行了,我一步也跑不动了!”弗洛伦斯哭着说。她甚至觉得自己还没昏倒,还能站得住,这就已经十分意外了,她早已汗流浃背了。 “好,我抱着你。”卢迪说着轻轻抱起弗洛伦斯,“你轻多了。” 她被卢迪抱着走进森林后,心里总算真的有了已经获救了的感觉。 出了森林没多远,前面看到了一座房子,后门有个马厩,里面有马。卢迪随手推开马厩粗糙的门,把马牵了出来,自己翻身上了马背。 “来,上来,该你了。” 她被抱上马背后,马就慢慢开始跑起来,弗洛伦斯这才注意到黎明的冷风吹来。直到现在她都因为过于紧张,连冷冽的夜风都没察觉,被汗水湿透了的身体开始感到冷起来了。 原来这里还能找到马!弗洛伦斯十分佩服卢迪想得这么周到。这样也许就能逃脱了。马已经跑了起来,穿过森林中的小路,渐渐越跑越快。天一点一点地亮了,离那座可怕的城堡越来越远。 还没发现后头有人追来的迹象。垂在城墙上的绳子要是没被他们发现那该多好!如果那样,他们就会以为自己还躲在城里哪个地方。她猛然发现手上还戴着手套。多亏当初准备了绳子和手套,这才能顺利地逃出来。把它当做护身符,暂时还是戴着吧。 马儿跑起来后颠簸得很厉害,还好原来在村里骑过几回马,如果以前没骑过的话,也许早就摔下马了。多亏卢迪在身后把自己抱得紧紧的。 坐在摇晃着的马背上,弗洛伦斯心里却惦记着被抓回牢房去的几个女孩,被弯折了的铁栏一定已经又被扳直了,今后也许还要再增加两三名卫兵,把她们更严密地看管起来。接着她又想起了威娜,她水灵灵的双眸、利落的动作,还有她被脱光衣服后临死前对自己最后说过的那句话:“永别了,弗洛伦斯!”眼前又浮现了她满身鲜血、赤裸着躺在白色瓷砖上的身体。真不愿相信那就是威娜最后的模样。曾经那么活泼的威娜,现在要是还活着,还能活蹦乱跳地活着,那该有多好! 不久天亮了。两人已经赶了很远的路,但为了防止城内的追兵,两人直到离开国界都没敢休息一回。直到进入匈牙利领土后,他们才第一次稍微停下来休息,还在街道旁的小饭馆里吃了点儿东西。到达这里后总算安全了。 他们要了几个简单的家常菜,但是对弗洛伦斯而言,已经好久没吃过这样的饭菜了。不过,几天来的担惊受怕让她没了胃口,只吃了一点儿东西就再也咽不下去了。在灿烂的晨光下她伸出自己的手背看了看,手上竟然变得皱巴巴的,明显瘦了许多。 应卢迪的要求,弗洛伦斯把她在赛伊特城的经历一一告诉了他,这让卢迪听得目瞪口呆。虽然他以前也曾听人说过一些消息,但是听到弗洛伦斯亲口说起自己的切身经历,他仍然不免大惊失色。 卢迪提议道:“我们应该马上向匈牙利王室提出控告,而且越快越好,不然他们可能着手毁灭证据。”于是两人急急忙忙吃过饭,又跨上马背,直奔匈牙利国王所在的城堡去了。 11 黄昏时,两人终于到达了匈牙利国王的城堡,他们要求向守城的卫队报告发生在罗马尼亚赛伊特城里的事。两人被带进了卫队的休息室,先由卫队的小队长出面听取了他们的报告。 小队长十分通情达理,他粗略地听完这段骇人听闻的话后,对他们说:“我知道了,会把事情报告给卫队队长,并且请他尽快禀报给国王。”原来这时,有关赛依特城里发生的种种流言飞语,也已经传到匈牙利这一带来了。 实际上,弗洛伦斯的亲身经历不久就传到国王的耳朵里。其实匈牙利国王在这之前可能早就听说了伊莉莎白·巴托里的暴行。但是由于匈牙利王室和巴托里家族有姻亲的关系,国王好像考虑尽可能地不把事情闹得太大。 然而现在事实俱在,并且很可能会传遍市井,为了维护其他贵族的面子,已经无法再置之不理了。接到卫队队长的禀报后,国王做了这样的判断。因此,他命令伊丽莎白的表兄——王室总监乔治·图尔索伯爵到赛伊特城周围进行一些调查。 图尔索是个头脑冷静的人,行事十分谨慎,他花了很长时间做了大量调查。他认为,如果街谈巷议的内容以及叫做弗洛伦斯的这位女孩所做的供述都是事实的话,那么这将可能成为动摇罗马尼亚王室统治基础的历史性的重大丑闻。如果找不到证据,而且赛伊特城又矢口否认的话,也可能成为他们借机发动战争的借口。 然而图尔索经过调查,却收集到了令人吃惊的大量确凿证据。尤其令人惊讶的是,伊丽莎白·巴托里身边的人在干这些坏事时肆无忌惮地丝毫不加遮掩。赛伊特城外的民众中提出的,有关自己的女儿进城干活后就一去不回的控告,数量竟然非常巨大。 虽然收集到以上提到的诸多疑点,但必须找到让巴托里家族无法辩驳的证据才能对其最终定罪。于是图尔索把调查的重点放在挖掘被马车运载出城后掩埋的尸体上。他虽然为此花费了很多时间,但终于还是挖出了数具女性的尸骨。因此图尔索伯爵向国王提议,他决心率领一小队的军士进入赛伊特城进一步寻找证据。 此举不仅对他,对匈牙利王室也是一个冒险。显然,考虑到所有的证据都可能已经被彻底毁灭了,因此此案很可能会变成一桩单纯的告发案而最终难以认定。甚至可能造成两个王室之间长期关系的不睦。 然而,当他包围赛伊特城,要求对方开门时,门竟然毫无抵抗地应声而开。此时的时间是一六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的夜晚,附近的山野里正覆盖着一层薄薄的白雪。 进入赛伊特城后,城里的荒废萧条令图尔索十分震惊。时值冬天,到处缺少鲜花是理所当然的,但城里的所有植物似乎长期都无人管理,一大半已成枯萎的状态,到处的墙壁、窗户,甚至马厩也任其荒废。士兵们个个显得有气无力,即使图尔索的军士们踏雪闯入王宫的庭院,都没有一个人起身出来盘问。王宫卫队的士兵们无精打采地坐在石头上不想站起来。图尔索还是第一次看到士气如此低落的军队。他派遣部下镇守庭院和各个大门后,便率领十多名精锐的心腹军士前往弗洛伦斯举报过的那间地下室。据弗洛伦斯的证言,赛伊特城那些惨绝人寰的罪行就发生在地下室里,前往地下室怎么走,他也已经从她那里详细了解过了。 图尔索下了马,从破烂不堪的马厩后门进去后,直奔地下室。刚下到一半他就已经闻到一股扑鼻的恶臭。当他们进入地下室里那间铺着瓷砖的屋子时,不仅恶臭袭人,还看到一幅令人无法想象的景象——瓷砖上躺着两具浑身是血的年轻女尸。他们取来火把走近一看,发现两个被害人全都赤身裸体,浑身是血,其中一人居然还有一丝气息。地下室只有一点热气,但还能感受到有人待过的气息,这说明她们遭到这种惨绝人寰的虐待是刚发生的事情。 屋子中间有个白色的浴缸,底部还残留着少许血迹。他们这才明白,刚才闻到的那股强烈的恶臭原来就是血腥味。房间的角落里有个铁锈色的巨大人形囚笼,还有一个巨大的铁制鸟笼状的刑具从天花板上垂吊下来。 至此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市井间的传言以及弗洛伦斯的证词全都是真实的。乔治·图尔索听到这些时起初还半信半疑,但摆在他面前的事实让他大为震惊。 接着,他又发现似乎听到几个年轻女孩发出的尖叫和啜泣声。在声音的引导下,一行人到了一个阴暗的走廊里,再往前走就来到了带铁栏的牢房,里面关着几个年轻女孩。她们把手伸出铁栏外呼喊着求救。 牢房的门都上了锁,根据已成功脱逃的那位女孩说,牢房外的走廊里平时都有卫兵看守,但走廊尽头那个卫兵可能用来当坐椅的旧木箱上,今天见不到卫兵的踪影。 图尔索命令自己的一名士兵去寻找牢房的钥匙,其他的部下则点燃几个火把照明。图尔索往牢里一看,女孩们个个脸色苍白,泪流满面,纷纷把手伸出铁栏外招手呼救。每个女孩脸上都是一副麻木的表情,看不到获救后本应流露出的欣慰笑容,极度的恐惧看来已经令她们丧失了人类应有的思考能力。 图尔索想道,诚然,她们还是相当幸运的,已经不会再被杀害了。但如果我们晚来了一天,她们中一定将有人会被杀害。相反,如果我们能提早一小时抵达这里,瓷砖上躺着的那位濒死的女孩或许就能得救。 图尔索又想到,既然伊丽莎白·巴托里明明知道被抓来的女孩中有一人已经成功逃亡,她本应该可以预料到迟早会有人前来调查此事。但她为何没有立即停止这种令人发指的罪行,也没有想过要毁灭证据? 但是图尔索早有准备她会这么做,甚至难说心里没有期待她这么做。如果这样的话,在证据不算充分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为巴托里和几个亲信摆脱罪名,其实他并不希望找到最高统治者的什么罪证,只想拿几个她手下的人出来开刀,以图尽早了结这件事。对图尔索来说,这种处理方式可以保住同是贵族的人的名誉,可以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然而这已经不可能了。大部分士兵部亲眼目睹了这些悲惨的事实,而且关押在牢房里的女孩们也会被释放出去。人的嘴是堵不住的,这桩即将流传千古的巨大丑闻至此已经掩盖不住了。 图尔索和士兵们又搜查了整个地下室。可是当他们一离开牢房,里面关着的女孩们就以为他们已经扔下自己不管,而放声大哭起来。于是图尔索命令旁边的一个人告诉她们,自己一定会把她们救出去。 地下室里十分阴暗,因为所有的照明用具都已经熄灭了。他命令手拿火炬的部下走在前头,把走廊上各处的火把都点上。 当时他身边有一个人问道,是不是要先把伊丽莎白和她的那些亲信扣押起来?图尔索说可以不用,因为城堡已经被包围得水泄不通,他们已经无路可逃了。估计他们现在应该还待在城堡上面的某个地方,希望他们显示出与其高贵的身份相符的起码风度,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来面对我们这些裁决者。 他们沿着狭窄的走廊向前走,潮湿的空气里那股令人汗毛竖直的恶臭越来越浓烈了。这种气味和刚才铺着瓷砖的房间里闻到的血腥味不同,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强烈的腐败的气味。走廊上堆满煤炭的地方有两扇门,图尔索让士兵站在左右两边,并叫他们打开了其中一扇门。手下的人一推开门,马上便闪在一边。但是并没有人从门里冲出来,反而从里面飘出一股令人窒息的恶臭。 “把火把给我!”图尔索从士兵手上拿过火把,忍着恶臭,率先走进了屋子。 “这是些什么?”他不由得询问道。火光下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令人难以想象的情景。 首先让他看到的是,这个房间特别狭窄,对面的墙壁几乎就近在眼前。墙角下很脏,蜘蛛网一直拉到了天花板上。 许多脏兮兮的颜色灰暗的纤维似的硬块被堆集在这间房间里,而且上面全都覆盖着一层薄薄的蜘蛛网。这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堆放在这里? “啊!”接着,士兵们嘴里不断传出惊叫声。但是谜底很快就揭晓了,因为这面奇怪的墙壁在火把的数量增加后终于展示出它的真实面目。这连经历过战场杀戮的士兵们都感到浑身战栗,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 这些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大块蓬乱的毛线,但仔细一看,原来却是人的头发,全部都是由头发结成的。不但只是头发,头发上还有肉体,那是无数具人类的尸体,将他们头朝外整整齐齐地一直堆放到天花板上。 士兵们惊吓得说不出话来。根本估计不出到底有多少具尸体,一千具?不,也许更多。下面的尸体已经被上面的重量压得变了形。之所以感觉这间屋子狭小,是因为整齐码放着的尸体已经堆满了整个房间。恶臭!这里就是强烈的恶的灵魂的栖息地! 图尔索和他的部下们为了不让同伴知道自己内心剧烈的憎恶感和无法形容的恐怖,一个个慢慢地,但又争先恐后地退出到走廊里。 他们关上这扇门,接着又打开了隔壁的房间。里面也一样,尸体满满地堆积到天花板上。左边的墙壁上靠着一把梯子,靠近天花板上的那几具尸体的头发上还有光泽,还没有被蜘蛛网给蒙上,而且上面还有一些空隙。这说明这个地方是被作为停尸间,而且现在还在被使用着。 走廊上堆满煤炭的原因也理解了,因为这些屋子原来是用来堆放煤炭的,但已经被占用作为停尸间,煤炭无处堆放了,才被弄到走廊里。 经过在周围地方的仔细调查,图尔索知道,当初预计的尸体数量至少必须还要增加一倍。因为从走廊的格局来判断,两个房间的深度比预想的还要深很多。也就是说,可以想象到,被仔细整理过,而且堆放得整整齐齐的尸体,起码是分成里外两排来分开堆积的。 图尔索和伊丽莎白虽然有血缘关系,但只在小时候见过一次面,那以后就一直相互没有联系。他还隐约地记得她少女时代天真无邪的样子。他不明白的是,那个天真浪漫的女孩,何以变成了现在这个无可救药的杀人魔鬼?以前他对这个女人完全不感兴趣,但现在却产生了一股非常想见见她的想法。他想亲眼看看,她到底疯狂到什么地步,才能做出如此的暴行? 如果不是自己亲自来这里处理此事,她以后还会打算怎么做?在一位准备被送上屠场的女孩成功脱逃了之后,她居然丝毫没有犹豫和不安,还在继续她那种血腥的游戏。但停尸间不是很快就要堆满了吗?堆不下尸体后,她还会打算怎么办? 接着,可能会堆放在走廊,堆放在台阶上?等地下室全堆满了以后,再把尸体堆放在二层、三层,直到赛伊特城堡里堆满尸体为止?这个冷酷无情的女魔头,究竟长着一副怎样让人胆寒的嘴脸?真想亲眼见一见。他想道。 图尔索在赛伊特城堡的二楼迎宾室里摆下了阵势。他下令搬来一张桌子,把这里作为临时指挥室。放进暖炉的炭火还没让房间温暖起来,图尔索就已经接到部下的报告,说是已经抓获了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据说她并没有任何反抗的意图,只是神情茫然地坐在自己的房间里。 图尔索下令马上把她带来。为了看清她的脸,当然要让房间里的照明更亮些。于是他下令在屋子里增加了几个可以移动的照明器具。准备好后,他急不可待地等候着这位从今之后将遗臭万年的作恶多端的女魔头将以何等可憎的面目出现在自己面前。 明亮的灯光下,一位士兵出现在眼前。在摇晃的火把照得他的脸明晃晃的,他用尊敬的口吻说:“奉您的吩咐,人已经带到。”说完,他便立即退往后面。接着,一位盛装打扮的女性悄然走进房间,她的样子十分普通,怎么看都像是个安分守己的女人。这就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图尔索有点失望地看着她。巴托里步履轻快地走近了图尔索。从举动上让人看不出她的年龄。她的脸上浮现着灿烂的笑容,脸上的肌肤在火把的映照下,浮现出一股迷人的妖艳之气。 从图尔索看来,伊丽莎白的确不像是个五十岁的女人。 “啊,图尔索大人!欢迎您莅临我的城堡!”伊丽莎白满脸洋溢着喜悦,喊叫着说道。 她的声音既高亢又可爱,听起来完全像个少女。两个眼珠滴溜溜乱转,有时双手会交叉在胸前,摆出一副稚气未脱的少女姿态。图尔索心中的想象完全被颠覆了,眼前的伊丽莎白·巴托里竟然像一个小女孩一样天真可爱! “久仰您的大名,图尔索大人。能这样跟您见面,今天晚上真是太美妙了。啊!真的!真是太令人难忘了。我们身上同样都有着高贵的血统,能在一个房间里见面,实在太好了!快让人拿葡萄酒来!” 图尔索抬手制止住摊开手正想离开的伊丽莎白。 “我想不必了,巴托里夫人。这种事就不必费心了。请到这里坐下。现在还没有心情喝你的酒,我有很多事情想问你。” “可是……”伊丽莎白似乎显露出不安的神情说道,“是吗?”然后一脸懊丧地坐在沙发上。那副模样只是表示自己的诚意无法被对方接受,为此遗憾得不得了的懊悔。但是接下来的话居然令人大吃一惊。 她摆出一副娇滴滴的表情说道:“请告诉您的士兵,在面对高贵的女人时,别忘了保持恭谦!” 她虽然已经年届五十,却一点也感觉不出与年纪相当的稳重气质,表情和动作就像十几岁的女孩般开朗热情,一副天真烂漫的样子。她内心的时间似乎还停留在未婚前的少女时期。 “巴托里夫人。”图尔索等夫人在沙发上坐定后,开口说道。没想到伊丽莎白却用尖细的嗓子,嘻嘻哈哈地高兴地笑着回答:“呀,真讨厌,怎么跟我见外了?叫我伊丽莎白就行了,我也叫您乔治。” 即使是图尔索也难掩狼狈的表情。他说道: “你似乎还没有完全理解事态的严重性,巴托里夫人。请把现在的谈话理解为审判也不过分。严肃的仪式中不适宜相互昵称,所以这种称呼方式请再勿提起。巴托里夫人,我刚刚去过地下室。” 伊丽莎白听了后,以一种近乎幽默而风情万种的表情瞪圆了眼睛,同时不知何故,又突然激动得满脸通红。 “讨厌!”伊丽莎白矫揉造作地,似乎不好意思地露出点谄媚的不可思议的神情,“你们男人怎么要上女人的地方去呢?”她的话听起来让人感觉奇妙:“一个女人总有些地方不想让男人看见的。我们要见男人之前,都要先化化妆,打扮一下,换件内衣……” 说到这里,图尔索终于才知道,刚才伊丽莎白的样子仅仅只是害羞。 “从某个意义来说,女人真是十分可怜的动物,图尔索大人。总希望在男人面前显得更年轻漂亮一点儿,她们为此下尽工夫的。但是这种背后的努力,我们是不希望男人看到的。对于女人来说,这就和洗手间一样,绝不是多么洁净的场所。一定吓您一跳了吧。真讨厌!我脸都红了。您看,我的心还在咚咚地跳呢!不信您摸摸。” 伊丽莎白·巴托里一旦打开了话匣子,就像背熟了台词的戏剧演员似的,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这时候,她也许以为谁也不该打断自己的发言。 图尔索这时才清楚地回忆起来,少年时代他曾经和眼前这位当时的女孩坐在水池边的石头上说过话,她也曾这样滔滔不绝地对他诉说昨天晚上做过的梦。她的眼睛像梦中的女孩似的。十岁时,二十岁时,也许她就是用这种方式跟人说话的。可是到了五十岁,她的说话方式居然完全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 她丝毫没有表现出亏心和自我反省的样子,这简直让图尔索无言以对。对于伊丽莎白而言,也许地下室里发生的一切算不上是什么罪恶,仿佛只是女人自然而然的本能行为,就像为了在男人面前看起来美丽而化的妆,进行的打扮一样。所以她才敢不断强拉城外的女孩进城,对她们加以杀害,吸取她们的血。 图尔索原本有一肚子的问题想对伊丽莎白问个明白,但现在似乎一个也想不出来了。他的思绪已经向着远方飞去,脑子里想到的净是和眼前这位女魔头完全不同的原来那副形象,这让图尔索感觉备受打击。 但是她好像并不这么想。再这么和伊丽莎白继续说下去只会让人不愉快,图尔索已经预感到,这么下去自己也会被她那副异常的精神状态所虏掠,她会以她特有的方式,把自己卷进那个极不寻常的疯狂的世界里去。 但是这么说好像有点道理,想想又感觉哪儿不对。只是觉得和她说话十分令人不快。确实,以她的容貌而言,到了五十大概还能归于年轻漂亮那一类。可是那种异于常人的光亮的皮肤,装腔作势的笑容,让人感觉少女似的极不自然的动作和言语,这一切都让图尔索心理上感到非常不悦而难以忍受。 这到底是为什么?实在无法准确地说清楚,总让人感觉希望马上离开这里,就算外头冻得像冰一样也无所谓,只想出去吸口新鲜空气。 于是他吩咐士兵把她带回自己房间去,他又把另一名士兵叫过来,严令他彻夜对她进行看守,绝对不许发生逃走或者自杀这种事情。 对她如何处理早晚会作出决定,在此之前图尔索十分宽大地让她回去待在自己房间里。不管事态如何收拾,伊丽莎白总是一座城堡的女主人。 当他自己独处时,又开始思索起自己刚才为何心里一直感到难以言说的不悦,但他知道,这个问题即使想到天亮还是无法得出结论。 12 一六一一年四月,冰雪终于融化了的时期,卢迪来到弗洛伦斯的家告诉她,赛伊特城前的广场上将举行公开行刑仪式。伊丽莎白伯爵夫人的亲信与事件相关的人员将被处于死刑。现在在罗马尼亚王国里已经传遍了这个消息。 即将被处死的人有四个,分别是最受伯爵夫人宠信,而且参与过大量杀人的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伯爵夫人的贴身男仆托尔科,奶妈伊罗娜·乔,以及向夫人传授危险知识的女巫德罗塔·楚特斯。这时,已经离弗洛伦斯被带进城去,又冒着生命危险成功逃亡后正好一年。 虽然卢迪热情相邀,但弗洛伦斯怎么样也不想去。因为她曾在心里发过誓,这辈子再也不愿踏进罗马尼亚国土一步,何况行刑地点正好又离那座恐怖的赛伊特城那么近。即使知道自己这次去安全完全可以放心,但一想到又要去那个可怕的地方,她就脊背一阵阵发凉。 但是卢迪无论如何都想去看行刑,即使弗洛伦斯一直反对,但他还是极力劝说,你完全有权利去看看,你经历过那么惨痛的遭遇。我也有权利去看,因为那时我在那个寂寞的森林里坚持了整整一星期。这回那些穷凶极恶之徒被公开处死,我们亲眼看见了才能解解气,还是跟我一起去吧。 弗洛伦斯觉得,即使那些犯下罪孽深重的人被处死是应该的,但无论如何还是无法使她感觉心里得到平衡。那就是国王一直没有宣布对首犯伊丽莎白·巴托里伯爵夫人的处理结果。 最坏的就是她,而那些管家或者男仆虽然自己在牢房里看起来他们就像魔鬼一样凶恶,但毕竟只是奉城堡的女主人之命行事而已。只杀他们几个,而不杀那个疯狂的伯爵夫人,这件事让弗洛伦斯怎么都无法接受,她当然非常生气。弗洛伦斯身体上还遗留着当时被鞭打过的痕迹,还有被打得几乎昏过去的钻心的疼痛,以及当时遭受的屈辱都还历历在目。她还牢牢记得伯爵夫人那尖叫着举起鞭子狠狠抽过来时的可怕的眼神。 她根本不想看那几个被迫奉命行事的人被处死的场面,看了也不感到解气。如果可能的话,她宁愿在远处听到那些人被处死的消息,然后静静地点点头,然后把自己那场可怕的回忆彻底遗忘掉。 弗洛伦斯的内心并不赞成匈牙利国王所做出的裁决,可能的话,她想向国王直接提出自己的意见。她心中最大的愿望是让赛伊特城里的恶行早日终结,现在这个愿望已经实现了,她觉得这样也就够了。 她认为上帝也会希望被处死的是那个疯狂的女人,而不是奉命行事的亲信。那几个人只要终身关在牢里就行了,或者等他们老了再放出去也无妨。他们老了就无法再做坏事了。把杀人的人杀了,当做处罚,这也是杀人,两者都有罪过。何况还让众人观看杀人的过程,简直是种极端的低级趣味。这个行动本身不就是一种罪过? 如果一定要杀谁,只有伯爵夫人该杀。理由并不是赎罪,而是因为她已经无可救药地彻底疯了。如果让她活着,又不剥夺她的身份,一旦条件具备,她一定还会重新犯罪。她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不认为自己干过坏事,没有丝毫的悔意。她认为自己拥有那种权利,只是做了理所当然的事情而已。如果为了让这种人完全从社会清除干净而杀掉她,还是可以接受的,这也许可以稍微告慰无辜死去的威娜。 但最后弗洛伦斯还是决定去一趟罗马尼亚,因为卢迪一直热心鼓动她去,甚至说过,你不去的话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了。自从逃回家后,她一人独处时总会感觉害怕,总觉得那个发疯的夫人随时可能举着皮鞭出现在眼前。那个女人自从待在城里时候开始,就已经是个幽灵,无论如何无法想象她还真真切切地活在这个世界,和自己一样呼吸着空气。她其实就是活着的幽灵。 拗不过卢迪,弗洛伦斯还是准备好两人吃的东西。从行刑那天算起,他们提前两天时间前往赛伊特城前的广场。对她而言,这是一趟并不让她开心的旅行。 听说有个勇敢的女孩从吸血鬼的城堡逃了出来,那个女孩的逃脱成了这次行刑的最终原因,这样的传言不仅传遍了瓦拉几亚的村庄,慢慢也已经传到附近的村子里。这让弗洛伦斯十分畏葸。村里的人都想听她说说这段经历,这竟然使她几乎一天到晚不敢出门。更何况还要亲自跑到公开处刑的场所去,那里肯定挤满最想听听自己遭遇的人。如果人们知道自己就是那个女孩,恐怕很难脱得开身。光是想到自己特意长途跋涉跑到那种地方去,心情就格外堵得慌。 半路住在旅馆时,她也尽量不让别人认出自己就是那个女孩,不想引人注意。但是卢迪却是特别喜欢得意扬扬地在人前讲述那段经历,她几次要他赶紧闭嘴。因为不管处刑对象是谁,她都无法容忍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别人被杀。 执行死刑那天是个天气晴朗的星期日。弗洛伦斯他们从离得较远的旅馆出发,急急忙忙赶到广场时已经接近中午了。广场上到处挤满了人,连要转过身子都不容易。但是居然有人还在人山人海中挤来挤去,大声叫卖着面包和点心。好像参加节日祭典一样,人人脸上露出一副毫无所谓的样子。他们的残酷无情,给了弗洛伦斯很大打击。他们真的知道接下来自己看见的会是什么吗? 在旅馆里他们就听说,不少人天没亮就已经到了广场,在断头台前先占好了位置。赛伊特城附近的旅馆里也住满了前来观看处刑的人。广场中央有一座木头搭建的很高的断头台,像是演戏的舞台似的十分引人注目。台的中央还安放着一个用树干锯成的圆形大木桩。卢迪兴奋地告诉弗洛伦斯,把犯人的脑袋按在那个大木桩上,再用斧头把头砍下来。断头台之所以造得那么高,是要让远处的人也能看清砍下脑袋的全过程。 这种刑罚无异于一场真实的杀人闹剧,断头台旁边围坐着一圈人,稍远处的人们站立着。有人脸上挂着微笑,有人兴高采烈地互相交头接耳,个个急不可待地等候着这场杀人闹剧的开场。人们个个谈笑风生,从他们脸上丝毫也看不出一点儿严肃的表情。也没有人觉得这些罪大恶极的恶棍值得可怜,更没有人觉得对他们应该用人道的方式来处置。人们似乎想用这种难得一见的刺激,来为自己无聊而贫困的生活增添点儿乐趣。那么在对待别人生命的态度上,这些看客与那些即将被处死的人又有什么不同? 弗洛伦斯觉得,决定举办这场公开处刑的那些大人物,一定也正希望借此吸引百姓们前来看热闹。那么,这种公开处刑到底是做给谁看的呢?统治者们想借此告诉百姓,千万不要做那些杀人越货的勾当,被抓出了以后你们也会这样被杀头,所以每个人都得老老实实地过自己的小日子。但是,他们究竟想到过没有?敢于杀害数以千计的女孩,犯下那么多惨无人道的罪行的人,有几个能产生在这些围观的人群里?他们没有城堡,也没有钱,没有任意使唤仆人的身份。说白了,这种残酷的表演只是一场戏,目的是为了一笔勾销那位同样是贵族的恶妇的罪行,暂时讨好一下老百姓而已。 断头台的旁边,木柴堆得有两层楼房那么高。这些木柴是用来做什么?也许是怕观众光看见砍头太无聊,还特意安排了什么别的节目吧?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时间大约已经过了中午,一个双手反绑着的男人从城堡的正门被押了出来。拖着缓慢的步伐向断头台走来。人们兴奋地等待着的血的祭祀仪式马上就要开场了。他们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一看到祭祀的供品送到了,马上山呼海啸起来,人人都在挥手欢呼。 这个场面真是太可怕了。弗洛伦斯真想赶快从这些嗜血如命的人群里逃开。然而奇怪的是,前面居然还有人撕开面包拿在手中舞动着。 那个双手反绑着的人被押着登上了断头台,面朝弗洛伦斯站着。人们异口同声地大喊着:“托尔科,托尔科!”弗洛伦斯记得这张脸,他就是最早来弗洛伦斯家的那个脸色铁青的大胡子男子。一位手拿斧头的肥胖的刽子手站在他身后,矮小的大胡子男子的旁边站着一名像是官员的人,正摊开一张纸,好像在宣读他的罪状,但声音完全被群众的叫喊声淹没了,一句也听不见。 人们的反应并不一样,有人愤怒地大声叫骂,但大多数人都一边笑着,一边发出分不清是欢呼还是怪叫的声音。人群中也有孩子,连这些孩子和他们的母亲都毫无例外地发出呼喊声。 站在断头台上的男人一副已经绝望了的样子,挺着胸膛,铁青的脸纹丝不动,直挺挺地站着。那副平静的样子连弗洛伦斯都暗自佩服。要是自己也许做不到这样。他的样子看起来就像一场奇怪戏剧中的一个普通的演员。 在人群的嘈杂声中,脸色苍白的大胡子男子在官员的催促下,终于在断头台前慢慢跪了下来。看不出他有任何反抗,只是默默地遵照命令行事。他把满是胡子的脑袋斜靠在树桩上。肥胖的刽子手拿着斧头靠近了大胡子男子。人们的欢呼声更响了。肥胖的刽子手看来十分紧张,几次握了握斧头,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上的汗,再用手背抹了抹额头上的汗水,似乎一直冷静不下来。 人们开始鼓起掌来,催他赶快动手。刽子手高高举起斧头,人们的欢呼声更大了。弗洛伦斯已经看不下去了。她斜着眼睛看见斧头落下来时,马上扭头向别的方向看。噢!这是多让人讨厌的表演!既低级趣味又不雅观,一点理智也没有,实在无聊透顶了。 哇——欢呼声四起响了起来。噢——马上又夹杂着一片失望的叹息声。有人开始破口大骂起来。发生了什么事?弗洛伦斯往台上看了看。原来刽子手的斧头砍歪了。跪着的大胡子男子不见了,他直挺挺地倒在台上。人们争先恐后地想看清台上发生了什么,蜂拥地往断头台挤了过去。甚至有人跳了起来,嘴里大声叫骂着。 斧头好像没有砍准脖子,大胡子男子显得非常痛苦。但是人们的呼喊声震耳欲聋,完全淹没了他的惨叫声。这时台下有几个男人拥了上去,抓住大胡子男子又把他按倒在木桩上。其中一个男子从刽子手手中抢过斧头,抡起斧头对着大胡子男子砍了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大胡子男子的头颅终于掉了下来。人群中纷纷发出不满的声音,指责刽子手的杀人本事太业余。 不知为何,断头台周围的观众们又骚动起来。弗洛伦斯正不知他们在干什么,原来他们争先恐后地把面包塞进已经不动弹了的大胡子男子身下,把面包蘸在他流出的血泊里,然后竟然把面包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嚼了起来! 这是一幅多么可怕的场面!这难道不算是恶魔的行径吗?弗洛伦斯害怕得浑身发抖。她实在不敢相信,人居然能变得如此残酷。 “听说只要吃过蘸血的面包,身体就会变得更健康的。”卢迪向她解释道。 这是多么荒唐的迷信! 台上的官员抓着大胡子男子的头发,把人头朝着人群高高地举起来。人群中又是一阵欢呼。被砍下的头颅和活着的时候显得一样苍白,已经没有了刚才痛苦的表情。死者紧闭着双眼,但是脸上和额头上却惨不忍睹地沾满了血迹。 这时又上来两三个男人,把无头的尸体搬下台去。 处刑继续进行,接下来轮到管家约翰尼斯·乌依瓦里了。他心里似乎已经做好了准备,表情显得非常平静。他老老实实地遵照官员的命令慢慢地跪下,把头靠在木桩上。刽子手这次好像已经习惯了,只砍了一斧子就结果了他的性命。弗洛伦斯心里越来越不舒服,也不再往台上看一眼。她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些人看到这种残酷的表演竟然感到如此的兴奋。 她终于知道断头台旁边高高堆起的柴堆的用处了。这堆木柴已经被浇上了油,点上火后很快燃起了巨大的火焰。轰的一声,发出了响彻广场的巨大响声,干柴马上噼噼啪啪地烧了起来。火焰蹿得很高,几乎遮住了后面的赛伊特城。两具无头尸体被投进巨大的火焰里焚烧。 接着,两个满头白发的老太婆被拉上了台。她们就是奶妈伊罗娜·乔和巫婆德罗塔·楚特斯。她们可不像刚才的两个男人那样安静,都在大声哭叫着拼命挣扎。 让人想不到的是,轮到要处死女人的时候,观众全都安静了下来,因此她们俩的哭喊声连站在广场远处的弗洛伦斯都听得一清二楚。由于两个女人挣扎得太厉害,她们被押上台后被紧紧地捆住了双脚,只有双手还在不停地舞动着。展示在观众面前的她们已经完全没有了往日的神气和嚣张。弗洛伦斯一直注视着她们哭喊着的样子。 首先是伊罗娜被押着跪在台前,但是她没有被砍下脑袋,几个人围了上去把她按倒在地上,她嘴里发出吼叫般的惊恐万状的尖叫声。后面的德罗塔被两个男人架住了无法动弹,也在披头散发地不断挣扎喊叫着。 “要怎么处置她?”弗洛伦斯问道。 “把她的手指头一根根地剁下来。”卢迪兴奋地回答。 不久,脸色苍白的伊罗娜被两个男人架着,一边痛哭着一边高高地举起双手让大家看,血淋淋的双手上已经看不到一根手指。观众们兴奋得大声叫嚷声。 下面轮到拼命挣扎着的德罗塔了。她被一根根剁掉手指头的时候,伊罗娜已经被结结实实地五花大绑起来了。 真令人难以置信,弗洛伦斯想道。我冒着生命危险逃出这座可怕的城堡,向匈牙利国王提出控诉,并不是为了得到这个结果。 不久,手指被剁光了的两个老太婆直挺挺地被绑得像两根木桩。几个男人把她们抬起来后,在她们的尖叫和哭喊声中,使劲把她们投进了火堆里。搭得整整齐齐的木柴堆应声崩塌了下去,在一声轰然巨响中,火舌一下子蹿得老高,整个广场的人群大声欢呼起来。两个女人的惨叫完全消失在欢呼声中。极度的恐怖和刺激让观众不由自主地高声欢叫着,甚至有人还兴奋得手舞足蹈起来。 “咱们回去吧,一切都结束了。”弗洛伦斯对卢迪说道。这真是一场冗长而又让人心情难受的刑罚,她实在不希望这种处刑哪怕再出现一次。她甚至觉得,组织这场处决的人,以及所有这些高高兴兴地欣赏着这场残酷表演的人,都和赛伊特城里那个疯狂的伯爵夫人犯下了同样的罪恶。两人迅速离开广场,离开了那些兴奋得彻夜不眠的人群,回到匈牙利的瓦拉几亚去了。 匈牙利王室的政治判断力可以说相当准确。十七世纪时,民众的意识还未得到提高,所以统治者们认为,通过组织这样一场看似恶人已经得到了报应的仪式,就可以让民众轻易忘掉赛伊特城里发生过的惨剧。果然,从此以后对城堡的女主人过于宽容的批评声便完全销声匿迹了。 从匈牙利王室的态度来说,他们一开始就没想过要把身为贵族的伯爵夫人在公众面前处死。真正对贵族公开实施刑罚,是在多年以后的法国大革命中才开始的。但当时的匈牙利王室对此也感觉到了危机感,同时充分考虑到了弗洛伦斯她们广大民众对于贵族的恐惧心理。因此,他们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一方面,绝对不把对犯下罪行的伯爵夫人的处罚向民众公开,但同时王室也不想对她的余生完全放任纵容。担心由于她的变本加厉激起民怨,成为革命的导火索。 因此,匈牙利国王把巴托里家族的人召进城里,召开了一场夜以继日的冗长的秘密会议。他们当然不愿意让身份高贵的亲戚去死,这会创下降低自己身份的先例。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出身高贵的人无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死在外人手里。即使犯下如此大罪,贵族们也从没想过要把罪犯交由他人处置。特别是不能交由身份低于自己的人来处置。但若让身份高的人来处理,也会造成家丑外扬的后果。 想来想去,他们提出了一个方案,打算把伊丽莎白终身监禁在赛伊特城里。可是这样也有问题。万一家族的自己人监视得不够严密,她很可能重新利用权力再做出类似的事情来。那么交给其他的城堡囚禁起来呢?不仅找不到这种便于囚禁的城堡,即使能找到,也避免不了家丑外扬的结果。 会议中各种意见纷争不绝,会议开得一波三折。一星期过去后仍无法得出理想的结论。如果依照王室的惯例,为了消除隐患,只能在极度保密的情况下把她毒死,再对外宣称她得病而亡。与会的大多数人都倾向这种强硬的处理意见,但国王却对这个方案表示难于接受。他认为,秘密总有一天会泄漏出去,这一来还是创下了一个不良的先例。为了维护不能处死贵族成员的原则,他力排众议,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而这位最高统治者的意见很快便被大家接受了。 结果他们达成的方案是,采取一种前所未有的奇怪的处置方式。也就是说,不直接杀了她,但把她活活地砌在赛伊特城地下室的墙里。这样一来,巴托里家族的所有成员都可以忘了伊丽莎白的存在了。只供给她食物,不让她出去,也不让她见光,让她就这样自然地等死。至于执行这个刑罚前是否要告知伊丽莎白本人,他们也做了详细的讨论。在激烈的争论后,大家一致同意,在对她实行关闭之前再告知本人。 他们在赛伊特城地下室里曾经作为牢房的地方,用石块在一个狭窄的角落里砌出一间小屋,把原来牢里的厕所经过简单整修后供她使用。连墙上以前用来通风透气的小窗户也用水泥堵死。新砌的墙上当然没有窗户,只在靠近地板的地方开了一个勉强能递进食物的小孔。里面只放了一张床,没有任何照明器材。所以将来的每一天伊丽莎白都不得不在漆黑的小屋里度过了。新砌的墙壁下方,预留有一个仅容一个人勉强进入的小洞,工程到此便暂告一个段落。旁边的地板上还放着石头和水泥,准备将来把伊丽莎白关进去后完全封死。一切均已准备就绪。 担任把伊丽莎白·巴托里封死在地下室这件苦差事的还是乔治·图尔索。他带着几个心腹部下,在一六一一年五月的某个黄昏,来到伊丽莎白的房间。 图尔索到伊丽莎白的房间来还是第一次。伊莉莎白看到他来了竟高兴得跳了起来,急忙跑过来拉着他的手。 “图尔索大人,欢迎你来。”她十分高兴地打着招呼。 “今天晚上,我带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图尔索板着脸说道,“根据巴托里家族通过的决议,已经做出了对你的处置决定,这也是匈牙利国王的命令,任何人都不得违反。” 虽然听到图尔索这么说,但伊丽莎白脸上依然挂着喜悦的神情,她好像什么都没听进去,只是呆呆地看着图尔索。 “你马上动手收拾一些随身用品。从现在开始,要把你送到地下生活去。” 伊丽莎白顿时露出一副目瞪口呆的表情说道:“你要让我在地下生活?”她说话时显得不可思议。因为她从来也没想过自己会受任何处罚。由于她一直站着不动,就这么等下去也不打算做什么准备,所以图尔索决定现在就把她带走。因为她这时身穿适合室内穿着的厚厚的针织服装,似乎并不冷。 来到地下室为止她一句话也没说。但是在走近她人生终点的地方时,笑容突然从她脸上消失了,一旦她恢复了阴郁的表情,看上去伊丽莎白也只是一个五十岁的老女人而已。 他们来到一堵新砌的,只留出刚够一个人弯身进入的小洞的白墙前,墙壁前的地上有一个木箱,箱里装着刚搅拌好的柔软水泥,旁边有一堆石头。 “好了,请你从这里进去。”图尔索冷冷的说道。 “就我一个人吗?” “是的,就你一个人。” “什么时候放我出来?”伊丽莎白问道。 “那要看上帝的旨意。”图尔索回答。 “你们竟然这样对待我?”伊丽莎白怒气冲冲地说道。声音因愤怒而发起抖来,“你们怎么可以这么过分?这不是人该做的事。你们还有人性吗?” “请进去吧!”图尔索说。 见到已经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于是伊丽莎白只好慢吞吞地弯身钻进了墙上的小洞。图尔索马上努了努下巴,一旁等着的干活的人迅速垒起石头把洞封死。 在石头上仔细抹上水泥后,把伊丽莎白封在墙内的任务就大功告成了。在水泥完全凝固的几天里,图尔索下令派人日夜加强警戒。 走廊上的木箱和泥水工具都已收拾干净了,白墙上只留下一个将来可以递进食物的小洞。这样,一代稀世女魔伊丽莎白·巴托里活活地被埋葬在这里。 此后,伊丽莎白·巴托里在这间巨大的地下石棺里又活了四年,负责送食物的人每次都能听见里面有人活动的气息。 起初里头还十分安静,但不久后就传出了哭泣声,有时候送食物的人还会听到里头传来“给我口红、白粉”的声音,但是她的要求没人理会。就算送进去了,里面不仅没有镜子,连一丝光线也没有。 头一两个月每天还能听见她发出的疯狂的叫声,或是喉咙深处挤出来的咬牙切齿的呻吟,以及唠唠叨叨的意思含混不清的咒骂声。后来晚上已经没人肯把食物送到地下室去,只有早上和中午两顿由两组仆人轮流送去食物了。 显然,伊丽莎白·巴托里在漆黑的石棺中肯定完全变得跟动物一样了。曾经精心保持住的美貌已经完全消失了,而她最害怕的老和丑已经在黑暗中完完全全地占据了她的全身。但多亏她居住在黑暗中,无法看清自己的面容。 恐怖的赛伊特城地下室的一角,不时传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呻吟声,那里也成为无人敢于靠近的地方,日夜都能听到曾经全国民众为之色变的吸血魔女的号叫声。然而终于到了一天,一切都平静了下来,恶魔在黑暗中结束了生命。那是在一六一五年,风雪交加的一个二月的寒夜。 13 “至此为止,我所写的内容都是历史传承下来的事实。” 拐进好莱坞大道旁的一条小巷不远,一家叫做波多那斯的鸡尾酒酒吧里,作家麦克·巴克雷说道。在他经常光顾的这家酒吧里,他边喝着马提尼酒边跟酒保聊起了自己的新作。 “伊丽莎白·巴托里是我终身的偶像。不过,不光是我对她感兴趣,那边的蜡像馆里还展示着其他有关巴托里事件的作品。” “巴克雷先生,一个女魔难道也能成为你永远的偶像吗?的确,如果没有罪孽深重的女人,那些下了地狱的男人就该感到乏味了。” “写到这里为止,我基本上都参照历史上的事实。虽然多少做了点儿润色,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当时留下的资料如此匮乏。但是下面的内容就不同了。谁肯把伊丽莎白·巴托里描写得老老实实地死在那堵封死了的水泥墙里?如果那样,即使是全英国最无聊的导演,也不会出钱来购买我的作品的,波尔先生。在我的小说里,接下来的情节是这样的。” 最近在恐怖小说界中声望急剧上升的麦克·巴克雷用他长满棕色汗毛的粗大的手指端起那杯马提尼酒,慢慢靠近了嘴唇。 14 二月的一个深夜里,肆虐的暴风雪在门外呼啸狂吼,雪花像撕碎了的纸片般漫天飞舞,地上所有的树木的枝条宛如浪涛中的海藻似的剧烈摆动着。地下室的水泥墙里,伊丽莎白·巴托里嘴里已经三天没有发出任何呻吟或呼喊声了,送进去的食物也没有动过的痕迹。据此看来,这位可怕的魔女应该已经在墙壁后面气绝身死了。 气温很低,也许尸体暂时不会腐烂,但从食物入口处的小孔里却开始传出一股异样的臭味,已经不能再放置不理了。 对伊丽莎白·巴托里的处置,说不上行使了什么特别的正义,不过是一群身份高贵的人们最大限度地考虑到自身的安全,并把它作为最优先的选择而做出的最丑陋的妥协而已。如果杀了她,则将来这种危险很可能波及自己,但如果放任不理,也可能最后危及自身的安全。因为万一点燃了民众的怒火,则会危及统治者的地位。所以最终的办法就把她关在双方都看不见的地方,不让她活,也不杀死她,以逃避自己的一切责任。因此,当初只想出了不杀死她,把她关在封闭的墙壁里的权宜办法,至于她死后该如何处理并没有人给与关注。 现在,身份高贵的人们终于如愿以偿了,一代稀世魔女死去了。不过,不管是把她封闭在这面墙里,或是把尸体抬出来葬在别处,已经到了必须作出决断的时候了。于是乔治·图尔索下令打开墙壁,抬出伊丽莎白的尸体,放进棺木里葬进墓地。为了不让民众看见,以免早年的流言重新被人提起,图尔索特别选在一个深夜里,从部下里挑选出两名嘴巴紧的士兵执行这项使命。 图尔索不许任何人把该计划泄漏出去,因此等待城内的人全都熟睡了后才开始砸毁墙壁。盛放伊莉莎白尸体的棺木,三年前就已经准备完毕。他们先把棺材运到地下室,在几个地方点上火把,拿起铁制工具开始拆起墙来。当时还没有什么有效的隔音方法,只要一停下手,地下室里便充满了震撼这座石块堆砌成的城堡的,地动山摇似的暴风雪的声音。拆毁墙壁的声音被最大限度地掩盖了。因此可以说,找不到任何时候比今晚更适合实施这项工程。 施工时图尔索并没有到场。指挥官的一举一动容易引人注目,极易产生流言。为了保密起见,他只委派手下亲信秘密采取行动。 他们先扩开传递食物的小孔。时间已经过去了四年,水泥和石头已经牢固地粘结在一起,拆开砖墙所花的工夫比预想的要长得多。但是拆了近一个小时,也只敲开了一个可供一个人弯腰进入的洞。如果想完全拆毁墙壁再进去,可能天就要亮了。他们奉命务必在当晚必须把尸体装进棺木,他们也想早点干完活后睡觉去。 他们举着火把,等待因拆墙时腾起的灰尘落地。对他们而言,墙壁上的黑黑的洞口无疑就像通向一个未知世界的入口,虽然从洞口不时飘出一股股臭味,但里头并没有其他任何动静。地下室里只能隐约听到从外面传来的暴风雪的呼啸声。 一名士兵觉得等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就弯下身子,慢慢从石头的缺口钻了进去,另一名士兵也紧跟在他后头进去了。两个人在墙壁后面刚站直身子,一个奇异的世界便呈现在他们眼前。他们看到了一幅完全想象不到的景象。 这里简直是个岩石缝隙里构筑的蛇窝,在火把的照明下,整面墙壁呈现出一片铁锈色,湿漉漉地闪闪发亮。墙面并不平整,像是个巨大的空腔动物的内脏,滑溜溜地高低起伏,散发着一股湿滑的消化液般的恶臭,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两位士兵不解地互相对视了一眼。墙上为什么湿漉漉的?难道下水道里的水渗到这里来了?地板上也是一样,好像已经四年之久完全不流通的空气黏糊糊地粘在地板上。仔细一看,大部分地板上也都湿漉漉地闪着光。 “噢!”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低声的惊呼。湿漉漉的地板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小字。他们拿起火把读了一小段,但是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写的都是反反复复的诅咒的话语。也许是在黑暗中写的,好多地方的文字重迭在一起,让人很难看得懂。最令人感到恶心的是,这些文字上还盖着一些黑黑的像是头发的东西。 “伯爵夫人呢?”其中一人小声地说道。这时外面暴风雪的声音也传进这个潮湿的空间,但比想象中的要暖和点儿。另一个士兵没有回答,他只是举着火把,用眼睛仔细把里面的每个角落搜索了一遍。 火把发出淡淡的松脂的清香,还有一股煤烟的气味。平常这种气味并不让人感觉舒服,现在却庆幸有它缓和了臭气。室内空无一物,连化妆台或摆放小东西的柜子都没有,这里也没有一件换洗的衣服,但伊丽莎白却在这里生活了四年之久。 “那是什么?”一个士兵举着火把照着墙角问道。墙角放着一个很大的四方形的东西。俩人靠近一看,原来是竖在墙边的破烂不堪的床,床底朝着外面。俩人走近床边用手一摸,发现整张床也湿漉漉的。这张床怎么能睡人呢?难道是伯爵夫人把床竖起来放在墙角? 里头空间极其狭窄。原来曾经是地牢,后来就作为关闭伯爵夫人的地方。也许这就是因果报应吧。由于它曾经是牢房,所以不可能太宽敞。俩人把这个狭窄空间里的每个角落都做了仔细检查,连厕所也看过了,然而不知为什么,到处都找不到伯爵夫人的尸体。 他们面面相觑,呼出的气都是白的。刚才这里面还觉得有些暖和,但转眼间却开始冷下来了。因为使劲敲破墙壁而汗流浃背的身体现在感觉渐渐冷了起来。而那具伯爵夫人的尸体就像溶化在墙上的湿气中似的,完全找不到了。 他们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上面只有水珠滴下来,除此以外便没有任何东西。啊!其中一个士兵惊叫起来。因为他看见了天花板上爬着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已经到了冬天,到底是什么虫还这么不怕冷? 这是个空无一物的小房间。如果房间数量多,或者里头有家具的话,那找不到人倒还情有可原,但是这里一目了然,根本藏不下人。 于是其中的一个向同伴提议,是不是该把情况先向图尔索伯爵报告一声?这里当然不能放着不管,但我们无法判断对这种异常的事态该怎么处理。伯爵应该已经睡了,但把他叫起来应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一个士兵转身朝洞口方向走去,正好背对着他的同伴。另一个士兵还想再找一遍,就在这潮湿的空间里边走边寻找起来,连床与墙之间极其狭窄的缝隙里都仔细瞧了一遍,虽然人决不可能钻进这么小的缝隙去。突然他有了一个奇怪的发现,床上像是有一道被虫啃出的裂口,看起来就像是蛇住的洞穴。就在他把火把凑近前去想看个清楚时,从洞口里飞出一个什么小东西来扑到他的手腕上。 “哇!”他不由得大叫起来,手里的火把也掉落在地上。火把滚到石板地上继续燃烧着。 他的手腕感觉一阵刺痛,他以为是被蛇咬了,十分惊慌,一直甩着手。如果咬他的真是毒蛇的话,毒液很快会流遍全身,得赶紧想办法!就在他转身大喊着同伴的名字时,脖子却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一股巨大的力量紧紧勒住了他的脖子。他在痛苦的挣扎中往床上看了一眼,只见一个巨大的怪物正从布的裂口处滑出来。 “哇!喂!喂!快来啊!赶快!”就在他大声喊叫的同时,被什么东西用力刺中了他的脖子。 已经到了洞外的另一个士兵在走廊里听到了同伴的叫声。他手上举着火把,完全猜不到里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里头什么都没有,到底能出什么事情呢?他弯腰又爬了进去,因为太慌张而被石头剐到了肩膀和背部。回到潮漉漉的小屋子里站直身子一看,他竟然看见了奇怪的情景。 同伴的脖子上不停地流着血,躺在地板上痛苦万状地挣扎着,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奇形怪状的东西。 那东西身上裹着一层发黑的破布,那竟是一具木乃伊!木乃伊身上的破布底下竟然伸出两只瘦骨嶙峋的手,就像是一层黝黑的皱巴巴的皮肤包在骨头上似的。 “伯爵夫人?您还活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害怕得低声惊叫起来,这个是活的东西吗? 最奇怪的是它的脸,哦,不,是脑袋,上面连一根头发也没有。它的头就像一颗光秃秃的被压扁的黑球,不仅看不清是男还是女,甚至连是人还是别的什么动物都无法分清。他举着火把靠近了一点,鼓起勇气想照一照这个怪物的脸,想看清楚这个怪物到底是不是伊丽莎白·巴托里夫人。 只见他吓得尖声大叫起来。这个怪物的脸并不是人脸,连鼻子、眼睛和嘴巴在哪儿都分辨不出,五官好像完全陷入在鼓起来或者凹下去的贴在骸骨上的皮肤皱褶里。而最让他吓得魂飞魄散的,是整张脸上流满了红色的鲜血。它的脸被血染得通红,和周围铁锈色的墙壁一样,红得像一团酱紫色。他一下子僵在那里,几乎无法动弹。而那个一动也不动的缠着破布的怪物却突然动了起来,像猎豹似的敏捷地扑向他,一口咬住了他的喉咙。 “果然你还活着!”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这么想道。 暴风雪好像停了。在这茫茫大雪覆盖大地的深夜里,所有的声音好像都被积雪吸收了,窗外是个无声的世界,只能听见偶尔从远处传来的犬吠声。 弗洛伦斯和卢迪结婚后,在瓦拉几亚郊外盖了一间小房子住了下来。小房子里生着一个暖炉,有两间卧室和一间起居室,这还是全村的村民们一起帮他们盖的。他们结婚后已经过了四个年头了,生了一男一女两个孩子。男孩两岁了,女孩还在喂奶,躺在卢迪亲手做的摇篮里睡得正香。 弗洛伦斯在暖炉旁为婴儿织毛衣,卢迪在她旁边修理农具。弗洛伦斯织了很久毛衣后手累了,眼睛也有点乏,于是把毛线和织到一半的毛衣放在摇椅上站了起来。她把手放在腰和脖子上揉了揉,走到窗户旁,撩起窗帘往外看。窗框上堆着一层厚厚的积雪,玻璃窗也雾蒙蒙的。她用手指擦了擦玻璃,看到山上一片皑皑的白雪,天空中高挂着一轮圆月。月光映照在雪地上,外头比想象中要亮得多。 但是外面的空气很冷,感觉好像什么都冻得硬邦邦的,如果现在到户外去,脸上手上和脚会冻得生痛。弗洛伦斯觉得,能待在这么温暖的屋子里真是太幸福了。 远方传来一阵狗叫的声音,起初还是偶尔叫上几声,渐渐地狗开始叫得越来越急了。出了什么事吗?奇怪!弗洛伦斯想道。她往外一看,只见远方的森林边上,有一个人影踩着厚厚的积雪,艰难地朝这边走来,眼看着越来越近了。 到底是谁?要是附近的村民,不大可能在这个时候还踩着积雪在外面走动,但其他村子来的人更不会在这时候在外面走。明知一个晚上待在外面,天亮就会冻死,还不赶紧找户人家进去暖暖身子?但他在这个村子里认识人吗?弗洛伦斯不禁为他担心起来。 不管他是谁,反正自己并不认识,她想。于是,她放下窗帘。窗帘垂下后还像原来一样遮住了窗户。因为窗帘很薄,月光可以穿透布帘照进屋里,窗框也依稀可以看见。 弗洛伦斯又坐回摇椅上,她拿不定主意是再织会儿女儿的毛衣,还是把摇篮搬回卧室睡觉去。最后她打算继续织毛衣。也许因为月光太亮的缘故,今晚不太想睡。卢迪站起来吻了吻弗洛伦斯,先回卧室睡了。她一个人又织了一会儿。忽然,一种异样的感觉袭来,她停下手抬起头来。 月光淡淡地透过窗帘,窗框上出现一个人影。有人站在窗外,他能是谁呢? 她正想着的瞬间,一声猛烈的撞击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玻璃窗被砸破了。咚的一声,一颗脏兮兮的大石头滚到地板上。接下来,玻璃碎片四处乱飞,散落了一地。窗帘也被撕开了。弗洛伦斯大声尖叫起来。一个奇怪的东西从窗户爬了进来。 那东西全身裹着破布,从破布之中伸出的双手瘦得像黑色的枯枝。那东西站在月光照耀着的房间里,脸也被暖炉的火光照亮了。它的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脸上沾满鲜红的血,张开嘴像要喘气似的,不住地吐着白雾,因为外头的空气进入屋里来了。它不是人,简直像是地狱深处坟墓里爬出来的死人!它是幽灵! 弗洛伦斯不断尖叫着。持续的尖叫使她几乎失去意识。我的孩子!她靠近摇篮,趴在上面就这么昏了过去,她模模糊糊地听见丈夫从卧室慌忙赶来的脚步声。 弗洛伦斯昏过去的时间大约只有短短一分钟,清醒后发现自己已经躺在坚硬的地板上。 暖炉旁边有个小镜子,挂在墙壁上。怪物还在屋子里,它微微弯着腰,正照着那面镜子。弗洛伦斯躺在地上又尖叫起来,因为就在她眼前,卢迪正躺在地上,鲜血不断地从他的喉咙流出来。在她的尖叫声中,怪物慢慢地扭头看着她,嘴里还挂着那个躺在摇篮里的小女儿。婴儿的头颅已经被吃光了,小小的身子和脖子从怪物的嘴角两边垂了下来。地板上躺着另一个孩子,也已经被杀死了,孩子的头也被啃掉,头和身子已经断开了。 怪物慢慢把嘴巴张得越来越大,已经气绝身亡的婴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沉闷的响声。绝望和眼泪让弗洛伦斯什么也看不见。怪物像野兽般敏捷地向躺倒在地的弗洛伦斯扑了过来,她只闻到一股野兽般的异样臭味,两手连推开怪物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悲声尖叫。怪物的牙已经狠狠咬住了她的脖子。 15 “接下来呢?”酒保波尔向麦克·巴克雷问道。巴克雷微笑着答道:“伊丽莎白·巴托里露出她的本性,变成一个真正的吸血鬼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怪物,谁也无法阻止她,因为她就是幽灵。” “那么,她就不会死了?” “是的。谁也没法杀她了。” “拿刀枪也不行?” “绝对不行。” “那你的故事后来怎么结尾?” “老也没个头,故事会变成很长很长。十七世纪的巴托里死了,但死去的只是她的肉体。她生命已经变成吸血鬼,附在深山老林中的千年古树上继续活下去,静静地等待着新的、适合自己托生的肉体在这个世界上出现,她可够有耐性。” “托生的肉体出现后,她就会附身吗?” “会一刻也不耽误,马上就附上去。因此,十七世纪伊丽莎白·巴托里死后变成的吸血鬼会永远存在下去。” “如果世界全都变成曼哈顿那样的大都会,那会怎么样?” “没什么两样,波尔。即使电车能在透明的管道里跑,我们的道奇和丰田汽车能在空中飞了,那也一样,吸血鬼绝对不会消失。就像我们这个世界的疑难杂症一样。人类克服了《旧约·圣经》时代的麻风病、用盘尼西林[1]治好了梅毒和结核病,不是又有了一种艾滋病吗。吸血鬼这种怪物是永远不会消失的,也许这间鸡尾酒吧的柜台前头就坐着呢。我和你肯定不是,波尔,但别人是不是吸血鬼就难说了。” “你可别吓唬人,我可是你的崇拜者。我们这些人比别人更胆小,所以你的书才能那么畅销。” “是啊,托你们这些胆小鬼的福,我才能坐在这里喝酒,才能在格里菲斯买上房子。” “你们家可是豪宅啊!你厕所的门把也许就是我替你买的呢,因为我足足掏了购买十一本书的钱。” “下面的第十二本也请捧捧场。” “你是说《比佛利山的吸血鬼》那本书吗?嗯,我得好好想想。因为已经听过你的故事了。对了,巴克雷先生,可以请教你一个问题吗?” “什么问题?就算对你替我买了厕所门把的答谢,请尽管问。” “弗洛伦斯后来怎么了?该不会被吸血鬼杀死了吧。” “波尔,”巴克雷装模作样地露出一副不屑的神情,“对你的浪漫我常常保持敬意。你的性格即使在这座曾为繁华之都的城市里,还是能让这家酒店生意兴旺不少,这点我不否认。人生是残酷的,即使我的作品里偶尔出现性格不错的女孩,身为作者,我也不能对她投入太多的私人情感。” “你的意思是,最后她还是被吸血鬼杀掉了?” “你想,吸血鬼进了她家,接连杀了她的丈夫和两个孩子,她哪能轻易逃过一死?” “作为你的书迷让我多说一句,这不正是你这个作者该好好考虑的事,我说的难道不对吗?” “我可不能只给一个人物以特殊的待遇。” “如果你作品中的主人公是畅销恐怖小说作家麦克·巴克雷,你该怎么写?还是见死不救吗?” “刚才已经说过,不能给任何人以特殊的待遇。好了……”他站起身来,掏出信用卡递到波尔手里。波尔拿着走向收银台结账去。 “要看我的驾驶证吗?”巴克雷故意开个小玩笑。最近窃盗案件多发,仅洛杉矶去年就发生了三万九千多起盗窃案,相当于每天一百起。这还是警察破获了的案件数,没被破获的总有几倍、几十倍吧。信用卡盗用案也很多,据说好莱坞就是信用卡盗用犯的天堂。因此光凭信用卡,好莱坞没有一家商店肯把东西卖出去,店家一定会要求消费者提交信用卡的同时出示驾驶证,以便核对持卡者是否与驾驶证上的姓名相符。同时还得看驾驶证上的照片是否就是消费者本人。这就是电影之都好莱坞以及洛杉矶通行的做法。 “谢谢,巴克雷先生。”波尔把信用卡还给巴克雷,请他在签单上签名。 波尔看着低头挥笔签名的巴克雷说:“可以帮我个忙吗?巴克雷先生。” “什么事?” “我太太也是你的小说迷。你在《坐在我身旁》这本书里,描写了一个很优秀的男孩。就像这本书里的弗洛伦斯一样。” “是吗?我都忘了。” “是个正义感十足的男子汉,面对强敌绝不胆怯。” “哦,我想起来了!” “书里写着,后来他被一个毒贩一刀割断喉咙死了。这让我太太看了很生气。” “是吗,这可太抱歉了。” “不少读者的看法与我太太相近。你的每本书里都会出现一个让人喜欢的主人公,但在书的结尾,你都会毫不留情地让他被人杀死。所以拜托了,能不能想点办法变一变?” “请转告你太太,波尔。问她是否只肯喝带甜味的可乐?还有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缺了咖啡因的咖啡?要是没了坏蛋的蝙蝠侠、没了布鲁托的大力水手,这种书谁肯买?这道理日本人一定明白,没人肯向不加芥末酱的寿司伸手的。晚安,波尔。”麦克·巴克雷说完转过身去,挥了挥手。 “晚安,巴克雷先生。真希望你小说里死去的那些善良的人不想找你算账去。” 听到波尔的话,巴克雷没有回头,只是稍稍举了举右手作为回答。 他推开酒吧的门来到马路上。六月的洛杉矶已经是夏天了,但是一到夜里,因为空气潮湿,还是有点儿凉。 “夜晚真迷人啊……”巴克雷喃喃自语道,脸上浮现出一丝刻薄的微笑。 是的,夜晚的确十分迷人,但对于那些出没在这座曾经的繁华之都各个角落里的毒品贩子们来说,就更迷人了。他们一个个白天养足了精神,一到这个时间就纷纷出来向寻找毒品的瘾君子们招徕生意。 向右拐进好莱坞大道一直往前走。前面电线杆下有个黑人像蝉粘在树上似的一动不动地靠着。巴克雷以为他睡着了,但走近时黑人又慢慢动了动,也许吸食过什么莫名其妙的毒品吧。 大多数店家都关灯打烊了,为了防止有人砸碎玻璃进去盗窃,铁制的卷帘门也拉了下来。还亮着灯的几乎全是成人表演的秀场和性用品商店。每家店门前都脏得发黑,门前的人行道上总是挤满无家可归的流浪者。他们手里的纸袋中装着的不是杜松子酒就是威士忌。一旦警察发现他们的酒瓶或者易拉罐的话,就会强迫他们倒进下水道,于是他们宁可改为吸毒。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条街就像个垃圾桶,就连没见过什么世面,只被好莱坞这个虚名吸引来的日本游客,晚上也不想到这里走动。因此,专门练过拦路抢劫的强盗们也因找不到猎物而伤透了脑筋。在只有流浪汉、瘾君子和醉汉的好莱坞大道的人行道上,只有报纸里夹着的广告被风刮得到处飞舞。世界闻名的好莱坞为什么沦落到这种地步?如果拍出《乱世佳人》、《一夜风流》那种电影的时代,有人就把现在的样子真实地表现出来,告诉那些评论家们,这就是未来的好莱坞,那么一定会被嘲笑为过于伤感的科幻电影。但这还是有所改善过的,数年前的情况还要糟得多。 麦克·巴克雷决定走路回家。他的新作刚刚脱稿,时间还很充裕。他把车停在家里,也没想打辆出租车。加州的法律规定,每百毫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低于八毫克的话,开车是允许的。但喝过那些马提尼酒后,酒精浓度显然已经超标了。 路灯下一个黑人流浪汉举着一块:“要工作!要面包!”的纸板站着。巴克雷掏出一张折成四折的五块美元纸钞,塞进黑人脏兮兮的夏威夷衫口袋里。 “谢谢,先生。”黑人讨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洛杉矶的流浪汉非常多。这里只有冬天才会下雨,接下来就是最适宜这些流浪汉们生存的季节了。每到这个时期,许多周边地区失去工作和财产的人,都会成群结队地拥向这里。 美国的社会冷酷无情,成功和失败者泾渭分明,成功者绝对不会救济所有的人。经过加气站就会发现,几乎所有加州的加气站都是自助式的,如果全部改为日本式的人工服务,将会给洛杉矶的无业游民提供不少就业机会,但就是没人愿意把这提出来。如果流通渠道用人太多,只会提高商品价格,这将降低那些成功者的生活水平。 从好莱坞大道左转进入佛蒙特大道后,这里树木明显增多了,越往前走,越能产生森林般的感觉。树木丛中,整齐划一地露出一栋栋玲珑精致的白色洋房。房子之间距离之大,甚至感觉有点浪费。每栋房子都经过精心设计,像是一座西班牙式的小城堡。作家麦克·巴克雷的家就在这里。 这条路不久就变成蜿蜒的坡路,一直通向格里菲斯公园,在那里可以把全美数一数二的洛杉矶夜景尽收眼底。 巴克雷打开面对柏油路的金属防盗门。大门位于一株高大的山毛榉的树荫下。一进大门就是长长的红砖铺成的台阶,一楼车库可以宽宽松松地停下四辆高级轿车。他爬上台阶站在玄关门前。咦?他心里一惊。右边的白色法式飘窗的玻璃微微开着,也许父亲已经回家来了。 巴克雷和父亲两人一起住在这套大房子里。玄关只有一个,但进去后各有专用的浴室和厨房,可以各自独立生活。两人各有三间浴室,以便分别接待三对客人,所以偶尔玄关也会忘了锁上。即使这样,里面两个家庭各有一个独立的大门,那边就会锁上。因此这个两家共用的玄关,充其量只算共同的接待处大门而已。但是麦克·巴克雷的父亲新近丧妻,就是说,麦克的母亲刚死,父亲成了单身,因此对于两个独身男人来说,这座房子显得相当宽敞。 进入玄关后,麦克转身把门关好,顺手从里头插上了锁。没想到的是,大厅里一片漆黑。他一盏盏地过去打开灯,厅里几盏照向天花板和白色墙壁的间接照明灯陆续亮了起来,因为大厅十分宽敞,所以开灯也得花上一点时间。大厅亮了以后,突然感觉一股奇怪的冷气袭来,感觉厅里空荡荡的。父亲好像还没回来,难道玄关旁边的法式飘窗一直都没关上?实在太不小心了。 格里菲斯目前的治安不算太差,不知这种情况还能持续多久。巴克雷走近窗户,把它关紧后拉上了窗帘。 他松开领带,经过沙发和桌子,上了三级楼梯,走到大厅一角的吧台,取出冰镇过的玻璃杯,按下制冰机的把手,往玻璃杯里加进两颗冰块。他想找把冰锥,但是没有找到。他把领带放得更松,解开外套扣子,然后从酒柜上取下一瓶波本酒,往冰块上倒了一些。他把玻璃杯先放在吧台上,脱下上衣搭在左手上,然后右手拿着杯子。下了楼梯往客人用的更衣柜走去。走到一半又停了下来,他把酒杯举到眼睛位置,自言自语地说道:“为了可爱而又可怜的弗洛伦斯!”然后喝了一口酒。因为动作太大,波本酒洒了一些在大理石地板上,他有点儿醉了。 这倒不必过于介意,因为每周两次女保洁员会来清理卫生。麦克·巴克雷算是成功者中的佼佼者,周末已经预订要请美国当下最红的女影星共进晚餐。无论他如何为所欲为,也决不会受到任何指责。如果有谁敢于表达不满,至多也不过是几个热心的读者,抱怨他安排书中讨人喜爱的角色死去而已。 他的心情相当不错,虽然有点儿微醺,但倒进嘴里的波本酒依然感觉甘甜。接下来弗洛伦斯的结局该如何安排?巴克雷想道。只要我的手指一动,想创造出多少有魅力的角色,完全不在话下。 右手拿着酒杯,左手托着外套,巴克雷往更衣柜走去。嘴里边走边哼着曲子。正当他伸手拉开柜门前,眼前更衣柜的门突然猛地自己打开了,里面出现一个怪模怪样的东西。 怪物的身高和巴克雷差不多,当它伸直在更衣柜里弯着的身子时,两人面对面对视着,一股异样的臭味直扑巴克雷的鼻孔。 怪物的头顶几乎没有头发,大厅淡淡的间接照明下,怪物头顶绷紧的皮肤闪闪发亮,脸被血染得通红,那不是普通人类的脸,只见眼皮浮肿,眼皮下勉强睁开的双眼就像岩石的裂缝般细得几乎看不见,缝隙中露出的充血的双眼紧紧盯着巴克雷。 巴克雷也看着怪物。它有一张鲜血淋漓的脸,算不上皮肤但凹凸不平的脸颊和额头,上面纵横交错着像是伤疤似的奇怪的裂痕,以及异样地隆起双耳和覆盖在上头的薄薄的几丝头发。只有头部的侧面才有头发。 紧接着,巴克雷听到一声类似南方小岛上的什么鸟类高亢的叫声,那是眼前这个怪物张开大嘴发出的声音。 巴克雷的左肩感觉一阵难以忍受的剧烈痛楚。等他回过神来一看,怪物那张奇丑无比的脸就贴在他的鼻尖前。酒杯已经摔破在地上。他回头看了看,左肩上正插着一把冰锥。就在他抬眼看见的同时,怪物已经把冰锥拔了出来,鲜血霎时喷了出来。 这时,巴克雷才终于大叫起来。可是,说时迟那时快,冰锥已经刺进了他的脖子。 怪物又拔出冰锥,往他左胸刺去。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又拔起来,再次刺向他的脖子。 已经烂醉了的巴克雷终于倒在地上,怪物坐在他的身上,用冰锥在他身上胡乱刺来,连续刺了二三十下。巴克雷只能发出漏气般的声音,一点儿也动弹不得,怪物还在他身上到处乱扎。作家的脖子往外汩汩地喷出血来,黑白两种颜色的大理石交叉拼成的地板上转眼间已经流了一地的血。 巴克雷的嘴巴轻轻颤抖着,嘴唇不断开合,嘴里可以看见沾满血迹的牙齿。他的嘴里也充满鲜血,偶尔还会喷出血水咳上几声。 看到他的惨状,怪物好像终于心满意足地离开了。它走回更衣柜,从里面提出一个像是很重的东西,那是一把沾上少许泥土的斧头。怪物毫不犹豫地朝作家的喉咙砍下去,一连砍了两三斧,巴克雷的头颅从身上掉了下来。 巴克雷的头发原本染成淡银色,现在上面沾上一层红色的血迹。怪物伸手抓起头发,把他的头颅举过头顶,好像往上观察脖子上的切口,却突然又把嘴巴凑了上去,拼命吸起血来。 然后,它呆呆沉默了好久,突然发出一阵尖锐的怪笑,快步跑到吧台,端起放在吧台上的银盘,再把作家的头搁在盘上。 怪物双手举着盛着头颅的银盘,在大理石拼成的地板上高兴地蹦了起来,它开怀大笑,乐不可支地疯狂跳舞。 于是麦克·巴克雷的脑袋横着倒在银盘上,然而怪物没想把它摆正,只是用力摁住头颅的左耳,继续跳着舞。麦克·巴克雷的眼睛闭紧了,嘴唇微微张开,似乎受到惊吓,还在不知所措中。怪物高声笑着,喜不自禁地唱起歌来。
[1]即青霉素。 16 第二天,六月二十七日,大理石地板上已经用白色胶带贴出了人的形状。形状有点古怪,因为没有头。人形旁边是标明斧头位置的胶带,但实物已经拿走了。地板上的大量血液已经凝固,黑糊糊地沾在石头上,其中一些地方就像软软的西红柿酱似的鼓了起来。离人形两英尺远的地方也有个胶带围成的圆圈,正中央放着一个塑料袋装着的银盘。透过透明的塑料袋,可以看见银盘上也沾满大量的血迹。 洛杉矶市警察局凶案组的蒂莫西·莱恩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正在询问死者的父亲戈登·巴克雷。戈登穿着一件遮住脖子的圆筒立领衬衫,年龄该在六十以上了,他满头银发,身体健壮。 “我常听到令郎的大名。”蒂莫西·莱恩说道,“最近有线电视的电影频道播放过的恐怖电影,字幕上常常注明改编自令郎创作的小说。我们警局内部也有不少他的读者。” “的确他很出名。”戈登泣不成声地答道。戈登·巴克雷的工作看来应该安慰过很多伤心的对象。他是个牧师,作为宗教活动家可以说很有声望,或许因为这个缘故吧,看起来他还十分平静,但从他充满血丝的眼睛可以看出,昨夜他已经彻夜未眠。 “无法再看到令郎的新作,我想很多读者应该都很悲伤。好莱坞的电影圈内也是一样,令郎的死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再问一遍,昨天是你深夜回家后才发现儿子遇害了,对吧?” “是的。” “你是说时间大概十一点多,对吧?” “十一点二十分。” “你回家很晚?” 戈登点了点头。 “如果方便的话,请告诉我你去哪儿了?”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 “玛·麦森·索菲特饭店?那是比佛利山的一家饭店吧。你到那里拜访谁了?” “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先生。我们讨论了一会儿宗教在治疗绝症方面能起的作用。” “噢,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安德鲁·霍尔。” “他是那里的社会医学部副部长,来这里的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做个演讲。以前他也经常针对各种医学问题征求过我的看法。” “你从宗教学家的立场出发,提了不少看法,对吧?” “正是如此。” “具体说到什么内容呢?如果可以,请告诉我一些。” “内容十分繁杂,就算是部分内容,也很难说清。” 知名作家的父亲对这种要求显然感到困惑,他太累了。但莱恩还是默默等待他的回答,根本无意改变主意。 “比如安乐死的问题。这个话题也是我阐述作为一个宗教家的信念的好机会。” “能说详细点儿吗?” “死刑制度已经在全美引起关注了。欧洲各国已经陆续着手废除死刑。我国有些州虽然已经明令废除死刑,但在很多州里死刑依然存在。不过,死刑的执行方式都在改良中。死刑犯和行刑官都感到痛苦的绞刑,或是和奥斯威辛集中营一样,使用毒气行刑的方式,几乎都已不再使用,目前已有二十二个州改为几乎无痛的麻醉注射以及注入心脏停止药物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和重症患者选择的安乐死一样。某些医生发明的自杀机器也能用来处决杀人犯。两者从不同方向出发,却殊途同归地找到同一个方式。 “然而,在安乐死问题上,想出这个方法的医生被判有罪,而另一方面,用在死刑执行上,这个方法却被社会赞誉有加,这相当矛盾。” “我的身边也有一位患者曾经主动要求过实行安乐死。”警察莱恩说道,“他是晚期癌症患者,活着只有痛苦,治愈的可能性是零。而且多活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治疗费和住院费,保险费支付的有效期限正在一天天逼近。如果继续让他存活下去,家里人只能变卖房子,最后落得个无家可归的下场。” “但是我的回答十分简单。无论什么理由,人的生命都是上帝赐予的。人类无权左右人的生死,这也是我始终如一的回答。” “即使遗属将来无家可归也一样吗?” “你的这位朋友的家人后来无家可归了吗?” “没有,在那以前患者就已经去世了。” “是啊,这就是上帝的旨意。再说,即使无家可归,那也是上帝要给他们的考验。” “那么死刑也是?” “当然是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 “堕胎也是吗?” “那是不被允许的,生和不生都是上帝的旨意。同样,我也不赞成权宜的医疗方法。不少研究人员为了名誉和金钱,发明出许多药物和权宜之计的治疗方法。但其中很多只是浪费金钱,让患者的病情更加恶化而已。所有疾病都是出于某种理由,上帝让他得的,不会随便躲得过去。” 警察只是默默点了点头,说道:“你的说法倒是相当容易理解。我们礼拜天到教堂去,牧师也都是这样说的,可惜要是有更多事实能证明这些就好了。我不打算在这里多说什么,巴克雷先生。我们热爱的洛杉矶治安正日益恶化,垃圾堆似的区域正在不断增加。它已经病得不轻了,为了阻止它的恶化,我们警察每天勤勤恳恳地努力,或许这也算是为了金钱和名誉采取的权宜疗法之一吧。” “话不能这样说,你们警察这种组织,本来就是我们市民智慧的产物,也就是所谓的自愈能力。我所说的权宜疗法,举个例子来说,比如治理盗贼却让联邦军队介入这种事。” “原来是这样,我了解了。不过巴克雷先生,令郎的案子,我只能说很不寻常。我在洛杉矶警局已经干了二十年,这种不同寻常的凶杀案我还是头一次见到。一位著名作家被杀已经够特殊的了,而且脑袋还被斧头砍断了。凶手带走的凶器好像是把冰锥。但是看来那把凶器和砍断头颅使用的斧头都是你们家的。” “是的。冰锥平时放在那个吧台下面,斧头是放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是给园艺师准备整修花木用的。” “这么说来,这个不寻常的凶手在进行如此残酷的犯罪前,居然懒惰到不带任何凶器来。万一在你们家没有找到那两样凶器,他会怎么办?难道杀不杀人都无所谓吗? “而且被砍掉的头颅居然放在离躯体三英尺的地上,还盛在银盘里。这个银盘据说也是你们家的。这里头究竟隐藏着什么谜底啊?另外,麦克·巴克雷还随身携带着不少现金,这些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也就是说,凶手的目的并不在于偷盗。这个大厅有不少值钱的东西,但凶手都没有拿走,据说没有任何东西被盗。我再问你一遍,麦克·巴克雷先生曾经和别人结过什么仇吗?” “没有,”戈登不耐烦地摇了摇头,“我儿子不是那种会跟人结仇的人。” “工作上得罪过谁没有?” “你是说得罪到想杀掉他的程度?一个都没有。下一步你好好打听看吧,马上就会知道的。” “有没有发现他和哪个危险组织扯上关系的迹象?” “完全没有。但是如果作家协会和好莱坞算是危险组织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和毒品呢?” “我想你们已经检查过我儿子的工作间了吧。他平常连烟也不抽。虽然会喝点儿酒,但每次都喝不到烂醉的程度,如果在外面喝酒,他每回都不会开车出去的。” “那好。那么谁会要杀害麦克·巴克雷呢?他的死,谁从中可以得到好处?” “这可一点儿猜不到。我想不会有人非杀我儿子不可。” “既然这样,那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他?又为什么非得把他的头切下来?切下来的头又为什么要放在银盘上?而且,凶手想做那样多的事,却没有携带任何凶器之类的东西,这到底为什么?” 戈登没有回答,好像想回答,但最后又没说出来,最后才说道:“要不,会不会是毒瘾大的吸毒者,或是精神异常的人干的吧?我想我儿子的死会让不少人受损失,但不会有人能因此获得好处的。” “真是桩愚蠢透顶的案子。的确,除了吸毒后脑袋糊涂的人外,大概没有人想得出这种作案方式。凶手像是从那扇窗户爬进大厅里的,那扇窗户一直就没关。” 戈登不无悔恨地点了点头。 “当时,凶手带着从院子杂物间里找到的斧头,从窗户爬了进来。杂物间里还留着凶手翻动东西的迹象。然后他穿过草坪,上了玄关的台阶,踩着窗框爬进了大厅。窗框上还遗留着一些泥土,可惜没有留下鞋印,无法确定鞋子的款式。也没留下指纹,看来凶手戴着一副乳胶手套。这也奇怪,为什么要戴乳胶手套呢?鉴识人员告诉我,凶手戴的可能是医生动手术用的手套。 “凶手进入大厅后,把斧头放在窗户边,然后到吧台的桌子处寻找凶器。他发现了一把碎冰锥,觉得用起来很顺手,于是就拿走了,再拿着斧头躲进那个更衣柜里。” “你怎么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因为这条路线上都留着少量院子里的泥土,更衣柜里还留着一些草坪上的树叶。” “嗯。我累了,也受了很大刺激,脑子已经有点麻木了。你讲得很详细,但最终你想告诉我什么?或者还有什么想问我?” “就像刚才提到的那样,凶手在更衣柜里躲藏了很久,这一点没有疑问。但这只是凶手的权宜之计。” “这怎么说?” “凶手很可能最早是想进令郎的房间。但他走到房间门前后拧了拧门把,才发现门已经上锁了。不得已,他只好躲进更衣柜里。也就是说,他进得了大厅却进不了房间,所以躲在那里等待机会…… “如果事情真是这样,那凶手怎么会是偶尔路过的瘾君子呢?显然他是冲着令郎来的,依我看,说是熟人作案倒更合乎情理。” “也许因为我儿子太出名了吧。我累了。不好意思,我想休息会儿可以吗?” “那好,我最后再请教你一两个问题。昨天晚上令郎到哪儿去了,你知道吗?” “我想也许到他常去的那家酒吧去了吧。从好莱坞大道拐进拉斯帕尔马斯大街一点的左侧,是一家鸡尾酒酒吧。还有问题吧?” “再问你一件事,听说周末他约了个女演员一起吃饭?” “好像是吧。” “是哪位女演员?” “夏隆·穆尔。我能走了吗?”这位著名作家的父亲痛苦地站起身来,绕过标示着自己儿子无头尸体的白色胶带,慢慢穿过大厅,朝那扇刻着精致的雕花装饰的门口走去。 “巴克雷先生!”莱恩刑警大声叫住他。于是戈登·巴克雷一手握着镀铜门把转过头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 “那是你住的地方吗?” “是的。” “那么,这边就是令郎屋子的门了?” “是的。对不起,我失陪了。”戈登打开门,消失在门后。 莱恩的搭档安东尼·路易斯正好查看完屋外的情况后刚刚进来。 “这么说,凶手并不是特别针对作家作的案,对吗?”路易斯听完刚才俩人的对话后说,“草坪的草掉落的位置,是在那扇门的前头。” “也许凶手弄错了,或者他不知道谁住哪个房间,也或者想随便闯进一间屋子试试。” “不,如果是我,我会选隔壁那家房子。那家的玄关在一楼,离车来人往的马路又稍微远一点儿,而且还在树荫下。我刚才问过了,昨晚他们家的窗户也没关,一直敞开着。可是这家的玄关在二楼,而且门外的灯光还挺亮,从外面的大马路看过来的话,人站在玄关前头就像站在舞台上,看得清清楚楚。” “玄关灯没打开吗?” “不,这种灯到了晚上好像会自动亮起来的。” “嗯,明明不容易进却偏要闯进这家来。又是挑晚上来。看来,凶手果然是冲着作家来的。周围能找到目击者吗?” “没找到。” “凶手是走路来的?有人看到可疑车辆了吗?” “完全没有。这家伙来得像幽灵似的。” “也许事实上就是幽灵作的案也说不定,因为死者就是专门写那种故事的。”莱恩说。 17 从巴克雷家出来后,莱恩和路易斯两人来到好莱坞大道的那家鸡尾酒吧,找到了酒保波尔·坎普。酒吧上午还没营业,但刚才波尔在电话里说,到酒吧来说话方便些。看上去波尔的脸色苍白得和作家的父亲一样。这也难怪,他和麦克·巴克雷十分熟悉,而巴克雷在离开他的酒吧后,一回到家就遇害了。 “我就直说了吧,警察先生。”波尔·坎普没有请俩人在吧台旁的高脚凳上就坐,而是把他们引到空荡荡的酒吧的一个角落里,找了张黑色的沙发,让他们坐下后说道。“我打心底感到害怕。不,可以说我已经吓得魂飞魄散了。总之我太感到震惊了。那位巴克雷先生昨晚还活生生地坐在那个位置上,边喝马提尼酒边跟我开玩笑。他说不加姜汁的蒜味面包谁肯吃啊?波尔。他就这样聊着自己的小说。今天早上我从报纸和电视上知道这件事,心跳都快停止了。我完全无法相信,那么开朗的一个人怎么会……” “想问问你,他跟人结过仇吗?”莱恩问道。 “我想这不可能。”波尔马上回答,“虽然谁都不想说死人的坏话,但他很特别。他性格开朗,而且相当正直,根本不像是那种会跟人过不去的人。” “他平常吸毒吗?” “即使全洛杉矶的人都吸毒,我看他也会是最后一个。我是他小说的忠实的读者,所以很了解他。巴克雷先生根本不需要那些肮脏的毒品,他有一堆东西要写,他总是文思泉涌,风格又和别人不一样。我敢打赌,他没空也没必要去吸那玩意儿,不用喝酒他就很能写了,他是个天才。” “的确,他是个很有才华的作家。” “他是个不可多得的天才,警察先生。巴克雷先生的书你还没读过吧?” “没有。”莱恩摇了摇头答道。 “真可惜。不,应该说我还羡慕你,因为你以后还有机会沉迷和享受在麦克·巴克雷先生编织出来的世界里。他书里所描写的世界,和其他三流恐怖小说家完全不同。他不写什么鬼屋,不写什么具有超自然能力的孩子或者被幽灵笼罩了的村子。他能让你体会到一种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恐怖感觉。” “他写的都是恐怖故事吗?” “都是最棒的。读了能让人全身毛骨悚然。” “但是不管怎么恐怖,都赶不上这回他自己的死来得恐怖。” “的确是的。这倒很像巴克雷先生的风格。” “昨天晚上和他分开的时候,据说你和巴克雷先生在这里有过一点儿争执?” “争执?没有啊。”波尔一愣,问道,“听谁说的?” “不,要说争执也许过分了点儿。但是听说你曾经大声警告过巴克雷先生,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要倒霉的。” “噢!你说的是那件事啊。” “请就好好说给我听一听。” “那是开玩笑说的。这些话也能当真,那就麻烦了!我刚才说过自己还在毛骨悚然,就是指这件事。” “到底什么事?” “我想你大概不相信,而且这又是很严肃的命案调查。我想跟警察先生说这种事也没什么意义。” “没关系,不管多大的问题都很重要。” “电视里警察也常这么说。其实倒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怎么说呢?还真不好说清楚。这么说吧,巴克雷先生是不会和人结仇的,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说来奇怪,他对自己小说里写到的正面人物总要加以丑化一番。经常借谁的口拿脏话把他们痛骂几句。他书里写到的那么好的主人公,但巴克雷先生总是不把他们当回事,结尾老是要写成好人无缘无故地被人杀了。” “噢?所以呢?” “所以,我告诉他,总有一天在你的书里被你杀掉的人会来找你报仇。” 两名警察轻轻地笑出声来:“从书里出来把编造出自己的人杀了,是吗?” 酒保的嘴角也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们看!所以我才不想说呢。但我昨天之所以对他这样说,是因为他的书里也写过这样的故事。” “哦?” “那本书叫《魔鬼空间》,对了,这里就有一本,是我自己的。”波尔站起来,从吧台下钻了进去,找到一本夹在酒瓶缝里的精装书。他拿着书回来后翻了几页,然后坐到沙发上指着其中的一页让莱恩看。 这一页上写着这样的故事: 迪兹从另一个房间抱着一堆资料回到工作室,就在他解开上衣扣子,想把它脱下来挂进更衣柜的时候,打字机突然自己敲打起键盘来了,好像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在键盘上用熟练的指法飞快地打着字。转眼间,白色的卷纸上出现了几行字迹。 “我不能死,就算是你创造的、又被你随便杀死,我的生命也会在宇宙里游荡,无处可去……” 渐渐卷高了的纸和敲打在纸上的键符带起的一股微风,吹乱了烟灰缸上腾起的烟雾。 迪兹感到一阵毛骨悚然,连忙把资料扔在沙发上,一溜烟逃进了厕所。他掀开马桶盖,里面的水已经被染成了淡红色,而且不断地有红色的水滴从上面滴下来。红色的水滴并没有马上融合进马桶的水里,而是像一个个小小的面包圈,或者美术学校的学生所设计出的前卫性小耳环,慢慢地在马桶里扩大开来。 迪兹战战兢兢地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发现挂在天花板上日本金鱼缸造型的圆型灯球里已经积满了红色液体,怎么看都像是血。灯球里已经积满了,从边上还一点点地溢出来,从灯球的下面一滴一滴地滴进马桶里。 迪兹目不转晴的看着那盏灯,从白色的毛玻璃灯球里,有一张人脸慢慢地落下来,是一张女人的脸。迪兹大声尖叫起来,一股温热的液体从他的裤子里涌了出来,他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不可能!怎么可能有这种事?!他觉得那张玻璃缸上出现的女人的脸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迪兹的喉咙深处发出几声即要烧毁的破烂机器般的嘎吱声,连滚带爬地逃出了厕所。 这时,在走廊尽头站着一个女人,她的脖子上从左到右穿着一只箭。她穿着一件白色的睡袍,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正慢慢地朝迪兹的方向走了过来。那是在旧作《印第安女郎》里,被迪兹无情的笔触杀死后遗弃在荒原上的女孩。她善良而又温柔,在村子里很讨人喜欢,但在一次与骑兵队的战斗中,不幸被同伴射出的流箭射穿了脖子,一命呜呼了。 迪兹哭了起来,像个孩子似的流着鼻涕,不断地抽泣。他害怕得上下牙都合不拢,就像跳弗拉明戈舞曲时用来打节拍的响板,不住地打着战。这是迪兹长大成人后头一回哭。 印第安女孩走近迪兹身旁,低头看着像只大瓢虫似的趴在走廊上发抖的迪兹说道:“我现在就要杀了你。但这样还不算完,连你的妻子和朋友我也要全部杀光。就像你敲着打字机写出来的东西里对待我的一样。我要让你也慢慢尝到我们所受过的苦难。 莱恩看完后抬起头,和上书,对他的搭档路易斯说道:“果然如此!” “巴克雷先生是个大好人,但最大的毛病就是老是要把书里那些善良的人杀掉。在他的这本新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中,又描写了一个叫做弗洛伦斯的好女孩被杀死了,所以我告诉他,照这么下去,你的下场肯定也会像这本书里的迪兹一样。这可不光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我妻子也这么说,我认识的所有巴克雷书迷的意见都一样。可是他还是坚持自己的做法,说什么‘如果这样,一本书就索然无味,成为没有加姜汁的蒜味面包了’。” “《比佛利山的吸血鬼》是本什么书?” “据他说是自己刚刚完成的新作品。我想出版后应该能吸引不少读者吧。而且这本书事实上已经成了他的遗作,成为畅销书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你要到出版社去看看的话,应该能见到它的原稿。” 迪兹的未婚妻埃米莉·阿尼特独自留在办公室里,不巧的是今天老板命令她加完班再走。洛杉矶的这家公司也学习日本企业,老板可以随意地要求员工加班。近年来由于政府部门的预算不足,因此大规模地裁减员工已经在所难免。一些优秀的律师大量流入了企业,有了这些法律人才为公司壮胆撑腰,员工们的罢工行为老板们已经不足为惧了。 埃米莉·阿尼特单调的打字声已经在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响了两个多小时。最近公司正在拆除了办公室的地毯打算更换,因此裸露着的水泥地面更容易回荡打字机的响声。 这个结果是否由于自己平凡的相貌和不爱打扮的个性造成的?埃米莉一边打着字一边想道。如果摘掉眼镜,花上点冤枉钱多上几趟美容院和护肤中心保养保养,也许公司对自己的态度会有所改变的吧?原来公司里有许多像自己这样的女办事员,但是现在全美国的女人几乎都肯花大价钱改变一下自己的容貌,所以原先长得不算太难看的自己,相形之下反而变得丑陋起来了。在大家的眼里,自己似乎已成了全加州最缺少魅力的女人了。 她何曾不想下决心改善一下自己的形象,就像这家公司换换地毯和装修一样。再这样下去对我自己的影响还算小,可是对于迪兹的负面评价就太厉害了,因为迪兹已经成了全美国最有名的恐怖小说作家之一。 他目前正需要自己,至今为止她已经向迪兹提供过很多写作上的好主意,这些好主意后来都成了一本本畅销书。她经常帮助忙忙碌碌的迪兹调查许多题材,还要负责根据他的录音把新作品的内容用打字机打出来。可是现在他已经成名了,保不住哪天又泡上一个比自己更出众的美女也未可知。 她原想辞掉这份工作,但迪兹却回答说想走人可以随时请便。 但如果辞职后只充当他的专业经纪人的话,就再也无法重返这个职位了。身为一名精神分析师,能拥有自己的工作室的梦想也会随之破灭。迪兹曾经答应过,只要积累一定的经验和业绩,自己就可以和这位著名的作家结婚,那样一来有了他的经济援助,就有机会创办一间自己的工作室。 从十多岁开始,埃米莉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打字天才,即使脑子里想着别的事情,手里也不会出错,可以把眼前的录音内容一字不差地准确打出来。而且只要她愿意,还可以闭着眼睛把脑子里想着的事情流畅地打成文字。 咦?她想,真奇怪,这件至今从未经历过的事情居然发生在电脑显示屏上。自己根本就没有打过的E字,不知为何成片地以大写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 “YEEEEEEEEEEEEEEE……” 眼前不断出现无休无止的E,最后出现了一个L后才停了下来。难道我打错了?再重新打一遍。她用熟练的指法按下一个个不同的按键,想打出一行脑子里想到的句子,但画面上却又出现了同一个字。这次变成“KEEEEEEEEEEEEEE……” E又无休无止地出现。这种事还是头一回遇见。她从使用老式的打字机直到现在的计算机,这些年来操作过无数的各类键盘,从没有碰到过这种事。究竟是不是自己想打其他的按键,但手指却不听使唤,一直打在E这个字的按键上?这次也是最后出现了L后才停下来的。 什么东西在叫唤。难道计算机还会叫出声来? 埃米莉的视线落在自己的指尖上,她想一边看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打字,可是手居然动不了。奇怪的是,她看见自己的手指想动却动不了。她把视线移到计算机屏幕上,结果手指头好像被别的生物控制了一样,敏捷地动了起来。 她这才大声尖叫起来,因为可怕的几行文字连续不断地出现在眼前: “I’LLKILLYOU,I’LLKILLYOU,KILLYOU,KILLYOU,KILLYOU,KILL,YOU,KILLYOUKILLYOU,KILLYOU” 埃米莉双手慌忙离开键盘,放到身后。剎那间,屏幕上的文字突然一下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幅不可思议的画面,从上到下全都是墓碑。墓碑!她刚一想到这是什么,画面却突然变远了。看起来还像是原来的墓碑,但是猛一看又像是一排牙齿。露出一张不知谁的大嘴,用近景的方式出现在画面上。在画面越来越远去的同时,那张巨大的嘴又闭了起来,变成了一个面貌可憎的女人,用目光斜视着埃米莉。 女人又露出牙齿,满脸狰狞地注视着,却没有发出声音。但这时埃米莉突然发觉自己隐约听到了KEEEEEEEEEEL!这句女人尖叫般的声音。 女人的嘴唇又动了:“我要杀了你、要杀了你、要杀了你。”女人低沉的声音不停地响着。 恐怖让埃米莉发不出声音,喉咙像被堵住了似的,叫不出声来,也无法呼吸。她站起身来,腰顶着椅背,连人带椅子一起往后退。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右手拿着最要紧的提包。她把所有财产都存在了加州银行,皮包里有加州银行的支票簿和银行卡。 她跑到走廊上,日光灯照得通亮的走廊里空无一人。她向左跑到电梯旁,靠在电梯旁的石壁上,按了下行的按钮。电梯的铃声突然响了起来,吓得她哇的一声发出尖叫。原来电梯就停在这一层。 电梯门打开了,亮着灯的狭小的电梯里,竟然站着一个表情十分可怕的女人。女人穿着一身白袍,模样和刚才计算机屏幕上的女人很相似,直挺挺地站在电梯里不动。 埃米莉尖叫起来,飞快地逃离了电梯,朝刚才跑来的方向又跑回走廊,直奔楼梯而去。当她推开走廊尽头楼梯间的门时,眼前突然出现一个高大的人影,直挺挺地像一堵墙似的挡在前面。她吓得又大声尖叫起来,一屁股跌坐在地上。 “怎么了?发生了什么事?”头顶上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道。 原来是楼里的警卫。警卫伸手把她拉了起来。这栋大楼里的保安措施很完善,每晚警卫巡逻得很频繁,来得实在太及时了。 埃米莉要求警卫把她送到地下停车场。她坐进丰田车里,发动了引擎,向警卫致意后开车离去。 她穿过深夜寂静的市区,从第四街的入口驶上了五号高速公路,想回到位于阿纳海姆市的家去。下了高速公路后她驱车进入住宅区,驶过一条没有路灯的黑暗的小路,把车直接开进自家的草坪上停了下来,她甚至不敢把车停进自己家黑暗的车库里。 她用钥匙打开玄关的大门进到家里。一进客厅,马上就把所有的灯一股脑儿全打开,包括走廊、浴室、厨房和储藏室里的灯全都打开了。她从冰箱里取出水瓶,倒了些在杯子里,一口气喝完后,坐在厨房里的椅子上好好松了口气。但是一想到明天一早还要到办公室去上班,不禁浑身起了鸡皮疙瘩。 忽然,她听到“咣”的一声巨响,整间房子随着摇晃了起来,她不由得失声尖叫起来。原来响声是厨房垃圾粉碎机发出的,直接和厨房的下水管连接着的垃圾粉碎机明明没有打开,却自己开始转了起来。她赶紧跑到墙边,关上了垃圾粉碎机的开关。她发现,开关本来就是关着的。她反复按动开关键,可是完全不起作用,垃圾粉碎机剧烈地震动着厨房的地板,仿佛要唤醒寂静的深夜似的,发出巨大的响声。 由于震动得太厉害,厨房储藏室的门被震开了,渐渐越开越大。里面的罐头、胡椒瓶、装糖的纸盒、酒杯、刀叉等,全都滑落到地板上。 埃米莉害怕得退到墙角。这时她又听到一阵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原来是脚下的插座炸开了,电线从里面飞了出来,像一条受伤的蛇在地上扭动着,然后蹿上来缠住了她的手腕。她感觉脖子上也被一条冷冰冰的塑料线缠住了。抬头一看,天花板上的电线也垂了下来。由于垃圾粉碎机的声音太大,她刚才一点儿也没发现。天花板上的灯这时又掉了下来,在地上摔得粉碎。 走廊到处传来爆炸声和玻璃的碎裂声,砰砰地响个不停,也许走廊里的插座也爆炸了,整个房子顿时惨不忍睹。 埃米莉一直尖叫个不停,但她的声音也终于停了下来,因为她已经痛苦得发不出声音了。她的身子被电线绑了个结结实实,而且脚尖离地被吊了起来。那位穿着白袍的女人又出现在走廊上,悄无声息地走进了厨房里,直瞪瞪地站在埃米莉的面前盯着她问道: “你还认得我吗?”但不见她的嘴唇在动。 “我就是泰莉!”埃米莉还来不及开口,她已经抢先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时垃圾粉碎机的声音还在响着。 痛苦之余埃米莉似乎想到了什么。她觉得这个女人不是第一次遇见,她一直在想,究竟在哪儿见过她呢? 啊!终于想起来了。泰莉是迪兹的畅销书之一,曾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泰莉》里的主人公。噢,原来她就是泰莉?那不就是迪兹的打字机里打出来的虚构的人物吗—— 在书中,她的确是被菜刀刺中咽喉而死的。正当埃米莉想起这些来的时候,柜子上几把菜刀像雪崩似的掉落下来。其中一把高高地向上飞去,落下来后正好刺中了埃米莉的咽喉。 18 夏隆·穆尔的家在比佛利山的卡洛塔大街,从陶尼大街拐进电影明星洛克·哈德森旧居所在的斯奎拉大街后再右转就到了。 夏日的骄阳照射下,一排排整齐的美人蕉像燃烧的火焰般耀眼地盛开着,环顾四周,这里仿佛置身森林中,许多著名影星聚居的比佛利山里保留着大片绿地。这些影星们反正有的是钱,才能在这里买下这么大的绿地。这个都市里规模最大的绿地大概就数这个位于洛杉矶市中心的比佛利山了。在这座原本几乎全是沙漠上建造起来的城市里,最费钱的并不是高耸入云的玻璃帷幕包裹着的大厦,也不是巨人的血管般盘根错节的立交桥,而是绿地。 这两三年里最为卖座的几部电影中,夏隆·穆尔就主演了其中的三部。三部都是米高梅电影公司出品的,其中一部像是由麦克·巴克雷的小说改编的,片名叫做《手术钳》。莱恩和路易斯不是在电影院,而是在有线电视频道里看过这部片子。 夏隆是个身材高挑的个性派美女演员,堪称目前好莱坞最具代表性的女演员之一。她最大的特色是刚毅的性格,而这也是当下好莱坞女星们的共同特色。但夏隆不但在片中擅长舞蹈和打斗,以前还曾立志当过律师,属于知识型女星。现在她不但拥有私人喷气飞机,据说还持有飞行驾驶执照。 因参与过某些案件调查,莱恩和路易斯都曾见过几位好莱坞女影星,但是拜访这类顶级巨星却是头一次。他们小心避开涂着黄色的消防栓,把道奇车停在卡洛塔大街的柏油路旁。在比佛利山特有的葱花型街灯的映照下走向夏隆·穆尔的家,感觉还真不错。如果向同事们提起,大概没有谁能不表示羡慕的吧。 隔着柏油路旁的一溜草皮,水泥铺成的辅路笔直地通往那扇漂亮的金属雕花大门。两人正走在阳光强烈照射下的闪着白色亮光的辅路上,几乎只差一码就到门口时,他们突然感觉背后的马路上有辆小巴士停了下来。他们回头一看。小巴士的车旁龙飞凤舞地写着“星光大道之旅”几个字,车上的十几名乘客有的坐着,有的弯着身子,朝两名警察的方向猛按快门。当然,他们要拍的并不是两位的洛杉矶警局凶案组的著名警察,而是想拍更为有名的巨星夏隆·穆尔的家。 这便是这里常可见到的追星观光巴士,载着全美各地赶来的追星族,不知从好莱坞的哪个街角开到这里来的。因为比佛利山禁止大型巴士驶入,因此追星族们只能改乘小巴完成追星之旅。大凡只看谁家门前停着的这种巴士多少,也能说明明星之间票房价值上的差距。 门口墙上有个对讲机。天然石块砌成的门柱后面,就像所有比佛利山的房子一样,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林间铺着碎石拼成的小路,一直通往树丛之间隐约可见的建筑物的玄关。夏隆·穆尔的房子当然雄伟壮观,但其中也有几间是石墙搭成的木屋,偶尔也能享受一下略带豪华的乡间风情。 通常人们总以为比佛利山是只供电影明星们专门居住的地区,其实不然。他们的房子应该归于相对朴素的一类。那些看起来像是欧洲小型城堡的石砌豪宅,绝对不是电影明星的住家,而是实业家们的城堡。现在代表比佛利山居民的,就是他们这些实业家。现代的明星们纷纷开始移居靠近海岸的马里布去了,因此夏隆·穆尔的房子在这类实业家的豪宅群中甚至略微显得寒酸了点儿。 对讲机里没人答应,嵌在石头里的这台小机器冷淡而沉默。因为他们没有先打电话约定时间,也没有通过经纪人进行联系,属于上门碰碰运气的,所以并不期望今天一定见到本人,只是希望能从她的保镖或是身边的人员身上探听一些消息。 路易斯试着推了推金属门,不料随着嘎吱一声,金属门居然开了了一英寸,原来门并没有锁上。莱恩下意识地回头看了看身后,满载外地追星族的观光巴士已经开走了。他向搭档努了努下巴,然后自己用力推开了大门。 洛杉矶六月底的阳光十分强烈,天空连一丝云彩的影子都没见到,蓝得清爽透明,非常晴朗。两人小心地躲着阳光走在夏隆·穆尔家的碎石小路上。 房子十分漂亮,算是一座三层楼的大型建筑,白色的窗框里可以看到里面露出的粉红色的窗帘。夏隆还是单身,私生活中有没有男朋友大家并不清楚,至少外界得知的情报如此。按说这在比佛利山独身生活的女性里,房子还算不上气派,但从著名明星的身份来说,也不算太过节俭,可以算是大体上说得过去吧。 两人走到木造的雕花大门前。门的左右两边各有一座裸体男性的雕塑,就像两尊门神一样威武地伫立着。石块垒起的墙壁上攀爬着几棵常青藤,但也遮住了几分之一的墙壁而已。 莱恩抚摸着狮首形状的门环,似乎十方享受触摸的惬意,好久以后才按动门环敲了敲门。对于要拜访的这位在全球拥有大批影迷的明星的家来说,这点敲门声显得太小了。这也证明了两位警官内心的不安,屋子里没有任何反应。莱恩按动门环又敲了一次门,但他们俩很快就明白,无论再敲多少遍也不起作用。 “这些著名女影星的家想必就像珠宝盒一样华贵吧?”路易斯说。 “不管主人把家里弄得多么乱七八糟,一定有许多用人来帮她整理干净吧。”莱恩回答道。他握着门把往外一拉,没想到门很快就打开了。 “珠宝盒打开了。”莱恩说,他更使劲地把门拉大了。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铺着石头地板的宽敞大厅,中间摆着一只金色的狮子座像。这也许是米高梅公司赠送的,莱恩还记得自己曾在哪儿读过这篇报道。狮子的左右各有一个通往二楼的台阶,两边的台阶画出一条缓缓的弧线,然后又在狮子的上方合而为一。他们俩的眼睛已经习惯了门外洛杉矶灿烂的阳光,因此进入室内后看到的一切不免显得有些模糊不清。 “哈啰,有人吗?”莱恩大叫喊叫出来。看来声音可以传得很远,能听到远处传来微弱的回声。 “要不,我们改天再来?”莱恩心里惶恐不安地问道。他知道,夏隆·穆尔身边起码雇了一打著名的律师,仿佛眼前已经晃动着报纸上刊出的“洛杉矶市警察未持搜查证擅闯女星私宅”的标题。 因为俩人并非报道好莱坞明星近况的八卦杂志的读者,所以他们对于夏隆·穆尔最近接拍了什么电影,以及近期她和哪个男士在交往等消息根本一无所知。按理说这时他们应该出去打电话给她的经纪人,约好她的时间后改日再来才对。其实他们本来找夏隆本人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只不过想确认一下她是否原定周末要与麦克·巴克雷共进晚餐而已,这种事按说打个电话就完全可以解决。 正当莱恩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打算转身朝外头让人讨厌的阳光底下走去的时候,路易斯突然抓住莱恩的手。路易斯扶了扶眼镜,大步走进了大厅,他这个勇敢的举动一下子让莱恩愣在了后头。 “你看!”路易斯指着金光闪闪的狮子座像的额头对莱恩说。那上头像是用口红写着一行小小的字。他读出声来:“救命!”对于习惯了强烈的阳光的人来说,这行字确实有点看不清。接着,路易斯绕过狮子座像的旁边走了一圈。 “那不是血吗?”莱恩听到后才快步走近了狮子座像。如果光是一行字的话,很可能只是参加聚会的哪位客人所做的恶作剧。 俩人在狮子座像的脚下蹲下身来观察了一会儿,又发现在座像周围有几个像是血迹的黑红色的点状物。于是莱恩这才下了决心留下来,他打开大厅左侧紧里面的一扇门,再次大声喊叫着找人,可是依然没有人答应。 门后头是个走廊,莱恩率先走了进去,他看到前面玻璃碎裂了一地。俩人快步走到玻璃碎片落下的地方。 一面挂在墙上的大镜子被打破了,玻璃碎了一地,墙上只剩下镜框还挂着,看起来像是被什么坚硬的东西打碎的,墙上还留着几处三角形的小洞。其中的一处小洞旁边,又有一行写着“救命”的红色文字。莱恩把脸凑近墙壁看了看,发现了许多像是血迹喷溅后形成的无数小红点。 走廊左右各并排着几个房间,他们敲过门后又推开门看了看,每个房间里都显得凌乱不堪,家具被砸坏了,灯具也被砸得粉碎。其中一间像是举行宴会用的大厅,里面摆放着一架钢琴。被毁坏得最严重的就是这架钢琴了,黑色的琴身已经破裂开来,露出许多白色的木裂痕,还看得见里面排列着的许多琴弦。 “没想到这个珠宝盒里出麻烦了。”莱恩说。 “嗯,夏隆·穆尔像是出事了!” “是啊,这里简直像个废墟,一个人也找不到。” 莱恩想起刚才鸡尾酒吧里的酒保波尔给他看过的麦克·巴克雷写的《魔鬼空间》那本书,书里的一段提到,女主人公为了向作家迪兹复仇,竟然出现在现实世界里,她有时以印第安女孩的面目出现,有时又化身为小说《泰莉》的里的女主人公。她杀死了迪兹之后,还继续攻击他的女朋友埃米莉和其他朋友人的家,把他们的房子捣毁成废墟,绑架了他们后又将他们殴打致死。 他们两人又仔细地搜索了一遍夏隆的家,无论哪个地方都被毁坏得十分严重,看起来简直和没进门时的想象不可同日而语,而且最令人费解的是,屋里竟然空无一人。 “喂,喂,你快过来看看!”路易斯在厨房里大声呼叫着莱恩。 路易斯所处的位置,是与大厅相连的一个很大的厨房。在这里,加工好的菜可以通过一条木板铺成的通道,端到大厅中央半岛般凸出的圆形餐桌上。莱恩一进厨房,就见到路易斯双手正端着着炖锅和咖啡壶。 “你看,锅里还炖着菜呢,咖啡壶也满满的,厨房没遭到破坏,好像也没发现血迹。” 路易斯把鼻子凑近锅里闻了闻,说道:“东西还没变味。汤碗、杯子和刀叉也准备好了。夏隆·穆尔会不会是在准备用餐时突然受到袭击了?” “说得有理。听说夏隆很喜欢自己动手做菜呢。” 然后两个人折返回玄关大厅,上了二楼。但是,在二楼两人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异常。书房里的书也都乖乖地待在书架上。 在卧室里了,两人终于找到了似乎能够解开谜团的便笺笔记。笔记是写在电话旁边的记事本上的,上面写着:“这样下去,我大概会被怪物绑架,然后被杀掉吧。” 两人看完笔记后抬头相互对视了一下,随后莱恩把那张便笺撕了下来放进了夹克的口袋里。 “嗨,快看。”路易斯又拍了莱恩的肩膀一下。 在床的对面有一面大镜子,镜子上写着“怪物”两个字,字迹很潦草。 “从这些情况来看,夏隆?穆尔之前就预想到自己可能被怪物绑架、袭击。然后再某一天,或者某个夜晚,果然和预想中一样被怪物袭击了,大概是这样。这个怪物应该和袭击麦克·巴克雷的是同一个家伙。” “事情确实像是这样。”莱恩回答道,“也就是说,她早已有过预感,但巴克雷却没有察觉到。为什么只有她能预感到呢……实在猜不透!但是,路易斯,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莱恩说道:“这和麦克·巴克雷所写的那本《魔鬼空间》中描写的一模一样。只是这本书的作者巴克雷自己没有预感,反而是书中他的女朋友预感到了。” 路易斯没有再往下说,只是把手指放在嘴唇上思考着。 “该怎么理解才对呢?唯一清楚的是,我们俩不是《魔鬼空间》里的人物,所以泰莉其实并没有复活。因此,要不就是纯属偶然,要不就是有人故意这么做,让它看起来和故事里一样。” 路易斯想了想说:“是的,我也这么理解。我认为大概是有人假借巴克雷小说里的情节,按书中的描写来照着干。至于这个人是谁,当然只能是凶手了,只不过他想让自己的行为让人看起来像是怪物干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路易斯很快回了一下头问道。 “超自然的解释已经不流行了。让人看起来是这样,这对凶手有什么益处?” “等等,这个问题咱们以后再讨论。先来谈谈夏隆·穆尔的预感吧。我觉得她早已有预感,知道有人想用这种手段杀害自己和巴克雷,所以才会事先在镜子和笔记纸上写上:‘怪物’两个字。这是她打算留给我们的信息。” 听莱恩这么说,路易斯冷淡地回答道:“我想并非这样吧。如果想留下什么信息给我们看,倒不如直接写下那个人的名字岂不更简单?还写什么‘怪物’两个字,应该写下凶手的名字才对啊。” “‘怪物’这两个字真的是夏隆·穆尔写的吗?” “如果卧室里的字是她留下的,那么镜子和墙上的字应该也是,我看笔迹是完全一样的。” “怪物绑架了美女?这还算不上什么超自然能力的故事,应该算是无声电影时代的情节吧。” “而且,能把她绑架到哪里去?绑架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总之,我看目前还不能对夏隆·穆尔事件采取任何行动,我们还未取得搜查证。目前既没有绑匪出来要赎金,也还没发现她的尸体。也许是哪个瘾君子一时错乱之下绑架了女影星,也可能是她和哪位男朋友因感情纠葛而吵架。万一夏隆在法庭作证时这么说,那我们就该闹个大笑话了。依我看,我们最好的选择……还是赶紧离开这里吧。” 莱恩正要动身往走廊上走。这时路易斯突然又问道:“你说,你和老婆吵架时会写下‘怪物’两个字吗?你们家吵架时会怎么办?” 莱恩听到后不由得停下了脚步,他回答道:“我想这可不一定,也许有时会想写下点什么的,路易斯。” “那么,你会把家里砸得乱七八糟吗?” “要是投过高额保险的话,也许我会。你看,她这位男朋友会不会是一名职业摔跤手?” “要是那样的话,她写下‘怪物’两个字也许不难理解,可是她这种情况可能性有多大呢?” 路易斯想了想说道:“好莱坞的人果然个个都很难理解。不,我看咱们这个国家已经快变得不正常了。不管砸了多值钱的东西都由保险赔,要有人吸毒发疯杀了人,马上就会有几个能说会道的律师争着出来替他辩护,就算到了法庭上,只要肯出钱收买证人,也会有人出来替你做伪证。” “最会演这种戏的不就是好莱坞这帮演员吗?” “到底是谁把这个国家弄成这样的?” “我看就是律师泛滥造成的。总之,我们还是先出去吧。” 19 夏隆·穆尔的经纪人公司在威尔谢大道上,在一座称为米勒大厦的圆柱型大楼的二十一层。这里离夏隆的住宅开车只要十分钟左右。莱恩和路易斯给秘书先打了个打电话,秘书回答说,夏隆的经纪人约翰·金伯利一个小时后才有空,因此俩人先在梅洛兹大街找了家汉堡店随便吃了点午饭后,才到米勒大厦去。 办公室的视野非常广阔,从接待室可以看到山上著名的“好莱坞”那几个大字。也可以看到格里菲斯公园里的那座天文台。 大楼表面贴着真空蒸着法制成的胶膜,因此外头闪亮的世界看上去就像透过太阳镜看见的景色似的,显得不那么刺眼。大楼里的空调开得很足,一点也不感到热。到了约定的时间,金伯利穿着一身昂贵的西装出现在两位警察面前。握过手后,他又用演员般的动作请两位警察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莱恩告诉他,刚才已经到夏隆·穆尔的家去过了。 “我以为好莱坞的大明星都和助理或保镖住在一起呢。” “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金伯利两手一摊回答道,“有人的确是那样,也有人自己过独居生活。” “夏隆·穆尔小姐这样的人,该不会一个人自己过吧?” “她的确自己一个人住。在女演员中这种情况很普遍。当然会有女清洁工经常去打扫,但不会让她们住在家里。我也劝女演员这样做,因为用人们要是和她们住在一起,日长天久容易随便,那会带来不少麻烦。” “的确如此。”莱恩表示同意。 “你们到过巴黎吗?”金伯利突然问道。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地摇了摇头答道。 “巴黎人中两个人就有一个自己过,而且他们服用的镇静剂数量也是全世界上最多的,好莱坞的居民和他们很相似。对了,你们找夏隆有什么事吗?” “事情有两件。本来只有一件,但是现在增加到两件了。”于是,莱恩把著名作家巴克雷被杀害的事告诉了他。而且说到,因为他约过夏隆周末一起共进晚餐,所以想问问她是否知道点儿作家的什么事。 “原来如此。巴克雷先生遇害的消息,我已经从早上的报纸上得知了,当时我还吓了一跳。我想,世界上只要有毒品,那些傻瓜蛋就无法杜绝。那么,你们说的另一件事呢?” “最近夏隆身边发生过什么怪事没有?” 金伯利听了后沉默了半晌,这才说道:“我的立场是必须保护她的利益。你们想知道些什么?” 这下子轮到莱恩他们说不出话了。莱恩犹豫了一会儿说:“夏隆小姐家的大门没锁上,玄关的大厅还有不少血迹,我们还在她家里发现了用口红写的‘救命’两个字。” “她家的门没上锁?”金伯利皱起眉头反问道。 “是的,外面的金属大门和里头所有的房间都没锁,而且走廊的墙壁上到处是窟窿,钢琴和镜子都被砸坏了,屋里乱七八糟的。” “你们进到她家里去了?” “我相信你一定理解事情的严重性,金伯利先生。不但玄关里有血迹,还找到几处留着求救信息的文字,这一切让我们不得不考虑穆尔小姐已经身处危险之中的可能性。我想我们应该抓紧时间了。” “噢,我想你们不必担心。”金伯利双手一摊说道,“我完全理解你们的好意。我想强调的只有一件事,你们今天得到的消息价值数十万美元。只要你们注意到这一点,我就没有别的话好说了。你们在她家还发现过其他异常之处吗?” “是的,我们还找到了写着的‘怪物’两个字。” “‘怪物’两个字?写在哪儿?” “写在卧室里的镜子上,还有卧室的记事纸上。”莱恩把夹在记事本里的那张记事纸拿了出来,交给金伯利。 “是在她卧室里发现的?连我都还没进去过呢。” 两名警察装着不理会金伯利的挖苦。莱恩又将厨房里发现的异常状况做了补充。 “我明白了。”金伯利叹了口气说道,“请让我把这张纸复印一下。”说着,他站起来走向自己的办公桌,按下了桌角上的对讲机按钮把秘书叫了进来。秘书进来后,他马上把莱恩给他的记事纸交给她,让她去复印一份。 “说起来,你们也许会觉得奇怪,”金伯利奇怪地以高兴的语气说道,“我已经有四个星期没见过夏隆·穆尔了。” “噢?”路易斯问道,“这样不会影响工作吗?” “这正是她要求的,目前她正在休假。当然,我们每天都会用电话联络,有时也发传真联系,但始终没有见过面。” “这又是为什么呢?” “女演员就喜欢这样。但我有个个人见解想补充一下。我认为她之所以闷闷不乐,谁也不想见,都是‘怪物’造成的。” 两位警察的表情骤然紧张了起来。 “是的,就是‘怪物’引起的。从夏隆的‘怪物’这两个字,我首先会想到一个人。对我们而言,‘怪物’这个词指的就是这个人。我让你们看看好了。” 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绕过自己的书桌,走到抽屉旁边,打开最上层的抽屉,取出一把小钥匙晃了晃,然后像变戏法似的拉拉袖子,装模作样地用钥匙打开了一个抽屉。 “这些东西都很要紧。”他说着靠近了抽屉,当他站起身来时,手里拿着一沓厚厚的信札。 他合上抽屉,慢慢绕过书桌回到两名警察面前。坐回沙发上后,他把这书信丢在桌子上的大理石烟草盒旁边。 “这些都是写给夏隆的恐吓信。这一年来,夏隆口中所指的‘怪物’,一定是她无疑。” “她?你是说写恐吓信的人?” “是的,是个女人写的。” “这些信全都是同一个人寄来的吗?” “你说得对,都是同一个精神异常的女人寄来的。” “我可以看看吗?”路易斯问。 “当然可以。” 路易斯拿起这沓信,取下绑在外面的橡皮筋。这时,金伯利说道: “刚才你们提到夏隆家的门没锁上,连外面的大门也没锁,是吗?” “是的。” “夏隆是个很细心的女孩,绝对不会忘记锁上家里的门。我想一定是她的熟人到家来拜访了。” “你是说,写这些信的也是她的熟人?” “是的。” 莱恩和路易斯看了看端端正正地写在信封左上角的寄信人的姓名。 “玲王奈?是这么读吗?” “是的,她姓松崎。是个日本人。” “噢,松崎玲王奈,我知道这个名字。”莱恩说。 路易斯也点了点头,随即满脸惊讶地说道:“她可是个名人啊!玲王奈会给夏隆·穆尔写恐吓信?原来如此。这果然是价值几十万美元的八卦新闻。这件事还没有人知道吧?” “我们不想让媒体知道这件事。出于对你们的信赖,我才把这件事说出来。” “在我们普通人的印象里,如果说穆尔小姐是个充满智慧的美女的话,那么松崎小姐可以说是个充满智慧而又冷静的人了。” 这时金伯利的女秘书复印好了回到这里来,金伯利向她致谢后收下复印件,把原件又还给了警察。 “如果俩人属于同一类型的女演员就不会产生问题了。我想你们看过信之后就能明白,这个日本人的精神出问题了。请看第四封信,她所逐一指出的,夏隆在《囚徒的权利》这个片子里的发音错误。还有在《与死亡陷阱共舞》里电梯里的那一幕中脚的形状和本人不同,在《老上海》一片里唱歌哪一幕音阶不准,脚抬得不够高,手部位置不准确,舞蹈练习不充分等等这些毛病,那个算什么要紧事?而玲王奈的结论却是,夏隆根本没有资格当个音乐剧的明星。她挑剔出的地方多达数十处,只能说明她异常地偏执,我想她也许是看了一千遍录像带后才挑出来的毛病吧。 “松崎玲王奈似乎光写信还不满足,还打电话对夏隆进行恐吓。受到恐吓后,夏隆精神十分紧张,吓得连家门都不敢出,因此这几个星期我们也只能和她通过电话联系。她原本就不喜欢凑热闹,性格和玲王奈不一样,最近这种倾向就更严重了。我正想着该如何对玲王奈采取什么行动了。” “我听说松崎玲王奈和夏隆·穆尔还是好朋友呢。”莱恩说。 “以前是的。但是从前年开始,也就是我们开始策划拍摄一部新的音乐剧电影以后,两人的关系就恶化了。玲王奈想出演主角,并且始终不肯把这个角色让给夏隆。然而圈里也有很多人支持夏隆,所以性格偏执的玲王奈开始变得很古怪起来了。这种事在圈子里早就有……玲王奈还给那些相信夏隆才华的人寄过不少恐吓信。只要是圈里人,这件事大家都知道的。” “你是说,松崎玲王奈曾经要求夏隆放弃出任女主角的机会?” “事情的确就是这样。她把威胁和各种肮脏手段都使出来了。夏隆说过,玲王奈还想把死蛇寄给她。” “她说过如果夏隆不肯放弃的话,会怎么对付她吗?” “说过,她甚至说会狠狠揍她一顿,让她再也当不了女演员什么,都是些老一套的恐吓方法。玲王奈甚至还扬言要杀了她。你们看看这封信就知道了。” “好莱坞经常发生这种事吗?”路易斯问道。 “我想不多见吧。只有那些头脑不正常的女演员成了大明星后才会说这种话的。” “松崎玲王奈以前就这样吗?” “她在好莱坞的评价绝对说不上好,我听说她在日本时也差不多。咳,反正不管什么年代,世界上总有这种女人,真让我们伤脑筋。” “看来在好莱坞圈子里也一样啊。” “她是那种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女人,但是这种人往往在我们这个圈子里混不下去,这一点也该对她表示同情。” “这一点和她是外国人有关吗?” “以前那位叫卡萨诺瓦的也是。看来外国人要在美国演艺界混出个样子来很不容易。” “那么,那部有争议的音乐片后来怎么了?已经开拍了吗?” “开拍了,我想已经拍了将近一半了吧,可是现在又停下来了。七月十二日开始,剧组应该会到以色列拍外景去。” “停下来的原因是因为松崎玲王奈和夏隆·穆尔的争执吗?” “不,这次暂停拍摄是计划中的。因为从六月起剧组里不少人要拍别的戏,而且剧情里也需要些冬天的场景。” “那么,结果主角的问题如何解决了?” “最后还是被那个东洋人抢走了,但使用的手段挺不光彩的。说实话我也很生气。” “那,穆尔小姐呢?” “剧本做了些修改,把女主角的继母改成和女主角的年纪差不多。” “就是说由穆尔小姐来演女主角的继母?” “是的。” “那么,她在剧中要扮演那位水火不容的女演员的继母了?” “所有的剧组人员就像站在炸弹旁边演戏一样,但是这种情形在好莱坞并不罕见。” “那就像和魔鬼教练一起站在拳击台上的选手似的。”路易斯开了个玩笑。金伯利也跟着晃着肩膀笑了一阵。 “这女人还挺有趣。”莱恩说道。 “那可是个危险的女人。她一进入角色就很投入,所以现在十分危险。我可不想见她。” 于是莱恩笑着说:“但她毕竟是个女人吧,不是一只饥肠辘辘的老虎。” “你很快就会知道的,其实她跟饿虎也没什么区别。” “她有前科吗?” “她居然没有前科,这也算是好莱坞的七大奇闻之一了。也许她想方设法把目前为止的前科都抹掉了,你走着瞧吧,她被逮捕是迟早的事情。” “早晚要被逮捕?还能把前科抹掉?听你的意思,好像有什么话没说出来似的,你知道她什么具体的事吗?” 金伯利意味深长地笑了笑,突然说道:“她正在看心理医生,从一星期一次已经增加到两次了。她自己已经失去控制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让她失去了自我。虽然我不是大夫,但我了解她。我对她像对夏隆一样了解。她有时候就像丧魂失魄似的精神恍惚,也许是对剧情太投入的缘故,就像两种人格同时寄生在她身上。这时候的她,已经不能用激情来解释了。这是我个人的意见,希望你们带着这个看法听我说下去。如果我是你们,为了让麦克·巴克雷的惨案真相大白,必须特别留神这位松崎玲王奈。我想,除了她之外没人会干那种事。我可不希望你们在别人身上白白浪费时间。” “你是说,松崎玲王奈和麦克·巴克雷走得很近,是吗?” “有一阵子甚至可以说很亲密。这次编写音乐剧的剧本,他应该也帮过忙的。” “亲密?” “是的。一直到夏隆·穆尔也认识了巴克雷为止。” 路易斯双臂交叉在胸前,莱恩频频抚摸着下巴,说道:“噢,原来如此。” “麦克·巴克雷最终选择了夏隆·穆尔。不少人传言说,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松崎玲王奈去看心理医生的次数才变得更频繁了。今天早上我看电视新闻的时候,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个松崎玲王奈。” “松崎玲王奈的住址是……”莱恩边说边想看看信封上的发信地址。 “信封上没写明住址。她住在维蒙特大街二百九十三号,就在比佛利山东边的尽头处。听说她还在找房子,我想现在应该还住在那里。” “她也一个人住吗?” “没听说她结过婚,应该是一个人住吧。就凭她的个性,也没法跟别人一起住。” “她的经纪人是谁?” “她的经纪公司叫做佛蒙特经纪公司,在格里菲斯,地址是佛蒙特街一千四百〇七号。” “谢谢你提供的消息。那么你看夏隆·穆尔小姐家的事如何处理?需要帮助搜查吗?” “等两天再看看吧,如果还没和我联络再说。昨天我们还通过电话,我不敢相信她真会失踪。” “可是现场有血迹啊!” “和她的血型相符吗?” “这还不知道。” “要是这样,请你们赶快搜查吧。” “你倒很沉得住气似的。” “我相信她一定平安地待在哪个地方。我无论多惊慌失措,也无法改变结果。” “你们打算雇用私家侦探吗?” “如果你们不乐意,我们就不请他们了。” “我不认为他们可以做得比我们好。” “那我们就只能等消息了。” 金伯利站起身来伸出手,这个动作再明白不过地表示,给你们的时间已经到了。 莱恩也站了起来,握了握他伸出来的手。接下来是路易斯。 “对了,还有一件事。”莱恩正要往门口走去时,又转过头来说道。金伯利睁大眼睛等着他往下说。“现在正拍着的那部音乐片叫什么名字?” “《莎乐美》。”金伯利漫不经心地回答。 “《莎乐美》?”连两名素有教养的警察听了也突然愣住了。 “是的,这是取材自《圣经》的故事。永远的妖女莎乐美。前年因为出演《阿依达》尝到蹿红的甜头了,所以松崎玲王奈这次还想接着扮演莎乐美。” “扮演莎乐美……” 金伯利双手一摊,用十分坦率的口气说道:“刚才告诉过你们,追查夏隆·穆尔的事别在别人身上浪费时间了,这下你们该理解我的意思了吧?是的,就是那个莎乐美。她爱上一个男人,但那个男人不答理她,为了随心所欲地吻他的嘴,就杀了那个男人后,还把脑袋给砍下来装在银盘上端着跳舞。现在看起来,松崎出演这个角色确实比夏隆更合适。” 20 两位警察回到车上,把车开上美洛兹大道后向右转,改走拉雪内加大道,再顺着拉雪内加大道的上坡路往北走。不久,穿过与日落大道交叉的十字路口,维蒙特大街就在往山上的方向分出来的一条道路上。从给好莱坞撑门面的历代电影明星们居住的比佛利山算起,这里靠近好莱坞电影城的方向,不过距离稍微远了点儿。 “这位金伯利先生看来是个相当干练的经纪人。”莱恩边转动方向盘边说。 “是啊,这些人甚至在世界著名的好莱坞也能呼风唤雨呢。” “听我们说到夏隆·穆尔的家被砸得乱七八糟,现场甚至发现了血迹,他连眉头也不皱。” “女演员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商品罢了。对他这种家伙来说,她们只是每天赚钱的工具而已。倒是他提到的那位松崎玲王奈真出人意外。” “是啊,还有那个叫《莎乐美》的什么音乐剧。不过这么一来,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 “松崎玲王奈能把作家干掉?真会是这样吗?然后再把既是竞争对手又是情敌的夏隆绑架走,她到底想干什么?” “肯定是想杀了她吧。让她的下场和巴克雷一样。” “那为什么不在她家就把她杀了?” “谁知道呢。反正得先让鉴定科的人去夏隆家看看吧。”路易斯用车载电话给市警局打了个电话。 从日落大道到维蒙特大街要走米勒街,还必须爬上一条曲里拐弯的上坡路。一进入林荫中的一角,车子很快就隐没在四周的树林中。维蒙特大街特别安静。玲王奈的家很快就找到了。奶油色的石头上,排列着像是装在加油站老式加油机上的电灯,从茂密的树丛间可以看到涂着鲜艳的蓝色池底的游泳池。 四周围着一片宽阔的草坪,房子本身是纯白色的,给人以一种蛋糕似的可爱的印象。大门也涂成白色。著名女影星一个人独居在这里,显然防范意识并不强。 大门关得紧紧的。他们按下了门柱上的对讲机按钮,但听不到回答。这回可不能像到夏隆·穆尔家一样闯进去了,只能约好时间后再来,或者通过她的经纪人公司再作安排了。 “如果连好莱坞影星都成了杀人犯的话,我们这些当警察的还不得累死?”路易斯转身离开大门后说,“传讯她们必须每次都通过经纪人,逮捕她时也得先问问她们的日程安排。” 两人又回到道奇车上。维蒙特大街再往前走应该就到尽头了,他们把车开出去不到十码,莱恩就打算掉头往回走。 “停一停!”路易斯说。这里的树荫开始稀少了,他们的视线正好可以看见脚下的洛杉矶街景。太阳开始向西斜了下去,风也有些凉了,所以感觉舒服了点儿,正午时的灼热已经渐渐消退了,洛杉矶的昼夜温差相当大。 “这里风景很不错啊!”路易斯说。 “从这里看去,连垃圾堆也出乎意料地漂亮。” “瘾君子、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满街的卖淫女子,这里一个也看不见。” “从好莱坞到英格坞,就连这片属于世界最底层的地区,从这里看上去也像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一样迷人。著名女星们的圈子或许也是这样。” “垃圾堆里找得到宝石吗?比佛利山这种地方,不管外表如何,其实里头也都差不多。” “喂,蒂莫西!快看!”路易斯扯了一下莱恩的袖子。松崎玲王奈家大门的电动开关动起来了,门缓缓地打开,门后露出一辆等着开门的车头。 门开大了以后,一部车身低长而优雅的欧洲产轿车缓缓驶向车道。 “还是辆英国的捷豹车呢。” “不,那准是戴姆勒的双六型的。”莱恩更正道。 戴姆勒车缓缓驶入维蒙特街,背后的大门也滑动着自动关起来,车里隐约可以看见一名长发女子的侧面。 “那不是玲王奈吗?” “是她。”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眼。道奇也跟在戴姆勒双六后面慢慢追了上去。 戴姆勒似乎无意加速,缓缓地滑下维蒙街。这是一条很长的下坡路,但是刹车灯没有亮,大概是挂着二档滑行吧。看来这个女人还满懂车的,莱恩边追边想着。 进入日落大道后,车子马上右转驶入拉雪内加大道,再下坡继续南行。再往前走就是“比佛利中心”,是极受洛杉矶女性欢迎的购物的好去处。难道她真要去买东西吗?知名女影星也会独自一人上街购物?路易斯也紧闭着他那张爱说笑的嘴,两眼紧紧注视着前方。 车子开到了圣莫尼卡大道的十字路口。现在是红灯,戴姆勒车进入右转弯车道,看起来似乎要停车,但又突然加速后在圣莫尼卡大道向右拐去。 路易斯的脸涨得通红,扭头看了莱恩一眼,莱恩也急忙踩下油门提高了车速。前方是红灯,但左方没有来车,他省略了停车这个步骤,直接开进圣莫尼卡大道。夕阳映在挡风玻璃的正中央,左右两旁的棕榈树只能看见一丛丛树影。莱恩和路易斯同时放下了遮阳板,逆光中戴姆勒已经越开越远了。道奇的发动机发出轰鸣声,马力已经加到了最大,但道奇车只有六个气缸,而对方是十二个气缸,而且对方的车上只有一个人,加之驾驶技术似乎非常好。道奇一边追,一边躲避着左右两边的车辆,全速追赶而去。 “看来对方已经有所警觉了!”路易斯大声喊道。 “我们的引擎盖上又没有写着洛杉矶警局的字样!”莱恩握着方向盘也大声喊道。 飞车追逐持续了一阵子,但是两车的距离不容易缩近。戴姆勒开得飞快,行驶在圣莫尼卡大道上的车辆都只能减慢速度,闪开道路为它让行。其间戴姆勒不断左右变换车道,向前疾驰。很快,车子就到了圣莫尼卡,在林肯大道左转后又在科罗拉多大道右拐,终于把车速降了下来,所以道奇车好不容易才追上了它。 “刚才我还在一直担心会不会出事。飞车追逐的场面我只在电影里看过。”路易斯松了一口气说道。 戴姆勒沿着海滨公路驶去,落日下的太平洋尽收眼底。 “再往前就是马里纳海滨了,是个游艇码头。” 好像换了个人开车似的,戴姆勒开得很慢。前方可以看到停泊在码头上的游艇密密麻麻的桅杆。戴姆勒没打转向灯,忽然拐进左转车道停了下来,然后慢慢打开方向灯,等待对面方向的车过去。莱恩驾驶着道奇一边避免靠得太近,一边拐进左转车道等候。 直到对面的车过完了,戴姆勒才慢慢驶了出去,开进游艇俱乐部的停车场后,再一直往紧里头走。莱恩把车开进停车场后随便找了一个停车位,装作要停车的样子,从后视镜观察着戴姆勒的动静。只见停车场的尽头处戴姆勒的刹车灯亮了一下,手刹好像也拉上了。莱恩和路易斯做好了下车的准备。 但是玲王奈很久还不见下车,于是莱恩又发动道奇车,把车头对准戴姆勒的方向,往那边又凑近了一点儿随时做好应急启动的准备。戴姆勒的发动机好像已经熄火,道奇也关掉了引擎。 现在戴姆勒车的位置正在道奇的挡风玻璃前方。两人不约而同地把车门开了一条小缝,这么一来,美国车上的一种特殊设置就会启动,安全带在窗户上方的支点会沿着滑轨向前移动,安全带就松开了些。 戴姆勒的车门打开了,一个穿长裤的女人终于出现在面前,她穿着类似于浅灰的米色套装,戴一副雷朋太阳镜。远远一看就知道是个大美人。 莱恩和路易斯走出游艇俱乐部的停车场,黑色的柏油路可以感觉到白天的余热,但风开始冷起来了,即使穿着外衣走在外面也不会觉得太热。 “是松崎玲王奈,对吧?” “是的,就是她。”路易斯回答,“我在有线电视上已经记住她的相貌和身材了。” 玲王奈上了矮矮的台阶,走进俱乐部里去。过了一会儿,两人也打算跟进去,但在入口被一个女孩拦住了。 “对不起,你们是俱乐部的会员吗?” “不是。” “那么,是来租船的吗?” “什么也不是……” 路易斯正想解释,但被莱恩拦住了。因为他发现玲王奈就坐在会员酒吧的窗旁,两眼注视着森林般林立的船桅,离他们非常近,一有动静马上就会引起她的注意。 “不,我们来这里等个朋友。朋友是这里的会员,等他来了就走。”莱恩边说,边往外退去。 他们绕过俱乐部的房子,沿着海滨的步行道走去。途中他们差点和一对在步行道上溜滑板的男女撞在一起,好容易才避开了。步行道离俱乐部有点距离,路面铺着水泥,到处都有木板铺成的栈桥可以走到系在岸边的游艇上。两人靠在路边的金属扶手上,觉得这里可以隔着玻璃窗观察到玲王奈戴着雷朋太阳镜的白皙的脸了。 “你看,这里这么多游艇,可外面的停车场还是空的。” “游艇多得看不到海了。洛杉矶居然有这么多有钱人。”路易斯说着两眼看着脚下。海水还挺干净,只漂着一点油污,打湿了爬着几只招潮蟹的黑色石头,几只黑色的小螃蟹在石头间爬来爬去。 大约又过了三十分钟,风已经很冷了,昏黄的太阳也渐渐呈现红色,越来越靠近海平面了。海边比市中心要冷得多。 “喂!”路易斯脸色大变,轻轻碰了一碰莱恩。 只见玻璃窗里,玲王奈一屁股摔在地上,被几个急忙跑过来的服务生搀了起来。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 “快过去看看!” 两人快步往俱乐部的方向奔去。路易斯躲在停车场入口的树荫下抽着烟,莱恩从不抽烟。从这个位置上看去,不管玲王奈回到车上,还是要往栈桥的方向走,都躲不过俩人的眼睛。 “来了!”莱恩简短地说了一句。两人背对着俱乐部的大门,缩低了脖子。一名东方女性向他们走来,径直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近距离地看见了那张戴着雷朋眼镜的侧脸。她像男人一样左手夹着皮包,右手插在长裤的口袋里。 隔开一段距离,两名警察开始了跟踪。在水泥步行道上走了一会儿后,玲王奈又走下台阶,上了木板铺成的栈桥。鞋子踏在栈桥上发出喀喀的声音,她径直往海边方向走去。 海面上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气,太阳正在缓缓地落入海平面,但天色暂时还很明亮。 木板栈道像一条长长的复杂的回廊,蜿蜒在海面上,左右两旁停泊着大大小小的漂亮的游艇,仿佛一排等待人们鉴赏的艺术品,在淡红色的晚霞下整齐地排列着,看上去像个独具特色的美术馆。初来乍到的人不由得产生置身迷宫般巨大的美术馆中的错觉。玲王奈慢慢地在这个奇妙的回廊间独自徘徊。 她一直遛达了很长一段路。终于走到回廊的尽头了,往前已经无路可走,再过去就是大海了。玲王奈停下脚步,面对着大海站立着不动。两名警察也在旁边的小路上停下脚步,躲在游艇的阴影子里观察着。玲王奈就像一尊塑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就这样呆立了五分钟、十分钟。路易斯把烟蒂丢进大海,不紧不慢地将手插进口袋,微笑着对莱恩小声说道:“她长得还真漂亮呢。”莱恩默默地点了点头,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玲王奈。但他脸上突然露出诧异的表情,塑像般伫立着的玲王奈,突然像隔着路面上升腾的蒸汽似的身子急剧摇晃起来,然后痛苦地慢慢趴了下去。路易斯刚想跑过去,莱恩却伸手拦住了他。 “还不到时候。应该没有生命危险。” “什么?她不是已经在抽搐吗?会不会是吸食了PCP?”PCP是最近贫民窟的黑人中十分流行的一种毒品。 从两人的位置上看去,可以清楚地看见玲王奈的身体在木板上一直颤抖着。 “不,我看不像吸食了PCP,身体的抖动不一样。”据说吸食过PCP后,走路会像患了癫痫症一样抖动个不停。 突然,玲王奈撕开自己的上衣脱了下来,连扣子都扯掉了,她把上衣丢进大海,然后蹲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她怎么了?举动太奇怪了。” “真像金伯利所说的精神不正常。” 玲王奈终于站了起来,她向右转过身子,几乎小跑着朝这边快步而来。清脆的脚步声很快从两人的藏身之处通过,往俱乐部方向而去。一回到停车场,玲王奈的戴姆勒连大灯都没开就驶了出去,莱恩和路易斯也迅速跑回道奇车里,匆忙发动了车子。 车子从曼彻斯达大道开上四〇五国道后,玲王奈终于打开了戴姆勒的车灯。她沿四〇五国道往北开,开始猛烈加速,车速几乎达到疯狂的程度。在这条限速五十五公里的道路上,她以近两倍的车速,把众多车辆一一甩在后头。 “她真不怕超速被捕?”路易斯说。 “别傻了!这种大明星,区区一张超速罚单算得了什么?我看这个女人果然有问题,一举一动都相当可疑,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当然觉得她可疑,我想这个女人背后一定做过什么坏事。老婆可不能要这样的,我宁可找一个踏实点儿的。” “这想法不错!”莱恩嘴里这样喊着,心里却想道,万一那个女人向你递个媚眼,你真就能抵挡得住? 说句不好听的,她就像头野兽。虽然毛色迷人,色彩艳丽,不由得让人产生神魂颠倒的冲动,但普通人是无论如何追不到手的。可是,作为一个男人,谁的心里都会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念头,那就是眼看着她在这个垃圾场般的沙漠里四处游荡,总会产生试着追逐一回的愿望,哪怕一次也好,希望自己能占有过她。这也许就是男人的本性所致吧。 眼前那只美丽的野兽已经无法控制自己了。这一点已经看得很清楚,莱恩想道。自己年轻时也有过这种时候,感觉无法和那些无聊的伙伴们混在一起,但又承受不了一人独处的孤独,所以偶尔也会像她这样,找一处一马平川的平原,开着车全速狂奔以发泄心中的郁闷。 戴姆勒以惊人的速度驶离四〇五号国道后,急速向右拐了个大弯,直奔十号国道而去。不久,右边出现了通往十号国道的路口,于是戴姆勒向右急打了几把轮。旋风似的快速插进两辆卡车之间,气得卡车司机一个劲地按喇叭。但这时,戴姆勒的十二个气缸发出一阵轰鸣,迅速并入左侧车道里,把卡车远远地抛得不见踪影。 左边车窗里出现了洛杉矶市区高楼大厦的身影,慢慢向身后闪去。在他们的旁边,那头野兽还在不要命地狂奔。道奇也不甘落后,加大油门紧紧盯住不放。莱恩担心遇到高速公路巡逻车,他不想让她成为巡警们的猎物,对于巡警们来说,她正是求之不得的好猎物,至少属于猎豹级的顶尖猎物了吧。 戴姆勒从十号国道又并入通往一一〇号国道的辅线,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后毫不减速就来了个急转弯,在后面追着的莱恩也只能硬着头皮跟上去,猛烈的横向甩动使得坐在副驾驶的路易斯狠狠撞到车门上,发出一声惨叫。 从旁边看去,一一〇号国道渐渐临近了,戴姆勒猛地一加油门,从左边强行并入中间的车道,一下子插进车流中,吓得后面的车辆纷纷猛踩刹车避让,其中一部车子的车胎还冒出了白烟。 莱恩也毫不示弱,驾驶着道奇车猛踩油门,左闪右躲,在车流中紧追着玲王奈的车不放。接着,头顶上方又出现了一〇一国道的指示牌,戴姆勒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一一〇国道,朝一〇一号国道飞驶而去。 很快就过了日落大道的出口,再往前就是好莱坞大道的出口了。这时戴姆勒的转向灯闪动了,看来玲王奈打算从好莱坞大道出口下去。前方的灯变了,玲王奈踩了一脚刹车。原来前面有个红绿灯。 马上又变成了绿灯。戴姆勒降低车速,往好莱坞大道急驶而去,幸好玲王奈在设置着红绿灯的街道上不敢开得太快。这时,太阳已经完全落山了。 戴姆勒在靠近中国大戏院的蜡像馆前停了下来。红色的刹车灯熄了,大灯也关了。莱恩把道奇停在她的车后面,关掉引擎和车灯。 玲王奈又是半天不下车,不知道待在车里干什么。车门终于开了,她穿着一件白色上衣,脚步一瘸一拐地从车里出来,往蜡像馆的入口走去,和迎在门口的管理员说了些什么。 莱恩和路易斯也从道奇上下来,他们没锁车门,一边大摇大摆地走进人行道,一边注意观察着玲王奈的动静。他们以为蜡像馆早已关门了,但看来并不是这样。玲王奈的身影消失在蜡像馆的入口处。 两人赶紧加快脚步,跑到蜡像馆的接待处,找到刚才和玲王奈交谈过的那位管理员,出示了他们的警徽。 “我们已经关门了,但她无论如何想进去看看。刚才进去的那位就是松崎玲王奈吧?对吗?” 莱恩两人也进入了蜡像馆,里面的灯光都已经关掉了,黑暗的展台上,依次陈列着猫王、法兰克·辛纳屈、伊丽莎白·泰勒、安·玛格丽持、迈克尔·杰克逊以及多莉·帕顿等巨星。 顺着前方寂静的通道,他们一边慢慢往前,一边寻找着玲王奈。通道里一片漆黑,显得格外阴森森的,通道前方出现了一条隧道,隧道上方挂着个牌子,写着“恐怖展室”几个字。 里面布置着伫立在坟墓里的狼孩、站在破败街角的吸血鬼德拉库拉、实验室里的科幻人弗兰肯斯坦、石棺里的男性木乃伊等等。他们站立的展台上灯光本来就暗,不开灯更显得阴森吓人,不是个让人喜欢来的地方。 “我可不想在这种地方跟人开派对。”路易斯小声说道。 “嘘……”莱恩把手拦在同事胸前,不让他再往前走。 前方一条小过道里,一个纤弱的女人身影呆呆站立着。她已经取下太阳镜了,那一动也不动的姿势,甚至给人也是一尊蜡像摆在那里的错觉。玲王奈站立不动,在黑暗中就这样久久伫立着,两眼盯着展台上的一处。黑暗中看不清她的表情,但看来她仿佛已经深深沉迷于其中了。是什么东西如此吸引着她?莱恩和路易斯大惑不解地远远注视着她。这时背后响起了蹑手蹑脚的脚步声,回头一看,原来是刚才接待过他们的那位管理员。 “那里展出的是什么?”路易斯向管理员问道。 “最近她常在快闭馆的时候像这样急匆匆地跑进来,盯着那座蜡像一看就是几十分钟。不管我们对她说什么,她都听不进去。只有我们靠近她,提心吊胆地拍拍她的肩膀,她才会回过神来。直到我们告诉她‘对不起,要闭馆了’她才肯离开。” 莱恩往前挪了几步,他想看看让这位著名女影星如此着迷的究竟是什么。 “噢?”他不由得轻轻叫了起来。前面有个铁栏,铁栏里有个奇怪的东西,看上去像个大笼子。 “那是个鸟笼。”管理员一旁解释道,“巨大的黑色铁制鸟笼,是用来关人的。” “关人?” “是啊,你没听说过吗?在匈牙利还是罗马尼亚,欧洲曾经有个可怕的女人的传说?” 俩人谁也没听说过,只能摇了摇头。 “她叫伊丽莎白·巴托里,是个疯狂的女人,非常可怕。她把城外的女孩一个个抓来,虐待后再杀死,把她们的血抽出来。”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据说是为了保持自己的青春美丽,你们听了觉得害怕吧?她把女孩一个个头朝下倒吊在那个铁笼子里。” “就是那个铁笼?”莱恩小声问道。 管理员点了点头:“就在那边的角落里摆着,被称作‘铁处女’,就是说只要把女孩关进去,合上盖子,盖子边上插着数不清的针,所以女孩瞬间就被刺死了。这个铁笼是我们凭想象做出来的。我现在就去开灯,你们请稍等等。” 管理员正想开灯,莱恩伸拦住他说道:“等等,我们先找个地方躲一躲。” “为什么?噢,用不着,她发现不了的。看着那边时,她的魂魄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虽然我也是她的影迷,看来以后我得重新做个选择了,毕竟她的一些行为让我不大喜欢。这些顶级大明星果然个个都有些不正常的地方啊。”管理员说完,就朝展厅入口走去。 突然好像什么轻轻地响了一声。两名警察的四围和脚底下,几盏阴森苍白的灯点亮了。站在坟墓里的狼孩,伫立在欧洲小巷里的德拉库拉,在苍白的光线中显现在面前。 这间终年没有什么游客的好莱坞蜡像馆里充满了浓重的尘埃的气息,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阴森吓人的气味。这是入口附近地板上打着的蜡的气味,还是蜡像本身散发出的气味?如果真是这样,那说明蜡这种东西确实带着点死人的气味。 两名警察的眼睛紧盯着玲王奈,她的脸在苍白的灯光下显得更白了。就像管理员说的那样,即使灯光亮了,她全神贯注的表情以及注意力的集中丝毫没有受到影响。顺着她的视线看去,可以看到铁栏的正中间直挺挺地站着一个消瘦的、鼻子钩钩的、神情可怖的中年女人,身上穿着黑色的华贵服饰。松崎玲王奈仿佛要和这个蜡制的传说中的女魔王进行一场决斗似的,面对面互相对视着。 这时,玲王奈慢慢扭过脸来,两个远远望着她的警察觉得顿时浑身打了个哆嗦。即使盯着那尊可怕的蜡像看上几小时,也不会产生这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两人几乎同时认定,这个女影星一定被什么鬼怪附上身了! 她的动作极不寻常,身躯一动也不动,只有颈部和头部像装了电控开关似的,机械地在慢慢转动。让人看了以为是一尊展示用的假人。那一刻,看起来她似乎比任何一尊蜡像都更像个死人,也许这也和她的容貌长得太端正有关系。 但是,两位警察并不是巴克雷的书迷,让他们不得不联想到,那张向他们扭过来露着牙狞笑的脸露出满心的喜悦,笑容中带着让人无法理解的愉悦。 她是看着鸟笼笑的。而根据管理员的说法,铁笼里面应该正倒吊着一位痛苦极了的女孩。 玲王奈随后离开了蜡像馆,独自在夜晚的好莱坞大道上徘徊,几个擦身而过的瘾君子和黑人酒鬼嬉皮笑脸地用猥亵的语气向玲王奈开着下流的玩笑。 “她刚才的笑容实在太吓人了。”莱恩一边紧紧盯着她,一边对路易斯说,“我看她也许真的神经出毛病了,那副眼神简直就像个以杀人取乐的精神病患者。” 路易斯默默点了点头。 “我目前为止听说过的最凶残的杀手,是在康涅狄格州立精神医院见过的一位大学教授。他还是个少年的时候,就已经杀了二十八个人了。但是他的智商极高,还拥有物理学博士学位。可是他的眼神平时看上去和常人没什么两样,还经常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哲学见解,但偶尔会露出一丝极为凶残的笑容,就像刚才那个女影星一样。” “他的事我也听说过。他对女人不感兴趣,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但他的性满足方式常常和死亡沾边,每次和别的同性恋者做爱时,都忍不住想杀死对方。也许那个女人也是这种人吧。男人只要上了她的床,就离死不远了。” “真像是螳螂的爱啊。我们可别被那副美丽的外表迷惑住了。” 玲王奈信步走进街旁一家店里。两位警察紧赶了几步跟到店门前,发现橱窗里竟然摆满了各种奇形怪状的道具和衣服,这是一家专卖性用具的商店。他们俩透过玻璃往里看,能清楚地看到,那位男店员发现进来的是个女人时,惊讶得睁大了双眼。当玲王奈在店内闲逛,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时,男店员的视线从未离开过她身上。 玲王奈又晃晃悠悠地回到街上。两位警察连忙躲在建筑物的暗处紧盯住她。看她大摇大摆地在路上乱逛。接着,她走进了一家剧场,那是表演真人秀的剧场。莱恩和路易斯四目相视了一番,最后还是打定主意尾随她跟了进去。舞台中央一对男女在聚光灯下赤裸着身子纠缠在一起。玲王奈没有找个座坐下,只是靠在墙边冷冷地看着。其实剧场里还空着很多位子。她在里面待了不到十分钟,就在台上的男女即将进入最后的行为之前,突然转过身子,朝出口走去了。 玲王奈到了外面,走在马路上,这时身后不知道何时被一个黑人跟上了,看来情况很危险。玲王奈加快了脚步,黑人男子也紧跟了上来。跟在后头的莱恩和路易斯也紧张了起来。 然而,玲王奈像是故意引诱他似的,偏偏往黑暗的小巷子走去。她到底想干什么?莱恩和路易斯加快脚步跟进了小巷子。他们俩分别站在巷子两侧,背贴着墙悄悄探头往里看。果然,那个黑人从背后一把抱住玲王奈。玲王奈朝背后不断挣扎,但黑人男子十分强壮,玲王奈用拳头和胳膊肘朝黑人的腹部和手臂打了好几下,可是男子却稳稳地站着不动。玲王奈终于被黑人抱着带进左边的小巷里看不见了。 两名警察互相对望了一眼,拿不定主意是不是该出手相救。因为女方显然是在主动诱惑那个黑人。 他们蹑手蹑脚地进到两人消失的小巷里。莱恩迅速地移动到对面的墙角上,路易斯把身子紧贴着前方的墙角,只露出两眼观察着小巷里的动静。地上倒着两个黑色垃圾桶,垃圾和黑色塑料袋散落了一地,巷子里脏乱不堪。玲王奈被压倒在柏油路上,高大的黑人男子正骑在她身上,屈着上半身。 玲王奈被压在身下,裤子已经被剥到了脚踝处,露出了大腿和白色的内裤。 当两名警察正要扑上前去的时候,只见黑人的上身慢慢地离开了,穿着黑色T恤的身子像一道屏风似的僵住了,双手缓缓举了起来。两位警察从背后清楚地看见,黑人左边耳朵底下抵着一把银色的小手枪。 黑人十分不情愿地站了起来。他们看见玲王奈从柏油路上挺起身子,挥舞着手里的枪喊道:“快滚开,离我远点儿!” “嗨!你不是来真的吧?宝贝!本来咱们可以好好玩玩呢!”黑人嘿嘿地笑着说。 玲王奈慢慢站起身来,满脸不屑地骂道:“见你的鬼去吧!” “嗨!冷静点儿,亲爱的!别朝我背后开枪!” “你再不滚,我就开枪了!” 于是黑人慢慢向右转过身去,朝两位警察的方向走了过来,脸上还露着得意的笑容。后面的玲王奈匆忙把裤子拉上来。莱恩和路易斯迅速扭头躲进墙角的阴影里。 黑人从两名警察的前面走了过去,发觉身后有人,赶紧一回头,脸上的笑容已经完全消失了。 “嗨!”路易斯朝他打了声招呼。黑人鼻子里哼了一声,算是做了回答,然后慢悠悠地往好莱坞大道的方向离去了。 当他们俩从墙壁的阴影里探头张望时,玲王奈已经整理好衣服,若无其事地正往巷子深处走去,在巷子的尽头往左转后就不见了。原来以为这是条死巷子,看来并不是这样。 玲王奈又到好莱坞大道的蜡像馆附近闲逛了一会儿后,才回到那辆戴姆勒车上。她发动引擎后急速开车走了,轮胎和地面发出一阵摩擦声。 她的速度太快了,这很危险,她太亢奋了。莱恩边发动道奇车边想着。 戴姆勒车从好莱坞大道左拐,然后一直走,临近日落大道时车子突然来了个急速右转。莱恩以为下面又该听到轮胎的嘎吱声加速时,她的车却放慢了速度,慢得几乎比走路也快不了多少。这种开车方式真不好跟踪。 “这个女人究竟想干什么?” “她的情绪极不稳定。看来她真的病得很重了。” 过了拉雪内加大道的十字路口后,戴姆勒车拐进了米勒大街往坡道上去了。难道她要回家去吗?正这么猜测时她又连续向左拐了几次,这么走离她家越来越远了,她把车一直往坡上开。方向盘一会儿左打一会儿右打,这哪是往她家走,好像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要把车开到哪里去。 戴姆勒终于停了下来,莱恩也拉开一段距离后把道奇车靠路边停好。玲王奈又像刚才似的一直坐在戴姆勒的驾驶座上不下来。像她这样走走停停,玲王奈到底要干什么呢? “蒂莫西!快打开后备箱,里头有一部望远镜。”路易斯说。莱恩拉了一下脚边的后备箱开关。 路易斯下车取出望远镜,又坐回副驾驶席上。他趴在仪表盘上往戴姆勒车的方向看了一会儿,脸上的表情变得很古怪,他把望远镜又递给莱恩。 莱恩将胸部靠在方向盘上,朝戴姆勒车观察了起来。猛一看觉得驾驶座上好像没有人。他把视线转向戴姆勒的周围搜索了一遍,但到处都看不见玲王奈的身影。只有天空高挂着一轮明月。 当他重新把视线收回到戴姆勒车上时,看到一个人影直起身来。莱恩这才知道,她刚才似乎靠着方向盘趴着,头抵在方向盘上。那副样子让人总觉得她在承受着极大的痛苦。她会不会是肚子痛得厉害?或者因为刚才差点被侵犯时哪儿受了伤?莱恩十分担心。 当她把脸扭过来时,莱恩才知道自己的猜测全都不对。玲王奈白色的牙齿咬得紧紧的,这说明她刚才哭得很伤心。莱恩吓了一跳,眼睛离开望远镜叹了口气,这场表演实在太出人意外了。 不,也许不是这样,他转念想道。现在导演并没有要求她这样做。那么,到底是什么事让她这么伤心呢? 想到这里,莱恩觉得或许自己已经掉进那个女人设下的圈套里了。 “她在哭呢。”莱恩说,“而且哭得很厉害。好像想向全世界哭诉美国的演艺圈多么令人恐怖。” “蒂莫西,她可是个演员,这一点我可没忘记。”路易斯冷静地说道。 突然,戴姆勒的车门打开了,玲王奈一溜烟地跑进了夜色里。两名警察连忙撞开两边车门跳到马路上。然而夜晚的比佛利山简直就像寂静的月光照耀下的深山,只有一条道路在月光下笔直地向前伸延,左右两边都是黑糊糊的树木。两人一直跑到离戴姆勒只有几英尺的地方,但还看不见玲王奈的身影。看来她一定跑进周围的树林里去了。 两人耐心地分头寻找起来。那一带的路很窄,这里已经是比佛利山的深处,几乎很少有车子经过,四处悄无声息,只听得见此起彼伏的虫鸣声。 莱恩和路易斯从不同的方向慢慢走近对方,他们俩相互看了一眼,这个动作像是不得不死心了的暗号。 “现在几点了?”莱恩问。 路易斯把表对着月光和远方的路灯看了看,回答道:“九点四十分了。” “九点四十分?我们在维蒙特街发现她的时候还不到四点。这么说已经跟踪她将近六个小时了,可是没有一点儿结果。” “这部车子跟我的房子价值差不多,她总不能不要了吧?”路易斯说。 “她怕什么?只要打一个电话,一定有不少人抢着过来帮她取车。我看再等会儿如何?” 两人只得回到道奇上耐着性子又等了一个小时,可玲王奈仍然没有出现。 “你看她会不会已经知道我们在跟踪她?”莱恩问。 “嗯,我觉得十分可能。”路易斯说道。 “也许真是这样。”莱恩嘴里虽然这么说,但他心里却并不这么认为。她今天的行动说明,她已经在自我迷失的道路上走得很远了。她对周围的一切事物已经根本无暇关注。这才是莱恩心里真正的想法,可是他并没有说出来。 “你是说,她是故意在我们面前显示她的精湛演技?今天可整整演了六个小时啊。”路易斯问。 “这场戏表演的时间确实挺长的。”莱恩回答。 “那么她为什么要表演给我们看?” 莱恩沉默了半晌,两手一摊说道:“除了她自己,这可没人知道。” “那……我们能回去了吗?” “这是个好主意。一起吃点东西去吧?”莱恩发动了道奇车的引擎。在车子刚要驶出的一刹那,他一眼看见路旁的路标上写着“史拉斯特路”。 21 史拉斯特路二〇〇九号著名摄影导演理查德·沃金森的豪宅院内,有一座独立的小屋,这里住着墨西哥籍管家汤姆·迭戈夫妇一家。院子另有一名花匠管理,所以他们的工作只是每天打扫屋子,购买食品以及清理游泳池。 夫妇俩有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出生才一个星期,正在从十多个候选词汇中为他挑选名字。他们从遥远的墨西哥老家蒂华纳特意带来一个小摇篮,现在小宝宝每天就躺在这个舒适的摇篮里。母亲玛丽娅的身体不太好,现在正在产后调理,她晚上很早就休息,早上也尽量晚一些起床。 六月二十七日这天夜里,只有丈夫汤姆还没睡,正在为沃金森先生复印资料和整理文件。玛丽娅与尚未取名的婴儿一起睡在游泳池边那间带窗户的卧室里。 洛杉矶的白天特别热,可是一到夜里就变得有点儿冷。外面比佛利山的树林广阔得像是远离人烟的露营地,或者中世纪欧洲的哪个小村落。窗下不时传来一阵阵虫鸣声。 玛丽娅迷迷糊糊中睁开双眼一看,两个小时前还在哇哇大哭的婴儿现在已经香甜地睡着了,于是她躺在床上静静地听着隐约传来的虫鸣声。隔壁的床还空着,显然丈夫还没睡,隔壁房间传来一些轻微的动静,应该是丈夫发出的声音。 突然,虫鸣声停了下来。接着,好像听见有什么在触碰玻璃似的冷冰冰的声音。 咦?难道是丈夫在敲窗户?她想。他到院子去了?这个晚了出去干什么?她把手伸到头顶,摸到闹钟看了一眼,已经差五分就半夜十二点了。 “汤姆?是汤姆吗?”玛丽娅大声叫着丈夫的名字。又怕叫的声音太大会把孩子吵醒。 也许今天白天睡得太多了,所以玛丽娅到了夜里还不困。她从床上慢慢爬起身来,弯着腿掀开毯子,把脚伸进地板上的拖鞋里。她站在地上,躺着突然站起来的人都有过这种经历,那种独特的晕眩向她袭来,她努力忍受着等待这阵晕眩过去。终于可以走路了,她慢慢走近窗边。奇怪,刚才一直响着的虫鸣声,不知怎么突然听不见了。 她把窗帘向左右拨开,透过玻璃可以看到游泳池的水面上摇曳着光影。游泳池壁和池底都漆上一层蓝色,水底还安着两盏照明灯,所以水中看起来像是闪着绿光。玛丽娅虽然觉得整晚开灯太浪费,但这是沃金森先生的爱好,也只好由他去。可是正因为夜里亮着灯,从窗户看出去的景色一下子漂亮多了。说起来,好像是沃金森先生为了玛丽娅夫妇特地在游泳池里点上灯似的。 由于整天都关在房间里,玛丽娅的心情难免有些郁闷。白天因为空气中飘着许多灰尘,所以连窗户都不想开。到了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也许空气清新点了吧。玛丽娅打开窗户上的金属插销,再抬起左右两边窗户下的扣环,慢慢推开了窗户。 被周围一大片植物过滤得干干净净的空气,带着一股凉意静静地流进了卧室。玛丽娅打算就这么开一会儿窗,把屋里的空气好好换一换。 正当她把手搭在窗台上,将身子探出窗外做个深呼吸时,眼前突然直挺挺地出现了一个可怕的东西。她吓得心脏几乎停止了跳动,差点儿昏了过去。眼前出现的是个一根头发也没有的怪物。在游泳池绿色的灯光映照下,怪物头顶绷得紧紧的皮肤微微反射着白光。 它的全身枯瘦如柴,从黑糊糊的袖口伸出来的双手,就像一双干瘦的女子的手似的。 最可怕的还是那张脸。刚睡醒的玛丽娅还没有打开卧室的灯,游泳池的光线从怪物背后照了过来。由于玛丽娅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在逆光下那张血色斑斓的脸显得格外可怕。 它的皮肤像一堆堆凹凸不平的岩石,但有些地方又像薄薄的一层纸贴在骸骨上。肿胀起的眼皮从瞳孔上方垂下来,整个挡住了怪物的眼睛。上唇皮撅得高高的,露出里面满口白生生的利齿。 玛丽娅被这副可怕的相貌吓得连声也叫不出来,声音仿佛只在喉咙深处打转。她想高声呼叫丈夫,可是嘴巴就像喘不过气来一样,只能一张一闭地动着。 怪物把它那枯柴般的手指搁在窗台上,上身很快跃起到窗户上,一只穿着长裤的脚踩上了窗台。在游泳池灯光的照射下,它满脸湿漉漉的血迹闪闪地发着光。玛丽娅恐惧得一步步往后退,终于四脚朝天跌坐在地上。看到这么奇怪的东西,她还是生平第一次。 怪物浑身发出异样的臭味,是一种混合着血腥和不知什么东西的臭味。这时玛丽娅才发现,怪物嘴里不断发出磨牙似的嘎吱声。玛丽娅牙齿不住地打战,喉咙里发出沙哑的哭声,趴在地上拼命往旁边的墨西哥摇篮爬去。她一心想去保护自己的孩子,不顾一切地把身体挡在摇篮上。 她听到身后响起脚步声,原来是怪物的硬鞋踩在地板上发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她害怕得快要晕过去,整个身体像块木板似的僵住了,喉咙里发出的哭声也越来越大。突然,玛丽娅的头感觉一阵剧痛,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她的头发抓了起来。她不断挣扎,拼命撕扯着怪物的手,却被揪住头发往床边上撞,接连撞了两三下。 这时玛丽娅终于能喊出声来了,耳边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头撞在床边上的声音。 “汤姆!汤姆!快救命啊!”她拼命想喊出来,但声音却很微弱。 她滚到地上,额头重重地撞在地板上。接着,一股巨大力量狠狠地踢在她的肚子上。 喘不过气了!喘不过气了!我要死了! 她泪流满面,努力保持着微弱的意识,抬头看了一眼,啊!我的天!她看见怪物一把抓起自己的婴儿往嘴里送,牙齿正咬在婴儿的胳膊上! 它要干吗?太惨了,我的孩子啊!玛丽娅大声哭喊着,但实际上一点声音也发不出。她叫不出声来!她只觉得自己在拼命哭喊而已。 婴儿的肌肤多柔软,把宝宝搂在怀里多舒服!玛丽娅记起来了,自己也曾把婴儿的胳膊和手脚含在嘴里。当然不会真的咬下去。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怪物咬住了,她觉得比咬自己还疼痛。她怒不可遏,又怕去抢夺会伤害了孩子。 不可思议的是婴儿居然一点儿没有哭。想想也难怪,因为怪物用手捂住了婴儿的嘴,并且使尽力气捂得紧紧的。住手!我的孩子会窒息的!怪物张口咬住了婴儿的脖子。玛丽娅终于能叫出声来了。怪物用牙咬住玛丽娅婴儿的脖子,突然转过身,从敞开的窗户跳到院子里。窗外传来树叶发出的沙沙声。我的孩子啊! “汤姆,汤姆!”玛丽娅高声呼喊着丈夫,泣不成声。 这时门打开了,一束亮光射进屋里,丈夫的身影出现在门前。 “孩子!我们的孩子被抢走了!”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玛丽娅终于把事情说明白了。汤姆闻声脸色大变,先看看敞开的窗户,又看看倒在地上痛苦万分、泪流满面的妻子。 “你没事吧?”他问道。 “我没事,别管我。你快去追孩子!”玛丽娅边喘着粗气边叫着。汤姆犹豫了一下,然后飞快地冲上前去跃上窗台,抬起双脚跳出窗外。窗户旁的树叶发出沙沙声,他的身影很快消失了。 玛丽娅坐在地上,内心在痛苦中煎熬,各种念头在脑子里交替着闪现。她祈望丈夫能追上怪物,从它手中平安地把宝贝夺回来;又后悔自己不该半夜开窗户,不然就不会让怪物有机会跳进来。她越想越后悔,悔恨的泪水怎么也止不住。 可是时间过了很久,丈夫还没有回来。大约三十分钟过后,玛丽娅身体上的疼痛渐渐缓和了过来,但心里的悲痛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像坠入绝望的深渊似的越来越难以忍受。就像自己拽着降落伞朝地狱里掉落下去一样。如果孩子找不回来,我也活不下去了。我的身体不好,已经无法再生育了。 在故乡蒂华纳,不知因为什么原因,很多人生出无脑儿来。自己原来也在一家叫做S厂的日资工厂干活。知道许多在同一家厂里干活的同事们生出的都是无脑儿,才不得已移居到洛杉矶来。目的是要换个工作环境,好让自己能生下一个健全的婴儿来。 孩子出生时,她最为担心的就是自己的孩子会不会畸形。为此她还反复问了助产士好几遍。 助产士告诉她,婴儿是个四肢健全的男孩。当时她多高兴!激动得热泪盈眶。这么辛辛苦苦养育的孩子,她无论如何不能失去。无论如何不能失去自己的心肝宝贝! 窗外突然传来树叶的沙沙声。啊!她差点儿又失声尖叫起来。但是,这次出现在窗前的是丈夫。他一屁股坐在窗台上。玛丽娅满怀期待地看着丈夫的表情。他满脸凝重,慢慢地摇了摇头。 玛丽娅扑倒在地上,哇的一声痛哭起来。她哭喊着: “没找到孩子,你还有脸回来?我们的宝贝啊!” 她在地上哭得死去活来,埋怨丈夫半天。但汤姆一句也没反驳,只是劝说道:“我们赶快打电话报警吧!” 22 第二天是二十八日。莱恩和路易斯站在史拉斯特路二〇〇九号——理查德·沃金森住宅内,管家汤姆·迭戈夫妇居住的小屋里。鉴定科的人员已经仔细勘查过庭院里的树丛、地板、家具和窗户周围的痕迹,回警局去了。 “你们是说,一个满脸是鲜血,头顶光秃秃的怪物从这个窗户爬进来?还夺走了你们的孩子?” 玛丽娅的眼睛哭得红肿,眼皮也浮了起来,精神恍惚地坐在床上。汤姆表情阴沉地站在她身边陪着。对于警察的问话,俩人同时点了点头。看来两名警察还没想好接着该问些什么,场面一时陷入沉默。 “先生,你看见那只怪物了吗?”莱恩问道。 “没有。”汤姆摇了摇头,“我只是拼命在后面追赶。” “那么,你看见它的背影了吗?” “完全没有,追出去太晚了。我把这一带每家屋子四周,还有史拉斯特路附近都找遍了……” “OK。太太,你说时间是昨晚半夜十二点左右,是不是?” “是的。”回答时她眼睛盯着地板,似乎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当时这个房间的灯是亮着的吗?” “不,关着的,因为我刚睡醒不久。” “尽管关着灯,屋里一片漆黑,你还看得清怪物的脸上沾满鲜血?” “并不完全漆黑,那边的游泳池……”说到这里,玛丽娅用手指着窗外。两名警察同时扭过头来,往窗外看去,“一个晚上灯都亮着,那边的街灯也是亮的。而且我在房间待了很久,眼睛已经习惯了黑暗,所以进来这里的人,我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 “汤姆·迭戈先生,抢走你儿子的嫌犯向你要过赎金没有?” “没有。” “那他为什么绑架孩子?而且还是出生一个礼拜的婴儿?” “这我完全无法猜到。” “太太,怪物进到屋里抢走婴儿之前,你一直都在睡觉?” “是的。” “不会是在做噩梦吧?”路易斯问。 玛丽娅慢慢抬起头说:“这句话什么意思?” “婴儿被抢走的时候,你已经完全醒了吗?” “醒了。已经醒了快一小时了。那段时间,我一直听着虫鸣和儿子睡觉的呼吸声。你到底什么意思?到底想说什么?现在是在审判我吗?我犯了什么罪?如果证明我在说谎,我的孩子能找回来吗?” “太太,不好意思,太太。”莱恩伸手不让她继续往下说,但她还是非常激动。 “我想你也有孩子吧。五岁大的孩子还好些,我那孩子刚出生没多久,三个小时得喂一次奶,吹着冷风还会得肺炎。要是他离开母亲,怎么能活得成?如果还有时间在这里怀疑我的话,不如赶紧想办法抓犯人,早点儿把我孩子带回来!”母亲泪流满面地大声喊叫着。 “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会问你啊,太太。但是你也该理解我们的心情吧?听说作案的是个满脸鲜血的怪物,换成你也会问相同的问题才对。你说的这种怪物,我们一辈子都没见过。电影院里见过的当然不算数。不只是我们,连我们的上司也没人见过,我从来没在上司或者同事写的笔录里见过这种怪物。你说我们到底该上哪里找才对?难道要我们上拍恐怖片的道具仓库里找去?” 玛丽娅的声音又高又刺耳:“你让我该说什么?如果我说了,夺走我孩子的是个和你一样打领带的白人,我的孩子就能找到的话,那我就说好了。我可不是在撒谎。” “这我完全明白,太太。刚才提的问题有点欠考虑。我们也是头一回遇见这种稀奇古怪的犯人,所以有点不知从哪儿下手。照你这么说,事情倒也简单。犯人也许就是戴着恐怖片或者万圣节面具的人。他戴着那种面具……” “那不是面具!”玛丽娅斩钉截铁地反驳道,“好莱坞贩卖的那些塑胶面具我能认不出来吗?我们干活的地点就是以拍恐怖片闻名的沃金森先生家。那个怪物可是真的,头上没有头发,可不是戴了什么头套装扮出来的。” “那么脸上湿漉漉的血迹呢?” “那也是真的,我知道血腥味是什么样的。当时我就站在这里,就这样被那个怪物揪住头发的。当时,我清楚地闻到了血腥味。不但闻到了血腥味,还闻到一股说不出的异样的臭味。我在窗户边上和它面对面看着时,清楚地看见从游泳池射来的光线照在它头上,把它被血沾湿的脸照得亮堂堂的。那不是画出来的,是真的血,这我知道。” 警察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玛丽娅说完后没有人吭声。 “而且,怪物的脸上有一部分没有肉,可以看见下面骸骨的形状。两只手臂是褐色的,像木乃伊似的净是骨头。恐怖片里的特殊化妆可以让人胖起来,但不能把人变瘦吧?那可是真的怪物,不会错的。要我重复多少回都一样,那可是真正的怪物。”玛丽娅声嘶力竭地喊叫着说道。 “难道真有脸上血糊糊的、头顶光秃秃的吸血鬼在深夜的比佛利山徘徊吗?”莱恩握紧道奇车的方向盘说,“我特别注意到这事发生在史拉斯特路。路易斯,你注意到没有?”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噢,你是说,昨天晚上就在这条路上跟踪玲王奈跟丢了,对吗?”路易斯回答,“紧接着这桩案子就发生了。” 两人默默思考了好久。 “这个你没看过吧?”莱恩拿起座位旁的纸袋,放在路易斯膝盖上。 “没看过。你看过了吗?” “还没完全看过,只是挑些重点看了看。” 那是今天一早他们来到出版社,请人复印出的麦克·巴克雷的新作,同时也是遗作的那本书《比佛利山的吸血鬼》。 “故事情节是什么?”路易斯从纸袋中抽出一沓纸问道。目光扫了一遍开头的第一节。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但我总认为世界上的确存在“吸血鬼”这个种族。吸血鬼这个名词不断出现在古今许多幻想小说之中,其实这种吸血成性的人,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已经存在了。 “你已经知道情节了。”莱恩说。 路易斯从书稿上抬起头来,看着同事问道:“这话什么意思?” “前天波尔·坎普的心情我终于理解了。”莱恩的话说得莫名其妙,“就是说,感觉跟你说了你也不信。书中描写了十七世纪罗马尼亚确实存在过的恶妇——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这个妇人把城外的女孩子一个个抓进城里,杀了她们,抽出她们的血,然后把血放进浴缸加热沐浴。” 路易斯笑出声来:“那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又是巴克雷编造出来的故事吧?” 莱恩好像讥讽似的,带着几分同情,偷偷瞥了一眼路易斯。 “我了解一个单身男人想把余生的全部梦想寄托在女人身上的心情,路易斯。就像雷蒙德·钱德勒曾经说过的那样:‘女人不是花园里翩翩飞舞的黄金蝴蝶,她们也要上厕所。’我对于她们要上厕所这点毫无异议,但是女人确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动物。” “话别绕远了。你就直说吧。” “巴托里被封在地下室里给弄死了。但在巴克雷的笔下,她却变成吸血鬼复活了,而且一一杀死了告发自己的人。” “嗯。”路易斯只是哼了一声。 “把他们杀死后再吸他们的血。但是比起这些人,她更喜欢吸食他们所生的婴儿的血。” 路易斯很感兴趣地看了莱恩一眼。 “懂吗?而且不仅如此,”莱恩似乎乐于卖弄几句,“复活后的巴托里好像也是一根头发也没有,手脚都像木乃伊一样枯瘦黝黑,脸上经常沾满鲜血,满脸血糊糊的。” 路易斯听到这里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一向沉着冷静的安东尼·路易斯先生,连你也吓了一跳吧?这桩案子和巴克雷的最新作品很像,简直一个模子倒出来的。” 路易斯默不做声地点了点头。 “如果只是这样,这里看来可以找到突破口。我想一定是哪位看过巴克雷《比佛利山的吸血鬼》这本书的人,使用完全相同的手法犯下这桩案子。脑子再笨的人一开始都会这样想到。然而这不可能,刚才玛丽娅·迭戈断言,那绝对不像塑胶面具,也不是化出来的妆,而且还能闻到血腥味,那是货真价实的怪物。那么,请问路易斯先生,这件棘手的案子,您是怎么推理的呢?”莱恩笑着问道。 23 莱恩和路易斯在维蒙特街玲王奈家前停好道奇车,分别打开左右车门来到大门前。 “喂,”路易斯轻轻拉了拉搭档的袖子,“猎物在里头呢。” 莱恩抬头一看,只见一位像是玲王奈的女人神情悠闲地在游泳池里游着。阳光依旧强烈,他俩也真想脱掉衬衫跃进泳池里。那里只有玲王奈一个人。 两名警察身子靠在雕花大铁门上,双手抓着铁栏。大门当然是关着的。 他们本应马上开口叫她,但两人却保持着这个姿势好久,呆呆地看着这位著名女演员。每年光靠当摄影模特就有数十万美元进账的这位女人,此时正从游泳池上来,往身上披上一件长袍。 当她裸露着大半边的臀部和修长的双腿、细细的腰身被裹在长袍下后,莱恩才开口叫道:“松崎小姐!”然后高举着拴在皮带上的洛杉矶警局的警徽。 玲王奈系好长袍的带子,边用毛巾擦着头发,边朝他们走来。 “我们是洛杉矶警局凶杀案科的,有事情想和你谈谈。”莱恩说。 “我可没杀过人。”女演员很冷淡地说。 “能请你开下门好吗?” “不行。想要签名的话请找我的经纪人去。” “我们是凶杀案科的警察,不是来向你要签名的。” 玲王奈大发慈悲似的向他们靠近了几步,但绝对不肯靠近十码以内。然而这样就能看清楚了,她就是经常出现在屏幕上的松崎玲王奈本人,果然是个少见的绝世美女。 “我怎么知道你们不是来追着要签名,也不是想来绑架我的呢?” “这是我们的警徽。如果你有疑问,可以拿去仔细看。” “那东西我也有。好莱坞到处都买得到。”女影星说。 双方沉默了一会儿。 “OK,你站在那里回答我们就行了。” “那也不行,我得去保养皮肤。”她说完后转身就想离去。 “我们想问问夏隆·穆尔的事。” 于是,她鼻子里哼了一声,口气轻蔑地说道:“那我知道你们想干啥了,我可不想被绑架走。你们以为跟踪狂和绑匪会告诉你说:‘你好,我是特地来绑架你的’吗?” “我们看起来像跟踪狂吗?” 所谓跟踪狂,是指对分手后的女友、前妻或者单相思的对象纠缠不休的那些心怀怨恨的男人。不管女方走到哪里,都要一追到底,甚至把女方杀掉才能罢休。这种罪犯近来在美国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这可难说。”松崎玲王奈咧嘴一笑,“你俩倒不像是跟踪狂。但从这里看去,倒像是动物园笼子里关的两只大猩猩。” 警察听了,气得低头盯着自己抓着铁栏的两只手,只好无奈地慢慢把手松开。 “你们想知道夏隆·穆尔的事?好吧,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她很有表演才华,这点我承认。但她唱歌和跳舞很一般,只能糊弄外行,平庸得只配表演给那些崇拜她的、没见过世面的老大爷们看。就这样,先生们,祝你们愉快。” “所以你就绑架并杀害了她吗?”莱恩说。 玲王奈吓了一跳似的转过身来,脸上很快露出一丝轻蔑的笑容,反问道:“你说什么?” “听说你给她寄去一条死蛇,对吧?” “谁这么干过?噢!准是她和金伯利这两个撒谎专家告诉你们的吧。” “我们也看过你写的一堆恐吓信。”路易斯说。 “那是我寄的。随便别人怎么想,我写的样样都是事实,并不是什么恐吓信。” “但是你从夏隆手里抢走了莎乐美这个角色,这可不是瞎说吧?” “能不能先查明事实再说,行吗?制订《莎乐美》演出计划的是谁?剧本又是谁编的?都是我!麦克虽然也提供过帮助,但那个女人却插了一手,玩弄卑鄙的政治伎俩想把我挤走,甚至连导演都想换成她的人。那个女人连个劈腿动作都不会。” 两名警察说不出话来。事情果真是那样吗?如果她说的都是真话,这些事还真没听说过。 “关于麦克·巴克雷……”莱恩开口说道。 “他人很不错,也很有教养。” “听说夏隆从你这儿把他抢走了?” “我得到的是电影角色,她得到的是男人,我们各取所需。”说着,玲王奈笑了起来。 “角色和男人你不想同时得到吗?”莱恩问。 “角色和男人其实我都想要,我绝不想让他触碰那个贱妇的身子。麦克的头发多柔软啊,就像伊多姆人葡萄架上的葡萄那般黝黑,像黎巴嫩的杉树林那般油亮。森林的静寂也比不上他的黑发富有诗意。啊,我的上帝,请让我再次抚摸他的黑发吧……”玲王奈像陶醉在诗歌里似的说道,“是的!她是我杀死的。但是你们绝对无法证明这点,除了世界一流的大侦探之外。你们多努力吧!拜拜。” 玲王奈扭头就向着白房子快步走去,这表示不管对方再说什么,已经都不能让她停下脚步了。 “这女人怎么这模样?!”路易斯愤愤地说道,“难怪她在好莱坞这么招人讨厌。” “真够厉害的。”莱恩说,“正因为她够厉害,那些单身男人才摆弄不了她。” “哼,我宁肯找一个温柔点儿的女孩。星期天能给我烤点心,冬天能在火炉边给小孩织毛衣,那种女人才像过日子的。” “当然,那种女人才是最理想的,路易斯。但那种女人是猫,而这个女人是头豹子!她在向我们挑衅,自己还信心十足。她说的意思明明白白就是‘有本事你来抓我’!” “我天生就是个猎人,养只猫岂不是可惜了?” 莱恩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算了吧,这世界上什么人都有。” “刚才她朗诵的那几句诗出自哪儿?是莎士比亚写的吗?” “也许是奥斯卡·王尔德写的《莎乐美》里的一句话吧。我在当学生时读过,但现在已经忘了。” “看来这娘们儿还算有教养,又长着一双价值百万美元的线条出众的腿……” “能歌善舞又有文化,看来好莱坞也不断在提高啊。不过你看她那头黑发,的确很美,简直太漂亮了。”莱恩打开道奇车门说道。 “喂!”路易斯嘲讽似的说道,“你在这位著名女演员面前,怎么两眼迷迷糊糊的,莱恩?” 坐进驾驶座后,莱恩回答:“我已经有两个孩子了,路易斯。你以为我真那么笨吗?我是说,她也许戴的是假发!” “真的?” “还不知道呢。也许成了大明星后,能有办法把头发保养得像假发那么漂亮。不过我还是觉得她挺可疑的。” “这么说倒也是,那女人找尽各种借口,就是不肯走近我们,看来不像是光在摆大明星的架子。” “嗯,确实挺可疑的。”莱恩说着,发动了车子。接着,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似的又加了一句:“她的家似乎没有安装监控系统吧。我怎么没看见她门上那个小牌呢?作为一个名人,这也太大意了吧。” 在美国,凡是独栋房子的住户基本上都会找一家保安公司签约,保安公司会在门上安装一个摄像头。万一遇到小偷入户行窃,保安公司的电脑监控系统就能即时发出警报,全副武装的保安就会立即赶来制止。一旦签订过保安合同,保安公司还会在大门边上挂一个写着保安公司名称的小牌,这也能起到一些吓唬小偷的作用。 “我想她也许正在更换一家保安公司吧?现在正处于没人管的时候,人不在时,小偷随便进去偷也不知道。”路易斯回答道。 24 比佛利山奥克哈斯特街,发型设计师吉姆·贝兹的家里只留下两个儿子看家。时间是晚上九点十分。 客厅的摇篮里,他们还有个吃奶的小弟弟在睡着。他们的父母亲,也就是吉姆和芭芭拉夫妇俩都还很年轻,学生时代的朋友经常在他们家进进出出。这天晚上,夫妇俩为了送一位来家里玩的朋友回拉古那海滩的家刚离开不久。从比佛利山到拉古那海滩,如果不超速的话,开车来回至少也得两个小时。 父母出门已经三十分钟了,看样子还不会那么快回来。这对叫做瑞克和吉斯的小兄弟并不讨厌自己在家,由于父母管得严,那些平常没玩够的电脑游戏,以及“外星人”、“星际大战”等有趣的录像带,兄弟俩今天终于可以随心所欲地过把瘾了。要是觉得看录像没意思了,还可以彼此举着玩具枪在家里冲来杀去。父母亲对兄弟俩只反复交代一件事,那就是要小心婴儿床里的小弟弟,别把他撞坏了或者被风吹得着了凉。 小婴儿名叫迪恩。两个小哥哥互相追逐玩累了,就趴在婴儿床的栏杆边上,商量起该把这个小弟弟训练成哪种类型的男子汉。哥哥提议,可以让他戴上星际大战中达斯维德戴过的面具,让他站在院子里当靶子,然后两人用激光枪集中火力扫射他。弟弟反驳说,虽然这样也挺有意思,但最好还是让他戴上个恐怖电影的假面具,再发射红色水炮轰击他。无论如何,要让他扮演这类角色,看来至少还得再过好几年。 两兄弟的爱好各不相同,哥哥喜欢冒险的科幻片,而弟弟却是个恐怖电影迷。可是两人又总爱凑在一起,各自把自己喜欢的电影或者漫画炫耀一通,然后又相互指责对方的爱好太乏味。 “恐怖的东西在现实里根本找不到。”瑞克说,“哪见过满脸鲜血的女魔鬼?” 他说着,走到院子的花坛边。这时玻璃门打开了,冷风灌进屋里来。两兄弟以为父母进门了,可是一看却不是。有个两人想象不到的怪模怪样的不速之客闯进院子里来了。 那是个披着黑麻布衣服,长得十分干瘦的男人,迈着木乃伊似的僵硬的脚步慢慢走进屋里来。哥哥停止了说话,吓得屏住呼吸,弟弟看来也一样。 两兄弟吓得说不出话来,是那张古里古怪的脸,头顶一根头发也没有,在屋里日光灯的照射下,皮肤闪闪地发着光。脸皮肿胀下垂着,根本看不见两颗眼珠。而最让这张脸显得可怕的,是沾在脸上薄薄的一层红色的血迹。 怪物没有把门关上,慢慢走进屋子中间。孩子们吓得左躲右闪地往后退。 “你是谁?”吉斯壮着胆子问道。 怪物没有回答,还是继续往前走。它靠近婴儿床边,低头盯住婴儿看了好久。两个小兄弟猜不透它要干什么,只能从左右两边隔着一段距离,胆战心惊地看着死死盯着弟弟的怪物。 怪物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摸了摸婴儿。 “啊!”兄弟俩小声惊叫了出来。怪物把手伸进小被子里,一把将婴儿抱了起来。它血糊糊的脸凑近婴儿的柔嫩的脸颊,看来要摩擦婴儿的脸颊似的。可是一转眼间怪物已经飞快地转过身,从门口一溜烟似的逃走了。 小兄弟两人吓得互相对看了好久。弟弟吉斯急得快哭出来了,哥哥瑞克也不知道该怎么办,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追了出去,快步冲到院子里。已经号啕大哭的吉斯,也边哭边跟着哥哥追了出去。 可是外头好像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只听到微风轻轻吹过,刮得到处都是的树叶的沙沙声,草丛里的虫鸣声此起彼伏,两人的脚步临近时,才停止了鸣叫。 外面的夜晚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两个幼童想到,也许只要在这里站一会儿,就知道刚才看到的一切原来只是一场梦,就像电影里的一个镜头一样。待会儿回到客厅一看,原来小弟弟还乖乖地躺在摇篮里睡得正香呢。 他们在家附近又转了转,才悄然回到客厅里,可是摇篮里还是空空的,小弟弟真的不见了。 吉斯又哭了起来,嘴里说着:“这可怎么办?这可怎么办?” 该怎么跟妈妈说呢?哥哥瑞克愣在那里,迷迷糊糊地想了半天。 七月十五日,洛杉矶警局搜查总部的会议室里,西德尼·巴敦斯组长站起身来,向白板走去。 “各位,近期发生的这桩案子令人震惊,情节十分离奇。两个星期内竟有五名婴儿被抢走,其中男孩女孩都有。婴儿有些取过名字,有些还没有。也就是说,一连发生的五起案子中被抢走的全都是婴儿。我已经当了三十五年警察了,也许比诸位从警的年头都长。但是我也从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案子。这桩案子的难度已经超过了我的经验所能处理的范围。我想,这些事很快便会传入媒体耳中,他们巴不得能发生这种事情,那样就能大肆报道一番了。想到这一点,我就忧心忡忡,甚至想休假一个月出去避风头。 “就像白板上标示的那样,婴儿遭绑架的家庭分别位于史拉斯特路、奥克哈斯特街、山顶街、科德尔科德尔街、洛米塔斯大道,全都集中在比佛利山,这都是有钱人聚居的地区。然而至今为止,没有任何家庭接到过绑匪要求赎金的电话。 “为什么五起案件全都发生在比佛利山?这是第一个疑问。为什么被抢走的都是未满月的婴儿?这是第二个问题。如果各位带过孩子就知道,照顾婴儿是最麻烦的事。如果换成我,至少也得挑五岁大的孩子下手吧。 “另外,被抢走婴儿的家庭都是有钱人,但歹徒却从未提出过要赎金,这又是为什么?这是第三个待解之谜。 “到目前为止,抢走婴儿的犯人没有任何音信,而被抢走的婴儿既没找回一个,也没有发现尸体。各位应该还记得吧,以前曾经也发生过几起婴儿遭抢夺的恐怖案件。但当时被害者遍及全美各地,而且没过多久,我们就发现了让人毛骨悚然的事实。是的,各位,就是那桩案子。凶手绑架婴儿的目的是把他们杀害后挖出内脏,再把毒品满满地塞进肚子里,让女人抱着这些孩子的尸体从机场闯关。 “那真是魔鬼才能想出来的主意。但是这种走私方式已经行不通了,海关的人员全都知道了,那种手法只能用一次。现在所有的海关人员只要见到抱在怀里熟睡的婴儿,都会上前摸摸婴儿的手试试。 “另外,婴儿的尸体极易腐烂,尤其在这个炎热的季节里,必须把孩子杀了之后立即使用才行。可是自从沃金森家的案子发生后,没有接到任何机场或者码头发现婴儿尸体的报告。 “还有,各位,最让我们困惑的问题在于,被害者家属众口一词地表示,是一个头顶一根头发也没有的、满脸鲜血的怪物闯进家里来把婴儿抢走的。他们甚至像用催收债款时的表情认真告诉我们,那绝对不是面具,连血和皮肤都是真的,他们还能闻到明显的血腥味,以及皮肤腐烂时所特有的恶臭。 “基于这个原因,我们现在也被迫充当起好莱坞三流恐怖片里的人物了。路易斯,你有什么要说的?” 组长说完后便坐回到椅子上。 “头儿,你忘了提恐怖小说家麦克·巴克雷惨死的案子了,我想,那个案子和本案之间有着明显的联系。” “噢,对了!案子越来越复杂了。你们说,这一连串案子里的情节是不是和他的作品内容很相似?” “是的!”莱恩说道,“巴克雷的遗作《比佛利山的吸血鬼》,讲的是出现在十七世纪罗马尼亚的一个叫做伊丽莎白·巴托里的女魔头,写了她从被封死的地下室里逃出来后,陆续对她怀恨在心的人采取报复行动的故事。由于死而复生的伊丽莎白·巴托里长期生活在黑牢里,因此身体十分瘦削,脸也变得很可怕。” “说说看,怎么个可怕?” “头顶的头发掉光了,满脸溃烂,总是被鲜血染得湿漉漉的。” 组长鼻子里哼了一声,苦笑着说:“果然如此。是和困扰着我们的怪物十分相像。” “顺便提到的是,巴克雷还有一部作品叫做《魔鬼空间》,书中描写的是他作品中的人物出现在现实世界里,连续攻击了创作出自己的作家,以及几位作家的亲朋好友。这些情节也和本案完全雷同。因此我认为本案涉及这两个故事的全部内容。” “荒唐!你是说,这一连串的案子是哪个狂热的巴克雷小说迷干的吗?” “我看这是明摆着的,这种可能性值得探讨。” “在《魔鬼空间》这本书中,犯人只袭击婴儿吗?” “不,他袭击婴儿,但不只是针对婴儿。而《比佛利山的吸血鬼》书中的女魔头只袭击婴儿,把他们杀死后再吸干他们的血。” “组长、莱恩,我想补充一件事。我想案件还应包括夏隆·穆尔失踪一事,她也是比佛利山卡洛塔街的住户。” “说得对。”莱恩也说道,“包括夏隆在内的这七件案子,如果算在一起的话,七件中的六件都发生在比佛利山。” “是的。而且另一件发生在格里菲斯,那里离好莱坞也很近。换句话说,这次的七件案子,全都发生在电影之都,而且其中还有更不可思议的巧合。” 莱恩从自己的位置站起来,向白板走了过去。 “各位请看,婴儿被抢走的五处现场,都像这里画着的一样。第一件是理查德·沃金森家,史拉斯特路。第二件是吉姆·贝兹家,奥克哈斯特街。第三件是赖瑞·霍华德家,希尔克雷斯街。第四件是奥利佛·巴雷特家,科德尔街。第五件是巴特·奥斯汀家,洛米塔斯大道。这五件案子的地点就是这样。 “这里其实存在一个奇怪的巧合。除了五件案子都集中在比佛利山之外,还能发现另外的问题。那是什么呢?是他们的职业。各位,先说说理查德·沃金森。他是目前好莱坞顶尖的电影导演,他所拍摄的画面有完美的光线、超群的色彩组合,还有黑影,这些都获得专业人士的一致认可。连夏隆·穆尔这些明星的拍摄,都要指名非他不可。 “接下来说说吉姆·贝兹,他是专业发型化妆师,也算好莱坞屈指可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然后,第三个是赖瑞·霍华德,他是舞台动作设计师,年纪已经很大了,这次被抢走的是他最小的孙子。曾经创作过不少杰出的音乐电影,算是好莱坞的传奇人物之一了。下面说说奥利佛·巴雷特,他离老年还有一段距离,但已经和霍华德齐名,也算舞台美术的世界级大师之一了,年轻时以制作独创的舞台装置在业内享有盛名。 “至于巴特·奥斯汀,毫无疑问他已经高龄了,而他的孙子这次被抢走。他在许多著名音乐剧中担任过舞台化妆师,对世界各地的民族特点都颇有研究,在选择符合作品需要的各种化妆方式上独具创意。 “他们个个都有来头。怎么样?各位,你们也许从中发现什么了吧?是的,他们全是电影制作有关的人才。虽然年龄差距不小,但都算是一流的优秀人才。 “而且,各位请注意,下面说到的问题非常重要。他们这些人都和正在拍摄中的、由松崎玲王奈主演的《莎乐美》有关系。 “现在我们试着把夏隆·穆尔和麦克·巴克雷也算来。可以看出,他们对于《莎乐美》来说,也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人物。夏隆·穆尔在片中和玲王奈共同担任主演,可以说是和她处于竞争关系的另一个女主角,而麦克·巴克雷曾经参与编写过《莎乐美》的剧本。于是我们可以发现,这一连串事件中涉及到的目标都是曾经,或者现在和《莎乐美》有关的人物。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这桩案子和《莎乐美》有什么联系。 “还有一件事想请各位注意。这是张比佛利山的地图。在这张地图上我们来看看被害人在比佛利山居住地的相互位置关系。史拉斯特路在这里,奥克哈斯特街在这里,希克雷斯、科德尔街在这里,洛米塔斯大道在这里。把夏隆·穆尔居住的卡洛塔街也算进来看看吧。 “怎么样?大家可以看出,这些地点全都集中在东边了吧?比佛利山的东边有什么呢?对了!松崎玲王奈的家就在那里。六件案子全都发生在松崎玲王奈住所附近。” 25 七月十六日,比佛利山维蒙特街,时间是晚上十一点稍过。一辆福特金牛座轿车一个急刹车停在了路边,发动机熄火后,车内便传来一阵年轻女孩的窃笑声。顶灯突然亮了一下,马上又熄灭了。 可以听到车里两个人轻微的衣服磨擦声,车体还微微摇晃了一会儿。 车门突然打开了,有个年轻女孩跌跌撞撞地跳出车外。她长着褐色的皮肤,短裙下露出一双修长的细腿,是个黑人,是个漂亮的黑人美女。 黑色T恤前胸印着的麦当娜头像在月光下上下乱跳。女孩在寂静的街道上奔跑。从轿车里蹿出来的一个男人追着她跑。他是个白人,留着金色的短发。 男子身材很高大,几步就追上了前面那位娇小的女孩。他从后面抱住她,被抱住的女孩子放荡地笑着,笑声和身后这片安静的住宅区显得十分不协调。女孩被放倒在草地上,四周的虫鸣声一下安静了下来。俩人仰面躺在草地上,呼吸声渐渐急促起来。黑暗中只见到女孩雪白的牙齿在动。 她的双手伸在头顶上,那姿势就像呼喊万岁一样,男子把她的手摁成这种模样。青年男子白色的脸紧贴在女孩浅黑色的皮肤上,他们轻轻地接了几次吻。两人的嘴唇紧挨着,相视而笑。 “我想我们一定很另类吧。” “为什么?” “我们的初吻选在有钱人聚居的比佛利山,自己却是一对穷光蛋。” “而且我们的肤色也不同。” “要不,我们的第一次做爱就选在环球制片厂吧?” “度蜜月就选在贝茨大饭店。” “那多好啊!简直就像是环球制片厂影片的首映式。我们干脆在好莱坞找间公寓住下来好了。” 然后,他认真地把嘴贴在女孩唇上。 “等等,这是什么?你旁边好像有个东西,别是狗屎吧?” “哇!”女孩尖叫一声,上身坐了起来。 “什么,难道是有钱人家的狗在这里拉屎?” 慢慢地,喧闹的虫鸣声又恢复了。 “不管多有钱人家养的狗,拉出来的屎反正都一样。嗯……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比狗屎大多了,听说英国牧羊犬拉的屎有这么粗。要不,这不是狗屎,是大狗熊拉出来的?”男子说着,哈哈大笑起来,“这到底是什么?形状真奇怪,不但干巴巴,还硬邦邦的。” “你说些什么呀!真讨厌,听了都恶心。”女孩站了起来,搂住男子的身体。 “等等!那儿有根棍子,我把它拨到路灯底下去,我去把棍子捡来。”说着,年轻男子过去捡起棍子,回来后把棍子折成两段,轻轻地把那个东西夹起来。 “噢,这是什么?真够粗的。看来已经干透了,挺轻的。” 年轻男子夹着那个不知何物的东西往路灯方向走去。 “噢。”男子手上一抖,那个东西滚落到柏油路上。也许是沾上点儿泥的缘故,看上去显得黑糊糊的。总之,看来和两人原先估计的完全不同。 “这是什么?真奇怪,简直太奇怪了。哇——”女孩说着,身体吓得缩成一团。“像是个婴儿。没错!就是婴儿。怎么会在这里?真是婴儿尸体!”女孩尖声喊叫起来。 原来这个干巴巴的东西还真的是婴儿的尸体。但奇怪的是,婴儿的头和身子几乎要断开了,只剩一层皮连着。尸体脖子后面像被什么咬掉似的,缺了巴掌大的一块肉。 “别害怕!别害怕!茱莉,这里可是举世闻名的比佛利山。哪可能有那种东西扔在这里?你没看错吧?真是婴儿尸体吗?” “真是婴儿的尸体,不会错的。你看,而且这么干巴巴的,也没有血。” “不会是人偶吧?也许是塑料做的。” “绝不是!不知道怎么回事,像是被吸干了血似的,简直就像吸血鬼干的事。” “这到底出了什么事?难道洛杉矶的正中心出现吸血鬼了?” “赶快报警吧?” “可是我讨厌和警察打交道。” “现在不是说这话的时候。” “那好吧。” 七月十六日,比佛利山维蒙特街的路旁,有人发现了五名失踪婴儿中的一个,但已经死亡多时了。从血型和其他特征断定,发现的正是巴特·奥斯汀失踪的孙女。 从尸体上可以发现,颈部后到背部为止的一块肉像是被挖走了,除此之外没有发现其他异常。尸体上既没有外伤也没有解剖过的痕迹,婴儿的内脏全部都在。死因推断是窒息引起的。 尸体的腐败情况不很严重,估计已经死亡三天左右了。而奥斯汀家的孩子被掳走,到今天也正好过去了三天。只是,令人费解的是,死后三天的尸体上竟然没有发现任何血迹。科学鉴定科的人员据此推断,也许是凶手把婴儿杀害后,还尽可能地抽干了尸体里的血,然后再抛尸灭迹。 26 美联社专属摄影师克里斯·费舍尔打算利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暑期休假出海度假。于七月二十日从雷东多海滩的船坞启程,独自一人驾驶刚买来的游艇向太平洋驶去。 他离开游艇码头是在上午十点。这天天气十分晴朗,一个人出海也没什么不安全。他在厨房里切了几片面包和火腿,抹上奶油,给自己准备好一份简单的午餐,然后打开啤酒瓶盖,来到甲板上,打算就着海水的气息美美地饱餐一顿。今天预订的目的地是圣克莱门特岛。 海面上刮着顺风,风力不大不小,最适宜出海。连他这位初次航海的人,似乎也能操控得得心应手,天气好得几乎无可挑剔。唯独让人感觉不便的是逆光。 极目所至,一望无际的大海坦坦荡荡,既不见交通标志也看不到限速标牌,更没有什么公路巡警随时出现,有事没事地找麻烦。似乎可以随心所欲地自由驰骋,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常人也能轻松出海,已经是好多年以前的事了。因此大海正在承受着严重的污染,尤其是在近岸的海面上,可以看到大量令人匪夷所思的漂流物。这里也和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一样。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可以毫不在乎地往海里丢弃任何物品。 也许是海流的原因,这些漂流物大都集中在一处地方,有时一个地方甚至攒下整整一辆卡车的木材。如果船上的螺旋桨撞上这些东西后马上便会变形。只能找人把船拖回码头,抬上岸后敲打木槌加以修复,那可就费劲了。 幸亏克里斯的船上没安螺旋桨,即使如此,如果游艇撞上这些东西,船体也会严重受损,甚至还会把船身戳出洞来。所以把船开到离岸较远的海域之前,驾驶都得十分谨慎。 克里斯双眼紧紧盯着航行的方向,绷紧神经注意观察着海面的漂流物。可是最让人难受的是逆光。看起来浪头显得黑糊糊的,很难以把漂流物和海浪区别开来。有时看见一团漂流物迎面扑来,急忙改变航向后,却发现只是形状不规则的海浪而已。要是神经太过敏感的话,一天中总得自己吓唬自己好多回。单独出海是最累人的事,这就算是其中之一了,可是无论如何又不能放松警惕让船横冲直撞。 眼前又看到前方有一团黑糊糊的东西了。他想,这也许又是波浪罢了,就继续放手往前开,没想到这次来的真是漂流物,他连忙转动舵轮闪避,但为时已晚,船体已经驶进了这堆漂流物之间。 他唯一的祈望是千万别碰上木头了,如果漂浮的木头上还带着螺丝或钉子,船体受到的损伤会更严重。当然,真碰上木头的可能性也并不大,常见的也不过是泡沫箱、塑料袋、纸,还有杂志或海产品等货物。 咚!咚!不知什么东西撞击着船体。克里斯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真倒霉!难道真撞上木头了?这艘船算起来下水刚第三次,难道要在我这艘崭新的船身上戳个洞?咚!咚!船身又接连碰撞了好几回,听声音像是有人敲门似的。 真是谁在敲门?克里斯的脑子里刚冒出这个念头,心头就缩紧了。可是一想,他随即又难为情地苦笑起来。他看了看四周,伟大的美洲大陆就在大海的远方,像一条弧线般地展示在眼前。除此之外就是三百六十度的海平面了。寒冷的海风夹带着海水的咸味迎面扑来,四顾茫茫,闻不到一丝生人味,天地间仿佛只有自己一个人。这种地方还会有谁来敲门?总不会是海妖吧? 克里斯吹起口哨。光是这样还不够,他又大声唱起歌,唱起自己喜欢的《彩虹那边的土地》那首歌。他扯开喉咙放声唱着,边唱边往船尾走去。这里已经远离陆地,大海呈现出一片蔚蓝色,他把手伸进海水里,手指也像要被染成蓝色似的,呈现出极富魅力的色彩。 这片蓝色的海面上,漂浮着一大片碎木板、泡沫塑料箱和塑料碎片等许多杂物。克里斯是摄影师,因此还上过几次战场。有一次,他为了拍到一位怀疑是恐怖分子头目的伊斯兰宗教激进派长老的照片,甚至在纽约冬天刺骨的寒风中,蹲在暗处整整守了两天两夜。他干这种偷偷摸摸的工作已经将近二十年了,所以比别人更向往自由,向往纯洁的海洋。可是一旦真的买了条船出海一看,梦想竟然破灭了一半,因为心目中日夜向往的大海已经脏得不堪入目了。 克里斯想到,世界到处都充满废物和垃圾。现在只有不多的空间里,或许还能找到一块净土了。连大海也一样。全地球的污染问题已经提出很久了,怎么至今见不到任何改善?甚至听说连南极下的初雪都带着酸性了。 这时他发现,混杂在木板碎片中,一个穿裙子的女孩尸体慢慢漂了过来,看起来像根棍子似的。她脸朝下漂浮着,右手伸开,像是用手敲过船身似的,指尖还不时轻轻触碰着船舷。 克里斯惊呆了,愣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他赶紧抄起救生艇上的船桨,拼命在甲板上往船尾跑去,想要追上漂远了的像是尸体的漂浮物。看起来虽然船走得慢,实际上速度也很快。他追到船尾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看着那个可怕的漂浮物往船后的远处漂去了。 克里斯举着船桨呆立在船尾。看来,不管是在陆地还是大海上,一样都有人抛尸灭迹。他马上想到的是,如果取来厨房里的尼康相机,拍下照片就好了。 如果他不是个专业摄影师,也许只会在甲板发一会儿呆,脑子里转念一想,也许刚才只是在做梦,或者是自己眼花了,看到的不过是橱窗的假人,马上便心安理得地继续驾船航行了。可是,由于职业上的关系,克里斯拍摄过无数奇形怪状的景物。他知道,刚才见到的绝不是假人,一瞬间他便敏锐地认定了,浮游物呈现出有机物长期浸泡在水中才能产生的特殊形状,尸体上只残留着少许肌肉组织,几乎只剩下白骨一具了。 他急忙跑下船舱,抓起随时携带着的尼康相机跑回甲板。因为很难保证还能再追上那些漂浮物,因此他特地装上了长距镜头。装好后,他操作船帆,让船迅速调过头。然而他的游艇和那些装着螺旋桨的船不一样,不能做出急速的小转弯。想对准目标物迅速接近相当困难,何况克里斯只在周末偶尔出海游玩,航海技术还相当业余。幸亏船身改变方向后恰好赶上顺风,因此克里斯得以顺利地瞄准目标追了上去。 那个像是尸体的东西裹在一团漂流物中间在海流中漂荡,对他来说,多亏了这一大团漂流物目标物明显,这样他就能紧紧盯住目标追赶。 但是令他想不到的是,这一带海域正处于潮流交汇之处,集结成团的漂流物到了这里后便慢慢扩散开了。他花了很长时间试图寻找,但重新找到那团怀疑是尸体的东西并不简单。就算是克里斯十分自信,此刻也开始认为自己看花了眼。他一生中有过无数次恐怖的经历,还几次上过血雨腥风的战场。曾经亲眼见过各种形状吓人的尸体。有一次,他曾蹲坐在被恐怖炸弹炸死的人身边,看着尸体口中吐出的白色泡沫状呕吐物,连续拍摄了十多分钟照片。当时他太全神贯注了,根本忘记了害怕。然而事隔半年后,他所经历过的这个场景依然在梦中历历在目,让他好长时间在脑子里挥之不去。 刚才见到的东西,不会也是大脑里出现的恐怖经历产生的幻觉吧?在这个远离陆地的地方,怎么可能出现尸体?也许是太想制造出独家新闻的愿望使然吧?这大概是患上职业病了。 好吧,算了。再为这种事花工夫的话,太阳就要下山了。黑夜中航行对外行人来说很危险,而且今天是假日,我扬帆出海本来是为了把自己从工作中解放出来的。 当他正想掉转船头离去时,突然一眼又见到了那块熟悉的布片。那是件棕色的上衣,由于被水浸湿了显得颜色较深,原来的颜色更浅些,也许应该接近米色。裙子的颜色也差不多。他尽量放慢船速,也考虑过放下救生艇去捞起来,但只有自己一人,这种行动危险太大了。他费尽辛苦终于让船靠近了那团可疑的东西。动手捞取之前他先拍摄了几张照片。 果然不是自己看花了眼。尸体在海水中浸泡得过久,看上去显得十分吓人。手上和脸上的皮肤以及身上的肉已经极度腐烂了,看上去就像熔化在锅底上的奶油,骨头已经剥离出来了。那些肉看似无数根线条,缠绕在骨头和湿泡着海水的布料上。头发也掉光了,头顶光溜溜的。 他花了几秒钟拍完照片后,克里斯想把尸体——这已经毫无疑问——拖上甲板。但实际做起来也不容易。如果有人帮忙也许可以做到,但他用船桨把尸体捞到船边时,使劲一拖,尸体就被海浪打碎了,眼看着在眼前化做一堆细屑散开去。他只能努力用船桨捞起烂糟糟的那件棕色上衣,因为上衣已经完全从尸体上脱落下来了。 他刚捞起那件吸足水分的沉甸甸的上衣,里头包裹着的白骨就啪啪地落进水里去了。克里斯的这个动作最终让这具尸体完全散了架。他把捞起的上衣丢在甲板上,心里觉得自己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甚至后悔不去打捞是否会更好,但是想来想去也找不到不这么做的理由。 这具支离破碎的尸体好像鱼饵似的散了开去,慢慢随着水流往远方漂去。这具尸体已经永远不可能再捞起来了。曾经是一个人的肉体,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就这样消失了。 可是不这么做还能怎么办?偶然在茫茫的大海中遇见一具尸体,而且船上还只有自己一个人。除了拍几张照片外,自己还能做些什么?如果自己有妻子,而且带着她同行的话,也许她连自己把上衣捞上甲板都会反对的吧? 反正结果已经不能改变了,克里斯望着湿淋淋的上衣想道,也许得马上改变行程,返回雷东多比奇去吧…… 27 整个美国的媒体被完全震惊了。克里斯所拍摄的照片通过美联社转发到全世界,不仅在美国,世界各国的报纸杂志都争相转载。有些报纸还在头版头条新闻中刊登了克里斯的彩色照片。 克里斯本来并不是以争抢独家新闻的目的拍摄这些照片的,因此这种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外。拍摄完毕后,甚至还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继续往圣克莱门岛航行。 之所以全世界会引起如此轰动,是因为克里斯从海里捞起后带回来的上衣,经认定居然是夏隆·穆尔在电影《囚犯的权利》中穿过的那件衣服。因此克里斯所拍到的海中的那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极可能就是夏隆·穆尔本人。这件一流女影星惨死之谜也成了好莱坞发生的、继纳塔莉·伍德游艇坠海溺毙事件以来的另一起巨大的丑闻。 媒体关注的焦点当然是给夏隆·穆尔连续寄送过二十多封恐吓信的松崎玲王奈。从此以后,玲王奈已经不可能再把自己关在维蒙特街的住宅里了。 洛杉矶警局办公室里,路易斯对莱恩说:“以前跟踪她时,她去过马里纳海滨的游艇俱乐部,我想她在那个码头上可能有游艇。” “应该是的,我们得好好调查一番再说吧。” “我已经调查过了,俱乐部的名单里有松崎的名字。” “太好了。这么一来,她……” “是的。这说明如果她杀过人的话,完全有条件把尸体运到海上丢弃掉。” 莱恩点了点头,双手抱胸思考了一会儿。然后说道:“巴特·奥斯汀的孙女莉莎的尸体也在维蒙特街的一个草丛中发现了。” 路易斯重重地点了点头,一针见血地接着说道:“这个地点离玲王奈家步行只需十分钟左右。” 两人默不做声地思考着。 “脖子后面的肉完全被挖掉了,尸体里的血也被抽干了……路易斯,你相信所谓超自然现象吗?” “不,我不相信。”路易斯摇了摇头回答道。 “我也不相信,但以后是不是会改变想法,这也说不准。这难道是什么古怪的新兴教派干的吗?不,我想不是的。是吸血鬼干的吗?也没准是。最可能的是玲王奈被什么吸血鬼附身了。” “我忘了以前是听谁说过,还是在书上见过这种说法。作家在写出一本杰作的时候,一定有什么东西附着在身上。麦克·巴克雷所写的《比佛利山的吸血鬼》是一部罕见的杰作,也是他最后的遗作,同时也是他一生最好的作品。巴克雷无疑会因这本书而成为美国文学史上的传奇人物,大家都这么说。” “你是说,吸血鬼附身在巴克雷身上了,是吗?” “不,是伊丽莎白·巴托里附身了。我越来越觉得她附身在巴克雷身上了。如果这样的话,巴克雷死后她又转而附身在玲王奈身上,也就不足为奇了。” 莱恩苦笑着回答道:“这可不像你路易斯说的话。昨天晚上我和玲王奈的精神保健医生保罗·多利斯德尔通过电话,他说的话还比较现实。” “他怎么说?” “简单地说,他的看法是,这几桩连续发生的案件,会不会是对别人生育婴儿怀有强烈嫉妒心的人干的?” “这么说,凶手是个女人?” “是的。” 这次是路易斯双手抱胸想了半天。过了一会儿,他才说道:“这倒像是心理学家做出的很有见地的看法。但他的说法不能解释的事情还很多。首先,好几个人见过的,满脸是血的怪物如何解释?医生能有什么说明吗?还有婴儿脖子后面的肉被啃掉又怎么解释呢?” “这倒是。” “还有,恐怖小说作家为何被杀?又为何要砍掉他的头,盛在银盘里?这些如何解释?” “我想,他会说,这一连串的案件应该都是同一个凶手干的。” “能干出这种事的家伙,在全加州能有几个?这可不是普通的案件,所以才需要心理学家帮助分析。没想到他提出的意见,竟然像电视谈话节目里给那些夫人太太们提的建议,真让人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认为他说的没什么新意?” “这是谁都想得到的说法。” “看来靠老一套吃饭的心理学家是靠不住了,那就看我们这些凭经验干事的警察了吧。” “我看光凭经验干事还是解决不了问题。不过,我想这个案子应该会和毒品有关。没有毒品的刺激作用,人类是做不出这么残忍的行为的。” “一开始就被恶魔缠身的人,也就不需要毒品的刺激了。” “他干的事和恶魔有什么两样?不,比恶魔更可怕。这家伙到底是谁……”说到这里,路易斯又陷入了沉思,他接着说道,“瘾君子干的?也许是吧……但我总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是在毒品刺激下干的,应该会留下更多破绽才对。但凶手干得太迅速,也太漂亮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证据,甚至连一枚指纹都没留下。” “鉴定人员说,也许是因为凶手指尖的皮肤病变所致。” “噢不,即使这样,我还是觉得不是瘾君子干的。我觉得这似乎是我们从未见过的一种案件。” “但是无论如何,我们一定得找玲王奈一趟。那个女人手里一定掌握着什么关键的证据。如果可能,我真想把她抓起来问问,但现在却找不到她了。” “我打了一百次电话都没人接。今天又给维蒙特经纪公司打过电话,他们说,她已经到以色列拍外景去了。”路易斯说,“换句话说,那座带着戴姆勒双排六缸轿车和游泳池的房子,现在正是空无一人。”说完,他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28 维蒙特街松崎住宅门前站立着一个男子。时间已经过了半夜十二点。他把车停在远处,轻手轻脚地走到这里。他手上戴着黑色皮手套,手指握住大门的铁栏,轻轻晃了一下铁门,然后把脚轻轻踩在金属雕花上慢慢往上爬。 松崎家的门柱上,有一个东洋式的山门似的小屋顶,左右两扇金属门闭合的中间部分,上方还做了一些镂空设计,所以屋顶下形成一个三角形的缺口。他冲着这个缺口努力爬了进去。 好不容易才把头伸进去,他侧着身子先让肩膀通过,等身体也挤了过去再往下垂,呈头下脚上的姿势。然后再让下半身过去。当鞋子也过完时,他的头正对着地面。他保持这种姿势慢慢往下滑,最后双手着地,像体操选手后空翻一样,顺利地两脚落地站起身来。 刚才爬进门时多少会有一点声响,但他着地后以及在院子里走动时都悄无声息,似乎这门本事已经相当熟练了。 他压低身子跑过草坪,穿过游泳池旁,从棕榈树下闪了过去,跳上竖着两根白色圆柱的玄关台阶。 蹲下身子伸手试了试,确定大门已经上了锁,然后他又走下玄关台阶,顺着墙壁走了一圈。他继续压低姿势,把手伸向上方,从玄关旁边开始,一个一个确认每扇窗户是否关好,终于找到一扇没有关紧的窗户。 他小心翼翼避免发出声音,耐心地慢慢推开窗户。花了好几分钟时间,他才推开一个可容自己的身子进去的空隙。这次他先把脚伸了进去,再跳进室内。他让窗户开着,拿出随身携带的超小型手电,照亮前方的地板。 在手电筒的亮光下,可以看见黑白交错的花岗岩地板,这里正是玄关大厅的尽里头。大厅中间后面摆着一架钢琴,圆形大厅靠墙还摆着几套相当值钱,造型又很别致的沙发。看来这里是用来举行聚会的地方。他打开身边的一扇门,走进里面的黑暗中。原来这里是个走廊。走廊的地板也是花岗岩铺成的。石地板对他更方便,只要走路小心点儿,就不容易发出声响。 玲王奈应该到国外去拍外景了,但也许会有人看家。还不能太麻痹。 他慢慢走过走廊,打开每扇门看了看。还探进身子观察门里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但是看来这些房间全是用来留宿参加聚会的客人的,每间里摆设都很豪华,而且都附有单独的浴室和厕所。他想,如果玲王奈把这里卖出去,不必进行任何改装就可以开一家饭店了。 一楼没有一个房间像是玲王奈自己住的。这里还有一个可以容纳不少人的小剧场。剩下的就只有餐厅和厨房了。这么大的房子竟然只住一个人?他一边想着,一边上了走廊尽头的台阶。 到了二层,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让普通人摸不清用途的房间,怎么看都像是在图书馆里头,一面墙上都是固定式书架,架上摆满了书。为了方便取到高处的书,下面还放着带着轮子的金属梯。 图书室并没有用门隔开,木地板上还摆着几把让人坐着看书的,想必十分舒服的躺椅和沙发。朝外突出的半圆形的飘窗下,还顺着墙摆放了一个半圆形的沙发。透过玻璃,可以看见窗帘缝隙中露出的屋外茂密的树丛。这样,只要人坐在窗下的沙发上翻开书,光线正好能从身后照进来。 在超小型手电的照射下,他迅速穿过图书室往里面走去。他也检查过二楼走廊边的各个房间。宽大的更衣室、专门摆放鞋子的房间、专门收集海报的房间都一一看过了。他沿着走廊往前走,当他打开最里面那间房间的门时,不由得发出一小声的惊叫。因为这里和看过的所有房间完全不同。 不管怎么说,刚才看过的房间都整理得井井有条,而且都打扫得很干净。但这个房间却像是一位不拘小节的艺术家的工作室,或者放置道具的大仓库,不但凌乱不堪,而且积满了灰尘。房间里能看到堆积如山的假人,从脸上的涂料已经脱落的古代人偶,到像是最近制作出的崭新的人偶,品种十分齐全,连靠墙的架子上也满满地排列着许多小假人。一些大型的人偶就排在下方的架子上,而几乎和真人一般大的更大的人偶就直接摆放在地上。他蹑手蹑脚地走进房间,轻轻把身后的门关了起来。 房间中央摆着一张巨大的桌子,桌子上也密密麻麻地摆满了人偶。 作为一个非法入侵者,原本应该尽量避免出声,但让他忍不住发出惊叫,是因为他看见了如此数量众多的人偶。但是原因还不仅于此。他发现,摆放在桌子上的人偶,几乎个个样子都不寻常。看来,桌子大概是用来当工作台使用的,而且很像厨房里使用的调理台。就像鱼在砧板上被切成两段一样,摆在这里的人偶头颅全都被从躯干上揪下来了。桌子上的几十个人偶无一例外地都成为这种不明意图的残杀目标。奇异之处不仅如此,工作台上人偶的脸全都被涂成了红红的颜色。 他吓了一跳,呆呆地站立着,然后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猛一转身,用手电筒照向排列在身后架子上那一大排人偶的脸。他战战兢兢地靠近架子,边走边用灯光一个一个地照了一遍。由于光线太暗,他刚刚竟然没有发现,其实无论是昂贵的古代人偶,还是新制作出的假人,脸上的颜色都和工作台上的一样,全都被涂成了红色。看来这些人偶的拥有者在对待这些人偶的处置方式上显然有悖于常规。 他在房间里慢慢走了一圈,仔细端详过架子上的每个角落。他发现,虽然不是全部,但绝大多数人偶的脸上都被涂成了红色。经过进一步检查他又察觉,脸被涂成红色的人偶呈现一定的规律。凡是脸上出现伤痕的,年代久远的人偶会被优先涂上红色,而被涂上红色的新人偶基本上却是完好无损的。不过,脸上的颜料已经基本剥落的旧人偶,以及虽然还很新,但眼和鼻子上出现较大伤痕的人偶毫无例外地一律涂成红色。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他还发现一个规律,新人偶中凡是脸上涂成红色的,事先全被某种锐器刮伤过脸颊或者额头。 玲王奈房间里安装的架子,几乎就是展示在黑暗空间里的一家奇怪而又残酷的博物馆。在他手电筒极小的光圈中,一个个奇形怪状的人偶在灯光下陆续出现后又消失了。人偶中还有几个双手被高绑在头上,吊在架子垂下来的绳索上,也有双手被反绑在身后的。另外,一个角落里还排列着几个受过严刑拷打的人偶。不知为什么,这些人偶反而没被涂上红色颜料。玲王奈的心理异常不禁让他从心里冒出一股凉气。 在一个架子的角落里,摆着许多洋娃娃似的小人偶,其中旧的新的都有。既有穿着破破烂烂的黑衣服,样子挺难看的婴儿人偶,也有面孔光洁的崭新的婴儿人偶。而最引人注意的是,这些人偶显然都遭受过人为的摧残,脑袋被拧掉、身子被割开、脸上涂着红颜料的比比皆是。在这个房间里,不分男女老幼的大量人偶都曾经受到过摧残和损害,几乎成了一个大量虐杀人偶的屠宰场。这绝不是一个神经健全的人干出的事。 他拿起一个看来四肢都还健全的婴儿人偶,捏了一下它的肚子,人偶居然发出了“妈妈”的哭喊声。 他吓了一跳。这里是比佛利山的尽头,平时很少有车辆经过,四周一片寂静。人偶发出的叫声虽然不大,但在这万籁俱寂的夜里,听起来还是很刺耳。 手里的人偶不停地喊叫着妈妈,停一会儿就会再喊一次,老是反反复复地叫个不停。他不禁焦躁起来,急于想让声音停下,于是便在人偶的身上乱捏乱按,但声音非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越叫越欢了。他怒火中烧,忍不住用拳头狠狠地捶了一下人偶的身子。 由于动作过猛,他的胳膊肘碰到了架子,架子上的人偶轰然滚落到地上来。其中的一个人偶在地上也喊叫起妈妈来。两个人偶争先恐后地大声喊妈妈,玲王奈的家里一时热闹了起来。 这时,他的身边突然发出一声巨响,同时火光一闪,房间里顿时亮得如同白昼。只见架子的一角突然飞了出去,许多人偶一股脑儿带着声音掉落到地上。声音响过之后,房间里又恢复了寂静。他感觉耳朵里嗡地响了一声,接着,房间又回到黑暗中。只听见两个婴儿人偶还在争先恐后地喊叫着妈妈:“妈妈,妈妈,妈妈,妈妈……” 只见一个细高个的黑色人影闪身进到屋里,两手向前伸直,手里举着一把银光闪闪的东西,刚才的巨大声响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惊吓之下,男人四脚朝天地跌坐在地上。 “不许动!”女人的声音在叫喊着。 “等等,别开枪!”男人坐在地上惊叫起来,“别误会!我不是坏人!” 说着他把手伸进屁股兜里掏出一样东西说道:“我是洛杉矶警局的……” 他高举着挂在皮带上的警徽给对方看。突然,来人手上的枪口喷出一团火星,警徽被打得不知飞到哪个黑暗的角落去了。 女人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咬着牙说道:“再说一遍,不许动!” 男子慌忙在地上高举着双手说:“嗨,我们是第二次见面了。我是安东尼·路易斯警官。你忘了吧?前天我们还在门口见过面。我刚才让你看过警徽了吧?”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见到的,只是一个非法闯入我家的歹徒。” “对不起,十分抱歉,松崎小姐。我以为你到以色列去了呢,因为你的经纪人这么告诉我。” “我改变行程了。因为我察觉到有个小偷想闯进我家来。” “你手上拿的是马格南44型手枪吧,那玩意儿不适合女孩子用。要是打中了人,对方必死无疑了,拿在手里实在太危险了。” “你说得对。我只要连开三枪,手指根就麻木了,手一抖也许就会走火的。只要两天没摸枪手就会痒,我最拿手的就是射击和开快车了。不过,这把枪我还真打不准。小偷先生,世界上没有绝对安全的枪。你该明白,如果只中一枪就死还算是走运的了。” 路易斯咧嘴装出一丝微笑,说道:“你不会真想杀了我吧?” “站起来!”玲王奈警惕地双手握枪,晃了晃枪口命令道。 “喂喂!可别这样。杀了警察你就麻烦了。” “在这个国家里,打死擅闯民宅草坪的人都不犯法。你以为你现在待的地方是哪儿?” “真抱歉,我不是已经向你道过歉了吗?”路易斯的声音认真了起来,“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我们已经向对方说明一切了。” “你身上带着录音机吗?我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没看见,我只是因为害怕而开枪射击深夜闯进我房间的歹徒而已。” “你昏了头吧?你应该清楚自己在干什么。我是警察!难道你竟敢开枪射杀警察?!” “我无法识别你是不是警察,因为瞬间难以判断。” “那个警徽呢?” “开枪击毙你之后我才发现的。我虽然失手杀死警察,你我两人谁的过失大,陪审团自有公断。” “可恶!杀了我对你有什么好处?” “别人得到的好处,你是绝对不会知道的!给我站起来,退到墙边,手别放下!” 路易斯只好慢慢往后退,此外他也没有其他选择。玲王奈依然手里握着枪,在两个不停叫唤着的婴儿人偶旁边蹲了下来,她伸手拾起人偶,不知按了按什么地方,两个人偶便停止了叫唤。 路易斯战战兢兢地慢慢退到一个架子边上,抬头一看,架子上满满地排列着满脸涂得通红的人偶,有些人偶的脖子上还吊着线。玲王奈一步步朝他逼近了,从右边的架子上头迅速拿起一个什么,放进自己后面的裤兜里。因为光线太暗,路易斯根本看不清她拿走的是什么。 “你想要个小孩。对吧?”路易斯说,“而且非常想要,非常渴望地想要。” 玲王奈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逼近了他。 “因为你的愿望无法实现,所以才收集了那么多人偶。” “噢,是的。那又怎么样?老兄。” “松崎小姐,你不正常,你有病了。必须尽快接受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接受治疗?我已经看过精神科医生了。还能怎么办?住院?穿紧身衣?绑在病床上注射胰岛素?开什么玩笑!我才不想去!” 路易斯的后背重重地撞到墙上。 “手就这么举着别动,放下来就死定了。OK,我倒想陪你聊聊天。那么,你的结论呢?” “你痛恨能生育孩子的女人。” “哎呀,我怎么不知道?接着说!” “所以你把熟人家的孩子一个个抢走了。” 黑暗中,玲王奈的样子似乎很认真。“说呀,我把那些孩子怎么了?” “只要看看这些人偶就一目了然了。你就是个虐待狂,而且病得不轻。再这么下去你都能打破吉尼斯记录了。你的人生阅历我不清楚,但我完全可以确定,你精神上一定极度压抑。像你这样的罪犯美国从前也有过。他们无一不是头脑冷静、学识丰富,外表体面的人,但却是精神病患者。” 啪!震撼夜空的巨响再次传来,房间里猛地一亮,破碎的木片飞溅在路易斯身边的墙上又被高高地反弹了起来。他惊叫着把双手举得更高了。 “好了好了!千万别开枪!” 玲王奈按了一下墙壁上的开关,屋里的灯亮着了一盏,房间里散发出一丝阴暗昏黄的灯光。路易斯这才近距离地看清女影星的脸了。惊魂未定之中,路易斯甚至产生了一种错觉,感觉自己是否身处哪部动作片里的一个场面。 “很好,很好嘛!这才是真正的警察。长得还挺帅嘛。”玲王奈边说边向他慢慢靠近。路易斯的背已经抵在墙上,已经无法再退了。 当她几乎靠近路易斯的鼻尖时,突然飞快地把握着的马格南44型手枪顶住了易斯的颈动脉,枪管已经深深地戳进了他的脖子。 “哇!好烫!”他大叫了一声。枪管的前端还很烫人,但是玲王奈就像根本没听见一样。 “把手再举高点儿!”她冷冷地喝道。手枪依然死死抵住他的脖子。她伸出左手,摸了摸路易斯的前胸。 “确实很帅,但我不喜欢帅哥。对了,我想起来了,我还没吻过戴眼镜的男人呢。手别放下!” 玲王奈发出严厉的吆喝,伸手解开了路易斯衬衫的一颗扣子,然后把食指和中指伸进衬衫里,用指背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的胸部。 路易斯吓了一跳。这时玲王奈的手指已经抽回去了,但她的脸却慢慢朝路易斯凑了过来。 她出神地微微张开嘴唇,咧了咧嘴,露出满口白牙笑了笑。玲王奈充满诱惑的眼神死死地盯着他,露出恶魔般冰冷的笑容。 “你有太太吗?” “不,我还没结婚……” 在路易斯还没回答完,玲王奈的嘴唇已经贴在了他的唇上,重重地吻了一口。顿时,俩人的牙碰在了一起。顶在路易斯脖子上的手枪依然发烫,但他的心却剧烈地跳了起来,甚至怀疑自己身处梦中。可是紧接着他感到左手腕有些异常。这到底是为什么?他还来不及想时,右手腕上也出现了相同的感觉。 玲王奈的身子很快离开路易斯,但在他的意识里,和这位著名影星接过吻的兴奋并没有消失,仿佛还深深陶醉在余韵当中。 玲王奈双手把枪抱在胸前,缩了缩身子,右手的食指还扣在扳机上。女影星出于什么原因才做出这种姿势,路易斯怎么也猜不着。他呆呆地看着对方,好久也没动一动。 女影星抬起头,露出满脸的笑容,接着,仿佛笑得受不了了似的弯下腰,咯咯地放声大笑起来。 由于刚才一直瞄准自己的手枪已经指向别处,路易斯想放下高举着的手,但是这时却放不下了,只觉得根本无法动弹,只听见手腕上喀啷喀啷地响着。他这才发现,自己的双手被牢牢固定在头顶了。原来,他的两只手腕被手铐紧紧铐住了。由于他戴着手套,所以感觉并不灵敏,而且手铐已经被绕过墙上的灯具的金属支架了。支架上的电灯安得相当高,所以想把手抬高绕过电灯放下来,其实并不容易。 他这才终于明白玲王奈放声大笑的原因。 “这个姿势挺不错,警察先生。我会开枪打死你后再哭着报警。我会告诉他们,我根本不知道你是警察,因为深夜突然撞见闯进自己家的陌生男子,没有哪个女人会以为进来的是警察吧?我的解释很自然,所有美国人都能认同。你就等死吧。” 玲王奈的脸上突然收起了笑容,露出一副严肃的表情自言自语地说道:“开枪距离别太近了。万一衣服上留下焦痕,马上就能知道我是抵近开的枪。” 玲王奈脸上露出阴险的微笑,同时小心地往后退了几步。 “让你最后开开眼界,见识一下我的枪法吧。也算是送你去见上帝的礼物。” 玲王奈退到另一端的墙角,然后猫下腰,右手手指抠在扳机上,大拇指慢慢把撞针拉开,接着举起枪,左手按在枪把上。这款马格南44型手枪即使不拉开撞针也能射击,但把撞针拉开后比较可以减少振动,提高命中率。 “别开枪!杀死警官要判死刑的!”路易斯大声喊叫。 “废话少说!我已解释过了。”玲王奈也大声叫道。她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发抖。路易斯想,她很紧张,这回是来真的了。他也慌了。 “我还有老婆孩子呢!” “骗人,刚才不是告诉我你还没结婚吗?” 话音未落,只见马格南手枪的枪管喷出一团火,路易斯的肚子一阵灼热,像是被熨斗烫过似的。身后的板壁裂开一道缝,裂口往上翘了起来,几乎碰到路易斯高举着的手腕。路易斯知道,衬衣上已经渗满了血。这女人疯了!他想道,她真想慢慢把我折磨死,刚刚明明瞄的是心脏,却故意打偏了。 死亡的恐惧迅速传遍路易斯的全身,他的双腿开始发抖,全身被汗湿透了,汗水从太阳穴上大颗大颗地滴了下来。 “求求你,我向你道歉,别杀我。现在还来得及,请冷静!杀了我一切都无法挽回了。” “这一枪打偏了,算你走运。这回得再靠近点儿。不能再失手了。”玲王奈说着靠近了几步。嘴里虽然说着狠话,但听得出她的声音在微微颤抖。 两人离得只有几步了,玲王奈像在执行枪决似的站着,又摆好开枪的姿势。但是枪口一直抖动,无法对准目标。 “这个该死的女人!你连盖世太保[1]也不如!最狠毒的虐待狂!见鬼去吧!” 枪口又喷出火来,强烈的后坐力让玲王奈手中的枪跳了起来。 路易斯忍着剧痛大叫起来。墙壁上的碎片在他耳边飞过,碎片击中了他的脖子和脸颊。这发子弹擦过路易斯的小臂,擦伤了一块皮。 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鲜血又染红了衬衣。 抑制不住的怒气让路易斯高声骂了起来:“这回满意了吧?你这个虐待狂!疯子!不可救药的女人!” “还是瞄不准,又打偏了。马格南手枪女人还是用不惯。已经打过五发了,最后只剩一发,可不能再打偏了。这发子弹只能留着近点儿打了。” 说着,玲王奈走到离路易斯两码的距离。路易斯拼命用脚乱踢,焦急地想把玲王奈的手枪踢掉,但还是够不着。玲王奈用枪对准了路易斯的心脏,拉开架势做出要开枪的样子。枪口还在微微抖动。但是由于距离太近,几乎伸腿就能够着,就算是没有拿过枪的孩子,估计也不会打偏了。 玲王奈的样子十分可怕,肩膀剧烈地抖动着,她俯身把脸朝着地下,抬起头时满脸已经涨得通红,急促地喘着气。仔细一看,她的手和脚都在瑟瑟发抖。 疯子!这个女人是十足的疯子,路易斯心里想着。魔鬼给了她美貌的容颜,正像食虫植物分泌出的诱人的蜜露。 玲王奈拿着枪的手慢慢垂了下来,像豹子似的猛扑向路易斯。她把指甲放在他的脖子上,纤细的手指在路易斯被子弹击中的伤口处轻摸。她的手指沾上了一点儿血,玲王奈又把沾血的手指伸进嘴里舔舐起来。 路易斯毛骨悚然,耳边传来玲王奈急促的呼吸声。她用一只手缠住他的脖子,黑色妖艳的眼珠直瞪瞪地翻着白眼,嘴唇微微张开,露出她的白牙和舌尖。 她的黑眼球又回到眼眶里,她一边喘息,一边露出微笑,瞪大眼睛盯着路易斯。她那双眼睛太迷人了,路易斯想道。那双眼里显然以眼前这位警察的恐惧为乐。 “够了……该想想将来怎么对人解释吧……这该死的焦痕。” 说着,玲王奈把枪口抵在路易斯的耳朵上。路易斯惨叫了起来,因为枪口发烫,烫得他要跳起来了。她另一只手搂住了路易斯的脑袋,把枪口顶得紧紧的。 “……话怎么说还不是随我的便……” 她呼出的热气伴随着自言自语声从路易斯的耳畔传来。她的喘息越来越厉害。路易斯清楚地听见了撞针被拉开的声音,因为就在耳边,所以这个声音通过颅骨听得很清楚。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就要离开人世了。 “永别了,警察先生!” 说着,玲王奈的眼睛又翻成白眼。扳机上的手指已经慢慢扣紧了。 “哇!”路易斯终于吓得尖叫起来。 只听“啪”的一声传来!不过,路易斯听到的却是从颅骨边传来的扳机敲击空弹匣的声音。枪里居然没有子弹! 路易斯惊吓得腿一软,几乎昏了过去。他脑子里飞快地闪过一个念头——我得救了!这时他发现玲王奈已经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枪也滚落在一边,她的身子一动也不动。路易斯仔细一看,玲王奈那双穿着长裤和拖鞋的双腿正在痉挛地抽搐着。路易斯这才发现,自己的脚底下,恐惧的汗水已经让地板湿了一大片,豆大的汗珠还在不停地往下滴。 这个疯女人干的事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她到底在干什么?路易斯仔细一看,她的痉挛已经蔓延到全身了,身体不时地剧烈抽搐着。现在还不快逃?他正考虑如何逃脱的时候,地上的玲王奈突然一翻身跳了起来。 路易斯又猛地吓了一跳,他发现,玲王奈的脸整个扭曲了,洁白的肌肤变得通红,眼皮肿胀得鼓了起来。她俯身捡起手枪,一只手挡着脸,似乎不想让人看见自己的这副模样。 “咔”地一声,像是什么小小的金属片掉落在地上。 “给我滚!”她简短地命令道。说完她扭身打开旁边的门,消失在隔壁的屋子里。路易斯朝地下一看,一把小小的钥匙掉落在地上,像是手铐上的钥匙。 他使劲伸长脚尖,希望能够得到钥匙,但努力了半天却还是够不着。他只好倒转身子,把全身的重量撑在吊着的双手上,伸出一条腿往上钩住架子,把身体慢慢抬高,费了好大力气,终于才把铐着的双手从灯具上方绕了过来,然后再用双手抓住支架,放低双腿跃下地来。 他迅速捡起地上的钥匙打开手铐。脱掉手套后查看了自己胳膊和肚子的伤口。虽然伤口烧灼般地疼痛着,但幸亏只是擦破一层皮,没有伤及深处。伤口的血已经止住了,但脖子和太阳穴旁的烫伤还在火辣辣地痛。 他往地板的角落扫了一眼,找到了被开枪打落的警徽,把它捡了起来。警徽上还留有子弹击中过的痕迹,但还没被打出一个洞。路易斯把它放进口袋,心里涌起了对玲王奈强烈的仇恨。他暗暗发誓,绝不能放过这个疯子,必须让她受到应有的惩罚。 路易斯离开这间人偶的刑场,走过走廊,穿过图书室下了楼梯,快步从一楼的走廊回到玄关大厅。他还从进来的窗户爬了出去,按原样关好窗户后,沿着进来时的路径回到院子里。 他一溜小跑,穿过游泳池边的草坪,像进来时一样利落地翻过入口的铁门。这种狼狈的败退方式是他当初完全没有想到的,心里暗暗后悔,不该听说玲王奈已经离家后,脑子一热就起了冒险的念头。但此行也不算一无所获,让他见识到了这位著名女影星不为人知的另一面。看来这个女人果然有问题。 关上门,回到自己卧室后,玲王奈跪在床边,把头伏在床上,伸手从裤子兜里取出一样东西——那是把沾上血的冰锥。她把它塞进了枕头下。 坐在柏油路旁的石头上,路易斯足足休息了十分钟才站起来,有气无力地朝自己停在维蒙特街边的车子走了过去。这时,从身后传来一阵马达的轰鸣声。他回头一看,刚才他爬出来的那扇大铁门正在慢慢打开,但很快又停住了,只留下一道仅容一辆小卧车通过的通道。 路易斯刚放下的心又紧张起来,难道玲王奈要追出来了?他赶紧闪身躲在邻家门柱的阴影里。现在他只要一提玲王奈的名字,浑身马上害怕得直打哆嗦。 看来路易斯的处理方式还算是明智的,因为他清楚地看见,有一头怪物从那道门缝里缓缓走了出来。 怪物的上身穿着一件黑色的破烂衣服,下面穿着路易斯刚才亲眼见到过的黑色长裤。这身衣服倒算不了什么,最古怪的是那张脸。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只在头两侧留着长毛。当怪物从松崎家围墙边的路灯下走过时,路易斯真真切切地看到,她的脸上沾满了湿漉漉的血。她的头上不但净是血,而且还肿得很大,完全变形了。 “难道这就是那个松崎玲王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怎么会是这副样子……”路易斯从暗处看着,不由得心里嘀咕了起来。路易斯小心地走到道路上,蹑手蹑脚地跟在怪物的后头。 怪物的双腿看起来硬邦邦的,膝盖弯不起来,只能迈着机器人似的僵硬的步伐,在黑暗中顺着维蒙特街往坡下走去。看上去不但怪物的膝盖无法弯曲,路易斯还注意到,不但她的胳膊不能活动,手臂也摆动不起来。路易斯怀疑道:难道眼前走过的是个神经病患者?可是显然又和见过的神经病人不同,身上散发着一股浓重的毒品的气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来丢失了婴儿的亲属们提供的线索是真的,还真有一个脸上烂糊糊,满是鲜血的怪物,自己今天终于亲眼见到了,而且这个怪物看来不是别人,正是松崎玲王奈扮的。 维蒙特街的上空挂着一轮明月,四周的虫鸣声又响起来了。可是,和这种美好的夜景极不协调的是,这里竟有个奇怪的人影在夜色中出没。路易斯一边跟踪,心里一边想道,夜幕下的洛杉矶也许早就成了这种不可思议的怪物的藏身之处了。维蒙特街的治安还不算差,但洛杉矶市里的许多居民因为惧怕危险,早就不敢在夜晚外出了。即使非得出去不可,也尽量不离开车子一步。正因为如此,所以也没什么人有机会能和这位化装成怪物的大明星迎面相遇了。深夜她完全可以大摇大摆地出来四处走动。而维蒙特街就更偏僻了,平常别说有人走过,就连车子也见不到几辆。 她在一个树丛旁拐了一个弯,前方停着一辆很不起眼的黑色小轿车。 “糟了,她要上车走了。”路易斯的位置离那辆车子还很远。 玲王奈打开车门,没开顶灯,马上便发动了车子。路易斯往前跑了几步,至少想看清车牌,但车后的尾灯没有开。车子很快开走了,只留下路易斯呆立在黑暗中。精神松弛下来后,被玲王奈击中的伤口和枪管烫伤的几处地方又开始隐隐疼起来。他远远地望见,那辆小轿车开出好远后,才打开大灯。 黑糊糊的圆形房间里,地板中央正仰面躺着一个穿西装的男子,旁边,一双瘦削的手伸向男子,一颗颗地解开他白衬衫上的一排纽扣。扣子全部解开后,一只白皙纤细的手把解开的衬衫向左右掀开,露出了男人的胸脯。 人影突然拔出刀子刺入男人的胸膛,使尽浑身力气,转动插进去的刀,慢慢地在对方体内搅动,转了一两圈后,拔出刀来扔在地上,伸出纤细的手指插进胸膛上的圆形切口,猛地一用力,撕下一层皮来。伤口露出了红通通的肉和白生生的骨头。人影满意地咂了咂舌头,暂时停下了手。接着,人影又挥起一把劈柴刀,冲着眼前的骨头使劲砍了下去。每砍一刀,骨头就一点点地从身上松脱后断裂开来。 人影砍完后又捡起刀子,用刀尖刮开尸体鲜红的肌肉,然后伸进刀口死命地转动,一圈、两圈、三圈。人影累得气喘吁吁,只听当啷一声,把刀扔在地下,接着伸出沾满鲜血的手,把整根骨头剔了下来。 随着一声肌肉的断裂声,附着在骨头上的肉和皮肤全被掏了出来。人影把手里的骨头往脑后随手一丢。 躺在地上的男子胸腔已经被完全劈开,露出里面暗红色的心脏。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人影往胸腔里伸进左手,握住心脏用力往外撕扯。看来心脏才是人影的最后目标。然而心脏旁边包裹着许多血管,人影撕扯了好久也未能如愿。于是人影又捡起刀子,把血管一根一根地用刀切断。过了一会儿,这颗心脏就离开主人的身躯,安静地躺在那双白皙美丽的手掌上了。 人影的呼吸声越来越急促,心跳也越来越快,手在急剧地颤抖,急促的喘息说明了此人的迫不及待。人影用颤抖的右手握住刀子,往手掌上的那颗心脏慢慢地切了下去,把它从上到下劈成两半。 心脏劈开后慢慢渗出一大摊暗黑色的血水,流满了人影的掌心,冒了出来。紧接着,人影飞快地把脸贴在掌上,一直紧紧贴着不动。只听到一阵贪婪地吮吸着液体的声音,人影张开嘴一口口地把掌心上的血吸食得干干净净。那津津有味的啧啧声像是饥饿的婴儿在拼命吮吸着母亲甘甜的乳汁。声音持续了很久。 偶尔人影会停止吸吮,发出一阵心满意足的愉悦的声音,既像窃笑,又像压低了的呜咽。然后人影深深吸了一口气,又把嘴贴近掌心,接着吮吸起来。这一连串动作反复进行了多次。 终于,人影把嘴从被切成两半的心脏上挪开了,这说明心脏里的血已经被吸光了。人影心满意足地深深吸了口气,仔细端详起捧在掌心的那颗劈开的心脏。他紧紧注视着它,最后,人影像下了决心似的,猛然又把嘴往心脏的裂口伸去。 人影伸长舌头,把舌尖伸向手里的心脏深处,一边不断地喘着气,一边用舌头仔仔细细舔舐着心脏的内壁。人影执著地舔舐着,连一滴血都不肯剩下。 吧叽吧叽的舔舐声、急促的呼吸声,还有轻轻的抽泣,充满了这间圆形的屋子。
[1]纳粹德国的国家秘密警察组织。一九三三年由戈林创建,镇压反纳粹运动、共产党和犹太人。 29 一九四一年的上海。 这段时期里,上海这座东方大都市经过长期发展后,显然已经达到了它的鼎盛期。其独特的发展方式也是世界任何一座城市都未曾经历过的。可是稍有常识的市民心里都早有预感,发展和繁荣达到一定的极致后,往后必将走向下坡路,由此即将面临急剧的衰落,甚至陷入难以挽回的绝望境地。 某位西欧人曾经这样评价当时的上海,他说,那时的上海,只不过是把古代的罗马城安上霓虹灯后摇身一变而成的。 历史上的任何城市,都会在达到鼎盛期后转向没落,历史上的古罗马城和《圣经》中提到过的所多玛城都是如此。上海的没落和任何城市一样,都同时呈现出性方面的颓废。然而这座东方大都城出现的性方面的颓废又与其他都市不同,在诸多独特要素的作用下,处处可见一种异样的疯狂刺激。 如果试图列举影响上海的这些独特要素的话,首先必须提及的是鸦片战争中中国的惨败对这座城市的致命打击。 自古以来中国人一直相信,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他们甚至认为,包括西欧各国在内的异族都是未开化的蛮夷。从漫长的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来看,中国人的这种想法应该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古代中国的发展取得了长期领先于世界各国的辉煌成就。直到十七世纪为止,中国人都以自己的中华思想为荣,他们傲视包括日本在内的周边各国,甚至从来没有想过要派遣留学生到其他各国学习当地的文化。 在中国人心中绵延四千余年,并由他们引为自傲的大国主义意识,是那样地根深蒂固和难以去除。在他们心中,反省自身并向他人学习的谦卑之心,以及决不输给竞争对手的向上精神等优秀素质,已经渐渐从他们的遗传基因中淡去。中国的努力向上之心,不知不觉中已逐渐趋于停滞。 然而这时的西欧,自中世纪开始的文明复兴后已取得长足的发展,尤其是在以武器性能为代表的军事技术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成吉思汗时代压倒性的东方优势早已是土崩瓦解,西方诸强正伺机追赶并超越中国。对中国人而言,即使对于眼前的现实,内心不得不承认,但从心里仍不愿放低自尊,虚心向西欧学习这些技术。这个泱泱大国选择了一条甘当沉睡的狮子的道路,居然采取闭关锁国政策来回避世界的进步,这种例子历史上实属少见。因此东、西方的科学技术水平出现了异常巨大的距离。 西欧文明突飞猛进的科学进展,使得列强并不满足于迎来大航海时代的成就,在此基础上他们又进入殖民地时代,各国竞相贪婪地夺取海外殖民地。而中国这个大国紧闭着的门户,也在欧洲列强的坚船厉炮面前被强行打开,中国人民尝尽了前所未有的莫大屈辱。从长期以来的骄傲和腐败,到一下子品尝到失败的挫败感所引发的巨大反差,使中国人民的身心被英国殖民者从其殖民地印度输入的臭名昭著的特产“鸦片”所逐渐侵蚀。 在这里,我想多花一点笔墨谈谈这个鸦片。其实中国人并不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向中国输入鸦片后才认识这种毒品的,从唐朝开始,中国人就已经将这种毒品当做药物用于疾病的治疗,慢慢地才转变为用以吸食,成为一种习惯在普通大众中逐渐传开。 中国人之所以顺顺当当地接受了鸦片,其理由之一是他们自古以来因道教养生术而产生的一种偏见。例如他们不喜欢空气过于流通的房间。中国人坚信,处于易被风吹到的屋子里容易丧失精力,因此自古以来他们的屋子大多建得密不透风,鸦片吸食室自然十分符合他们的这种习性。 还有一点,可以说中国人在鸦片和酒两者之中最终选择了鸦片。他们认为,酒能让人元气外泄,而鸦片则能使元气内聚。酒能让人容易遗忘,但吸食鸦片后却让人头脑清醒,而且吸食鸦片后的享乐性也比酒高。吸食鸦片后,身处恍惚的境地中,比喝酒的感觉来得更舒服,幻觉也比较强。因此自从他们接触了鸦片以后,几乎就不再碰酒了,变得喜欢陶醉于吸食鸦片的吞云吐雾之中。据说,在中国从此以后就很难见到喝酒后烂醉如泥的人了。 鸦片给拥有独特风气的中国人带来的好处还有几种。对于拥有多个妻子的中国男子而言,鸦片能极大地提高他们的精力和精神,因为吸食鸦片可以让人连续三个晚上不睡觉,这在提高性事能力方面尤其功效显著。 不但在性事能力方面,在提高政务能力方面也是如此。在中国,甚至出现了必须吸足鸦片之后才能解决国内外诸多难题的著名政治家。 在西欧列强轰开中国的门户后,鸦片迅速流入了中国的城乡各地。也就是说,已使他们逐渐处于慢性的鸦片渴求状态。为了得到梦寐以求的东方珍贵的商品和金银财宝,英国殖民者选择了中国人需求最为强烈的鸦片作为商品,来和他们做生意。 英国人充分利用了印度这个殖民地上获取的廉价劳动力,他们所生产的鸦片,比中国人以往所知的价格更便宜,而且纯度也更高。因此,从中国南部涌入的这股毒流迅速蔓延到全国,借助于中国人从引以为豪的中华思想沦落到极端自卑和绝望的失落感,使他们在很短时间里沉溺于鸦片的毒害中而无法自拔。几乎一多半的中国人转瞬之间成为严重的鸦片上瘾者,甚至要他们干活之前,必须先闻闻鸦片的味道才肯动身。事态发展到越来越严重的程度了。鸦片的毒害使中国人的思维能力低下,即使国人受人歧视,他们也已经麻木不仁。应该说,把中国这个曾经桀骜不驯的民族堕落成一群浑浑噩噩的愚民,鸦片的毒害在其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满清政府自然无法接受这一现实,他们也曾多次颁布严禁吸食鸦片的命令,但实行中收效甚微。终于,时任清朝两广总督的林则徐拍案而起,下令全面焚毁英国的进口商品。此举引发了那场鸦片战争。 然而,战争中“沉睡的狮子”反而被讥讽为“东亚病夫”。中国在这场战争中应当有其正当的理由,但结果却遭到了惨败,反而给了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大举入侵国土造成借口。中国人多年的傲慢和怠惰,使他们付出了前所未有的惨痛代价。 鸦片战争后,笼罩在中国人头顶的绝望情绪变得更加严重,他们从辉煌的世界中心一举堕落为向人朝贡的仆从国,从此,彻底丧失了信心的他们更加沉溺于鸦片的毒害之中。 上海这座都市所表现出的独特的腐朽堕落之一,就是在中华民族如此屈辱的历史背景下,唯独这个都市里所绽放出来的一朵最为显眼的、畸形的西方文明之花。 上海本是一座中国的都市,然而这座都市里却因两种文化的并存而截然不同地分为两块区域。在中国人自己管理的地盘上治安恶化、肮脏、庸俗,仿佛是一片弥漫着鸦片烟毒的废墟。而西欧人管理的租界里不但干净、新颖、文化气息浓厚,而且还充满了无限的生机和希望。在这种处境中,中国人的民族屈辱感渐渐变得习以为常,加上鸦片烟的毒害,他们连自己的灵和肉都已经出卖给了西方的这些毒贩,他们一天天苟且偷生,甚至连自己是死是活都变得无所谓了。 西欧人和中国人之间经济水平的极度差异与贫富差别,也加剧了上海的畸形化。为了获得那点鸦片,只要能换到钱,连贞操或其他任何东西都可以拿来出卖,哪怕为人做牛做马也心甘情愿。 此时未受鸦片毒害的邻国日本的崛起,也加深了中国人的屈辱感。长期身为中国藩属的这个小国家,也变得比任何国家都更加敢于蔑视中国人。 标志着上海这座城市已经走向颓废的另一个特征,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所拥有的与众不同的特殊的情欲。在悠久的历史过程中,他们的这种特殊嗜好已经演化成了其他国家所见不到的,唯独这里才有的罕见的一种技术。 不但是中国人,自古凡是拥有权力的人都很好色,但唯独只有中国的统治者敢于对周围身份低下的人像对待动物般进行“改造”,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宦官。 处于权势顶端的统治者们,从掌权的那天起,就必须时刻提防身边的人对他们的背叛。而这些人由于拥有大量妻妾,又必须处处留神妻妾们对自己的不贞和背叛。他们孤独而又不敢相信周围的任何人,唯一可以信赖的就是宦官。 这些宦官已经失去了男性功能,因此就不必担心他们与后宫妻妾产生私情,他们比女性受过的教养要高,因此还可以作为统治者们交谈的对象,而且宦官们也已经丧失了想趁自己不备而夺取权力、出人头地的欲望。因为这些欲望多多少少是和拥有自己家庭的欲望、性的欲望以及拥有子孙后代的欲望联系在一起的。 在严格的等级制度和世袭体制根深蒂固的中世纪的中国,平民出身者所能拥有的唯一出人头地的出路,就是去当宦官。而且战争中获胜的将军们为了防止报复和进行惩戒,也会毫不留情的把俘虏过来的敌兵阉割成宦官,据说最多时中国曾拥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经过阉割的男子。他们中的一部分不幸又沦为厌倦女色的某些统治者们特殊的性对象,这种玩乐不久也扩大到庶民阶级。 据说女性中也有部分人被“改造”成中性人,但这种事看起来并不普遍,史籍上也几乎没有记录留下。 对于女性,最盛行的“改造”是所谓的“缠足”,就是指把幼小的女童脚背折弯,再用绷带缠紧,使其脚部停止发育,最终制造出连走路都很困难的小脚女人。这个习惯又衍生出了中国人独特的审美标准。他们看来,女人的脚越小显得越美。因此一直到近代,中国的女孩子都争相把自己的脚变得更小。但从男人的角度看,缠足不仅可以防止妻子的逃亡,还有一种世俗的说法是,小脚女人可以增进性生活的情趣。 总之,中国人的这种传统的残酷嗜好,与前面所述的中国人的绝望、吸食鸦片产生的幻觉相叠加,使得这座最接近西欧的东方最大的城市,成为可以称为“魔都”的畸型膨大起来的大都市。 上海神奇的繁荣,不禁让人联想起宦官和缠足之类后天的、人为制造出来的畸形。这个桀骜不驯的民族首次尝到的屈辱,以及他们长年累月中形成的,拥有特殊爱好的本性,使得这座大都市本身也变成了类似于宦官的不伦不类的东西。 上海在畸形化的急速发展中进入了四十年代。这朵嫁接在西欧文明上的畸形之花在这段时期里开放得更加璀璨。这个时期的上海正在一层层地脱下自己的面纱,把她充满异国风情的肌肤像高级妓女般地展露在外国上宾的眼前。“中国的门户”摇身一变成为了“西方冒险家的乐园”。素有“东方巴黎”美誉的上海转瞬之间便消失了,现在,它正以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魔都”风貌,赤裸裸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30 当时的上海不但能为这里的男人们提供所有的性服务,还能根据客人的收入高低及能支付得起的金额,提供不同档次的特殊享受。 提供最底层性服务的是一群被称为“倚墙娼妓”的女子,她们大都是被称为“野鸡”的失去父母的女孩,或是因父母家境贫困而被迫卖给老鸨,养大后用来卖淫的女子。要买她们的身子,据说只需三角银元就够了。只付这点小钱不可能在床上躺着,客人只能站着,对靠在霉味冲天的小巷的墙壁前的她们——用当地的话来说就是“倚墙行事”——匆匆解决一下情欲需求了事。 不用说,比倚墙娼妓更贵的服务,还能分成各种不同级别。当时这座城市参照本身的历史经验和积累,可以为所有国别与阶层的男人量身定做满足性欲的方式。光是描写这些恐怕就得另写一本书了,因此,这里只简单介绍最高档的妓院的一些情况。 在上海福州路的弄堂深处,有一栋占据半条街的法式宫廷建筑,当地居民把这里称为“鸿元盛”。里面庭园的一角建有池子供水鸟嬉戏,宽阔的草坪中央耸立着一座白色的石头楼房。谁都认为,这里就是这座城市里大大小小的妓院娼馆中,属于最高等级的地方了。 其实,把鸿元盛称为妓院并不十分恰当,因为这家店里不仅提供性服务,还有浓厚的艺术气氛,是专为追求东方强烈的异国情调而来的西欧人士所开设的,也就是所谓的高级沙龙。这里专门培养高级妓女,她们个个相貌出众,气质优雅,足以代表当时的上海文化。 她们中的一流人物不仅人长得漂亮,琴棋书画还样样精通,教养深厚,穿着打扮且都具有中国传统特色,无论历史典故、传说故事,哪怕面对专业人士都能侃侃而谈,对答如流。 客人仅在鸿元盛订个房间开场宴会花费就十分惊人。更何况是和那些一流妓女一起过夜,更是花钱如流水了。 中国人习惯把这行叫做“花香”。“花”指的是适龄女性,而“香”则是暗指鸦片烟枪。当时的上海能给男人带来快乐的不是“酒与女人”,而是“鸦片与女人”。任何妓院娼馆接待客人时,除了端出茶、酒、瓜子等中国的常备待客用品之外,一定会准备一管鸦片烟枪。鸿元盛令人咋舌的账单里,必然包含了吸食鸦片的相关费用。 这间上海第一的接客沙龙——鸿元盛里的高级妓女们,内部也分为不同等级。档次稍低的女子则有所谓“二三”的别称,意思是指客人掏两个银元便可以喝花酒,付三个银元就可以陪睡。 中国人尤其在意女人的出身地,通常会根据她们的籍贯来区分优劣。本地出身的女子算是所谓普通档次的,而只有苏州出身的女子在行内才被看做是上等的。上面提到的所谓“二三”,大部分都是上海本地出身的,但其中也有部分苏州人。而出身其他地方的女子为了提高身价,让客人觉得物有所值,常常模仿苏州人的口音说话。这种情形不只出现在鸿元盛,任何店里也都有这种趋势。在鸿元盛的女子中,排在顶尖位置的则被称为“长三”,她们几乎无一例外,都是苏州出身。 苏州女子之所以被抬得如此之高,是因为通常在人们的观念里,苏州城里出身的女子皮肤都跟瓷器般白皙细腻,声音温柔细软,又天生就会唱歌。加之此地自古以来的风俗就是男人在家待着,而女人出外干活劳动。因此据说她们心目中尊重男人的意识是与生俱来的。“长三”里的“三”这个数字,则是代表客人让她们出席陪酒时必须支付的银元数量。 鸿元盛用来招徕顾客的,不仅是这些如花似玉的女子以及她们浑身的才艺,尤其吸引客人的则是在鸦片烟榻上吞云吐雾之后,再与“长三”一起片刻陶醉于恍如脱离尘世的欢娱。而其中的顶级顾客还被带到设置于地下的秘密剧场中去,欣赏一场世人罕见的珍奇表演。 那里可以观看各种怪诞猥琐的演出,都是店方绞尽脑汁为客人准备好的。比如装在小小玻璃箱里的半裸女孩,全身裹满面粉,像颗大球似的被人扔进油锅炸上几分钟,然后平安无事地爬出来。还有把手臂弄成脱臼后用来跳绳,能把胳膊上的皮肤像毛巾似的拧上几圈的女孩。各种奇形怪状的玩意儿不一而足。鸿元盛之所以在夜晚的上海悠游放荡的绅士之间享有盛名,正是因为经营者具有想出这般与众不同的节目的天才所致。 虽然如此,这在乐此不疲地改造同胞的身体,具有中国式传统特色的享乐之中,还算属于相对文明的鸿元盛式的节目罢了。由于鸿元盛是中国人和美国人共同开办的,所以经营者们完全清楚西欧人到中国来后想要什么,对什么方面最感兴趣。在鸿元盛的剧场里秘密上演的,不为世人所知的奇形怪状的节目,是在一九四一年时无论世界上哪个文明国家的任何城市都无法看到的那种时而充满幻想、时而令人毛骨悚然的,这是只有中国人才能想得出的花样。 十二月里的一天,上海的夜晚已经寒风刺骨,下了一天的冻雨这时才稍稍停下。十六铺一带拥挤不堪的低矮破烂的水泥房里的狭窄窗户,刚刚亮起昏暗的黄色灯光。 同佛海和米歇尔·贝特朗撑着洋伞并肩穿过这条破旧的街道,来到鸿元盛。米歇尔是怡和洋行的董事之一,而同佛海则是和怡和洋行素有生意来往的一家本地公司的代表。同佛海的生意现在做得很大,一副看来很有派头的样子,其实原本只是专门抢夺通过黄浦江上的鸦片,再转手销售获取暴利的地痞流氓。 当时的上海,只有一种货物,不管背后的货主是谁托人卖的,也不管是谁出面推销的,或者只是从一家店送到另一家店途中,只要货物被人拦路抢走,决无任何人敢出面寻仇,这种货物就是鸦片。 由于受到世界各国的巨大压力,英国政府不得不被迫减少了对中国的鸦片出口量。此外,一九一一年英国勉强同意签署一项协议,那就是禁止英国向中国国内没有种植罂粟历史的地方输入鸦片进行贩卖。但是有两个地方被排除在这个协定之外,那就是广东和上海。尤其中国鸦片市场的销售中心上海,对印度产鸦片的需求不减反增。印度产鸦片比起不纯且混杂物较多的中国鸦片质量上乘得多,非常适宜用于吸食。不久后鸦片贸易成为非法,但在上海码头的通关被严格限制以后,此地的黑市鸦片交易依旧长盛不衰。 鸦片多从黄埔江被秘密走私上岸,为了逃避沿岸警察的稽查,走私业者多把鸦片装入油布包裹的袋里,吊在船尾放进水里拖着走。年轻时的同佛海曾想出用竹竿从水中够取的办法从他人手中偷窃鸦片,而且屡屡轻易得手。这种称为“摘挂”的无本生意只要水性不错,又敢于冒险,任何人都能做得来,而且短期内确实收入颇丰。现在他的公司经营的商品中,其实多半靠的还是鸦片。 两人和长三玩得十分尽兴。当然,不可或缺地必然在床上温存过好几回。同佛海把从鸦片上赚来的大笔银子大大方方地撒在这里,无疑成了这里最受欢迎的贵客。 鸿元盛为首的许多妓院或多或少都靠提供鸦片赚取收益。当时的上海文化,属于用“鸦片经济”或“鸦片景气”一言可以蔽之的有名无实之花。 俩人过足瘾后,觉得待在床上无聊,于是唤来中国籍的经理,问他那个剧场有没有什么新奇节目。米歇尔还不会说中文,经理和长三也只会几句简单的本地人叫做洋泾滨的半通不通的英语,其实米歇尔的英语说得也不地道。 经理露出满口金牙,匆忙回答:“早就备好了等着呢。” 他的眼里露出刚刚吸食过鸦片的神态接着说道:“其实地下室里最近养了个非常有趣的玩意儿,至今还没人看过。” 同佛海翻译给米歇尔听后,他也很感兴趣,马上探出身子问那是什么东西。这位法国人今晚像是被酒精和鸦片勾了魂去,不管什么事情都得笑个不停,或者大声嚷嚷。 “你们猜猜看。”经理说道。 “你刚才提到养了一个玩意儿,我想那是一只动物?”米歇尔鼻子里喷出一口鸦片烟问道。 “动物?那是当然,这可是世上最稀罕的动物。”经理尖声用中国话回答。 “那是什么?快带我们看看。”米歇尔高声叫道。 “普通客人我们是不让看的,但贝特朗先生和同先生是我们的贵客,可以特别照顾。” “快带我们看看去。” “那么,这边请。”经理说。 米歇尔和同佛海为了吸食鸦片,正与长三们围坐在地上,听了之后马上站了起来。由于拉着长三没有松手,所以两位长三只能和他们一起站起身来。 穿过木板铺成的长长走廊,下了尽头的隐蔽式楼梯,五人一起往地下走去。他们摇摇晃晃地下了楼梯,正好和一位上楼的满头栗色头发的西方青年擦身而过,他是一位合伙人的儿子,名叫拉尔夫。他是个败家子,素有上海第一跳舞高手之称,坊间早有传言,说想出这个地下秘密剧场的这招就是他的主意。 “嗨。”他对客人们打了个招呼。 拉尔夫长得五官端正,显得十分和善,但两位长三却不约而同地转过脸去,不敢正视他一眼。女人们脸上的恐怖神色暴露无遗。虽然正处十二月,但栗色头发青年却仅仅穿着薄衫。 地下剧场的入口处挂着一张厚厚的红色门帘。经理上前掀开布帘后推开了门,让后面的四个人先进去。狭窄的剧场里弥漫着一股白色的鸦片烟雾,而且还十分闷热。漆黑的剧场里安放着十把座椅,里头一个人也没有。矮胖的经理一进门就急忙脱掉了身上的上衣。 狭窄阴暗的剧场的左前方,一盏灯明晃晃地打在中间的舞台上,弥漫在屋子里的雾腾腾的烟气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得白得耀眼。舞台中放置着一个巨大的玻璃水槽,在强烈的灯光照射下,水槽里的水像夏日阳光下的湖水似的波光粼粼,从水中折射出的光把周围的地板也照得明晃晃的。 透过眼前的白色雾霭,贝特朗和同佛海一起欣赏着这幕梦幻般的情景,目不转睛地看着舞台上的水槽,水槽里有个奇怪的东西正在游泳,看起来像是一条大鱼。 “哇!”米歇尔大叫起来,他的声音让同佛海吓了一跳。 两人都以为这一定是吸食鸦片后产生的幻觉,眼睛更是盯住水槽不放。 “这是什么?” 这条两人从未见过的大鱼优雅地在水槽里摆动着长长的尾巴游来游去,但不可思议的是,鱼的上半身却是人形。 “这是条美人鱼。”经理介绍说,“西湖里钓上来的。是刚才你们见到过的拉尔夫钓的,是一种世界罕见的传说中的鱼类。” “美人鱼?啊,真是人鱼?你们中国也有美人鱼吗?”米歇尔大声惊叹道。人鱼游了几个来回后,伸手抓住水槽边歇了歇。这时,头露出了水面。 果然,这只在中国钓到的美人鱼长着一副东方人的面孔,眼睛大大的,还是双眼皮,鼻梁很高,而且非常年轻。满脸天真无邪的样子,十分惹人喜爱。 他们五个人胆战心惊地靠近水槽边,在烟雾弥漫的房间里,只有水槽周围亮得如同白昼。 一片水光荡漾。在几个还在沉迷于鸦片烟的幻觉中的人看来,简直恍如梦中。 “太热了。”同佛海说。 “太冷的话这条鱼会冻死的。”经理一本正经地说道,“来,请把衣服脱了。长三们也脱了吧。” 两个男人上身脱得只剩下贴身衬衫,长三们也只穿着内衣裤。 “这条人鱼是母的吗?”米歇尔看着贴在人鱼背上的长长的黑发问道,然后纵声大笑起来。人鱼虽然露出胸部,但胸口平平的。然而从它肩膀和肚子的线条显然可以看出,这是条母的。 “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条鱼就是了。”经理笑着回答。 “摸摸没事吧?”同佛海问。他注意到米歇尔也想这么做。 “谁知道?不会让你那么容易摸到的。这条鱼动作十分敏捷。”经理说道,“这条鱼很值钱,弄死了就麻烦了。” “胡说八道!这是假的!是人扮的吧?” 同佛海一说,不知经理是在做戏还是真不知道的,马上涨红了脸,生气地说:“开什么玩笑!你可看清楚了,这种鱼全世界都找不到第二条。” “这根本是在人身上安个鱼尾弄出来的。” “别开玩笑了。你仔细看,哪儿有腿?” 经理这么一反驳,同佛海和米歇尔都答不上话来。的确,如果把人的两条腿装进特制的下半身袋子里,仔细一看就能看出来。因为透过袋子,总能多少看清两条腿的形状,尤其是膝盖的形状。再说,用人假扮时,鱼的尾巴只能装在水平方向上。因为人的双腿并拢后,水平方向看去显得像块平板,所以无法把尾巴装成垂直方向。 然而,这条人鱼的形状看上去和真正的鱼一模一样,不但长着垂直的尾巴,而且下半身完全看不出人腿缩在里面,肚子越往下越小,看上去线条极其自然。加上它在水中柔软地摆动,让人以为里面只有鱼刺和肉。 “好漂亮的一条鱼!如果是真的,我想把它带回法国去。可以轻轻摸一摸吗?”米歇尔问,说着,他把手伸进水槽里。这时“啪”的一声,人鱼迅速游到水槽的另一边。女人们大声笑了起来。 “佛海,快过来!”米歇尔边说,边追着人鱼绕着水槽团团转。 “别这样,把鱼弄惊了,死了你们赔不起了。” “我们让你赚了那么多钱,一条鱼算什么!”同佛海说。 “这可不行啊,两位客人。要是别人的话,我们绝对不许他们这么逗着玩。” 两位长三也过来围站在水槽旁。水里的人鱼被人们包围着,只好孤零零地待在大水槽中间。它的头露出水面上,在那里呆呆地一动也不动,因为不管它往哪个方向游,到处都站着有人。 人鱼的背部露出水面上,可以看见它长着人似的臀部,皮肤上有一层文身似的鱼鳞图案。 “喂,经理,这么看还是不清楚。我干脆进去抓住它算了。”米歇尔一边嘿嘿地笑着,一边喊道。说着他手忙脚乱地脱掉衬衫和裤子,扑通一声跳进水槽里。 “喂,这可不行!”经理话音未落,米歇尔早已跳进水里。他一边扑腾着溅起高高的水花,一边在水里到处追赶人鱼。水花四周飞溅,被水溅湿的女人们兴奋地发出欢呼声。 “同,快帮忙!”米歇尔喊叫道。同佛海也脱了长裤,跳进水槽里。 在两个男人的努力和配合下,不久就把拼命挣扎弄得水花四溅的人鱼按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抱紧人鱼,把它从水槽里抬了起来,放在舞台的地板上。同佛海把人鱼的两只手举过头顶,摁在地上。 “长得真漂亮。”米歇尔·贝特朗叹息道。他用自己脱下来的衬衫轻轻擦干人鱼脸上的水珠。 “跟洋娃娃似的!这么活蹦乱跳的,真不可思议。简直是件东方的秘宝!” 突然,他使劲把整个人鱼身子翻了过去,露出了人鱼的屁股。同佛海已经猜到他要干什么,紧紧压在人鱼的身上,再按住它的两只手。米歇尔淫笑着伸出手,在人鱼的屁股之间摸了摸。人鱼高声尖叫着不停地挣扎,声音特别尖细,很像是女孩的声音。 “咦?”米歇尔叫道。 “怎么了?”同佛海反问道,只有他能听懂米歇尔说的话。 “怎么回事?什么都没有?这里什么都没有!跟人的结构完全不一样。”米歇尔满脸惊讶地说道。 经理赔着笑说道:“它本来就是条鱼啊,当然和人长得不一样了。如果也长着那玩意儿,遇上个变态男人不就倒霉了?” “没长着男人的玩意儿,也没长着女人的,太奇怪了。管他呢!” 米歇尔借着酒劲和鸦片烟的幻觉,把自己的内裤也扒光了,握着自己硬硬的那个家伙,使劲往人鱼背后的洞捅了进去。 人鱼马上用中国话哭喊起来。 “哇!这条人鱼居然会说中国话!”同佛海在一旁大声叫嚷着。 31 剧本 125所多玛城的街心广场 背后耸立着王宫高高的围墙。旁边是个市场,头上顶着罐子的妇女们和许多男人熙来攘往。人群中央,一位英俊的青年正在台上演说,他就是上帝的使徒先知约翰。镜头慢慢向他推近。 约翰:“别太高兴了,巴勒斯坦的百姓啊。毒打你们的鞭子即使断了,蛇也能把鸡蛋孵出怪龙来,不久又会变成鸟吧。现在,我们的主已经现身了!但是上帝还隐身在深山。因为罗马人只相信眼睛看得见的东西,而犹太人只相信眼睛看不见的东西。” 群众中发出声音:“罗马人缺乏教养,还摆什么贵族样子!” (人群猛烈地鼓掌) 约翰:(伸手制止住群众的掌声)“主来了,救星来了。不久国王的脸色就该惨白了,那个女人该躲进伊多姆的葡萄串的阴影里去了。仙都尔将藏入河里,人鱼们也会潜进深海中。 “听着,百姓们啊!救世主的足音终将响彻群山,为了拯救这个腐朽的人世,主就要降临地上了。只要他的脚踏进这个国家,那个为了自己的情欲,奸淫从贫家像破布似的买来的女子,并让她怀孕后,再把母子俩一起卖掉的男人,将要受到上帝的严惩。 “那位因为贫困而出卖妻子的肉体,再用换来的钱去勾引别的女人,陶醉在便宜的酒里而迷失方向的男人,也会被上帝用杖责打。那些为了少许金钱就砍掉自己襁褓中的幼子的手足,借以引起他人的同情,来向人乞食的父母们,将会受到上帝的责罚。那位为满足自己的情欲而委身于有权者,借他们的权势而为非作歹的荡妇,将会受铁锤的责打。而那位抢夺长兄的妻子,叔嫂相奸,整日迷恋于淫榻上的国王,将会受到上帝的惩罚。” 群众齐声鼓掌,欢呼。 一对母女从远处遥望着这一切。她们身穿绢和羊毛制成的贵族服装,头戴面纱。她们是希罗底和莎乐美。希罗底是死海王国国王希律王的妻子。然而母女两人都是继承了西方罗马尼亚吸血族血统的舞娘,希罗底以她媚人的舞姿取悦于希律王,从而成为王妃。 希罗底:“多么危险的男子,马上派卫兵逮捕他!” 莎乐美:“等等,事情没到那么严重……多么英俊的年轻人啊,他总是那样站在广场中央,对着百姓演讲。” 希罗底:“如果你想听他演讲,可以把他抓来,在王宫里随便你怎么做都行。” 莎乐美:“如果不是面对民众,他也许不会讲得那么生动。” 希罗底:“他刚才明明是在讽刺我,而且连国王的坏话他也敢说。他侮辱我们了,我绝不能原谅他,他犯有侮辱罪,即使判处他磔刑,他也无法为自己开脱了。” 莎乐美:“他的话里有上帝的旨意,正因为如此,他才会那样充满自信,浑身像阳光一样灿烂而耀眼。抗拒他就是抗拒上帝啊。” 希罗底:“你为什么这样袒护他?” 莎乐美:“他是先知,上帝借他的身体和嘴巴把话告诉民众,这我知道。” 希罗底:“你爱上他了,莎乐美?” 莎乐美:(久久地默默注视着演说中的年轻人,然后说道)“是的。” 希罗底:(高声大笑)你太愚蠢了!你已经是个大人了。我嫁给希律王时,你还是个孩子。但近来却连希律王居然也对你的身体感兴趣了。被国王看中的你,居然会爱上一个街头的乞丐!这也太可笑了。哈哈哈哈哈!” 人群散去。约翰的演说结束。约翰瘦削而结实的身上淌着汗水,走到这对母女面前。 希罗底:(高声喊道)“布道者约翰!” 青年停下脚步,看着她们两人。 希罗底:“你该清楚自己的身份!否则灾难将降临你的身上。即使哭着跪地求饶,也救不了你的命。你将在山丘上赤裸身体,被紧紧绑定在木桩上,你饥渴交加,喘息困难,终被痛苦折磨至死。” 莎乐美:听了后入迷地仰望天空,转动了一下眼珠,用舌头舐着嘴唇,身体蠢蠢欲动,微微喘息。 约翰:(装腔作势地行了个礼)“上帝会决定这件事的,但不是你。” 希罗底:“是我做出决定。如果你想向我求饶,现在也许还来得及。” 约翰:(笑)“这句话正是我想说的。上帝终要惩罚你,为了拯救这个堕落的国家。如果你想活命,现在赶紧离开王宫,回你的罗马尼亚去吧。” 希罗底:“不知感恩的刁民。你看市场如此充满活力,百姓们正精神抖擞地干活,这全靠国王英明的治理。” 约翰:“说得对,他们精神抖擞,是因为吸食了罂粟果实中提取的烟。百姓出卖妻子的肉体,把女儿卖给别人,把自己的血卖给吸血鬼,他们在重税下喘不过气来。” 希罗底:“能有个安全的场所栖身,纳税也是理所当然的。如果谁不想缴纳,他可以到别处去。” 约翰:“之所以不能到别处去,是因为别处比这里更糟。” 希罗底:“说得对!到罗马去怎么样?那里也有贫穷、人口买卖和苛政。” 约翰:“世界到处都堕落了,就像在枝头上熟透了、腐烂后等待落下的果实。这就是这个世界,因此百姓们都渴望救世主的出现。” 希罗底:“世上没有救世主。要有的话,那就只能是希律王。” 约翰:“我们倒甘愿让希律王把妻子送去罗马,祈求他们对我们这个小国开恩吧。” 希罗底:“住口!(身体因愤怒而颤抖)我让你说话,你反倒得意忘形了?你这个不要脸的乞丐,我可以现在就把你杀了。” 约翰:(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后说道)“来,请动手吧,如果你想动手的话。” 希罗底:“你要知道,我在这里不杀了你已经是大发慈悲了。你赶快滚出这个国家,否则我饶不了你。” 约翰:“我与上帝同在。完成他的使命后我会离开的。” 莎乐美:“啊,多美的声音!你那充满磁性的声音,像磨得闪亮的黄金珠子一样,多么吸引人,多么洪亮,句句打动人的心扉。布道者约翰,你认识我吗?” 约翰:“我当然认识。不就是那位吸血鬼公主吗?你在宫廷里长大,是继母亲之后,正等候好色的国王宠幸的女子,为了换取金钱和鲜艳的衣服。” 希罗底:“你在说什么!” 莎乐美:“啊!你的声音让我如此陶醉。请让我摸摸你的喉咙,和你那吐出鞭子般声音的嘴唇。” 约翰:“为了谋生而卖淫的贱妇,上帝也许会原谅她。但为了求得奢侈和权力,心甘情愿地委身于人的女子,我决不容许碰触我的身子。” 约翰:要躲开。莎乐美追逐他,往前两步,眼里似乎想搂住他。 莎乐美:“你想要什么我都肯给你,食物、美酒、衣服、女人……哦不,女人不行。金钱、房子,都能给你。你也可以在那里对百姓们畅所欲言。我爱你,你的眸子里充满勇气,没有什么东西能吓住你,你拥有坚定的信念,有为它而生的力量和永不迷失的精神,这一切都是我想要的。请让我拥抱你,把你的力气分给我吧。” 莎乐美:想拥抱他,约翰躲开了,莎乐美的手从他胸前滑落。 约翰:“滚开!你这无耻的荡妇,我的身体决不许你触摸。” 莎乐美:“我从远处一直观望着你,已经有一百天了。我也一直倾听你的声音。我也知道,已经找到这辈子唯一可以托付的男人了。我梦见过多次,用我的唇,轻轻贴在你的唇上。求求你了,只让我吻你一次就行。” 莎乐美:想强行拥抱他,约翰闪开了,然后厉色制止了莎乐美。 约翰:“我的身体是属于上帝的。我反复告诉过你了,我绝不会满足你这个荡妇的要求。” 莎乐美:“布道者约翰,我们并不是敌人啊!” 约翰:“与这个问题无关。你是个吸血鬼,而我是上帝的仆人,我们的生存方式不同。要让我说的话,我就明白地告诉你,请你赶快离开那个污秽不堪的宫殿,回你的罗马尼亚去吧。如果那样,你还有救。” 131死海之上的王宫阳台 希律王:和希罗底王妃手上各拿着一把孔雀羽毛的扇子,优闲地坐在两把椅子上。夜晚,天空笼罩着乌云,满月的皎洁光芒挥洒在死海的水面上。他们的身后站着两名卫兵。表情懦弱的希律王,正注视着妻子,然后开口说道。 希律王:“我依你所言,已经命人逮捕了布道者先知了,现在他正关押在牢里。他整天在牢中胡乱说些听不懂的话。你打算怎么处置他?” 希罗底:“除开杀了他之外,没有别的选择。” 希律王:(身体颤抖)“这怎么行呢!他是上帝的使者!” 这时,从狱中传来布道者约翰的喊声。 约翰:“沉迷于奸淫之罪中,为手中的权力而日渐堕落的人啊,出来听我的声音!听听我这个站在荒野,朝着狂风喊叫的人的声音吧!” 希罗底:“难道你想放了那个人吗?只要他还活着,就会不断诅咒你的。” 希律王:“他的话听来刺耳,但恺撒大帝的话更难听。如果一句坏话都听不到,那只能是在穷人的家里了。” 希罗底:“你太宽容了。” 希律王:“我已经惯了。我不想失去现在的地位,但我已经想明白了,虽然我拥有一切东西,却没有一件事可以让我打从心底感到快乐。如果有人想要我的东西,我可以一件一件都给他。那人说的话,有其真实的一面。” 希罗底:“你怎么可以说这种丧气话!如果我们不能统治这个国家,你说到底该由谁来统治?” 希律王:“罗马。也许他会统治得比我更好。那个国家很会收买民心,讨取百姓的欢心。” 希罗底:“可是那人没说这里该由罗马统治,他说上帝会来拯救的。” 希律王:“像是这样。” 希罗底:“那么,你认为那人说的话都会实现吗?” 希律王:(摇了摇头)“不是那样。不管是那人,还是在他背后的第几个救世主,都有他们不懂的事情。不管什么样的人物想处于人们之上,不管是罗马,还是假借上帝之名的小丑,谁都无法拯救世界的所有百姓。 “从远古开始就出现过不少救世主,而且还是一个接一个的。当然,救世主也不光是长着人的模样,有些是以思想或启示等抽象的形式出现的。不不,不仅在过去,我们尚不可知的未来,救世主还会不断产生的,但是百姓真能得到救赎吗?那只是梦幻,只不过用新国王取代旧国王而已。新国王上台后也许会在短期内会施行仁政,但是等他的孙子当了国王,或者孙子的孙子当国王的时候,又会渐渐腐败下去了。这不是他的罪,而是政治本身之罪啊。 “人只要活在世上,始终就是不公平的。既有人终日悲惨哭号,也有人整天花天酒地。有钱人只要维持奢侈的生活,政治就必定腐败。这种道理,那人根本就不知道。 “真的救世主?哼!那不过是痴人说梦罢了。即使他能暂时拯救百姓于水火,又能持续拯救多少年?救世主难道不想掌握权势吗?手中没有权势,他拿什么来拯救百姓?然而,一旦他有了权势,只是又出现了一个新国王而已,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规矩。人生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远处传来约翰的声音:“看着城墙上的裸男绘画就能产生情欲,看着彩色的迦勒底人绘画就能起淫心,向迦勒底人派去使节的堕落的女人啊。那个委身于亚述人的队长的女人,我告诫你!赶快从那张淫秽的床起身吧,赶快从那张近亲相奸的床起身吧。但是女人也许充耳不闻,终日沉溺于污浊的泥潭里,沉溺于奸淫的罪恶中,但是主的手已经准备责罚她了。” 希罗底:踢开椅子,站了起来。 希罗底:“我再也忍受不了了!” 希律王:(露出窃笑,小声说道)“他真不了解女人。女人,本来不就是如此吗?” 希罗底:“你是说,即使这样,还是不想砍他的头?” 希律王:(左右摇了摇头)“不能砍。我是国王,国王不能被百姓所抛弃,就像不想得罪罗马一样,我也不想得罪救世主。” 希罗底:“胆怯的风吹到了你,我的国王!你不杀他,难道让他把想说的说个够吗?如果换作罗马的国王,早就把那家伙的脑袋拧下来了。” 希律王:“那么你委身于罗马好了。你还很年轻,你的身体还能卖出大价钱。” 希罗底:“至少该剥夺他的声音,把他的舌头割下来!那样他就再也不能蛊惑百姓了。” 希律王:“那也不行。那人的声音就是他存在的意义。剥夺他的声音,他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如果救世主真的存在,我做了这种事,他不会装作看不见的。” 希罗底:“你这胆小鬼,还算是个国王吗?” 希律王:“所谓国王,所谓执政,本来就是如此。啊,那是谁?半夜三更还在死海里游泳?” 希罗底:“是莎乐美。” 希罗底:站起身来,把白色手绢丢进黑暗的水面。莎乐美赤裸着身子裹着一件白色衣服,走上阳台。 希律王:“莎乐美,你在干什么?深夜里还一个人游泳。请把原因告诉我这个国王吧。” 莎乐美:“因为死海是用女人的眼泪汇成的。” 希律王:“女人的眼泪?” 莎乐美:“是的,是恋爱的女人的眼泪。我是在泪水中游泳。” 希律王:“你是说,这可以隐藏你的眼泪吗?” 莎乐美:(擦拭头发)“在这里游一次,就跟哭过一千回一样。” 希律王:“莎乐美,你这种身份的女孩,也会因失恋而流泪吗?” 莎乐美:“您说得对,父亲大人。我正沉溺于无果的恋爱中,不管我多么迷恋他,他都视而不见,从不拿正眼瞧我。” 希律王:“傻瓜,世上没有你得不到的东西。” 莎乐美:(望着满月)“今晚的月亮多奇怪啊!它像女神般地,从羊毛绒似的云缝间低头看着我。” 希罗底:“是啊,今晚的月亮比平常更加洁白耀眼,亮得令人心虚。仿佛能看透我们的心。” 莎乐美:“月光很冷,冷得像阴暗洞穴里的清泉似的,那是没触碰过他人皮肤的冷冽。冷冽而纯洁,所以它一定还是处女。” 希律王:“纯洁的东西都很耀眼,就像没被牙咬过的苹果一样,又像倒满冷酒、沉稳地含着甘露的黄金杯子。莎乐美,现在的你就是这样,你很耀眼。现在的你比年轻时的希罗底更漂亮,大概你也能翩翩起舞吧!” 希罗底:“不,莎乐美不会跳舞。这孩子的舞蹈是不吉利的。” 希律王:“你胡说什么!” 莎乐美:“母亲大人说得对,我身上流着恐怖的血液,我只要跳起舞,就一定得有人去死,从小就是这样。现在长大之后,只要我光着身子跳舞,一定又有人得死,会有人流血,所以才被母亲严格禁止。” 希律王:“那是希罗底嫉妒你才那样说的。已经成为女人的你,露出你那美丽的身子跳出的舞姿,我想把它深深印在我的眼里。明天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你们母女俩就是西方世界最顶尖的舞蹈高手。有人说你母亲的舞艺无人能及,但是莎乐美,从你还是个孩子时起,你就跳得比母亲好。但你长大后却一次也不曾在我面前显示过你的舞技。” 莎乐美:“我的舞蹈不是我自己的,而是恶魔的。请您原谅。” 说完,莎乐美转身跑进身后的洞窟。 132牢狱中 岩窟中,先知约翰背靠岩壁站立着。莎乐美缠着他,抚摸他裸露的胸脯。 莎乐美:“噢!约翰,你落在我手里了。原本像鸟儿那样自由的你,现在却关在这样幽暗的洞穴里。这太有意思了,真让我心跳不已。” 约翰:“即使把我抓起来,我也不是谁的玩物。我是上帝的使者,我在上帝的旨意下获得自由。不管愚蠢的当权者想从我身上得到什么,一切注定都将是徒劳。” 莎乐美:把额头和脸颊贴在约翰的胸膛上,接着眼睛向上凝视着他的脸。 约翰:“为什么用你琥珀色的眼睛看着我?” 莎乐美:“……” 约翰:“把你化了银妆的脸颊挪开,为什么那样看我?那些化妆不是为了我,是为了取悦别人。” 莎乐美:“你很英俊。” 约翰:“滚开,你这巴比伦女子,快从上帝选择的人身边离开。你的母亲把他人的鲜血用作邪恶的酒来饮用,对她的罪行的嘲弄早已传到上帝的耳中了。” 约翰:推开莎乐美,站到别处。 莎乐美:“为什么上帝要选择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作为使者?如果想要拯救民众,并不需要一副让女人着迷的外表吧?” 约翰:“你这无耻的所多玛的女人,快从我眼前滚开!在你的脸上盖上面纱,在你的头上抹一层灰,到沙漠里去,跪求上天的旨意吧。” 莎乐美:“你的肌肤就像白色的百合,静静地开放在草原上的百合,像在犹太山上降下的白雪。你比阿拉伯女王花园里的白玫瑰还要白,比死海上洒下的皎洁月光还要白。约翰,我求求你,让我触摸你的身子。” 莎乐美:把手伸向约翰的身体,约翰往后躲开。 约翰:“恶魔借助女人的身子来到这个世界。不要跟我说话,我的耳朵倾听的只有上帝的声音。” 约翰:冷淡地背对着莎乐美。 莎乐美:“约翰,你的头发是黝黑的,黑得多么耀眼。就像暗夜中裹着的黑色面纱,就像所多玛葡萄架上垂下的葡萄串。就像白天狮子和盗贼们可以藏身其间的黎巴嫩巨大的杉树林。星星见了你也要躲闪,月亮见了你也要避之不及。你的头发比漫漫长夜还要黑,比夜晚深邃森林的静寂还要黑。我的灵魂已经被它吸引了,在那里已经迷失了方向。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你的头发更黑。我求求你,一次也好,让我的手摸摸你那黑亮的头发!” 莎乐美:跪着靠近约翰。约翰闪开,莎乐美又追了过去,约翰再度逃开。 约翰:“你这荡女,你这妖姬!你这巴比伦的娼妇!你黄金色的眼睛,迷惑了多少男人?但我绝不会被你所迷惑,我的心与主同在,我身负主的使命。只要我还活着,就要完成我的使命。别碰我,无耻的巴比伦女人!滚开,所多玛的娼妇啊!不要玷污了主的宫殿!” 莎乐美:哭了,眼泪从化了银妆的脸颊流下。 莎乐美:“把我说成娼妇或者什么这都无所谓。但是你呢?你那如此诱惑我这个娼妇的肉体,那也是上帝给于的吗?如果只是为了拯救百姓,主只要赐你一个烂熟的梨似的身体,赐你一张让虫啃过的倭瓜似的脸庞就够了。 “最让我动心,最让我每夜辗转反侧的,是你那年轻的、掰开了的石榴般红色的嘴唇。你的嘴唇像象牙塔周围的鲜红夺目的花纹,你的嘴唇像红珊瑚的枝桠,像黎明时刚被渔夫发现,惊诧之余呈献给国王的珊瑚那样红,比酿酒师们刚踩踏过葡萄的脚还要红。世界上找不到像你的嘴唇那样红,那样美的东西。我求求你,让我吻吻你的嘴唇吧。” 莎乐美:扑向约翰想拥抱他,但约翰粗暴地推开她的身体,莎乐美双手着地趴在地上,流下眼泪。 莎乐美:“现在的我,已经没有别的愿望。女人能拥有的东西我都有了。珍贵的东方宝石、漂亮的银饰、金冠、孔雀羽毛装饰的丝袍、信天翁羽毛做的床铺、算命的水晶球,这些我通通都有。只要我想得到,这个国家一半的国土也许我都能得到手。没有别的女人可以像我一样拥有这么多东西。唯有一件除外,那就是你。 “我没有别的男人,也不许别的男人团团围着我。我不会因此而满足。我最想得到的不是珠宝,不是城池,不是珍贵的东方之冠,而是你啊!我想用手抚摸你蓬松卷曲的黑发,用脸轻揉你洁白的肌肤,我想用我的唇贴在你那鲜红的嘴唇上,我想让舌头伸进你口里,尽力伸进缝隙,尽情吸吮你的双唇。这是我,对你仅有的一个愿望。此外,我还想得到什么呢?仅仅让我吻你一次而已!我没有别的愿望。只要一次!倘若因此失去生命,我也决不后悔。求求你,让我吻你一次吧!” 莎乐美:抱住约翰,但被推开了。她紧紧抓住他的腰,搂住他的双腿慢慢滑下,缠住他的小腿。 莎乐美:“请不要对我如此冷淡,约翰。求求你,求求你了。” 莎乐美:哭了。 约翰:“希罗底的女儿啊,你不惧怕吗?已经传来死亡天使拍打翅膀的声音了,天使还没有出现吗?” 莎乐美:“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对你会如此着迷?我的身体为什么如此渴望得到你?我求求你,让我吻吻你的嘴唇吧!” 约翰:“通奸者的女儿啊,能拯救你的人只有一位,就是我刚才向你提到的他。你去找他吧!他就在加利利湖畔。你跪在湖边,呼唤他的名字。他来了后,你要跪伏在他的脚下,乞求他赦免你的罪行。近亲相奸者的女儿莎乐美啊,你已经被诅咒了。” 莎乐美:“我要的是你,不是别人。我不管什么崇高的人,我只要你!” 约翰:“你这淫乱的女人,你这荡妇啊。至高无上的上帝说过,世上所有的人都能拿石头砸你。” 莎乐美:坐在石板地上,泪水流下脸颊,神情茫然。她的面貌渐渐变得丑陋起来,愤怒的表情让脸部扭曲,最后,嘴里终于吐出一串恶毒的话。 莎乐美:“你的头发,被泥巴和尘埃脏污了!我根本不想摸你那肮脏的头发!你散乱的头发披在额前,就像刺条编的帽子,你的头顶就像群蛇盘踞的巢穴。” 莎乐美:站了起来。 莎乐美:“约翰,我要在你的胸膛凿开一个大洞,伸手把你的心脏掏出来,我要用刀把它劈成两半,再用我的嘴把上面的血吸干。你的肌肤像毒蛇爬过的泥墙,肮脏而又污秽。你的嘴唇像腐烂的石榴一样!” 莎乐美:愤然离开牢狱。 137重回死海边上的王宫阳台 莎乐美:坐在石雕扶手上,双手抱膝,茫然地望着渐渐没入死海的夕阳,那美丽的侧影仿佛一尊雕像。 卫兵A:“今晚的莎乐美公主格外美丽。” 卫兵B:“什么东西让她想得那么出神?” 希律王:上场,坐在沙发上。 希律王:“莎乐美,怎么样?就今天晚上吧,让我欣赏你的舞蹈。现在我急切盼望的就是这个。在这个死海边的阳台上,让我欣赏你那西方世界第一的舞蹈吧。” 远处传来狱中约翰的喊声。 约翰:“那天就要到了,太阳像装了羽毛的袋子一样黑沉沉的,月亮像血染过般的鲜红。天空中群星像无花果的果实般坠落地面,地上的国王们个个惶惶不可终日!” 希罗底:上场,坐在国王旁边的沙发上。 希罗底:“你要让他口无遮拦地胡说到什么时候?” 希律王:“他在牢里喊叫,不会威胁到我们的。” 希罗底:“但我能听到啊。” 希律王:“把耳朵堵住就行了。莎乐美啊,你这样整日发呆到什么时候?你的腿,你的身体应该很想跳舞吧。站在那里的卫兵,虽然嘴里不说,心里也想看看你的舞姿,大家都在期待,希望能看见你跳舞,这对大家来说,都是终身最大的财富。莎乐美!莎乐美!你在哭吗?出了什么事?什么事让你如此伤心?” 莎乐美:抱着单膝,雕像般的姿势依然不变。 约翰:的喊声 “巨大的黑鸟,已经展翅覆盖死海边上的阳台上空了。” 希律王:“莎乐美,我想看你跳舞。看你那让众多民众着迷、陶醉的舞蹈。” 希罗底:“莎乐美不会跳舞的。” 希律王:“我什么都能给你,莎乐美。为了奖励你,我什么都能给你。只要是我拥有的,什么都能给你。你想要什么呢?新衣服?蔷薇花编成的皇冠?” 希罗底:“莎乐美已经不跳舞了。” 希律王:“住口,我不是在问你。” 希罗底:“莎乐美的舞蹈,不是普通的舞蹈。那是可以召唤死神,撼动湖水的奇迹。” 希律王:“噢?奇迹吗?奇迹。听你这么说,我倒更想看看了。” 希罗底:“那是危险的奇迹,是取悦于恶魔的舞蹈。” 希律王:“危险吗?危险也没关系。我真的很兴奋。” 希罗底:“有人会为此死去。” 约翰:的声音 “预言即将实现,救世主的脚步声已经响彻群山了。” 希律王:“你到底想要什么?莎乐美,无论你要什么我都能给你。不管什么,即使你想要我的半壁江山,我也给你。” 莎乐美:“我不想要。” 约翰:的声音“那个男子正端坐在王座上,穿着鲜红和紫色的衣服,手上还捧着黄金制作的杯子,那充满对上帝的亵渎的杯子啊。但上帝的天使要毒打那个男子,他将被蛆虫吞噬。” 希律王:“我马上就能得到珍贵的东方香料,它有七种香气。据说那些香气是任何花也比不上的,只要放上一点在巴掌上,虫和飞鸟都会过来。怎么样?难道你对它也不感兴趣吗?” 约翰:的声音“从伊多姆来的是谁?从波斯拉来的,穿紫色衣服的人是谁?穿着漂亮的服装,迈着大步行走的人啊,为什么你的衣服要染成鲜红色?” 莎乐美:坐在石雕的扶手上,突然把头转向希律王。 莎乐美:“你说过,我想要的任何东西都能给我。” 希律王:“噢,是的。任何东西,只要是我拥有的,什么都能给你!即使你想要我的半壁江山。” 希罗底:“那可不行。” 莎乐美:“好吧,那我就跳了。男人一言九鼎,对吧?” 希律王:“当然,何况我是一国之君,君无戏言。” 莎乐美:“那么,我跳给你看。” 138莎乐美的舞蹈 无数火把点燃在死海边的阳台上,此时突然响起地动山鸣般的鼓声,并排站在阳台墙边的几个男子同时敲起鼓来。鼓声突然停歇,轻柔的竖琴声响起,阳台两侧伺立着的两名女子用指尖拨动竖琴的琴弦。 竖琴声中加入几种静静的弦乐器。音量逐渐提高,达到高潮。合着音乐,一辆推车被卫兵推着,从中央的洞窟里慢慢推到阳台中央上来。希律王和希罗底王妃坐在阳台靠近海边的沙发上,手拿孔雀羽毛制成的扇子,边扇边看着卫兵的动作。推车上载着来自东方的珍贵漆器箱子,这是以前希律王送给莎乐美的礼物。 突然,响起激越的旋律,几位嗓音低沉、身体强壮的男子又开始打起鼓来。随着鼓声,尖锐的小号声响起。仔细一看,吹奏乐队已经走进死海,他们上半身露出水面,正在吹号。 “啪”的一声,漆器箱子的盖子打开了。莎乐美只露出眼睛,下半个脸被面纱紧紧蒙住,半裸着身体从箱里站了起来。 希律王:“哇!”(鼓掌) 莎乐美:轻快地跳出箱子,展现她优美的舞姿,开始跳起舞来。她轻快地舞动,高高抬起的腿,鞭子似的富有弹性的上身。莎乐美沐浴在死海阳台上的彩霞里,就像陀螺般地旋转着。 希律王:(对身旁的希罗底说)“确实太棒了,真是天才。我从来没看过这种动作。” 很多女人和男人浮在死海上,做出只在巨大的浮力下才能做出的独特动作,以及杂技般的舞蹈动作,为莎乐美的跳舞增添乐趣。吹奏乐队也一边表演杂技舞蹈动作,一边在水上演奏。 太阳渐渐沉入大海后,四周暗了起来。火把熊熊燃烧,照亮着莎乐美随心所欲的舞姿。 慢慢地,一艘金色小舟出现了,莎乐美跃入舟里,在小舟上,莎乐美也没有停止舞蹈。小舟渐渐驶离阳台。莎乐美在小舟上一边跳着舞,一边胡乱脱去身上所有的衣服。音乐声更大,画面转喑。 139点燃火把的阳台 希律王:“太棒了!跳得太好了莎乐美!果然名不虚传。噢,比听说的还要好。实在太棒了!” 莎乐美:赤裸的身体只围着一块白布。她站起身来,有礼貌地向国王施礼。 希律王:“依照约定,我要给你想要的东西。你想要些什么?” 莎乐美:捂住衣服慢慢走动,站在阳台的边上,脚下就是死海的海水。 希律王:“有七种香气的东方香料?珍贵的丝绸衣服?要不就是水晶球?” 莎乐美:转身面对国王。腰靠在石雕的扶手上,下摆裂开,露出一条腿。篝火把她的脸映照得通红,显得高雅而美丽。 莎乐美:“那么,请给我布道者约翰的脑袋!” 国王半天合不拢嘴。 希律王:“什么?你在说些什么?” 莎乐美:“给我布道者约翰的脑袋。盛在银盘里给我。” 希律王:惊呆了,几乎说不出话来。希罗底王妃发出歇斯底里的笑声,在沙发上打滚。 希罗底:(捧腹大笑)“说得好,说得太好了!这才是我的女儿莎乐美!国王,你看怎么样?” 莎乐美:“男人,何况是国王,君无戏言。对吧?希律王。” 希律王:的膝盖剧烈颤抖着。 希律王:(小声地)“太可怕了,真是个可怕的女人,你,莎乐美……只有这个,只有这个不能给你。那,那个男子是上帝的使者,是上帝的手触摸过的人。我害怕,那样的事我根本不能做啊。请你,请你高抬贵手!改要其他别的东西吧!” 莎乐美:(唱歌似的喊着)“给我——布道者约翰的脑袋!” 希律王:重重点了点头。 希律王:“我给你白孔雀怎么样?那可是世上最珍贵的白孔雀。它们只住在东方的尽头,国王的花园里。它有着黄金色的头,只吃黄金色的谷物。它们一叫就会下雨,如果展开羽毛,月亮便会出现在空中。它们成双成对地在柏树和银梅花树下漫步,奴隶们精心照顾它们。它们高兴时在树丛间飞翔,在池畔和草地上歇息。它们的美丽连天上的女神也赞叹不已。世界上找不到像它们那般美丽的动物。世界上没有其他国王拥有如此美丽的鸟。我把五十只白孔雀送给你吧,那会让你脚下像缠绕着一片白云。” 莎乐美:离开石雕扶手,在阳台上华丽地转身说道。 莎乐美:“给我——布道者约翰的脑袋,盛在银盘里给我。我马上就要。” 希律王:“他是上帝的使者。上帝把自己的声音托付给了他,上帝永远与他同在。你不觉得是这样吗?那个人要是死了,一定要出什么可怕的事情,也许会发生在我身上。” 莎乐美:把脸扭向一旁。希罗底把身子转开,窃笑着。 希律王:“我有一些宝石,至今连你母亲都还没见过。一个水果模样的金杯就装在那个黑檀木的小盒子里。如果有人向我投毒,杯子就会变成银色。那可是世上最难得的宝贝,我把它看得仅次于生命。原打算把它拿来用在每天的宴会上,但又舍不得拿出来而一直收在盒子里。不过你想要的话我可以把它送给你。那可是绝无仅有的黄金杯子啊,莎乐美。” 莎乐美:(唱歌似的)“我只要——布道者约翰的脑袋!” 希律王:“这个黑檀木的宝盒放在我卧室的床下。那里还有另一个宝盒,是琥珀制成的大箱子,这个宝贝我把它看得比命还重要。大箱子里装着玻璃吹制的拖鞋,还有从遥远的东方国度换来的丝绸披肩,你要是披上它在火光下转个身,从远处看简直就像一道彩虹挂在天边。我想,这个世界上再没有谁能比你更适合穿这件披肩了。 “不仅如此,箱子里还装着幼发拉底河中找到的巨大的翡翠,玛瑙石雕成的名贵的手镯,还有几代罗马祭司都穿过的价值连城的披肩。大教堂里各国民众顶礼膜拜过的布幔,现在也都收在我的卧房里。这张布幔是聚集了一百名世界第一流的刺绣大师,花了两年时间,把各国的名胜古迹一个个绣在上头做成的世上独一无二的一件珍品。莎乐美,你快告诉我,想要其中的哪一样?这几样东西可都是全世界的人想用命换也换不来的。” 莎乐美:“我不要别的,只要布道者约翰的脑袋!” 希罗底:王妃高声大笑起来。希律王则满脸苦涩,说不出话来。画面转暗。 140死海边的阳台上 两位凶神恶煞的创子手出现了,他们肩膀上的肌肉鼓鼓的,手臂粗壮,胸脯上长满黑毛。一把巨大的斧头捧在胸前,登上阳台。 两人进入阳台一角的升降梯里,并排缓缓朝向这边转身。他们的身体随着升降梯慢慢降到地面后看不见了。看到这一幕后国王、王妃和莎乐美的脸上表情各不相同。国王因恐惧而颤抖,满脸要哭的样子。希罗底则暗自惬意地窃笑。莎乐美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不停地颤抖着。 阳台上点燃着无数的火把,一片死寂。不久,从地底下传出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国王既害怕又后悔,痛苦地双手掩面。王妃兴奋地咂着舌头。莎乐美呆呆地喘息不已,偶尔双目迷离,时而站立不稳,上身不住地摇晃。 升降梯上来了,空无一人的升降梯里,孤零零地摆着一张单腿桌子,桌面上有个银盘,银盘里放着布道者约翰的头颅。头颅双目紧闭,双唇微微张开,已经永远无法开口说话了。见到这颗头颅,希罗底乐不可支,高兴得几乎在沙发上坐不稳。希律王害怕得瘫倒在地。莎乐美站起身来,缓缓走近约翰的头颅,脸色苍白,身体微微颤抖。 王妃赶紧呼叫卫兵,搀扶昏倒的国王躺在担架上,由卫兵抬走,自己也随之退场。阳台上只剩下莎乐美一个人。莎乐美把手伸向银盘里的约翰的头颅,苍白而发抖的脸上,慢慢浮出笑容。她先端起盘子看了看,又端着盘子跳了一会儿舞,接着轻轻地把盘子放在阳台的石头地板上,自己跪在旁边,无声地笑着,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她用双手把头颅从盘子里捧起来,紧紧抱在胸前,然后用自己的嘴唇慢慢贴在头颅的嘴唇上。过了很久很久,还是紧紧贴着。保持这个姿势倒在地上,但嘴唇还是没有松开。莎乐美随心所欲地吻过嘴唇后,执著地用舌头舔着约翰的下巴、鼻子和脸,还把嘴唇贴在他的额头和头发上,最后移到脖子被砍断的切面,吸干每一滴血。因为她是吸血族的人。莎乐美的下巴和嘴唇剧烈颤抖着,放声号哭起来。 《莎乐美》剧组外景队阵容 (剧组人员名单) 导演:艾维·特芙拉 第一助理导演:乔伊斯·伊兹那 助理导演:罗德·法洛 助理导演:约翰·特拉维斯 摄影指导:理查德·沃金森 第一摄影师:杰克·戴维斯 第二摄影师:保罗·盖伍德 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 道具管理:麦克·贝利 佩里·波诺 舞蹈设计:拉里·霍华德 发型师:吉姆·贝兹 化妆师:巴特·奥斯汀 录音师:彼得·法布雷 录音助理:艾迪·托玛森 第二录音助理:马隆·瓦伊达 制片:史蒂夫·亨特 丹尼·杰克逊 厨师:里卡多·兰扎 (演员名单) 莎乐美:松崎玲王奈 希罗底:卡罗尔·达内尔 希律王:文森特·蒙哥马利 约翰:杰洛姆·米兰德 刽子手A:山姆·霍奇斯 刽子手B:丹尼·费舍尔 卫兵A:阿道夫·梅亚 卫兵B:法兰克·克雷 32 从特拉维夫机场到死海的这段路程,往往使初到此地的游客们感触良多。车子刚离开市区不久,展现在眼前的就是一大片人工开垦出来的农田,可是往前走了不远,这片田地就像无力继续开垦下去似的不见了。不仅如此,甚至连人类生活以及生命存在的迹象也完全看不见。很多人一定认为,即使身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似乎从《旧约·圣经》时代起就无力改变这片土地。这是块上帝所创造出的,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土地。 有太阳的时候,如果离开车子到外面走动,除非是体力特别出众的人,不然不到三十分钟就会出现脱水的症状。然而,正为此心情沉闷的旅客,当看见一望无际的死海终于展示在自己眼前时,也不得不承认,这里又是上帝创造出的世上最美的地方。突然出现的这片浩瀚的湖水,似乎可以抚慰口干舌燥的旅客们的心灵。然而,这片看似美丽清澈的水却根本不能用来解渴,因为其中盐分的含量极高。 远古时代,当人们穿过身后这片毫无生命气息的土地,好不容易才来到水边,却发现这里的水不能喝时,心情会变得如何呢?上帝究竟在水里投放进什么教诲?想用此给我们带来何种启示?这些都成了世上最难解的谜团。 因此,这座湖里连一条鱼也没有。汇入死海的河流在尚未流入这里之前,水里都还能找到鱼的踪影,可是一旦河水流入死海后,水中所有的生物都会立即死去。 死海很美,它的美丽异于世上任何湖海,是一种美感独特的风景。四围没有一丝绿意,让人觉得自己仿佛沦落到哪个不知名的其他星球上,极目所至,尽是一片灰白干燥的土地。 这片水域就展现在这片干燥的土地里,呈现出一片洁净的翡绿色,水面连一片浮尘也找不到,到处只能看见简直不像是这个世界该有的白色海岸。海岸上竖立着许多美丽的白色岩石,还能看见阳光下反射着亮光的白塔,宛如几个孤独的人影静静地伫立在水边。这些奇妙的岩石,其实是盐凝结成的。 死海超乎绝伦的美,是死亡所特有的美。这里拒绝一切动植物、水中微生物,以及所有有生命的物体生存,它美得就像一片由水构成的沙漠。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在这片狭小的独特的土地上,竟集中诞生出世界上绝大多数占统治地位的宗教。 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述,从“诺亚方舟”开始算起,亚伯拉罕属于第十代。上帝为了表彰他信仰坚定,所以就把迦南这片土地,也就是现在的巴勒斯坦赐予了他。但是,迦南不久之后就遭遇严重的饥荒,亚伯拉罕的儿子雅各布率领族人逃到了埃及。然而在埃及等待他们的却是残酷的奴隶生活。他们辛苦劳作,渴望救世主的出现,终于在摩西的带领下逃离了埃及。 摩西率领一行人逃到西奈半岛,上帝在那里授予摩西著名的“十诫”。一行人历经千辛万苦回到巴勒斯坦。在以后的两百年里,他们一直过着安定的生活。《旧约·圣经》上记载的这段故事,也宣告了“犹太教”的诞生。 他们在耶路撒冷修筑神殿,在那里把感谢的祈祷奉献给引导自己脱离苦难的上帝。但他们的苦难并没有到此结束,接下来又要迎接一次次真正的苦难。历史上没有任何民族像犹太人那样遭受过诸多来自各方的迫害、歧视和苦难。其后不久,耶路撒冷就被巴比伦帝国所征服,大批犹太民众被作为巴比伦帝国的俘虏被强行带走。而巴比伦帝国后来又被波斯帝国打败,犹太人被允许重新回到了耶路撒冷。他们回国后重新修复了一度被彻底毁坏了的神殿。 但是,统治了波斯帝国的亚历山大大帝去世后,犹太人又继续被希腊人所统治。犹太人被迫接受了希腊文化,不得不在希腊人的残酷统治下苟延残喘着生息下去。他们一次次奋起组织反抗,终于迎来了本民族的独立。但是不久罗马帝国的铁蹄又践踏上他们的土地,耶路撒冷随即被强悍的罗马军队所攻陷。犹太人被赶出了巴勒斯坦地区,并分散流落到世界各地。 这只是犹太人流浪的开始。失去了祖国的犹太人只能将自己的执著用在金钱上,他们的这种守财奴的特性和历史上出卖耶稣基督的犹大的形象相迭加,因此在世界各国都被当地人所嫌弃。他们被迫佩戴代表犹太人身份的徽章,被强制住进专为犹太人建造的聚居区,后来甚至还遭受到希特勒的大规模屠杀。 从二十世纪初开始,他们提出了“重返圣殿山”的口号,并先后获得英军和美军的支持,大批犹太人开始在巴勒斯坦地区集结。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他们终于建立了独立的国家,即现在的以色列国。现在,他们还经常聚集在耶路撒冷神殿中,见证他们民族两千多年苦难历史的哭墙前祈祷。哭墙和神殿都曾多次遭受过各国侵略者的破坏,又多次被他们修复,现已成为了犹太人受苦受难的历史的象征。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哭墙可以望得到伊斯兰清真寺的圆顶,而哭墙的后面就是伊斯兰教的圣地阿克萨清真寺。 然而,在巴勒斯坦这块土地上,从亚伯拉罕时代起阿拉伯人就在这里定居,尤其是犹太人被罗马人赶走之后,阿拉伯人更成为了这块土地上的主要居民。 据传耶路撒冷也是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跟随天使升天之处,因此伊斯兰教信徒们也把那块升天的岩石称为“世界的基石”,还在上面修筑了称为“圣岩金顶清真寺”的神殿,成了伊斯兰教的一处圣地。 就像犹太人曾经被罗马人赶出巴勒斯坦,成为难民流落世界各地一样,以色列建国之后,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徒也被赶出了这块土地成为流浪者,因此大量的所谓巴勒斯坦难民又产生了。进入二十世纪后,犹太人和阿拉伯人这两大民族之间曾几次爆发战争,而且一直持续到现在。让人难以想象的是,这两大宗教最重要的圣地之间却只隔了一道薄薄的墙。 以耶路撒冷为圣地的宗教还不止这两个,连世界上最大的宗教基督教也把耶路撒冷视作无可替代的圣地。据说基督教所信奉的耶稣基督,就在犹太教圣典《旧约·圣经》时代后不久诞生于这里的伯利恒。成年之后他又前往杰里科的荒野,在这里历尽恶魔般的考验后得到诸多感悟,然后又到死海北边的加利利湖畔,在迦百农开始了他的传教生涯,他给病人看病、孜孜不倦地教诲信徒,渐渐获得民众的爱戴。他被上天告知自己是上帝的儿子,而且他也毫不避讳地亲口承认自己就是救世主。 这对于禁止崇拜偶像的犹太教来说,是尤其难以容忍的。他被当地的以色列罗马总督彼拉多逮捕后,在位于耶路撒冷的总督官邸里被判有罪。据认为,当时罗马政权之所以同意逮捕耶稣并判处他死刑,是完全屈从于犹太民众的压力。事实也许果真如此,对罗马而言,基督教的存在也使他们终日如芒在背。 耶稣受到鞭打,并被迫背负着十字架,从彼拉多的官邸穿过闹区,一直走到各各他山丘,途中受尽凌辱。当他走到各各他之后,被赤裸着身体钉死在十字架上。这个故事在《新约·圣经》中有详细的记载。耶稣基督跌倒三次的地方,以及沿途与妇人交谈之处,都已成为基督教中的圣地。 这个庞大的宗教后来又衍生出很多教派,所以基督背负十字架走过的这条被称为维亚·多勒罗莎,即“苦难之路”的两边,各种教派的教堂鳞次栉比。而各各他山丘所在的耶路撒冷则在很长时间里被视为世界的中心。对于基督教徒而言,耶路撒冷也是无法拱手让人的绝无仅有的圣地,所以历史上十字军才会不惜代价多次发动东征,企图夺回此地。 背叛基督的最后一个信徒是犹太人,而且犹太民众并不承认基督,在全体犹太人的共同愿望下,最终才导致了耶稣被处死。《新约·圣经》里所记载的这件史实,也成了西欧社会长期迫害犹太人的依据,希特勒还多次亲口说出过“要实现纯粹的基督教社会”的言语。 犹太教和基督教这两大宗教之间也存在着根深蒂固的冲突,但基督教在成为世界第一大宗教后,教徒们就把犹太教《圣经》称为《旧约》,开始承认它是一本记载耶稣诞生前的历史和预言将来的书籍,并对它的存在表示出极大的宽容。从西欧基督教社会一致协助以色列建国的事实看来,他们立场的变化表现得十分明显。不过,这种选择也许是在和伊斯兰教的比较中做出的,大概是个必然的结果吧。因为对于基督教徒而言,犹太教要比伊斯兰教共同性更多些。 另外,犹太教和伊斯兰教还看不到可以携手合作的前景。耶路撒冷市区目前还分割成回教徒区、基督教徒区、亚美尼亚人区和犹太人区。但是,从以色列这个国家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仍处于以色列人(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阿拉伯人)相互内战的状态中。而且这场争斗还牵扯到两大民族的后代,连他们的孩子们也互相残杀,争斗不休。 历史上为了拯救民众,各个民族都出现过不少圣人,而他们为了拯救民众,也都曾留下过许多教诲。但是当我们面对以上事实时就能发现,这些教诲本身已经成为导致两大民族互相争斗不休的坚定的民族信仰;正是这种坚定的民族信仰才演化成对于敌对民族的杀意。如果没有如此虔诚的信仰,如果他们的圣地分散在世界各地的话,我想就不会出现目前的这出悲剧了。 这个问题与沙漠里能看见那些清澈的水却救不了濒临渴死的旅人的事实十分相似,看起来让人觉得两者都是上天所赐予人们的严厉的教诲。但是,从这个事实,我们人类究竟该汲取哪些教训呢? 《莎乐美》剧组外景队一行人分乘两辆越野汽车,从特拉维夫机场直奔预订的摄影外景地,他们一路上也思考了很多问题。尤其是当他们能望见死海,已经进入《旧约》和《新约》两部《圣经》中屡屡提及的这片土地后更是如此。这里曾诞生过多种宗教,也曾拯救过许多处于烦恼和贫困中的民众的灵魂。 当世界处于饥馑与战乱中时,宗教是十分有用的。然而如今当和平景象越来越出现在我们面前时,也许能导致战争的却正是宗教间的冲突。可以发现,在过去两千年的时间里,各种宗教在细节上都已经渐渐变得很难适应现状了。 创始时期的基督教因其缺乏所谓的正当性而受到迫害,但在他们手中握有权力以后,也转而开始迫害敢于在学术上坚持真理的人,甚至把他们强加上女巫的罪名烧死。同样,伊斯兰教则会根据两千多年前流传下来的教规,在百姓面前公开把犯有通奸罪和杀人罪的人用石块砸死。 宗教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人们能够因宗教而得到救赎,这究竟说明了什么?在两千年时光流逝的长河中,基督教教规不知何时开始,竟然容许杀生以获得肉食,竟然容许了战争、容许了奴隶制。耶稣基督曾教谕教徒,别人打了你的右脸,就把左脸也伸到面前让他打吧。你的裤子被人拿走了,就把上衣也给了他吧。不但爱你的邻居,也爱你的敌人吧。如果从这些教谕来推测耶稣基督的性格,上述基督教教规的变化只能用妥协和堕落来解释。世界上最大的宗教最具讽刺意味的是,战争双方居然向同一个上帝来祈求胜利,而居于该国最高神职地位的主教,还向民众信誓旦旦地保证,上帝始终站在我们一边。宗教本身也会借助人们肤浅的保身本能,来维护自己一直拥有的权力。 这个地方能够同时成为各种宗教的圣地,原因何在?而且,上帝从未要求教徒杀生的主张,在二十世纪末的今天是否依然正确?对于这样的上帝,人们还应坚信下去吗?外景队一行人中最年长的巴特·奥斯汀和拉里·霍华德,不约而同地想到这个问题。 “你在思考宗教问题吗?”拉里·霍华德对着前排座位的巴特·奥斯汀的背问道,“正在思考我们的上帝吧?” “来到这里,无论谁都会有所自我反思。”奥斯汀面向前方回答道。 “我们两个老兵因为答应做完这份最后的工作,来到这个上帝的国度。但是一个多月以前,我们的两位制片人来到这片《圣经》提到的土地后,却完全渺无音信,他们都是犹太人。你不觉得其中暗含什么奇怪的象征吗?” “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去了哪里,但我现在尤其思考的是关于复仇之心的问题。各种宗教全都认同人类的复仇之心,也许正是这点成了所有错误的根源。尤其伊斯兰教对复仇心理的认同更为强烈。如果不是这样,也许今天的流血冲突就不会出现了。” “你也赞同甘地的不抵抗主义?” “只有单方面的不抵抗不能解决问题。必须让所有的神们一起开会,达成互不对抗的共识才行。” “结果我们的上帝还是允许殴打决不抵抗的佛教徒,那又该怎么办?” “不仅如此。有人砍断三万名拒绝纺纱的印度人的手腕,上帝也没有给他任何惩罚。耶稣基督本人应该不是白人,但却成为维护白人利益的守护神了。” “这种堕落成了新兴教派独立出去的理由,尤其是在东方,基督教里现在不断还有新的教派产生。这些本来应该更纯粹的新教派,不久也逐渐故态复萌,变成权力机构,变成保身团体,贪得无厌地做尽相同的错事。” 拉里·霍华德和巴特·奥斯汀都已经年过七十了。三十八年前,他们在米高梅公司的摄影棚里认识,后来一直都是好友。两人共同经历过好莱坞最鼎盛的时期。在好莱坞音乐电影全盛时代的后期,一个担任舞蹈动作设计师,一个以其独创性的化妆技术,相互配合,多年合作下来。 随着电视技术的问世,只要拍摄音乐片,不管花费多少钱都有人出资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两人全都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时代已经结束了。所以宁愿待在比佛利山自己的家里,安静地安度晚年。直到松崎这位新型影星出现,才把两个老人叫来帮忙,因为她十分希望和他们两人一起合作。 在好莱坞时剧本已经精心排练过许多回。互相配合得很成功。尤其是担任舞蹈动作设计的拉里·霍华德,其实完全可以不必随队赴以色列来拍摄外景,但是他想把这次的工作作为一生最后的纪念,所以自愿提出参加。 奔驰在死海边上的两辆越野车上,搭乘着几位稍晚才到的剧组人员。其中一辆搭乘的是刚才提到的舞蹈设计师拉里·霍华德、化妆师巴特·奥斯汀、道具管理麦克·贝利,开车的则是年轻的发型师吉姆·贝兹。另一辆车里坐着三位录音组的成员,他们是录音师彼得·法布雷、他的助理艾迪·托玛森和马隆·瓦伊达,还有管理道具的佩里·波诺等四人。 刚一打开车窗,一股像是烤箱中释放出的热气,夹杂着滚烫的沙子和石头的气味迎面扑来,空气中还能隐隐闻到海水特有的咸味。车子很快便过了昆兰附近,继续往南驶去。这是个以发现过古希伯来文写成的早期基督教《圣经》——死海古卷而名闻天下的小小的村庄。进入以色列后,只在死海以北的某些地方还能看到星星点点的绿色,但从死海往南,就只能见到满眼的戈壁和荒漠,一点儿也看不见绿色了。 远方呈红褐色的山丘底下,看得见一堆灰白色石块耸立在荒原上。也许这里就是昆兰的遗迹吧。除此之外,极目所至,只是一片灰蒙蒙的颜色,依然保持着《旧约·圣经》时代所描述过的样子。 “快看!那是什么?”奥斯汀问道。路边一处凹进去的地方,有一栋外表十分肮脏的大厦,旁边堆积着一座黑色碎石块的小山。 “这里一定就是他们的铀矿提炼厂了。我早就听人介绍过。”拉里·霍华德回答。 “我看,咱们还是远离那座矿渣山吧,据说那些石头具有很强的辐射性,接近它的人容易患癌症。” “在上帝的国度里,居然还能见到这些令人厌恶的东西!” 车子过了铀矿提炼厂,又往前开了不久,前方的路旁突然出现了一座样子独特的建筑物,远处看去虽然很不起眼,但是因为车速很快,转眼间就靠近了。 路过这里的车子也许都会放慢车速多看它几眼吧,这座外形奇特而且十分漂亮的建筑就这么静静地矗立在死海边上。那是座寺院,大概就是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它和建在耶路撒冷伊斯兰圣地圣岩上的金顶清真寺极为相像,中央是个金碧辉煌的美丽的圆形拱顶,周围耸立着四座高塔,高的顶端也涂成闪亮的金色。 圆形拱顶建筑物的周围好像还有四个墙垛,因为附属在拱顶建筑的周围,所以从上面看下来,那些凸出的部分就像去掉扇骨的扇子纸部分似的。四座尖塔耸立在四个凸出部分的屋顶,屋顶外檐的拐角位置上似乎装着采光用的玻璃。这也难怪,因为这栋建筑物似乎看不到任何窗户之类的东西。周围的外墙上贴着蓝色为主调的漂亮的马赛克瓷砖,瓷砖上画满各式各样阿拉伯风格的图案。 在死海之滨强烈的阳光下,见惯了一座座红褐色的山丘和漫长而又单调的荒漠以后,扑进眼帘的竟是这些图案精巧、色彩鲜艳的蓝色瓷砖和金色圆形拱顶形成的强烈对比,一行人不由得感到深深的震撼。它的美丽,或许能够成为吸引人们产生伊斯兰信仰的契机。沙漠中突然呈现在人们面前的,伊斯兰文化创造出的极具吸引力的这种美丽,可以说基督教教堂和犹太教会,甚至连佛教的寺庙都难以望其项背。伊斯兰教在沙漠环境中能把自己的美丽发挥得淋漓尽致,堪称充满魔力的宗教。 然而能把一行人的眼球紧紧吸引到建筑物上的,不光是那些经过长期岁月洗礼的伊斯兰文化色彩,还有金色圆形拱顶和它周围屋顶上在风中不停转动的无数的螺旋桨。正是有这些螺旋桨,让人不得不怀疑起这座伊斯兰教的大圣堂莫非是艘迫降在死海之滨的巨大飞船。沙漠里经常遇到大风,就是那种刮在皮肤上就像感觉被火烤过似的干燥的热风。大风起处,清真寺的周边瞬间扬起大片沙尘,无数螺旋桨的转动更加造成一股声势。这时,这座雄伟壮观的清真寺看来就像加足马力,即将腾地而起一样。 清真寺变得越来越近,车子慢慢、慢慢地靠近了它。放眼望去,尖塔似乎无边无际地向上延伸,形状变得非常巨大。一座希腊式神殿模样的白色建筑物出现在旁边。那里看来像是玄关,因为一条石板铺成的笔直小路一直通到像是清真寺的围栏方向。这座希腊风格的附属建筑,就在玄关小路的左边。 小路尽头清真寺正面的玄关,可以看见伊斯兰建筑中常见的左右对称的吊钟型的门廊,旁边立着石头砌成的美丽石柱。石柱共有五根,因此夹在中间的吊钟型门廊共有四个。石柱上也贴着蓝色的瓷砖,密密麻麻地描绘着伊斯兰风格的图案。 车子降低车速朝着玄关慢慢开去,渐渐接近了。清真寺的后方停着两辆拖车和两辆越野车,还能看见一座大型帐篷。从玄关往里看去,由于周围阳光太过刺眼,里头看起来一片黑暗。黑暗的背景中站着四个人,全都戴着太阳镜。其中一位身材较矮的正朝这边挥手,他的身形变得越来越大,终于停止不动。此时,车子已经停在玄关小路的石板上那座希腊神殿风格的建筑物前。 刚才挥手的是位穿着长裤的女性,她下了两级台阶,在强烈的阳光下往这边快步走来。先向最早打开车门下车的吉姆·贝兹“嗨”地一声打过招呼,握了握手,然后扭头又朝着车里正在慢慢准备下车的拉里·霍华德和巴特·奥斯汀笑了笑。她戴着一顶白色帽子,脸上挂着一副雷朋太阳镜。美得比起那些蓝色瓷砖上精雕细刻的伊斯兰图案毫不逊色。她就是松崎玲王奈。 三位男子在她后面慢慢走来,站在中间的那位就是导演艾维·特芙拉。他戴着一副宽边太阳眼镜,一头留得挺长的头发在风中不停飘舞。年老体衰加上腿脚不好的巴特·奥斯汀正要下车,看起来从车身较高的越野车上下来还挺费劲,特芙拉赶紧上前扶住老人,助他一臂之力。 外头果然正如想象的一样酷热难耐,四处充满热气和滚烫的石头味道,还有隐约闻到大海的气息,正是《创世记》中描写过的气味。 走在特芙拉导演的右边,脚步有点慢的那位有点谢顶,看来不是太好相处的中年男子就是摄影指导理查德·沃金森。左边那位有点肥胖的中年男子,则是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 “怎么样?各位还好吧?”奥利佛以轻松的口吻说道,“欢迎来到火炉。有人出现脱水症状没有?到了这里最好尽量喝水。来,请到阴凉地方来。” “虽然没有冷气,但是阴凉地方还是相当凉爽。”玲王奈说。 “这是上帝创造出的最糟糕的地方。但是,只有这里才能诞生上帝。”导演边说,边动手搬起了一行人的行李。 发现车子到了,两位助理导演也从暗处陆续跑了出来,手忙脚乱地把行李搬到玄关,放在门前的石头上。 “史蒂夫·亨特和丹尼·杰克逊找到没有?”巴特·奥斯汀拄着拐杖边走边问。 史蒂夫·亨特和丹尼·杰克逊两人都是《莎乐美》的制片人,一个月前先来这里勘查外景,以后竟然音信全无。不过这事目前媒体还不知道。 “还没找到。”导演简短地回答。 黑暗里又走出一个人来,是位体形细高的美女,她叫卡罗尔·达内尔。因为夏隆·穆尔遭遇不测,所以临时请出这位新近走红的话剧女演员出演希罗底这个角色。玲王奈十分欣赏卡罗尔的才华,认为她比夏隆更加出色,这在剧组人员之间已经尽人皆知。 但卡罗尔目前还未成为夏隆那样的明星,缺了夏隆,估期票房收入还是会大受影响。而且,在洛杉矶已经拍摄完毕的夏隆的镜头,都得再让卡罗尔重拍一次。因此拍摄进度也将大大放慢。 卡罗尔规规矩矩地从老人开始依序和他们握过手,嘴里连话都很少。 “现场彩排都结束了吗?”舞蹈设计师拉里·霍华德问道。 “是的。”卡罗尔·达内尔回答。 “你看这位女孩怎么样?”霍华德向玲王奈问道。 “她太棒了。”玲王奈说。 “玲王奈给了我很多指导才能演下来,学到不少东西。”卡罗尔说。 “她很纯真。”特芙拉导演说,“很久没有遇见这种演员了。” “后生可畏啊!”玲王奈说。 “还望不吝指教。玲王奈姐姐。” “那是自然。” “各位,你们见过我最得意的摄影布景了吗?浮在死海上的用盐建造的宫殿。”奥利佛·巴雷特说。 “啊,我们刚从车上见过像是这类东西,但是离得太远了,注意力全被吸引到这里的清真寺来了。”吉姆·贝兹边抬头望着清真寺边回答。被风转动的无数螺旋桨的声音,只要人们不说话,就会嗡嗡地悄然传来,就像一台气势磅礴的大合奏。 “哦,我的布景比起这座清真寺,气势还是差了点儿,当然花钱多少也不一样。但不会相差太远。” “真想马上过去看看,可是这会儿阳光太强。”拉里·霍华德说。 “噢,我看还是先休息会儿再去好些。今天休息,摄影明天开始。在这座不可思议的建筑物里,已经为各位准备好了休息的房间。”导演说。 “里面可有让人迷路的回廊。”玲王奈也说。 “这座建筑物到底是什么?看来好像不是饭店。”巴特·奥斯汀问道。 “是座清真寺吧?”拉里·霍华德说。 “你们全都猜错了。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建筑,真让人满头雾水。”导演说。 “请看看这堵墙吧,各位。看来还相当新,就像为我们拍电影专门搭建的布景。”奥利佛·巴雷特也说道。 “你们再看那边。”导演努了努下巴示意道。 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扇很大的门,冲里面整个打开着,门紧贴着里头的墙壁。门的旁边,也就是稍微再往里走一点儿的墙壁上贴着一张白纸。导演刚才的动作像是要他们去看看纸上写着什么字。几个人走到白纸前,看了看上面写着的几行英语: 欢迎来到死海清真寺。虽然无法准备几位女佣伺候各位,但请把这里当做饭店,各位可以随意使用。这里不是用来向真主祈祷的地方,所以即使非穆斯林人士也用不着顾虑。不过遗憾的是,这里没有水、电、浴室,也没有厨师。不过,这些你们自己大概都有准备吧。我为各位准备了一些娱乐节目,也准备好了柔软干净的床铺,我想也许比起睡在帐篷里多少舒服点儿。 一位好莱坞狂热的崇拜者 “真是位奇怪的人。”巴特·奥斯汀拄着拐杖说道。他年纪最大,腿脚似乎变得越来越不方便。 “那么,这位自称的什么狂热崇拜者你们见过了吗?玲王奈,他没找你要个签名?” “没见过。我们来这里勘查外景时,就已经发现这栋建筑物,还有这张纸贴在这儿了。这一带是个绝佳的拍摄地点,是以色列文化部所指定的开放地点之一,周围也没住着那些让人头疼的爱围观的老百姓,所以我打算接受这份好意,把我们的据点设在这里。这上头的话说得对,睡在屋里总比在野外睡帐篷舒服多了。”特芙拉说。 “我怎么总觉得有点儿怪怪的。”奥斯汀说道。 “我看不至于吧?这里完全感觉不到有人的迹象。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石头屋子而已。”特芙拉语气轻松地说。 “这真是座让人不可思议的建筑物。我不是穆斯林,也从没进过清真寺,可是我总觉得别的清真寺好像不该盖成这样似的。里面带圆筒型拱顶的部分,全都建着一条旋涡式的走廊。”玲王奈说。 “与其说是走廊,不如说是迷宫,里头的结构太复杂了。而且,这里面一间用来向真主作祈祷的地方都没有,我看这不像是清真寺。”导演说。 “这位神秘人物给我们的留言里,已经对此做过说明了。”吉姆·贝兹在一旁说道。 “艾维,我看迷宫这个字眼并不合适。所谓迷宫结构,其目的就是要让人进到里头找不着路,让人很难找到目的地,寻不到出口,对吧?但这里的走廊虽然结构复杂,还绕来绕去,曲里拐弯的,但是路却只有一条,人在里头根本迷不了路,所以我想还是应该叫它走廊有道理。” “OK,玲王奈,看来在分析问题方面你比我强。就像我们这位女主角刚才说过的一样,各位,这个圆顶建筑里修建着几条让人可怕的复杂的走廊,它们就像蛇一样绕来绕去的。这到底是哪个好事者花那么多钱建造的呢?真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而且这几条走廊还都是双层结构的。” “双层结构?”拉里·霍华德问,“指的是什么意思?” “走廊是修成两层的。要不我带你们看看去,跟我来吧。” 听特芙拉一说,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伸头往建筑物里的暗处看了一眼。和外面的灼热完全不同,屋里的空气感觉要凉得多,隐隐约约地能闻到一股石头特有的气味。 “你们可以看到,这里竖着三面墙,这样就把空间分隔成四条走廊。无论选择四条走廊中的哪一个口走进去,一直到出口为止,绝不会串到别的走廊上去,所以这四条路是把我们带到四个不同的地方而设置的,中间决不会交叉。” “你刚才说,它是修成两层的,这是什么意思?”拉里·霍华德又重复地问道。 “你们请看左边的两条走廊,进去后没走几步就能看见楼梯,从那里可以爬上去。” “噢,那原来是楼梯啊!”奥斯汀说,“眼睛还没适应黑暗,看不清楚。” “一进了左边那两条走廊,就只能爬上那座楼梯了,没有别的路。上去后,二楼又是一条弯弯曲曲的迷宫,噢不,又是一条走廊的起点。我们得顺着走廊绕半天,才能走到出口处。” “要是选右边那两条走廊进去的话,只能在一楼这条走廊里拐来拐去了。每条走廊可以分别通到一个出口。” “那么出口又在哪里呢?总不会是地狱吧?”拉里·霍华德问。 “是张床。”导演简短地回答道,“这座样子像是清真寺的莫名其妙的建筑物,就像诸位看到的一样,中间是圆型的,还有四个凸出的附属部分,每个凸出的部分上都建着一座塔。我们在这里可以休息的房间就在这个凸出的部分里。” “嗯,然后呢?”霍华德点了点头,催他接着往下说。 “大家都知道,这种凸出的部分有四处。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休息的房间和塔的数量一样,也是四个。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走廊的入口也有四个,选择其中一个入口进去后,沿着走廊一直走到底,就可以到达四个房间中的一个。等会儿我会把奥利佛画的草图让你们看。来吧,我先带你们参观一下。”特芙拉轻松地说完后,提起奥斯汀的行李就想出发。 “等等,难道你们真的想睡在这座建筑里?”奥斯汀问。 特芙拉停下脚步,回头说道:“昨天晚上我们已经睡过一夜了,你们也都看见了,不是都好好的吗?我们还接你们了呢!” “你脑子不会有毛病吧?连这座建筑物是谁盖的都不知道,你们也敢住?” “的确,我们还不知道。” “我们还不知道里头是不是被人设下什么套,你别忘了,我们剧组的两个制片人至今还下落不明呢。艾维,你能不能谨慎点儿?富有冒险精神是个好事情,可是我们还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提供房子给我们住,也不知道对方以后会对我们怎么样。”奥斯汀的脸色显得有点苍白。 “那你说该怎么办?在外面一人搭一顶帐篷睡?你可看清楚了,这附近的地面上不是有许许多多小洞吗?你说这是蚁巢?别逗了,那可全都是蝎子窝!” “毒蝎的窝总比中了别人的诡计好。包括玲王奈和卡罗尔在内,我真怀疑你们几个神经是不是正常?你们几位都是大明星,在好莱坞都算是有头有脸的。以前每到一个地方,都有影迷肯提供豪宅供你们住,也许你们早就已经习以为常了。但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化妆师,连对方有什么企图还没弄清,就敢睡到别人家里,你说我还能睡得着吗?不管选择哪个入口走下去,通到的那四个房间不是都没有厕所吗?如果这样,我宁愿在外面和毒蝎一起睡算了。” “噢,对了,厕所就在拖车的旁边,淋浴设备在拖车上面。你想睡外头的话就随你的便吧。可是这一带风很大,虽然说里头既没水、没电、又没厕所,也没有人管做饭,可是在这种鬼地方,有人肯提供房子让你住,就该心满意足了。我看这位提供者已经够不错的了。” “艾维,也许你认为人的本性都是好的,可是我看人可不像你这么乐观。” “反正,我们先进去看看里头的情况再说吧?现在就说怎么办还为时过早。看了以后还不放心,就在外面睡好了。”理查德·沃金森一旁插嘴道。于是,导演终于带着几位进到走廊里看看去了。 “那好,我就陪你们参观参观吧。我的腿不太好,要让我爬楼梯我可不干。”奥斯汀不大高兴地说。 “OK,那我们就走第三条通路吧,就是从左边数起第三条,从右边数起第二条的入口,从这里可以通到最靠左边的那处凸出部位了。我和玲王奈他们昨晚就住在从左边数起第一和第二两条入口通着的地方,可是第三和第四个入口还没人进去过。” “看来你们对这座幽灵鬼屋还挺感兴趣的。这可不像迪斯尼乐园的鬼屋好玩噢。” “巴特,我看没那么可怕吧?”导演以他那惯常的轻松的口吻说道,他自己也许就是个典型的见怪不怪的美国佬。 从走廊入口往里走了没多久,前头便无路可走了,只能顺着墙往右拐。挡住去路的这堵墙上贴着绿色的瓷砖,一幅优美的阿拉伯风情图案展现在众人面前。走在前头的玲王奈点亮手电筒,伸手摘下了太阳镜,墙上的绿色瓷砖似乎看不到尽头。 确实,称这条路为迷宫倒也十分贴切,虽然看不到把人引入迷途的岔道,但不断地拐来拐去,让人一会儿左转,一会儿右转。有些地方还要绕一个大圈,一路上还见不到灯光。不过这也难怪,因为在这个人迹罕见的沙漠里,根本就不可能通电。 一行人走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到达了这间圆型的房屋里。 “这里就是外面能见到的圆形屋顶的正下方了。”和玲王奈一起,站在一行人最前头的特芙拉说道。 “一层正如各位见到的一样,是一点不见光亮的。但如果选择第二条通路走,就会到达这里的上方。在那里光线能透过圆顶透下来,比这里漂亮多了。”玲王奈说。 “对了,玲王奈他们几个演员就选择走那条道。”导演解释说。 巴特·奥斯汀和拉里·霍华德听了这句话,不由得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但是一楼这里看不出有任何吸引人之处,而且黑洞洞的。玲王奈举起手里的电筒往上照了照,这时大家才发现,天花板相当高,和热锅似的外头比起来,这里还有几分凉飕飕的感觉,也许正是由于天花板高的缘故。 “我总觉得,刚才我们像是在建筑物的圆顶下面绕着走了一圈似的。”吉姆·贝兹说。 “正是如此。我们看起来像是左拐右拐地绕来绕去,其实只不过是围着中间绕了一圈而已,其实我们只是回到刚进来那个入口旁边的屋子。”奥利佛·巴雷特说。 “设置这种机关也太低级趣味了!”拉里说的话开始难听了,“修造出这种玩意儿来有什么用?在这几个凸出部分的外头各开个门不就得了?” “哎,算了。和我们的电影不也很相似吗?前头那些内容尽在故弄玄虚,等到玲王奈出场跳舞时,观众早都不耐烦了。可是如果把莎乐美的舞蹈搁在前头,电影刚放十五分钟就没人看了。” “这也许就像电影里把情节拉长了一样,盖这座建筑的人,让我们在走廊里绕来绕去,不会只是让我们慢慢欣赏那排阿拉伯风情的瓷砖吧?”理查德·沃金森说。 “又没个亮光,怎么个欣赏?”拉里·霍华德一肚子不满似的说道。 他已经开始热得满头大汗了,一边摸出手绢在额头上擦个不停,一边说道:“起码每间房能开个窗户就好了。唉,说这些有什么用?倒不如先把行李拿进来算了。” “人要是闲极了,便会想出许多无聊的主意,万圣节的假面具不就是这样产生的吗?” “你知道万圣节上出了不少强盗吧?他们也学会了脑袋上顶着个南瓜,一边乐呵呵地跳舞,一边杀人,听说这种歹徒最近多起来了。”奥斯汀说。 “好了,大家走了那么远的路都辛苦了。门外头阳光辉灿烂的世界正等着我们呢。”导演说着,伸手打开了门。然而大家的期待就像当头被泼了桶凉水似的,完全破灭了。门外依然是一片漆黑的走廊,略显弧形的走廊上四个门并排挨着,这里的走廊上也贴着绿色瓷砖。 “光线就在这四扇门的那边。这里可以简称为绿栋,因为每座走廊涂成不同的颜色。刚才在入口处看到的,最左边的是通向黄栋的黄色走廊,第二条通路是红的,第三条通路就是这条绿的,而最右边的是蓝的。连接走廊的这扇门没有上锁。”导演说完,打开最近的一扇门。门打开后,出现一间墙壁涂成奶油色的空荡荡的房间。但是这间看似普通的房间却让大家猛地精神一振,因为房间里见到了亮光。 里面除了摆着孤零零的一张床外,没有其他任何家具,屋里却显得很宽敞。虽然只在靠墙的一个小洞里透进来一丝亮光,但是在黑暗中待了好久的一行人眼里,却产生了光线十分充足的错觉。而在光线落下的地方,就像上帝向他的子民指引通往天国的道路似的,竖着一把木制的梯子。 “来吧,各位。请往里面走。就像大家见到的一样,这间屋里有光线透进来,这是因为在二楼天花板的边上,镶着一圈仅有三英寸宽的一块玻璃可用来采光。请到梯子旁边看一眼,哦,就是这儿。从这里能看到蓝色的天空对吧?爬上采光位置下方的这个楼梯能到二楼,二楼和一楼像这样连通着的,中间没有门隔开。这里实际上算是跃层楼式的公寓呢!” 这时,两位助理导演提着行李陆续走了进来,他们满头大汗,刚把行李放在床上,就急着掏出手绢擦起汗来。 “这里简直就像是监狱!”拉里·霍华德又骂开了,“窗子在哪儿?” “根本就没有窗子啊。” “那么盥洗室呢?衣柜呢?” 特芙拉默默地左右摇了摇头说道:“就像各位见到的一样,不用说,电视、立体声音响也没有,更没有什么酒吧和陪酒女郎。对于习惯了享受比佛利式奢侈生活的人来说,这里根本就是座坟场。” “连关押死囚的小屋子都给开个小窗户啊,这里连撒泡尿的地方都没有,这太不像话了!” “可是想撒尿可以随便到外头去啊。” “什么?我得从那条让人脚发麻的走廊出去撒尿?走到半道上肯定就憋不住了!这里没有浴室,没有水,没有电,也没有餐厅。甚至连扇窗户都没有!”拉里激动地摊开双手,终于忍不住大声嚷了起来。 “可是这里有张床啊,还有一盏煤油灯呢。如果先设想咱们是来露营的,那就算是天堂了。” “这种鬼地方你们还真能忍耐得了?” “如果隔壁有座希尔顿大饭店,当然我毫不犹豫就住进去了。可是拉里,你得知道,这可是在死海边上啊!有个屋顶就不错了。”特芙拉说。 “还有,钥匙呢?门总得锁上吧?我知道上下两层屋子之间没有门,也许这是为夫妇俩或同性恋准备的。可是外头的两扇门总该有锁吧?”拉里又抱怨道。 “你过去看看不就知道了?”沃金森用讽刺的口吻说。 拉里毫不客气地走到门边,背对着众人,双手一摊说道:“大家都看见了,根本没有。” 这时,奥利佛·巴雷特说:“顺便告诉大家,通向外面走廊的门也没法锁。” “不过,刚才我们进来时走过的玄关的门,倒可以从里面关上。”特芙拉说。 “你说的是什么?”巴特·奥斯汀问道。 “我说的是刚才进来时的那四个走廊的玄关。四个走廊的入口处不是共有四个门吗?只有那四个门上分别都各有一根又粗又结实的门闩,可以从里面把门顶住。”特芙拉说。听过他的解释后,一行人中今天刚到达的几个人不说话了,他们也许正在心里思考着,为什么这座建筑物的设计者要把它设计成这样。 “各位请看,这是张这座清真寺的草图。”奥利佛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大家纷纷把头凑了过来,盯着这张图看了起来。 “刚才你说,只有玄关的门有门闩,这到底是什么目的呢?”巴特·奥斯汀问道。 “这也就是说,谁也无法从外面进到这个石头箱子里来。只要把门闩上,这里几乎就成了一座要塞了。连采光口和透气孔都开在天花板上。说到小孔,总共也就是这几个了,蚂蚁也许还能爬得进来,根本就进不来人。只要不用大炮来轰,我们在里面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 特芙拉说罢,奥利佛又接着说道:“而且,我们是被分成完全独立的四个小组,只要住进这四种颜色中的一栋房子,那么几个人就是一家人了。直到第二天早晨约好的集合时间止,这四个小组是完全分隔开的。” “你在说什么?”拉里问道。看来他一直在考虑着。“你的意思是,我们大家被几扇门分别隔开了?” “不。我是说,从空间位置上来说我们四个小组其实离得非常近,却隔着很远的距离才能见到,就像分别住在相距两百码的建筑物里一样。” 奥斯汀也松开一直按在额头上的食指说道:“还真是这样。我们刚才走了那么远,却离开原来的位置只有那么点儿距离。” “的确是这样。黄栋和红栋之间只不过隔了两道墙,但是若要走一趟的话,却得走刚才两倍远的路才能到达。看了这张图应该就知道吧。从直线距离来算,我们就像在相距两百码外远的两栋小屋里住着一样。” “原来是这样,我看懂了。这条迷宫似的走廊,其主要的作用就是想把我们彼此之间的距离隔得远些。” “奥斯汀,我虽然知道你的意思,可是,谁会想做这种事?其目的又是为了什么?”特芙拉说。 “这我就不知道了,艾维。也许谁得罪过什么人,这我哪能知道呢?” “奥利佛,你得罪过谁吗?理查德,你呢?玲王奈呢?噢,你的可能性挺大。吉姆,你怎么样?你倒不像有仇家。巴特,那一定是你了,快说!你到底干过什么得罪人的事?” “这座建筑物如此奇怪,我想,也许它在哪里还安装了什么机关。”巴特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想法。 “巴特,你不是刚把这条走廊好好走过一遍吗?哪像安着机关的样子?到处都只不过是水泥墙而已。我们已经花了三天时间,仔仔细细地检查过这座房子了,哪儿都没有发现什么暗门或者探孔之类的东西,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石头屋子罢了。那种哄孩子的机关迟早会被发现的吧。我看,这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房子,跟我们美国的家一样。” “那好,我知道了。那我们晚上就睡在一起算了,我提议把床集中在一起,每间屋子里各摆两张床……” “床怎么搬得动?那条走廊那么长。每间屋里摆一张床,每家饭店的规矩也都是这样的吧?我看就这么算了。”特芙拉说。可是巴特·奥斯汀还是若有所思地说道: “我还是不喜欢就这样。很显然,这里一定有什么蹊跷。我觉得,如果我们这么分开住,肯定要落入别人的圈套。” “可是睡在外面的沙地上也没什么区别。我们这里离市区好几百公里,如果有人想谋害我们,在外头岂不是更加方便?” 于是,这场对话到此结束,因为谁都想不出要说些什么来。 “好吧,讨论到此结束。我们来分配一下房间吧。”看到巴特·奥斯汀和拉里·霍华德都默不作声,特芙拉导演说道,“第二栋房子几位演员已经在用了,第一栋是我和沃金森几位编导人员,第三栋嘛……” “给我们几位老头当养老院算了。”拉里·霍华德提议道。 “那么第四栋就让录音组和管道具的几位人员住,再加上奥利佛先生,我看基本上就这样简单分一分行吧?要是嫌住的人太多,也可以自己互相调整。问题是我们怎么称呼这几栋屋子,把它们称做第一栋、第二栋也太没意思,而且用编号区分房子更容易混淆,我看干脆就按颜色来称呼吧。玲王奈他们几位演员住的是红栋,我们几位导演和摄影指导,以及摄影师们住的是黄栋,舞蹈设计、化妆还有红栋里住不下的演员就住这个绿栋里,发型化妆还有美术指导、道具管理以及录音组的工作人员就住蓝栋。基本上这么分配了,大家看,没问题吧?厨师就住在外面的拖车上算了。” “如果接待我们的主人能露一面就好了。”霍华德大声嚷道,“也免得我们在这里担惊受怕了。在门上贴一封信就把我们打发了,这种办事作风跟衙门似的。” “你也别这么说,这叫做背靠背式服务,双方可以不照面,对我们来说这也是最安全的。而且这里也并非一无是处,至少有一处一流饭店也比不上的娱乐设施。来,我带你们看看去。各位,请这边来。”导演边带头往外走去,边回头说道,“真对不起,巴特也许很难上得去。请在这里稍等一会儿,好吗?” 巴特默默地举手表示赞同。 导演率先登上楼梯,楼梯是木头做的,和梯子没有多大区别,是临时安在这里上楼用的。从楼梯爬上二楼一看,那里也是一间和楼下一模一样的屋子。房间里单调而宽敞,孤零零地摆放着一张床。不同的是,二楼的床头旁还放着一张带抽屉的小柜子。 楼梯的边上附近光线最明亮,抬头往上看去,可以从一道窄缝里看见一小片一丝云彩也没有的蓝天。那是因为顶上镶着一条细长的玻璃用来采光。这就是上下两层房间白天唯一能看见的一点光线了。看来,为了让光线可以充分透进下面的房间里去,所以上下两间房间里都没有隔开的墙或者门,而且,楼梯也造得极其简单。 特芙拉站在床边,又开始做起自己最得意的演说来: “各位,在此我还有另一个提议。四栋房子的名字我们已经决定用颜色来称呼了,再就是区分一下房间号码。 每栋各有四个房间,因此我想用顺时针方向给房间编个号:一号室、二号室、三号室,和四号室。 这四个房间分别还有上下两层,也就是上房和下房。因此,你们觉得把叫做一号上、一号下、二号上、二号下好不好?比如说我们现在待着的房间就叫做绿栋的二号上。如果各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主意,我想就这么决定了吧。之所以我想带各位到绿栋的二号上这个房间来,不为别的,是因为这玩意儿。” 特芙拉导演指着墙壁。大家扭头一看,原来那里有个固定在墙壁上的金属梯子。梯子垂直地贴在墙上,一直通到上面的天花板。天花板上开了一个洞口,洞口里能看见四角形的金属板。 “这个梯子只有各栋的二号上房间里才有。各位,做好登山的准备了吗?” 特芙拉说完,走向梯子径自爬了上去。众目睽睽中,身躯高大的他很快把脑袋伸进天花板上的洞里去,用手抓住洞里头的金属板。 “这个金属板其实是个可以往上掀开的门。像这样往上推,只要没有患上关节炎,我想谁都能推得动。” 说着,他伸手抓住表面长着一层铁锈的灰色铁板往上一推,哗的一声,铁板往对面倒了下去。 “来,各位请跟我上来吧。” 接着,他继续往洞里爬了上去,先是头,接着是上身和腰部,慢慢看不见了。大家有点儿犹豫,纷纷往后躲了几步。这种时候表现得最勇敢的一般就算是玲王奈了,只见她迅速抓住梯子,手脚麻利地爬了上去。于是,大家也就不再犹豫,一个个跟着往上爬了起来。 爬上固定在墙上的梯子后,再穿过那个正方形的洞口一看,上面原来是个直径十几英尺的圆形平台。跟下面宽敞的房间不同,也许是因为地方狭窄,或者是外墙直接被太阳晒透了的缘故,空气中显得有些闷热。不过,由于这里空气的湿度比较低,感觉还不算太难受。 圆形地板的角落里,安放着一座螺旋状的梯子。到了这里,拉里和吉姆俩人终于想起来了,这里的位置其实是附设在建筑物外的四座塔里的一座。 “既然我们已经爬到这里来了,就没有理由不继续爬到顶上去。各位,这里只是稍微比下面热点儿而已,如果能加把劲爬到顶上去的话,就可以看见天堂了。” 特芙拉的声音从上面传下来时,他的身子已经爬到螺旋型梯子很高的位置了。他低头向后面的人说完话后,又接着迅速地往上爬去。紧跟着他爬上来的还有玲王奈、拉里·霍华德、吉姆·贝兹和奥利佛·巴雷特四个人。受到特芙拉的鼓舞,他们几位也都一个接一个地跟着爬上了螺旋梯子。 五个人终于爬上塔顶后,只觉得一阵阵风呼呼地在耳边响起,远处不知从哪儿传来低沉的嗡嗡声。声音慢慢地越来越大。甚至能感觉到塔顶在风中轻轻地摇晃着。四周的空间越来越狭窄了。这是因为越往上爬,塔尖也变得越细了。 又往上爬了不久,螺旋梯子终于到头了,这里又是一个圆形空间。几个人一个接一个地爬上来后,站在一起已经显得很拥挤了,因为这一小块地方的直径只有几英尺了。 “哇——”吉姆·贝兹不由得发出由衷的感叹声。这里有一个开口,位于塔的最顶层。从这个开口望去,荒凉的沙漠、红褐色的岩石、堆满瓦砾似的山丘,还有一望无际的荡漾着湛蓝色水波的死海,全都一览无余地呈三百六十度地展现在大家的眼前。从开口处灌进来的强风呼呼地响着,里头听到的风声原来就是从这里传进去的。沙漠里吹来的风虽然带着一股热气,但由于空气较为干燥,所以刮在身上感觉还挺舒服的。 “这简直太棒了,完全没有人的痕迹,是个死亡的世界。”贝兹轻声说道。 他一动也不动地呆呆望着前方,说:“我怎么觉得以前好像见过这个风景似的。人要是死了以后,我想灵魂也许就会到这种地方来。我那个死了的儿子,没准灵魂也在这里呢。” 听到他的话,大家全都默不作声了。 刚才不知从哪儿传来的嗡嗡声也知道来源了。开口处的正下方就是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金色圆顶,圆顶上安着许多密密麻麻的螺旋桨,在沙漠吹来的强风中不停地转动着,发出那种沉闷的嗡嗡声。 “这些螺旋桨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一向话语刻薄的霍华德开口问道,“作为一种装饰品一点也不觉得好看,反而吵得要死。” “我可不这么认为。看到眼前这些一起转个不停的螺旋桨,可以激发我的创作灵感。”美术指导巴雷特说道。 “这让我想起《魔鬼的发明》那部片子,还有卓别林的《摩登时代》。”玲王奈也说。 “是啊。还有那部《大都会》和《未来世界》。当年,作者要表现未来的时候,都会选择一堆齿轮或者螺旋桨乱转的画面来表示。所谓实现了机械文明,也许最直观的就是给观众留下许多轮子乱转的印象吧。我的做法也差不多,我曾经运用在银幕的各个角落安上许多转动的齿轮,这样就可制作出一大片稻田随风摇摆的恬静的田园风景了。那场面真让人怀念!” 奥利佛·巴雷特拼命把头贴近开口往外瞧。开口虽不算太窄,但无论从哪个角度,人的脑袋都无法从开口处伸过去。 从开口处可以近距离地看到其他三座塔。其余三座塔顶的瞭望台也都设计得一模一样。顶上的小空间里有道纵向的开口,塔尖和圆顶一样,全都涂成黄色。在尖尖的屋顶上也各安装着一个螺旋桨,在风中不停地转动。按道理来推测,这座塔上大概也安着一个同样的螺旋桨吧。 “每座塔的屋檐上都贴着不同颜色的瓷砖,因此,哪座塔里是哪个颜色的房子,从外头看便一目了然。如果对方也爬上自己住的那栋房子的塔顶,站在这里大声说话的话,也许就能简单地彼此沟通了,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很近,但如果走路的话,就有百倍以上的距离了。”特芙拉说。其余三座塔顶都很寂静,展望台上也不见人影。 “实际上,我们互相之间真离得那么远吗?”发自内心的不安使霍华德开口问道。 “不,我们手里握有无线对讲机这种文明的利器,大可不必担心。”导演回答道。 “那么,对面那座贴着红色瓷砖的塔里,就是玲王奈她们住的屋子?”吉姆问道。 “是的,但是只有那座红色塔顶不能上去。”奥利佛回答。 “只有我们那间屋子通往塔顶的金属板打不开。”玲王奈接着说。大家都歪着脑袋不做声。 “无论如何,这里看到的真是不可思议的风景。在以色列还能看到这样的风景,真是出乎意料。也许正是因为这里就是上帝的国度。原来如此,觉得似乎完全理解了。”吉姆·贝兹平静地说。 “这里的风景的确动人心扉,尤其是这片数不清的螺旋桨,还有空中遥相呼应的四座塔尖,连我这样的无神论者也会想起上帝。” “那么,霍华德先生还有吉姆,那位谜一样的主人提到的,为我们准备好的小小娱乐节目,指的大概就是这个吧。各位如有兴趣,请过来鉴赏一番我的作品——那座漂浮在死海海面上,用盐块搭建的布景阳台吧?”奥利佛指着眼前浩瀚的死海,还有海中远处那座隐约可见的白色冰山似的景物对大家说道。由于距离太远,看起来并不十分清楚,但可以看出体积相当大,从这里望去,简直就像一座浮在水面上的小岛。 “噢,那就是你们搭建的啊!果然很有气派。虽然离这里远了点儿,但和这里的景物太协调了,看上去就像天然存在的岩盐小岛!”拉里·霍华德不禁感慨地说道。 “看起来像座冰山,其实不是。上头到处都是棱角,很像水晶砌成的巨大晶体。”吉姆·贝兹说。 奥利佛听了使劲点了点头说道:“是的,那完全是用盐块垒成的城堡。根据剧情的要求,它得用岩盐来搭建。如果大家不累的话,真想带你们一起过去看看。不过太阳快下山了,真希望你这位舞蹈设计大师能近距离地欣赏我的杰作,亲自用手摸一摸,站在上头好好亲眼看看。” 33 死海的海面上,一艘大型汽艇乘风破浪,正朝远处的布景地直驶而去。船上站着的是舞蹈设计师拉里·霍华德、化妆师巴特·奥斯汀、发型设计师吉姆·贝兹、录音师彼得·法布雷、录音助理艾迪·托玛森和马隆·瓦伊达等一行人。清爽的海风迎面扑来,吹得众人的头发在风中飘舞。不用说,担任讲解的当然是设计和建造出这座大型浮岛布景的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了。 “这可太让人惊讶了!从近处看,简直堪比一艘船,像艘大船似的!”拉里·霍华德一路上赞不绝口。船一靠近这处海面上的宏伟壮观的布景时,呈现在众人面前的宛如一座白色的盐块垒成的小岛。 “也许有一座楼房那么大吧?死海的管理当局对环保的要求很严格,连一艘船下水也很难得到许可。我们原想在岸边搭建这座布景,但是根本批不下来。不得已,后来只好改为搭建在海面上,好容易才得到他们的准许。布景的材料绝大部分都是从美国运来的,只是在海上组装成的而已。” “那些盐的结晶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我们尝试过各种不同的方法。在美国做好之后运来的几乎都是增强复合纤维,粘合部分的材料使用的是特殊橡胶,在这里补充制造时使用的是石膏。而顶上耸立着的那根是金属制成的。” “那是一把剑吗?”拉里·霍华德向这位设计者问道。 “是的。那是剧情进入高潮时,用来承接上帝发怒后发出的雷电的道具。因此,我还在剑底下安装了一台很大的变压器,还有蓄电池和放电装置,从剑尖放出电流来。” “噢!”巴特·奥斯汀佩服地感叹道。 “整座布景是浮在水面的吗?体积如此庞大,完全看不出是漂浮着的,简直就像一座小岛。”吉姆·贝兹说。 “阳台那部分看起来像是石头造的,里头使用钢筋了吧?” “用了可不少。为了在阳台上空使用自动摄影机移动拍摄,我还拉了一些钢丝绳。虽然没有仔细计算过,但可能使用的钢筋总共得有好几十吨吧。如果不是在死海上,它早就沉了。” “这座阳台实在太大,看起来太壮观了!有了它,影片的档次马上就不同了。” “听到你的夸奖,我太高兴了,巴特。噢,码头在后面。”巴雷特驾船绕到后面。于是刚才还在身后的,带着四座尖塔的清真寺,又正好面对着他们的视野。 “这座布景可太棒了!奥利佛,绝对不比那座清真寺差。”拉里说。 “谢谢夸奖,拉里。喂,巴特,小心你脚底下。” “奥利佛,你是怎么让它停在这里的?只是浮着而已吗?我看风挺大的啊。”吉姆说。 “下面拴着锚呢,而且底下还拉了根绳子,把布景和那座清真寺捆在一起了。黄栋屋子的墙上正好钉着个很合适的套环,也许是用来拴骆驼用的吧。我把绳子绑在套环上了。大致上风都是从清真寺方向刮过来的,布景总是往这边,也就是往清真寺相反的方向漂。但是已经可以放心了,因为布景已经和清真寺绑在一起,一点也不会动了。高速公路是从清真寺的后头经过的,所以拉根绳子并不影响车辆的通行。” “嗯,原来是这样。玲王奈他们已经在这里排练过了吗?”拉里·霍华德问。 “已经排练过上百次了。今天还排练过呢。她说已经随时可以开拍了。” “那太好了。噢,这个不错,舞台上还铺了层塑胶呢。” “照明也很完美,从各个角度都能打出光线来。两台喷雾机分别安装在舞台的两侧,还备有四台大型发电机组,已经安放在船底位置上了。” “这么重的家伙居然还能浮起来,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如果放在其他湖里,早就该沉下去了。” 拉里·霍华德站在死海阳台的中间,咚咚地踩了两脚舞台,接着两手一摊,旋转了一圈说道:“这可真不错,站在这个布景上,连我这个老头都想跳起舞来,实在做得太好了!” “一点都不感觉摇晃。”吉姆说。 “因为体积太大了吧?我看大小赶得上小型豪华客轮了。而且,除了那把剑的放电装置外,重心全都在下面,在水里头。就算电影里那头‘金刚’使劲在上头翻跟斗,只要它停下来,布景马上就会恢复原状。” “你是说翻跟斗也不怕?” “只有金刚才有那么大的力气。这个布景就像金字塔一样,底部做得特别大,我敢用自己的脑袋打赌,保证绝不可能颠覆过去。而且一般的风浪也不可能晃动它。即使有时候风刮得大,使用带三脚架的摄影机完全也能拍摄,绝不会再有拍《大白鲨》时出现的麻烦。”奥利佛说。 这里提到的拍摄《大白鲨》时出现的麻烦,是指大导演史蒂芬·斯皮尔伯格拍摄从船上追逐大白鲨的镜头时发生过的小插曲。他原打算把摄影机的三脚架固定在船上,但摄影师却坚持自己用手抓住摄影机拍摄。他的理由是,用固定三脚架的方式拍摄的话,观众看到的效果容易产生晕船的感觉,结果斯皮尔伯格采纳了摄影师的主张,把这个重要镜头用手持摄影的方式来拍摄。最后手持拍摄拍出来的画面反而很稳定,电影也因此大获成功。 “嗯,这家伙好像一座巨大的山浮在水面上,相当稳定。”巴特·奥斯汀在舞台上走了一圈,停下来后,拄着拐杖抬头望着天空说道。从舞台上可以望见这座巨大的盐山高高的顶部。 “这顶上可够高的吧?从底下到山顶的剑尖足有六十英尺高。”巴雷特解释道。 “可是剧本上好像没提到那把剑啊?”奥斯汀问道。 “这是特芙拉导演出的主意。我们在安装这座布景时,他突然心血来潮,提出在剧情达到高潮时,要加进一个镜头,让雷电从那支剑上劈下来,整个布景要在电光雷闪中垮塌掉,所以我才急忙安上去的。” “原来是这样。上帝发怒了啊!难道导演真想把爆破组再叫到这里来?” “想倒是想这么做,可是就算等上一百年,以色列的旅游局也不会批准吧?即使我们拥有好莱坞的巨额资金和以色列政府强有力的渠道也不可能得到批准的,所以这里只能拍摄放电、爆炸和崩塌的镜头,回好莱坞后再用缩小的模型进行补拍。”美术指导解释道。 “盐块的结晶一个个都那么晶莹透亮。看上去就像冰块似的,充满了北极风情,在灼热的沙漠里能做出这种东西来,不但太有想象力了,而且很能说明设计者的实力。这几处扶手本来该用石头来做的,可是你看这雕刻多精细!根本看不出来是用塑料制作出来的。舞台离水面只有一英寸,要是风浪大的时候,海水也许都能没到舞台上来。这玩意儿制作得实在太逼真了。如果当时批准我们在岸上搭建这座布景的话,我想效果不会这么好吧?真是歪打正着啊。”巴特说。 “剧情达到高潮时,整个布景电闪雷鸣,能制造出暴风雨来临的场面。等我们拍摄结束后,这座布景中大部分还能拆下来运回美国去,我打算重新组装后把它立在派拉蒙电影公司的游泳池旁边。” “拍电影就像打仗一样。只要肯花钱,舍得投资,就能把胜利牢牢抓在我们手里。噢,这就是升降梯吧?用它把约翰的头颅送上来的吧。”巴特·奥斯汀说。他朝盐块的结晶之间露出的四方形洞口慢慢走了过去。 “是的。升降梯的洞口就在这个位置,和那边希律王和希罗底坐的沙发正好对着。拍摄时镜头扫过他们俩的肩膀后,再专门给那个头颅来个大特写。” “原来是这样。” “可是,这台升降梯有点过时了,就像独立战争时代的留声机那样,是用手来摇动的。剧中只有两处用到升降梯,只有刽子手下到地牢去,和把约翰的头颅送上来这两场戏而已。为了这两个镜头改成电动式的,我觉得太浪费了,何况这里的电力也不足。来,现在让你看看,你到下面来。噢,对了,巴特,你乘升降梯下去。”美术指导说完后,就走进那个阳台中央,像是在盐山中挖出的洞穴里去了。 “从旁边的码头也可以直接走进地下来,不过从这边走要近得多。”奥利佛一边往里走去,一边解释着。跟在他身后的是拉里·霍华德、吉姆·贝兹、麦克·贝利和佩里·波诺四个人。负责录音的几位技术人员没什么必要了解升降梯的功能,他们继续待在阳台上做进一步的检查。 “只要到了后台,见到的场面就差多了。到处是裸露的钢筋,三合板整个看得一清二楚,穿着牛仔裤,满身大汗的工人跑来跑去,实在大煞风景。来,往这边走。” 后面有一个楼梯。 “这里尤其适合开场独特的演唱会。只拍一回电影就拆掉,实在太可惜了。完全可以找来十个一流的摇滚乐队,轮流上台演唱,观众全都乘船观看表演。我看名称就叫做‘摩西演唱会’得了,一定获得成功。”吉姆说道。他是摇滚乐迷。 “这个主意不错!可是最怕演唱会一旦结束,这里垃圾就该堆成山了。”奥利佛一边小心翼翼地从钢筋上铺块木板搭成的楼梯下来,一边说了几句扫兴话。这座布景内部连个窗户也没开,但周围却很明亮。因为使用增强复合纤维制作的盐块结晶框架,隐约可以透进外头强烈的阳光。 “开场演唱会固然不错,要是我的话,宁愿在这里召开一场正式舞会,从傍晚一直开到深夜都行,要是选在月亮明亮的夜晚那就更好了。大家穿上晚礼服或者燕尾服盛装出席,就在那座清真寺前集合,然后乘坐一艘灯火通明的大船向海面驶来,把大家接到这座岛上。台下配上一流的伴奏乐团。不管探戈、吉鲁巴还是华尔兹,想跳什么都行。” “大家各有不同构想固然很好,但我是个现实主义者,只要听到这些想法,首先就得想到资金筹措问题,脑袋马上就大了。光是这个布景,购买材料加上运到这里来,足足花了一百万美元还不止。拍完戏后,就算就地处理,光是拆解费用就要花掉三十万。听说现场还得从美国请来那么多人当观众,实在不知道最终要花多少钱。这些群众演员一人得要多少报酬,现在还不得而知。如果你们要提出那种计划,我是头一个要提反对意见的。”美术指导边说边走下楼梯。 “喂喂,总不能连个梦想都没有吧。”拉里·霍华德说。 “梦想就得花钱,早点儿丢开岂不更好。”奥利佛针锋相对地反驳道,“好了,有关梦想的话题告一段落,下面该谈正事了。这里已经处于水下,正是升降梯的正下方。各位已经看到了,升降梯的轿厢现在升到上面了,所以里面只是空的。我把它降下来让你们看看,要用这个。” 奥利佛指着轿厢子旁边的钢骨圆盘,握住一个附在把手上的凸起,开始转动。圆盘像是卓别林时代汽车上的大型方向盘。 “喂喂,轿厢里面还要搭乘两个大块头的刽子手呢,这么简陋的家伙能载得动吗?”拉里·霍华德挖苦似的问道。 “搭乘两个大块头那算什么?就算一头大象也不费劲,因为只往下降。” “只往下降?噢,对了。”拉里说。 “往下降的话,只要转动圆盘就行,不必用力。乘客本身的重量就会使它自然下降。可是相反,如果搭乘两个大块头向上提升到舞台上,那可就费大劲了。这种活我可干不了。但是这场戏里往上提升的只有约翰的头颅和一张桌子而已。” “原来如此。两个大块头男人只往下降,要升上去的只有约翰的头颅,这样的话,用圆盘来提升就足够了。” “是的。” 升降梯轿厢降了下来。巴特·奥斯汀背对大家,拄着拐杖站在轿厢里。 “这个设计对于腿脚不便的人来说,真是太方便了……咦,我怎么转了个方向?”从升降梯上下来的巴特说道。 “因为搭建布景方便,没办法,只能将就点儿了。喂,你们几个负责道具的,把桌子上摆的那个特殊制作部门加工出来的得意之作让大家看看。”奥利佛一边说,一边把桌子上那块就像美术大学雕刻系教室里常摆着的沾满石膏和颜料的布掀了起来。 布的下面出现了一个让人恶心的东西。如果旁边站着的是洛杉矶警局的路易斯和莱恩的话,也许看见后会神色大变吧?拉里、巴特、吉姆、麦克和佩里几个人全都皱起了眉头。掀开布后,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是制作得十分精巧的道具——约翰的头颅,简直就和扮演约翰的杰洛姆·米兰德的脑袋一模一样。放在银盘上的头颅紧闭着双眼,脸色惨白。 “快把那张桌子搬进升降梯里去,再把这个头颅连银盘脸朝后放在桌子上,然后转动圆盘把它升上去。喂,巴特,你老在升降梯里待着干吗?别妨碍别人干活了,赶紧出来吧,不然头颅放不下了。” “你不是还得把我弄上去吗?” “我可不想去转圆盘,你请他们几位帮忙吧。可是把你弄上去以前,我要先把顺序跟大家说明一下,快点出来吧。各位,我们先来练一遍吧。先把桌子放进去,对了!然后再把头颅放上去。盘子没法固定,小心别打翻了。” 负责道具的两个人把桌子搬进升降梯的轿厢后,小心翼翼地端起头颅,说道:“噢,还挺沉的。” “和保龄球的重量差不多,这是根据实物的重量做出来的。莎乐美跳舞的时候,总不能举着个气球跳吧?重点儿才显得真实。” “可是放在盘子里相当稳当。”佩里·波诺说。 “跟这座布景一样,制作时已经把重心放在颈部附近了,所以不容易倒。好好,这就行了。那么,大家请过来,转动这个圆盘看看。” 麦克·贝利握住圆盘的凸起,战战兢兢地转了几圈。升降梯开始缓缓地往上升。奥利佛不满地摇了摇头说道:“这可不行,得转得快点儿。对了,这种速度还差不多。待会儿再问导演行不行。好了,我的说明到此结束。把头颅再放下来好吗?等升降梯下来后,把桌子连同头颅一起搬出来就行,再用布把它盖起来。最后再把咱们这位老先生给弄上去。我想,总比人头得重多了吧?” “我的脑袋还和身体连着呢。”巴特·奥斯汀说道。 34 一条二十码长,铺着石板的小路一直通到清真寺的玄关前,站在路上,面对清真寺的话,顺着左边的那条碎石路往前走,可以看到清真寺的旁边附着一座希腊神殿式的建筑。这座石头砌成的建筑也很特别,毫不逊色于里面建着几条曲里拐弯的走廊、屋顶上还安装着无数螺旋桨的那座与众不同的清真寺,以及好莱坞制造的、浮在盐湖上的那座独一无二的布景。 一楼的景观并没有什么特别,无非和雅典著名的帕台农神殿的遗址十分相像就是了。但以色列这座神殿的屋顶还很完整,平常就算下点儿雨,躲在里头也淋不湿。可是如果碰上暴风雨,尤其是斜着浇过来的话,避雨的也许就会淋成落汤鸡了,因为一楼根本没有墙。 巍峨的屋顶正面有一个三角形的屋脊,屋脊上装饰着取材自希腊神话里的浮雕。屋顶下只竖着一排圆形的柱子,四面敞开着,没有一堵墙。拉里·霍华德和巴特·奥斯汀来到这里的那天,因为刮着大风,虽然躲在这座希腊神殿的屋顶下,但风卷着尘土和小石头却不停地砸在小腿上,和待在旷野里相比,并无太大的区别。 外景队一行人私下曾探讨过好多回,这座建筑的设计者或者拥有者为何要把房子盖成这种样子?但是,起码从建筑意图不明确这点来说,这座希腊式神殿和旁边的主建筑清真寺没什么两样。清真寺里只有几张床铺和几条莫名其妙的走廊,连浴室、厕所和厨房都没有。这可比洛杉矶最差劲的汽车旅馆还差得远。 “我也弄不太清楚。可是总觉得这些建筑是不是也和我们搭建在死海上的布景似的?”特芙拉导演说,“那座人工岛是我们摄制组为了取景而赶制出来的。根本就没想过在那儿住,也没打算让玲王奈的影迷们来参观。我想,建造这些建筑物的目的是否并不是为了居住?这是我这个老电影人的知觉,猛一看外观是否宏伟而豪华,但仔细看过后就能发现,其实内部细处的结构非常粗糙。当然了,这些难看的细节是绝对不会拍到电影里去的。” “你是说,这几座建筑也是搭建的布景吗?”理查德·沃金森问道。 “我没这么说。它们可比布景漂亮多了。但我总觉得它也是类似的东西。肯定是为别的什么目的搭建的,虽然那么大,但肯定不是真东西。哪儿见过穆斯林肯把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和希腊的神殿并列建在一起的?这不就等于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自己根本就不是这两种宗教的信徒吗?” “那你说,建造这些到底有什么目的?” “暂时还不知道,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知道吧。” 这座希腊式建筑物的奇特之处不仅在于让人感觉只为了营造一种气氛,并无实际意义的一楼,它竟然还有地下室!背朝清真寺,转过身来面对着希腊神殿时,可以见到建筑物前方有一段通往地下的陡峭的台阶,下了这段台阶,就能见到一扇巨大的金属制作的大门。大家使尽全身力气,把这扇沉甸甸的金属门推开后,展开在众人面前的,居然是和一楼那个桩柱结构的空间一样大的,空空荡荡的地下室。 这间地下室又成了让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谜团。整个地下室里竖立着很多圆形柱子,这和一楼是出于共同的构思理念设计出来的,对此不必大惊小怪。然而和一楼的柱子是石头建成的不同,地下室里的柱子全是金属制作的,是一种灰色的什么金属,而且数量非常多。 对着柱子又嗅又摸了好半天,奥利佛才开口说道:“这不是铅做的吗?”柱子的表面贴着一层铅,而且地下入口的大门的内侧,也包了一层像是铅的金属。 稀奇古怪的不但是柱子,两根柱子之间还用一块金属板连在一起。无数柱子之间的东西方向,凡是有块长方形地板的空间,在距离较短的那边,全都用板子把柱子跟柱子连了起来,板子的高度大约也有从地板快到天花板那么高,而南北向的柱子之间却什么都没有。 因此,进到里面后,就会觉得这和清真寺中央的走廊很像,完全没有给人空间宽敞的感觉。地下室里没有窗户虽然十分正常,但连一个照明灯具也找不到。沿着四周的墙壁虽然可以绕一圈,但中央的空间部分只能东西方向走动,因为隔着金属板,南北方向根本无法走动了。为何要建这样一座地下室?又是一个新的谜团。 可是既能避风,又容纳得下这么多人聚在一起的大点儿的空间,也就只有这儿了。于是,大伙费了好大力气,才把各个屋子里的小桌子搬了过来,利用被金属板隔开的三行空间,一行人一起吃了顿晚饭。之所以要费劲辛苦聚在这里用餐,是因为从黄昏起,风势已经渐渐加强了。如果在空荡荡的一楼吃一顿北欧海盗式的晚餐,汤和鸡肉里就可能刮进许多沙子去。 在餐桌前坐定后,大家点上许多蜡烛,又往杯子里斟满葡萄酒,特芙拉导演就开始致辞了。为了能看见分成三列的在座的各位,他还必须不停地在隔板之间走来走去。他首先说道,如果清真寺的主人今晚能够露上一面,再对大家讲上几句话,一定可以极大地打消大家心里的不安。 说起剧组人员上一次聚餐,那已经是将近一年前的事了。那回还是在派拉蒙电影公司摄影基地的一家餐厅里,当时在座的还有夏隆·穆尔、制片史蒂夫·亨特和丹尼·杰克逊。可是那之后接连发生了几起不幸的事件,直到今天晚上,才有机会正式地把替代夏隆·穆尔的卡罗尔·达内尔介绍给大家。导演介绍完后,卡罗尔低头向大家鞠了个躬,谦虚地表示了自己的决心。她说:“长时间来,我一直是演话剧的,这次才第一次拍电影,希望能在各位前辈的指导下努力把角色扮演好。” 特芙拉接着说道,因为有隔板挡着,无法看见大家的脸。可是明天即使刮起飓风来,晚餐也得在上面吃了。 干过杯以后,大家就开始进餐。理查德·沃金森和坐在旁边的奥利佛·巴雷特也聊了起来。虽然他们俩挨着坐,但由于玲王奈他们几位演员以及特芙拉导演都在隔板的那一边,因此从奥利佛的位置上根本看不到他们的脸。 “你没闻到有一种什么怪味?”沃金森问道。 “噢,也许那就是铅的气味吧?闻到这种气味,连汤喝起来都没味道了。”奥利佛回答。 “我说的不是它,我总觉得闻得到一股酸味似的。” “酸味?没闻错吧?” “倒也是,我也不太敢确定。” 于是对话暂时到此结束了。俩人各自撕开一片法式面包,在上头抹上奶油送进嘴里,然后默默地喝起汤来。 “要说最耐酸的金属,应该就数铅了。”奥利佛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理查德的视线在空中游移了一会儿,暧昧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儿才回答道:“奥利佛,不知道你听说过没有,有一种说法认为,罗马帝国是由于铅而灭亡的。” “没听说。”奥利佛回答。 “当时的罗马帝国过着高度文明的生活,他们有上下水道、浴场、剧场和议会政治,也有喝葡萄糖浆和葡萄酒的习惯,生活方式和我们没什么两样。不,他们还可以买票欣赏角斗士们互相格斗,以及把基督教徒喂狮子的表演,寻找一些我们无法体会的无聊的刺激。古罗马帝国这个让人觉得再过一千年都不会灭亡的超级强国,为何迅速灭亡了?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因为铅中毒造成的。” “噢。” “罗马人不管是水管、装葡萄酒和葡萄糖浆的杯子,还是餐具,凡是能和嘴巴接触的东西几乎都用铅来制作,因为铅不生锈。” “确实如此。” “所以,现在检测从罗马遗址挖掘出来的遗骸时,骨骼中居然检测出含量超乎寻常的铅来,据说甚至是我们普通人的一百倍。所向无敌的罗马帝国,居然在他们想象不到的地方隐藏着这么一个致命的强敌啊。” “原来如此。” “也有人认为,他们之所以患上铅中毒完全是一种报应。罗马长期滥用权势,逐渐变得狂妄自大,滥用武力压迫和屠杀其他民族。所以现在的意大利才会如此堕落,沦为黑手党的发源地。虽然那里也是孕育出文艺复兴运动的国家,但其后却无法继续保持世界文化中心的地位。现在那个国家里正酝酿着想让持有毒品合法化,并对吸毒行为解禁,把毒品视为烟和酒一样的东西。这是因为他们如果不这样做的话,犯罪就太多了。据说每三个意大利人中就有一个与某种形式的犯罪活动有牵连。这个国家之所以没落到这种地步,也许是两千年来世界各国对罗马帝国的怨恨,一股脑儿全让帝国的后代子孙们来偿还了。” 特芙拉导演的周围坐着拉里·霍华德和巴特·奥斯汀这两位老人,还有玲王奈和卡罗尔·达内尔等几位。电影里一起扮演女主角的演员中,像玲王奈和卡罗尔这样相处得如此融洽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她们俩无论吃饭还是开会,总是并肩坐在一起。大家通常认为,这应该归功于卡罗尔的好脾气。无论如何,她们在一起能够相安无事,起码让导演和所有剧组人员的压力减轻了一多半。 饭后的甜点端上来的时候,特芙拉导演从脚边把一摞厚厚的封皮已经变了形的文件拿到桌子上,打开让大家看。打开封皮后,和大家预料的相反,里面竟然一行字也没有,全都是照片。那是一本相册,里面满满地装的都是他们所住的这座清真寺兴建过程中拍下来的照片,照片是按照时间顺序拍摄的,其中既有远景也有近景。可是照片上的建筑工人好像全是满脸络腮胡子、皮肤棕黄色的阿拉伯人。虽然满满好几页都贴着这座清真寺从开工到完工全过程的照片,可是上面完全没有附带文字说明,见不到一个阿拉伯文、希伯来文或英文文字。 “这在哪里找到的?”玲王奈问。 “在我房间的床头柜里。这些照片中也许就有款待我们的主人,可是看起来照片中留下的全都是阿拉伯人啊。” “我可没交过什么穆斯林朋友。”拉里说。 “你说款待我们的主人?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吧。”巴特·奥斯汀说,“他哪儿款待过我们?是我们擅自闯进别人家里。我想,房子的主人正生着一肚子气呢。” “不过,奥斯汀先生,我们可是见到过他留给我们的信啊。”卡罗尔·达内尔说道。 “也许他认为反正拦也拦不住我们,干脆送个人情,所以才写下那信的吧?” “不管怎么说,我们不算是非法入侵民宅吧。”玲王奈说。 “说得对。就算他不情愿,反正我们已经得到主人的许可了。就像我们的祖先只用一包烟钱就从印第安人手里买到曼哈顿一样。可是,只用蜡烛照明,住在这里还真不方便。” “那么,明天开始使用发电机吧。”特芙拉说。 “但是我倒觉得这样也还不错。”玲王奈说,“因为没必要化妆了。” “照你这么说,十九世纪以前的欧洲妇女都该很舒服了吧?”卡罗尔说,“因为一到晚上,就可以不用化妆了。” 玲王奈点了点头说道:“即使到了十九世纪,室内的照明灯具也只有几盏小小的瓦斯灯而已。如果不想让人见到自己衰老不堪的面容,白天出门时只要把前面的面纱放下来就行了,她们考虑得还真周到。” “确实如此。”两个女人都点头称是。 “至于这些建筑现场的照片,”特芙拉又把话题拉了回来,说道,“你们看,这张脚手架的照片跟我们所知道的建筑现场完全不同。在这里完全没有进行过地基的施工。” “哪儿?”拉里说着,伸手把相册朝自己跟前拉了拉。坐在他身边的吉姆也把脑袋凑了过来,两人一起慢吞吞地翻阅起照片来。 “嗯,确实没见他们进行过地基施工,直接就在岩石上盖起清真寺了。” “我说得对吧?因为下面的地基就是岩盘。” “是这样的。这个背后有座岩山,这里就在和岩山通着的岩石地基的上头,我说的应该没错吧?”拉里端详着照片说道。 “这么说来,那座清真寺是盖在石头上,噢不,是盖在岩层上的?只是垒在上面而已?”巴特·奥斯汀说。 “也许就是这样吧。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地下室,但旁边的清真寺并没有地下室,从这张照片里就可以看得很清楚。我看他们连根桩脚都没埋,只是把房子垒在岩层上就算了。”导演说道,“也就是说,它名副其实地是用《旧约·圣经》时代的技术建造的。” 霍华德一边把相簿还给导演,一边综合了大家的意见,说道:“它的技术水平就和我们见过的昆兰遗址差不多,都是先把石头垒起来,再抹上水泥盖出来的看似外观很漂亮的大箱子而已,里面既没水又没电。通常盖一座这么大的房子的话,地下都该设有动力室。” “有了又怎么样,这里根本就没有电。”奥斯汀说。 “自己发电如何?就像我们这样,使用汽油发电机发电。”卡罗尔说。 导演摇了摇头回答道:“那也不行。因为没有蓄电池,要让那么大的一座房子全都有照明,恐怕得需要好几台发电机。而且必须二十四小时不断运转,这恐怕不合算。要是我的话,就会充分利用这里的阳光,把太阳能机组和蓄电池合并使用。或者以太阳能发电为主,再以汽油发电机为辅来运行。” “要说太阳能发电,玲王奈的国家拥有世界一流的技术。”拉里说。 “是的。”特芙拉赞成地点了点头,“可是日本离这里太远了。据我的观察,这座房子并没有安装太阳能系统。拉里说得对,虽然这里设计方面想得挺周到,但技术还停留在公元前的水平。 “各位,期待已久的拍摄,明天终于正式开始了。明天早上,我想从第一百四十个镜头,也就是约翰的头颅用升降梯升上来那场戏拍起。但是莎乐美跳给希律王看的那出戏,算是剧中的高潮,因为舞群中需要召集很多临时演员,这出戏要延后再拍。玲王奈,你准备好了吗?” “随时OK。” “你对死海印象如何?” “简直梦幻一般!尤其要感谢提议到死海来拍外景的巴特·奥斯汀先生。” “不用谢我。当时我只是建议,如果要拍莎乐美的话,最好得到这个《圣经》的国度来。既然到了以色列,总不能不到死海来吧。谁都会这么想。” “但是在弗雷德·阿斯坦和金·凯利他们活跃的年代时,谁也没想到过要在死海里上演一场群舞啊。” “是啊,因为那时这里还在打仗呢。虽说现在战争还不算结束了,可是当时的情况可比现在紧张得多。” “来到这里以后我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至今为止就没人想过到这里来拍片子。在以前既没有电视机又没有录像机的时代里,不是许多人肯花大钱拍摄歌舞片吗?大家能想到的只是浮在死海上看报纸、读书,没有人设想过能在死海里吹奏管乐器吧?我记得当年有一部歌舞片,有个场面我记得很清楚,许多双手齐刷刷地从白色的地板下伸出来,各自拿着不同的乐器,有个女孩在其间穿梭跳舞着。” “噢,那部片子叫做《小镇女郎》,安·米勒主演的。” “我就是看了那部片子后才产生这个创意的。我想,我们一定能拍出在音乐电影史上留名的画面来。如果还能重新摄制一次《娱乐世界》那部片子的话,我们这回拍的死海的场面一定能用上。谢谢你,巴特。” 奥斯汀伸出一只手摆了摆,说道:“看来我也得多努力了。” 拉里·霍华德也说:“要不,过会儿我们一起到死海去泡泡海水?” “真是个好主意。”特芙拉导演说,“离拍摄群舞的场面还有一段时间。如果各位还有什么创意,请早点儿告诉我。” “听说死海的海水对治疗关节炎很有效。”卡罗尔·达内尔说。玲王奈点了点头。 拉里则苦笑着说道:“你这句话可不该说,这让我联想起自己的岁数了。” 玲王奈不以为然地接着说:“是啊,据说对皮肤病也很好,而且疗效和富含矿物质的温泉差不多。以色列南部的艾因盖迪那里有宾馆,也有可供游泳的海滩,不少人为了治疗皮肤病,还特地到那里住宿一段时间。听人说,在身上抹上死海的泥巴后再晒日光浴就更好了。” “据说连香港脚也能治好。” “看来我们的话越说越投机了。 “因为死海的含盐量高达百分之三十五,因此水里没有生物,也不会有危及人类生命的鱼了。” “这里不必担心有大白鲨,简直就像天堂似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拉里,在海岸边脚下可要小心点儿,因为水里的石头全是尖的,一不小心就会划破脚底。据说是因为这里几乎不起浪,所以石头都是尖的。” “你是说,得穿上凉鞋才保险吗?” “但是凉鞋在水里容易掉,而且会浮起来。我的经验是穿跑鞋最好。” “噢,得穿跑鞋啊?嗯,有道理……” “你带跑鞋来了吗?” “是的,带来了。” “不但是岩石边,在泥地里也得小心。现在温度太高,脚踩进泥地里后,很可能要烫伤的。” “哦,是吗?” 玲王奈点了点头,接着说道:“而且不能让海水进到眼睛里去,也不能喝下肚去。光是把舌头伸进死海里轻轻一舔,就会感觉刺痛。” “噢!” “还有一件事得注意,在海里小心别让风给刮到约旦去,那样就别想活着回来了。” “就算能保得住命,也会被逮走,因为两国之间正处于临战状态中。”特芙拉也说。 “但是,这些事只要小心点儿完全就能对付过去。总之待在这里对皮肤还是有好处,只要游几天泳,再冲冲淋浴,皮肤就变得光滑多了。” “这里的水资源很珍贵,淋浴太浪费了吧。” “不过,在这里一定要喝足水,万一出现了脱水症状,那是会丢掉性命的。” “我知道了。各位,课已经上够了。怎么样,巴特?待会儿一起下水游会儿泳好吗?我还没见过你游泳呢。” “我的腿脚不利索,已经五十多年没下水游过泳了,我还是不太想去。” “我看你还是该去试试。死海是矿物质的宝库,听说这里的死海开发公司每年都从海水中提取大量的氯化镁、氯化钠、钙、钾等各种矿物质,再精制成产品。因此游泳对身体绝对是有好处的。” “难得到一回死海来,那我就到水里浮着看看书吧。”巴特笑着说。 旁边的桌子上,扮演约翰的杰洛姆·米兰德正在和扮演希律王的文森特·蒙哥马利谈笑正欢。 “我从演话剧起,当演员的时间已经相当长了,演过各种角色,从奴隶、出卖肉体的牛郎,一直到国王都演过。但是,只有《莎乐美》里的约翰我真不想演。一想到明天会被那两个刽子手砍了脑袋,我一晚上都睡不着。”这位英俊的年轻人露出满口白牙笑着说道。坐在他身边扮演刽子手的两名演员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你可别恨我,”文森特摸着他的大肚皮笑着说,“我可是拼命劝阻过啊。都是那两个女人要你的脑袋。” “那也怪你没提出送莎乐美更好的礼物。” “那你说,该送什么才对?” “你该说,我把整个死海王国都送给你,我让出王位吧?这样才有吸引力。” 文森特哈哈大笑起来,接着说道:“你还年轻,不知道女人的欲望有多强。万一真那样说了,她们在取得王位后,还是会砍你的脑袋。” 摄影指导和美术指导正在聊被绑架后遇害了的孩子的事。 “说实在的,对我们的伤害还不算大,因为被绑架的毕竟不是我们的亲骨肉,而是用人的孩子被绑架了。”理查德·沃金森说道,“但是,吉姆·贝兹、拉里·霍华德还有巴特·奥斯汀可就不同了,被绑架的是他们的亲生儿子或者孙子。他们表面上看起来很开朗,其实内心受到的打击应该是很大的。” 美术指导点了点头,说道:“看来吉姆还是开朗不起来,这个打击让他瘦多了。巴特也显然不如以前精神了,如果没发生过这件事,这种场合他应该会更闹得慌。” “因为巴特是至今唯一一个找到亲人遗体的被害人。当然了,其他人只是至今还未发现遗体罢了,可是他的孙女已经百分之百没有生还的可能了。不幸中的万幸是,丢失孩子的都是有三个子女以上的家庭,比起独生子被人绑架要好得多。你们家丢的也是比利夫妇的第三个孩子吧?” 奥利佛点了点头。 “我们家可不同,那孩子可是汤姆夫妇的第一胎。他们为了避免生出畸形儿来,还特意从提华纳搬到洛杉矶,好容易才盼到了这个孩子。孩子丢失后,玛丽娅精神完全失常了,夫妻俩最后离婚了,玛丽娅还失踪了。” “是吗?” 沃金森重重地点了点头,说道:“真是一场悲剧啊!已经找到尸体的只有奥斯汀的孙女一个,其他的婴儿还下落不明。一想到如果丢的是自己的孙子,我就心痛得不得了。这种事究竟是谁干的?为什么要这么干?” “巴特的孙女好像死得也很惨。” “嗯,脖子后面的肉缺了一块。疯子干的,要不然只能用恶魔来形容。”说到这里,沃金森压低嗓子说道:“奥利佛,你考虑过没有,为什么被害人全都是我们这个外景队的?” “这一点我也想到过。”奥利佛点了点头回答道。 “你看,从夏隆算起,我们家、吉姆·贝兹、拉里·霍华德,还有你、巴特·奥斯汀,再加上作家麦克·巴克雷,全都和《莎乐美》这部戏有关。而且麦克·巴克雷遇害的方式和剧本里的约翰很相像。” “你说得对。”奥利佛脸色凝重地点了点头。 “这事到底是谁干的?简直太疯狂了。” “只有天知道。”奥利佛两手一摊,无奈地回答。 “我可不这么认为。”沃金森把嗓子压得更低,他往前拉了拉椅子,凑近奥利佛说道,“直觉告诉我,凶手一定是我们认识的人。” “你说什么?真的?” “是的,”沃金森缓缓点了点头,小声说道,“奥利佛,我想凶手现在就在这间屋子里。” “你可别瞎说!”美术指导脱口否认道,接着他笑了笑说,“你的意思是,我们正和杀人魔鬼坐在一起吃饭?” “奥利佛,你没看过摄影机,但我看过无数回。我总是通过镜头观察人,那些精神不正常的家伙,我一眼就能看穿他。” “这么,这么说……”奥利佛瞪圆了眼睛,结结巴巴地说,“你是说,莫非……” “是的,没错!”沃金森举起手,不耐烦地打断奥利佛的话说道,“我通常是不会把镜头对准那些幕后人员的。” “那么,你指的是演员?” “正是这样,不会错的。我们正和世纪的狂人一起工作。” 理查德·沃金森两眼直盯盯地瞧着害怕得说不出话的奥利佛,一边深深吸了口气。接着,他把头从奥利佛面前移开,将椅子推回原位,像是突然记起来什么似的说道:“依我看,我们这支外景队一定受了什么诅咒。也许我们选择莎乐美作题材是犯了个错误。” “受了诅咒……”奥利佛喃喃地重复道。 “是的,比罗马所受的诅咒更恶毒。”理查德说道,“等着瞧吧,事情不会到此结束,我想以后一定还会发生更可怕的事。” 35 第二天早晨,死海王国阳台的布景上,升降梯不停地上上下下,不断调整提升的速度,接连拍了几遍把约翰的头颅送上来的镜头。 接下来要拍的,是玲王奈战战兢兢地靠近约翰头颅的镜头了。阳台上已经燃起了熊熊的火把。虽然时间还是上午,但通过滤光效果,完全可以表现出夜晚的场景。通常采用这样的技法,可以达到比拍摄真实的夜晚更逼真、细部特征更清楚的画面。这正是理查德·沃金森引以为豪的摄影技巧。 扮演希律王的文森特·蒙哥马利和扮演希罗底的卡罗尔·达内尔正手拿孔雀羽毛的团扇端坐在沙发上。由于剧中他们俩见到约翰头颅时的面部表情要分开来拍摄,所以还没轮到他们。 玲王奈早就对人说过,她十分期待拍摄第一百四十场戏。原因之一在于,为了把莎乐美的这场戏演得更好,至今为止她没少对剧情的安排出谋划策。所以,玲王奈早就请求导演,拍摄这场戏时不要把镜头分割得太细。为了能让自己的情绪更加融入剧情,她要求拍摄时尽量一气呵成。导演接受了玲王奈的意见,决定同时启用一台利用钢丝控制的空中摄影机,以及另一台安装在舞台上的摄影机同步进行拍摄。 玲王奈穿着银白色的内衣,外面套一件薄薄的纱裙,为了酝酿情绪,她静静地坐在地板上,等候导演开拍的指令。 导演的声音终于传来了。只见这时的玲王奈已经完全变身为剧中的莎乐美,她慢慢站起身来,向升降梯里面色苍白、双唇微张、两眼紧闭的约翰的头颅走去。她的身子微微颤抖着。虽然还算是试拍,但空中的小型摄影机慢慢地在钢丝上移动,随时跟拍她的动作。阳台上的摄影机也不停地捕捉着玲王奈脸上的表情。 台上的玲王奈精神恍惚,脸上慢慢地露出一丝笑容。她走进升降梯,战战兢兢地伸出双手端起银盘,接着,她又举着盘子转了一圈后再把盘子放在地上。她两手扯着头颅的双耳,缓缓地举起头颅,开始不停地旋转着跳起舞来。 这场戏的表演完全依赖于玲王奈的自由发挥,因此没有人提出任何异议来,但大家明显地可以看出,她的动作与彩排时已有了很大的不同。跳完舞后,莎乐美把头颅紧紧抱在胸前,泪水充满玲王奈的眼眶,顺着化过妆的脸颊滴了下来。她又一次捧起约翰的头颅,慢慢贴近了自己的嘴唇。 这时,一旁的人都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玲王奈浑身就像电流通过似的痉挛起来,她的腿不住地发抖,接着,莎乐美一下子扑倒在地上。啊!太感人了!特芙拉不禁发出由衷的惊叹,她的表演实在太逼真了。 倒地后的莎乐美继续把嘴唇久久地贴在头颅上。莎乐美的呼吸急促,全身不停地痉挛,她伸长舌头,忘情地舔着约翰的嘴唇和下巴,然后又在脸颊和额头之间来回舔舐,像狗似的把整个脸舔了一遍。 她还伸直舌头对着脖子的断面,用力吸吮上面的每一处地方。那副样子简直就像饥渴万分的动物一样,这不禁让旁边的人们打了几个寒战。 玲王奈左右两边捧着头颅的手突然使起劲来,两只胳膊颤抖个不停,剧烈的颤抖逐渐蔓延到莎乐美的全身,皮肤上甚至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接着,她的身体像木棍般地向后一仰,直挺挺地瘫倒在地上。莎乐美的后颈部慢慢向后弯曲,身子扭成一张弓的形状,足尖几乎挨到自己的脑袋上。 离她最近的沃金森和特芙拉两人不禁面面相觑。而这时沃金森的眼睛并没有看着摄影机。 “停!”特芙拉大声喊道,“太棒了!玲王奈,十分精彩。这段镜头完全可以使用,一次通过!”导演满意地宣布道。在场的工作人员纷纷向玲王奈身边跑去。可是她还不站起身来。于是,大家围站在地上的玲王奈周围。 “喂,玲王奈的样子有点儿不对啊!”特芙拉轻声对旁边的人说。 谁都看得出,她的样子显然有些异常。站在她旁边的第一助理导演乔伊斯·伊兹那俯身用手碰了碰地上趴着的玲王奈的肩膀,她的身体还在持续不停地颤抖着。 “喂!玲王奈!玲王奈!你没事吧?”特芙拉说着走了过去,把她脸朝上翻转过来。只见玲王奈紧紧咬住牙根,闷声不停地低声抽泣。 “玲王奈!玲王奈!”众人呼叫着她的名字,她回过神来后,反而哭得更大声了,整个身子紧紧地抱住特芙拉,不但未见一丝缓和,身子颤抖得更厉害了。 “求求你,把我扔进死海里去吧……”玲王奈一边大哭,一边用颤抖的声音说出这些话来。 这次轮到特芙拉和乔伊斯面面相觑了,因为不但玲王奈提出的这个请求不知究竟是为什么,而且她的说话声也突然变得像个小孩似的尖细了起来。 “快,快,求求你,快把我扔进死海里去!”玲王奈声音尖细但轻轻地哀求道。 “为什么?就这么穿着衣服?” “是的,赶快!” “为什么?” “不能告诉你。我也不知道。这么下去我会发疯的。求求你了,我走不动路。”玲王奈的声音越来越微弱,变得断断续续起来。“别把我抱起来,就这么拖过去,求求你了。”玲王奈说。 无奈,特芙拉和乔伊斯只好小心翼翼地从两边把玲王奈的上身搀起来,把她拖到阳台扶手边上。增强复合纤维制作的扶手看上去很像石头做的,每隔几块竖着摆放的石头就留有一个很宽的缺口。接近缺口处后,玲王奈把头钻过石头中间,自己用力跳进了死海。 “哎呀,难怪是个天才,说的话真让人听不明白。” 特芙拉说完后猛一回头,发现一堆人正团团围在约翰的头颅旁站着。助理导演罗德·法洛和约翰·特拉维斯以及三名录音师彼得·法布雷、艾迪·托玛森、马隆·瓦伊达,还有第一摄影师杰克·戴维斯也停下了拍摄,加入了围观的人群中。连穿着戏服的卡罗尔·达内尔和文森特·蒙哥马利也围了过来。 这时,这堆半蹲半坐的人群中,一位挤在最前面的人慢慢站了起来,满脸疑惑地扭头看着导演。他就是理查德·沃金森,只见他的脸色比纸还要白。 “艾维!”这位摄影指导心事重重地向导演喊道。 “理查德,怎么了?别那么严肃嘛。我们的女主角表演得太投入了,难免变得有点古怪。刚才的镜头都拍进去了吧?下面还有好多戏要拍呢。” 围成一圈的人群陆续站了起来,不知为什么,大家的眼光不约而同地紧紧盯着特芙拉导演。 “艾维,艾维,快过来,你看看这个。”沃金森急切地叫道,同时努了努下巴。 “到底什么事?理查德。” “艾维,认真点儿,你听我说!”这时他才恢复了镇静,缓缓说道,“这个脑袋可是真的!” 直到这时,特芙拉脸上还挂着点笑意问道:“你在说什么?” “是真的啊!这颗人头。” “理查德,可别拿这开玩笑!” “待会儿再争论吧,你先看看这颗脑袋。” “你说是真的?这什么意思?” “这颗脑袋是真的,这是杰洛姆·米兰德的头颅!” 导演惊吓得半天说不出话来。 “开什么玩笑!”特芙拉愤愤地骂道。他拨开人群走到最前面,用力蹲在滚落在银盘边的人头前。 中东耀眼的阳光把地上这个奇怪的物体照得又白又亮。在这极为明亮的地方,却摆着一个与此最不相称的东西。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由于前些天排练时使用的用合成树脂制作的假头颅做得太逼真了,以致谁都分不出真假。可是这颗人头与假人头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散发出臭味。 至此,导演已经完全没必要再去仔细查看这颗人头了,剎那间,他已经对自己的过分乐观后悔不迭。 无论假的物品做得如何巧妙,它毕竟还是假的。似乎在嘲笑制造者贫乏的想象力似的,真的东西和制作的模型有许多无法比较的不同之处。比如渐渐呈现出酱紫色的上唇,肿胀后向两边咧开的嘴,脖子皮肤上开始隐约出现的尸斑。这些无论如何不可能制作得惟妙惟肖。还有,眼睑上微妙的肿胀,下颌下面浮起的小小的紫色斑点,这些都是在假人头上绝对看不到的,这就是真实所展现给我们的细腻技巧。 “王八蛋!到底为什么干出这种事?谁这么残忍?这到底是为什么?”艾维·特芙拉一边站起身来,一边脸红脖子粗地朝四周咆哮着。接着,他不再四处张望,视线紧紧地盯住远方,他望着扶手外面的海面上。顺着导演的视线看去,大家发现,穿着戏服的玲王奈正身体朝上在水面漂浮着。 36 艾维·特芙拉和理查德·沃金森一起来到死海王国的阳台布景的地下升降梯前。麦克·贝利和佩里·波诺两位刚才把杰洛姆·米兰德的头颅送到舞台上的道具管理站在他们面前。 两位道具管理的脸色甚至比沃金森和导演还要苍白,因为他们心里十分清楚,这回无论如何很难摆脱杀人嫌疑了。这很自然,因为把头颅放进升降梯,又送到上面的就是他们。地下和舞台之间相隔不过数英尺,根本不可能在途中被人调换。 “我想你该相信我们,特芙拉先生。”麦克·贝利说道,“我们只是完全依照巴雷特先生吩咐的去做,不过是把放在那里的桃花心木桌子抬进升降梯的轿厢,再把原先连盘一起放在作业台上用布盖着的假头颅端过来,脸朝后摆在桌子上,然后把布拿掉,转动这里的圆盘升上去。仅此而已。” “人头可不是假的。” “我们现在才知道。可是,刚才哪能知道啊!” “怎么会是这样,理查德,我们片里拍的居然是颗真的人头!”特芙拉导演回头对摄影指导说道。 “但是,你们当时完全就没发现?”沃金森目光严厉地盯着两位道具管理。 “我们怎么能发现?我昨天才第一次见到假人头,而且又没拿在手里仔细看。今天我们只是把盖着布的头颅连盘一起端进升降梯里,把布掀开,再转动圆盘而已。” “真人和假人的脸,应该能分得出来吧?”沃金森问。 “我们根本没有看到脸,因为脸是朝后放的。”佩里·波诺说。 “朝后放?果真是朝后放的吗?就算这样,真假头颅重量该不一样吧?” 这次是导演在一旁搭话了:“不,理查德,重量是照着真的制作的。这件事他们可能确实不知道。可是这么说来,从这里到上面只有数英尺之遥,途中想调换头颅,这在物理上是绝对不可能的吧……” “我们今天一早就到了这里,只不过把摆在这里的头颅放进升降梯里而已,别的可什么都没干。”佩里·波诺再次分辩道。 “行了,知道了!麦克,我清楚了。这么说,一定是在昨天晚上到今天早晨之间,桌子上的头颅被人调换了,应该是这样。” “昨天晚上到今天早晨之间?”沃金森问道。 “是的,准确地说,是昨天晚上九点四十分到今天早晨之间。因为我们昨天大约晚上七点半开始吃晚饭,将近九点四十分才结束。晚餐期间,米兰德坐在我斜对面,和演刽子手的还有说有笑的呢。” “我们今天早晨到达这个布景台的时间,差不多是八点刚过吧。” “是的,理查德。昨晚九点四十分到今天早晨八点之间,也就是这十个小时之内,有人进行了这桩疯狂凶杀。我们住在黄栋,如果让住在红栋的人再仔细回忆回忆,也许作案时间能锁定得更短。” “米兰德和谁同住?” “这我不知道。可是我想,几位演员大概都是上下两个房间分开住的吧。待会儿再问问看。” 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刚从楼梯上下来,正朝升降梯走过来。 “奥利佛,你看从这里到一楼的舞台之间,能有办法在升降梯里对头颅进行调换吗?”导演问。 “绝对不可能。”奥利佛斩钉截铁地回答道,“从这里到上面只有一个木板钉成的井壁而已。而且途中的一举一动站在这里都能看得很清楚。你们过来看看!就是这样,到处连个洞都没有。再说如果有人想干这种事,也会被人发现吧。” 三人从升降梯后退了几步,从这里可以看到,钢骨架构中的确只有一条垂直的升降梯井壁。 “嗯,我明白了。看来只能是在十个小时内被人调换的。奥利佛,大家情绪如何?” “玲王奈的样子有点奇怪,卡罗尔陪她一起坐船先走了。据说她想好好洗个澡,再躺下休息一会儿。” “大家都想搭乘同一艘船早点儿回去。你们打算怎么办?”奥利佛问。 特芙拉双手抱胸说道:“看来我真中了邪了。以前拍摄《阿依达》时也是这样。不是我就是玲王奈,我们一出外景就会有人遇难。真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总之,我们只能先回岸上再说了,赶紧想法报警吧。”沃金森提了个符合常理的建议。 “你说怎么报警?这里没有电话。就算开车上了高速走上半天,连个人影都找不到。” “总不能因为这样就不报警吧?” “从这里到艾因盖迪或者耶路撒冷警局得有多少公里?何况对讲机也根本无法接通。” “谁都可以随便进入这里吗,奥利佛?” “根本就没想过需要锁门。正如你所看到的一样,这里既没有门,也没有锁。” “这么说来,只要晚上偷偷坐船来到这里,谁都可以进来?” “不巧的是,艾维,死海上根本不用坐船。”理查德不无嘲讽地说道,“人在死海能浮起来,游累了可以躺在水面上休息一会儿也没关系。鲨鱼等等凡是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生物这里一律都不存在。因此无论想去邻国约旦,或者打算横渡死海,只要跳进海里游泳都能做到。水面很难遇见风浪,连日以来气温都很适合游泳,加上我们住的清真寺距离这座人工岛又不算太远。” “说得也对……总之,我们先回岸上吧,再向大家确认一下昨晚以来米兰德的全部行踪。”特芙拉说道。 37 艾维·特芙拉、沃金森和奥利佛·巴雷特乘坐的小艇靠岸了,在岸边迎接他们的是面色苍白的拉里·霍华德。 “艾维,发生了一件怪事!” 特芙拉虽然心情也不好,但他认为,这种情况更不能显出自己的脸色有多难看。当他见到清真寺前柱桩结构的一楼里摆满昨晚用餐的桌子和椅子时,他只能打起精神说道:“嗨,拉里,里卡多说过午饭在一楼吃吗?”里卡多是外景队专门负责伙食的意大利厨师。 “他确实说过,午饭放在一楼吃,艾维。”霍华德回答道。 “那也没问题。偶尔体会一回在一楼就着风吃午饭的感觉也不错。” “在哪儿吃都没关系,艾维。但是这顿就着风的午饭并不是里卡多的主意。” “不是里卡多的主意?那是谁提议的?” “不只是午饭,今后我们还得接着品尝就着风吃的晚饭,就着风吃的早餐,和就着沙子吃的午饭,就着天上的星星吃的晚饭,永远就个没完,看来我们命该如此啊。” “你这话什么意思?瑞赖,餐厅消失了吗?” “今天早晨我们没吃早餐就到布景那里去了,每人只拿了块三明治,所以才没有发现。其实昨天夜里地下室里的椅子和桌子就全被搬到地上来了。” “你在说什么?到底是谁搬的?”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已经挨个问过所有的人了。没有人告诉我是他干的,不仅如此,也没有任何人见到过谁干了这件事。只能认为,昨晚那些桌子椅子自己长出两条腿,爬上楼梯后,又好好排成几行了。” “你是说,外景队里没人干过这件事?” “绝对没有。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 “这是怎么回事?这……”特芙拉双手抱胸沉思了起来。 “不仅如此。昨天晚上我们吃晚饭的地下室被人关起来了,也就是说上了锁,不管怎么使劲推或者拉,噢不,没有门把手,哪能拉呢?不管怎么推都纹丝不动。咱们的餐厅打烊了。” 特芙拉丢下拉里,自顾朝地下室的入口走了过去。下了陡峭狭窄的楼梯一看,的确,那扇铁门关得紧紧的,不管怎么推或者敲都纹丝不动。 “嗨,里面有人吗?如果有人请回答!”特芙拉大声喊道。他咚咚地敲了半天门,但里头没有任何反应。无奈,他只好又从楼梯爬上来,走进神殿桩脚屋里找了把椅子坐下,问道:“拉里,玲王奈的情况怎么样?” “卡罗尔在陪着她。看样子还是没法开口说话,似乎受了很大打击。”拉里·霍华德一边回答,一边坐在特芙拉身旁的椅子上。 “我们受的打击也不小啊。喂,罗德!”助理导演刚一露头,特芙拉便大声喊他。见他来到身边,特芙拉吩咐道:“请把我的笔记本取来,然后找找文森特,让他到这里来。” 笔记本拿来后,他翻到一页白纸上,从胸前掏出万宝龙牌钢笔,拧下笔帽。 “那好,总之,我们先把那座古怪宾馆的人员配置好好整理一下。好莱坞正在削减预算,我们算是花钱最少的外景队了。幸亏这里黄栋、蓝栋、绿栋住着的人都有了。待会儿文森特来了后,四栋房子的人就到齐了。嗨,巴特,你往那边坐坐吧。” 巴特·奥斯汀走了过来,拉了把身旁的椅子坐下来。 “好,我就从我知道的黄栋开始说吧。一号上住的是助理导演罗德·法洛,一号下是约翰·特拉维斯。二号上是我——艾维·特芙拉,二号下是第一助理导演乔伊斯·伊兹那。三号上和三号下都归摄影指导理查德·沃金森一人使用。四号上是第一摄影杰克·戴维斯,四号下是第二摄影保罗·盖伍德。我们黄栋就是这样。那么,巴特、拉里,请把绿栋的房间分配情况说一说。” 拉里抢先答道:“一号上和一号下都是巴特一人使用,二号上和二号下也只住我一个。就算老年人的特权吧。 “三号房是扮演刽子手的两位,三号上是山姆·霍奇斯,三号下是丹尼·费舍尔。四号房是两位扮演卫兵的住着,四号上是阿道夫·梅亚,四号下是法兰克·克雷。” 特芙拉飞快地记着笔记,写完后说道:“那好,我知道了。接下来该是蓝栋了,奥利佛,你说说吧。” “好的。一号上是发型化妆师吉姆·贝兹,一号下是录音师彼得·法布雷。二号上是录音助理艾迪·托玛森,二号下是第二录音助理马隆·瓦伊达。三号房是两位道具管理,三号上是麦克·贝利,三号下是佩里·波诺。四号归我一个人使用。” “好,头三栋就这样了,只剩下红栋了。噢,来得正是时候,文森特!玲王奈目前情况如何?” 扮演国王的文森特·蒙哥马利挺着他肥胖的肚子走过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跟在他后头的罗德·法洛也坐在他身边。 “好像一直在呕吐,还有点儿发烧,说胡话。” “说胡话?她说了些什么?”一旁沉默不语的理查德·沃金森问。 “嘴里一直喊着不知道是伊莎贝拉还是伊丽莎白,反正像是个人的名字。” “她在喊伊丽莎白?用不用找个医生看看?” “这我不知道,听卡罗尔说,也许不是太要紧吧。她吐完后就回房间去了。” “真不好办。这里既没有医生也没有警察。不过,看来她暂时无法再演戏了。” “可是,如果让她继续演的话,她……” “也许会接着演吧。但我看还是算了。这么个打不起精神的莎乐美拍下来也没用,而且和前头的表演反差也太大了。不管怎么说,今天拍到的镜头太成功了,那演技,真能称得上是出神入化啊。难道这么好的镜头我们就不要了吗,理查德?” “那不是该由我决定的,应该由你和派拉蒙的头拍板。我对此不发表意见,我可负不起那种责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件事,我看你就别问我了。” “真太不像话!我看,你在电影公映前干脆躲到死海海底算了!难道就没人肯帮我一点忙?” “艾维,这些话是我以一个老朋友的身份,对你提出的忠告。”沃金森说,“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想使用今天拍到的精彩镜头,因此,你打算把米兰德的死和两位制片人一样,故意把他们按照不明原因的失踪来处理,对吗?” “理查德,你不是说,你不想负任何责任吗?既然这样,就请你别多嘴!” “别这样,艾维,请冷静点。你不觉得《莎乐美》从一开始就怪事不断吗?先是女主角失踪,在海上又发现了疑为她的尸体,剧组人员的儿子和孙子接连遭到绑架,协助编写剧本的畅销作家离奇死亡。接着,今天扮演约翰的演员又被人杀了。也许你的忍受力比我强,甚至可以把这些挫折当做影片最好的宣传,可是我觉得,这都是莎乐美的阴魂在作祟啊!” “光靠宣传好消息,电影是很难卖座的。” “可是那能不能不择手段啊!艾维,我们会因此送命的。” “反正两位制片已经失踪了。” “艾维。”沃金森的眼神越来越严厉。 “那好,理查德,我问你一个问题,这支外景队到底听谁的?” 短暂沉默过后,沃金森双手一摊说道:“反正不是我。” “那不就对了吗?这个话题就此结束。我还没做任何决定,如果我打算这么做,希望你能照我的办。” 大家鸦雀无声,只能听到风吹过的响声。脚下的沙粒在风中缓缓移动,但风力还不算很强。 “我饿了。”文森特·蒙哥马利突然说道。 “好的,国王陛下。罗德,你到拖车催一下兰扎,问问他希律王的饭准备好了没有。然后你把手头没事的人叫来,让他们帮忙准备餐桌。” “就在这里吃吗?”蒙哥马利问。 “是啊,下面餐厅的门关了。” “其实那里也很挤,并不是非在那里吃不可。可是门到底是谁关的?” 特芙拉两手一摊,说:“谁知道?也许是真主吧。” “艾维,这种玩笑不能开!”巴特·奥斯汀在身后制止道,“开这种玩笑太危险。已经发生了一连串的怪事,难道还不够吗?我们擅自闯入的这座房子还不知道是谁的呢,我们居然还有心情在这里优哉游哉地吃饭。” “女主角昏倒了,和她一起配戏的男演员也死了,我可不像这位国王,还有胃口吃饭。”导演说。 “趁我们不知道时,能把门关起来的,我想也只有主人了吧?也就是那位看不见的房主。”拉里说。 “看不见的房主?他到底住在哪儿?这附近并没有别的房子,唯一能住人的地方已经让我们占了。清真寺里也没有地下室,他还能住在哪儿?”特芙拉说。 “艾维,那你说,是谁把地下室的门锁起来的?你不觉得,房主对我们的无礼感到不高兴了,所以才把门锁上的吗?”奥利佛·巴雷特说。 “照这么说,一定还有一个我们不知道的空间存在,或许房主就躲在那里。”沃金森说。 “在哪儿?” “就在下面。” 大家一时都沉默无语。 “你是说,这位不肯露面的房主把自己关在下面阴暗的地下室里?”奥利佛说,“那间充满怪味的地下室?而且那里黑洞洞的,连扇透光的小窗户都没有。” “要不然哪儿还有地方?” “算了,大家都累坏了。在我们互相指责对方是凶手以前,还是换换心情吧。”导演说。 “换换心情以前,艾维。”巴特说道,“我们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了。米兰德的躯体到哪去了?那个假人头又到哪儿去了?” “这个问题太难回答啊!”特芙拉小声嘟囔道。 “上次是更换演希罗底的演员,这次又不得不再找个人来演约翰。换了人以后,以前拍过的镜头都要从头再来。如果这种更换角色的事再来一两回,就算把派拉蒙公司仓库里的底片都用上也不够啊。” “是啊,再这么下去,所有的成员都得换,搞不好下回就得换导演了。” “现在可不是开玩笑的时候。” “是啊,这些情况我都清楚,给我点时间好好想想该怎么办。”特芙拉大声叫嚷着。 他把手贴在额头上好一会儿,稍微冷静下来之后,他打开笔记本说道:“好,我们还是接着说房间的分配情况吧。文森特,你把红栋的房间分配介绍一下。一号房里住的是谁?” “是我。” “是你?你住一号,是谁定的?” “我哪儿知道?难道我不能住一号房吗?” “不,这无所谓。” “因为我来得晚。到这里的时候,玲王奈已经住进二号房了,卡罗尔住三号。剩下一号和四号由我和米兰德来挑。本来米兰德也可以住一号房。” “嗯,一号房是文森特,二号是玲王奈,三号是卡罗尔,四号就是出事了的杰洛姆·米兰德。行了,我知道了。还有,你知道米兰德昨天晚上的情况吗?” “我想,知道的不会比你们多。” “昨晚吃过饭后,他是不是立即回自己的房间去了?是否老老实实待在房间里睡觉?这些你知道吗?” “他确实回去了。至少,我们曾经一起回到房间过一次,就在这下面吃完晚饭后。” “吃饭时你们坐在一张桌子上,而且挨着坐,是吗?” “是的,艾维,就像你见到的一样,我们俩一起说了会儿闲话。他说,他演过很多角色,但就是不想演约翰。他还真说对了,他的不祥预感应验了。发生了这种事。昨晚他还那么活泼,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活力。真不敢相信那家伙已经不在人世了。” “他是个好人。”特芙拉也说,“他很适合演约翰,要找人替代他大概很难。不过,吃完饭后你们不是还在一起吗?” “刚开始是待在一起的,我们一起去了趟厕所。因为考虑到第二天要起早,所以我们打算早点儿回房间睡觉。因此我们俩一起走过那道走廊,到红栋后,在走廊边道过晚安才分手的,情况就是这样。然后我们分别往两边的门走去,开门进了房间。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等我再见到他的时候,已经是今天早晨拍摄的时候,他只剩下脑袋了。” “也就是说,今天早上谁也没见过他,可是为什么谁都没注意到呢?”奥利佛说。 “到布景去的船里并没有他……” “噢,是这样的。今天没有他的戏份,所以才没有人注意。如果平常的话,经纪人早就到处找他了。为了不刺激以色列人,我们把经纪人全都留在美国了。文森特,你今天去过他房间,就是那间四号房看过吗?”特芙拉问。 “没去过。”蒙哥马利回答。“好,那我们一起过去看看吧?”特芙拉说完,站了起来。 “现在去?吃饭前就去吗?”文森特·蒙哥马利不情愿地问道。 “什么意思?文森特,难道吃饭前去不行吗?” “米兰德那具可怕的尸体也许还在房间里,见到后食欲就全没了。” “我早就已经没有食欲了。那你就留在这里好了。”特芙拉说。结果跟着导演去的只有奥利佛·巴雷特、理查德·沃金森、罗德·法洛、巴特·奥斯汀和拉里·霍华德五位。 38 通往红栋房子的走廊入口在面对清真寺玄关左边数起的第二个,这几天大家已经习惯把它称为红色走廊了。红色走廊是白天经过时唯一一条不需用电筒照明的通道。这是因为只有这条通道经过二楼时正好穿过主建筑正下方的圆筒形屋子,从圆顶透下的光线十分充足,而这里的光线还可以渗透到整条走廊。因此,住在红栋里的演员们虽然也分到了手电筒,但大家使用的机会并不多。特芙拉曾经听玲王奈说过,最近因为众人的恐怖感已逐渐消失了,所以,住在红栋里的人晚上也敢摸着黑在这里行走。 “也许正像巴特昨天所说的,我确实胆子也太大了。在这么一座奇怪的房子里,晚上没打灯还敢在这条走廊走上好几回。”特芙拉伸手搀了一把爬楼梯爬累了的巴特,回头向众人说道。 “我看还是在走廊上每隔几英尺放盏煤油灯吧?”巴特.奥斯汀提议道。 “这个……”沃金森面露难色回答道,“这也许太危险了,可能发生火灾。” “这座房子全都是用石头和泥巴搭建的,怎么可能会着火?”拉里反驳道。 “建筑本身也许烧不着,但万一煤油灯倒了,火烧起来就麻烦了。如果地板烧成火海,走廊就不能通行,那麻烦可就大了。何况每个房间里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逃都没地方逃。” “那完全可以打破采光的小窗户逃生啊!上头装的是玻璃。” “它在楼梯的最上头,打得破吗?如果用枪打或许还有办法。” “有人带枪来了吗?”特芙拉问。 “谁都没带。”巴特回答。 “这么说,我们没带任何武器。”导演无力地说道。 “也许昨天巴特说得对,我们离开这座鬼屋要好些。”奥利佛说。 “那好,如果在米兰德的房间里发现他的尸体、血迹,或是任何异常的话,我们就搬出去算了。”导演做出了结论。 落在后头的巴特也已经上完楼梯了,一行人离开了走廊。拉里举着电筒走在最前面。 “等等,这之前我们还忘了一件重要的事。”导演说。 “什么事?”沃金森问。 “门闩啊,玄关大门的门闩。只要把走廊入口的门关上,再顶上门闩,至少这四栋房子,包括外头的走廊就全被锁住了。从外面谁也无法偷偷溜进我们的卧室里去,住别的栋的人也不能闯进别人的屋子,只要把走廊入口锁住了不就行了?” “说得对。”奥利佛回答道,“可是,自己人串串门总可以吧?” “也不能这么说,凡事小心点儿好。”沃金森说。 “奥利佛,昨天晚上蓝色走廊入口的门锁上了吗?”特芙拉问。 “没锁上。”美术指导摇了摇头回答道。 “拉里,绿色走廊的门呢?” “我也没锁。巴特,你记得锁上了没有?” “我不知道。也许谁都没锁吧。”巴特·奥斯汀拄着拐杖边走边回答。 “看来哪一栋都差不多。黄栋的门也一样,我没锁上。”特芙拉说。 “我也没锁。”沃金森回答。 “明明有那么结实的门闩,我们却没有想过把它派上用场。” “因为在沙漠里,谁能想到外面会有歹徒来呢。”沃金森说。 “确实如此。而且走廊那么长,即使关上走廊入口的门,也产生不了什么安全感。”导演说。 “是这样的,艾维。可是,敌人未必都来自外头啊。”沃金森说。 “你这话什么意思?理查德。”特芙拉不太高兴地责问道。 “我并不愿意怀疑伙伴,但我们不能不考虑各种可能性吧?如果以后我们还继续住在这里,我看从今晚开始就得把每条通道入口的门闩上。”沃金森说。 一行人走到红栋房子的入口。他们先打开通向走廊的大门,没有发现任何异常。玲王奈和卡罗尔应该正待在左边数起的第二间屋子里,旁边尽里头的屋子是文森特·蒙哥马利的。 特芙拉终于扭过头来看了看右边最靠边的那一间。拉里也把手电筒的光对准了那儿。靠右手的那扇门,应该就是杰洛姆·米兰德的房间了。一行人默不做声地来到米兰德的房门前,之所以保持沉默,是因为大家都非常紧张。特芙拉伸出右手,握住米兰德房门上的把手。 “各位,做好准备了吗?”导演问道。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如果凶手从里面冲出来,两位岁数大的就先闪到一边。另外,不管见到里头有如何血腥的场面,千万不要惊慌。这可不是在拍恐怖片。以导演的身份我再交代一句,光会尖声大叫是不管用的。我们已经见过人头了,即使房间里再有被分解的肢体,也不要再受惊吓了,OK?” “OK。”奥利佛代表众人回答道。 “那好,我们进去吧。”特芙拉拧动把手,推开了门。 眼前突然出现一缕阳光,走过漫长而黑暗的通道后,好不容易才到达房间,所以开门的瞬间往往令人激动。其实,说到底只不过到达了一个既没有窗户,又没有紧急出口的令人绝望的死胡同而已。然而阳光具有的极大的功效,能给人以身处开旷之地的感觉,能让人产生一种来到户外似的安全的错觉。 屋里十分明亮,因此,一切尽都一目了然。米兰德的行李箱摆放在地上,床头还放着一本小阿瑟·施莱辛格的名作《美国的分裂》。床的旁边有两把椅子,此外并没有其他物品。屋里找不到任何打斗过的痕迹,连一丝血迹也没发现,给人的印象似乎相当整洁。经历过极度的紧张后,众人都觉得一下子松了口气。 “什么都没发现,和我们刚来时一模一样。但是各位,现在放心还太早了点儿,也许尸体就在二楼呢。”导演说完,径自往房间里走去。他站在透过采光玻璃照下来的光线下方,战战兢兢地抬头看着楼梯的上方,说道:“我先上去,理查德、奥利佛和罗德跟我上来。巴特和拉里……” “我们俩就在下面盯着吧。”拉里说。他很清楚,一旦到了不需要电筒的地方,他也就没什么大用了。 特芙拉慢慢地爬上木制的梯子。这时如果架设一台摄影机在二楼地板上,也许就能拍摄到一个精彩镜头了。只见导演的脑袋就像海面上的日出一样,非常小心地一点点从地板下露出来。虽然露头时十分谨慎,但过了眼睛的高度后,看来他一下子就不紧张了。只见他噌噌地几步就上了梯子,跳到二楼的地板上。 导演摊开一只手,向跟在他后面的人展示了一下二楼的全景:“各位,大家都见到了,这里也没发现任何异常。” 床上略显凌乱。从凌乱的程度超过一楼来看,吉洛姆应该睡的是二楼的这张床。床边搭着一件衬衫,外套好端端地挂在衣架上,但屋里没有发现血迹和不正常的物品。 “总算松了口气。”沃金森说。 “喂,艾维,上面怎么样?”拉里在下面大声问道。 “比你的房间还平静呢。没事。你也上来吧。”艾维大声吼叫道。 “这么说来,凶杀现场应该不在这个房间。” “是这样,但到底在哪儿还不知道。上下两个房间都归他一个人使用,行动完全无法掌握。” “要不,把大家都集中在一起住怎么样?干脆连厨师都叫到一起。”沃金森说。 “那样子就真的好吗?我可不喜欢朋友之间还要互相监视。”奥利佛说。 “艾维,下面该怎么办?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总之,这里没事,总可以安心吃顿饭了吧?” “当然可以了。我们再看看玲王奈的情况就去。”特芙拉回答。 一行人来到玲王奈的房间前敲了敲门。他们担心万一她在二楼的话,也许听不见敲门声,但马上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答道:“请进。”可是并不像玲王奈的声音。 门打开后,一楼的床上好像躺着玲王奈,卡罗尔则坐在床旁的椅子上。一个空杯子和一个装着饮用水的白色塑料瓶放在另一把椅子上。玲王奈的嘴里含着温度计,额头上盖着一条湿的花手帕。 “玲王奈,情况怎么样?”特芙拉先开口问道。 玲王奈伸直右手,拿开额头上的花手帕。动作就像三十年代的绅士摘下头上的软帽一样。 “已经好多了,特芙拉。”她说。 “还发烧吗?” “烧已经退了。” “卡罗尔,你觉得她状况怎么样?” “再好好睡一觉,也许今晚就没事了。” “嗯,那就好。玲王奈,头还晕吗?” “不能说已经完全恢复了,但已经没什么问题了。” “晚上能起得来吗?” “现在就能起来。” “听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特芙拉,请别告诉我要停拍《莎乐美》之类的话。”玲王奈说。 “那怎么可能!”特芙拉用坚决的口气说道,“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投资四百万美元了,如果到此停拍,我就要丢饭碗了。无论如何我们一定要拍完它。” “选择扮演约翰的替补演员时,请让我也参与讨论行吗?” 玲王奈的这番话让大家不禁苦笑起来,因为还没考虑到这么远的事。看来她的神经果然比别人更坚强、也更务实。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早点儿恢复身体。我们打算现在去吃午饭,要不要让人把你们俩的送过来?” “好吧。”卡罗尔说。玲王奈也躺在床上点了点头,然后又把手帕盖回额头上。 “那就先这样吧。关于饰演约翰的替补演员问题以后再说了。” 会谈到此结束,一行人又回到了走廊。 “对了!”走在最后正要出门的特芙拉突然想起什么,回头朝床上问道,“昨天晚上红色通道入口的门有人关过没有?”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地摇头答道。 “好,知道了。”特芙拉说着,慢慢关上了房门。 39 在这栋开始被大伙叫做帕台农的石砌建筑的桩脚屋里,特芙拉一边把意式沙拉送进嘴里,一边开口说话。据厨师说,能吃到蔬菜沙拉的日子顶多只能维持两天了。 “就像玲王奈刚才说的,我们得找个接替扮演约翰的角色。如果可能,最好得找个相貌和体形都跟米兰德相似的。幸好在死海王国阳台那段镜头里,约翰没有和莎乐美、希律王、希罗底同台出场,拍摄过的只有他的脑袋而已。四天后就要安排舞群了,在大批群众演员抵达之前,我们得把这段戏都拍完。” “你的意思是,还是不想报警?”奥利佛惊讶地问道。 “还没最后决定,还在考虑。” “米兰德的头颅怎么办?”沃金森问。 “先找个箱子装起来,再放进拖车的冰箱里。” “他的躯体就不找了吗?” “当然要找。” “谁去找?是你找还是我找?大家都很忙啊。”沃金森追问道。 “我已经有些想法了,请再给我点时间。” “你有什么想法?”奥利佛问。 “奥利佛、沃金森,我有个问题想问你们,请你们痛快点回答。” “什么问题?” “你们一门心思地催着要报警,这是为什么?” “就像拍电影要找导演和演员一样简单。有人被杀了,当然要找警察出面啊。”沃金森说。 “找哪儿的警察?难道找以色列的?我们是美国人,是美国的外景队!” “总不能打电话请比佛利山的警察来吧?” “真希望你能这么做。”特芙拉说。 “正因为不可能,所以只能找以色列的警察啊。”沃金森说。 “奥利佛,我们正拍摄《莎乐美》,对吧?” “噢,是的。”奥利佛带着点不耐烦地说道。他知道,每当特芙拉用这种口气说话时,那就表示他的话多少开始不讲理了。 “你想,万一玲王奈病倒了,随便找个女孩替她跳舞,就能拍出一部音乐片吗?如果我病倒了,能让拖车里做饭的里卡多·兰扎替我当导演吗?” “艾维,你这是在狡辩。就算站在帕台农神庙的屋顶下,你也别学古罗马的西赛罗啊。” “不管怎么说,重要的是得拍完片子,我说得对吧?” “对倒是对。” “如果厨师能替我拍片子,还能拍得好的话,那我就没话说。” “那又怎么样?” “报警也一样啊。叫警察来,是因为他能干,能比我们有办法查出凶手来,对吧?” “对倒是对,可是……” “那么,只要我能查出凶手来,不就得了吗?” 奥利佛忍不住笑出声来,说道:“就凭你?真打算一边忙着拍电影,一边捎带查出凶手来?” “这有什么奇怪吗?” 奥利佛哈哈大笑,说道:“你真以为是超人啊?再说,警察的用处也不只是查凶手吧。” “还能干什么?” “问口供、做笔录。” “那是美国警察。算了,这种无聊事别再说了。我有事得请教一下,你们过来点儿。” 特芙拉压低嗓子,向前探了探身子。奥利佛和沃金森也往前凑了凑,三个脑袋在餐桌上紧挨在一起。 “我的问题很简单,但也许回答起来却很难。告诉我,杀害杰洛姆·米兰德,你们认为是谁干的?” 刚把脸凑近特芙拉的奥利佛和沃金森两人,听到问题后,不约而同地坐回椅子上,双手一摊说道:“艾维,你的本事就是这啊?就凭你,哪年哪月才查得出凶手?”奥利佛说道。 “如果你能边吃饭,边偷偷找俩外行问一番,就能查出凶手的话,还要那些警察做什么?”沃金森也说。 “你们听着。”这位好莱坞大导演一点也不沮丧,接着说道,“以我们现在的位置为中心,至少半径十英里范围内找不到其他人。而且前面是死海,后面又是光秃秃的石山。在这种地方有人被杀了,那么凶手肯定出自这帮奇怪的外景队,肯定是哪位堕落的美国佬。警察一定会这么想的,我说得没错吧?” 听特芙拉一说,两人竟觉得无言以对。三人陷入了沉默。 “总之,今天的活儿已经没法干了。还好这里不用担心明天会下雨,干脆一切都等明天再说了。今天晚上睡觉前,我看四栋房子入口处的门都给它锁上。”特芙拉说。 “喂喂,今晚还让我们睡在那座鬼屋里啊?” “奥利佛,不是早说好了吗?如果米兰德的房间没什么异样,今晚还照样睡在清真寺里。” “噢。”奥利佛·巴雷特只是举起一只手,点了点头。 “你这人可太不讲理了,艾维。已经死了不少人了,你还光顾着拍片子,既不想报案,也不让我们走。这就是你们好莱坞的做法吗?真认为全世界都得围着你转?我怕就跟《莎乐美》一样,迟早要受老天爷惩罚的。”沃金森说道。 “你是说,老天爷会把雷从剑尖上劈下来吗?告诉你,只要还是这种好天气,上帝想发火也没办法。” 特芙拉导演硬着头皮回答道。 40 次日早晨八点,外景队一行再度集合在帕台农神殿里。玲王奈也来了,而且看来精神还不错,至少瞧她的举动已经并无大碍了。连日的天气也好得出奇,晴朗的天空上一片云彩也见不到。 “早安。” 听到特芙拉导演的声音,正埋头喝着奶茶的玲王奈也抬头回答道:“早安,特芙拉。今天是拍片的好日子。”她的表情已感觉不出任何异常,看来已经做好准备,随时恭候导演的安排。这才是玲王奈一贯的风格。 特芙拉朝奥利佛·巴雷特、理查德·沃金森吃饭的餐桌走去。几天来,外景队这帮人连就餐时的座位似乎也十分自然地固定了下来,通常是助手和助手同桌,而女演员也和女演员坐在一起,靠边坐着的是发型师和化妆师。大家显然心有灵犀,不必多说,就能各自找到适合自己的固定位置。 吃早饭时,轮到今天要上镜的演员即使还未化妆,也已经都把戏服穿戴完毕。这种情况在摄影棚里倒属于正常,但在无人管束的外景场地就很少见了。因为这里通常不会围着一堆闲杂人员。 这次外景队来的国家,属于入境手续烦琐的少数地方之一,加上国情不太稳定,外景地点又很偏僻,就像导演说的那样,即使美国电影预算充足,这支外景队也算是个特例,演员人数不多,全都没带陪同。 即便如此,全体人员在帕台农的桩脚屋里聚齐了后,还是挤得满满的,谁在哪里很难马上分清。就像昨天米兰德那样,除非缺了哪个主要女演员,否则少了一个人很难马上知道。 “昨天晚上发生地震了吗?”坐在自己位置上后,特芙拉导演开口问道。 “不知道,我睡得很熟。”奥利佛·巴雷特一边把面包送进嘴里,一边回答。 “你老吓唬别人,说是害怕什么老天发怒,自己居然可以呼呼大睡,你也睡得着?” “我也感觉来过地震了,大概是在快到半夜十二点的时候吧?”沃金森说。 “噢,对,也许就是那时候吧。断断续续晃了好久,而且震得还很厉害。周围实在太暗了,看不清手表。理查德,你的手表带着夜光涂料吗?” “没带夜光。不过昨天月亮很圆,我到采光玻璃底下一看,皎洁的月光照得十分清楚。” “死海边上都能发生地震,看来世界末日很快就到。”奥利佛说。 “死海不会劈成两半吧。” “就算不惹上帝发怒,也得得罪派拉蒙公司那帮王八蛋。我这导演这回算是躲不过去了。”特芙拉一边喝汤一边抱怨道。 “艾维,我不是性格固执的那种人,同样的话我也不想重复几遍。可是话说回来,昨天要是报告了警察,米兰德的死亡时间起码就能推算。那样一来,只要查查那段时间里每个人的不在现场证明,不就全都清楚了?”沃金森说。 “身体还没找到,你说怎么查法?”特芙拉说。 “啊?” “推算死亡时间,一般要看体温下降状况,以及胃内食物消化程度,才能大致得出结论。米兰德的身体还没找到,怎么才能推算?而且你说不在现场,谁来给你证明?鸡尾酒吧喝过一杯?还是海鲜餐厅吃过炸虾?要不就到哪位亲朋好友家串门去了?这些证据哪里找去?这里可是沙漠中间!” “得了得了!连我都想同意上帝对你进行惩罚了。”沃金森说。 “说到上帝的惩罚,理查德,昨晚我倒想过许多,结论却是不必担心。因为我从小就是虔诚的基督徒,上帝不去惩罚凶手,干吗专来找我?拉里一定赞成我的看法,因为他也常去教堂。拉里!咦?拉里呢?” “对啊,今天早晨就没见到他。”奥利佛·巴雷特也说,转头又在用餐的外景队员中四处张望。 “喂,巴特,巴特!”奥利佛大声呼叫坐在卡罗尔旁边的巴特·奥斯汀,他有点耳背。老人扭头正朝这边张望。 “巴特,拉里怎么了?”特芙拉大声问道。 巴特也扭过头去,东张西望地寻找拉里,然后双手一摊。 “连老伙计也不知道他去哪儿?算了,我想他应该没事。”奥利佛轻声嘟囔道。 “昨天刚出怪事,如果今天又来,谁能受得了啊?”特芙拉说。 “特芙拉先生,特芙拉先生!” 听到背后有人叫喊,特芙拉赶紧回过头来,看见约翰·特拉维斯正脸色苍白地站在那里。离约翰十码远的地方是罗德·法洛,再过去十码,则站着乔伊斯·伊兹那。他的几位助理导演就像等候接力棒一样,依次排开站着,站得最近的约翰正在喊叫自己。这种排列方式让人觉得十分滑稽,特芙拉不禁笑了出来。三人站成一条直线,而这条直线延长线的位置上,恰好就是浮在死海上的布景阳台。 “怎么了?约翰,连你也信什么上帝发怒之类的蠢话,想来责备我吗?”导演的脸上虽然在笑,但笑容很快就不见了,因为在强烈的阳光下,三名助手的脸色显得那么惨白,神情也过于严肃。 “到底怎么了?脸色全都这么难看。”奥利佛也说。 “过来一下。让你看件奇怪的东西。”约翰·特拉维斯说道,声音似乎有点颤抖。 特芙拉站起身来,一把抓起膝盖上铺的餐巾,狠狠地摔在餐桌上。沃金森跟着站了起来。巴雷特也神色凝重地跟着起身。三个人跟着约翰·特拉维斯,从帕台农神殿的阴影里慢慢走进中东上午灼人的烈日下。 前方不远处,罗德·法洛正站着等候他们四人。五个会合后,又一起朝乔伊斯·伊兹那走去。乔伊斯的对面,两艘小艇正静静地停泊在死海的岸边。 六人会合后,乔伊斯这才开始说明理由。从他说话的表情来看,似乎背后有种什么难以说清的异常。不仅显得有点垂头丧气,又像听人开句无聊玩笑以后,似笑非笑的尴尬模样。 “特芙拉先生。”第一助理导演满脸抱歉地开口说道。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特芙拉这时的脸上还带着笑意。 “真是奇怪……”乔伊斯欲言又止。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是的,是件怪事。” “什么怪事?” “死海王国的阳台布景,样子怎么有点怪。” “哪儿有点怪?” “上头有个奇怪的东西。反正几句话说不清,不如你们跟我过去看看。” 乔伊斯加快脚步,朝岸边走去,一行人也快步跟上。到达水边还用不了一分钟时间,一路没人说话,也没必要说话。离盐海越近,就越靠近浮在水上的布景,越靠近布景,看上去它就显得越大。乔伊斯一直用手指着海中的布景,所以大家也都边走边盯着它看。 “咦?那是什么?”特芙拉终于开口问道。他紧紧盯着那边看了一会儿,回头再看着大家,像在征求众人的意见。大家已经来到水边了,脚下就是浓浓的盐水,无法往前再靠近一步,但是谁也无法给予肯定的回答。 死海王国的布景贴着水面的位置上有个宽阔的舞台,上面有座冰山似的金字塔一样的造型。在白色的尖尖的山峰上,挂着一把设计用来承接上帝发怒后的雷击的剑。那把剑在强烈的阳光照耀下,泛着闪闪白光。不过,那已经是昨天以前的样子了—— 不仅是剑,就连布景本身,就像一座中间突起一个枪尖似的锐角的山。两边斜坡很陡,根本无处落脚,要想攀爬上去几乎完全不可能。那个尖尖的山顶上,挂着一个看来像是圆环的东西,而且还是向下垂着。由于有点距离,所以岸上很难看清那是什么,不过,既然岸边就能看到,上面那个东西体积肯定不小。 乔伊斯脸上为何露出那种难言的困惑表情,终于得到众人的理解,他们也都嘴里说不出话来,更不知道自己露出什么表情才算合适,只能默默地相互对看着。 这时几乎没有起风,清真寺上的无数支螺旋桨只能缓慢地旋转着。站在岸边,微风不时夹着一股热沙的气味,轻轻抚摸着大家的脸颊。 事后他们回忆起这段事情时,彼此都争相坦承,当时很怕有人嘴里冒出那句话来。他们心里也都明白,光在水边站着毕竟不能解决任何问题,但是大家还是一动不动地呆呆站着。 这时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吃过早饭的演员和其他剧组人员也都觉得事情蹊跷,纷纷聚拢过来。 “那是什么?” “布景上面好像挂着什么东西。” 他们站在背后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先到的六个人明明听到他们议论纷纷,仍然一言不发。 所有人都聚集到岸边以后,艾维·特芙拉觉得无言的压力全都压在自己身上。虽然暂时还算承受得了,但无法一直拖延下去。他心里十分明白,那句谁也都怕听到的话只能自己来说了,这是一种责任,谁让自己当了这个正导演呢?众人都在默默等待。 “各位,感觉布景是否有点移动?”特芙拉先从这里说起。 于是乔伊斯大声回答:“噢对,绳子已经松了。” 众人的目光都往清真寺的方向看。这点毫无疑问,为了不让布景漂走,本来应该绑在黄栋屋子墙上,拉在海上的那根绳子已经不见了。也许正是由于绳子松开,才让布景浮在海上移动了吧。 “被风吹掉了吧?哎,算了。”特芙拉说着,叹了一口气,然后满脸沉痛地说出大家担心已久的那句话,“大家请上船,过去确认一下上头挂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马达声音渐渐大了,当船离开岸边后,特芙拉转身对着身旁的理查德·沃金森这样说道:“理查德,如果可能,我宁愿不上这只船,真想收拾行李返回洛杉矶。真是烦死了!我不想往前再进一步看清上头挂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想掉头回到派拉蒙公司的摄影棚去。” 理查德·沃金森任凭海风吹着自己前额的几根稀疏的头发,强烈的阳光照射下,一直紧锁眉头。不管任何时候,他都尽量不戴太阳镜。他只是看着特芙拉,静静地听他说话。可是听完特芙拉的这段告白后,他还是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轻轻点了点头。 船破浪前进,慢慢接近了布景。这座王国的漂浮阳台在强烈的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亮光。它的威严壮观让人一眼望而畏惧,像是无言地诉说着什么,正在表达自己无所不能的意志。设计者奥利佛当时是这么想的,但是现在却有一个超出原来设想的东西,浮在这座白色的巨大布景上。 船靠近了,越来越近了。坐在前排的两位女演员突然失声惊叫起来,她们身后坐着的希律王、刽子手和两名卫兵全是一身戏服打扮,真是不可思议的一帮人。如果船头装着一台摄影机,拍下他们接近布景时的形象,应该可以拍到比他们演出《莎乐美》时更加精彩的生动表情。 他们的嘴巴逐渐张开,眼睛也是一样,睁到无法再大的程度,那是人类见到世上最难以置信的情景时,因惊吓过度才能露出的那种脑子一片空白的表情。当然,脑子空白的程度每人还不一样。虽然各有差异,但慢慢总会变成满脸恐怖的表情。女演员们不断发出尖叫声,卡罗尔还吓得弯下了腰,她只敢看着自己脚下,实在不愿再抬起头来。 “噢……”文森特·蒙哥马利不禁发出悲叹,“这,这到底怎么回事……”他的喉咙好像被人掐住一样,只能漏出一点沙哑的响声。展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世上从来没人见过,不,是有史以来人类谁也没有见过的奇怪景象。 布景的尖尖的顶端离水面大约六十英尺高,随着船身慢慢接近位于布景底部、阳台后面的码头,顶端看来更像直直地伸向遥远的上空。除了卡罗尔外,船上的每个人都把头抬得高高的,一直凝视着顶端。 一个只穿泳裤,裸露的双脚上穿着一双白色跑鞋的人,正仰面朝天躺在上头。不,仰面躺着的说法不够恰当,因为他只是肚子朝上挂着,两端后仰,呈现大大的弓形。 舞台上的整座山就像一个个盐结晶堆积出来的巨大的冰峰,因此山顶的陡峭程度远远超过了现实里的山峰。从下面仰头往上看去,挂在高空的人的身体下看不到任何支撑点,所以他悬挂着的姿势显得很凄惨,让看到的人感觉自己的背部也产生了疼痛感似的。 只见他的头无力地向下垂着,脚尖也同样向下垂,因此他的头顶和跑鞋的鞋跟挨得非常近,双手也软绵绵地垂着,整个身体呈现出一个巨大的椭圆形。 特芙拉仅仅皱了皱眉头,他已经不想再往上看了。他知道,自己的不祥预感已经完全应验了。他一句话都不想说,满脑子想到的全是《莎乐美》的将来,想到的全是已经花费了巨额资金的这部音乐片的出路! “他为什么会到那儿去?到底是怎么上去的?”巴雷特因为亲自设计出这个布景,因此对布景的结构了如指掌。因此他感受到的震惊更远远超过其他人。他一直呆呆地望着高空。难以相信眼前看到的这一幕,心想,这种事决不可能发生! 这时,众人已经把那个挂在高空中,身体弯成圆弧的人看得清清楚楚了。他的腹部被一把沾着血的利刃从下而上刺穿了,这正是那把原本用于承接上帝发怒后发出的雷电而准备的剑。挂在空中的死者被这把剑剌穿身体后,挂在湛蓝的青空中。 “快看,他的头发是白的啊!”说话的是玲王奈。大家听到后纷纷点头。紧接着,所有的人有的回头,有的转向旁边,目光齐刷刷地都集中到巴特·奥斯汀身上,因为被害人很可能就是他那位最亲密的老伙伴。巴特把太阳眼镜摘了下来,满是皱纹的眼睑上看起来更是堆满了皱纹,他久久地凝视着天空。这很像按照剧本演戏时遇到的情况——下面这句台词该轮到奥斯汀说了。他被赋予对眼前这个难以解释的状况做出说明的职责。参与演戏的演员们心里都明白,静静地等待着他把这句台词说出来。 等待巴特·奥斯汀说出口的台词其实就是下面这句话。他鼓足勇气终于艰难地说出来了:“上头挂着的人就是拉里·霍华德。” 随即人群中响起了嘈杂的议论声,死者是谁这个问题告一段落后,众人又开始纷纷私下猜测起造成这场悲剧的令人费解的原因来。 船慢慢降低了速度绕过布景,往后面的码头开去。驾船的是罗德·法洛。他和奥利佛已经在认真地思考登上这座人工岛以后该做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到底该用什么办法才能把挂在高空中的拉里的尸体搬下来。这是件极难做到的事。如果这种事发生在平常的布景房里倒也好办,只要使用摄影棚里的吊车就可以把尸体吊下来。如果发生在市区内的外景地,那么顶多让消防队来帮忙也能解决。可是这些条件这里根本找不到,事件发生在以色列沙漠的正中间,更况且还是在海面上。不用说,这里既找不到吊车,也找不到消防队。外景队里也没备着能够得到那种高度的梯子。建造这座塑料制成的悬崖时,还从未考虑过有朝一日需要爬上去的事,两边的峭壁建造得光溜溜的,甚至想找个套绳索的地方也没有。 这桩案子真是人制造出的吗?奥利佛、沃金森、乔伊斯·伊兹那、罗德·法洛以及约翰·特拉维斯等人心里不约而同地这么想。光是思考如何把尸体搬下来,就已经够让人伤透脑筋的了。如果这桩案子是人做的,也就是说,是人把拉里搬到那么高的地方,再用那把剑刺死他。如果凶手和自己一样,是个人的话,那他到底使用的是什么手段?围观的众人个个目瞪口呆,虽然谁都没有说出口,但心中却都产生了一股想顶礼膜拜的冲动。 据《马可福音》上的记载,耶稣基督当年曾在死海北边的加利利湖畔的塔不哈村,拿着当地儿童奉献给它的五个饼和两条鱼,望天祝福后掰开分给众人吃,居然使五千多位饥饿的民众吃饱了。《马可福音》还记载了耶稣履海的故事,有一天耶稣基督的弟子们在加利利湖上顶风划船,十分辛苦,于是耶稣就在水面上行走,一直“走”到船上,而且使湖面霎时风平浪静。 而现在呈现在外景队成员面前的奇迹,一点也不比《新约·圣经》记载的奇迹逊色。如果能够解开眼前这个不可思议的谜团,耶稣基督当年是如何创造的奇迹,也一定能迎刃而解了。 仰望万里无云,一碧如洗的湛蓝色的天空,众人的大脑中甚至产生了一种幻觉,从遥远的青空中,拉里·霍华德就像一个白点似的仰面往下掉,乍看起来是慢慢下落的,但其实速度惊人,他落在下面的死海阳台山顶的剑上,剑尖猛地剌穿了他的肚子。 玲王奈久久地抬头仰望着拉里·霍华德的尸体,但卡罗尔·达内尔却因为悲伤过度,以及对超自然力量产生了畏惧,一直埋头哭个不停。不知何时开始,一个字眼已经清楚地浮现在众人的心头,并渐渐固定了下来。这就是——“天谴”。 至此,所有的成员都清楚,影片《莎乐美》的前途已经消失了,拍摄也只能终止了。无疑,这一定是上帝的旨意。 41 一行人登上了死海王国的布景台后,见到的情形更让他们目瞪口呆。除了头顶上还悬挂着拉里·霍华德的尸体外,原本虽杂乱无章倒也还显得摆放有序的布景台上,竟然像遭受到以色列军一支突击队袭击和破坏过似的,变得完全面目全非了。剧中希罗底和希律王所坐的沙发被翻倒在很远的位置上,而其中一张沙发居然还倒竖着被人搁在尽里头的墙角上。 奥利佛脸色苍白,气急败坏地匆忙登上布景台,检查起埋设在墙壁上的灯具来。 “虽然还无法接通电源打开试试看,但表面看起来好像没太大问题!”他冲着几位摄影师们喊叫着,接着又不安地抬头检查起挂在空中钢丝上的小型摄影机来。 他急匆匆地来到舞台上,一溜小跑进了舞台中那个洞窟,因为洞窟里放了他的三角架和摄影机。当奥利佛赶到那里时,摄影师们已经在里头了。果然不出所料,摄影机的位置被人明显移动过了。 “难道摄影机被人踢过或者扔过吗?”奥利佛低头看着摄影机,嘴里自言自语地问道。杰克·戴维斯和理查德·沃金森正蹲在摄影机前,专注地到处检查。 “看来还没问题,没被弄坏。”杰克说。 “那太好了。麦克,对不起,请你到底下去把发电机的开关打开,我想确认一下灯具和那台小型摄影机有没有被损坏。”奥利佛刚对他们吩咐完。 “等等!”一旁的巴特·奥斯汀已经无法忍耐了,说道,“这些事早晚都来得及,我看还是先把拉里的尸体搬下来吧。” 来到旁边的艾维·特芙拉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正要向楼梯走去的麦克·贝利一听,又返往这里走回来。 “你说得有道理。真不好意思。”奥利佛简单地表示了歉意。 “整理这些舞台上被弄乱的设备,可以交给玲王奈和卡罗尔干好了。”理查德·沃金森提议道。 “我看她们干不了吧?”录音师彼得·法布雷正好走过来,插嘴说,“她们俩被吓坏了,看上去脸色惨白,连动也动不了。” “那好,就让女演员们歇着吧。乔伊斯!如果她们提出想回岸上休息一会儿,你就开船送她们回去,但送完后你要立即回来,因为这里还弄不清发生了多少严重事态。对了,罗德也跟着一起去,把他送回岸就行。记着别忘了带上无线对讲机。各位,我们来商量看该怎么把拉里弄下来吧?奥利佛,你有什么好主意?” “如果想从岩壁上爬上去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可以,我想让他们派一架带驾驶员的直升机来帮忙。” “要安排直升机得等很长时间。”特芙拉说。 “这我知道,那么我们只能使用笨办法来完成了。我的想法是这样的:大家先爬上布景内部的脚手架,从里头把增强复合纤维外皮一片片拆下来。这样身体就可以露到外面去,逐步把剑连同拉里的尸体一起卸下来后再搬进来。看来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那样能做到吗?里头可是布满了放电用的电器设备啊。”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了,我们再难也得干。你们先把部分外皮拆掉,确保身体有活动空间后,我再来拆出配线。我会把变压器、电池、辅助发电装置这些机械的一部分先拆掉,用绳子把它们垂下去,这样就可以腾出更大的空间,最后再进行拆除剑和放下拉里尸体的作业。整体步骤就是这样。” “你估计要花多长时间?”沃金森问。 “这很难说。因为当初组装布景时,并没有设想过会出现这种情况,另外,拆除后想重新恢复原状,还是一次性破坏式拆除,这两种做法所花费的时间也差得多。” “当然要准备恢复原状了。”特芙拉说。 “你还想执意坚持你那个从天上落雷闪电的方案吗?”沃金森问。 “那当然,这把剑就是为了落雷才安装的,我看还是小心点儿拆卸下来好。至于以后拍摄是不是恢复的问题,我还正在考虑,但是现在还不想做结论,明白了吗?” “那好。就照你说的办。那么一来得花上半天工夫吧,因为必须非常小心地拆卸才行。”奥利佛说。 接着,他们几个又到地下去拆卸装置所需的工具,因为那些工具全都放在地下室里。到了那儿一看,发现那里也被弄得一塌糊涂。作业用的桌子横倒在地上,工具、道具、涂料、燃油、装燃料的罐子等都散落在各处。连那张用来放置约翰头颅的桃花心木桌子,也被整个翻过来后丢在远处。 “升降梯还能使吧?”特芙拉问。他握住圆盘的把手,试着转动了一下,升降的轿厢居然上下移动了,看来好像没毛病。 “不会是昨晚一大帮人冲进来破坏过吧?”奥利佛一边趴在地上把工具箱拉出来,一边说道,“可能那些家伙把拉里杀害了,还干了那么多可恶的事情。” “可是,我们光是把他放下来就得花上半天时间,他们杀了拉里,再把尸体弄到那么高的地方,那得花多长时间?奥利佛,那把剑是用螺丝固定住的吗?”特芙拉问。 “是的。”奥利佛回答。 “这么说来,他们先得把外皮一片片拆下来,再卸下机械之类的东西,这才能腾出里头的空间再往上爬,一大帮人再爬到上面,冒着摔死的危险,千辛万苦地把拉里的尸体搬到外面,再抬到最顶端,然后再由其中一个人给刺穿拉里的剑拧紧螺丝。 “干完这些事后,那些人还得再爬进里面,小心地把外皮一片片贴回去。弄完后再把机械抬上去,安放回原位后再用螺丝固定紧。要是我的话,别说干了,光想想脑袋就得大了!”特芙拉说。 “如果换成我的话,绝对不会这么做,我会把拆下的机械设备往下扔。可是如果这么做,它们应该会掉在这附近。不过,奇怪的是,地上并没有发现他们扔下来的东西啊。” “奥利佛,上面有没有什么适当的地方可以扔东西的?”理查德问。 “如果扔在上面的话,我们马上就能发现。但是上面没地方放啊。当然,他们也可能新搭了一个什么架子,再把东西放在那里。换成是我的话,还管这么多干什么?我会往下一扔就算了。” “要是我的话,我也不打算这么费劲。可是即使想这么干的话,是不是能做到还难说呢。就是说,按我刚才说过的顺序做的话。”特芙拉说。 “如果不怕危险,应该是可以做到的吧?不过,至少得有十来个训练有素的壮汉才行。” “而且,当时拉里身上应该插着一把剑吧?奥利佛,换句话说,事先得用上头那把剑把拉里刺死。也就是说,在杀人之前还先爬上去,把剑拆下来再杀人。如果从准备阶段算起,一直到完成所有的过程,那些人到底得用多少个小时才能做到?奥利佛,那种剑还有一把备用的吗?” “没有。” “或者,凶手会不会先用其他凶器,使用别的办法杀死他以后,把尸体弄上去,再用剑穿过尸体?可是这样一来,尸体上的伤口应该有两处。如果伤口只有上面的剑刺穿的那一处,事情就太匪夷所思了。那说明凶手是把活着的拉里弄到上面,再从上面把他按在剑上刺死?这可是普通人办不到的啊。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凶手就得像我刚才说的那样,先从上头把剑拆下来,再用剑刺死拉里,然后还得用超人般的力量,把插着剑的拉里尸体一起弄到高空,再把尸体连剑一起用螺丝固定住。这可得要极大的耐心才能做到。需要花很长的时间,还得至少有一个班的兵力才能完成。不管采用的是哪一种方式,都绝非轻易能做到的。可是,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居然真发生了。”特芙拉边思考边说。 “那好,艾维。等会儿把拉里弄下来后,先数数他身上有几处伤口。来吧,大家从工具箱里挑选自己合适的工具,选好后跟我上脚手架干活去。这里没有梯子或者楼梯那些安全点儿的工具,所以得特别小心,别踩空了。”奥利佛说完,自己先从楼梯上到一楼,大家鱼贯跟在他后面。到一楼后,奥利佛抓住脚手架,开始往上爬。 “带上绳子不是方便些吗?”特芙拉在下面问。 “噢,对,帮我递上来!”奥利佛在上面大声叫道。 “约翰,把绳子带上。”特芙拉下令道,然后,他小声地对旁边的沃金森说,“不会是龙卷风干的吧?” 沃金森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满脸疑惑地看着他。 “我是说,有没有可能昨天晚上突然刮起龙卷风,是龙卷风把拉里卷到高空,正好落到那把剑上?” “我不觉得你说的话是认真的。难道龙卷风只刮在拉里身上和布景台这么狭小的地方吗?”沃金森用轻蔑的口气说道,“如果真是那样,布景的外侧应该多少会出现损坏,而且布景内部的损坏反而应该比外头更小才对。风力大到能把拉里刮到那么高的龙卷风,我们总应该能听到什么动静吧。” “可是昨晚确实发生过地震啊。”特芙拉还不死心。 “地震跟这事没关系吧?无论地面怎么晃,总不可能把拉里晃到那么高的地方去。” “说得也是。算了,我只是说说而已。真让人摸不着头脑,总得找个理由自我解释一番吧。”特芙拉说。 奥利佛、特芙拉、沃金森,还有带上绳子的约翰·特拉维斯、麦克·贝利,以及佩里·波诺几个汗流浃背地爬到布景内部的最上面。这才发现上头的机械设备就像刚安装好一样,连一根螺丝都没被拆掉。就像奥利佛告诉大家那样,顶端的内部空间被黑色的大型设备塞得满满的,一点空隙也没有。外皮也完全没有被拆卸过的痕迹,根本没有人可以钻进来的洞。 “机械没有被动过的痕迹。”奥利佛面对难以置信的事实,懊恼地说。之所以懊恼,是因为凭自己的能力终究无法解释这一切。 “这到底是怎么办到的?到底发生了什么?王八蛋!算了,先开始干活吧!这可是大工程,先得把外皮拆掉。”奥利佛站在机械正下方的铁架上说道,“如果不把外皮拆掉,就无法判断能不能不用把机械卸下来就能上去。先照我说的干,把尖顶那部分外面的东西都拆掉,只剩下铁架就行,这样我们就能爬到外面去。” “没问题。”理查德·沃金森回答道。 “外皮并不全是用螺丝固定的,有些是用胶粘上的,拆完之后必须重新粘上,所以请特别注意用胶粘上的部分,尽量别弄破了。如果弄破了,事后要恢复原状就麻烦了,根本没有备用的。” “知道了。” “还有,我想尽量缩小拆卸的范围,只要空间足够我们站在机械周围就够了。所以我们从机械下方三英尺左右的位置往上拆就行了,明白吗?” “明白。” “拆下来的螺丝就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千万别弄丢了,待会儿要统一回收的。这里找不到杂货铺再购买。” “好的。” “那么,开始干活吧。请大家分头散开点儿。麦克、佩里!你们下去再拿点铁丝和几片木板来,在那儿搭个脚手架。我想把拆下来的外皮集中放在那里。” 于是大家便分头开始干活。一旦开始干,大伙才知道比想象中的更要难得多。每个人都边拆边想,到底是谁、用什么方法能干出这么不可思议而又困难的事呢?时间一小时、两小时地过去了,不但众人没有找出答案,反而更让人越来越无法理解。因为光是拆卸外皮就得这么费劲。就像奥利佛说的,如果真是一帮强壮的男人,甘冒生命危险拼着命干的话,或者在使用机械设备的条件下,才有可能让顶端的剑穿透拉里的身体。但条件是拉里已经死亡后无法动弹,而且还必须把这些外皮先拆掉才行。 每拆掉一片眼前的外皮,吹过死海的风就更多地扑在脸上。今天早上海面上风平浪静,可是现在稍微起了点风了。当外皮拆到一个可以看到外面的缺口时,众人恰好看到载着两位女演员的摩托艇驶过下方的海面。乔伊斯和罗德依照特芙拉的指示,开船送她们回去。今天看来是无法拍摄了,可是将来影片《莎乐美》又该何去何从呢? 理查德·沃金森一边干活,一边开始对旁边的奥利佛说起话来:“奥利佛,玲王奈她……” “她怎么了?”奥利佛反问道,他没有停下手里的活。 “她抱着约翰头颅的那一幕,演得太棒了,看来艾维非常高兴。” “是啊,他还夸奖说那是神来之技。导演能这么欣赏她,实在不简单。对于导演来说,最高兴的莫过于演员演得好了。” “但是,她那段表演也太逼真了吧?怎么能演得那么出色呢?”奥利佛瞄了理查德一眼,那副眼神似乎表达了他心中明白无误的揣测,但又没有说出来。 “我想是因为她真有表演才华吧。”美术指导回答。 “她确实有表演才华。可是如果凶手的疯狂也算一种才华的话。” 奥利佛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理查德,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自己手上拿着的道具是真的人头?” 接着是一阵沉默。奥利佛的表情似乎注意力全集中在手上,但过了一会儿他说道:“我想,这个问题不是我这个美术指导该管的。但在艾维喊停之前,很难设想她会完全没有发觉。” 理查德停下手上的活儿,两眼一直紧紧盯住奥利佛,说道:“我也这么认为。” “我想,她在拍摄中间应该发现有点不对才是。” “然而她却完全没有想过要停止表演。” “理查德,你觉得应该停止表演才对吧?” “凡是正常的演员我想会这么做吧?” “不过也许相反,一个优秀的演员在导演喊开拍后,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完全融入剧情中去,即使明知会受伤也一样。据说达斯汀·霍夫曼在拍摄《午夜牛郎》时,拍摄中差点在十字路口被出租车撞倒,可是他那时并没有从角色中出来,还以剧中人的身份对司机大吼大骂。” “这次可不是出租车,是有人被杀了,而且脑袋还被砍掉了。如果精神正常的人,完全应该被吓得演不下去才对。” “玲王奈扮演的并不是精神正常的女人,是莎乐美。她演的是历史上最不正常的女人。如果演员已经融入角色,看起来像是个人格异常的人也说得过去。如果因此而被指责的话,那当演员也太可悲了。” 又是一阵沉默。 “OK,我就不再拐弯抹角地和你争论了。我把我的想法明说了吧。我觉得第一百四十场戏之所以让艾维惊喜,是因为玲王奈的表现并非演技。” 奥利佛愕然注视着沃金森。沃金森接着说道:“从一开始玲王奈就知道自己手上拿着的是真的人头,并不是中途才知道的。正因为她一开始就知道,所以中途才不肯停下来。” 奥利佛没有说话,默默地继续干活。 “她之所以能表演得宛如神仙附体一样,是因为手里捧着的是真的米兰德的人头,而且她早就知道这回事,才能演得那么逼真。这件事让她暗中非常兴奋。我看附在她身上的不是神仙,而是魔鬼。她太不正常了。” 奥利佛依然沉默着,他想了一会儿才说道: “如果真是这样,那我们就更没有什么理由告发玲王奈了吧。她是个好演员,她扮演莎乐美太投入了。能干女演员这份工作的多少都有点儿怪癖,这本来就不是神经正常的人能干的事。” “奥利佛,你说,要是她一开始就知道人头是真的……” “一开始知道不知道并不重要,如果因为这样就能把戏演好的话,那怕什么?如果我是导演,我也会挑选这种演员。这比礼仪端庄、举止文雅,但演到一半就演不下去的演员好多了。” “我说的不是这个,奥利佛!” “一拿到手上当然能知道。是合成橡胶做的,还是真的人头,我想肯定是分得出的。可是……” “我说的不是这个,你理解错了,奥利佛,你听我说!” “你先听我说,理查德,你把女演员这种艺术创作者和餐厅的女招待混为一谈了。” “奥利佛,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说。我的意思只说出了一半而已,我真正想说的是下面的话。” “真正想说的话?什么话?” “我本来还不想说出来,但既然这样,我还是说了吧。是的,你说得对,一开始拿在手上时,她应该马上就知道是真的了,不像我们跟人头还隔着六十英尺的距离。人头就在她眼前,还用手摸过,但是她并没有中途停演。如果原因像你说的那样,因为她是个好演员的话,倒也没关系,但真是那样吗?难道就没有别的原因?” “如果你想说,原因是由于她精神不正常,那我可不同意,那是演员这种人的宿命,这一点在你我评论什么玲王奈正常不正常之前就得先知道。” “别急,你别急,奥利佛,我已经不想再重复争论那些抽象的原则了。我刚才不是对你说,她一开始就知道人头是真的,对吧?是的,一开始。所谓一开始,我指的不是艾维喊开拍之后啊。” “你说什么?”这时候,奥利佛才第一次放下手中的活,目光炯炯地逼视着沃金森。“你是说,她不是把米兰德的人头拿在手上的那一刻才知道的?” 短暂的沉默。奥利佛的眼神也变得十分认真。看来,由于接二连三地发生了几件诡异的事,连他的精神也变得有点怪了。 “什么意思?这么说,是她干的?” “这只是我个人的猜测。” “这我早知道!从一开始,我们俩一开始说的不都是个人的意见?你别顾虑,干脆把话挑明算了。” “我是说,玲王奈一开始就知道那是米兰德本人的头颅,早在特芙拉喊开拍之前就知道。” “你说什么?” “是的。更早以前就知道。米兰德被杀、头被砍断、把真人头和下面桌子上的假人头调换,这些事她在事前早就知道。正因为这样,她才没有中断表演,因为对她来说,一切都是事先计划好的行为。” 奥利佛的两眼瞪得血红,气哼哼地把工具插进牛仔裤的腰带里,双拳紧握抱在胸前,因为他听到的这种说法自己根本就没考虑过。如果不好好想明白,真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回答。 “也就是说,你认定……”奥利佛再三思考后才说道,“你想说的是,那天早上开拍之前,也就是前一天夜里,玲王奈就已经知道了?知道米兰德被杀、脖子被砍断,而且那颗头颅还放在布景台地下室的作业台上?” “是的。”沃金森肯定地重重点了点头。 “然而,玲王奈却一个字也没告诉我们,还假装自己不知道,若无其事地等待上台表演。你要说的是这样吧?” “是的,所以她已经不正常了。那天她的样子很奇怪,这你发现了吧?”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咦?” “为什么她不肯告诉我们?不,在这之前,为什么她全知道?” “关键就在这里。” “理查德,如果你的猜测是对的话,不也很奇怪吗?瞒着我们,这对她到底有什么好处?” “奥利佛,你的两个问题,其实只要一个答案就能回答。” “到底你想说什么?说话别再拐弯抹角了。现在问题一大堆,我的脑袋都快炸了。” “开膛手杰克把好几个女人开膛破肚,这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波士顿杀人王勒死了好多女人,他又能得什么好处?” “什么意思?你究竟在说什么?” “我想到一种很可怕的可能性。别以为对你说这些我会很高兴,其实我也很害怕。正因为这个想法憋在自己心里很难受,所以才告诉你的。你说她是艺术创作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许如此。就像米开朗基罗雕刻《大卫》和达芬奇画出《最后的晚餐》一样,那些杀人凶手也把杀人当做一种艺术!只不过他们是用刀子取代艺术家的画笔,用鲜血取代颜料而已。这里没有普通人所理解的好处。凶手感受到的快感,不是我们一般人所能理解的,他们只为了创作而创作。” “难道是……你该不会告诉我,玲王奈就是这么做的吧?” “把第一百四十场戏的底片冲出来看看你就知道了。那天她身子在颤抖,腿在痉挛,陶醉在我们正常人无法体会的、精神异常的人所特有的恍惚神情里。兴奋得几乎要昏过去,处于无法形容的愉悦中。” “在你看来,是不是平庸的演员似乎更让人放心些?演员一旦把凶手的角色扮演得出色,每回都得被人指手画脚地说成他具有行凶杀人的潜质的话,谁还肯当演员?” “奥利佛,我可不是外行,完全能分辨得出表演出来的异常和真正的异常。” “胡说,这是你在胡思乱想!你该不会认为杀了米兰德的人是……” “奥利佛,这种事不是我们的特长,交给警察去办就行了。但是你好好想想,米兰德是个好人,跟人无冤无仇,谁会想杀他?” 奥利佛无言以对。 “他钱包里的钱没有丢,当然,这里也不是小偷强盗出没的地方,这里不是洛杉矶。在这沙漠的正中央,除了《莎乐美》剧组外景队外没有别人,难道你不认为杀害米兰德的就是我们自家人吗?” 奥利佛还是沉默不语。 “人是谁杀的?我们外景队里找不出这个人吧?除开一个人外……” 一阵长久的沉默。耳边能听到的只有周围的人忙着干活的声音,以及从他们拆开的洞口不停地吹进来的呼呼的海风声。 奥利佛终于缓缓开口说道:“直说了吧,你想说的是,这个人就是玲王奈。” “反正不是玲王奈,就是莎乐美。其他还能有谁?”沃金森接着又说,“其他人我们都很了解,让我们捉摸不透个性的,只有她一个人。” 又是一阵沉默。 “胡说。为什么玲王奈要干这种事?”奥利佛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小。 “也许就像你说的,就因为她是个好演员,是个好艺术家。她比谁都想把第一百四十场戏演好,比全世界演过莎乐美的几千位女演员都要演得好。” “胡说!瞎猜什么!这全是你一手胡编的。” “好好想想看,奥利佛。把‘莎乐美’这个题材发掘出来的人是谁?特别卖力,自己动手写剧本的人是谁?虽然得到麦克·巴克雷的某些帮助,还经过专业编剧改写过,但毕竟原稿还是玲王奈自己亲手写成的。夏隆·穆尔表示对扮演莎乐美这个角色有兴趣,就歇斯底里大吵大闹,最后让夏隆演不成的人又是谁? 玲王奈赔上性命都想扮演莎乐美,尤其是第一百四十场戏。因为她知道,一旦演技太差,会成为全世界的笑料。她是个疯狂的艺术家,为了自己的艺术,为了让自己比几千名女演员更胜一筹,居然牺牲了可怜的杰洛姆·米兰德的性命。” “胡说!这些都是你胡乱猜测的产物。”奥利佛咬牙切齿地说道,“都拍在片子上呢,和尸体一起拍出的画面,谁敢用它?这连小孩心里都明白。” “这正是狂人有别我们的地方,而且观众根本看不出来,用真人头拍摄的只有第一百四十场戏,其他场景里的人头全用假的就行了。导演还是那个艾维。” “理查德,那我问你,我终于想到反驳你的最有力的根据了。刚才你说,这里完全找不出其他像是凶手的人。确实如此,我也这么认为。但是那样的话,史蒂夫·亨特还有丹尼·杰克逊两人哪儿去了?挂在高空中的可怜的拉里·霍华德又是谁杀的?不管你如何猜测,总不能也把这些全都算在玲王奈头上吧?” “我不知道谁把拉里弄成那样,但两位制片人曾极力主张让夏隆出演莎乐美,他们正是让玲王奈歇斯底里的罪魁祸首。听说她还哭叫着诅咒他们,放出话来要杀死他们。” “所以你的意思是,就连他们两人都是玲王奈杀的?” “这还不太清楚,可是他们俩人也是在这里音信全无的。而玲王奈这回和我们一起出外景前,就曾几次单独来过以色列。” “那是你的猜想。” “噢,除了米兰德以外,也许目前还是猜想。但据我所知,没有人会想杀掉史蒂夫、丹尼和拉里他们,这点你该也很明白。” “是的。剧组成员大家都是好人,互相都很了解。可是就连玲王奈,我们也不陌生啊。” “那是因为她说英语。东洋人心里想些什么,其实我们根本不清楚。”沃金森说道。 42 光是把那点儿外皮拆下来就足足干了四个多钟头。如果施工位置再靠下一点的话,也许人手就容易摆得开。但布景顶端过于狭窄,而且里头的机械设备又碍手碍脚的,因此效率总也上不来。当大家停下手里的活,从机械和外皮之间的洞口露出脑袋往外瞧时,可以见到上方拉里的脚和头的影子了。 终于把这一大片外皮拆完了。沃金森、巴雷特、特拉维斯、特芙拉等人从洞口探出身子往上一看,被顶端的剑刺穿身体而一命呜呼的,无疑正是拉里·霍华德。 拉里满口白沫,倒栽葱般地往下垂着的脸,正好挂在理查德·沃金森探头出来的位置。由于拉里的身体呈大大的弓形,他的脑袋抵在离剑有点远的下方,被拆剩的几块增强复合纤维板上。 搜救队站在狭窄的脚手架上,用手紧紧抱住钢架,背对外面小心翼翼地站着。一走神朝后面多跨一步,或者不小心脚底一滑,都可能直挺挺地跌进下面的死海,要不就会顺着布景上方这座陡峭的斜坡倒栽葱地往舞台上滑下去,下场肯定不比拉里好多少。 出人意料的是,上空的风很大,众人的头发被风吹得乱七八糟的。如果没有抓紧,身子可能被风吹得东倒西歪。即使看似风力不大的日子,高处也一样有风,这就容易说明安在清真寺顶上的螺旋桨经常转个不停的原因。 搜救队成员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挪动脚下,慢慢聚集到沃金森的旁边。当然,这是因为拉里·霍华德的脑袋就在他的头顶附近。拉里的表情已经看不出任何痛苦,在好莱坞以说话刻薄闻名的那张嘴正微微张开,任风从舌头和牙缝之间无情地穿过。他已经连一句话也无法再说了。 特芙拉伸出左手轻轻触碰了一下他的脸颊,他的脸冷冰冰的,就像特芙拉右手抓住的钢架一样。拉里的皮肤还有点软,用力挤压还会出现微微的凹痕,额头和露出一点的头皮已经出现紫色的斑点。 特芙拉的手指从拉里脸上松开的那一瞬间,大家的心中重新涌起一丝绝望。其中之一出自拉里已经气绝身亡这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其二出自布景顶端的这具尸体已经确定无疑就是拉里本人。由于事情太过离奇古怪,大家心里都还有个共同期待,那就是,挂在布景上方那个看似拉里尸体的东西,也许就和演戏用的道具头颅一样,并非真正的拉里。此前虽然没人把话说出口,事实上众人的想法完全相同,还是不敢完全相信。然而,摆在眼前的事实却无情地粉碎了众人的幻想。 “伤口有几处?”奥利佛问道。大家都把视线集中到拉里尸体上。但是从下面的角度看去,能看到的只有他的后背,顶多勉强可以看到侧腹的位置。 “能看到的部位上没有其他伤口。”特芙拉回答。沃金森的表情还是那样凝重,他也摇了摇头。 “噢,”奥利佛陷入沉思,接着说道,“算了,先把他放下来再说。” 拉里的生命已经从他的肉体上消失了,不管采取什么姿势,应该不会增加他的痛苦。但是,他死时待着的这个古怪场所,死后摆成的这种古怪姿势,似乎都在无声地催促大家,急切地让人早点把他解救到一个得以安息的地方去。 “好,我们把最上头的变压器和放电机拆卸掉吧,这样就会露出固定住剑的螺丝来。这个位置没有想象的危险,只要减少点碍手碍脚的机械设备,人就能再靠上一点,把剑连同拉里的尸体一起拆下来。先用绳子把他捆绑住,再顺着斜坡把他慢慢滑下去。”奥利佛提议道。 “怎么把机械运下去?”特芙拉问。 “只能用同样的办法了。虽然多少有点危险,但我可以绑上安全带,在这里把固定的螺丝先拧开,然后用绳子把机械绑紧,再把绳子从钢架上穿过去,一点一点往下放就行了。你们在里面先抓紧绳子一头做好准备,听到我的命令后,就把绳子拉紧,把机械吊到这边的空中,然后再慢慢松开绳子就行了。其他人先下到地面,在舞台上等着接收。” 于是,干完这个活又花了将近一小时。午饭时间早就过了,助理导演罗德也从岸上回来了。他问大家,是否要让里卡多·兰扎把饭送过来,但大家马上异口同声地谢绝了。谁都觉得,在自己同伴冷冰冰的尸体下,根本无法把饭咽下去。 一台台大型机械被吊起在空中,大家小心翼翼地不让机械和外皮碰撞受损,慢慢把这些东西吊了下来。干完后,大家收回绳子,又来到空中。先用绳子把拉里的身体捆上好几圈,打了几个结。因为装卸这种活大家都是外行,干活难免失手。不管拉里在空中处于什么姿势,先得保证绳子不会中途松开,拉里不会突然掉下来。 由于机械已经拆走吊下去了,他们可以爬到比原先更高的位置,干起活来就容易多了。大家一边用绳子捆紧,一边仔细观察拉里的尸体。他几乎全身赤裸,只穿着一条游泳裤和一双跑鞋,所以身体表面如有任何伤口,应该都能看得十分清楚。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他的身上除了被剑刺穿的伤口外,连块擦伤也没有。拉里微微隆起的腹部因长时间暴露在干燥的海风吹袭下,已经开始发干。但仔细一看,他全身盖着一层细小的盐粒,这说明他在死亡之前曾在死海游过泳。 “看来拉里下水游过泳。”特芙拉说。大家都已发现这件事,只是同时点了点头。虽然发现了这个事实,但对解开这个令人费解的谜团还是没有任何帮助。看来,也许拉里真是毫发无损地被人弄到上面,然后活生生地被剑猛地刺穿身子后一命呜呼的。看来大家只能相信,这是上帝犯下的罪行了。 “OK,绳子绑成这样应该可以了。”奥利佛说。他的头发在风中飘舞。风比刚才更大了。 “绳子只能穿在最上面那根钢架上了。我松开螺丝时,拉里的尸体会往下掉一段距离才停得住。抱歉,没有比这个位置更高的钢架了。我现在绕到对面去,把剑上接着的电线和螺丝拆掉,这样拉里和剑应该会顺着这边,也就是舞台旁边的斜坡降下来。剩下的就和刚才拆卸机械时一样,我们已经练习过好多遍了。注意掌握和刚才一样的要领,慢慢松开绳子。这么干就没问题了。另外,在卸掉螺丝的一瞬间,因为担心让弹开的剑的底座扎破顶端的几张增强纤维板,所以舞台背后一边顶端的外皮必须全部先拆掉,稍微还得花费一点时间。你们在里头等着我。” 于是,这些活又干了一个小时。除了奥利佛一人外,大家都回到布景内,坐在钢架上静静地等候着。这时,太阳已经慢慢偏西了,渐渐向海面落下去。大家都很少说话。 绝望感、失去朋友的悲伤,以及对这部电影前途未卜的担忧,这些错综复杂的感情加上身体上的疲惫一股脑儿向大家袭来,手上一旦闲下来后,这种情绪更加令人难以承受。 沃金森在琢磨玲王奈的事,特芙拉拼命设想以后的拍摄计划,尤其是否该让原本后天安排好的群舞如期举行,确实难以定夺。以群舞作为背景的莎乐美的舞蹈是这部电影最重要的一场戏,特芙拉真心希望能把所有麻烦事都处理完后,再专心致意地投入拍摄。玲王奈想必也是一样。 算了,就把群舞往后拖一拖吧!特芙拉下了决心。只要今晚找个地方能打电话,或者拍份电报出去,一切还都来得及。幸好是这种地方,不必担心取消大批订房还得支付费用。 “行了,这里准备完毕!大家牢牢抓紧绳子。这次不是机械,是我们的朋友。” 听到奥利佛在外面大声喊叫的声音,大家从钢架上缓缓站了起来,让身体靠在其他钢架上固定住。站稳身子后,用力拉紧手里的绳子。 “麦克、佩里,你们都准备好了吗?”奥利佛对着下面的舞台大声喊叫道,因为事先已经安排好这两位道具管理在下头准备配合。从特芙拉和沃金森站着的位置看不见奥利佛的脸,只能看见他的脚。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俩人从下面喊叫着回答道。 “艾维、理查德、约翰,你们呢?”奥利佛又大声吼叫道。 “准备好了!”三人同时大声回答。 “那好,我要动手拆掉最后一根螺丝了。” 接下来的十几秒钟时间里,大伙因极度紧张而鸦雀无声。只能听见奥利佛正在拆卸最后一根螺丝的金属刮擦声,以及风吹动塑料片产生震动后所发出的声音。 “我马上就动手拆掉啦!”奥利佛又大声喊叫。沃金森、特芙拉和约翰赶紧使劲抓紧手里的绳子,绷紧了胳膊,掌心都冒出汗来。 “一——二——三!”奥利佛喊声未落,只听见“咚”的一声巨响从头顶上传来。拉里的尸体带着剑从尖顶上脱离,砸在增强纤维制作的外皮上。特芙拉他们几位的手上有一股沉甸甸的感觉,拉里的身体靠他们的绳子拉着,从上头吊了下来。 “很好!再慢慢放松点!对,对,就这样,好的!”奥利佛不停地喊叫着指挥大家的行动。接着,他又挪动脚下,绕到阳台这边来。 从阳台这边的洞口,已经能看见拉里·霍华德的尸体了。特芙拉、沃金森看着缓缓往下垂落的拉里的遗体,内心都揪紧了。他的身子居然还是弯曲着,完全没有伸直。也许这就是死后出现的尸僵吧?特芙拉在悲痛中这么想着。虽然他早就具备这些知识,但是亲眼目睹的感觉给人的印象太深刻了。原以为造成身体不自然弯曲的原因已经排除了,而且他的身体已经放了下来,悬在半空,却还是无法让他的身体变直。 这真是一个可怕的情景,他的嘴咧着,但已发不出声音。如果这算是对他的处罚,那就是说,拉里即使已经从那么难受的位置上被解救下来,上帝还是不让他伸直身子得以安息。他究竟犯下了什么罪? 特芙拉的思考还未得出结论之前,拉里那受尽折磨的尸体已经从众人的视线中消失了,因为他被绳子吊到地面去了。奥利佛自己一人在外面孤军奋斗,大汗淋漓地使尽浑身力气调节着手里绳子的长度,把拉里的尸体顺利地从增强纤维板的斜面慢慢滑落下去。特芙拉和沃金森也绷紧手臂,小心翼翼地慢慢放长手里的绳子。 “OK,能够着了。”听到下面的喊声传来,沃金森和特芙拉不约而同地松了口气,情不自禁地互相对视了一眼,伸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辛苦的劳作终于完成了。 奥利佛·巴雷特弯下腰,回到尖顶的钢架里,特芙拉把手搭在他肩膀上,紧紧按了按后又拍了拍他的背。大家都满身大汗,对同伴的辛劳心存感激,但没有人脸上露出笑意,只是觉得太累了。从卸掉外皮的洞口往外看,天空已不再湛蓝,太阳也已经快落下了。奥利佛原先说好只需半天的活儿,几个人竟然足足忙活了一整天。 “好了,各位。把你们口袋里的螺丝和螺帽掏出来,放进这个箱子里。”奥利佛说。 临时搭建在空中的脚手架上,拆卸下来的外皮堆积如山。众人从口袋里各自掏出螺丝、螺帽,七手八脚地丢进箱子里,奥利佛把箱子放在这堆外皮的旁边。一切都安放妥当后,大家陆续从脚手架上下来。虽然几乎一天没有进食了,却谁都不觉得饿。 大家从升降梯前面走过,快步跑上楼梯,从洞窟走上舞台后一看,拉里的遗体已经被防水布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头顶的一缕稀疏的白发。至此,这已经是第二具死海阳台上发现的尸体了。 从防水布隆起的形状猛一看去,实在很难想象包裹在里面的是人的尸体,让人感觉像是什么摄影棚里用的大型器材似的。因为拉里的身体摆成的姿势显得极不自然,无论如何看上去不像一个人。在结束了不算短暂的人生后,永远安息了的老人中,这种姿势是极不寻常的。 拉里的头旁边,巴特·奥斯汀孤独地坐在一把木头板凳上。他把防水布掀开一角,往里头看了一眼。防水布是蓝色的,能看到的缝隙也是蓝色的。特芙拉从巴特手里接过防水布的角,然后再用力掀开一点。防水布下露出了拉里仰面躺着的脸。特芙拉是个基督徒,很自然地在胸口画了个十字。理查德·沃金森和奥利佛·巴雷特也来到导演身边,两人都一言不发地默默站着。 “我想,我们也许应该对死者安慰几句……”特芙拉说,“可是什么话也想不出来。脑子一片麻木。” 接着,他把视线转向与死者年纪相仿的他的好友,说道:“我真不敢相信。”巴特抬头看着特芙拉说:“真不敢相信,我还好端端地坐在这里,而拉里这家伙却默默地躺在这里了。” 巴特垂下眼睛,眼中冒着泪花,说道:“人一旦活到我们这把年纪,自然会想到死亡。我几乎每天都会想到。我也曾开玩笑问过拉里,喂,拉里,你希望自己最后怎么个死法?这家伙告诉我,最好是坐在自己家的沙发上,一边观赏着费尽毕生心血创作出的自己最得意的歌舞剧作品,一边喝着最钟爱的葡萄酒时,突然心梗发作,两眼一闭就走了。 “真让人受不了,曾经说过这种话的他,却用截然不同的方式死去。想起昨天他还那么健谈,还在跟人脸红脖子粗地争论那座清真寺像不像个圆顶的猪舍什么的。我总以为,就算他眼神不济了,卧病不起了,可那副大嗓门还会永远叫嚷下去。让人容易记住的不是拉里·霍华德的外表,而是他那些刻薄的话啊。” 特芙拉把手搭在巴特肩膀上,轻声说道:“都怪我,把你们带到这种鬼地方来。” 巴特默默按着特芙拉的手,慢慢摇了摇头说:“这不怪你。” 特芙拉抬头说:“天已经不早了,我们把拉里运回岸上前,先把他的身体伸直点儿好吗?” 于是大家就这么裹着防水布,分别按住拉里尸体的各个部位,在特芙拉的指挥下,把拉里弯曲的尸体往相反的方向压,试图把它按直。这个努力足足持续了十分钟,虽然并没有谁下令不许说话,但所有的人就像存在默契似的,谁也没有开口说话。 用力按下去后,拉里的尸体虽然一时可以变直,但松手后又会慢慢弯曲起来,自动恢复原状。大家心里都很难受,觉得使劲把他压直的话,尸体一定也会感到疼的。既然为了使拉里从弯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反而因此弄痛了他的话,根本就是得不偿失。 特芙拉把防水布掀开,蹲在尸体旁边观察起来。奥利佛、沃金森也跪下单膝凑到旁边来。不用说,他们三人是想检查一下,拉里·霍华德尸体上除了剑刺进去的伤口外,还有没有其他伤口。三人花了整整十分钟仔细检查了一遍,终于面面相觊地站了起来。 “伤口有几处?除了剑刺的伤口外,还有别的吗?”约翰·特拉维斯过来问道。三人同时摇了摇头。 “没有别的。只有被剑刺穿的一处伤口而已。”特芙拉说。 “真令人难以置信。”神情茫然的奥利佛也说道。一阵短暂的沉默。 “好吧,我们只好就这样把拉里放上船,运回岸上去吧。”特芙拉像是做出最终结论似的大声说道。把防水布照原样又盖了回去。 43 特芙拉、理查德·沃金森、巴特·奥斯汀、彼得·法布雷、艾迪·托玛森、乔伊斯·伊兹那几位把拉里的遗体运上船,运回岸边时,罗德·法洛、吉姆·贝兹和马隆·瓦伊达等人马上飞奔过来帮忙搬运。 太阳快落下去了,风很冷,清真寺的东边已经出现了一片巨大的阴影。他们决定在阴影处搭建帐篷,把拉里的遗体暂时安置在那里。 艾维·特芙拉把处理的事情告一段落后,就带上乔伊斯坐上越野车。为了通知美国方面,让参加群舞和吹奏乐演出的群众演员延期到以色列来的,他得找个能打国际电话或者拍发电报的地方。正当乔伊斯驾驶的车辆四轮同时卷起一股沙尘飞奔而去的时候,沃金森一边大叫大喊,一边跑了过来。 “喂,艾维,你打算到哪儿去?”沃金森大声问道。 “艾因盖迪。”特芙拉也大声喊叫着回答。 “噢,那儿正好!”沃金森靠近驾驶座的车门说道。乔伊斯把电动车窗放了下来。由于车里已经可以听到声音,沃金森稍微降低嗓门继续说:“我想那里总能找到警局吧。” 然而,特芙拉坐在副驾驶席上没有回答。沃金森双手搭在驾驶座的窗沿,眼睛看着车里,准确地说,是看着副驾驶席,然后低声嘱咐道:“艾维,不用说你也该知道吧,记得去报警!” “噢,那当然,如果找得着警察局的话。”导演因为想赶时间,用敷衍的口气回答道。不过这个回答并不能让沃金森满意。 “艾维,别净想些鬼主意,别以为自己也姓肯尼迪了。” “我姓什么肯尼迪?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说,别以为自己老子天下第一,可以随心所欲,把这么大的事件能压下来。” “照你这么说,我今天不去向艾因盖迪的乡巴佬警察报案,我就成了十恶不赦的阴谋家了?” “艾维,从昨天起,我们面前就不断有人莫名其妙地死去。昨天是米兰德,今天又是拉里·霍华德。明天该轮到谁?也许就该是你或者我了!” “噢,这我知道。如果艾因盖迪有警察的话,我会去找他们的。” “那儿一定有,那里是个有名的避暑胜地。” “好,我会找看看的。乔伊斯,开车,”特芙拉大声喝道。 “光找不行。你得开门,得走进去,得把这里发生的事告诉他们。明白了吗?艾维,回答我!” “乔伊斯,快开车。太阳快落山了,要来几个强盗怎么办?” “你发誓!艾维,一定得去报警!” “热得真受不了,空调都不管用。乔伊斯,把车窗关上!” “艾维!” “快开车,乔伊斯,别磨磨蹭蹭的。沃金森,有话咱们回来再说。如果我们回来晚了,那就是因为被那帮乡巴佬警察一个接一个问的。”扔下这句话后,特芙拉的车子在沙地上摇摇晃晃地离开了,拐进柏油马路后,往南疾驰而去。 这时,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和道具管理麦克·贝利、佩里·波诺,以及摄影师杰克·戴维斯、保罗·盖伍德一起留在死海布景的浮岛上。因为弄得乱七八糟的布景内,尤其是机械部分必须逐一进行检查。而且损坏、破损的地方,也要尽力加以修复。 杰克和保罗两位摄影师已经把自己管辖范围的物品逐个检查完毕,也看过照明装置和摄影机都没问题。道具方面,实际毁损的程度也比一开始猛一看到时的感觉轻得多,机械设备也完全没问题。 他们又试着发动被称为布景心脏的几台日本生产的发电机后,发现每台也都能正常运转。这样看来,即使今天马上重新开拍也完全可以应付。 奥利佛大大地松了口气,接着开始制作应急用的棺材。由于三个人忙不过来,于是他用无线对讲机把罗德·法洛、约翰·特拉维斯、艾迪·托玛森和马隆·瓦伊达也从岸上叫来。奥利佛让大家把剩余的木板和木材一股脑儿都搬到舞台上,又粗略估算了一下,在尽量节约使用的条件下,这些够不够制作出两口棺材来。结果马上出来了,还是不够。这么一来,只能把米兰德用的棺材制作得略微小一点。没有办法,他画出两张不算太正规的棺材设计草图后,交给了佩里·波诺。 四台汽油发动机开始启动,舞台照明打开了,两台电锯也接通了电源。马上,嘈杂的马达声在这片死海上响了起来。亲自在板子上画上切割位置的线后,奥利佛对每个人逐一做了必要的加工说明,把任务安排好。然后,他又独自离开水边,目光久久地落在两张亲自设计出来的形状特殊的棺材制作图上。 他想,世界上负责布景设计的电影制作人里,也许极少遇见在外景地设计棺材的吧?即使专业制棺业者中,也许从来没人设计、制作过这种形状古怪的棺材。 布景台里剩余的木材已经不多,因为大部分刚才都被搬到上头搭建临时脚手架,用来存放拆下来的外皮了,因此杰洛姆·米兰德的棺材小得只能放进一个头颅。以前还得担心,那位爱管闲事的可能问起,万一发现身子又该如何解决?然而现在剩余的其他木材,已经都在为他本人制作另一口棺材了。 相反,拉里·霍华德用的棺材,必须使用大型的变形木板制作。因为他的身体弯曲得厉害,几乎就像快被拉断的弓弦似的。如果制成一口尺寸正常、形状普通的棺材,把他塞进里面也许十分费劲。刚才出动几个大汉,忙活半天也无法把拉里的尸体弄直。如果勉强把他硬塞进去,也许会伤及某处肌肤,甚至部分骨头还得掰折,会让旁人心疼不已。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制作一口圆形棺材来吧?所以他才设计出比一般宽上一倍的棺材,因此,乍看之下谁也不觉得这是具棺材。 切割木板由道具管理人员负责,他们操作电锯已经十分熟练,因此这项工作很快便完成了。锤子的敲钉声此起彼伏地在舞台上到处响起,死海已经沉入一片昏暗,就连一扇窗户的亮光也看不见的清真寺是否照样伫立在对岸某处,也已经看得不太清楚。 奥利佛手头正闲着没事,他突然想起沃金森刚才对他说起过的话来,当时,沃金森提到了玲王奈精神异常的种种表现。但是,对于这种说法,奥利佛根本就不屑一顾。理由当然有很多,但对于这些理由,他也从来没有认真地考虑过。在他的意识里有个根深蒂固的观念,这就是,他认为凡是演员,尤其是女演员,性格上或多或少总会有那么点儿缺陷。可是在导演和奥利佛这些电影人看来,只要她们能拍出好电影,就算有点缺陷又何妨?一个好演员的标准就是能拍好电影。对她们再多的苛求是毫无意义的。他们心里很清楚,电影故事里那些十全十美的女性,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即使是性格、人格两者都无可挑剔,可以娶来做个最理想妻子的女孩,如果她不具备表演天赋,那就不是他们电影人心目中理想的演员。相反,就算性格上有缺陷,但只要银幕上的形象能让片子鲜活起来,这种女演员就是最理想的。而现在的玲王奈就拥有那种神奇的能力。 玲王奈作为演员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可是,这又好像是以她性格上的缺陷为代价交换来的。总不能我们一方面要求她作为好演员的能力,另一方面又无法容忍她性格上的缺陷,这怎么说都让人觉得有失公平。 退一步说,奥利佛,不,或许其他剧组人员也同样这么认为,他们平时其实都很喜欢松崎玲王奈。也许她的性格是有缺陷,但作为一起工作的女演员来说,她显然是个容易相处的人。她不但守时,从来不迟到,而且就算偶尔会发脾气,但比起那些动不动就耍大牌的名演员来好多了。她一次也没故意刁难过剧组的后勤人员,“我要吃这个!我要那种车接”这类不讲理的要求一次也没见她提出过。拍片现场见到的她,总是浑身充满斗志,默默地等候导演开拍的命令。 每当导演说:“该轮到你上了。”她总是微笑着回答:“你就放心吧。”这种回答不知给周围的人多大的帮助和鼓励。实际上轮到她上场时,往往她也确实能发挥出令人赞叹的演技。尤其是和其他名演员合作过的人,相互比较后就更清楚地了解玲王奈的优点,更觉得她值得信赖。 和她在一个剧组一起相处的话,谁都觉得她真是个“好同事”,可是一旦把玲王奈这种女孩娶回家一起过日子,那可就容易发生矛盾了,剧组人员中恐怕从没人敢动过这个念头。奥利佛内心深处,确实存在袒护她的意识。因此,他决定不去理会玲王奈的问题,集中精神好好思考一番到底是谁把布景台破坏成那样的。 把拉里·霍华德从顶端弄下来,几乎花了一整天时间。而把弄得到处乱七八糟的布景台恢复原状又花了好几个小时。他们重新钉好断腿缺脚的桌子和铁钉松脱、木板散开的木箱,因此,从破坏的程度可以推断,到布景台来破坏的绝对不会只是一两个人,应该是有组织的一伙人趁大家昨天晚上睡熟了后大举侵入这里,疯狂地进行过破坏。 事实如果是这样,有些事情又变得无法解释,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脑子里首先出现的问题是,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们的目的难道仅仅是为了阻止拍摄这部片子吗?要不然就是想在布景台上寻找什么物品吧? 然而,被弄坏的东西虽然不少,被偷走的东西却一个也没有。当然了,这座布景台上本来就没有藏着什么贵重的东西,值得他们半夜起来偷窃。要不就是这里藏着什么值钱东西,可是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奥利佛猜想了半天,却怎么也想不明白。 然而,最重要的问题是,这么一大帮来无影去无踪的人究竟躲在哪儿?这里不正是沙漠的中央吗?离这里最近的,有人居住的村落也得有几十公里。这么一大帮人到底从哪里来?又使用了什么交通工具? “巴雷特先生!巴雷特先生!”听到佩里·波诺的喊声,奥利佛才回过神来。 “棺材做好了。完全是照你的设计图做的。” 奥利佛回头一看,那几位手艺不凡的同事已经放下手里的活儿,正扭头往自己这边看。 “好,干得真快,各位,谢谢了。”奥利佛说着,朝做好的大小两口棺材走去。有了它,至少能让两位死者有个安息的地方了,但以后怎么办还得让特芙拉来作决定。 这时,奥利佛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设想,莫非就是站在死海阳台上,自己眼前的这几个人,趁自己睡熟后偷偷溜下床,全都跑到这里来,把布景台破坏得乱七八糟?这种可怕的想象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里。 但仔细想想后又觉得不大可能,他和这几位满脸乐呵呵的同事们太熟悉了,他们都是好人。奥利佛不由得苦笑了,他嘲笑自己太多疑了,简直是在胡思乱想。可是,这个可怕的念头竟然在脑子里一直挥之不去,反复地在眼前出现。他们可都是好人,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可是,今天早晨自己亲眼看到的惨状又是怎么来的呢?可以确定的是,除此之外无法设想出其他的可能性。如果是眼前这帮人把可怜的拉里弄到高处,布置成献给万能的上帝的供品的话,也许可能性还是存在的。不,应该说,除了他们,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做到。连设想的可能都没有。 不,决不会是他们干的!奥利佛又否定了自己的推测。就算他们有天大的本领,可是在漆黑的夜里,只用了一个晚上就把现场破坏成那样,说到底还是不可能。把拉里弄下来就花了一整天,而他的身体除了剑刺穿的伤口外,并没有发现其他伤痕。也就是说,先要仔细地把顶上的外皮拆掉,再把机械挨个吊下来,把顶端那把剑卸下来,找到拉里,再用剑刺死他,再把他的尸体搬上布景顶端去安放好,然后再把机械吊上去,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再把外皮一片片贴回去——开什么玩笑!这得花两天时间,一个晚上根本做不完。就算他们对这座布景台的构造了如指掌,起码也要花上两昼夜。稍微耽误点儿的话,甚至可能得花上三天。 再说了,他又想,今天拆下来外皮后才知道,那些外皮和两个星期前贴上去时一模一样,也就是没有被拆卸后重新贴上过的痕迹,机械也是这样。亲手把机械安装上去的人只要一看螺丝周围的情况,就知道最近有没有被拆下来过。况且,外皮中有一部分是用黏胶粘贴上的,如果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把它揭开又重新粘上的话,内行的一看就知道了。这些外皮的确没有被人动过的迹象。换句话说,如果有人想布置出那种效果,唯一的办法就是先让拉里飘在空中,冷不防地把他扔在剑尖上。 实在太疲劳了,奥利佛想道。今天从一早起一直干到现在,才会产生这些奇怪的念头。于是,他在两口棺材中间蹲了下来,因为他觉得脑子有点晕眩。 44 把米兰德的头颅和拉里·霍华德的遗体装进棺材后,又在清真寺旁搭了顶帐篷,把棺材暂时安置在帐篷里。没有人有勇气把剑从拉里身上拔下来,所以,拉里身上就这么插着剑装进棺材里。这里晚上很凉,但白天的气温相当高,虽说空气很干燥,但总不能把遗体长久地放在帐篷里。奥利佛·巴雷特和理查德·沃金森两位商量过遗体的处理方式了,两人共同的看法是,得尽量把遗体放入带有冷冻设备的停尸间,如果没有这个条件,那就只能在沙地里挖个坑掩埋掉算了。无论如何,最终结论都得等特芙拉导演回来后再定。 晚餐已经在帕台农的桩脚屋里准备好了。这一带远离人类聚居的村落,太阳一落山,到处都融入让都市人望而生畏的黑暗里。虽然月光可以用来照明,但月亮要是缩进云里,四周还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但是帕台农的桩脚屋[1]里可不黑,因为有了发电机,所以这里显得灯火通明。玲王奈和卡罗尔俩虽然说不上显得神采奕奕,但看上去样子还算很开朗。没有人愿意提起杰洛姆和拉里遇害的话题,因为这显然不适合用于餐桌上的讨论。 特芙拉和乔伊斯两人还没回来。也许大家都在等待导演回来,因此吃完饭后也都各自要了杯咖啡慢慢喝,没有人打算离开。平时饭后的时间是最轻松的,不过,只要从聊天屡屡陷入停顿便可以得知,其实大家心里都很痛苦。 有些话题碰不得,可是别的能碰的话题却又一时找不到。大家对影片拍摄的前途都充满了不安,但是又不得不找点话题继续聊下去,因此,大家不得不鼓足勇气尴尬地继续留在座位上。坚持了一个小时后,众人已经到了忍耐的极限了,两位女演员先站起来,于是,众人就像得到特赦似的,纷纷跟着离开了。这家露天餐厅转眼间变得安静了下来。一旦没了人的说话声,发电机的噪声便显得格外刺耳。这一带极少有生命存在,连虫鸣声也听不见。 厨师里卡多和助手们收拾锅盘碗后也离开了,尽管咖啡杯里已经空空荡荡,沃金森和巴雷特俩人还是留在这里,因为他们打算等特芙拉回来后一起商量以后的事,争取能做出个决定。加上特芙拉也许会带几位警察来,如果那样的话,自己也能参加和警察的会面了。 也许因为干了一整天活,奥利佛觉得有些昏昏欲睡。正当这时,马路那边传来了不同于发电机的马达声。两人同时从椅子上跳起来。越野车回来了,刚好里卡多经过这里,所以车子就停在他身边。车窗打开了,车里的人好像和他说了几句什么。不久,车子又开动了,穿过玄关前的石板小路,往拖车方向开了过去,然后停在老地方。奥利佛俩人默默注视着这一切,又坐回椅子上等了起来。然而等了很长时间,也没见到特芙拉过来找他们。奥利佛和沃金森的眼睛不停地一会儿看看车子的方向,一会儿又看看马路的方向,可是看来没有别的车跟在特芙拉的车子后头一起回来。也就是说,只有一辆车出去,又只有一辆车回来。 “喂,警察的车子呢?”沃金森问。两人面面相觑。 过了好久,特芙拉和乔伊斯的黑色影子才从拖车方向走了过来,出现在桩脚屋里的灯光下。他们右手拿着刀叉和汤杯,左手端着盘子。 两人这才终于弄清,原来特芙拉他们实在太饿了,来不及在帕台农神殿的桌子上老老实实等着,直接跑到里卡多的拖车里自己取东西吃了。 “嗨,你们两个都还没睡啊?”特芙拉先开口问道。 “奥利佛刚打过瞌睡呢。”沃金森说。 特芙拉和乔伊斯把盛着鸡肉的盘子放在桌子上,特芙拉先拉了把椅子坐下来,高兴地搓了搓手,接着乔伊斯也坐在他旁边。 “我倒是想早点睡,可是想等你回来。” “噢?那是为什么?”特芙拉边喝汤边问。 “为什么?”沃金森反问道,“我们已经做好棺材,把米兰德和霍华德的遗体放进去了。现在正摆在清真寺东边的帐篷里。可是总不能一直放在那里啊,明天天气也很热,得尽早把遗体送到警局或者医院的停尸房去。” “你以为这里的警局能替我们准备那么周到的设备吗?顶多告诉你,用盐腌上吧。要不然就挖个坑埋了吧。” 大家一阵沉默。导演和助理导演俩人默默地嚼着鸡肉,美术指导和摄影指导只能静静地看着他们。这时,大厨里卡多满脸堆着笑,拿着沙拉和面包也过来了,他把盐罐和胡椒罐放在桌子上。特芙拉笑眯眯地向他道过谢。 “艾维,喂,艾维。”沃金森不耐烦地说道。 “什么事?”特芙拉边撕开面包边回答。 沃金森慢吞吞地问道:“警察来了吗?他们在哪儿?” 而特芙拉却说:“奥利佛,请把盐递给我。” “艾维,你去过艾因盖迪的警局了吧?”沃金森追问着。 “当然去过了。”导演回答道,“但不巧警察局关着门,我想他们也许是在放暑假吧。” “真的?”沃金森瞪大眼睛问道,“真的吗?乔伊斯。” 乔伊斯只好暧昧地点了点头,露出满脸困惑的表情。 特芙拉一边嚼着食物,一边答非所问地说道:“目前,全世界为民族问题而困扰着。” “有关民族问题的长篇大论你就别说了!”沃金森语气强硬地说道。 “不,你得听我说,理查德。冷战结束后,国家间的爆发战争的危险已经减弱了,全世界目前已经进入一个局部地区民族斗争的时代。民族是什么?划分民族的因素是语言和宗教。” “艾维,难道你想说,这一连串的杀人事件是和宗教、民族问题有关吗?我们是天主教徒,死去的人也都是,但这里可是犹太人和以色列的土地。” “奥利佛,也许你说得对。可是,我们现在正处于‘旧约圣经时代’以来一直持续不断的宗教战争中啊。在这片土地上,警察很可能就是哪个教派的士兵呢。” “你到底想说些什么?” “你知道居住在土耳其境内的亚美尼亚人的来历吗?他们当年是乘坐诺亚方舟漂流到阿拉拉特山下,并定居在这里。他们相信自己就是诺亚的子孙后代。然而他们却一直受到土耳其人、俄罗斯人、伊朗人和阿塞拜疆人的迫害。” “那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知道费尔干纳盆地的乌兹别克人和吉尔吉斯人的斗争吗?” 沃金森很不耐烦似的靠在椅背上回答道:“好,我知道了。你先把话说完!” “他们直到九十年代还在持续冲突,很多人因此死亡,失踪的人也很多。家属每次都请警察帮忙寻找,但是一点都没有用。因为警察也无能为力。这就是战争,不是警察能管得了的,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处理能力了。” “这我知道。这跟我们发生的事有什么关系?” “全世界民族斗争最激烈的地方之一就在这里。这里的警察不可能为了维护异教徒的利益办事。” “艾维!” “还有一点,”导演打断奥利佛的话,抢着说道,“我们面对的案子是什么?是一个人被带到遥远的高空,在那里被剑刺穿而死。这种案件,你以前曾经听说过吗?” “没有,但这不能成为不让警察知道的理由。” “这种奇特的案件,你觉得警察有能力处理吗?” “这种事不向警方报告,怎么知道他们能不能处理呢?” “我当然知道。你好好听着!”特芙拉竖起食指说道,“警察听到这种案子,他们毫无疑问就会这么考虑:这些人果然是异教徒!居然将这么恐怖的魔鬼的念头付诸实行。这些从事堕落的电影产业的家伙,既然会想盖一个这么古怪的布景浮在死海上。肯定是他们合伙把其中一个伙伴杀死后,再弄到布景的顶端去的。那么好,我就对他们一个个严刑拷打,让所有人都吐出实情来。警察一定会这么想的。” 沃金森和巴雷特听了后沉默不语。确实,这种忧虑是存在的。发生了那么离奇的事,周围人的眼睛里确实除了我们自己人之外,不会怀疑到别人。 “然后他们也许还会这么想,毫无疑问,这一定是真主安拉给异教徒的惩罚。” 一阵沉默过后,奥利佛说道:“可是即便如此,你也不会认为就这么算了吧?下面你打算怎么办?” “我已经想好对策了。”特芙拉回答。 “什么对策?”沃金森紧追不舍地问道。 “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办吧,一切责任由我负责。”特芙拉说。 接着他又补充道:“我已经通知他们,让群舞演员们把从美国出发的日期往后延期了,我想应该来得及。我让他们在接到我的通知前一直在洛杉矶待命。” 这么说,这个家伙在发生了这么多事件后,居然还想继续拍电影?奥利佛心里想着。他对特芙拉的决定,一半表示佩服,而另一半则感到失望。
[1]建筑物的一楼或者二楼下面只有柱子支撑上层、不围墙壁的空间。 45 玲王奈换上一身拖地长裙,坐在床边,伸手拉过身边的手袋来。打开手袋金属的卡扣后,从里面掏出一个对折着的白色信封。用指尖从信封里夹出一个透明塑料小口袋来。这个袋口可以封上的小袋里,放着几片淡紫色的小药片。 她拿出一片放进嘴里,用旁边半透明的白色塑料杯里的水把药吞了下去,接着,她又把手指伸进信封,这次掏出的是个白色的纸袋。她把纸袋平放着抖了抖,一片白色的药片从袋里落入她的掌中,玲王奈把这片药就着水也吞了下去。 她把信封放回手袋里,没有想躺下,只是无精打采地倚靠在床上。 一阵剧烈的地震般的震动传来,身子下的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接着,耳边响起一阵像是螺旋桨转动的嗡嗡声,又是一阵震动。艾维·特芙拉迷迷糊糊地在床上睁开了眼睛。发生地震了!他心里想道。他第一个反应就是想看看时间,可是由于没有亮光,看不清表盘上的时针。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特芙拉的耳边响起“咣当”的一声巨大的响声,划破了暗夜里的寂静。特芙拉赶紧坐了起来,他只能瞪大了眼睛,不知所措地坐在床上,紧张地等待着将要发生的事情。他又感到一阵轻微的震动,看来余震还在持续。不一会儿,震动才完全消失了。令人心神不宁的寂静像潮水似的,退去后又扑了回来,重新笼罩了整个暗夜。 特芙拉忍不住拿起放在身旁的无线对讲机,按下通话键。绿色的小灯亮了起来,照亮了他的指尖。住在蓝栋屋子里的奥利佛手头应该也有一台。四台对讲机四栋房子已经各配发了一台。红栋由文森特·蒙哥马利保管,绿栋的对讲机原本在拉里手里,昨天起已经改由巴特·奥斯汀来管理。而且每栋都有各自的号码,只要按下号码,每部对讲机之间都可以自由通话。也就是说,这些对讲机使用起来其实也和电话差不多。 “喂。”对讲机里传来奥利佛睡眼惺忪的声音。 “你睡着了吗?打扰了。”艾维说。 “艾维,半夜三更的,有什么要紧事啊?现在几点了?” “不知道,太黑了看不清。刚才你听到什么奇怪的动静没有?” “没有啊。什么动静?” “就像女人的尖叫似的,声音很大,好像整座楼里的空气都在震动一样。” “我没听到。也许睡得太熟了,昨天太累了。” “噢,倒也是,知道你累了。把你叫起来真对不起。刚才你没觉得发生过地震了吗?” “地震?” “是啊,刚刚摇得很厉害。” “我一点没发觉。” “是吗?知道了。你接着睡吧。祝你睡得香。” “好,你也好好睡吧。把地震还是什么女人叫唤都忘了吧,这几天把你也折腾得够呛。祝你晚安。” 挂断对讲机,关掉通话键,把对讲机放回床头后,特芙拉又独自坐了一会儿,又把奥利佛说过的话重新想了想,慢慢又开始觉得他说的还是有道理。接着,他又躺回床上。他把双手枕在头下,望着漆黑的天花板,想等会儿看看会不会再次听到刚刚的声音,可是等了好久没有再听到,身体也感觉不到刚才那种轻微的晃动了。 他闭上眼想接着睡会儿觉,却一点困意也没有。他努力试了试,希望自己能睡着,可是好久还是无法入睡,于是特芙拉干脆爬起来,穿上鞋子来到小小的采光玻璃窗下。 外头像是有月亮,淡淡的月光透过小窗户,照得屋里很明亮。特芙拉把手腕伸到窗户下,对着月光看了看表。时间正是半夜两点整,分针正好指在十二上。他不想再睡了,于是蹑手蹑脚地慢慢爬下梯子到了一层。虽然这里离公路不算太远,但附近并没有什么车通过。而且死海又是有风也不起浪的湖,所以深夜时只要关上发电机后,四周就像死一般地寂静。即使他十分小心,但脚在梯子上每挪动一步,还是会发出轻微的声响。特芙拉担心,睡在一层的乔伊斯如果还在睡的话,可能会被吵醒了。 夜里这么安静,连自己小心翼翼地下楼梯的声音听起来都那么清楚,可是刚才那么大的动静,乔伊斯居然还能睡得熟?特芙拉简直无法置信。 特芙拉已经往下爬了一半,再往下一两步就能看见一层房间的情形了。不过由于现在是夜里,还什么都看不见。特芙拉想知道楼下的乔伊斯是睡着还是已经醒了,打算和他聊几句刚才发生过的情况。 “乔伊斯,喂,乔伊斯。”特芙拉小声地呼叫着助手的名字。隔了一会儿,他又再叫了几声,但还是没有回答。他侧耳听了听,听到了乔伊斯熟睡了的呼吸声。特芙拉暗自惊讶,这些家伙怎么个个都这么迟钝!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又爬上楼梯去了。看样子,别说楼上有什么动静,连睡在自己身边的人被杀了,他都能毫无知觉地照睡不误。回头一想,早知道他睡得这么香,刚才下楼来时根本就没必要小心。于是他干脆大步走回床边。脱了鞋子后躺上床,他还想再接着睡会儿。 其实,被刚才的巨大的响动惊醒的还有一位,她就是卡罗尔·达内尔。可是她有个和别人不同的习惯,这就是一旦夜里醒来后,就无论如何再也睡不着了。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好久了,终于从床上坐了起来。她觉得胸口憋得慌,觉得自己再这么躺下去,简直会喘不过气来。她看了看四周,虽然一片黑暗,但淡淡的月光和星光从采光玻璃透了下来,再加上她的眼睛已经习惯黑暗了,所以周围的一切都看得见。 她打算尽量再忍耐一会儿,但还是不行。卡罗尔终于不再努力了,强忍着反而使自己越来越睡不着。刚刚听到的声音是什么?那个带着剧烈震动的奇怪的响声到底是哪儿来的?她双手按住太阳穴,她预感到自己的头很快要痛起来了。不好,这么下去头真的会痛的。啊,真想能打开窗!她知道,如果能打开窗户呼吸几口新鲜空气的话,胸闷和头痛的征兆一定会消失的。 她下了床,把脚伸进拖鞋里,披上外套后慢慢在屋里踱起步来,走到采光玻璃下时她站住了。透过玻璃,隐约可以看到空中的月亮,她就这么站着,沐浴在朦胧的月光里。她想起一句诗——月亮是女人的象征。她经常听人说过,女人的生理机能是受月光控制的,因此就像人们常做日光浴一样,据说女人在晚上常做月光浴对身体有好处。 她突然想起以前听说过的一种说法。阳光有益于人的身体,是因为阳光能在人体内合成维生素D,这种维生素可以增强骨质的健康。可是阳光一旦从玻璃透过后,合成维生素D的功能便会大大地减弱,也就是说,不能直接晒到阳光就不能发挥作用。也许月光也一样吧?卡罗尔想道。这么说来,由于采光的小窗上镶着一层厚厚的玻璃,可以调节女性生理机能的宝贵的月光,也许透过玻璃后就不起作用了。 当她想到这里时,感觉胸口更加憋闷了,她渴望能置身于死海刮来的凉风中,让身体直接沐浴在月光下。她想到,最近自己身体的状况不太好,好多地方感觉不舒服。在新鲜的空气和月光中散散步,也许能有助于恢复健康。不,一定是这样的。 想到这里,希望到外面去的念头就更强烈了。从卡罗尔心底涌起一股冲动,心口就像揪住了似的难受,迫切的愿望使她再也忍耐不住,几乎要大声尖叫起来。这间连窗户也没有的屋子已经让她再也受不了,在这个石头砌成的黑屋子里憋了好几天了,许多人都已经开始变得烦躁起来。卡罗尔甚至觉得,现在不到外面透透气的话,自己一天就能衰老得不成样子了。 卡罗尔回到床旁,拿起床头柜上的电筒和以防万一时用的对讲机,怒气冲冲地往梯子走去。她打开电筒照着脚下,一步步地下了梯子。到了一层后,她先用电筒照了照这间空着的屋子,接着她又向通往走廊的门走去。这扇门是向屋里方向开的,因此她每天晚上临睡前都要费力地把一层屋里的床挪到门边,用床顶住门,让外面的人无法进来后才敢放心睡觉。 其实,本来她用不着如此小心,因为红色通道入口处的大门已经闩上了,即使不把门顶上,能进入自己屋子的,在米兰德遇害后,也只剩下文森特和玲王奈两个。但她是在美国长大的,已经养成了不把门关好就睡不着的习惯。听玲王奈说过,她也有这个习惯。 她使劲把顶在门后的床推到旁边后,睡意已经完全消失了。一想到外面去还得经过那么长的走廊,想呼吸几口新鲜空气的愿望好像变得不那么强烈了,但她终于还是下决心把床挪开了。她打开门后,来到漆黑的走廊里,探头往旁边玲王奈和文森特住着的屋子看了一眼,他们也许已经睡熟了。然后,卡罗尔朝通往走廊的门走去,她握紧门把,朝向内方向把门拉开了。 围着走廊砌成的,贴满马赛克的弯弯曲曲的水泥墙散发着一股特殊的怪味,她每次走过这里时都能闻到。无论从外面进来和从卧室出去时,感觉都很难闻。可是那究竟是什么气味卡罗尔并不清楚。她想,也许这就是水泥的气味吧。这时闻到的水泥的气味,让她不知道为何突然回忆起学生时代的男朋友。他是个喜欢运动的小伙子,最大的兴趣却是猎捕鲨鱼,常常和捕鲨能手们一起到澳大利亚潜水去。 “你知道鲨鱼最喜欢血腥的气味吧?”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了,男友曾对卡罗尔说过,“但是鲨鱼也喜欢另一种气味,你知道是什么吗?” “不知道。”卡罗尔回答。 于是他告诉卡罗尔:“是水泥的气味。鲨鱼最喜欢新鲜水泥的气味,所以一旦附近进行过护岸工程施工,或者向大海中浇注水泥的工程,鲨鱼就会成群结队地出现在那里。” “噢,真的吗?”她说。 当时他又接着说道:“因此,如果在水泥的气味中再混进大量的血腥,结果会怎么样呢?我想海里的鲨鱼会全游到这里来了。” 这种场景实在令人毛骨悚然。这已是好几年前听到过的事了,至今为止从来没再记起过他说的这些话。可是今晚刚刚踏进走廊,她居然想起了这段多年前早就被遗忘了的往事。 这到底是为什么?她一边走一边想着,似乎朦朦胧胧地找出原因来了。原因就是这种气味,她想。正是这种气味让我不知不觉中回忆起那段陈年往事。一开始闻到这种气味时,感觉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可是她突然又觉得今天晚上的气味显然与平常又有些不同。似乎在平常的气味里又混进了别的什么气味。卡罗尔下意识地做出这个判断。当她想到这里时,不得不佩服起自己的第六感觉来,甚至觉得它远远超过了思考和判断能力。 进入走廊后,前面就挡着一堵墙,这里得向左拐,拐过来后又是一堵墙,这里又得向右拐。又遇到墙,往右拐,再往左拐。就这样左左右右地拐来拐去。这已经习惯了,也记得住这条路了。就这样,她一边拐来拐去地走着,一边想,难道这真是一个女人的直觉吗? 突然,她愣住了,停下了脚步。一个念头冒了上来。刚才闻到的难道是血腥味?难道那就是水泥加上血腥的气味? 为什么会冒出这个念头?这太可怕了!怎么会想到这么可怕的两种气味!没错,那一定是血腥味!和海水的气味、泥土的气味根本就不一样。 她一边走,一边轻轻地吸进两三口气。虽然比起刚进入走廊那一刻受到的强烈刺激已经迟钝多了,但她确实感觉到一股昨天没有闻过的异味。到底是什么气味?该不会真是血腥味吧?或许只是像是血的,别的什么气味吧?到底这是什么呢? 红色通道是四条走廊中唯一可以通过金色圆顶正下方的路。如果在白天,从金色圆顶下通过时总是感觉很愉快。回房间去或是要外出时,只要经过这个中间点,金色明亮的阳光就会充满这个圆顶下的圆形空间,气氛也变得庄严肃穆起来。人会觉得很放心,觉得绕来绕去辛辛苦苦走这条路有所回报。因为圆顶下有了这个地方,所以红色通道是唯一一条白天不必用电筒照明也能走的路。 玲王奈之所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住在红栋,原因之一也许在于这条走廊途中可以经过唯一一处明亮的场所。和红色通道相比,其他三条路就像已经死去的拉里·霍华德第一次走过时大声咒骂的那样,低级趣味而又无聊。 玲王奈选择住在红栋,还指定要住二号房,这是因为只有二号房里才能通往高塔。选择最好的走廊,再选择带有展望台的最好房间——充分说明此人性格任性。但是光拿这点攻击她也并不合适,因为玲王奈和特芙拉、奥利佛他们几位确实比自己更早来到这里,而且来过好几次。想必她也曾经单独来过这里。当时,是她发现了这座清真寺,走进里面来。那时其他剧组人员还没到,所以她给自己选择最好的房间倒也无可挑剔。而且这间房间她从那时起一直住到现在。卡罗尔冷静地这么想着。 尽管如此,那些大牌明星常有的任性,玲王奈身上都能找到。好莱坞是白人千辛万苦打造出来的电影王国,当然有人说是犹太人居功至伟。但说到底,白人才是这个行业的最大的功臣。美国整个国家何尝不是如此?现在拥有的荣耀,从性质上说,正是白人的不懈努力获得的正当报酬。 但是这位来自东洋的黄种人,不肯充当配角,而是直接上来抢了白人女演员的美差,坐上女主角的宝座,这在几年以前根本无法想象。 这可不是白人优越主义者的偏见之言。卡罗尔早就听过一位为人正派的、有见识的女演员对人声泪俱下地哭诉玲王奈飞扬跋扈欺负人的情形。 玲王奈毫不在乎地践踏美国人引以为常的道德,她排斥别的白人女演员,抢当片子中女主角,剧组人员一旦提出反对,她连恐吓信都敢明目张胆地寄给他们。她想住进比佛利山正中央的要求被拒绝后,不肯死心还在比佛利山东边买房子,这让有识之士十分不以为然。 如果想当女主角,何不回到日本影界或者香港去谋求发展?如果玲王奈真的成为美国电影界的代表明星,整个好莱坞目前为止千辛万苦付出的努力,岂不成了为了捧红一个东洋女星而打下的基础吗?这么一来,对于以往为好莱坞默默奉献的那些有名、无名的人们,实在说不过去。正义之神应当无法容忍这种不当行为存在吧?卡罗尔愤愤不平地想道。 在圆顶下的圆筒形空间里,道路绕了一圈又往回返。这个时间的圆顶下,只是一片黑洞洞的空间,接着,那条细细的走廊就要开始了。 卡罗尔属于理智型人物,和玲王奈完全不同,拥有所谓美国式的良心,对人充满敬意。她对别人都很诚实,遵守礼仪。她尊重强者,也不忘同情弱者,所以无论如何无法和玲王奈从内心感到融洽。带有这种想法之后,在玲王奈面前她就变得有些沉默寡言,大家一直以为这是出于她性格内向的缘故。 右拐后再向左拐,卡罗尔在走廊里一直往前走。当她来到一处拐角的时候突然吓了一跳,脚步也停住了。因为前方尽头的墙边上直挺挺地站着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看来像是女人的影子。卡罗尔举起电筒朝那个人照了过去。只见对方低着头,长发垂到胸前,身穿长到脚踝的白色筒型睡裙,那是玲王奈穿过的衣服。 “玲王奈吗?”卡罗尔叫道。这里除她之外,应该没有别的女人。卡罗尔又朝玲王奈走近了几步。 手电筒的灯光中,长发突然甩动起来,因为她抬起了头。卡罗尔发出一声尖叫。玲王奈的脸被鲜血完全染红,丑陋不堪,看似已经变形。卡罗尔拼命尖叫个不停,声音越来越大。那张沾满鲜血的脸正朝卡罗尔逼近过来,右手举得高高的,手上抓着什么闪着白光的东西。 特芙拉枕边的对讲机响了,已经开始迷迷糊糊的他又被吵醒了,他慢慢地伸出手,把对讲机拿近耳边,按下了通话键。 “我是特芙拉。”他说。 “玲王奈她——”小小的机器里一个类似女人尖叫的声音突然传来。他听不出是谁的声音,距离虽然不远,但在这密闭的石头屋子里,电波不易传递,况且对方似乎失去理智后正在高声狂声。 “你是谁?” “救命啊!有人要杀我!玲王奈!玲王奈!”接下来就是尖厉的惨叫,这种惨叫能让所有听见的人毛骨悚然,接着听到的只是沙沙的怪声。 卡罗尔?特芙拉推测道。因为脑子还在昏昏欲睡,感觉并不敏锐。但他知道那是女人的声音,外景队里只有玲王奈和卡罗尔两个女人。这次出外景连场记员也没带来,连对剧本的活儿都由乔伊斯来替。既然刚才那个女人声音里提到“玲王奈”,那她说明对方就是玲王奈以外的女人,这么一来。剩下的只能是卡罗尔了。 “卡罗尔吗?是你拿着对讲机吗?到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特芙拉大声反问道。 可是,对讲机里突然沉默了,不再有一声回答。但如果把对讲机使劲贴近耳边,还能听到一丝微弱的呻吟。这个声音让特芙拉心里一紧,因为那声音不像是人发出的,倒像是什么动物发出的奇怪的声。 “卡罗尔!卡罗尔!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快向我说清楚!” 但是没有回答。对讲机像是想证明自己还没坏,里头不断传来的低沉的呜咽声渐渐越来越小,几乎快听不见了。 “卡罗尔!”特芙拉高声大叫起来,“我马上过去!你把玄关的门闩打开,把门打开!” “特芙拉先生。”不知道从哪里传来了声音。特芙拉一看,发现乔伊斯·伊兹那正站在月光明亮的梯子下。看来睡在一层的第一助理导演已经被吵醒了,想上楼来看个究竟。 “乔伊斯吗?卡罗尔的样子很奇怪,我们马上看看去,到红色通道去。你把大家叫起来,快去!” 乔伊斯转身下了梯子。特芙拉跳下床,穿好鞋子。牛仔裤早已经穿在身上了,但上身只穿着件T恤,他拿起挂在椅背上的外套披在身上,快步向梯子走去。 他没有关掉对讲机的通话键,如果电池用完了还有一块备用的。 “真倒霉!”导演咒骂道,“真是祸不单行!先是米兰德、霍华德两人被杀,现在连卡罗尔都危险了。” 他下了梯子,大步穿过楼下的房间,他边走边对着对讲机继续喊道:“卡罗尔!卡罗尔!你没事吧?我马上就到。把入口的门闩拉开!”但是没有听到回答。 正当特芙拉握住通往走廊大门的门把手时。 “特芙拉先生!”对讲机里传来沙哑低沉、很难听清的女人的声音。特芙拉松了一口气。心想,太好了,没出事,卡罗尔还活着! 于是特芙拉把对讲机紧紧贴住耳朵上大声叫道:“卡罗尔!你听得到吗?把红色通道入口的大门打开!把门闩拔掉!我马上过去找你。大家都来了。刚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你角色分配不公!” “什么?你说什么?你是玲王奈吗?告诉我,那里到底发生什么事?” “选配角也得找合适的人啊。” “玲王奈吗?你在说什么?这些事先别说……” “我不是玲王奈。”依然是那个沙哑低沉的女人声音。 “那你是谁?”特芙拉大吼。 “我是伊丽莎白·巴托里。” 特芙拉顿时皱紧眉头说道:“玲王奈,没工夫和你开玩笑!快告诉我,你们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赶快把入口的门闩……” 只听咔嚓一声,对方把对讲机挂断了。 门一下子打开了,撞到特芙拉的右肩上。两眼充满血丝的沃金森的脸就在眼前。在他身后能见到乔伊斯、罗德和保罗·盖伍德三人。 “到底怎么了?”沃金森问道。 “卡罗尔的样子很奇怪,她突然和我联络,高声尖叫着,后来就听不到她的声音了。总之我们先到外面去,绕到红色通道的入口看看去。实在不行的话只好把门撞坏再进去了。把奥利佛他们都叫起来,干木匠活他们比较在行。” 特芙拉一边大声嚷着,一边打开通往走廊的门。他用对讲机呼叫奥利佛:“奥利佛吗?把你们蓝栋的人都叫起来,马上赶到清真寺玄关这儿来。卡罗尔的样子很奇怪。具体情形见面再说!”接着,导演同样联系上了绿栋里的巴特·奥斯汀。 已经赶过来的几个人都只是在睡衣外披了件长袍或者夹克衫。沃金森拿着手电筒,快步走在前头边走边问道:“卡罗尔还说了些什么?” 特芙拉犹豫了一下,然后回答:“她说是玲王奈干的。” “是玲王奈?她说玲王奈对她干了些什么?” “不知道。她只说了这句话,后来就没声了。” “听到叫喊声或者惨叫声吗?” 特芙拉又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是的,听到过。” “艾维,你把话说清楚点!是不是玲王奈袭击了卡罗尔?” “别瞎说!玲王奈为什么要袭击卡罗尔呢?” “那后来呢?” “什么?” “听到卡罗尔的尖叫声后,对讲机就挂断了吗?” “后来是玲王奈出来说话,说了句很奇怪的话。” “她说什么?” “她说,特芙拉,你角色分配不公。” “哼,”沃金森大声地说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不出你什么所料,理查德?” 他们一边大声说着话,一边快步在走廊上穿行,几乎是小跑着往前赶。 “其实玲王奈很看不起卡罗尔的演技,她觉得作为一个音乐剧演员来说,卡罗尔和夏隆差不多,演起戏来都太死板,为此玲王奈的内心很焦急。这是我透过镜头观察到的。” “什么?理查德,你说的都是真的?” “是的!我敢和你打赌。玲王奈的能力当然很强,现在正是她最卖座的时期。而且她也很勤奋,常常拿得出让人拍案叫绝的精湛作品来,这一点我承认。她真算是个女的李小龙。不过她为人太自傲了,过度的自信才让她变成这样。” “理查德,也不能因此就认为玲王奈会去毫无道理地袭击卡罗尔吧?就像只刚从冬眠里醒来的黑熊似的?” “别忘了,她曾经还给夏隆寄过好几十封恐吓信呢。”沃金森说。特芙拉并没有回答。 “那是个可怕的女人,别把她看得太简单了,艾维。她从那么远的日本跑到洛杉矶来,不就是想占领好莱坞吗?五十年前,日本军队想做而做不到的事,现在她一个人想把它实现了。” 一行人来到上了粗大的门闩的走廊入口的大门前,乔伊斯赶上几步靠近门闩,慢慢抽开,罗德也跑来帮忙。接着,厚重的大门被两位助理导演用力往里拉开了。在月光的照耀下,那条一百多英尺长的铺着石板的小路以及小路右边白色石头砌成的帕台农神殿,还有周围苍茫辽阔的荒漠一起展现在众人面前。冷冽的夜风向一行人迎面吹来,冷得很难想象白天曾如此炎热。 然而众人毫无心情享受爽人的凉风,特芙拉匆忙走上玄关前的石台,两手撑在紧挨着的那扇大门上,使尽全身力气往里推。 大门当然纹丝不动,因为从里面上了门闩。自从米兰德遇害之来,外景队一行人就共同决定,晚上睡觉时各条通道的入口大门都闩上门闩。更何况红色通道里住着几位演员,还包括玲王奈和卡罗尔两名女性,不可能不拴上门闩。特芙拉明知敲了也白搭,但还是咚咚地使劲敲了一会儿门。 “卡罗尔!玲王奈!”他一边呼叫着她们的名字,可是完全听不到回答。门里头也察觉不出有人的动静,一点声音也没有。 特芙拉拿起对讲机,又拨通了红栋那台对讲机的号码。对他来说,这已经是唯一能想到的办法了,但仍然无人回答。虽然根本没人接,但他还是持续不停地呼叫着卡罗尔和玲王奈两个女演员的名字,然而这台小小的机械里还是没有听见回声。 “文森特不是还在里面吗?”沃金森说道。 “噢,是的。”特芙拉点了点头。 “那家伙居然还睡得着?就没听见卡罗尔刚才的尖叫声?” “那倒有可能。不知道事情到底在哪儿发生的,刚才我和卡罗尔几乎没说上一句话,我想当时她未必是在屋子里。当时我问,你是卡罗尔吗?她并没有回答。如果她在屋子里,文森特应该能听得见,如果是在走廊里,而且又靠近这扇门的话,他也许根本就听不到声音。” “为什么她半夜要出来?艾维,卡罗尔第一句话是怎么说的?”沃金森问。 “好像是喊救命吧。” “喊救命?真的吗?” “我也记不清了。当时我是在睡觉中刚被惊醒,还有点儿迷迷糊糊的,但起码可以肯定,她不像平时打电话那样,很自然地报一下姓名,说我是卡罗尔。” “喂,艾维,你得把实话告诉我们!” “嘿,理查德,你这话什么意思?” “卡罗尔不是说过,玲王奈要杀她吗?” 特芙拉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一个女人,如果有人要杀她的时候打电话向人求救,第一句话就大喊救命,这是很自然的。接着她会对你说什么呢?一定会提到凶手的名字!这不也很正常吗?难道她会不紧不慢地说一堆废话,我叫卡罗尔·达内尔,职业是演员,年龄多大,住在比佛利山,社会安全号码是……” “知道了!知道了!”特芙拉烦躁地挥手打断这位油嘴滑舌的摄影指导,说道:“可是你不是说玲王奈想杀她?” 沃金森用力敲了一下门说道:“你好好看看,看看这!还有谁能进得去?这里面只住了三个人。难道文森特会去袭击卡罗尔吗?你说,剩下的还有谁?” 特芙拉不耐烦地啧了一声,突然把对讲机丢给了乔伊斯,乔伊斯慌忙接住。导演双手插在牛仔裤的兜里,焦躁不安地在玄关前的石台上来回踱来踱去。这时,有一阵响声传来,导演急忙停下脚步,大家也都呆呆地站着,目光紧紧盯着声音发出的地方。 又是一阵响声,是金属刮擦的声。没错,这是门里抽动门闩的声音。门闩完全被打开了,蓝色通道的大门慢慢向里打开,露出被月光照得苍白的奥利佛的脸。他快步走了出来,后面跟着吉姆·贝兹、彼得·法布雷和佩里·波诺三位。 “艾维、理查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奥利佛。”沃金森愤愤地说道,“魔鬼又现出原形来了。” “到底怎么回事?” “还是让导演对你们说吧。” “艾维,究竟怎么回事?” 但是艾维双手插进裤兜里,又来回踱起步来。 “等会儿再告诉你吧,奥利佛。我想巴特他们也许就快出来了,同样的话我不想重复。” “先告诉我,到底谁出事了?” “卡罗尔。”特芙拉回答道。 “卡罗尔!那么她还在里面吧?”奥利佛也来到红色通道的大门前,双手用力推了几下。说道:“打不开吧?” 沃金森摇了摇头。 “对讲机呢?” 乔伊斯把对讲机递给奥利佛。奥利佛按了启动键,见绿色灯亮了后,又按了几下号码。 “喂,喂,有人吗?请回答。” 过了一会儿,没人接听。奥利佛自言自语地说:“看来有点怪,一点声音都没有。不对啊,文森特应该在里面。” 奥利佛扯着嗓子大声喊叫了几声。大家只能呆呆地看着他,特芙拉也停止踱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拿着对讲机说话的奥利佛身上。 寂静的夜空中传来无数螺旋桨转动的声音,特芙拉静静地走到奥利佛身边。由于四周太安静了,所以对讲机另一头传来的玲王奈尖厉的嗓音,清楚地传到众人耳里。奇怪的是,那声音听起来像是在笑。 难道这会儿玲王奈还笑得出来? “玲王奈,到底怎么了?你冷静点儿,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奥利佛大声喊道。 特芙拉一把抓过奥利佛手中的对讲机,把它紧贴在耳朵上,他的脸被绿色的小灯映出一片淡绿色。 “玲王奈,我是特芙拉,有话待会儿再说。先把门闩拉开,快拉开,听到没有?” 但玲王奈根本没回答,还是用高亢尖厉的声音喊叫着一些谁也听不懂的话,既像笑又像哭似的,嘴里发出一串怪声,简直让人莫名其妙。 特芙拉不再多说什么,只是慢慢再说了一遍:“玲王奈,打开门!” 小小的对讲机里又是传来几句莫名其妙的激动高昂的声音,混杂着几声“没事,没事”的声音。大家显然松了口气,身体一下子放松了。门好像快开了。 这时,又是一阵金属的刮擦声,不知道哪道门的门闩被拉开了。难道玲王奈就躲在门后?大家都这么以为。其实不是,那是从绿色通道大门内侧传来的声音。 众人拥到绿色通道的门前。门闩的声音停止后,门上的百页嘎嘎作响,绿色通道的大门向着内侧的黑暗里猛然打开。里面露出两位扮演刽子手的大个子颜色苍白的脸,他们身后跟着满头白发的巴特·奥斯汀,再后面是扮演卫兵的阿道夫·梅亚和法兰克·克雷。这回除了两位戏里的女主角外,所有剧组人员全都集中在玄关的石台上了。 “发生什么事了?”巴特·奥斯汀拄着拐杖,从后面缓缓走到前头,一边大声问道。 “好,我来说明一下。”特芙拉开始说道,“刚才我在蒙眬中被这台对讲机吵醒了,时间大约是在凌晨两点半左右。我接通后一听,原来是卡罗尔·达内尔打来的。她向我大叫救命。我以为对讲机还在文森特手里,所以大吃一惊,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叫她无论如何先把大门打开,但是她显得十分慌乱,只是尖声叫个不停。 “事情大致经过就是如此,后来便失去联络了。我又在对讲机上按了几次红栋屋子的号码,但都没人接听。只是奥利佛来到这里后,他又再给红栋屋子挂了一次,没想到玲王奈出来接电话了。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不太正常,好不容易说上几句英语叫她开门,现在大家正在等着。情况就是这样。” “真是这样?”沃金森又问道。 “啊!你说什么?” “卡罗尔真的只是大叫救命?” “我们之间根本没说几句。” “卡罗尔没告诉过你,谁在袭击她?” “你是想问谁在袭击她?” “对啊,就是凶手到底是谁。”沃金森几乎失去耐心,问道。 “你所指的凶手是何意思?谁都还没确定卡罗尔到底出了什么事情。”特芙拉说。 “很快就会知道的,只要门能打开。” “理查德,你从刚才开始说话显然就很奇怪。怎么知道这扇门会打不开?” “如果我是凶手,就不想开门了。只要把门锁住,你们就束手无策。这里像是要塞,加上警察又没前来帮忙。” 对于沃金森话里的讽刺,特芙拉只能无言以对。正在这时,隐隐听到一阵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是车子驶离柏油路后开进沙地里的声音。四处如此寂静,何况又在这种时间,足够让人感到意外的了。只见一辆车体涂成深色,外型像是卡车的越野车,正从沙地朝清真寺这里开了过来。 由于车体呈现深色,众人以为来的是军车,顿时心里紧张起来。这种威严庄重的颜色让人预感即将发生什么坏事,已经死了几个人了,而且看来不会就此结束—— 车子在碎石路上停了下来,但发动机并没有熄火的迹象,月光下只见驾驶座的车窗慢慢摇了下来。众人心里又紧张了起来,担心车窗里是否会露出一支黑洞洞的枪管来,万一真是那样可就完了,因为这里想藏都没处藏。 “哪位是艾维·特芙拉先生?”只听一个男人的声音在问道。 “我就是。”特芙拉一边答应着,一边分开人群,走到前面。 “这时候你们还在外面,那太好了。这里有你一封从美国来的加急电报。” “电报?” “是的,这是特急电报,而且要求一点儿也不耽搁,立即送达。” 既然来的不是军队,大家总算松了口气,但听他这么说又产生了另一种疑虑。加急电报?美国来的?还得立即送达?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邮差用流利的英语说道:“真对不起,请你出示证件,证明你就是特芙拉先生。” 这时候突然被提出这种要求,说起来有点强人所难,而且还得绕过那么长的走廊回房间去取,就更加不近情理了。多亏特芙拉匆忙在身上披了件夹克才出来,他赶紧把手伸进夹克的内侧口袋里一摸,指尖碰到了里头的一本加州政府发放的国际驾驶证,上面贴着他的照片。 他掏出国际驾驶证,翻到有照片的一页递给邮差。邮差把身体侧向副驾驶席,从仪表盘下的盒子里取出手电筒,照了照驾驶证,仔细比对了照片和下面的名字,说了声谢谢后把一个大信封交到特芙拉手上。 特芙拉也道过谢,拿着信封朝大家转过身子来。他身后,邮差已经开动车子,转调车头后离去了。特芙拉朝大伙的方向走去,一边撕开信封,从里头抽出一张纸,对着月光看了看,但什么也看不清。他接过沃金森手上的电筒,打开后照着那张纸。 “啊!实在太巧了。理查德,你最信任的洛杉矶警局寄来的。”特芙拉说完,就看了起来。可是看着看着,脸色起了变化。 邮差的车子离去的声音在身后传来。正在沃金森想开口问些什么时,门口传来了门闩拉开的金属刮擦声。红色通道的门闩掉了!众人瞬间又把紧张的视线投到身后的大门上,一窝蜂似的向门口拥去。 门上嘎吱嘎吱的声响停止后,门里头稍微有了点动静。谁都想上前帮点忙,但后来谁又都没伸手。 在门里的应该只有玲王奈一个人,想拉开这扇沉重的大门是挺费力气,但大家却都没有帮忙推一推。因为谁也不知道门后头看见的会是什么,一种深深的恐惧让大家不知该怎么办。刚才的情况又将如何解释?见到玲王奈又该如何面对?众人都慌乱得不知如何是好。可是门马上要被打开了。 又大又重的门消失在黑暗里,门后卡罗尔的尖叫声仿佛就在眼前,现在黑洞洞的大口又张开了。 “嗨!诸位先生们!”首先传来的是玲王奈那含混不清的招呼声。一身白衣的女子出现在黑暗里。她穿着拖地长裙,面上露着笑容。 “玲王奈,卡罗尔哪儿去了?”特芙拉迎面问道。 “卡罗尔?卡罗尔是谁?”玲王奈用天真的口气回答道。一行人全都愣住了,他们无法理解玲王奈为什么会这么回答,即使是开玩笑也太离谱了。 “卡罗尔啊!就是卡罗尔·达内尔!” “哦,那个卡罗尔啊!我不知道。” “玲王奈,你睡衣上沾着的斑点是什么?”沃金森问道。边说边走近她。特芙拉也靠了过去。 “斑点?咦,哪儿有?”玲王奈回答。 沃金森快步走到玲王奈面前,弯下腰用手指蘸了蘸沾在她衣服上的黑色斑点。特芙拉在一旁用手电筒照着。沃金森缩回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 “是血!”他说。 事实上,手电筒照到的斑点的确带着点红色。奥利佛和乔伊斯虽然对他的结论持怀疑态度,但也蹲在玲王奈面前,同样伸出手指抹了一点看了看。玲王奈似乎觉得这些男人挺可笑,居然咯咯地笑了起来。 奥利佛几位什么都没说,但不反驳就相当于肯定了。他们算是所谓的亲玲王奈派。艾维·特芙拉常说自己就是玲王奈的崇拜者,但这回他也只是呆呆地站着,一动也不想动。沃金森并没有停止追究,他终于伸出右手,毫不客气地揪住玲王奈的脖子。 “各位,快看,这里有血,嘴唇和脸这边。”沃金森一手抓住玲王奈的脖子,一手粗鲁地抬起她的下巴。他已经毫不隐瞒对玲王奈的敌意。 奥利佛和巴特·奥斯汀也凑了过来,认真观察了一下玲王奈的脸。摄影指导说得没错,玲王奈雪白的肌肤上,右颊有两条痕迹,而且嘴唇的右边沾着些什么黏黏糊糊的东西。沃金森猛地回头,用力从特芙拉手上把手电筒抽了过去,打开电源后照住玲王奈的脸。 玲王奈的眼被手电筒的强光照得睁不开,只好侧着脸躲开,身子也往后缩。可是几位男子一眼就可看出,玲王奈脸上沾着的黑色斑点其实都是红的。 “你们住手!”玲王奈说。但是声音几乎没有力气,这不像是平常的玲王奈。“你们干什么?这么晚了。” 沃金森并不理会,只把手电筒的亮光顺着她的衣服往下照,于是大家已经清楚地看到,玲王奈身上几乎每个地方都能发现许多红色斑点。 玲王奈发出微弱的尖叫,因为沃金森抓住她的右手,硬把她的手举到脸旁边。沃金森举着手电筒照了照玲王奈的手,发现她手掌上也沾着黏糊糊的血。 “奥利佛,你把她的左手也抬起来。”摄影指导命令道。看来所有的主导权现在已经交到他手里了。 奥利佛抓住玲王奈的左手腕,把她的手高高地抬起来,沃金森迫不及待地用电筒照了照,结果发现她的左掌也被血染红了。 “快住手,你们怎么了?个个都绷着脸,这太吓人了。大家都别这样!”玲王奈语气很高兴地说道。这下子谁都清楚了,大家全都看得出她的精神状态确实不正常。 “玲王奈,这到底怎么回事?你手上的血如何解释?”奥利佛用沉痛的声音说,“赶快回答我。如果你无法说明清楚,对你会很不利的,玲王奈。” 但糟糕的是,玲王奈看来还没理解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她的眼神飘浮不定,瞪着一双蒙眬的大眼东瞧西看,脑袋还轻轻地摇晃着。 “你喝醉了吧?玲王奈。快清醒点儿!好好为自己解释。”奥利佛激动地说,“这样子可不行。我们的女主角不知怎么了。” “她已经不是女主角了。”沃金森鄙夷地说道,“她已经完了。不但是莎乐美,以后什么电影都别想演了。如果卡罗尔有个三长两短的话,这次她再也无法狡辩了。” 沃金森这几句令人震惊的结论,把大家吓得连大气也不敢出。 “奥利佛、艾维,你们两个把她看紧点,绝不能让她跑了。尤其是管理车辆的人,钥匙绝不能离身,万一让她开车逃走了就麻烦了。如果她把其他车胎的气也放掉的话,那就更追不上她了。好,我们进红色通道看看去吧。各位助手请不要掉队,跟紧前面的,大家一起找找卡罗尔去!” 说着,沃金森几乎一路小跑地冲进了红色通道里,皮鞋大声地撞击着楼梯。紧跟在他后面的是杰克·戴维斯和保罗·盖伍德,然后是乔伊斯、罗德和约翰·特拉维斯。几位扮演刽子手和卫兵的演员跟在他们后头,而分别揪住玲王奈两边手臂的巴雷特和特芙拉,以及行走不便的巴特·奥斯汀拉开一段距离殿后。 大约走了不到全程三分之一左右,走在最前头的沃金森突然发出低沉的尖叫,因为他闻到走廊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噢!这怎么回事!”他终于大声喊叫起来。原来前前后后照来照去的手电筒,现在固定在前方不远处的地面了,光圈照着地上一块好像红裙子似的东西。 沃金森几步赶了过去,猛地在黑红色块状物的旁边蹲了下来,跟在后面的几位也已经发现,倒在地上的是个人。沃金森把趴着的人慢慢翻过来时,一行人顿时目瞪口呆,头皮发麻。众人惊愕地发现,一直担心的事情已经成为现实了。卡罗尔的胸部和腹部全都是鲜血,身上穿的衣服也被染红,完全看不出原来的颜色。 后面跟上来的几位都吓得挪不动脚步,沃金森和杰克·戴维斯正对着仰面朝天的卡罗尔的脸时因惊吓过度,居然双腿一软跌坐在地上。卡罗尔的尸体实在令人惨不忍睹。 认定死者就是卡罗尔,不是靠从她的脸上认出的,而是从她身上穿的衣服、身材、手、手指和发型这些因素来判断出的,因为她的脸已经被毁坏得不成样子,已经没有人能认出她了。沃金森也曾用电筒照着辨认过她的脸,但只看了一眼就不想再看第二次。 卡罗尔的脸上一片鲜红,这是因为她的脸和额头被刀子划破了无数的伤口。凶手的变态举动连在座的男人们也战栗不已,说不出话来。 “卡罗尔……”沃金森颤抖着声音低声呼唤着。他眼睛不敢正视她的脸,用指背轻轻碰了碰她的脖子,已经感觉不到脉搏,生命的迹象已经消失了。卡罗尔的脖子像橡胶做成似的软软的,但是冰凉而僵硬的感觉已经开始出现了。 “已经开始发凉了。太惨了……下手怎么这么狠?”沃金森小声嘟囔着。 “她原来是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人偶!” 沃金森的感情一下子爆发了,他在走廊里大声喊叫,把屋子震得嗡嗡的。接着,他猛地站起身来,顺着来的路大步往回走,把后面挡着道的约翰·特拉维斯和山姆·霍奇斯推得趔趄了几步。 他发现目标已经出现后,就直挺挺地在走廊中叉开双腿站住了。前方有个人正左右被人搀扶着,楚楚可怜而且脚步蹒跚地走了过来。 “玲王奈!”沃金森大喝一声,“看你干的好事!”他指着身后浑身是血的卡罗尔骂道。 玲王奈惺忪的眼神还在飘浮不定地四处张望。 “你睁眼看看!”他一把扯住玲王奈的衣领。只听嘶的一声,衣服被撕碎了,接着他又抓住玲王奈的后脖颈。玲王奈痛得失声尖叫起来。 “过来,你给我睁大眼睛看看!如果你还有良心!”他抓住玲王奈的后颈部,用力推搡她的身体,一直把她推到卡罗尔尸体的旁边。特芙拉和巴雷特见沃金森来势汹汹,不由得放开了手。 “好好看!看你干的好事,你发疯了!你完全变成魔鬼!”沃金森说完,突然挥起一拳狠狠打在玲王奈的脸上。玲王奈放声大哭,一个跟头跌倒在地上。 特芙拉和巴雷特没想到事情发展到这样,赶紧跑过去。巴雷特从身后抱住激动得直喘气的沃金森,特芙拉则从前面抓住他的两只手。 “别动手,她是女人,”特芙拉说。 “女人?开什么玩笑,揍她一拳算什么。你看她干的事!你看看卡罗尔的脸,被她毁得血肉模糊。这女人根本不是人,是东洋魔鬼!” “现在就断定是玲王奈干的,还为时过早吧?”奥利佛说。 “你们什么都不知道才这么说。对于这个恶魔,我知道很多你们不知道的事。”他指着玲王奈大叫。 “理查德,请保持点绅士风度。”特芙拉说。他们两人感觉沃金森的身体已经比较放松了。 “好,我不会再动手了。没事了,放开我,奥利佛,杰克,你们想把这个女人扶起来那是你们的事,但千万要当心,她会趁你睡着了砍你的脑袋,虽然她长得魔鬼一样美丽。什么叫做绅士风度?艾维,正是因为你过于讲究什么风度才会让她得逞的。绅士风度对她这种人没什么用。你最好别把这家伙当女人看,她既残忍又凶恶。大家都看到了吧?她居然见人死了还像动物一样兴奋!” 玲王奈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精疲力竭地倒在杰克·戴维斯的手臂里,昏昏沉沉地闭着眼睛。从她微微张开的嘴角里,渗出一些掺杂着唾液的红红的血丝,慢慢往脖子下流去。 “好了,弄得大家都心神不宁的。没办法,我们先把玲王奈送回床上躺着。理查德,你先冷静一会儿。卡罗尔的事已经这样了,只好暂时不去动她。”特芙拉导演说。 “这里掉着一把刀子!”保罗·盖伍德大声叫喊道。刀子靠近房间的方向,离卡罗尔倒地的地方只有几码远。不但是刀刃上,连刀柄都沾满了鲜血,是那种发黑、酱紫色的黏黏的血。 “浑蛋,这里几乎就是座恐怖的地狱。”特芙拉从齿缝里挤出声音似的说道,接着下令道,“保罗,别用手碰,先拿块手帕包住再捡起来。” 46 沃金森的手掌上摊着块手帕,上面放着怀疑用于杀害卡罗尔,并把她的脸划得稀烂的那把刀子。沃金森一边仔细端详着这把凶器,一边说:“这把大型水果刀连刀柄上都沾着血,我想如果这里要有警察,稍加化验就可以证明上面的血和卡罗尔的血型一致,而刀柄上沾着的大量指纹也会和玲王奈的指纹完全一致。” 玲王奈的房间在二号上。她的眼神依然飘浮不定,焦点无法聚集,只能呆呆地坐在床上。文森特·蒙哥马利在自己的房间里平安无事,被叫起来后也被带到这里。 红栋屋子里四个房间的椅子都被搬过来了,所有的人都坐在椅子上或者床上,四盏煤油灯也被拿进来,把整个二号上的房间照得通明。 “她的这种状态是以杀人来取乐的凶手所独特的表现,她之所以走上杀人这条路,是因为她迷恋于这种极不道德的行为带来的狂喜,杀了人之后,凶手才变得像灵魂出窍似的虚脱了。” “不,我看她的这种症状,是吸食毒品后带来的。”特芙拉说,“她有吸毒的恶习。我很早就发现了,但我没有说出去,坦白地说,这是出于我自身利益的考虑。她在我喊开拍之后,经常能有令人难以置信的精彩表演,能拿出普通人所不具备的表现力来,只有她能让我们获得这些惊喜。我慢慢才发现,背后是某种毒品在起作用。她的天分有时是被几种毒品诱导出来的,说起来,这的确是一种罪孽深重的行为。但是,她的这种不道德的行为,结果却为好莱坞的电影产业做了贡献。” “我看她并没有为好莱坞带来什么好处。” “理查德,由于她是个日本人,你才这么说吧?” “不,不是那样的。” 当沃金森还想再辩解几句什么时,特芙拉举起右手拦住他,说道:“算了,理查德,不必再说了。美国人对好莱坞抱着什么样的感情,这点我很清楚。再怎么说我也是美国人。以前有个叫做李小龙的天才,如果他还活着,不会仅仅只当个外籍配角,他可以成为好莱坞第一个真正的亚洲超级巨星。但是他死了,他的死可能会让同样吃这碗饭的美国人放心不少。 “这个玲王奈也一样。如果她继续这样干下去,不会只是当个让观众换换口味的东洋女人,而是会成为压倒白人女演员的真正超级巨星。但是,她也因此受了许多挫折。好莱坞是为白人而开设的吗?我们的内心就那么排斥有色人种成为超级巨星吗?” “这回是玲王奈自己干的事,和我们的想法毫无关系。艾维,你能把她现在这副样子都归结到吸食毒品的原因上去吗?你说,到底是哪种毒品能把她变成这样?我还从来没听说有这么厉害的毒品呢。” “不但是毒品,理查德。最近她患上严重的失眠症。她的性格就是那样,一定不会让周围的人知道的,其实她因为失眠而十分痛苦。我知道这件事。” “失眠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沃金森又不耐烦地大声嚷了起来。 “这是因为安眠药,理查德。这是服用安眠药或者镇静剂后出现的症状。酣乐欣、布他比妥,还有甲丙氨酯这几种药都能出现这种副作用,也许还要加上大麻所起的迷幻作用,而且极可能是数种药物合并使用后出现的。所以她在药效发作后才那么疯疯癫癫的。只要药物作用一过,就会变回我们所熟知的玲王奈。” 沃金森沉默了一会儿,但是马上接着说道:“正常人不会因为药物而自我迷失到这种程度。你看她,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常人!” 特芙拉没有正面回答,慢慢点了点头说道:“也许是这样。我应该早就发现才对。我也没想到她会严重到这种程度,所以没有对她提醒过什么。她在拍戏时经常浑身颤抖、流眼泪,也许就是迷幻剂所起的作用。对于女人来说,毒品也许会产生我们无法想象的效果和作用。听说女性比男性使用毒品的效果更强烈,进入体内后比我们能得到更有效的吸收。 “也许她已经无法再重新站起来了,但即使这样,我们还是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宁愿伤害自己,也想对我们的作品有所贡献。我们也因为她的付出,多少能在电影界占有一席之地。” “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自己,为了自己的名声和祖国,而不是为了我们。” “好了,再争论下去也没用。你想怎么办?以后该干些什么?” “艾维,就算你是个精明能干的生意人,事到如今,你总不会还想继续拍摄松崎玲王奈主演的《莎乐美》吧?” “可是现在的好莱坞,能演《莎乐美》的女演员还有别人吗?” “艾维,你真还想继续拍摄《莎乐美》?”沃金森睁大眼睛问道。 “不是我,是公司。” 沃金森双手一摊,说道:“问问诸位陪审员,这位精明强干的导演,即使主角是个杀人凶手,还想继续拍摄《莎乐美》。如果说是带有色情狂倾向的女主角,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现在的情况根本是两回事,她可是靠杀人来取乐的凶手啊!” “这件事并没有确凿的证据,美国的法院还没最终作出判决。” “艾维,问题不在美国的法院,对于我们来说,更重要的是现在这里的法院。” “因为你过分热衷于控告别人,理查德。” “不是热衷于控告别人,我是在热衷于维护正义。” “算了,理查德,你想怎么做,干脆直说吧。” “我的想法很简单。不用多说想必你也清楚,我不想跟杀人狂一起做事,问题就这么简单。” “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难道你真想毁掉一部眼看就能在美国音乐剧史上千古留名的杰作吗?” “缺了一个玲王奈,我们就拍不出一部杰作吗?” “现实就是这样!”特芙拉斩钉截铁地回答道,“没有伊丽莎白·泰勒就拍不出《埃及艳后》,没有史蒂夫·迈纳就没有《急速狂飙》,没有金凯利就不可能留下《一个美国人在巴黎》这种著名影片。可以流芳百世的经典名片都是这样,就算遇到这种特殊情况,导演也应该心存感激并且继续拍完作品,因为这种影片将能流传千古。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缺了玲王奈,怎么来拍摄《莎乐美》?” “我看风险太大了。而且玲王奈还算不上什么大牌明星,无法和六十年代的伊丽莎白·泰勒相提并论。即使在那个年代,如果知道伊丽莎白·泰勒是杀人凶手,约瑟夫·曼凯维奇导演一定会把她换掉的。” “要得出她就是杀人凶手的结论,也要让法院来判决吧。我们这桩案子里还不能证明她就是凶手,因此外界还一无所知。” “那好,接下来的行动,都是应你的要求做出的,艾维。奥利佛,不,巴特·奥斯汀,你来当审判长好了。” “喂,你真想现在就开始对女魔鬼进行审判吗?”特芙拉问。 “如果因为我是亚裔出身就担心我会同情玲王奈的话,你就过虑了。我已经是拥有国籍的地地道道的美国人了。”巴特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因为我认为也得让奥利佛享有充分的发言机会。我是检察官。女魔鬼的辩护人,不用说,理所当然地应该由我们演艺界的权威,伟大的艾维·特芙拉导演来担任。其余的各位都是陪审员,可以吗?好,那么我这个检察官先提出个要求,请艾维·特芙拉导演把夹克口袋里装着的、洛杉矶警局发来的紧急电报拿出来,在本法庭公开宣读!” 顿时,房间里所有人的目光一下子全集中在特芙拉导演身上。导演明显地表现得不安起来,在煤油灯的灯光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了。 “为、为什么?这份电报和案子又没关系,请别混为一谈。”面对突如其来的猛烈攻击,他开始有点儿结巴。 “有没有关系得由法庭来判断。”沃金森不容分说地顶了他一句,“这种时候送来的紧急电报一定非常重要,而你只是代表这支外景队接收这份电报而已。内容总不会有关你艾维·特芙拉的个人隐私吧?因此我们当然拥有知情的权利。” “啊,不,这真是个人隐私,是我在洛杉矶警局工作的大学时的朋友发来的。” “导演,别再推三阻四了,要真是明显和本案无关的私人邮件,现在更应当向大家公开以便证明,难道不是这样吗?” “你的要求侵犯了隐私权。”特芙拉明显陷入了窘境。 “谁的隐私权?你的?还是玲王奈的?” 特芙拉双手交叉在身后,开始踱起来步,默默地踱了三十秒左右。奥利佛和巴特此时什么也没说,都在静静地等待着。 “好吧,我告诉你。不是我的,是涉及玲王奈的隐私。”特芙拉停止踱步,明明白白地回答道,“但是被告也有权利,显然对她本人不利的证据,没有公开的义务。” 沃金森听了,不屑一顾地笑了笑说道:“喂,艾维,那也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属于关系到被告有罪或无罪判决的重大相关证据,隐匿不报就是犯法。我就不必多说了,我们来听听审判长和陪审团的意见吧。” “针对这份证据是否应该公开的,要征求陪审团的意见吗?”巴特说。 “我认为在这个法庭上,应该征求陪审团的意见,这是特例。” “好,那么,杰克,你认为特芙拉必须向法庭提交他口袋里那份重要证据吗?” “是的。”杰克·戴维斯马上回答。 “文森特,你呢?” “嗯,内容不公开,如何认定属不属于隐私呢?” “明白了。下面,奥利佛,你想发言吗?” “不,不用了。少数服从多数。” “好,那么,要求电报内容必须公开的,请举手。” 于是,除了玲王奈和导演之外,所有的人都举手了。 “结论已经得出了。对不起,艾维,还得再加上一票,我也要求公开。”审判长巴特说。 听到这个判决结果,艾维·特芙拉足足愣了十秒,只是沉默地站着。过了一会儿他才开口说道:“我不想重复说明理由,但我对这次审判以及本法庭的合法性表示怀疑。理由是,首先,我们是一支专业人员的团队,并非随便聚集在一起的群众。为了拍摄《莎乐美》,希望这部影片获得成功,我们才走到一起来的,应该是利害关系完全一致的一个整体。如果被个别人凭空幻想出来的正义拉了后腿,而使电影的拍摄工作无法继续,那就是本末倒置。这种判决结果完全否定了我们本身存在的价值。 “其次,我们不能只凭表面现象就为事情得出结论。没有人亲眼目击到玲王奈杀害卡罗尔的现场,掉在走廊上的刀子也无法认定就是用来杀害卡罗尔的凶器。” 沃金森把用手帕包起来的大型水果刀放在玲王奈的床上,玲王奈本人则坐在床另一头的角落里,精神恍惚。乔伊斯·伊兹那坐在旁边看着她。 “刀子上沾着的血迹,目前还无法断定是卡罗尔本人的,而且刀上的指纹也还不能断定就是玲王奈的。尽管如此,你们竟然宣布一个天才女演员是杀人魔鬼,想把她永远逐出演艺界。” “拒绝进行科学调查的人正是你!艾维。好,你的辩护内容我们都知道了。我们是《莎乐美》的摄制组。你的主张是不管面对什么情况,希望大家都别忘了这项本职工作,这点我们都很理解,会把这件事记在心里的。那么,请把洛杉矶警局发来的电报拿给我们看吧。”沃金森说着伸出右手。特芙拉也只好不再拒绝,把手伸进夹克衫的内袋里,脸上显露出一股该干的事都干了的满足感。 沃金森立刻把递过来的信封一把抢在手里,迫不及待地把手伸进信封,抽出里面的纸来,他往前倾斜着身体,对着灯光看了起来。看完后,他的脸上浮现出一副大获全胜后的满足,动作也变得从容多了。看来他已经考虑起对于这次令人振奋的胜利,该用什么言语来表述的问题了。这种烦恼一定使他非常乐意。 “诸位,我们已经获得无法更令人满意的结果了。看了这封电报,不管是多么偏袒日本的陪审员,也会不得不承认我的主张是完美而正确。如果由我来读的话,也许有人怀疑其公正性。为了公平起见,我想请审判长读一读。”于是他装腔作势而彬彬有礼地把电报交给巴特·奥斯汀。 巴特从口袋里掏出眼镜,把纸片和身体都斜对着煤油灯的灯火,默默看了一遍后,他也突然脸色大变,隔了好一会儿才开始说道:“看来我们正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局面。”巴特用悲痛的声音说道:“此时此刻我们已经完全明白了,我们面前这位拥有世界独一无二表演天赋的演员,是个疯狂的天才。大家都在场见证了这个结论。但是知道这个事实后,我们只能下决定把她埋葬在她所该去的黑暗里。” “我也完全没想到能发现如此完美的证据,对此我感到十分悲痛。喂,巴特,请把它念出来吧。” “从松崎玲王奈的住宅里发现四具用瓶子装着的婴儿尸体。每具尸体后颈部的肌肉都被挖掉,血也被完全榨干了。根据我们及时的调查结果证实,这四具尸体分别是汤姆·迭戈夫妇的长子、吉姆·贝兹夫妇的三子、拉里·霍华德的孙女以及奥利佛·巴雷特家的用人比利·麦克唐纳夫妇的三子。 “因此,洛杉矶警局确定松崎玲王奈是连续绑架杀害婴儿的凶手。本局即将派人前往逮捕该犯,恳请协助即刻将其严密看守。” 巴特念完后,挺直了身体,摘下眼镜放回眼镜盒里,用微微颤抖的手把眼镜盒放回胸口的内袋里,接着又把电报折叠好后放回信封,还给理查德·沃金森,再由沃金森把电报还给艾维·特芙拉,特芙拉把电报放回内袋里。这段时间里无人开口说上一句。 可怕的沉默笼罩着这个奇怪的法庭,时间好像回到比《旧约》时代更早、人类还没创造语言的年代,大家都哑口无言。这是一段极其漫长的时间的空白。 建筑物的外面,夜已经慢慢开始离去,那是因为地球的自转,比任何手表的指针更慢、比任何精密的齿轮更准确。为了审判一个人而齐聚一堂的人们,仿佛都能听到地球这个巨大的球体在悄悄完成自转的脚步声。这是让人觉得能够永远持续下去的真空时间。但是,真空突然被什么打破了,大家急忙竖起耳朵倾听,却发现那是有人偷偷哭泣的声音。 大家都转脸盯着玲王奈,但她只是低着头坐在床边,并没有在哭的迹象。 “我……”那个哭泣的声音在说话。众人的视线一起投向声音的来源,那是吉姆·贝兹。 “我很尊敬玲王奈。她那令人难以置信的肢体动作、仿佛腾在空中的轻盈步伐、任何男人都做不出的完美姿势……不,不止这些,她绝不低头的个性、让人感到无比亲切的微笑、她的理性和野性美,这些我都很喜欢。 “但是今天我被彻底背叛了。那种人类做不到的动作,原来是吸毒以后才做出来的,原来她根本就是瘾君子。这么一来,她简直是个废人。虽然她能满足周围人们的期待,可是……” 说到这里,吉姆停了下来,考虑了一会儿他才接着说道: “谁知道她对毒品的依赖居然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她原来是这么软弱的人,这让我真的很伤心。” 吉姆掏出手帕擦了擦眼角和脸。 “但这些已经无所谓了。我现在无论如何都不能原谅玲王奈。以前我那么尊重她,却遭到她的彻底背叛,我对她已经厌恶至极。如果现在进行表决是否用火烧死她的话,我一定投票赞成。不用说,这是为了我儿子。我多么喜爱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啊,我妻子也多么疼这个心肝宝贝!我知道,她天天把他搂在怀里,唯恐有个闪失。但玲王奈却杀了他,还吸干他的血。她居然忍心干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这种人,不,如果她也算是人的话,五马分尸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吉姆的话音刚落,举座又陷入一阵沉默,即使是平常最爱高谈阔论的理查德·沃金森和艾维·特芙拉好像也忘了话要怎么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你们的意思是,玲王奈是吸血鬼?这是真的吗?”文森特·蒙哥马利低声说道。 扮演约翰和希罗底的两位演员已经被人杀害了,而扮演主角莎乐美的也被判有罪,那么主角的演员只剩下蒙哥马利一个人了。 这时,扮演刽子手的山姆·霍奇斯也不得不站出来说了一句:“世上真的有那样的人种存在吗?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了!” “她属于异常的人种,她和我们不一样。”隔了好久,沃金森又开口说话了。他现在俨然以这个法庭首屈一指的获胜者自居。 “东洋人里,现在还有吸食活人鲜血的人吗?”丹尼·费舍尔问。 “不,我刚才说到的所谓异常的人种,不是这个意思。有几句话我认为在这个法庭上提一提还是有作用的,所以下面我想说一说。那就是所谓的‘卡里卡克家族悲剧’的真实故事。也许我记得不完全准确,万一提到的数字有错,还请各位原谅。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名女孩住在新泽西州一家弱智者收容所里,后来,一位对她的症状感兴趣的精神科医生对这位女孩的身世和家族渊源做了深入而完整的追溯调查。结果查到一位参与过美国独立战争的军人马丁·卡里卡克头上。换句话说,马丁·卡里卡克正是这个弱智血统的最初的源头。 “马丁·卡里卡克在独立战争中应征入伍,在战地上他强暴了一名弱智女子,并让她怀了孕。女子生下的小孩长大成人后继续繁衍子孙,这位住在新泽西收容所里的女孩就是他们的后代。这位精神科医生把卡里卡克和弱智女子繁衍下来的所有后代,包括新泽西这位女孩在内,列了一份清单,结果他们两人一共繁育有四百八十名左右的子孙后代。其中有正当职业的仅仅只有四十六人,还不到总数的百分之十,其他的长大后不是当了罪犯就是卖淫女。 “而马丁·卡里卡克退伍后又和别的女人正式结了婚。于是这位医生也调查了这对夫妻的全部子孙后代,结果发现,他们一共有四百九十六名。医生逐一调查这四百九十六人的生活状况后发现,结果和先前提到的例子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四百九十六人中不正常的只有三人,其余长大后都当了医生、律师、法官、教育家、实业家等。世人把这个现象叫做‘卡里卡克家族悲剧’,它证明了不正常的基因会在家族之间遗传的。 “我下面说的事当然和玲王奈有关。据我的了解,她父亲是位苏格兰人。我有一个朋友对日本演艺圈的情况很熟悉,我请他帮我做过一个调查,结果发现了惊人的事实。玲王奈的父亲精神不正常,而且还是个杀人狂。她父亲当年在苏格兰的时候就曾参与绑架年幼的女童,把她们杀害后还进行分尸,并把尸块用水泥砌在自己家的墙里。” 众人听到这里,不禁发出一阵骚动。 “事实不仅如此,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来到日本。但是他到日本后,依然不断绑架战后孤儿,杀害后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剥下他们的皮制成标本,并以此为乐。” 众人纷纷发出恐惧的呻吟声,面面相觑,说不出话来。 “真令人毛骨悚然。诸位,也许你们怀疑我在胡乱编造故事,但这完全是事实,过会儿你们可以当面去问玲王奈本人。我想,在把她交给警察之前,还有一些时间。 “至此,你们应该知道我刚才引用‘卡里卡克家族悲剧’这个例子的意义了。她身上流着苏格兰杀人狂的血,他不是美国独立战争时的人,而是不久前还活得好好的她的亲生父亲。” “她父亲后来怎么了?还在精神病院里吗?”奥利佛·巴雷特问。 “不。”沃金森慢慢摇了摇头回答道。 “那他怎么了?” “这毕竟是传闻,准确的事实谁也不知道。总之他被杀了。” 哦!众人同时发出惊叫声。 “是被谁杀死的?”文森特·蒙哥马利问。 “正是玲王奈的母亲。” 这个意外消息更使众人惊讶不已。 “这太可怕了,真是件惊人的大丑闻。”阿道夫·梅亚说,“要把这故事写出来,准能成为畅销书。” 沃金森从容不迫地点了点头,自认为披露的消息已经完全说服了大家,便不再继续说话。 “我为她的身世感到悲哀,”巴特·奥斯汀接着说道,“我们都深爱她的才华,也欣赏她活泼外向的容貌。因为我和她同是亚洲人,所以我一认识她就对她很感兴趣。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忘了她的种族和出身。在我心目中,她只是一个十年难得一遇的表演天才,她从东方来到这里,凭借着自己的能歌善舞和精湛演技,在好莱坞这个世界一流的演艺圈里硬是闯出了一片天地。这样的一代天才,居然涉入这种丑闻中,面临着身败名裂的下场。即使她有幸能回到洛杉矶,等待她的不仅是被送进圣昆廷监狱毒气室的恐怖,这位好莱坞巨星也许还会因卷入这桩旷世丑闻而被判死刑。这种事实在太耸人听闻了,也是好莱坞有史以来第一次,甚至比肯尼迪总统遇刺还要令人震惊。她和许多明星一样,都代表了好莱坞电影的一个时代,如此享有盛誉的天才女演员遇到麻烦,难道我们只能默默地袖手旁观吗?我们不能为她做点什么吗?” “不能。”沃金森马上接着说道,“她做了那些事,这是她的报应。我们没有把她绑在十字架上、淋上汽油把她烧死,就已经很慈悲了。” 这时大家才注意到,因为从采光玻璃透下来的一丝朦胧的光线,屋子里开始有了黎明的感觉。煤油灯微弱的亮光照不到的地方依然黑暗,但是就算没有灯光,也能看清整个房间的情形了。屋前荒凉的大地上太阳已经升起了,但这群默默地聚集在房间里的人,却只能感受到自己内心沙漠般的荒凉和空旷。 玲王奈仍然一言不发,不知什么时候,她已经脸朝下趴在床上。她是否睡着了?她何时趴倒在床上?这一切,众人已经完全不想知道了。 巴特说:“正因为她是位有才华的女主角,所以我们过去都极为敬重她。可是现在一下子反过来,把她当动物一般对待,我觉得这么做多少有失情理。无论如何,她已经累了,这是无疑的,她的精神已经耗尽了。如果我们还是绅士的话……” “我们也累啊。她是罪犯,必须这样对待。即使考虑到她的各种特殊情况,她也得被判死刑。无论如何她已经犯下这么大的罪行,不可能把她无罪释放了。”沃金森说着站了起来,在一排椅子前的狭窄空间里踱起步来。“不管杀人狂多有名,就算他是欧洲王室的后裔,只要他杀了人就不该被原谅。不应让他逃脱绞索、毒气或者针剂注射的下场。因为被害人家属所受到的创伤,不会因为凶手的地位高低而不一样。咦?” 沃金森一下子停住脚步,眼睛注视着地面的一处地方。不久,他走到麦克·贝利和佩里·波诺坐的椅子中间,想从两人中挤过去,他们俩侧开上身,稍微挪了下椅子让他走了过去。 “彼得,你手上的手电筒借我用用。” 接过彼得的手电筒,沃金森马上打开照向墙角上的地板。虽然天已经开始亮了,但外面照进来的光还照不到那里。沃金森蹲在地上,用指尖在地上摸了摸。众人虽已经十分疲劳了,但都转过身子朝他那里看。 沃金森站起来,又把手电筒照向天花板,看来,众人都已疲惫不堪,唯独只有他一个还精力充沛。他举起手电筒照向天花板上的一个角落,那里的墙上固定着一部梯子,也是通往屋顶的高塔的入口处。只要打开那个方形洞口,里面就可以露出一块灰色的铁板,但那里应该是打不开的。 从大家坐的位置看去,根本无法看出天花板上的高塔入口有何可疑之处,因此大家很难理解沃金森为何表现得如此兴奋。只见他把电筒塞进上衣口袋里,在众人的目光下爬上了梯子。不久,他的脑袋就伸进了上头阴暗的凹洞里。他从口袋里掏出手电筒,打开开关,向凹洞里照去,似乎在仔细进行检查。他伸出手指,用指尖到处乱摸。 检查了一会儿后,他又把手电筒塞进口袋,用右手开始往上推,使劲想推开那块明知推不开的铁板。推了几下后铁板还是不动,于是他又上了一级梯子,用右肩使劲顶,两只脚踩在梯子上,拼命想往上扛。 “推不开。喂,山姆,麻烦你帮我一把。有点儿松了,像是快打开了。” 众人向他投去不解的眼光,似乎在问,现在打开它能有什么用?特芙拉一句话也不说,只是茫然地坐着,把下巴抵在前面的椅背上。 山姆·霍奇斯分开人群往墙边走去,慢慢登上梯子。他浑身的肌肉相当发达,曾经参加过美国先生的选秀。见他沉重的身躯一步步爬上梯子,和沃金森站在同一级梯子上时,大家都担心地捏了把汗,怕梯子被他踩塌了。 两人的头一起伸进了天花板上的黑洞里。下面的人都能听到,他们在沃金森声音的指挥下,正一起使劲用肩膀把铁板顶开。对于沃金森为什么突如其来地对天花板产生如此大的兴趣,众人都完全摸不着头脑。 “佩里,那是什么?”一直沉默的特芙拉开口问道。在场的所有人中,最深受打击而显得垂头丧气的,也许就是他了。 导演之所以会想起来问佩里,是因为佩里·波诺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蹲在梯子下方的地板上。像沃金森那样用指尖在地上摸来摸去。 “还没最后看清楚,但我发现了几个黑色的斑点。太暗了看不太清,我想或许是血。” 听到这句话,屋里所有的人似乎一下子全愣住了。 “太好了,终于打开了!”沃金森粗大的嗓门从屋顶上传下来。在肌肉男山姆·霍奇斯的帮助下,一直以为打不开的、通往红栋高塔的入口,终于打开了。 沃金森的身子迅速往上爬,下面的人只能从他的脚步上感觉他此时心情的急切。当他的上身消失在洞里后,大家知道他正打着电筒照着天花板上的空间。 “哇!”只听他大叫一声。二号上这间屋子里的人只能看得到他的脚,但他的眼睛却看着顶上的另外一片天地。叫声让大家不由得推开椅子站了起来。 沃金森慢慢登上最后的三级楼梯,这时他整个身子都已消失在天花板上的黑洞里,他已经进入上面的那块天地里去了。 接下来轮到山姆上了,他也慢慢爬上梯子,勉强把上身挤了上去。 “哇!”山姆也发出一样的叫声。 “怎么会是这样!”从上头传来山姆的声音。在这个声音的催促下,下面的人纷纷往梯子的方向拥去。可是他们听到的却是沃金森怒气冲冲的声音:“你们给我看紧玲王奈!别让她跑了!” 于是刚站起来的罗德和约翰·特拉维斯只往前走了两步又退了回去,回到趴在床上的玲王奈旁边站住了。 这时只有一个人还稳稳地坐在椅子上,他就是艾维·特芙拉。他屁股斜坐在椅子前方,一副打从心底不耐烦的模样,背靠在椅背上。 “艾维,艾维!” 看来,他想一个人安静一会儿的希望破灭了,有人正声嘶力竭地呼喊着他的名字。所有站着的人全都回头看着导演,他不站起来也不行了。 艾维·特芙拉拨开人群,走到墙边的梯子旁,抬头往上看。上面黑糊糊的洞口里露出了理查德·沃金森那张月亮般惨白的脸。他的脸正由于处在恐怖中而歪扭着,他的嘴唇不停地微微颤动,却又说不出话来,他到底怎么了?特芙拉见了后不禁满腹狐疑。 “艾维,”他终于说出话来了,“失踪的两位制片人找到了。史蒂夫·亨特和丹尼·杰克逊。” “你说什么?”特芙拉的声音不由得提高了,一个月前失踪的两位制片人居然能躲在这种地方——? “那么,他们呢?” 沃金森慢慢地摇了摇头回答道:“他们被杀害了。而且杀人手段极为残忍。你猜是怎么被杀的?” 沃金森的声音不知是因为气愤还是因为恐怖,微微颤抖着。他说:“血都被吸干了,而且胸口还被剖开,心脏像甜瓜似的被劈成两半,连心脏里的血也被吸干了。你上来自己看看吧。” 艾维·特芙拉顿时愣住了,半天也说不出话,只能紧紧握着梯子最下面的一层踏板,呆若木鸡般失魂落魄地站着。 47 艾维·特芙拉的身体,从头到胸,接着是从腰到脚,渐渐全上来了。这里是尖塔下面狭小的空间,沃金森和山姆·霍奇斯正在这里等着。黎明时薄薄的光线透过最顶上的瞭望台照到这里,虽然看起来朦朦胧胧的,但还算看得清里面的情景。 “简直是地狱里的一个场面,像是专门为你做成的恐怖电影的新布景。”沃金森呻吟着说道。 “我可没兴趣拍什么恐怖电影。”导演低声回答道。一进入这个屋子,他的脸就扭曲着,是让里头的臭气把他熏成这样的。 “你看!”摄影指导挥动着手电筒,圆形的光影迅速在地上移动,掠过映着淡淡光线的杂乱的地板,最后停留在仰躺在污黑地板上的死人身上。 那是一具历时很久,已经发黑了的尸体,但还没有腐烂。灰尘无情地沾满死者的白发,他的双目紧闭,嘴唇微张,连露出的牙也蒙上一层黑黑的尘埃。眼眶、脸和皮肤下的头盖骨已经完全塌陷,让人惨不忍睹,而只有鼻梁还显得异常挺拔。 “他就是史蒂夫?”特芙拉呻吟似的问道。 特芙拉和史蒂夫·亨特很熟,不但一起吃过几次饭,两人还一起享受过航海的乐趣。然而连特芙拉都不能马上认出他,因为他已经面目全非了。不管怎么看,亨特都属于体格健壮的男人,他个子很高,又很胖,即使在盛大的社交场合也能一眼认出他来,因为他的身材太显眼了。但是现在横躺在脚下的他却连一点昔日的影子都找不到,只是个瘦得皮包骨的木乃伊而已。 “为什么会这样?”特芙拉又发出呻吟似的声音问道。沃金森已经不想说什么了,只是把照在亨特脸上的电筒的光圈慢慢往下移。光圈在微微晃动,是因为他的手一直在颤抖。 生前的亨特十分注意打扮,看来他遇害时穿着洁净的白衬衫,因为尸体上露出的衣领是白色的,但衣领下面的身上却沾满灰尘和血块,好像干燥的污泥一样发黑发硬。衬衫的前面被撕开一个大洞,在电筒的光圈映照下,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恐怖情景出现在眼前。他的胸口上露出一个黑洞,两边的肋骨被砍断了,肉被挖开,一个宽约十英寸的大洞张开黑色的大口。 沃金森壮起胆子走近尸体,用电筒照着尸体身上的洞。 “过来,艾维。”沃金森压低火气叫道。特芙拉也走近了亨特的尸体。 “你看,这是心脏。”沃金森冷静地说。 “你说什么?这就是心脏?”特芙拉惊讶地反问道。 “是的。” 亨特的胸口之所以看起来像个黑洞,是因为胸口里的器官已经不见了。特芙拉的视线接着往下一看,也不寒而栗了起来。只见亨特的肚子上,放着一个平平的物体,看起来就像是块腐坏了的比萨饼。 “这真是他的心脏?”特芙拉又重复问了一次。 “是的,这是心脏,是从身体里被拉出来,像水果一样被劈成两半,你想,这是为什么?” 特芙拉轻轻摇了摇头,轻得让人很难看到。 “这是为了吸干里面的血,一滴也不剩。不仅如此,而且干净得让人认为心脏里也被舐过了,不,不是认为,而是真被舐过了。你看!”沃金森蹲下身子,用指尖捏起干巴巴的心脏的一部分,像是要看清里面的情形似的,用电筒还往里照了照。特芙拉因过于恐怖,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连小腿也开始发抖。 “从现场情况来判断,凶手在杀害了亨特后,还残忍地把他的胸口挖开,从里头掏出心脏劈成两半,再把里头的血一滴也不剩地吸得干干净净。” “真是残忍至极!我认为情况完全和你分析的一样。”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又是谁?” “一定是吸血鬼干的,除了吸血鬼,谁还能做出这种事?疯子?精神异常?不,显然不是他们,他们不可能做出这么疯狂的举动,绝对是一种和人类完全不同的动物干的,我想是和我们人不属于一个物种的,靠吸食鲜血为生的怪物干的,实在太让人恶心!”沃金森怒气冲冲地断言。 特芙拉战战兢兢地呆立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突然他想起一件该问的事,但由于脑子处于惊恐中,未经周密思考便脱口问道:“理查德,你说的吸血鬼,难道是指……” “这还用问?艾维,这屋子住的是谁?清醒一点儿!你真糊涂!我们刚来这里的时候,急急忙忙地宣布自己挑中了红栋的二号房的是谁?老实的卡罗尔和文森特只能随她摆布,住进别的屋子去。还有,又是谁故意放出风声来,让大家以为只有通向这座塔的铁板是打不开的?” 特芙拉无言以对。 “正是那个可怕的女人,身上流着她祖先可怕的血液。” “总不能因此就断定她是吸血鬼吧?” “这不关我的事。但她的头脑已处于狂乱中,深信自己就是吸血鬼,这种可能也许还是有的。你想想她编写的剧本,她让剧中的莎乐美说的话和现实中的情形完全一样——‘约翰,我要在你的胸口开个大洞,用我的手把你的心挖出来,再用刀把它劈成两半。’——这难道是偶然吗?” 说完,沃金森急忙转过身子,打着电筒在屋里到处照,特芙拉只能默默跟在他后头。只见两人的身后还躺着另一具形态相似的尸体,那一定是丹尼·杰克逊了。就在紧邻入口的地方,他的身体已经成为一具木乃伊了,干巴巴的只剩下皮包骨。 “就是这个大道具箱和这具尸体压在铁板上,铁板才推不开。”上来后一直沉默不语地呆立着的山姆·霍奇斯小声说道。 “这真是丹尼吗?”特芙拉叹了口气问。 “血从他嘴里流出来的。”山姆说。 “真可怜,不知道他是怎么被杀死的,太残忍了。他的尸体已经干枯了,血也被吸光了。要是仔细查看一下尸体,也许在他身上能找到一个破口,血一定是从破口被吸走的。”沃金森说。 他往回走了几步,到了能看见楼下入口的地方,朝着下面屋子大声叫道:“佩里,你马上上来!” 他又回头看着特芙拉说道:“没想到他们的遭遇和那五个婴儿一样,虽然颈部后的肉没有被挖掉,但都是先被杀死后再吸干了血,最惨的是史蒂夫,连心脏都被他们挖出来了。” 见到佩里·波诺的脑袋露出来后,沃金森便凑近他,在他耳边吩咐了几句。佩里点了点头,又返身回到楼下去了。 “你看,艾维,地上掉着一块肉,虽然已经干了,但还看得出这是史蒂夫胸部的肉,皮还连着,还带着一点骨头。我想是从史蒂夫尸体上割下来后丢在这里的。” 说着沃金森走了过去,停下脚步后,用电筒照着那块干巴巴的肉。 “这里还有能进行这些野蛮加工的工具,真是些恶魔才使用的工具,斧子、铁锤、大刀、锯子等散落在地上。” 清晨的阳光已经渐渐照进这处屠宰场里,在早晨特有的,饱含着湿润空气的淡淡的光线中,即使不用煤油灯也能看清这里的惨状了。到处是凌乱的光景,仿佛是从地狱里照搬来的模样。因为过于疲劳,特芙拉的思考已经开始迟钝了,他不由得皱起眉头,脸歪到一边,嘴角也不听使唤地往上撅起来。 “事到如今,告诉你应该也无妨了。其实我早就暗中怀疑玲王奈,认为她不是个正常的女人,但是老实说,我还真没料到她居然丧心病狂到这种程度。我也大吃一惊,几乎吓坏了。她这种疯狂的程度,已经不是送精神病院能解决的了。” 特芙拉不断发出咬牙切齿的呻吟。因为他已无法为她再辩解些什么了,过了许久,他才说道:“那你直说吧,打算怎么处理玲王奈?” “实施治疗,是因为觉得对方还有恢复的可能才进行的。我认为她已经没希望了。如果不采取措施,也许她依然还会重复犯罪的。” “那对她该怎么办?” “只能让她彻底消失了,这也是对人类来说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胡说八道!难道你还想恢复中世纪的火刑吗?” “古人做过的事,自然都有其合理之处。如果再让她留下后代,一定后患无穷。她身上遗留着的疯狂的遗传基因必须彻底毁灭掉,要烧死她,让这些害人的遗传物质完全灭绝!还有,你过来看看这个!”沃金森往前走了两三步,掀开落在脚边的一块防水布。 “怎么还有啊?”特芙拉尖叫着失声喊道。 “是的,这已经是最后一个了。这就是集体屠杀的现场。就是这里!”沃金森痛苦地撅着嘴说。 防水布下面露出一具没有脑袋的俯卧着的尸体。尸体上穿着睡衣,但是上身的衣服全浸透了血,好像赛璐珞似的凝固成一团。 “这是……” “他就是米兰德。他的血流满地上,又流入到这边的入口处来,有一缕鲜血从铁板的缝隙中渗了下去,透到下面房间里天花板上,其中的一两滴血滴到下面的地板上。我幸运地发现了这几滴血,才揭开了这里的秘密。” “居然是这样啊……” “她用同样的手段杀了两个人。把麦克·巴克雷和杰洛姆·米兰德两人都砍了脑袋。她无法区分剧中的莎乐美和现实中的自己,完全被莎乐美的阴魂附了身。这里没有电灯,到了晚上只能依靠煤油灯照明,白天也只有一块狭窄的采光玻璃能透过一点光亮而已,简直就像个中世纪的监牢。这里一天到晚都黑沉沉的,所以无人能想到,在自己住处的床头附近居然隐藏着如此可怕的地狱。那位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魔当然也仔细考虑过这些条件,之所以选择这里作为离奇杀人的现场。是因为即使天花板上洒落一些血迹,即使滴了些血在地上,都不会有人能发现。所以她的罪行才能一直隐瞒到现在。” 特芙拉又深深叹了一口气说道:“我真不敢相信,只想痛哭一场。为什么她要这么做?现在她正处于艺术巅峰期,想做的事都能得到满足。她才华横溢,虽然批评她的人也不少,但她只要稍微露几手,那些批评的声音就消失了。因为她拥有的实力,足可以让那些自己缺乏创造力,只会在一旁说三道四的批评家们闭嘴。只要她愿意,她足可以征服整个好莱坞。” “难道堂堂的好莱坞要向日本人投降?向一个如此可怕的女人屈服?” “为什么如此优秀的人才要干出这么可怕的事来?我无法理解,实在无法理解。” “就因为她是个魔鬼,再不就是魔鬼在她的脑子里栖身,除此之外完全无法解释。魔鬼并不只是存在于传说中,艾维!把对抗上帝作为自己终身使命的魔鬼真能在这个世界上找到。这不需要任何理由,对魔鬼来说,那就是自己的任务。他们唯一的使命就是杀人,制造出血淋淋的凶杀现场,以此向上帝挑战。这里不用说什么道理。她的脑子命令她这么干,栖身于她脑内的魔鬼对她下达了这样的指令。” 特芙拉只能一直低着头站着。 “想想看,艾维,这个令人发指的杀人现场,无异于中世纪时杀人狂魔们拷打和屠杀受害者们的地方。在二十世纪末的今天,她竟然让这种景象重现在我们眼前,这就证明了魔鬼们完全有能力超越时空,进入我们这个社会里生存下来。要是在中世纪,我们还用得着在这里啰唆什么?赶快下楼去,把她绑定在十字架上用火烧死吧。” 艾维却连一句话也没回答。 “你还记得吧?米兰德和住在格里菲斯的麦克·巴克雷的遭遇一样,太可怜了。接着你再看这个。”沃金森把米兰德睡衣背后的领子稍微往下拉了点,可以看见,那周围的一片肉全都被啃掉了。 “够了……”特芙拉呻吟着,没有朝他指的方向看一眼。 “血大概是从这里被吸走的,和被抢走后杀害的五个婴儿一样残忍的手段也被用在米兰德身上了。能干出这种事的家伙,哪需要什么正当的理由!只有魔鬼才下得了这种手,完全不需要任何理由!和她相比较,那个为了把意中人吻个够而砍下约翰脑袋的莎乐美,还算是挺可爱的了。 “也许她会对我们这么说吧,自己本来就是莎乐美。所以她对扮演莎乐美才能那么执著,她打从心底想变成莎乐美,因为她和莎乐美的邪恶念头有着强烈的共鸣。” 特芙拉站起身来。不知是不是还在听着沃金森说的话。 “所以她被魔鬼附身了,她砍掉巴克雷的头,已经无法区分虚构的剧情与真实的行为,她想在摄影机前干出和莎乐美一样的事,于是,连米兰德的脑袋都真被她砍掉了。如果她的罪行没被发现,下一个牺牲者很可能就是你和我。也许你觉得我妨碍了你的拍摄,但你得想到,正因为有了我,你才捡回了一条命啊。” 特芙拉又叹了一口气,过了好久,他才用沙哑的嗓音说道:“但我的镜头里却拍到了任何导演和演员至今都不曾见过的真正的莎乐美!” “你说什么傻话!简直胡说八道!” “而且,那全为了我而表演的。无论你想说什么,我都必须感激她为我做了这一切。” “艾维!” “理查德,你不是导演,所以绝对无法理解我内心的感受,导演这种人都是这样。” “好,我理解你!但是这一来,也许你也彻底理解了玲王奈是什么人了吧?就算你是个老好人,还想让玲王奈继续扮演莎乐美这种话无论如何别再提了。” 一阵沉默过后,特芙拉点了点头。 “好,我也死心了……到了这种地步,影片莎乐美已经彻底完了。” “赶快找个人替代玲王奈吧。” “这件事我反对。”特芙拉干脆地回绝道,“前天我在死海上已经见过真正的莎乐美了,哪可能再拍一回别人忸怩作态跳的舞?莎乐美的事情彻底完结了,她已经和玲王奈一起葬身在死海里了。如果派拉蒙公司那些头头提出要找个演员继续拍,那就另请高明算了。” 沃金森听了从鼻孔里笑了笑,撅着嘴小声嘟囔道:“魔鬼竟然也能制造出崇拜者来。” 48 特芙拉最先爬下梯子回到二号上的屋子里。楼下的剧组人员们和刚才一样,还在已经亮起来的屋子里坐在椅子上等着。特芙拉看了一眼玲王奈,她还趴在床上睡着,隐约还听得到她睡熟的呼吸声。 “上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奥利佛问道。 “那里是地狱。”搭话的是跟在导演后从梯子上下来的沃金森。 “米兰德和那两位失踪的制片人尸体都在那里,想看的话,等山姆下来后再上去吧。”特芙拉回答。 “是的。凶手是个罕见的杀人魔鬼,正在那里安静地睡着觉。艾维,关于《莎乐美》以后怎么办,我看还是由你亲口向大家说明一下如何?迟早都必须向大家说的。”沃金森站在特芙拉旁边,左手搭在他肩膀上说道。 “那么,请大家听我说。艾维·特芙拉导演下面要对各位宣布一项重要决定。”说这些话的也是理查德·沃金森。说完,他离开艾维两三步,背对着床,装腔作势地摊开一只手,请特芙拉讲话。 “各位……”特芙拉说过这句话后,接下来的却很长时间说不出话来。“我要感谢各位,你们是我的骄傲。我现在的心情就和当年即将卸任远东军总司令,回美国西点军校去的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一样。现在我也想象他当年那样说:‘老兵不死,只是悄然隐去。’” 举座鸦雀无声,因为都感觉到了不寻常的气氛。 “喂,艾维,你想说什么?”奥利佛笑着说道。刚从梯子上下来的山姆·霍奇斯也赶紧坐回椅子上。 “老实说,此刻我的内心充满不知如何说清的悲伤。到今天为止,我经受过无数挫折,甚至比刚才外头天上的星星还多。我现在的心情甚至比我当年的处女作被全美国的评论家们嘲笑得无处躲藏时还要难过。三天前起,我每天见到的净是惨不忍睹的事情,可是刚才在上面见到的却是最悲惨的景象。”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 “艾维,这种抽象的说法会让大家糊涂的。你就把对《莎乐美》将来的想法明确地告诉大家吧。”沃金森在一旁表达了他的意见。 “我曾经对《莎乐美》充满自信,在我漫长的导演生涯中,我自认为有把握把这个作品拍成最得意的一部。很多导演在事业的初期,顶多在中期就拿出了自己的代表作,而我在这样的岁数才即将完成自己最棒的作品,我曾经觉得自己实在太幸运了,这全都是大家的功劳。 “然而,这一切只是过眼烟云,这个梦正从我眼前逐渐消失。我亲眼见到了这个梯子上方悲惨的场面。看过之后我已经无法静下心来继续工作,《莎乐美》完结了。和你们一起的这两三年,对我来说是一笔终身的财富。在这里请允许我向大家表示谢意,谢谢大家。” “别这样,艾维。”奥利佛最先出面挽留他,接着,众人也纷纷呼叫着艾维的名字。 “别说得像真要不干了似的,这玩笑开大了吧?”文森特·蒙哥马利认真地劝说道。 “噢,文森特,谢谢你,你一直帮了我很大忙。——刚才跟你们开了个玩笑,你们都当真了吧?快,现在都赶紧睡一觉去,明天继续拍第一百四十场戏吧!——我真希望能那样说。但是也许大家都知道了吧?我们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囚徒,周围还横七竖八地躺着好几具尸体呢。我的意志不够坚强,搬开那几具冰冷的尸体后继续领着大家拍片子,我还做不到。现在我们能做的,只能是等候洛杉矶警察的到来了。” “正因为如此,你才不能把导演的职务辞掉啊。”蒙哥马利接着劝说道,奥利佛也赞同地点了点头。 “虽然大家都很支持我,但我自己心里很清楚,我当导演没什么出色的才华,只是动动嘴指挥大家一起干而已。能取得今天的成功,多亏了各位演职员的帮忙。我把自己的全部心血都投入到《莎乐美》上了。在得知无法再拍摄《莎乐美》后,哪可能再想拍别的片子了?” “你累了,艾维,好好睡一觉后也许会改变主意的。”奥利佛说。 “谢谢你的好意,奥利佛,我并不是心血来潮才这么说的。” “算了吧,艾维。关于你以后怎么办,我们以后慢慢再商量吧。现在先说说《莎乐美》。各位已经都清楚了吧?《莎乐美》的拍摄先停下来,至少把现在这位女主角演的部分先停下吧。” “危险!”不知谁大声叫喊起来。听见喊声后沃金森本能地缩了缩脖子,只觉得一阵凉风贴着左胳膊飞了过去,马上,一阵钻心的疼痛向他袭来。在场的人都推开椅子站了起来。 “小心玲王奈!”大家齐声大叫。 只见玲王奈从床上一下子跳了起来,手举着那把鲜血淋漓的刀子,嘴里声嘶力竭地喊叫着什么,众人还来不及惊叫,玲王奈已经又恶狠狠地对着沃金森猛扑过来。沃金森好容易才闪到一边,躲过第二刀,但是玲王奈马上又转过身子,第三次向他扑了过来。沃金森猝不及防,被她撞了个满怀,一个趔趄碰在身后的椅子上,四脚朝天重重地摔在地上。 “按住她,乔伊斯!罗德!”沃金森倒在地上大声喊道,一边顺手操起手边的几把椅子朝玲王奈砸了过去。其中一把正好砸中玲王奈的身子,但是她站住后还是叫喊着,挥舞着刀子向他扑来。 “玲王奈,你冷静点儿!”特芙拉大声喊叫着。他毫无防备地站着,任何人看来他都是最易受攻击的目标,然而玲王奈却仿佛对他视而不见,只是一味地挥起刀子向沃金森扑去。沃金森吓得尖叫起来,在地上打着滚死命躲闪着。这时他双手抱起一把椅子,把它当做防御的有效武器。他抓住椅背,拼命跳起身来,挥起椅子向迎面扑来的玲王奈的肚子砸去。 玲王奈被砸中后尖叫一声,一个趔趄站不稳脚跟。沃金森迅速转入反攻,他用椅子的四条腿对准她往前推,把玲王奈的身子死死卡在椅子腿中,向墙壁推了过去。玲王奈嘴里恶狠狠地不停咒骂着,但身子却被卡在椅子和墙壁之间动弹不得。沃金森使劲按住椅背,把她紧紧地卡在墙壁上。 她疯狂地哭叫着,举着刀子的手还在不停地舞动着,披头散发,嘴唇因愤怒而扭曲着,样子就像原形毕露的杀人魔鬼。 “罗德、乔伊斯,拿把椅子来!但是得小心点儿,别因她是女人就放松警惕!她是个杀人魔鬼!” 被叫到的两个人也像沃金森一样举着把椅子,把椅子腿对准玲王奈,提心吊胆地慢慢走近她。但他们还是犹豫着不敢靠近她,因为他们只是剧组的普通成员,而对方却是女影星。 “你们还怕什么?别当她是女明星!把她看成野兽就行了!使劲!呸!佩里!拿住这把椅子!乔伊斯,把椅子递给我!”接着,沃金森把按住玲王奈的自己手里的椅子让给佩里,再接走乔伊斯手中的椅子,用那把椅子按住玲王奈挥舞刀子的右手上。 又是一阵恐怖的惨叫和怒喝声。顿时,屋子里完俨然成了一个疯狂的斗兽场。几位男人死死地按住一个女人。 可是不管几个人怎样用椅子腿砸她的手,玲王奈还是不肯放下刀子,疯狂的挣扎和极度的愤怒已经使她完全失去了理智。 眼看还不能把她手里的刀子打下来,沃金森只好改变战术,试着用椅子腿顶住她的右手。又是一阵尖叫声、怒吼声和野兽般的呻吟声,战斗又持续了近十分钟,玲王奈开始上气不接下气了。 “太好了!”沃金森终于发出了胜利的欢呼声,他用椅子腿死死地按住了玲王奈的右手腕,把她顶在墙壁上。 “吉姆、山姆!你们俩上去把刀夺下来!山姆,你按住她的左手!吉姆,快抓住刀把!把刀夺下来!”沃金森几乎疯狂地吼叫着。 吉姆终于费尽力气,从玲王奈手里把刀夺下来。沃金森见状赶紧丢下椅子,狠狠抓住玲王奈,右手掐住不断尖叫着的玲王奈的脖子,把她按在墙壁上。同时,他伸出右脚钩了一下玲王奈的脚,玲王奈咚的一声,摔倒在地上。 “快过来帮下忙!”沃金森一边喊叫,一边用双膝顶住使劲挣扎的玲王奈的腰。几个男人也扑过来狠狠地把玲王奈压倒在地上。她发出野兽般不情愿的叫声。 沃金森用尽全身力气把左膝压在她背上,右膝跪在地上。一只手抓紧她的右手,另一只手抓住她的脑袋,毫不留情地把全身重量压上去,把她牢牢地按在地上。几个男人也扑过来紧紧压住玲王奈的身子,她已经无力反抗,只能不停地哭叫着,动弹不得。 “佩里,到你屋找根绳子来!”沃金森吩咐道。 “拿来了。” “好,递给我!” 沃金森一把夺过佩里·波诺手里的绳子,在吉姆的帮忙下,把玲王奈的双手反扭到背后,用力把她不断挣扎的双手交叉起来,用绳子结结实实地捆了好几道,再狠狠地打了几个死结。对于一个弱女子来说,捆得这么紧,其实完全有点儿大可不必。 “好了,手臂捆成这样没问题了。把她的脚弯过来,也捆到背后去。” 尽管玲王奈又哭又叫地死命挣扎,但双腿还是被硬拧到背后,交叉着捆在离手腕很近的地方,一样被捆得紧紧的。沃金森这种几近残忍的捆法,与其说是捆人,不如说完全是在捆一头凶恶的野兽。玲王奈双手双脚被紧紧捆在一起,相距不过数英寸。 “呼!”捆完后,沃金森终于狠狠松了口气,豆大的汗珠从他脸上滴下来,落在玲王奈被捆住的腿上。 “各位,别以为这就完了,她已经完全疯了,如果自己把舌头咬断就麻烦了。谁带着手帕?” 特芙拉掏出自己的手帕。 “把她翻过来侧躺着。使劲抓紧她的下巴,小心点儿,手指别让她咬着了。艾维,把你的笔借我用一下!” 特芙拉满脸疑惑地从外衣胸前口袋里掏出钢笔,递给沃金森。三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五花大绑的玲王奈转过来,让她侧躺在地上。 玲王奈满腔悲愤,不停地骂着。沃金森把手帕揉成一团,野蛮地撬开喊叫着的玲王奈的嘴,又让几个男人帮忙捏紧她的下巴,手脚麻利地把手帕塞进她的嘴里,还用钢笔在她口中捅了几下,把手帕塞紧。玲王奈的喉咙里还在发出声响,但叫声很快就变得模糊起来。屈辱的泪水流得到处都是。沃金森的做法冷酷而又周到,这是他一贯的风格。 把手帕塞紧后,他又掰开玲王奈的嘴,用绳子在嘴上捆了一道又一道,再结结实实地打了个死结。 这回他终于全身都放松了。几位男人站了起来,那位可怕的杀人魔鬼被绑得结结实实地躺在他们的脚下。 极度的屈辱引发了玲王奈的歇斯底里,只见她拼命在地上扭动被捆得无法动弹的身子,挣扎个不停,样子极像一只被捕获的野兽,但是她的手脚已经完全无法使上劲,挣扎了半天连一点儿也无法移动。 “嗯!这回可把野兽给逮住了!把她交给警察就放心了。”沃金森得意地说道,“这下子不会再有人死了,早点儿这么做就好了。”说着,他顺手拉过一把椅子,瘫坐在椅子上,又伸手扶起倒在地上的几把椅子,然后把钢笔还给特芙拉。 “至少得让她躺在床上吧。”特芙拉说。 “噢,待会儿再说吧。”沃金森说道,“很想抽根烟,但我已经戒了,真遗憾。” “你的手腕上流血了,包扎一下吧。”奥利佛说。 “我那里有急救箱。”文森特·蒙哥马利说道。 “那我帮你拿来。”乔伊斯说。 “那就谢谢了。打开一楼的行李箱,就能见到一个半透明的急救箱。” 乔伊斯出去了。在他回来之前,没有一个人开口说话。房间里只能听见玲王奈嘴里不停发出的含混不清的哭泣声。 急救箱取来后,沃金森让乔伊斯和杰克帮忙,把左手臂的伤口简单包扎了一下。他故意大声叫唤了几声,但实际上伤口并没有多深。 “先这样吧。”沃金森站起身来,慢慢把袖口放了下来,袖子上也渗着不少血迹。他合上放在椅子上的急救箱盖子后,把箱子还给了文森特。 “谢谢你,文森特,帮了我大忙了。” 每个人都几乎累得精疲力竭,一段时间里几乎无人想开口说点什么。理查德·沃金森似乎是唯一有权说上几句的人。 “猎物追捕完毕。我们成功活捉了一只可怕的怪物,大家都累惨了吧。在合众国警察抵达这里之前,大家先好好睡上一觉。”说完,他快步就往楼梯方向走去。 “等等,理查德。玲王奈怎么办?”特芙拉问道。 “她怎么了?噢对,挪到床上去吗?你们帮着挪就行了。我再也不想碰那个女人一下。” 沃金森说完快步走下楼去。刚走了几个台阶,还看得见他的上身的时候,他突然又停住了,回头朝着这边说道:“艾维,剩下的事得你负责了。我已经尽力了,我想绳子应该解不开。她万一逃走或者发生什么事,都是你的责任。奥利佛,麻烦你也帮着留意。”说完他下了楼梯,很快就不见了。 特芙拉俯身蹲在地上的玲王奈身旁。双手双脚被反绑在一起的玲王奈虽然已经不再出声,但和死海王国布景上端的拉里·霍华德的尸体姿态相似,显得十分痛苦。不,正因为她还没死,实际上感觉更痛苦些。即便如此,由于她性格过于倔犟,不这么被绑得结结实实,她是绝对不会安生的。 “奥利佛、山姆,过来帮帮我,至少把她挪到床上去吧。” 山姆·霍奇斯和奥利佛·巴雷特过来蹲在旁边,六只手托在玲王奈的身下,慢慢把她抬起来。玲王奈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也许挪动使她捆紧的地方被磨得生疼了吧。 她俯卧着的身体慢慢被放在床上,也许因为疼痛,玲王奈嘴里又开始发出呜咽声。特芙拉把她露出的腿盖了起来,三人站在床边,低头一直注视着玲王奈。 “艾维,我们可以回屋稍微睡会儿吗?”听到这个声音,导演把头抬了起来。只见文森特站在楼梯和床之间,背对着艾维,扭过那张肉滚滚的圆脸向他问道。他左手拿着急救箱,右手拎着一把自己屋子拿来的椅子。艾维一看,除他以外,吉姆·贝兹、阿道夫·梅亚和拄着拐杖的巴特·奥斯汀也在那里站着,静静等他的指示。 “噢?为什么要问我?啊,对了,目前我还是导演。”特芙拉轻轻笑了笑说道,“当然可以,大家先好好睡一觉吧。” 听到这个回答,大家把头转向前方,一个挨着一个走下楼去。腿脚不便的巴特·奥斯汀由吉姆和阿道夫左右搀着,慢慢走下楼梯去。特芙拉慢慢坐在靠近床边的椅子上。 “特芙拉先生,卡罗尔·达内尔的遗体怎么办?” 特芙拉抬起头,发现乔伊斯·伊兹那正悄悄站在旁边问他。 “那张从布景取回的,包过拉里的防水布还在吧?就用那张防水布把卡罗尔包起来,和拉里他们一起先安放在外面的帐篷里吧。”说完他又低下头。接着传来乔伊斯和罗德·法洛俩人快步走下楼梯的脚步声。 屋里传来一点动静,特芙拉回头一看,原来是约翰、杰克、保罗和麦克正在收拾从红栋带来的椅子和煤油灯。艾维只是静静地听着他们收拾,似乎一切完全和他无关。他双手紧紧抱住头,呆呆地坐在床边的椅子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艾维”的呼唤声让特芙拉一下回过神来。回头一看,房间里已经空荡荡的了,刚才围着床边的椅子都被搬走了,只剩他还坐着的这一把。他抬头一看,通往天花板上那座地狱入口的盖子也不知何时被人关上了,也许是最后一个下来的山姆顺手关上的。 空荡荡的屋子里只站着奥利佛一个人,他正叫着导演的名字。 “艾维,你也回去睡会儿吧。”他平静地说道。奥利佛满脸倦色,声音里已经找不到平常那种快活的语气了。 “噢。我知道了。只想再待会儿……”特芙拉回答道。他又回头看了一眼无法动弹的玲王奈。她已经完全说不出话来,只是用乞求的眼神静静地注视着特芙拉,仿佛一只可怜的宠物在祈求主人的怜爱似的。可以看出,她服食过的毒品迷幻作用已经退去,恢复了平常玲王奈的眼神。她的眼里还在不停地流着泪水,像是用它们洗刷所受到的屈辱。 特芙拉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指着像宠物般可怜地躺着的玲王奈,激动地说:“奥利佛,看看玲王奈这样子,总不能这样对待她吧……” 但奥利佛缓慢坚定地摇了摇头,似乎完全没有听见特芙拉在说些什么。特芙拉默默地站了十秒钟后,才在床边坐下,双手抱住玲王奈的头发说道: “太可怜了,绑成这个样子。如果我现在能为你做点什么该多好啊。”然后他把目光转向奥利佛,黑框眼镜后,他的眼睛闪着泪光。 “奥利佛,你能知道吧,我多喜欢玲王奈的演技。如果没有遇到她,我在好莱坞终身只不过是个跑腿的。噢,你知道,奥利佛!你什么都别说。别对我说那些敷衍的安慰话,我自己也很清楚,当一个导演,我并没有过多的才华,只是能说会道,懂得讨当头的欢心而已。” 他又把目光转回玲王奈接着说道:“只要我和玲王奈一起工作,就特别乐意到拍摄现场去。到那里去不只是热衷于坐在写着我名字的椅子上,傲慢地对演员们吆喝几句,而是希望能在拍摄现场见到玲王奈,和她道声早安,随便寒暄几句。看见她的笑容,我就十分满足了。当我情绪低落,甚至怀疑自己时,只要听到玲王奈说声‘放心交给我吧’,我就觉得一切都会顺利,我们一定能拍出好作品。她总是帮助我,而好莱坞也得到她不少帮助啊。” 特芙拉深深叹了口气接着说道:“可是现在,明明我是总导演,却对于陷入困境的你一点儿也无能为力,说起来真令人难以置信。我能做的只有一件事了,你一定也希望我这样做。只是事情到了如今这种地步,这个方法恐怕也救不了你了。 “但我起码有句话先告诉你,不管事态如何发展,就算你身上真带着可怕的血统,真是个杀人狂,我还是会一直感谢你的。” 特芙拉轻轻摸了摸玲王奈的头发,慢慢站起身来,向等着他的奥利佛走去。奥利佛看他过来后,也转过身子,双手把玩着手电筒,一言不发地走开了。特芙拉和奥利佛并肩下了楼梯。 “拜伦有句诗是这样的……”特芙拉突然说道,“也许我记得不很准确,好像是这样写的: ‘我深爱的人啊! 不愿让你想起以前我们分手, 昔日的恋情早已远去, 只有你知道,我是多么哀伤。 普天下还能有谁, 像我一样执著地爱着你。’” 说完后,特芙拉露出一丝苦笑说道:“别误会,这不是我的心情,我有挚爱着的妻子和孩子。” “那是谁的心情?” 特芙拉眼神茫然,带着哽咽声回答道:“玲王奈的。” 49 玲王奈一动也不能动,痛苦地趴在床上,脑子已经开始迷糊。两只蒙眬的眼睛看着前方,别的一点也看不见。偶尔只能让身体往旁边侧着躺一会儿,然后再回到趴着的姿势,她的全部活动能力仅此而已。反绑在身后的手已经渐渐失去了知觉,她开始担心起长时间被绑得过紧,手部的功能是否会难以恢复。 因服食药品而导致的幻觉已经消失了,但她还在继续做梦,意识并不完全清楚。忽然,她猛地醒了过来,这才知道刚才是在梦中,却又想不出做的是什么梦。只留下一点做过梦的感觉,但似乎隐隐约约觉得刚才做的是好梦。 她又一次进入梦中,这已经数不清是第几次了,梦见的全是岩石和荒漠的情景,她看见许多人穿着《旧约·圣经》时代的衣服,像一队队蚂蚁似的正经过一片岩石山向前走去。从他们满脸紧张的表情看来,他们是在逃亡。 玲王奈赫然发现,自己也混在逃亡的人群中赶路。一个似曾面熟,感觉已经很久没见过了的男子正看着她,牵着她往前走,还告诫她,得走快点儿,千万别回头看。 玲王奈终于知道了,现在自己要逃离的正是那座因为触怒上帝而即将被毁灭的城市,而这个男子是亚伯拉罕的侄子罗得,自己是他的妻子。 传说中的城市所多玛位在死海之滨,准确的地点已无从考证了。玲王奈和罗得在漫长而艰辛的山路上跋涉,走在人群的最前头。阳光很强烈,汗水已经湿透了全身。 在艰苦的旅途中,一行人终于到了可以看见岩山山顶的地方。这里有块突出的岩石下有一小块阴凉的地方,也有风。当罗得招呼众人休息一下时,人们才松了一口气,纷纷找地方坐下来。 玲王奈知道,只要回头望去,从这里应该可以看见身后的所多玛城的街道。但大家都背对城市坐着,遵照罗得的吩咐,不去回头看那座城市。与城市方向相反的是宽阔的死海,大家都只是默默看着死海。 玲王奈往回跑了。“别跑!”不知从哪儿传来丈夫阻止的叫声,但是玲王奈没有停下脚步。我只是想再看几眼所多玛的街景,因为到今天为止,自己还一次都没看过。她想道。 她顺着刚才的来路往回跑,到了一处可以俯看远处的地方。这里是悬崖,从这里可以看到整座城市。 这时,她看到了。眼前就是金碧辉煌的宽阔的黄金都市,简直就是一座人类发挥了所有的聪明才智所建造成的人间天堂。在强烈的阳光下,整座都市显得金光灿烂,耀眼的光芒刺得人睁不开眼睛,因为这座城市里的屋顶全都闪耀着金色的光芒。都市中央耸立着巍峨的金字塔,金字塔上方也闪耀着金色,这是座繁荣绝顶的城市,这就是所多玛城。玲王奈心潮澎湃,如此美丽的城市,就像传说中所言,马上就要被毁灭吗?玲王奈简直不敢相信这一切。 然而,这里也是极其堕落的地方。在美丽的金色屋顶下的所有地方,贵族们不分昼夜地纵情于性的愉悦中。他们的傲慢无可救治,他们毫不对自己的怠惰进行反思,一味相信唯有他们自己才拥有可以尽情享受快乐的权利。而住在城市里的年轻女子中,有一半人从事某种形式的卖淫活动,整个城市充满颓废的气息—— 回忆起这些往事的时候,玲王奈的心里很难受,她记得自己曾经也和很多男人玩乐过。刚想到这里,突然眼前什么都看不清了。一轮太阳出现在眼前,视线中一片白色,接着,眼前又重归黑暗之中。 闪光持续了很久很久,玲王奈的视野先是被涂成一片黑色,接着又什么也看不见了。不知道这种状态持续了多长,但觉得过了很久。 当她回过神来时,玲王奈的身体又化为一根白色的盐柱,因为身体里的水分完全蒸发干了。她抬起右手遮在脸的前方,想遮挡住一点儿刺眼的阳光和强烈的热气,但她保持这个姿势化为一根形状怪异的盐柱。 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玲王奈的视线慢慢恢复了,已经开始看得见所有东西了,而且看得比以前更清楚。所多玛所在的位置,竟然令人难以置信地出现了一朵巨大的蘑菇云。一开始它是橘黄色的,一直保持了很久,但突然从它的根部起变成一片白色。 云的高处直达天际,刚看见时觉得它静止不动,但仔细一看,发现云还在慢慢地一直变大。 忽然听见“轰”的一声巨响,就像地球破裂成两半似的。强烈的地震波排山倒海般撞击着地面,从所多玛的方向传来,地面像水波似地被高高掀起,脚下的大地在剧烈地颤抖着。 以所多玛为中心,地面出现了一个环形的圆环,并以惊人的速度在地面扩张开来。第一波冲击眼看就要到达这里了,甚至还来不及害怕,霎时就来到了化为盐柱的玲王奈面前。震耳欲聋的轰鸣声伴随着巨大的冲击吞没了地上的一切,周围的岩石纷纷熔化后一片片地崩坍下来。 强烈的摇晃一直持续了很久,卷起的灼热的尘埃遮天蔽日,蒙住了整个视野。好不容易一个冲击波刚刚过去,但下一个冲击波紧接着又来了。然而,玲王奈的视野却渐渐从尘埃中慢慢往上升,一直往天空升去。不知道为什么,她的眼里看到的却是巨大的云块下的每条街道和每处断壁残垣。看到的是被地狱之火烧焦的痛苦万状的所多玛的百姓。 都市完全在眼前消失了,耸立在市中央的金字塔也已经熔化为灰烬,街头废墟中只留下几处断壁残垣。以往的宽阔的道路成了熔岩淌过的红色的河流。 轰——在热风的呼啸声中,奇怪云层下慢慢出现了一队从熔化的街道里逃出的人群,朝罗得率领众人离去的山顶走去。他们的头上没有一根头发,脸部溃烂红肿,被血染得通红。 她想尖叫起来但又发不出声音,因为嘴已经被捆得紧紧的。睁开眼后,玲王奈发现自己被捆得结结实实放在床上,还在那间发生过许多难以置信的怪事的房间里。她流下了眼泪,被塞进嘴里的艾维的手帕已经被口水湿透了,还有更多的口水不断地从被绳子捆住的嘴角流出来,一直滴到下巴上。 咔嚓,她似乎听到什么金属摩擦的声音,玲王奈的身体一下子绷紧了。她想,也许是有人回来了。啊,一定是来救我的。我不会再挣扎的,请帮我把绳子解开吧。如果不能帮我解开绳子,至少希望把我的手和脚分开绑,那就不那么痛了。再这么绑下去,我连呼吸都困难了,背部特别疼,但哭也没用。 咔嚓,又是一声金属摩擦声。那是什么声音呢?玲王奈拼命思索着,但大脑已经模模糊糊了,什么也想不起来。啊!她在心里尖叫,拼命扭动着无发动弹的身体,把自己侧着躺下来。 她看见楼梯上方天花板上的铁板被人打开了,掀起来一些。从隙缝里能看见有一双眼睛朝下窥探着。她全身寒毛直竖,不由自主地发出尖叫,但当然听不到声音。 是死人!死人复活了!砰的一声,天花板上的铁盖又关上了,玲王奈确确实实地听到了铁盖关上的声音。接着是一阵寂静,很久很久的寂静。 难道又是幻觉——玲王奈开始怀疑起自己来。这也是幻觉吗?要不,我还身在梦中? 或者,这是真实的事情?究竟哪个才是正确的?她已经无法作出判断了。迷幻剂所引起的幻觉、幻听,以及用手能触摸到的真实,其中的差别已经完全无法分辨了。然而,这一定是幻觉,是死人复活的幻觉,这是决不可能出现的情景,所以这还是幻觉。 但是,比真实更可怕的恐怖场面又出现了。因为那具心脏已经被挖出的尸体现在正站在天花板上面。 咯噔一声,这次发出的声音已经听得非常清楚了。通往高塔入口的铁盖被完全打开了!有个人下来了!强烈的恐怖几乎让玲王奈几乎要昏过去了。她看到了脚,死人的脚。那人正在背对着自己爬下梯子来。玲王奈的喉咙深处忍不住发出呻吟般的恐怖的哭声。还是真的,死人正慢慢爬下梯子来。 奇怪啊!她想道。死人的脚上竟然穿着用皮线编织的怪怪的凉鞋,身上裹着一块宽大的黑色木棉布,那是《圣经》人们穿的衣服。第一个人快要落地时,天花板上又露出第二个人的脚。第二个人也穿着相同式样的凉鞋,露着脚。和第一个人一样,他身上也裹着木棉布。和刚才梦里见到的所多玛城的民众打扮得一模一样。 第二个人下了梯子时,上面又露出第三个人的凉鞋。就这样,一群不可思议的人接连不断地从上面爬下来。 这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她用濒临昏迷的脑子拼命地思索着。难道是这些人在逃离即将毁灭的所多玛城后,都跑到这个屋子里来了吗? 这上面只有一座塔,塔上面当然就是天空了,难道他们是从天而降的?或者这上面是通往另一个时空的走廊,能和古代的所多玛城连在一起? 悄无声息地走下来的人们纷纷朝玲王奈围过来。玲王奈嘴里真的发出了尖厉可怕的惨叫声。新的恐怖压倒了刚才感觉到的恐惧。但是从她被绑得紧紧的嘴巴里,只能发出野兽般的呻吟。她眼里流出恐惧的眼泪,身体也惧怕而不停地颤抖着。 不断有人从梯子上走下来,人数很多似的,一直走不完。走下来的人们都围着玲王奈,在床边排列整齐地站着。房间里飘着一股异样的味道。他们的脸全都红通通的,没有一个例外,脸上都溃烂变形,头上没有头发。 但仔细一看,他们中的每个人还是多少有些不同。有些一点头发也没有,有的还剩下一些,有的脸部变形,看不出原来的样子,而有的却没那么厉害。盖在脸上的血,有的一片皮肤都湿漉漉的,有的只渗出薄薄的一层。但是其中绝大多数的皮肤上都密密麻麻地粘连着一层带血的黄色固形物。 但玲王奈根本没有心情去仔细端详每个人,只是一边大声哭叫,一边可怜地扭动被绑得紧紧的身体,被堵得严严实实的口中不停地哭叫挣扎着,为了让这些可怕的怪物离她远点儿,她只能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挣扎着。 玲王奈这时已经完全没有趾高气扬的明星架子了,眼睛哭得红肿起来,半边脸也肿了,嘴角淌满口水。眼泪也流到鼻子里,所以鼻子里满是鼻涕,但她也无法腾出手擦掉。 怪物们围着她直挺挺地站着,好像在低头看着奉献给他们的供品似的,静静地观察着一个因极端恐惧而快要昏过去的女人。其中的一个人从穿着的古代式样的棉衣下露出手臂,他的手臂也像被烫伤一样地溃烂发红,到处可以看到白白的、发干的皮肤和黄色的脓包。他举起手臂时,一缕耀眼的金属反光在早晨的光线中一闪而过,他手里拿着一把大刀子。 玲王奈已经恐惧极了,“呜”的一声,从喉咙里挤出一声惨叫后,她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50 睁开眼后,动了动原来趴着的身体,玲王奈才发现自己的手撑在床上。顿时,她想起了刚才经历过的一幕,自己曾经被五花大绑过。 她看了自己的脚,能活动了,又看了看周围,那些像怪物的人们不见了。她不由得产生了怀疑,难道刚才是在做梦吗?她起身坐在床上,看了看手腕,也抬起脚看了看。上面还留着紫色的淤血,那是绳子捆绑过的痕迹。而且双手也因为长时间被反绑,感觉又酸又麻。 刚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她完全想不起来,连现在是在梦中还是现实里也弄不清。 她想把腿从床上放到地上。但这么一动弹,才发现全身到处都疼得厉害。她真怀疑自己的两条腿还能不能好好站在地上了。她伸手从床头柜上取过手提包,从里面掏出表看了看时间。一到以色列,她就把表调成以色列时间了。指针显示的时间是六点十分。从天花板采光玻璃透下来的光线和带着一点凉意的空气看来,现在应当是清晨,时间并没有过得太久。她把手提包的袋口开得更大些,在里面摸了摸化妆盒,但没有找到,看来是不见了。她把表戴在左手上,穿上凉鞋,抬头看了一眼天花板。顿时她感到一阵恐惧,不由得缩了缩脖子,但是那块与通往另一个时空的地狱相连的高塔入口的铁板盖得严严的。 站起来后,玲王奈的眼前突然一片黑暗,她忍不住双膝跪在地上。像是脑部缺血,她把双手捂在额头上。 她保持着这个姿势等待血液流回大脑,不久,她感觉到脉搏在剧烈地跳动,同时感到出现了轻微头痛的征兆。她不想吐,只是偶尔视线有点模糊,头脑还不是很清醒,身体还依然感觉疼痛。严重的酸痛感慢慢扩散到玲王奈的全身,随着脑子渐渐清醒过来,疼痛的感觉也越来越明显了。 她撩起睡裙的下摆,看了看膝盖和腿,到处都能见到淤斑。尤其是大腿,简直就像金钱豹的花纹似的。这让她感觉十分震惊,玲王奈不由得流下了眼泪。作为演员自己身体的价值下降了,这让玲王奈比什么都难过。对在美国孤军奋斗的她而言,她知道只有身体才是自己生存的本钱。这些淤斑要多长时间才会消退啊?看这副样子,腿根本不能暴露在镜头前。有什么办法能处理吗?如果不趁现在赶紧处理,会不会在皮肤上留下永久的疤痕? 这时她又发现脸也在痛。她用手在脸上摸了摸,没有发现流血的感觉,好像没有太大问题。接着,她又顺着眼皮和鼻子周围一路摸了下来,只感觉脸上还留着流过眼泪和鼻涕的痕迹。她趴着身子摸到床头柜边,用手撑在上面,再次坐到床上。她从手提包里拿出手帕,擦了擦脸和鼻子。 平常她一旦想哭,就会想吸食毒品。但一想现在不是吸毒的时候,她努力想甩掉这个念头。接下来首先想到的就是穿上长裤。一旦被人发现的话又会被绑起来,为了预防万一,还是先把长裤穿上。 她慢慢站了起来,这次感觉还好。虽然全身依然酸痛,但这种状态已经渐渐习惯了。她闻到一股汗臭味,真想洗个淋浴,她又想哭了。自己怎么会落得这么惨。这种身体状况虽不算太糟糕,但实在无法见人,如果现在要让自己在心爱的人面前露面,宁愿咬断舌头死了算了。 咬断舌头自杀?她突然又想起嘴里被塞进手帕,还有被绳子捆起来的事。下巴和嘴角的疼痛都是因此造成的,现在嘴里还在痛。自己怎么会被如此残忍地对待?真是有生以来受过的最大的屈辱。 她慢慢走下楼梯。自己都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已经被人松绑了。但可以自由走来走去的事,要是让大家知道了,尤其是理查德·沃金森,一定不肯善罢甘休。总之,最好别让人看见了。到了楼下,走近放在一楼床边的行李箱。她小心地把行李箱放平,打开箱子,取出一件黑色紧身衣,为了防身,她还拿出了一双长统袜。 玲王奈的打算是这样的,首先必须先逃出这里,然后离开以色列。美国看来也不安全,还是回日本去吧。过一段时间后,再请律师给特芙拉打电话。 要实现这些目的,就必须搭谁的车到特拉维夫去。反正不可能一直走到机场,而且外景队的车钥匙都在几位助理导演的手上。也就是说,她必须搭便车离开这里。而想搭便车的话外表就不能太邋遢,那种女人,路过的男司机是不肯停车捎上一程的。但和陌生男子共乘一辆车子也会有危险,所以虽然热点儿,还是穿上长筒袜安全些。 穿裙子大概也没问题,但现在不想穿,因为腿上有淤青。穿上一身能显示身体曲线的紧身衣,再配上一双低跟的鹿皮短靴应该也不错。反正在沙漠里靠自己走也到不了机场,因此不必再穿运动鞋。 把自己喜爱的紧身衣套在浑身湿淋淋的身上实在有点儿舍不得,但也没办法。她赶紧脱下睡裙,穿上衣服,再往身上喷了一点迪奥香水,果然,一下子心情好多了。为了防晒,她又穿上一件套头的长袖上衣,把所有的钱装进钱包里,再把钱包放进旅行包。接着她又取出镜子和化妆用品,稍微整了整脸和头发。 一照镜子,她不免吓了一跳,从嘴角到脸颊还留着绳子勒过的痕迹。嘴角也有些痛,原来是破了一小块皮出了点儿血。她又赶紧做了些防晒准备,在脸上抹了点油,稍稍涂了点口红。她把化妆盒、镜子、内衣和几件换洗衣物还有一些水收放进旅行包里,夹在左腋下,右手拿着一盏小电筒。考虑到发生状况时必须跑,因此她把带来的大行李箱丢下了。 她先把门开了条缝,确定外头没有人后,才蹑手蹑脚地来到走廊里。身后的门关上后就什么也看不见了,要打着灯照明。小心地避免硬鞋跟在地板上碰出声音,悄悄地走到通往走廊的大门口,她握住门把,开了一条小缝往外仔细看了看。 当然,她也没有忘记注意身后,先得做好最坏的打算,所有的剧组成员没人肯站在自己一边。对玲王奈这个亚洲人来说,这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 走廊里悄无声息,玲王奈掏出小电筒照明,蹑着脚往走廊踏出一步后,回身轻轻把门带上。她压低身子,靠着墙一步步往前挪,顺着走廊一点点往前走,唯恐会碰上谁。真要是被人遇见了,也就只能和他拼了。可是万一打起来时,自己身上没有任何武器,又是孤身一个女人,根本就打不赢。反正抵抗也没用,只能像昨天晚上一样,被人五花大绑起来吧。 越往前进走,前头就越亮。玲王奈以那间有亮光的屋子为目标向前走去,脚步也不知不觉地加快了。她关掉电筒,内心祈祷着大家都像这样睡着了。总之,无论如何要先逃离这里,至于以后的事情,那就等出去后再说了。 她终于到达充满金色光芒的那间圆柱形屋子了。玲王奈停下脚步,沐浴在神圣的光芒中,不由得双手合十祈祷起来。玲王奈在心里产生什么愿望时,总是会合上双手默默地祈祷,毕竟她是个日本人。 绕过圆柱形房间,又来到走廊里,从圆柱形屋子透出的亮光把前面一段路照得很明亮。平时在明亮的地方她并不感到不安,然而今天却不一样。因为不知怎么,她开始闻到一股血腥味了。血腥味越来越浓,正当她感到害怕时,已经来到那片洒满血迹的地方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玲王奈想,她的脚在发抖。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谁在这里受重伤了吗? 她看了看四周,没发现有人倒在地上,只有地上的血迹。一股恐怖的情绪又在她心里翻腾起来。她不希望自己再这么担惊受怕下去,也不希望总是处在心惊肉跳之中。唯一希望的只是,受伤的不是最重要的人就行了,比如千万别是艾维·特芙拉、奥利佛、巴特他们几位。 再往前走了一段路后,走廊又变暗了,必须再打开灯才行。她把手电筒的开关打开,但又怕没灯光照得远,她只让亮光落在自己脚边。 这时候,玲王奈心中突然又涌出一股强烈的愿望,想继续扮演莎乐美。这正是身体恢复正常的一个证明。精神一恢复,斗志也就出现了。 不知道莎乐美这个脚色为什么如此吸引人。玲王奈心中对扮演莎乐美有着独特的理解,至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这种理解绝不是一个男人所能达到的,尤其是每周要做礼拜的虔诚基督徒,一定就更无法理解了。 在她看来,莎乐美其实是个可悲的女人,她愿意为自己所喜爱的男人奉献出一切,但他居然连一个吻也不肯给予她。她的嘴唇一挨近他,就被他一把给推开了,顶多就是跌坐在地后抱着他的腿而已。就是这么个可悲的女人。正因为想吻他的欲望太强烈,才把他的头砍下来,她其实是那种纯情的女人。 在玲王奈看来,莎乐美并不是一个在《圣经》里留名的令人厌恶的坏女人。正因为她的爱过于极端,才想到要砍下那个男人的脑袋,这种歇斯底里无疑是东洋人才具有的性格,玲王奈是这样理解的。她被莎乐美所拥有的这种东方式思维,以及无以言喻的,永远难以平复的伤感所吸引,并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加上,她自己身上也流着东洋人的血,因此对莎乐美的遭遇就理解得更深。她坚信,要演好这部划时代的影片,让拥有亚洲血统的自己来扮演,要比任何白人女影星都更合适。 因此,玲王奈要出演莎乐美的愿望太强烈了,无论有任何障碍,都要继续演下去,也绝不肯原谅任何阻碍拍摄的人。 坦率地说,她的努力,确实多少带着点儿为日本和日本人争口气的成分。来美国以前,她从没意识到过自己是个日本人。然而,到了这里后她才明白,洛杉矶对华人和韩国人的印象相当深,也有很多华裔和韩裔人在好莱坞谋生。比如巴特·奥斯汀就是个华人。但是日本人都到哪儿去了?给人留下的印象却不深。好莱坞也几乎见不到日本人。有线电视台播放中文和韩文节目,却没有用日语播放。她也到处打听过,好像只是偶尔播过些日语唱片。 知道自己是亚洲人后,很多业界里的人经常会问“你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从来没人问“你是日本人吗”。英语里有个惯用的句子“你是中国人还是韩国人?”也许是读起来音调比较好听吧,却没有听过“你是日本人吗”这种问法。 而且,只要和上了年纪的人聊天,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总会常常聊到“国耻之日,珍珠港偷袭”的话题。她也知道美国人还在恨着日本,因为日军偷袭珍珠港时,美国还未正式加入二战,日本是在非战争情况下偷袭对方的。他们认为这和强盗没什么两样。 到这里来后,她才对偷袭珍珠港事件的真相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当时的日本政府指示自己的驻美大使馆在发动袭击前三十分钟才向美国提交公开宣战的通牒。但为了保守机密,同时也命令该文件必须由大使馆馆员自己打字,一位名叫奥村的馆员不得已只好接下这份自己并不擅长的工作。当野村大使和来栖公使两位把宣战文书递交给当时的美国国务卿赫尔时,已经是下午两点过五分,也就是夏威夷时间早上八点三十五分了。偷袭行动早在四十分钟前就已开始。她想,难怪美国人会气愤不平。 他们也告诉她对当时的日本人的看法。战前,美国人认为日本是和刚刚进化的猴子相近的人种,由于智力迟钝,所以只能模仿猴子。日本人全都因深度近视而戴眼镜,而且还有色盲,无法分辨远处的物体和颜色。日本的飞机都是竹子和纸制作的,只要用打火机点燃就能把它们打下来。不必过于惊讶,包括当时的许多知识分子在内,几乎所有的美国人都对此深信不疑。 不仅美国人当时这么认为,当英国的主力军舰威尔士王子号和无敌号被日军飞机炸沉后,英国舰队发电报报告英国政府时,英国人谁也没料到日本人居然能开飞机。 五十年过去了,他们对日本人有了更多的了解。但本质上情况并没有什么改变,因为日本人在美国太不突出。玲王奈觉得这样可不行,自己必须更努力,为日本人争光。 她很清楚许多圈里人在想什么。他们认为,一个外国人想当女主角,何必非来好莱坞不可?在日本或者香港演电影不就行了?确实,自己的目标也许定得太高了。美国这种地方出人意料地保守。有些地方,女人如果喝杯啤酒,甚至就会被人以为是从事皮肉生意的。美国男人都觉得女人只要乖乖待着就行,何况自己又是个亚洲女子。因此,到这里之后,玲王奈才深深认识到,自己爱的还是自己的母亲和祖国,听到有人说日本的坏话时会很不高兴,这连她自己都觉得很惊讶。 终于平安地到达大门了,一路上幸亏没有遇到任何人。门闩插着,只要拔开门闩,把门打开,就可以离开这个恐怖的地方了。 她用双手紧握住粗大的门闩,用尽全身力气慢慢拉开,沉重的门闩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一发出声音她就停下来,这样,在不发出声音的情况下,断断续续地拉了好几回。 门闩终于拉开了。她双手握住门内粗大的把手,站稳身子后用尽全力把门拉开了。门慢慢向里动,早晨清凉的空气迫不及待地从门缝涌了进来。 外面还是空荡荡的一片远离人烟的旷野。想起从这儿到机场去的路就让人绝望,但无论如何必须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一回想起不久前被捆得无法动弹时的情景,就像是做了一场梦似的。她打开一条能让身体通过的缝,出去后又把门重新关了起来。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急忙奔向拖车的方向。她想上回厕所,拖车的厕所附近没有人,也许大家都睡着了,这太好了。 玲王奈蹑手蹑脚的走进拖车,上完了厕所。如果现在还被捆着,也许已经尿裤子了吧。当时自己嘴被堵得紧紧的,连话也说不出来,想起来真令人不寒而栗。男人们大概不会考虑到我也是要上厕所的吧。悄悄洗过手后,玲王奈又蹑手蹑脚地走到外面。她看了看表,还不到七点,如不赶紧离开,几位助理导演们就该起床了。 她想往公路方向走。如果想搭便车,当然是沿公路走遇上顺路车的可能性大些。但这个时间段里真会有车经过吗?这条路平时路过的车本来就不多。 但是反过来一想,如果搭不上便车的话,一直沿着公路走,也很容易会被人发现的。他们要是想追她,也一定会沿着公路找人。那究竟怎么办才好?就在她打定主意要往公路上走的时候,眼里突然出现了一幕奇怪的情景。 一排红褐色的石山耸立在清真寺的背后。那些山有的看起来像是几乎要崩塌的瓦砾堆,有的带着缓缓的坡,也有好几个小山峰连在一起的。在这些山的一处山顶上,她远远地看见一匹白马出现了。真是稀罕,这种地方居然还能见到马。正当她想到这里,突然见到跨在马背上的骑手潇洒地扬起一只手。 她想开口请骑手救救自己。这个时间里难得遇上一个人,绝不能错过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即使不能让骑士搭自己一程,也能向他打听出怎么才能到有人烟的地方去。玲王奈拼命呼喊着对方,她再也不想被人殴打、被捆绑,在众人面前受辱了。能否逃得出去关系到自己的生死。 这里是一片开阔地,到处都是硬邦邦的石头,有的地方是沙地。玲王奈死命地往骑手的方向跑去。而骑在马上的人似乎也正朝她的方向,慢慢地从红土丘上走下来。 他下了土丘,这时玲王奈也抱着旅行包跑到了,两人隔着数英尺面对面地站了下来。 “啊,怎么这么巧?”玲王奈感到一阵激动,她呆立着不动,任凭旅行包掉在脚边也没发觉。但马背上的骑手神色仍然十分悠闲,并没有从马背上下来的意思。 “嗨!”骑士大方地打了个招呼,“你约的出租车迟来了吗?看来让你久等了。” “御手洗先生!”眼前的这位真是朝思暮想的人物。 玲王奈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接着她又失神地呆立了一回儿,好久才问道:“你来这里有什么事吗?” “我是来查个案子的。”御手洗淡淡地回答道。 玲王奈动也不动地站着,不久,她的嘴唇开始微微颤抖起来,脸慢慢向外扭着,一下子哭了起来。 “我的天!”玲王奈边哭边喊,“我以为终于逃出来了,原来又是一场梦!我准是还得被绑得紧紧地扔在床上!” 御手洗还是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淡淡地说道:“你还是一点儿也没变,脑子像是还没治好吧。过来,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御手洗没有下马,马蹄声朝玲王奈的方向接近了,他从马背上向她伸出手来。 “等等!”玲王奈说着,急忙打开旅行包取出手帕,擦了擦眼泪,接着又匆忙拿出化妆盒,打开盖子,照了照里面的镜子。 “喂,喂,”御手洗说,“我可忙得很,你也一样吧。要再让我等下去,我就掉头回日本去了。” “真对不起。”玲王奈把化妆盒和手帕放回旅行包里,合上盖子,握住了御手洗的手。她把脚踏在鞍上,御手洗又拉了她一把,玲王奈坐在御手洗前面的马背上。她想,多亏穿了件紧身衣来,接着又把旅行包紧紧地抱在怀里。 御手洗握住缰绳,让马向后转,开始爬上土丘。一开始马身还倾斜了几下,调整过来后,马就一直往山丘上爬去。玲王奈轻轻地惊叫了几声,因为马背上颠簸得很厉害。 “这匹马真厉害,居然能驮两个人,它也太辛苦了!” “因为它是匹母马啊。”御手洗回答道。玲王奈没有接着说下去。 “你想是打算出去旅行?要到哪儿去?” “上横滨去找你啊。” 马爬到了山顶。这里又连着别的山丘,一直通到远方。御手洗控制着缰绳,让马再往前走。马几乎用倒立的姿势下了斜坡,又爬上另一座土坡。 “哇,好像坐迪斯尼的太空过山车一样,你的骑术可真棒。” “是啊,我一向很擅长骑摩托和骑马。” “那你不擅长的是什么?” “四个轮的车子,只要是四个轮的车我就开不好。轮子太多,车就难控制了。对我而言两个轮就足够了。” “女人不也是两条腿吗?” 御手洗尴尬地回答道:“噢,是的,不过,要是算动物的话,还得算是四肢啊。” 又翻过了几条山谷,当他们站在山丘的顶上时,御手洗说:“你看,那座岩石山的山顶像是火山口,中间有个大洞呢。” “噢,真的。” “好好记住那个火山口。好了,咱们回去吧。” “不过去看看吗?” “太危险了,得准备得充分些再去。” “火山会爆发吗?” 御手洗笑了,说:“不会的。”说完拉起缰绳,让马向后转。 “这是真的还是在梦中?你真的是御手洗先生吗?” “难道你不认得我了?是艾维打电话叫我来的。”他说。 “他给横滨打的电话?” “其实我是受艾维的委托,到洛杉矶来调查五名婴儿被抢走的案件。也许他早就预感到这里要发生什么事件吧。昨天早上他又打电话到洛杉矶的饭店找我,他说我们两位倒霉蛋一开始拍新片,又有人死了。再这么下去,电影拍摄怕是要被迫中断了。他问我,能不能像以前拍《阿依达》时一样,想办法让片子继续拍下去?” “他提到的两位倒霉蛋是指我和艾维吗?” “不然还有谁?” “那你怎么回答的?” “我是想帮忙,但我手头另外还有要紧事,所以当时回绝他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告诉他,等再过四五天办完事情后再说,但是他说等不及,叫我马上赶来以色列,他还挺不高兴地对我说:‘不用担心费用,哪怕是包架美军飞机也要给我飞来!’” “然后呢?你是怎么来的?” “靠这个呀。”御手洗指了指胯下的马。 “啊,真的?从美国一直骑马到这里?” “实话告诉你吧,马是在附近借的。只要在这里放开它,它会自己跑回家的。这匹马就像信鸽一样。” “你是说,这附近有人家?” “说是附近,其实是在十英里以外,这里只有一户人家。我是问过当地人才知道的。” 玲王奈回过头,一直紧盯着御手洗看了好久。问道:“难道这是真的?真是你吗?” “很遗憾,确实是真的。” “不是在梦里吗?” “这我可不能保证。” “你是来救我的?” “你们可真讨厌,我是说艾维和你两个人。跟你们打交道总没什么好事。想起以前那些事我就挺后悔。真不该那时随口答应过,万一你惹上什么麻烦,我一定随时会去救你们。反正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已经答应过的事,只能硬着头皮帮到底了。” “听了你的话我真高兴!”玲王奈勉强扭过身来,紧紧地搂住御手洗,眼泪扑簌簌地掉了下来。“我的处境太痛苦了,实在太痛苦了,以为这次真要死定了。一个人孤零零的,好几回以为自己没救了。但今天能见到你,我已经放心了。” “你就放心吧。”御手洗充满自信地说道。 “你知道这几天发生过的事吗?” “艾维已经详细告诉我了,也把到这里的草图、清真寺和死海王国布景的示意图发传真给我看了。” “这些案子快解决了吧?” “还早呢。还要再做些实地调查。但是我在洛杉矶也掌握了一些你们不知道的事实,只要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料,应该可以最终解开那些谜团。” “看见你这么自信,我就放心了。你对这起事件已经了解到什么程度了?” “连拉里·霍华德奇怪的死法是怎么回事,我也都清楚了。我还听说,你明明知道米兰德已经被人杀死了,却还装着不知道,继续表演下去。” “你也这么认为吗?” 御手洗低头看着玲王奈的头发,回答道:“是的。” “但是我真还不记得,这件事我不想说得太详细。” “没关系,我也没必要再问你。其实我已经对你做过一些调查了。” 玲王奈听了,不安地抬头看着御手洗。不知不觉中,马已经慢慢地回到清真寺。 “你对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了解多少?” “一切都了解。” “噢,是这样。但我希望你不要听信所有的传言,其中有太多的诽谤和中伤。” “你不会认为我是那种人吧?连这也不知道?我听说你在威尔榭饭店的鸡尾酒会上,把酒泼在鲁西尔·班克罗夫特身上,还听说你在黛安·马尼洛从艺五十年纪念酒会上当众给了贾内特·布恩一脚,这些也许都是对你的恶意诽谤。” 玲王奈还是抬头看着御手洗。 “不过,听说你染上毒瘾,这可不是别人对你的中伤吧?” “哦!”玲王奈大声叫了出来,“好莱坞多嘴多舌的人可真多!他们是不是也说过,那个女人没被关进拘留所,算是世界七大奇迹之一?” “是的,好像你还挺受人欢迎的。” “但是,这回我可真完了,那些人也许要弹冠相庆了。洛杉矶警局的警员已经要来这里抓我了,详情我不是很清楚,但也许今天会到的。” “罪名是什么?” “我不想说,但可不是把酒泼在别人身上的罪名那么轻。刚才我还像动物似的被绑着呢……大家都说我的演艺生涯要结束了……”说到这里,玲王奈抱住了头。 “你怎么了?” “真奇怪,我也不太清楚。我看到的奇怪的东西是不是真的呢?脑袋一片糊涂,总觉得不像是真的。但是昨天晚上,我觉得好像又有一个人死了或者受了重伤,这里尸体都是存放在清真寺东侧的帐篷里的,待会儿一检查就清楚了。喂,等等!我们这是要回清真寺?” “是啊,我就是特地来这里的。” “不,我不想再进去,我害怕。也许他们又会残酷地对待我。不!我不想去!你带我上机场去吧!” “到机场去,你想干什么?” “逃走啊!他们都说我杀了几个人。” 御手洗两眼紧盯着玲王奈问道:“你真杀人了吗?” 玲王奈的身子微微颤抖着回答道:“这……我也说不清……我怕!也许我真杀人了。我不知道!但我确实感觉像是被什么附身过。万一真是那样,也许你也救不了我。我……你还记得吧?黑暗坡事件时他们说我的那些事?” “有关你的家族史,我不是已经谈过我的看法了吗?”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可是沃金森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还说,我和什么卡里卡克家族有关系,看来也许我真的有问题。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但是我害怕,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要是你最后告诉我,说我就是凶手,我真会活不下去的,也许我和四年前比已经完全不同了。” “玲王奈,这次我时间很紧迫。这件案子看来很复杂,我不认为能轻易解决。但我会想办法尽快办完它,早点儿回洛杉矶去,那里还有不少事等着我。所以只能对不起你了,万一凶手真是你的话,我也会毫不客气地告诉你的。当然,我真希望事情并不是那样。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是我们现在可以改变的。” “你还是没变,听了你的话我放心了!你真是一点都没变呢。”说完,玲王奈为了不让御手洗发觉,稍稍背过身去,让眼里的泪水悄然流了下来。驮着两人的马朝坡下的清真寺走去。 “这些螺旋桨真不简单,很壮观啊!” “想出用螺旋桨当装饰的人,到底出于什么考虑呢?” “你说这都是装饰吗?” “难道你认为不是?”玲王奈回过头来反问道。 “可以和你打赌,决不是装饰,一定另有什么意义。” “什么意义?” “现在还不知道。这些螺旋桨里还有大小吗?噢,看起来好像没有,因为是批量生产出来的。剧组人员中有人计算过这些螺旋桨的数量吗?或者画过它的位置图?” “不知道,我想没有吧。” “那么,清真寺里的走廊到底是怎么回事?” “走廊?走廊怎么了?” “走廊的俯视图啊,有人画过吗?” “没有。” 御手洗听了,轻蔑地笑了笑。“我想你们也不会考虑到这些事。别以为只要呆呆地在椅子上坐会儿,案子就会解决。这可不是日蚀那么简单。”他不无讽刺地说道。 “至少我从没考虑过这些事。我全身心都投入到拍片子上了,根本没时间过问这些事。大家也一样。” “这就像你们大老远找个厨师来,既要求他做出世上最罕见的菜肴,却连锅碗瓢盆也不给他准备。如果我闲着没事干也就算了,但我这个厨师可是个大忙人,明天就要赶回洛杉矶去,还有别的菜等我做呢。” “明天你真要走?” 御手洗不耐烦地点了点头说道:“托你的福,今天我可是半夜就急着起来的,光是准备这些做菜的原料就忙了大半天,真是烦!你大概知道我的做事方式吧?下次请事先准备好资料再叫我。” “好!如果还有下次的话,一定先准备好。我们……会有下次吗?” 这次御手洗倒很精明,他没有直接回答。 “这里就是帕台农神庙吗?你们认为那是希腊式建筑?难道伊斯兰式清真寺和希腊式建筑能摆在一起?而美国来的外景队却是基督徒?这和你们的脑子似的,简直是一锅大杂烩。” 玲王奈没有回答,虽然自尊心受了伤害,但有了昨晚的经历,已经具备相当的免疫力了。 “你们平常都在那里吃饭吧?” “是的。只有头一顿是在地下室里吃的,后来都在上面的桩脚屋里,我们都到齐后的第二天起,地下室的门就被关上了。” “你说什么?”御手洗皱紧眉头,表情相当可怕,问道,“谁关上的?” 玲王奈笑着回答道:“这个问题已经被问过一百遍了。原来你也和别人一样,尽问些同样的问题啊。我不知道是谁关的,那天早上起来就发现下面的门锁起来了,原来摆在里面的桌子和椅子也不知怎么就到一层来了。” “然后呢?” “就这样而已。所以后来大家就改在一层用餐了。” 御手洗冷笑着说道:“你们是摩西放牧的温顺的羔羊吗?桌子和椅子不明不白地到一层来了,大家居然也不追究。果然是每星期都看恐怖电影的美国人,对些许的怪事早已经习惯了。” “但我承认,确实有人也提出过疑问。” “我想知道别人还有什么不同看法,这问题很重要。无疑,这些是头等重要的线索。” “有那么重要吗?” “一定不会错的。这是一切问题的关键,我已经渐渐了解了是怎么回事了。清真寺屋顶上转动的无数螺旋桨,以及那天晚上希腊神殿的地下室被关上,嗯,这家伙很聪明。”听得出,御手洗在玲王奈身后偷偷笑出声来,笑声渐渐越来越大,终于大声喊道:“原来竟是这样的!” 玲王奈吃了一惊,急忙转过身来。御手洗接着说道:“没想到会出这种荒唐事,但要真这样就好了。那好,玲王奈,这个案子有眉目了。这里肯定有人想借机达到什么目的,真要是这样,那我赶来这里也就值了。玲王奈,前面有家铀矿提炼厂吧?” “噢?有吗?我不知道啊。” “大概有吧。看那个样子也许错不了。这个巧合你不觉得奇怪吗?铀矿提炼厂、无数螺旋桨、深夜自己排队爬上楼的许多餐桌。” 玲王奈歪着脑袋想了想,小声说道:“我还是不懂……” “哇哈哈!”御手洗终于放声大笑起来,然后两腿用力夹了夹马鞍,马开始向斜坡下跑去。玲王奈吓得尖叫起来,紧紧抓住马的脖子。 马迅速跑近了清真寺,在御手洗的驾驭下减慢速度,慢慢地走在玄关前的石板小路上,马蹄声越来越响。 正在这时,清真寺的四扇大门好像听到导演喊开拍的口令一样,一扇接一扇地打开了。一群神色紧张的男人带着满脸睡意飞奔到石台上,这一幕要是当电影来欣赏还真有点滑稽。 “嗨,艾维,你最近怎么样?”御手洗在马背上大声打招呼。 “嗨,洁!没想到你居然骑着马,英姿飒爽地出现在这里!”艾维从沃金森身后闪了出来,向御手洗走近了。 御手洗慢慢下了马。特芙拉伸出右手,御手洗也伸出右手紧紧握住他。但御手洗就这么一直拉着他的手朝帕台农神庙走去,特芙拉也只好跟他一起走。 “好久不见了。”御手洗说。 “四年了吧!我老了吧?当导演可是个累活。” “尤其是这回更累吧。” “糟透了!你看,我都累得快成白发老爷爷了。” 这时有人追了几步赶上特芙拉,他神色慌张,稀疏的头发在风中舞动着,他一把抓住玲王奈骑着的马的嚼口。当然,他就是那位理查德·沃金森。 “别担心,沃金森先生,我不会逃走的。”玲王奈说着,也慢慢跳下马来。 “要想再把我绑起来,那就请便吧。反正我现在穿上长裤,也上过厕所了。” 御手洗和特芙拉并肩走下通往帕台农神庙地下室的石阶。来到门前后,御手洗咚咚地敲起门来。 “门关得很紧,根本打不开。这扇门得从里面打开吧?” “是的。是玲王奈告诉你的?” “不。这早就知道。我们到上头的椅子上坐着说吧。”于是御手洗爬上楼梯。那里已经站着奥利佛·巴雷特、巴特·奥斯汀、理查德·沃金森、玲王奈,还有几位助理导演。马也在那里等他们。 御手洗先走近沃金森牵着缰绳的马,一边向沃金森致谢,一边接过缰绳,把绳子拴在帕台农神庙的圆柱上,然后拉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那么,艾维,如果我说得不对,就请你指正。这下面的房间里好像是用金属板隔成几处空间,支撑板子的柱子也用金属包起来了,而这种金属是铅。” 艾维和奥利佛互相对视了一眼,咻地吹了声口哨。 “我说对了吗?” “完全正确。” 于是御手洗把双手交叉在脸前摆了摆,坐着用脚踏了几下舞步。 “怎么样,各位,这可是我请来的高手,就像躲在哪儿亲眼见到过似的。来,我把这位名侦探介绍给大家认识。这位是美术指导奥利佛·巴雷特,那位板着面孔的绅士是理查德·沃金森。这位是和你一样来自亚洲的巴特·奥斯汀,那位肥头大耳的演员是文森特·蒙哥马利,远一点的那位是……哎呀,太麻烦了,其余的就自我说吧。”于是几位助理导演、摄影师、道具管理、发型师和录音师们都做了自我介绍。 御手洗先开口说道:“幸会,各位先生们。我叫做御手洗洁,也许名字不太好记,所以记不准也没关系。在拍摄《阿依达》的现场曾经见过面的好像只有两位。至于我是干什么的,现在并不重要。最要紧的是我们没有时间了。” “有时间也无所谓,你是干什么的,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对你不感兴趣,就没必要自我介绍了吧。我也不想和你握手。”沃金森冷冷地大声嚷道。 御手洗耸了耸肩,默默缩回了向沃金森伸出的手,什么也没说。 沃金森站了起来,高声说道:“要让我说的话,现在最要紧的,是别让玲王奈逃走了,应当稳稳当当地把她交到洛杉矶警局手里。今天傍晚洛杉矶警局的警员就该到了。” “这可不得了!只剩下十个小时了。”御手洗说。 “说得对!还有十个小时。这段时间里,怎么能让这个杀人魔鬼老老实实待着,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昨天晚上又出了什么新案子?”御手洗向导演问道。 “卡罗尔·达内尔死了,真可怜。这下子主要演员几乎都遇害了。”特芙拉回答。 “卡罗尔死了?”玲王奈边说,边踢开椅子站了起来。沃金森迅速上前抓住她的胳膊。 “尸体已经用防水布裹起来了,就放在那顶帐篷里。她的心脏、腹部、脖子等十几处被刺了好几刀,脸也被割得血肉模糊,真是惨不忍睹,让人简直不敢相信。那不是正常人的做法。” 特芙拉怒气冲冲地说完,沃金森马上接着说道:“看到了吗,各位?她今天的精彩演技,真不愧是女明星,我替艾维·特芙拉导演给她鼓掌,实在太精彩了!” 帕台农神庙里响起沃金森孤独的掌声。 “但是,我们千万别被她蛊惑人心的惊讶表情和不断滴落的眼泪给骗了,我们对表演也是内行人。那位倒霉的女演员遇到的横祸,正是这位美丽的杀人魔鬼造成的。令人惊讶的疯狂!而且还不仅如此,昨天晚上我们还发现了失踪的史蒂夫·亨特和丹尼·杰克逊的尸体。史蒂夫的胸部被挖了个大洞,心脏被掏了出来,而且还被切成两半,里面的血被吸得一滴也不剩。” 御手洗听了后脸色更加严峻起来,说道:“艾维,他刚才说的是真的?” “是的,但我不能发表什么意见。至于凶手是谁,现在谈论还为时过早,所以请不要问我。我这个无能的导演只能向上帝祈祷了。” “丹尼和史蒂夫的尸体是在玲王奈房间里的天花板上发现的,卡罗尔鲜血淋漓的尸体则躺在红栋的走廊里。红栋屋子和它的走廊因为玄关的大门锁住了,除了卡罗尔、玲王奈和文森特三人之外,别人根本进不去。卡罗尔在这个地方被杀害,脸还被划得血肉模糊,除了这个魔鬼之外,没人做得出来。” 沃金森以激动的口吻咄咄逼人地说道,然后又对自己在玲王奈房间天花板上发现尸体这件事,滔滔不绝地发表自己的见解: “可以让我们下结论的最主要的事实是,我们从洛杉矶国际机场出发以前,就有比佛利山婴儿失踪事件的消息被传出。那些婴儿颈部后面的肉都被挖掉了,血也被吸干,尸体惨不忍睹地装在瓶子里。可这些最后都在玲王奈家里发现了!”沃金森高举着一只手指向玲王奈,他甚至保持着这个姿势停了一会儿。 “原来如此,情况证据的确收集得十分充分。”御手洗佩服似的自言自语地说道。 沃金森接着说道:“警方已经对松崎玲王奈发出了拘捕令。要能把这些证据公布在法庭上,我想再袒护她的陪审员也会无话可说。那四具血被吸干,颈后的肉被挖掉的可怜的婴儿尸体被装进瓶子里,并排放在玲王奈家的地上。婴儿里有一位就是这位吉姆·贝兹的儿子,你们想,他会有多悲痛?连我也心痛得不知说什么好。” 御手洗偷偷笑了出来,说:“好精彩的演说!简直就像你亲眼目睹的一样。” 沃金森瞪眼看着御手洗,继续说:“在玲王奈房间的天花板上,史蒂夫凄惨的尸体就像刚才说过的那样,心脏被挖出来,劈成两半,血被吸干了。不只是丹尼,还有扮演约翰的米兰德的尸体也是如此,他脖子后面的肉也被挖得干干净净。告诉这位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我自己亲眼见到的。 “手段如此凶残,已经无话形容了。丹尼、史蒂夫和杰洛姆不但和我,和在座的各位也都是无可替代的好朋友。” 御手洗猛地站了起来,完全无视面前这些在场的人似的,他双手背在身后,开始在桩脚屋的柱子间来回踱起步来。沃金森见状,只能无奈地坐回椅子上。 “这问题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脖子后头的肉挖掉了?四名婴儿和杰洛姆·米兰德身上都是这样,脖子后头的肉?这到底是为什么?艾维,他们的脊骨被砍断了吗?” “骨头好像没太大的事啊。” “那卡罗尔的尸体呢?她身上的肉和骨头呢?” “你是问脖子后头的?这……” “卡罗尔身上倒没发现肉和骨头怎么样了。”沃金森回答道。 “嗯,太奇怪了……不过有一件事是清楚的,那就是婴儿脖子后头的肉全都被挖掉了。为什么专挑婴儿呢?问题的答案恐怕就在这里。对凶手来说,只要是婴儿,不管是谁都一样。之所以案件集中在比佛利山,是因为便于行动。而被害人都是《莎乐美》剧组的工作人员,则是因为凶手对他们以及他们的家庭构成,还有住宅内部的构造都很熟悉的缘故。” “说得对。这位福尔摩斯还真有两下。”沃金森说,“住在比佛利山,对被害人的家庭成员,住宅内的事情都很熟悉的人,这里就有一位。不用说,她就是我们眼前的玲王奈。” “所谓的家庭构成,是指有没有婴儿。为什么单是指婴儿呢?不用说这是为了挖取脖子后头的肉。对照这个目的,婴儿是最适合的。为什么?因为孩子小,容易抢走。不,要不就是凶手特别想要婴儿脖子后头的肉。那么,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有人说过,这是为了便于从那里吸血。”特芙拉插嘴道。 御手洗摆了摆手,似乎对此完全不以为然,他说:“凡是做过解剖的人都不会这么说。要是凶手想吸最新鲜的血,应该会把骨头折断吧。如果不想这么费劲的话,当然是心脏最好。” “所以史蒂夫的心脏才会被挖出来了。”沃金森深表赞同地大声叫道,“从颈部到背部一带分布着许多粗大的神经,很难说是最适合吸血的部位。但也许凶手是想从这里获取某种医学上很重要的东西吧?真是这样吗?玲王奈,据说人是你杀的。你为什么要挖掉婴儿和米兰德脖子后头的肉?” “我怎么知道!”椅子上坐着的玲王奈生气地说道,“也许某个人又会说这是演技,但我家里不可能找到那种东西!这完全是胡说八道。” “哦,那些婴儿尸体都已经找到了!你这个凶手还诡辩什么!”沃金森说,“玲王奈,老实说卡罗尔·达内尔小姐也是你杀的吧?” “我再也没有像现在这么后悔当演员。这不是演技!我现在才知道她被杀了,我也真吓坏了。我以前根本不知道。” “她这么说很难让人信服。”坐着的沃金森又站了起来说道。御手洗坐回椅子上。 “红栋的门刚打开时,谁都见到玲王奈身上的睡裙还有许多新鲜的血沾在上面,她的两只手掌和脸上也都沾着不少血,就这样还敢说你不知道卡罗尔被杀死了?哼! “那我问你,玲王奈,这问题很重要,我要请所有在场的人都来听你回答,请大家判断你证词的可信度。你别想装傻充愣想出什么话来诡辩,要迅速回答,而且要放自然点儿,OK?” “可以啊,我一向说话都很自然。”玲王奈面朝沃金森回答道。 “先说你六月二十七日的事情。那天下午快四点时,你驾驶戴姆勒的双排六缸车离开家里,在洛杉矶的高速公路一〇一和十号公路上开飞车蛇行,把一群善良的司机们吓了个半死。然后你又在好莱坞大道的一条小巷里差点被一个高个子黑人强暴了,对吧?” “你在说什么?我不知道。”玲王奈两眼盯着沃金森回答道。 “在你开车途中,哪怕被吊销五回驾驶执照都不为过。你疯狂飞车途中去了马里纳海滨。在游艇俱乐部的酒吧和码头上,你曾经短时间地失去过知觉?” “什么?这是哪部片子里的剧情?谁的新作品?”玲王奈轻声笑了起来,“你说的事我完全不记得,也许是别人发生的事吧。” “还有,你在过了闭馆时间后,还硬让管理员同意你进了好莱坞蜡像馆,然后在伊丽莎白·巴托里折磨处女的展台前站了很久,看得十分入神。对吧?” “不知道。”玲王奈的声音显然有些无力。 沃金森装腔作势地摊开双手,用力转过身来,面对坐在椅子上的人们说:“我的问题问完了。各位,现在你们都看到和听到玲王奈对我的问题的反应了。她的表情很认真,让人觉得句句都像实话。” “我是据实回答的。”玲王奈说,“我真的不记得了,所以我只能说不知道。” 面对玲王奈站着的沃金森再次把手一摊,斜了大家一眼,微笑着说:“各位,刚才她说的话你们都听清楚了吧?玲王奈,你好像理解错了。你认为如果承认我说的是真的,会对自己不利,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我刚才说的完全是事实。” “为什么?你说到的是我的事。我是在否认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啊!”玲王奈语气激动地强调道。 “玲王奈,你六月二十七日的行动确实就像我刚才说过的,丝毫不差。因为你被人跟踪了,两位洛杉矶警局的警察一直跟着你。” “什么?”玲王奈说不下去了。 “没有比他们更可靠的证人了。从四点到九点四十分,你的一举一动都在他们眼里。你的行动过程就像我刚才说的一样。各位,我想大家都听清楚了。玲王奈确实进行了刚才我说过的活动,但就像各位听到的一样,她本人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因为当时她处于意识丧失状态。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玲王奈自己的所作所为过了一段时间后就全忘了,这种状况和卡罗尔·达内尔的遇害很吻合。” 沃金森重重地坐回椅子上。 “伊丽莎白·巴托里……”艾维·特芙拉自言自语似的小声嘟囔着。 “十分精彩的言论,沃金森先生。”御手洗说着站了起来,“如果委托你这么能干的律师替自己辩护,即使光天化日下开枪射杀路人,也可能获判无罪。相反,如果你是位检察官,扶起摔倒在路边的老太婆也可能获罪。不过,你的主张使用了双重标准,这一点我不得不加以说明。” “你说我使用了双重标准?”沃金森瞪大眼睛看着对方,接着笑了起来,“各位,玲王奈的这位白马王子从日本骑着马救她来了。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似乎很受艾维的信任。不过,即使你有歇洛克·福尔摩斯般的精明,这次也无法搭救她了。玲王奈已经深陷在嫌疑的泥潭里,已经没到下巴了。她的犯罪嫌疑已经无可置疑,不管是谁也无法把她从泥潭里拖上来。你来得太晚了。你说我使用了双重标准?那好,你就具体说说吧,我洗耳恭听。” “沃金森先生,你已经对玲王奈屋子天花板上发现的尸体做过详细说明了。”御手洗双手背在身后,慢慢地边走边说,“制片史蒂夫·亨特的胸部被挖出一个大洞,心脏也被掏出来,然后用刀劈成两半,里面的血被吸干了。听起来这的确像是吸血鬼的行径,正常的杀人犯是不会那么干的。然而,尸体不仅只有亨特一具。你编的故事太牵强也太俗气了点儿,因而破绽百出。你之所以发现他们三人的尸体,大概是因为天花板上滴下来的血吧?如果凶手是吸血鬼的话,他为什么不想吸米兰德的血?居然任由米兰德的血不断流出,一点也没有吸,对于如此宝贵的血,那不是显得太浪费了吗? “你在编造的故事里一方面搬出吸血鬼,另一方面又搬出被恶魔诱惑后迷恋杀人取乐。同时又说是瘾君子干的怪诞行为。显然是先做出玲王奈是稀世罕见极恶之人的结论后,再去找理由证明的嘛!玲王奈是吸血鬼吗?还是杀人取乐症患者?还是吸毒吸到脑子不正常的瘾君子?我想请你先决定到底是哪一个。” “全部都是。她既是迷恋杀人取乐症患者,也是瘾君子。只是你的反驳也太无力了。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要说服大家还差得远呢。现在,我倒感觉庆幸自己不是你。如果让我为这位犯罪事实铁证如山的玲王奈辩护,即使一百万美元摆在我面前,我也不敢效力。不管再怎么狡辩,杀死卡罗尔·达内尔的人,除了玲王奈不会是别人。文森特,不会是你干的吧?” 文森特·蒙哥马利摇了摇头。 “那就是玲王奈了。” “玲王奈,是你干的吗?”御手洗问。 “不是。”她也摇了摇头。 “她说不是她干的。” “就是她干的!”沃金森高声喊叫起来。 “你亲眼看见了?” 沃金森顿时语塞,随即露出尴尬的笑容说道:“虽然没人亲眼看见,可是世上发生的杀人案件中,又有几件能找到现场目击者的?” “你亲眼见到玲王奈杀了杰洛姆·米兰德吗?” “没有。” “那你见到她杀了史蒂夫·亨特,还吸干了他的血?” “没有。” “你亲眼见到玲王奈杀了丹尼·杰克逊?” “我没见到,没有人见到过。但即使有人亲眼见到,她也能出来否认,硬说这是撒谎,那就谁也说不清。所谓目击证人就是这样,如果没有绝对可靠的目击者作证,就不能证明有罪的话,那每次都得请上帝上台作证才行。” “那么,拉里·霍华德呢?” “你说什么?” “玲王奈杀死拉里·霍华德时,你亲眼见到过了?” 沃金森这时竟然不知如何回答了。 “据说玲王奈是个吸血鬼。如果真是这样,顺便再说她背上长了翅膀,她是拍动翅膀把他带到天空,再把他摔到布景的剑尖上,这个故事如何?如此一来,吸血鬼的故事就得和这个脱离一般常识的说法,好好争一个孰是孰非了。” 沃金森站起身来,垂下头,双手插进口袋里,在桩脚屋里开始大步走来走去。于是御手洗又坐回椅子上。 “不知你对玲王奈目中无人的态度能有多少了解?” 沃金森看也不看御手洗一眼又开始说起话来,看来他也开始认真思考问题了。 “你很自信,御手洗老弟,简直就像最近的日本公司一样。世界上就没有让你害怕的东西吗?你想卖弄自己的本事那是你的事,但我无法忍受你竟然当着在座的这群真诚纯洁的各位颠倒黑白。玲王奈不是个正常人,不仅是因为她吸毒,而且她父亲是苏格兰人,是个热衷于杀人取乐的疯子。” “如果你指的是黑暗坡那件案子,我比你知道的还多。” “那你听说过‘卡里卡克家族悲剧’的故事吗?” “听说过。” “卡里卡克在南北战争的混乱中,和一个弱智女子生下了男孩,这孩子总共繁衍了四百八十个子孙。卡里卡克退伍后又和一位正常女子结了婚,又繁衍了四百九十六个子孙。后者都是医生、律师、学者、教师和实业家,而前者……” “尽是卖淫女和罪犯,有正当职业的人屈指可数。” “是的。” “那是个被曲解的故事,只不过想说明生活环境对于教育环境的影响,而且会强烈影响到将来从事的职业这种社会结构而已。教师和律师不见得个个都很优秀,而且流氓也不见得都是低能儿。除了拥有压倒性能力的个别人之外,大多数孩子都能在父母悉心照料和周围的鼓励下获得成功。这个故事只是单纯调查了形成职业和社会地位差异的原因,并不能证明弱智女子所繁衍的子孙就会出现较多弱智者。” 沃金森听了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双手一摊说:“那好,我明白了。那么反过来我想问问你,你说把拉里弄到布景顶端的剑尖上,让他全身毫发无损,身上只留那个贯穿伤口的人不是玲王奈。这是你的主张。我很了解,也不得不承认你说得对。的确,唯有这件无法理解的案子不是玲王奈一个人做得来。那么请告诉我,到底是谁干的?” 御手洗也把双手一摊,说道:“我刚到这里,还没听说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对于这桩案子的说明,只有昨天艾维给我打的电话,以及刚听你提到的内容而已。” “原来你还不知道啊。” “很遗憾,不过今天晚上以前我能把答案告诉你。” 沃金森听了,露出一副难以形容的表情。很快,他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说道:“都听到了吧?各位,这位福尔摩斯老弟今天晚上以前就要解开那个谜团了!” “只要是人做的事,没有解不开的谜团。” “是啊,只要是人做的话。不过,这桩案子是不是人做下的还很难说。我还想再问个问题,不仅拉里,如果你认为其他被害者也不是玲王奈杀死的话……” 御手洗举起一只手说道:“我并没有那么说,我只是说还没有足够的证据来断定是谁干的而已。不用说,这对于你我两人都一样。我想说的是,你们连走廊的示意图都还没画出来,地下室为何会被关起来也还不清楚,你们甚至还认为那些无数的螺旋桨只是一种特殊的装饰品,就一味地认定玲王奈是凶手,要把她逮起来,那不是什么都没弄清就下结论吗?” “那么,你知道这个地下室关起来的原因吗?” “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你在附近的地上往下挖个十英尺深的大洞就知道了。”御手洗指着帕台农神庙北侧的地面说道。 沃金森只是呆立着。御手洗摊开双手掌心说道:“你看,你还是什么也不知道吧?你只会编些大家听着像那么回事,却破绽百出的故事而已。浮在海面上的冰山谁都看得见,而只让人摸到大象的鼻子,谁都以为是蛇。确实,说玲王奈是凶手最容易让人相信,她太好强,还老是干些不明智的事。” “我想再向你确认一下这件事。刚才你说,在今天晚上之前不仅能解开拉里被刺穿在死海布景顶端上的难解谜团,而且还能破解胸部被挖开个大洞、心脏被掏出来劈成两半,里头的血又被吸干的史蒂夫·亨特,以及只剩下皮包骨的丹尼·杰克逊的死亡之谜?” “后颈部的肉被挖掉的五具婴儿尸体这件不可理喻的杀人案的来龙去脉,以及帕台农神庙地下室突然被关上的原因我也能告诉你。” “呵呵呵——”沃金森开始露出诡异的笑声,“听到了吗?各位,他准靠得住。” 御手洗微微笑了笑,继续说道:“别忘了,还有麦克·巴克雷的命案。” “我再慎重地确认一遍,是今天晚上以前?” “如果你不再扬扬得意地说三道四,赶紧帮我画出一张清真寺的草图来,也许还能再提早一点儿,那样我还能赶上今晚的飞机飞回去。但我得一个人从头开始调查,很遗憾,看来无论如何得到晚上才行。” “哈!”沃金森高举双手说道,“吹牛也得适可而止才不会太丢脸。你是说,在剩下的短短几个小时里,你要解开死海边超乎常理的谜团,以及现在轰动全美的凶杀案的谜底?” 御手洗满脸若无其事的样子,只是摊了摊右手。 沃金森嚷道:“在红栋屋子那就像坟场的骨灰堂似的密闭的走廊里,你想证明卡罗尔是被玲王奈之外的人杀死的吗?” “那条走廊是不是像骨灰堂一样密闭,再没有查清之前无法断定。” “那肯定是密闭的!”沃金森挥舞右拳,大声叫道,“我、艾维还有奥利佛已经把走廊彻底检查过了。因为在所有人员到齐之前,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但是墙上的任何地方都没有暗道或者类似的机关,就算墙壁或者地板上有洞,也只能借此进入相邻的其他栋的屋子而已。我们剧组人员中没有人对卡罗尔怀有仇恨。杀了她,只能让工作无法继续,并没有人会因此而获得好处。” “咦?我就会因此而获得好处吗?”玲王奈说,“我还真没想到,《莎乐美》拍不成居然对我有好处!” “可是那位在走廊里没能发现任何问题,也根本没摸清地下室被关上的原因的人,居然知道你能获得的好处,这岂非咄咄怪事?”御手洗似乎高兴地说道,“不存在的东西能找出来,摆在面前的反而见不到,目光短浅的人都有这毛病啊。” “各位,你们仔细听着,再好好记住这张日本人的脸。猜一猜他今天晚上又会露出何种表情呢?这倒真值得一看。这张令人作呕的脸,在月光照耀下会起什么变化?用我们这些目光短浅的眼睛好好做个比较吧。” 御手洗猛地拍了一下巴掌,微笑着竖起食指说道:“太好了,这主意真不错。我和玲王奈也会先好好记住你的脸,看看今天晚上会起什么变化。再听听好莱坞练出来的伶牙俐齿是如何辩解的。” “好一个油嘴滑舌的家伙!” “惭愧,比起你,我可差远了。”御手洗满脸鄙夷地反驳道,一边站起身来,又开始踱着步低头思考起来。 “玲王奈房间的天花板上发现了心脏被挖出,血被吸干的尸体,但在同一个地点又找到了血没被吸掉的。既有背上的肉被挖走的,还有变成了木乃伊的,好几种尸体都有。如果说这是吸血鬼干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只要向地上撒几瓣大蒜,再向上帝祈祷几句就行。但如果不是吸血鬼干的,这些超乎寻常的现象反而能成为揭开真相的钥匙。 “还有,突然关闭的地下室,地下室里摆着的无数铅板,北边不远处的炼铀厂,清真寺顶上的螺旋桨,还有旁边的死海,这些特殊的条件巧妙地运用起来的话,一定能解开这些谜团。目前我掌握的线索仅有这些,但只要能得到各位的协助,我想还可以收集到十倍之多的线索。今晚在圆月升起之前出结果?完全没问题!有这点时间完全足够了。”御手洗胸有成竹地向大家说道。 51 “艾维,你让我来的目的是让《莎乐美》的拍摄能重新开始,对吧?”御手洗问。 “不,我几乎已经准备放弃《莎乐美》了。只希望你设法救救玲王奈。”特芙拉小声回答道。 “现在轻言放弃还太早点儿。能救得了玲王奈,就能救得了这部片子。” “那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 “先把我的马喂了吧。” “乔伊斯,你对马很熟悉吧?麻烦你和里卡多商量一下,拜托把马喂了。OK,洁,接下来要做的呢?” “现在我得赶快搜集些推理线索。艾维,需要几位对我不抱反感态度的人协助我们,只要辛苦三十分钟左右就行。”御手洗说。 “千万不能让玲王奈也帮他的忙,她可是确定无疑的嫌疑犯,应该关起来。”沃金森在一旁主张道。 “玲王奈也是位重要的线索提供者。只要还没认定她有罪,我不同意关起她来。”御手洗表示反对。“抓紧点儿,没时间了。不管多细微的情况,请你们全告诉我好吗?我们先从全员到齐那天说起好了。请先告诉我,那以前派来的先遣人员和后来到达的后续人员的名单。” “我来帮你记录吧。” “玲王奈,没这个必要,没时间再啰里啰唆做记录了。如果你被逮捕后带回洛杉矶去,要救你就更麻烦了。请你到那张桌子旁边去,找人帮你一起把走廊的示意图画下来。再画出一层和二层的简图,四栋屋子的房间配置图也画出来,因为你对那条走廊的路已经很熟了吧。这会儿洛杉矶警局的警员已经出发来逮捕你了。趁他们慢慢吃早点的工夫,我想抓紧处理一些事情。艾维,我要你请几位助理导演们在这座帕台农神庙北侧的荒滩上挖出条沟状的洞。” “沟状的洞?” “是的。就在这里挖就行,宽大约四英尺就够了,长度和帕台农神庙东西方向的宽度相同。”御手洗站起身来,指了指位置。 “深度呢?” “挖到碰着东西为止。” “如果没碰到东西,要一直挖到地球的背面去?” “放心吧,肯定会碰到东西的。我想看看碰到的到底是什么,这是让真相大白不可或缺的行动。那么,先这样分工吧。剩下的人,除了摄影指导和他的下属之外,请你们都围到我身边来好吗?我想请你们详细告诉我这几桩事件的所有的细节。” “没问题。约翰,去拿把铁锹来,照御手洗先生吩咐的挖洞去吧。这可是为了救玲王奈和《莎乐美》。”导演说道。 御手洗急忙回到自己位置上,坐在椅子上等特芙拉过来。巴特、吉姆、奥利佛、文森特等都端着把椅子过来,围在特芙拉身后坐好。 “那几具尸体和死海的布景要先看看吗?” “待会儿再看。艾维,那我们就开始吧。所有人员都到齐那天是几号?” “七月二十四号。” “当天发生过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特芙拉耸了耸肩回答道,“我们向后续抵达人员介绍了这块地方和清真寺的情况,还带他们参观了浮在死海上的布景。奥利佛还对死去的拉里·霍华德以及巴特·奥斯汀、吉姆·贝兹和在那几位道具管理们详细介绍了死海王国布景的内部布置和升降梯的用法。还对照明灯具的功能、发电装置的用法和吊在钢索上的小型摄影机的操作方法也做了说明。当天晚上,地下室的门是开着的,所以我们把桌子和椅子搬了进去,在下面用餐。当晚风很大,沙子到处飞,所以我们想在有屋顶遮蔽的地方用餐。有屋顶而且离里卡多的拖车不太远的就只有那间地下室了。吃完饭我们就休息了,那天的经过就是这样。” 御手洗没有特别做笔记,只是认真听着。 “洁,有什么问题你尽管问我们。” “那座清真寺里面有四条通道,这四条通道分为上下层,分别通往清真寺里的四栋屋子。对吧?” “对”特芙拉点了点头。 “当天晚上四条通道入口处的门闩拉上了吗?” “对了,只有那天晚上没有闩上。”特芙拉回答,像是刚刚记起来这件事。 “那天在餐桌上,艾维还拿出些照片给大家看。不过这算不上什么大事。”玲王奈和佩里·波诺正在画图,她在一旁插话道。 “噢,对了!”特芙拉拍了拍膝盖,“需要的话,过会儿拿给你看。是在我房间的床头柜里发现的。照片是按照建造清真寺过程的顺序拍摄的,因为根本没有打地基,所以我很感兴趣。而且我想,照片中拍到的人里也许就有招待我们的那位神秘主人,所以才在吃饭时拿给大家看。” “招待你们的神秘主人?” “是啊,他在清真寺入口贴的信还在那儿呢,上面写着请随便使用这座清真寺。但他却一次也没露过面。” “信是什么时候贴上的?” “我和奥利佛、乔伊斯、罗德、约翰、里卡多几个人七月二十日来这里时,就已经贴在门上了。” “是啊。可是我和特芙拉在那之前的六月份来的时候,还没看到。”玲王奈插嘴道。 “玲王奈,你是哪天住进这里面的?” “七月二十二日。” “你一个人?” “不,和卡罗尔一起来的。” “好,我知道了,那封信我待会儿再看。那天晚上门没有上门闩,四个门都没上吧?”御手洗又重复了一句。“二十四日晚上,有没有人把通路入口的门闩上了?” “没有。”所有人都轻轻摇了摇头。 “那好,知道了。那么天亮以后,也就是到了二十五日早上,当天发生过什么事?” “这天早上因为预订要进行拍摄,所以我和助理导演们起了个大早,比演员们早一步先到布景台去作准备,没有在这里吃早餐。” 身后的奥利佛解释道。御手洗转过脸来对着他。 “所以当天我请兰扎帮我们做了几份三明治盒饭。我想我们只有几个人,而且只待一天,因此大家就带着午餐盒饭到布景那边去了。因为早晨没有和大家集中见个面,所以没人注意到杰洛姆·米兰德不见了。情况就是这样。” “是的。而且我们也没注意到地下室的铁门已经关起来了。不知何时椅子和桌子已经被搬上一层来了,大家顶多只是猜测是谁把它搬上来而已。”特芙拉说。 “我和卡罗尔还有文森特,在这里请吉姆和巴特帮我们化妆作头发,但我们五个人完全都没发现异常,只是在想,到底是谁把椅子和桌子搬上来的。”玲王奈说。 “接着,我们就开始拍首级从升降梯送上来,以及玲王奈摆弄约翰首级的镜头。虽然她在旁边我不好夸她,说实话,回顾我二十多年的导演生涯,我真没见过玲王奈那么精彩的演技。” “谢谢你,艾维。”玲王奈停下正在画图的笔说道。她的眼眶湿了。“对于这种处境中的我来说,没有比这句话更让我感到安慰的。” “不,该感谢的是我。”特芙拉马上说道。他担心这种话再往下说,又该引起不必要的伤感了,于是急忙把话题又转了回来,接着说道:“但是,在场的人发现那个首级居然是真的人头,马上便骚动了起来。” “玲王奈,你什么时候发现人头是真的?”御手洗毫不客气地问道。 “这个问题很多人早就想问,尤其是你后头的沃金森。”奥利佛·巴雷特说。 “不必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了。”沃金森说。 “这个问题很重要吗?” “是的。非常重要。”特芙拉也说。 “但是,我真的很难回答。”玲王奈说。 “这我知道,但即使你早就知道,也请你别承认。我们是好朋友,至少我和奥利佛都是,我们是站在一条战壕的。” “谢谢你,艾维。”玲王奈平静地说道。离得稍远的沃金森也竖着耳朵听她如何回答。 “那我就照实说了。请相信我,其实我不知道。” “你在说什么?”巴特说,他眼睛都瞪大了。 “那天我完全没注意。” “玲王奈,你听好了!”奥利佛开始说,“这是为你好才问的。” 御手洗和特芙拉同时举起了右手。 “巴雷特先生,算了。这可以理解,那天她可能什么也记不住,那是她吸毒过量造成的。”御手洗说,“她之所以即将被逮捕,那也全都是毒品害的。毒品已经把她逼到目前的窘境上了。” 特芙拉点了点头,他也持相同的看法。 “米兰德的脑袋在众人面前由升降梯送出场,这段话已经详细对你说过了。”特芙拉说。御手洗点点头说:“看来,从二十四日晚上到二十五日早上这段时间,在布景台地下的作业台上,假首级被调换成真人头了。而且,假首级至今为止还没找到,对吧?” 大家都点了点头。 “还有就是回岸上后出现的谜团了。我刚从海边上岸到这里来,拉里就出现在面前,告诉我下面地下室的门被关上了,椅子和桌子也不知被何人搬到一层桩脚屋里来了。其实这应该是前一天晚上发生的事,却没有被人发现。我想,把椅子和桌子搬上来的人,应该不在我们这些人里。”艾维·特芙拉说道。 “原来是这样。然后你怎么办?” “我叫了几个人一起到米兰德的房间去,我以为他的躯体也许还在他屋子里,所以害怕得提心吊胆。但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运气坏,房间里没找到躯体。这也当然,因为米兰德的躯体当时已经在玲王奈房间里的天花板上了。” “这些我可完全不知道。”玲王奈说。但她的解释对所有人来说并没有太强的说服力。 “因此我又回这里来了,午饭前我记录下全体人员的房间分配表,我想这对你应该还有用,给你吧,就是这张。”特芙拉说完,把写着房间分配情况的那张纸递给了御手洗。上面密密麻麻地记录着从黄栋的一号下到蓝栋的四号上所有剧组人员的名单。 御手洗紧盯着这张纸看了几秒钟,照原样折好之后,揣进了上衣口袋里。 “接着我向大家问了问米兰德头天晚上的行动,但收获不大。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在下面吃过饭,米兰德当时也在场。后来他和文森特一起上过厕所,又一起回红栋屋子休息,他们俩在门前走廊上分的手。我知道的只有这些。” “大约几点分手的呢?” “因为天太黑了,看不清手表。”文森特·蒙哥马利回答道。 “我想大约是十点左右吧,因为我们在下面结束晚餐时是九点四十分。”特芙拉说。 “玲王奈,”御手洗朝向玲王奈问道,“那天晚上十点过后你吸毒了吗?” 玲王奈停下和佩里·波诺正画着地图的笔,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看着御手洗,吞吞吐地回答道:“我记不清了。” “玲王奈,如果你愿意吸圣昆廷监狱死刑室的氰酸毒气,不回答也没关系。你现在牵涉到的罪状情节之严重,连世界上最坚决反对死刑的人都想把你送进毒气室去。你临终前歪扭丑陋的脸和垂死挣扎的模样会被摄成录像带,作为日后主张毒气死刑正当性的有力证据。” “这里不会有人带着摄像机吧。”玲王奈似乎领会错了御手洗所说的意思,不得不承认道,“好吧,实话对你说,我吸过了。” 御手洗从心底蔑视她似的,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既然这样,以后的事她当然就记不清了。躲进自己那间洞窟里,吸完毒后脑子又迷迷糊糊的,谁都想到去外面的夜色里走走,而且当天晚上大门的门闩又没上。好了,艾维,先别管这位瘾君子,咱们还继续往下说吧。” “米兰德被杀后,我们决定每天晚上都把大门牢牢锁上。到了二十六日早上,我们又发现了拉里·霍华德那具令人惊恐不已的尸体。 “当天早晨我们聚在这里吃早餐,突然发现拉里不见了。我就问大家拉里去哪儿了,正在那边挖洞的乔伊斯就过来叫我,说他发现了奇怪的东西。大家就到海边去了,看到布景顶端的确有个怪东西。我们便坐船过去看,发现那原来是拉里·霍华德的尸体,他的身体被刺穿在六十英尺高的剑尖上方。 “说实话,我觉得那是只有上帝才能办到的,大家也许多少也都这么想吧。那天我们千辛万苦了一整天,把拉里的尸体弄下来后才发现,他的身上除了从背部到腹部被剑刺穿了外,根本没有其他的伤口,连擦破点皮也没有。布景是盐的结晶堆成的山,也是塑料板搭成的陡坡,要没有搭脚手架,任何人都上不去。 “我十分欣赏你的才干,但我想,即使凭你的能力,恐怕也解不开这个谜团吧。这可不是头脑不正常的人所能犯下的普通凶杀案,只能说是上帝犯下的罪行。”特芙拉说。 “舞台搭得无可挑剔。既然过着平凡日子的我们不远万里来到上帝的身边,我想或许这就是上帝又一次向我们显露的奇迹吧。”御手洗说道。但他马上接着又说:“不过,这种解释等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再拿出来吧。如果心脏被掏出来,血被吸得一滴不剩,这些事不是吸血鬼干的,人被刺死在离地六十英尺高的剑尖上也不是上帝干的,那么这些现象一定会变成解开事件的谜团,寻找出出人意料的真相的关键。我所积累下的肤浅的经验是这么告诉我的。” 御手洗一边思考着一边说道:“当时这附近还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没有?” “是啊……”特芙拉仔细回忆着。 “死海王国的布景被弄得乱七八糟了。”奥利佛·巴雷特说。 “噢,对。”特芙拉也附和道。 “就像一小队失去指挥官的以色列军从死海里爬上来,喝醉酒后在那里胡闹过一样,桌子被弄坏了,沙发也被推倒了,我们花了好大工夫才恢复原样的。”奥利佛说。 御手洗听了后眼里直发亮,好像从这里发现了什么重大的灵感似的。他低头沉思了好久后抬起头来问道:“他们破坏的方式中能否发现什么规律?比如说开枪胡乱射击,或者用棍子到处乱砸等等。” 奥利佛摇了摇头回答道:“没有那么厉害。确实有些东西被毁坏了,但其意图并不像是存心想让人无法修复后再使用。相反,被毁坏的物品很快都能修理好。” “人们在进行某种破坏行为时,其动机大体可分为几种。我想,现场总会留下某种特征的。”御手洗说。 “从现场还能找出特征来?” “当时的状况没有被保留下来吧?” “我们已经修好了,也都整理过了。”奥利佛回答。 “当时的情况该怎么说呢?总之,沙发、桌子、摄影机还有三角架,好像一个个都被抓起来扔过似的。对了,感觉就是那样,所有的物品。”特芙拉说。 “都不在原来的位置上?”御手洗边说边看着空中。开始用拳头频频敲击着门牙,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道,“此外还发现有什么规律吗?比如说东西被挪到哪个位置去?或者被堆放在一起?” 奥利佛双手交叉在胸前说道:“没发现别的什么规律,我没感觉出来。总之,第一眼见到时,感觉像是遭受过暴风雨袭击似的,但其实机械的损坏程度并没有看起来那么严重。所有的东西修理后都可以继续使用。” “是的。受到破坏的程度不至于让我们停止拍摄。要是我想阻止拍摄的话,当然会毁坏摄影机,但他们却并没有那样做。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这对我来说还是个谜。”特芙拉说。 “我知道了,被螺丝固定住的东西都没坏。另外还发现过什么奇怪的事吗?”御手洗问道。大家又纷纷开始回忆起来。 “你是问当天发生的事情吗?” “是的。” “和拉里·霍华德的惨死有关的事?” “判断是不是有关请交给我,艾维。只要是二十六日那天发生的任何不寻常的事。”御手洗说。 “那就太多了……对了,这算不算不寻常,我可说不准……”特芙拉说道,“而且,是不是二十六日那天发生的,我也不敢肯定。” “你这话什么意思?不会是那天你也吸食过毒品吧?” “不是的。我是说事情发生在发现拉里尸体的头天晚上,也就是二十五日夜里,但也许过了半夜十二点。那样的话就该算是二十六日的凌晨了。因为房间里很暗,看不清手表,说不准哪天是指这个意思。那天晚上我感觉到地震了,地震把我震醒了。 “也许我感觉特别敏锐,不,以前我并不那么认为,总觉得自己算是感觉相当迟钝的。我想,连我这么迟钝的人都被震醒了,可见地震时一定晃得很厉害。但是吃早餐时,我提到了这件事,大家却不知道发生过地震,所以我想自己是不是当时做梦了。” “摇晃得很厉害吗?” “不,我记得不太清楚了,当时我正睡着。” “你说当时是什么意思?” “我感觉地震发生过两回。但第二回的时候我也问了奥利佛,他也说不知道。” “第二回发生在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特芙拉回答道,“昨晚这次我记得很清楚,因为晃得很厉害,而且还听到奇怪的‘呀——’的一声,似乎能划破半夜里的黑夜似的。我赶紧爬起来,立即用对讲机呼叫奥利佛,但是他当时完全没感觉到,还一直呼呼大睡。” “我不知道。也完全不记得听到什么像是女人尖叫的怪声。”奥利佛说。 “不过,现在正挖着洞的乔伊斯就睡在我楼下,他好像也没有被惊醒,所以我才以为是自己神经过敏,就怀疑起自己来了。”特芙拉说道。 御手洗从口袋取出房间分配表。 “杰克·戴维斯先生。”御手洗开始按名单问道。 “我在。”他回答道。 “你知道二十五日晚上和昨天夜里发生过的地震吗?” “知道。”他回答。 “保罗,你呢?” “我知道。”他回答。 “文森特,你呢?” “我不知道。” “呵呵,大家都很神经质嘛,不单是我一个。早知道问你们就好了。”特芙拉说。 “你怎么不问我啊?”玲王奈说。 “你这位瘾君子所做的证明不足为凭。”御手洗一点儿不给她面子。 御手洗还想再问别人时,玲王奈插嘴道:“我不知道二十五日晚上的地震,那天晚上我没吃药,一直睡不着,所以记得很清楚。我没感觉到发生过地震。” “玲王奈,这也许是个相当重要的问题。你能肯定吗?” “我能肯定。真的,请相信我。” “好,那么你在画的简图旁注明日期,没吃过药的晚上画个叉,吃过的画个圈,再拿给我看。佩里,你呢?” 他摇了摇头说:“我不知道。” “奥斯汀先生,你呢?” “我感觉到了,两回都有感觉,而且隐约还听到过怪声。” 御手洗满脸渐渐露出喜色,头脑里似乎有了不错的答案。 “法洛先生,”御手洗叫着正在挖洞的助理导演的名字,“二十五日晚上和昨天夜里的地震,你都感觉到了吧?”不知为什么,他问得十分肯定。 “是的,我感觉到了!”他大声回答。 “霍奇斯先生,”御手洗把身子转向肌肉男,问道,“你也知道发生过地震吧?” “我记得,感觉有点摇晃。”他回答。 “梅亚先生,你也知道吧?” 阿道夫·梅亚也点了点头。御手洗霍地站起来,把纸照原样折好,放回口袋里,又在地上踏了二三个舞步,接着双手交叉在脸前摆了摆,又开始来回踱起步来。 “喂,洁,总该说明一下吧,你是怎么知道的?”特芙拉说。 但处于兴奋状态中的御手洗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深深地低下头,完全沉浸在思考中。 “特芙拉先生!”乔伊斯大声叫道。大家都往他那边看。他拿着铁锹的手停了下来,说道:“我好像挖到管子似的东西……” 罗德和约翰也停下手里的活,一起朝那边看。御手洗率先跑了过去,特芙拉等几位也踢开椅子站了起来,跟在后头跑过去。只见地面上露出个细长的大洞。大约不过往下挖了五英尺深吧,碰到了一根灰色的像是水泥做的管子,直径大约有十英寸。 “埋得这么浅?”御手洗惊讶地说道,“噢,对了,因为地势高低和那边不一样吧。”听起来声音像是很高兴。“OK,各位辛苦了。这就行了。有你们的帮忙,我的推理又往前足足推进了一大步。可以把土填回去了。艾维,你见没见过地下室北边的墙上有个直径十英寸的圆洞?” 艾维摇摇头说:“不,没见过。你还是接着说刚才提到的地震那件事吧,告诉我你怎么知道谁能感觉到地震?谁感觉不到?” 不过御手洗只是用右手食指抵住自己的太阳穴默默地思考起来,显得心不在焉地问:“嗯?你说什么?艾维。” 于是艾维不得不把同样的问题又问了一遍。 “噢,你说那件事啊。黄栋和绿栋的人能感觉到,而红栋和蓝栋的感觉不到。”听御手洗的口气,似乎觉得这种愚蠢的问题根本不值得回答似的。 “你在说什么?”但是特芙拉却感觉很意外,仿佛受到很大的震惊似的。 “这么解释不知道是不是能听懂。相对面的两栋屋子为一组,你们被分成两组。住在红栋和对面蓝栋的是感觉不出地震的一组,而黄栋和它对面的绿栋里的人则能感觉到有地震。但这又说明了什么呢?”御手洗双手抱在胸前说道,“不过,现在又发现地下有管子连在一起。清真寺屋顶上转动着的无数螺旋桨,装着许多铅板的地下室,地下室的门在二十四日夜里被关上,地下室北边地底有管子,掌握了这么多线索还不能判断出什么的话,那我就太无能了。等等,感觉到发生过地震的人,只不过占一半。而且这里还有另一个条件,这次地震是在地下室的门关上后才发生的!对了!艾维,你从二十日开始就住在清真寺里了,二十日到二十四日之间发生过地震吗?” “没有。”导演摇了摇头。 “这下面呢?” “下面什么?” “下面地下室的门啊!是开着,还是关着的?”御手洗焦急地问道。 “一直都是开着的。” 御手洗的眼神变得犀利起来,一直望着天空。 “这和我设想的一样。地震是在地下室的门关上后才发生的,完全可以理解为如果门没关,就不会发生地震了。虽然还不能肯定,但目前为止还没有例外。关闭这间地下室的铁门与地震之间的关系,就像政治与贪污一样是紧紧连在一起的,缺少其中一个,另一个绝对不会发生。同时,有一个存在,另一个就一定会出现。” 御手洗低着头,好像在说服自己似的说道:“还有,关于拉里·霍华德。对了!不会错的。各位,我可以打赌,他和杰洛姆·米兰德不一样,拉里·霍华德不可思议的死一定是和我们脚下这间奇怪的屋子有关系。因为米兰德是在地下室的门关起来之前就死了,但霍华德却是在门关起来后才死的。把拉里·霍华德杀死后高高地挂在空中的,就是我们脚下这间地下室。”御手洗大声地下了结论。 “地下室?”特芙拉说。 “是的。不是上帝干的。”御手洗回答道,“OK,咱们再往前推进吧。那以后又发生了什么事?” “那天晚上,也就是昨天夜里。卡罗尔·达内尔被杀了。”奥利佛说。 “不,那以前发生过地震。”特芙拉说,“刚才我说过,当时的事我记得很清楚。我从床上跳起来,不只是因为剧烈的摇晃,我还听到像是女人尖叫的声音,所以我才会爬起来,跑到采光玻璃底下看手表,那时刚好是两点整。然后我下了梯子想和下面的乔伊斯说话。喂,乔伊斯、乔伊斯,我用这样的声音叫他,但是他呼呼地打着鼾,睡得正沉,所以我只好打消了主意,又回到床上。” “能感觉到这次地震的人,对不起,能不能举起右手来?”御手洗说。结果住绿栋和黄栋的人都举手了。 “杰克、保罗、艾维、约翰、罗德、巴特、山姆、阿道夫,全都住在绿栋和黄栋,住在红栋和蓝栋的人都没感觉到。虽然住在黄栋和绿栋的人中,有个别人没感觉到地震,但住红栋和蓝栋的人却完全感觉不到有地震。好了,谢谢大家,请把手放下。那么,玲王奈,你这天晚上吃过药吗?” “Yes。” “那你当然就感觉不到了。感觉不到而依然熟睡了的只有乔伊斯·伊兹那和沃金森先生,其余住红栋和蓝栋的人都感觉不到有地震?” 大家都摇了摇头。 “OK,这里我们可以再次确定一个规律,住在黄、绿两栋的能感觉到地震,而住蓝、红两栋的则感觉不到。我们再往前探讨吧。艾维,然后呢?” “吃早餐的时候,我只对蓝栋和红栋里的人提起过地震的事,难怪没人知道。好了,然后我又躺回床上,接着对讲机响了,当时应该在两点半左右了吧,我接通后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尖叫声,接着就听见她大喊‘玲王奈’。” “啊?”沃金森的声音从另一边传来,“果然如此。难怪你至今不肯说出来。” “发生地震他感觉不到,而导演这么小声说话他却听得很清楚。”御手洗说。 “后来对讲机就不出声了。再后来我怎么喊都没回答。” “她倒在走廊中间了。”奥利佛说道,“卡罗尔用对讲机发出的求救声,可以理解成是她临死前最后的呼救吧?那么她呼叫的地点应该就在走廊里。那么,她为什么半夜要到走廊去?” “也许就是玲王奈把她叫出来的。”说这话的人当然又是沃金森。 玲王奈不满地给了他一个白眼后说道:“说了你们也许不相信,我每天睡觉时会把一层的床顶到门前,让门从外面无法推开后才睡。所以我处于意识模糊不清时,不可能移开沉重的床把门打开……” “但你后来不还是出来了?”沃金森说。 “我想,那是我觉得走廊那里有动静,才出去的。”玲王奈说。 “你说‘我想’?‘我想’是什么意思?” “就是说我记得不很清楚。我想,我一定是听到了走廊里的尖叫声,以为外头发生了什么挺严重的事才起来的。我一直都醒着,因此我想我才会移开床到外面去。我要说的是,如果没有发生什么要紧的事,我是不会特地移开沉重的床到走廊去,不会因为只是想散散心就到外面去,因为床太沉了。” “你老是说‘我想’、‘我想’,好像在谈论别人的事似的。各位,难道这种话还值得大家信任吗?” “玲王奈房间一层的床确实被移动过,卡罗尔房间里也一样。”奥利佛说。 “这么说,如果没有出现重大的情况,卡罗尔也不会半夜想到外面去的吧?为什么她要离开房间呢?” 一阵短暂的沉默。像要打破沉默的气氛似的,文森特·蒙哥马利说话了:“从现在了解到的情况看来,虽然玲王奈自己不承认,但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也就是说,她吃过药后在精神恍惚的情况下,很可能在无意识中摇摇晃晃地来到门前,亲手把门打开后出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红栋以及通往红栋屋子的红色通道就不是处于密室状态下。因此,完全有可能是玲王奈之外的人进入到这里,并把卡罗尔杀害了。从卡罗尔来说,如果她认为走廊处于密室状态下,如果半夜里在走廊里见到站着一个人,而且那个人要杀她,只要她认出那个人显然不是我,当然就会误以为是玲王奈了。” “可惜,这种可能性已经被玲王奈刚才自己说的话否定了。”沃金森气急败坏地反驳道。他从椅子上欠起身子,嗓门越来越高:“玲王奈刚才说得很清楚,一层的门要打开的话很麻烦,除非听到走廊里有人喊,否则自己是不会跑到房间外头去的。既然如此,有人从外头进入红色通道的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诸位!”一旁少言寡语的巴特·奥斯汀忍不住插嘴道。众人马上一起扭头看着他。“有件要紧事,我不得不告诉大家。自从我们这里发生了一连串怪事后,我就处于神经过敏的状态下。因此昨天晚上我特地在红色通道的大门上做了一个记号。” “做了个记号?”特芙拉和巴雷特异口同声地问道。 “是的,贴了张小小的封条。考虑到做出这么奇怪的举动容易无端遭人怀疑,这件事我犹豫了好久一直没敢说。况且目前为止案件几乎都和我没关系。然而事到如今,红色通道的大门有没有被人打开过,已经成为非常重要的事实,所以我才下决心把它说出来。昨天晚上睡觉之前,我曾经到过门口一回,特地在红色通道的大门上贴了一张透明胶带做封条。我用胶带把大门的外侧和它旁边的石柱牢牢粘了起来。如果发现这条胶带断了,马上就知道夜里门被人打开过了。各位都知道,上了岁数的人总是起得早。今天早晨我是第一个起床的,起来后我就先检查了一下三个门。我再强调一遍,当时我从大门口亲眼见到艾维、奥利佛、理查德和乔伊斯这四个人在帕台农神庙里。” 这个新发现的出乎意料的事实让大家沉默了下来。 “绿色通道的门没有贴上胶带吗?”特芙拉问。 “那是我自己住的屋子的门,哪有办法从外面贴上?当然只能把绿色通道之外的其他三扇门都封上了。但我见到你们四个人在帕台农神庙里以后,觉得贴了不起作用,感到十分扫兴。”巴特说。 “知道了。那么,结果怎么样?” “就像各位知道的那样,当时我们住绿栋屋子的人是最后才到外面来的。” “这无所谓,巴特,红色通道的门呢?” 大家都往前探出身子,聚精会神地倾听巴特的回答。背后的沃金森也弯着身子,紧张地竖起耳朵听着。巴特看来见到众人都如此关注自己的话,有点感觉不知所措似的,他说:“胶带原封不动,跟我贴好时一样,没有撕开也没扯断,贴得牢牢的。也就是说,门根本没被开过。” 大家听了,纷纷把这个新情况加入自己的推理过程中,慢腾腾地站起身,各自沉思起来。 这时,有人慢慢笑出声来,原来此人就是沃金森。笑完后他说:“门没开啊,各位,这下玲王奈更没法解释了。” “等等,”奥利佛说,“这附近一到晚上就漆黑一团。我们昨天夜里确实在这里说了会儿话,如果那段期间里,有人偷偷潜入走廊躲起来的话……” “这不太可能,奥利佛。”特芙拉说,“首先,出问题的是红色通道,对吧?其他通道或许还有可能,但是住在红栋的人早就进去了,最后进去的会把门闩上。后来我们一直都在这里,如果门口出现什么动静,我们一定会发现,因为离得这么近。加上巴特已经贴了封条。” “是吗?说得倒也在理。”巴雷特咬着嘴唇说道,“那么,白天先躲进去就不可能吗?” “这正是我要说的第二个理由。虽然这种可能很难完全否定,但还是太难了。因为每栋屋子配有一台对讲机,我们不是都在睡前各自检查一遍,然后互相通报有无异常吗?昨天晚上,文森特也代表红栋的人向我通报过,说是每个房间都没发现异常。” “是啊。我连米兰德房间的上、下两层都打着电筒检查过了,没发现躲着任何人。清真寺房间的床底下没法藏得住人,另外也没有任何可以藏得住人的家具。我的房间当然没有任何异常,走廊里也没有与平常不一样的地方。玲王奈和卡罗尔两人也都告诉我,她们的房间没有发现异常。当我向艾维报告时,卡罗尔就待在我旁边,她说,晚上想借对讲机用用,我想,也许当时她已经有什么预感了吧。”文森特·蒙哥马利说,“事情就是这样。剩下只有二号上房间那个天花板没检查了,可是那里打不开。” “OK,我知道了。摄影指导说得对,现在所有的证词都摆在这里,玲王奈的处境看来越来越不利了。我希望她能知道,这一切都是她的吸毒恶习造成的。”御手洗说,“最后我们来说说二号上房间的天花板上发现的史蒂夫·亨特、丹尼·杰克逊和杰洛姆·米兰德的尸体了。” 大家都点了点头。 “尸体的惨状我大致听说过了。亨特先生和杰克逊先生的尸体干得像具木乃伊,米兰德的脑袋不见了,背部的肉被挖掉。而亨特的胸部则被挖了一个大洞,心脏被掏出来,还被剖成两半,里面的血被吸干了,非常悲惨的现场。玲王奈?” “什么事?” “你之所以选择住红公寓,是因为到那里的走廊中间有一段很亮,对吧?” “对。” “你之所以选择其中的二号上房间,是因为那里有一座高塔,对吧?” “对。” “但,那里不是打不开吗?因此,无法爬到塔上去。” “以前是可以打开的啊。” “以前是什么时候?” “一个半月以前我来这里的时候,也就是六月初。” “当时没发现亨特先生和杰克逊先生的尸体吧?” “当然没有!怎么连你也这么问?”玲王奈急得几乎要哭出来了。 “OK,老实说,我觉得破解这个吸血鬼的谜团最棘手。对我来说,在某种意义上比探明拉里·霍华德惨死的真相更困难。但已经没什么大问题了,应该说,总算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因为,在我们的脚下已经发现了一间充满谜团的地下室。只要发现了它,我想吸血鬼的谜底应该可以解开了。不,我来解开让你们看看。” “下面的地下室是怎么回事?”特芙拉问。 “是个魔术箱。”御手洗回答道,“这个地下室可以让所有的不可能成为可能。” 特芙拉笑出声来说道:“难道里面有个老巫婆抱着个水晶球施魔法?” “说得好,艾维,这个想法不错。” “奥利佛,我们干脆打破下面的门,进去会会她。” “别想得太天真了!”御手洗沉下脸,厉声说道,“你有几条命都不够赔上的!真这么做的话,我们的皮肤全会溃烂,变得浑身是血。如果是我,这么可怕的事绝对不会去做。如果可能,我永远都不想站在这么个危险的地堡上面,过一会儿你们就知道我的意思了。玲王奈,地图画好了就给我吧。” 玲王奈把纸交给御手洗。 “嗯,画得不错!那么现在我要对照一下这张图。” “该吃早餐了吧。”特芙拉说。 “你们先吃吧,我想一个人做些调查,不过一会儿我也想看看死海上的布景,完事以后我会叫你们。”御手洗说。 “你早饭不吃了?” “没时间慢慢吃了,为了让《莎乐美》早点儿重新开拍。” “可以重新开拍?你的话真令人高兴。”特芙拉说。 “可能还得吃些苦头。艾维,你得做好心理准备。” “你一个人忙着,我们大家慢慢吃饭,这不合适吧?” “当然没关系。你们就当休息一下吧。” “把玲王奈先得关起来啊!”沃金森在后面大叫,“所有案子的凶手是不是她另当别论,但重要的是,警察已经对她发出拘捕令了。” “你的朋友真是个责任心强的人啊。”御手洗十分佩服似的说道。 “市民的模范。” “还想把我绑起来吗?”玲王奈问。 “没有这个必要。因为洛杉矶警局的警员到达之前,我已经不想睡觉了。”沃金森回答,“但是,各位请别忘了。对我们来说,只有她被剥夺自由的那一晚,头一回没有死人。” “虽然没有出现死人,但我见到所多玛城的百姓了。”玲王奈说。 “你说什么?” “本来我也不想说。那天晚上我亲眼见到许多红肿溃烂、满脸是血,脚上穿着凉鞋,身上裹着布的男人,成群结队地从塔上走下来,低头看着我。” “哈哈——又是吸食毒品产生的妄想。”沃金森说。 “早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我才不想说出来。” “他们怎么对待你了?”御手洗问。 “没有动我一下,不过我也记得不太清楚,因为我昏过去了。清醒以后,发现身上的绳子已经被解开了。” “很好,艾维。发生在死海边上的事情就是这些了?”御手洗似乎并不关心玲王奈说的话。 “是的。接着你就骑着马出场了。” “明白。待会儿见。”御手洗一边匆忙把佩里和玲王奈画的草图折叠起来,一边回头说道。 52 大家吃完早饭时,御手洗回来了,他说已经实地核对过地图,并且把它修改得非常准确了。他把地图摊在桌上,大家纷纷把头凑了过来。 “怎么样,福尔摩斯老弟?墙壁上发现暗门或者暗窗之类的东西了吗?”隔着老远沃金森就问道。 “很遗憾,没有发现这类东西,只是些普通的水泥墙。” “早就对你说过了吧。”沃金森得意扬扬地说。 可是御手洗并不理会他的话,对围在身边的人说道:“这条走廊有点特色,一层虽勉强称得上走廊,但二层只能称之为迷宫了。因为二层有一段毫无意义的岔道,就在这里。”他指着简图上的一个位置说道:“就在黄色通道的这个地方,只有这处地方是死路。” “说得对,”住在黄栋的艾维·特芙拉接着说道,“所以你刚到的时候我才不由自主地把走廊叫做迷宫,但被玲王奈纠正了。原来是这样,只在黄色通道里设计出一条岔道来。” “是的,只有黄色通道才有。其他三条通道都没有,岔道只有这一处,这真是件怪事。如果用这个圆形空间设计成游戏来玩的话,一定会出现一段毫无用途的线路,就在这儿。按道理说一层也该有,可是,经过一层的绿色通道和蓝色通道却都没有岔道。” “噢,没有吗?”奥利佛·巴雷特说着不确定地摇了摇头。 “确实没有。”山姆·霍奇斯和阿道夫·梅亚也说。 “你们觉得这是为什么?”御手洗问道。他用目光环顾了一下众人,接着说道:“这说明这座楼里的哪个地方还藏着一个像座孤岛一样独立的暗室。蓝、绿两条走廊可能都绕过它了。据我猜测,这个无法找到的神秘区域一定就在一层。就像这里的地下室一样,这间暗室我们根本看不见,把它找出来的话一定很有价值。” “那你说,这间暗室到底会在哪儿?”特芙拉把身子往桌子又挨近了点儿,好奇地问道。 “就在这里。”御手洗指着在蓝栋屋子前的某个位置说道,“两条走廊,就像这样都绕开这里过去了。” “原来如此。”原本就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的奥利佛说,“我们一直都没发现。这间暗室到底是做什么用的?” “到底做什么用,现在还不能肯定,我想可能性大概有几种。” “有哪些可能性?”特芙拉问。 “还不到公开的时候。”御手洗冷淡地说,一边收起桌上的地图,折叠起来,“总之,今天晚上以前我会给出个答案的。” 大家从桌上抬起头,无奈地摊开双手。 “他的意思是,每人自己也都想想看吧。”特芙拉说,“给我点儿提示怎么样?再多得到点线索也许就能找出答案来了。” 于是,御手洗把叠好的地图又重新摊开,说道:“艾维,我们已经找到太多线索了,这两张地图实际上的位置是这样重叠着的。” 御手洗把两张地图重叠起来,举到眼睛附近的高度上,用它遮挡着中东的强烈阳光。 “这间暗室只可能在一层,二楼的黄色、红色这两条走廊都从这间暗室上面通过。走过这里的人,谁都不会注意到它,每天还好几遍地从它上面走来走去,就像我们现在每天就在这底下那间可怕的地堡上悠闲地吃着饭一样。那么,到底是哪条通道从它上头经过呢?只要把两张图重叠在一起看的话,像这样,马上就清楚了,这就是红色通道。” “又是红色通道!”特芙拉满脸不悦地说道。 “是这样的,这就是线索。”御手洗说完,把地图折起来放进口袋,又加了一句:“再给各位一点提示,我检查过从暗室上头经过的红色通道,我发现,这一带的地板不知为什么比其他地方矮了五英寸。” “地板矮了五英寸?” “是的,高度明显不同。其他三条通道并没有这种地方,整条红色通道也只有这一处是这样。能告诉大家的就是这些了。我们已经掌握很多线索了。只有住在黄栋和绿栋里的人才感觉得到地震,这也是一个线索。我们脚下这间让人捉摸不透的地堡无疑也是重要线索之一。而拉里·霍华德奇怪的死法也是一个极明显的线索。不过,我看以后我们还能获得更多的破案依据。巴雷特先生,我想看看死海王国的布景,可以带我去吗?” “当然可以。”他站了起来。 “马上就去吗?不想吃了饭再走?”特芙拉问。 “今晚再慢慢享受可口的晚餐吧。”御手洗说完,就往死海方向走去了。 “这人相当玩儿命啊。”沃金森小声地对旁边的玲王奈说,他们坐在离特芙拉不远的地方,“做起事来废寝忘食,真让人感动。” “那可不是为了我。”玲王奈说,“为了能让艾维继续把电影拍下去。他很喜欢艾维。那个人对我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噢,是吗?但是,他比想象中的更能干。来自日本的这位骑士能否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让你脱离险境,还得走着瞧呢。”沃金森说。 御手洗和奥利佛俩人坐在关掉引擎的摩托艇上,在布景旁的死海上漂着。御手洗仰头望着那座盐的结晶堆成的山,陡峭的山顶附近钢筋完全外露着,因为外皮已被揭掉了,可以看见里面的黑色机械。 “拉里的尸体就挂在那个顶端上,脸朝上,腹部被剑刺穿。裸露钢筋是为了把拉里搬下来,所以我们爬了上去,把那片外皮都拆下来了。拉里的尸体被刺穿的时候,超强复合纤维外皮都还贴得紧紧的,一片也没发现被拆过的痕迹。就像你看到的一样,如果没有脚手架,就算想用绳子爬上去,也找不到套绳子的地方。” “绳子可以套在剑上吧?” “对。要说套倒是能套上,但如果那样的话,就必须先有人爬到上面去,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有个像大力神赫拉克勒斯一样的人从下面把绳子甩上去才行。不过,这么一来就没有挂住绳子的地方了。就算绳子顺利缠在剑上,下面一使劲也会往下掉,因为整座布景山就像一把枪尖一样。哪怕用魔法把绳子捆在剑上,也无法把拉里的尸体弄上去。退一步说,就算有人千辛万苦把尸体弄上去,也必须先用剑把拉里的身体刺穿了后才能摆成那样子。 这么一来,他就得先上去把剑拔下来,而为了把他的尸体挂在剑尖上,就要先拆掉布景上的外皮,再卸下里头的放电用的机器才行,但事实上我们找不到任何拆卸过的迹象。因此可以说这真不是凡人能办到的。真让人吃惊,这是真正的不解之谜啊,御手洗先生。” “揭开这个谜确实挺棘手。你先带我围着布景绕一圈看看行吗?” “当然可以。”奥利佛重新启动马达。载着两人的小艇慢慢地向布景后头驶去。 “固定布景的锚下在哪儿?” “下在布景的左右两边。从高空俯瞰这座浮岛的话,是呈椭圆形的,因为上面有个莎乐美跳舞用的长方形舞台。上面耸立着这座用盐的结晶垒成的山,就像从左右和背后抱住舞台似的。灯光和照明都布置在盐山中的空洞里,为了拍摄整体画面时显得美观,表面又用这些塑料外皮把它贴上了。锚就下在这座舞台左右两方突出的部位,顺着山后面的那条走道投进海水里。” “这么说一共下了两个锚?” “是的。” “现在还下着锚吗?” “只要这座布景浮在这里,我们就不能把锚起上来。虽然海面上风力不算大,但由于死海海水的浮力太大,船在死海上比其他地方更容易被风刮走。” 听到这里,御手洗的眼神一下子亮了起来,看来他已经从美术指导的话里发现了什么重要的线索。 “奥利佛,这座浮岛以前是和岸上固定在一起的吗?” “是的。” “当时是用绳索固定住的吗?” “是的。把它和那边的清真寺固定在一起过,但现在已经不把它们固定在一起了。” “为什么?” “因为已经下过锚了,而且现在摄影又暂时中断了,绳索解开了之后就没有重新绑起来。” “当时绳索绑在这座浮岛的什么位置上?” “就在那里。”奥利佛指着绝壁似的岛的背部上方,那里安着一个孤零零的套环。 “我们在山背面,就是那个位置上安了一个套环,绳索就绑在那里。在山腰的位置上安了唯一的一个套环,本来是为了万一需要时爬上去用的,后来一想这里可以用来绑绳索,就绑在这里了。”奥利佛解释道。 “套环安在那么高的地方啊?利用那个套环,能把拉里的尸体弄上去吗?” “这种可能我们当然也考虑过,但还是不行。套环的位置看起来很高,其实离这里顶多只有二十英尺,而剑尖却有六十多英尺高,因此根本派不上用场。” “OK,那么我们回岸上去吧。”御手洗说。 “没问题。”奥利佛回答道,接着把船向码头开去。 “看来,在下面还真有个巫师会运用自己的邪术念咒语,他的法术能让地动山摇,能毁灭整个世界。不过他的法术只对黄色和绿色的地方起作用。大家看,我这个解释怎么样?”文森特·蒙哥马利在帕台农神庙的桩脚屋里说道。 “玲王奈在房间里见到的那群红肿溃烂、脸上沾满血的到底是什么人?”山姆·霍奇斯问道。 “那还用问,当然是玲王奈幻想出来的。” “不!”吉姆·贝兹马上说道,“我的孩子们都说他们也看到了,真的有啊。据说就是那些怪物把我的小儿子抓走的。” “我看,她说的那些红肿溃烂、脸上沾满血的人,是中了现代法术的咒语才变成那样的,这种解释怎么样?”文森特又说。 “这种解释行不通。”特芙拉不耐烦地说道,“我们受恐怖电影的毒害太深了,所以连汽车制造业都输给日本了。”接着他又补充道:“不过,在电影制造业方面,我们还是比他们强。” 御手洗和奥利佛两人回到岸上。御手洗快步向清真寺东侧走去,帐篷就搭在那里,里面安放着三具尸体。 奥利佛来到帐篷前,把手搭在帐篷门口的挂钩上,他理所当然地以为,御手洗来这里是为了亲眼检查一遍尸体,但没想到御手洗却说:“奥利佛,尸体的情况已经无所谓了,因为这种案子并不需要靠检查尸体来获取线索。” “啊?那你来这里想看什么?” “套环啊。清真寺里拴骆驼用的套环。这不是曾经用来与海面上那个死海王国的布景绑在一起吗?” “噢,对。”奥利佛这才明白御手洗的用意。 “刚才我说过,当初我们根本没想过用绳子把那个王国布景和岸上绑在一起,我们以为下过锚就够了,但没想到刮风时布景居然会移动。每隔几天我们就测量一回布景的位置,发现虽然下过锚,但它漂移的速度却很惊人。就在我们想设法解决时,恰好偶然注意到布景后面那个套环,就决定用它来固定了。从那里拉条绳子的话,能把舞台调整到面朝东南方向,光线也恰到好处。接下来我们在岸上寻找能拴绳子的地方,恰好又见到黄栋屋子的外墙上有一个拴骆驼的套环。唔,就在这里,啊?” 说到这里,奥利佛突然大声惊叫起来。 “喂!发生什么事了?居然不见了!”奥利佛瞪大眼睛呆立着,回头看着御手洗,他随即又笑了起来:“这到底是谁干的?拴骆驼的套环不见了。”说着他蹲下身子。“瞧!这里原本有个套环,但已经被拆掉了。不会是被风刮走的吧?” 御手洗也在奥利佛旁边蹲了下来,他发现奥利佛所指的靠近地面的墙上有一根突出墙面两英寸长的钢筋,钢筋前端被弯曲成圆形,露出一个直径不到一英寸的圆洞。 “套环原来就是扣在这个圆洞上的,尺寸刚好和我钉在王国布景后面的套环差不多,所以我想都没想就用它来拴绳子了。” “这么说来,你干了件很可怕的事情。”御手洗说。 “你说什么?”奥利佛的表情显得十分惊讶。 “那位把拉里弄到半空中去的人正是你。” 奥利佛露出一副惊呆了的样子说道:“你胡说些什么?这么说到底什么意思?” “这并不是用来拴骆驼的套环。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也基本上弄清整个事件的轮廓了。” 御手洗低头开始踱起步来,他一边沉思,一边说道:“可是,遗憾的是这还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一想到接下来要面对的更棘手的事,真让人焦虑不安啊。” “可我还是什么都没弄清啊。” 御手洗毫不客气地说道:“是的,很遗憾,现在你们什么也没弄清。最近三天发生在死海边的这些事件,加起来分量也不过占这桩事件的一半,而你们更是仅知道一点皮毛而已。这没办法,就这次事件来说,上帝是不会把所有的线索都告诉你们的。现在几点了?” “下午一点。” 御手洗听了后抬起头来,仰望着烈日当空的天上,汗水不断从他的太阳穴流了下来。 “怎么回事!难道死海边上时间过得比别的地方快?不能再这样浪费时间了,傍晚前我干脆再来一遍吧。太阳下山后你们就在帕台农神庙的桩脚屋里等我,现在天太亮很难弄得清。”御手洗语气肯定地说道,“还有,请你转告艾维。洛杉矶警局的警员来了后,即使给玲王奈戴上了手铐,今天晚上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他们把她带走。如果她被带走,《莎乐美》就完了,以后再也无法重见天日了。不管采用什么手段,决不能让玲王奈离开这里一步。这一点关系到《莎乐美》的生死存亡。如果能做得到,就算事后被告上法庭,洛杉矶也有很多优秀的律师能替她辩护。那么,奥利佛,太阳下山时再见了。” 于是,这位东方来的男子快步离去了,他的前方不过是沙漠而已。 “喂,洁,你要去哪儿?” “到那边的山顶。”说着,他解开拴在附近岩石上的缰绳,慢慢跨上马背。 “等等,洁,请再听我说一句!”奥利佛大声说道,御手洗在马背上回过头来。 “你也许能想象到吧?要是警察来了,坚持今天一定要把玲王奈带回洛杉矶,那时艾维和我要阻止他们该有多难啊。” 御手洗点了点头回答道:“这我知道。但是要做成一件流芳百世的大事,不都是这样困难重重吗?” “难道你要我们使用非法手段,哪怕以后被起诉,也要强行把玲王奈留下吗?” 御手洗在马背上没有回答。 “即使我们沦为罪犯,你也要我们把她留下吗?回答我,是,还是不是?” “是的。”说着,他挥动缰绳,纵马掉过头来往远方的红石山飞驰而去。 此刻,帕台农神庙的桩脚屋里只剩下玲王奈和沃金森两个人坐在椅子上。沃金森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御手洗策马离开,过了一会儿才回头看着玲王奈说道:“你那位骑士已经回东京去了。你被抛弃了。” “放心吧,他不会干到一半就丢下走的。” “你跟艾维看来对他都很信任,对于你们来说,他到底是谁呀?是上帝吗?” 玲王奈没有马上回答,眼睛紧紧盯着远方向红石山纵马飞奔而去的御手洗。一丝微风轻轻掠过她的长发,清真寺上方无数的螺旋桨的轰鸣声似乎掩盖在风声里。 “我不知道艾维对他怎么想。” “嗯,那你自己呢?”沃金森侧对着玲王奈问道。 玲王奈还是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会儿她说道:“自己怎么想,就更不知道了。” 俩人一阵沉默。 “但是只我知道,他骑马上那座红石山,一定想从那里找回事情的真相。” “你如此相信他?” “不仅是相信他。”玲王奈慢慢地说,“而且是太了解了。所以就算他让我用刀子杀死你,我也会照办的,因为我相信,那一定是为了破案的需要。” “哼,不用谁让你干,你自己也想那么干吧。总之,因为你爱他。” 玲王奈把视线转回到沃金森身上,紧紧盯住他好久,然后说:“那个时期已经过去了。现在的我,是的,你说得对,我绝对相信他。就像你相信完美的灯光下拍出的胶卷一样,我相信他,从不曾怀疑过。” 沃金森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说道:“也就你能说出这种话来。” 玲王奈毫不示弱地紧紧对视着他,说道:“我知道,不少人背后说我变态。也许你认为这只是变态的人说的话……” “我想说的不是指这个。不过我的确听到过不少关于你的传闻。” “多得够写一本书了吧。” “你还很有自知之明嘛。” “我看不止写一本书,有趣的电影还够拍上两三部的,上电视娱乐节目也够吸引人。” “之所以我那么说,是因为我在听到有关你的各种传闻中,突然想起了一句话。有人说,你特别愿意充当受人欺负的角色。” 玲王奈沉默了一会儿,紧盯着沃金森,露出些许诧异的表情。 “我只是觉得,也就你能说出这种话来。你是好莱坞最泼辣的女人,就像混进绅士淑女们堆里的一头野豹。然而你的这种举动,不少人把它分析为正是你期望被人抓住后关进牢笼去的心理的一种反映。我认为这也许并非什么毫无根据的流言,你大概正想让那些好色的男人,也可能是女人,如此深信不疑呢。” 玲王奈把头扭开了。 “你就像电影《阿拉伯的劳伦斯》里那位男主角的翻版。如果是的话,我想,昨天晚上把你捆起来也许倒让你很开心。” 玲王奈满脸怒气地朝沃金森瞪了一眼,涨红着脸说:“别想得太下流!”她的肩膀因气愤而不停地抖动着。她又说道:“你完全不了解女人。也许你认为每个女人都希望被强暴,或多或少希望自己被虐待。确实,我属于那种被强迫也不会仅仅感到不愉快的女人,这我承认。但是女人并不希望被人虐待时被某些男人见到,就像不希望自己被所有的男人强暴一样。你以为女人有被强暴的愿望?这是强奸犯们的胡言乱语。即使有些女人潜在意识里有这种愿望,可以告诉你,那也决不是我!女人对男人是有选择的,男人自己应该清楚才对。分析到这里,你应该知道自己不可能是我希望受虐的对象,别故意装糊涂,把责任推给女人自己好色。老实告诉你,被你绑成那样,我一点儿也不开心!”玲王奈说罢,愤然转过脸去。 53 光线已经变得昏黄起来了,不知刚才消失在哪儿的剧组人员们,也三五成群地回到桩脚屋来了。玲王奈和沃金森喝着矿泉水,一直坐在那里没动。对玲王奈来说,那并不是一段愉快的时光。但她知道,不管她逃到哪里,沃金森一定会紧紧地跟住她。 风也凉下来了,夕阳已经挂在红石山顶,此时,除了御手洗外,全体人员都已聚集在桩脚屋里了。那辆注定要来的越野车终于出现了,是一辆日本三菱帕杰罗旅行车。只见它驶下公路,在沙漠上扬起滚滚灰尘,慢慢往众人聚集的桩脚屋开来。车门上印着以色列的警徽。 车子在桩脚屋边上停了下来,大家原以为会有许多警察跳下车,但只从两边车门各下来一名警察。站在碎石路上的两个人打着领带,穿着夏装,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美国人。 “哪位是艾维·特芙拉先生?”其中较年长的那位问道。特芙拉面无表情地举起右手。那人走到特芙拉坐的椅子旁,伸出右手说:“我是洛杉矶警局的蒂莫西·莱恩。我理解你的心情。”说完,他握了握导演的手。 “嗨,宝贝!”身后传来招呼声。原来是莱恩的搭档在和谁说话。只见他把右手举到眼前,手上拿着一副闪闪发亮的手铐。当然,他是在和玲王奈打招呼,玲王奈有气无力地答应了一声。 “好久没见了。不会把我忘了吧?”他大步走到玲王奈身边,抓住她的手臂命令道,“快站起来。”玲王奈只好站起身来。 “把手放在桌子上。” 玲王奈照办了。警察转到玲王奈身后,从身体两侧一直往下摸到脚,检查她有没有带着武器。 “很高兴由我来逮捕你。被你打的伤口到现在晚上还痛呢。”然后他抓起玲王奈的双手,用力拧到背后。玲王奈抬起下巴,身体后仰,那副样子看起来像是在表演被捕的情景。她被反手铐在身后。 “我是洛杉矶警局的安东尼·路易斯,从这里把你们的女主角带走,十分抱歉。不过这也是工作。” “听说从她家里搜出了几具婴儿尸体,是真的吗?”奥利佛问道。 “是真的,我们取得搜查证,到她家检查过了。” “我家不可能有那些东西!你不是都看过了吗?”双手被铐在身后的玲王奈大声叫嚷着。 “你可以拥有的权利知道吧?松崎小姐,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随你的便,我根本不知道我做过那些事,这是最无耻的栽赃。” “当时我并没有进你的卧室,在你家我只见过许多被刀子划得面目全非,脸被涂成红色的人偶。” 路易斯说道。沃金森闻声脸色突变,站起来说道:“你说什么?” “啊,这下完了!”玲王奈低声哀叹道。 “你是说,玲王奈家发现了那种东西?” “是啊,大大小小合在一起,起码有二十个。” “没想到她居然这样,如同恶魔般不断用人偶做练习,越来越上瘾,这回还想拿真人来试!”沃金森大声喊道。 “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我很乐意对你说明,警官先生。我是摄影指导理查德·沃金森。那座看得见的清真寺,就是恶魔依照自己的幻想,任意举刀行凶的悲惨的舞台。五名被害人中,有一部分安置在东侧的帐篷里,其余的还在这个恶魔住的房间里的天花板上。来,二位请坐。你们所掌握的五名婴儿的杀人案和作家麦克·巴克雷遇害事件,只不过是这场惨剧的序幕而已。到了这里后,这个女人又犯下了几桩可怕的凶杀案,让我来详细告诉你吧。” “我们时间很紧,请说得简单点儿。”那位自称蒂莫西·莱恩的警察说道。 于是沃金森又开始了他最擅长的演说。从美国远道而来的两名警察默默地听着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故事。 “真令人吃惊。”路易斯说,他把脸转向玲王奈说道,“没想到你居然这么狠,看来还真是个令人发指的恶魔的化身。” “好了,我们走吧。”莱恩说着站了起来。这时众人突然听到一阵笑声。莱恩停下脚步,正抓住玲王奈的手往前推的路易斯也停止了行动。 那位发笑的人原来正是艾维·特芙拉。“约翰和希罗底已经被人杀死了,舞蹈设计师也没了,最后连莎乐美都被逮捕了。现在只剩下希律王和卫兵们了。有幸承受过如此彻底打击的电影导演,在好莱坞漫长的历史上能有几个?这么一来,你们让我该怎么拍电影啊?” “我很同情你,但也只能另找莎乐美吧。好莱坞不乏优秀的女演员,只要肯找人来试试镜头,马上会有几十个人报名的。那么,再见了。”莱恩边说,边用下巴向搭档示意。 “等等!”艾维站了起来,绕到两位警察前面,伸开双手拦在他们胸前,制止他们离开。他说道:“有什么必要这么急忙离开?难道想让我们再陪尸体睡一晚吗?” “剩下的事只能让当地检察官和法医来处理了。” “等等,别急!难道你们口不渴吗?喝点儿水,好好休息一会儿吧。待会儿我让厨师给你们烧几个好菜,请你们赏光在这里吃顿晚饭。” “我们口不渴。” “在这里如果脱水会要人命的。不喝水也行,那么,就吃顿晚饭吧。” “想倒是想吃,可是肚子不饿。” “为什么?难道你们连现场也不看,也不想检验一下尸体吗?” “我们在这里没有检查权。这些只能让当地警察来做了,事后我们再看报告。” “别说得这么轻松,万一有人再遇害怎么办?” “凶手已经被带走了,怎么可能还会有人遇害?” “能证明玲王奈是凶手的证据到底在哪里?” “有那么多确凿的罪证,难道你认为还不够?” “不必听听玲王奈的解释吗?” “她有权保持沉默。” “我不要什么沉默!我什么都肯说,赶快审问我!我什么也没干过。” “带回警署后我们会好好问你的,还要给你做笔录。今晚的机票已经订好了,而且我们是远道来的,在这里久留也无益。好了,导演,快让开,喂喂!你想怎么样?” 艾维和莱恩警察互相推搡了起来。艾维突然身子迅速向后一闪,只见他的手上抓着一把黑色手枪,那是他从莱恩西装下的枪套里拔出来的。 “快!把两只手举起来!” 然而莱恩呆立着不动。“你疯了吗?”莱恩大声喊叫道。 “喂,路易斯,你也把手举起来。没看见我已经了豁出去了吗?把手举起来!听到没有?”特芙拉大声命令道。路易斯只得慢慢把手举起来。 “奥利佛,快帮我把路易斯的枪下了!”特芙拉吼叫着。一旁的巴雷特脸上露出似乎想说点儿什么的表情,但最终也没说出口。他迅速地从路易斯的枪套里把左轮手枪拔了出来。 “中弹的滋味可不好受,这里连一家像样的医院也没有,老实点儿,请别逼我开枪。莱恩,你把手举高些!” 莱恩也只好放弃抵抗,慢慢举起双手。 “‘把手举起来!’‘不许动!’这两句台词我一直想说一遍呢。不能老是让演员说啊。”特芙拉说。 “你简直就是本世纪最大的笨蛋。艾维!”沃金森远远地大声喊着,“好莱坞女演员里出了个杀人魔鬼还嫌不够,你还要当第一个杀害警察的导演,上一回八卦杂志的封面吗?” “这是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午才决定采取的行动。理查德,闭上你的臭嘴,在旁边老实坐着。”特芙拉怒气冲冲地喊着。 “就算这位女演员长得漂亮,至于让你拔枪妨碍公务吗?你以为从警察那里把犯人抢回来,就能继续拍片了吗?以后看你该怎么收场!你可给我想清楚了!” “要没想清楚我敢这么做吗?你老老实实给我一边待着去!” “要说艾维·特芙拉的名字,我多少还听说过这个导演。还以为是个正经人,没想到简直是个黑社会。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吗?”莱恩说道。 “你好好听我解释,你到这里坐下。奥利佛,给他们搬两把椅子。大家离远一点儿,请围成一圈坐下。对了,就这样。” 桩脚屋中央准备了两把椅子,其他人各自端着把椅子分散在他们周围坐下。两位警察也高举着双手坐在中间。 “我能把手放下来吗?” “当然可以。我是一名绅士,而且是好莱坞最标准的绅士。让你举起手只是暂时的要求。接下来的一两个小时里请你们不要乱动就行。我的要求只有这些,希望你们照我的话做。” “什么?要把我们留在这里一两个小时?到底你想干什么?这么做的后果你可想好了,免得将来后悔。” “我已经后悔了。拍摄《莎乐美》这件事本身就是个大错误,我每天每天都在后悔。” “你竟然敢拿枪指着警察!作为一个导演你已经完蛋了。” “我不要求你现在理解,但我这是在悍护正义和真实。” “正义在哪儿?真实又在哪儿?接下来要逼我交出手铐的钥匙吧?我死都不会给你。想要钥匙,除非开枪打死我。” “我不会向你要那东西的,我只需要你们跟我一起在这里待到太阳落山就行了。如果不是你们乘今晚的飞机把她带走,而是让她在耶路撒冷警局的拘留所里过一夜的话,我也就不必采取这么强硬的手段了。要是让你们把玲王奈带回洛杉矶,那些媒体会像饿狼一样闻讯围上来,那样就一切无法挽回了。” “你下的赌注将来赔不起。无论如何,你已经完蛋了。” “噢,也许是这样吧。但你们大概有所不知,干电影导演这一行看起来光鲜亮丽,其实也是干得好才能混口饭吃。要是能拍出一部卖座的电影,多少能挣出几个钱的话,除了供养老婆小孩,再还上一点儿购买游艇的分期付款后,剩下的全都用来投资拍下一部片子。运气好的话,可以再赚钱,留下生活费后又再投资拍下一部片子。我们也像过危桥一样战战兢兢地过日子。这种事不是现在才开始的,我早就习惯不安定的日子了。 “万一无法再接着拍片子的话,对我来说和死了没什么两样。我自己也觉得是在干傻事,但也只能硬着头皮干下去。如果你们同情我,那么接下来的两小时,就这么老老实实坐着吧。两小时后,我会乖乖地把枪还给你们,如果你们想给我戴手铐,我也甘愿,所以请你们无论如何再等一会儿。” “等什么?”莱恩的声音颇为强硬,“到底让我们等什么?” 特芙拉无言以对,答不上来。 “等待事情的真相!”被反铐着坐在椅子上的玲王奈说。 “是的,事情的真相。”特芙拉也说道,“等候真相和我的朋友到来。我不知道他实际上是从东方来的救世主还是诱使一个胆小善良的人成为罪犯的魔鬼,但我已经打定主意,把自己的导演生涯和自己的下半辈子全都押在这位朋友身上。他如果不回来,我就彻底完了。” 接着,众人都陷入了沉默,那是一种让人感到可怕的沉默。特芙拉的话并非夸张。 这时,外面起了一点风,此时大家只能清楚地感觉到远处红石山的阴影慢慢越拉越长,风吹过帕台农神庙里的圆柱发出的微弱响声,清真寺上方转动着的螺旋桨发出的声音,以及轻轻撩动着大家指尖的沙粒在眼前滚过。天空中的光亮渐渐消失了,就像摄影棚里的聚光灯熄灭后一样,幽暗的夜色渐渐逼近了,只有西边的天空被染得通红。眼前的一座座红石山慢慢没入黑暗中。 西边暗红色的天幕中央挂着烧红了的铁块似的夕阳,但夕阳也像慢慢滚向斜面下方一样,坠入白天呈现出鲜红色的山的阴影背后去了。 太阳并没有动,只是我们所在的这颗叫做地球的巨大球体在慢慢地自转,在少有人造物体的死海之滨,大家对这个事实感受得更为深刻。 要是一直盯着夕阳,确实让人觉得红彤彤的太阳一点也不动,反而是红石山和山前干燥的土地正缓缓地、无休无止地像时钟一样冷静地移动着。 人人都在内心自我反省,都在思考自己至今为止的人生,以及来到这块上帝诞生的荒凉的土地、不论是否自愿,坐在此地冥思苦想的意义。其中想得最认真的,也许就是赌上自己的下半辈子,马上就要决定输赢的特芙拉了。 他一刻不敢懈怠,全神贯注地用枪指着两名警察,从路易斯身上收来的枪也一直放在膝盖上。眼睛一直盯着他们两人,寸步不敢离开。要是一时疏忽手枪被抢回去,不但游戏就此终止的话,他也将只能成为罪犯。特芙拉一边继续干着这件苦差事,一边小声对旁边的玲王奈说道:“也许我们的上帝就该出现了。”因为整整沉默了一个小时,他的声音已经完全沙哑了。 毕竟这是一块上帝诞生过的土地,让人感觉一种特别的气氛。虽然没有说出口,但特芙拉是这么想的。他也尽力想象下周或者明年的自己会是什么样,但不管他怎么想,眼前都无法浮现自己穿着燕尾服,出席奥斯卡金像奖颁奖典礼,或在其他拍片现场,对着麦克风发号施令的场面。 “我是不是做了件傻事?”特芙拉小声地说,“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好像换成别人了。” 当他听到御手洗委托奥利佛转告自己的话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真会这么做。 “如果解不开谜团,他就不会回来了吧。”特芙拉说。 “没有解开他不会回来。”玲王奈回答。 “也许我就这样完了。”特芙拉说,“以前多亏你的照顾。要是你能出狱,我们一起开家汉堡店吧。”导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看来我做了个荒唐的决定。怎么想这么做都太勉强,拉里·霍华德惨死之谜、血被吸光的史蒂夫·亨特的尸体,这么多不可思议的谜团能在几小时内解开。应该没人可以做到吧。这是稍经考虑就能知道的事,但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 “他会回来的。”玲王奈平静地说。 她双手被反铐在背后,眼睛却紧紧盯着西边的方向。众人顺着她的目光望去,只见火红的太阳已经挨到了山顶,眼看着渐渐向山背后落了下去。很快,山顶上只留下小半个太阳了。 夕阳把最后的余光洒落在山坡上,依依不舍地渐渐收敛起它的光芒。光线慢慢暗淡了下去,只留下一缕残照把群山的剪影衬托得那样壮美而荒凉。可是,就像黑夜终究要降临一样,这一抹回光返照还能持续多久?特芙拉心里十分清楚,不久,这些短暂的亮光就会逐渐消失在黑暗里。他呆呆地望着自己落在地上的孤独的身影,再过几分钟,这最后的希望将随同落日一起,坠入浓浓的黑暗中,一起融进那令人绝望的黑暗。 特芙拉抬头望了望天空。不知何时起,圆月已经悄悄地挂在天上,像是在期盼着黑夜的降临。天还有点儿蓝,月亮并不很显眼,就像舞台边上静静地等待出场的演员似的。御手洗说过,入夜前自己一定会回来的,可是夜晚眼看就将到来了。 太阳像是燃尽了最后的余晖,缓缓消失在天际。把西方的天空染得火红的残照,眼看着慢慢失去了余威,逐渐暗淡了下去。风也开始冷起来了。突然,红色的天幕下,远方的山顶上隐约出现了一个跨在马背上的孤独的身影。 “来了!”玲王奈兴奋地叫道,“一定是他,他回来了。” 除了特芙拉,帕台农神庙里所有的人听到这个声音后,目光也全都转向西边,其中包括两位警察。飞驰的马很快冲下斜坡,在众人的注视下到达山脚下的荒漠,一路扬起尘埃,朝帕台农神庙的方向奔来。不久,嗒嗒的马蹄声敲击着众人的耳膜,马在帕台农神庙的石阶旁停了下来。 这时,帕台农神庙里一下子亮了起来。原来奥利佛站起身来启动了发电机。所以御手洗从马背上下来,马蹄声停歇了后,接踵而来的并不是寂静,却是发电机嗡嗡的轰鸣声。 御手洗没有把马拴在帕台农神庙前面的圆柱上,他拍了拍马屁股,把它赶进黑暗中。马儿又跑了起来,回它不知位于何处的马厩去了。御手洗在明亮的灯光下走了进来,衣服已经被尘土染成白色,头发和脸也都沾满了灰尘。 “已经不再需要马了。”他的说话声显得有些沙哑。他现在的模样,和大家早上见到的样子已经截然不同,“也不再需要玲王奈这名嫌疑犯了,需要的只有水。这里有水吗?渴死我了。” “那瓶矿泉水给你!”双手已经失去自由的玲王奈大声叫道。山姆·霍奇斯递过一小瓶矿泉水,御手洗瘫倒在椅子上,一口气把整瓶水喝得精光。他的身子只要一动,白色的尘土就扬了起来。 艾维依然面向警察,说道:“洁,看我的样子!我已经不是电影导演,成了地地道道的黑帮了。求求你了,千万请别再告诉我,你解不开那些谜团,如果那样,不但我彻底完了,还会成为好莱坞众人皆知的笑柄,连我心爱的女儿也不敢再去上学。” “艾维!”御手洗站起身来,“干得不错!你才是大明星嘛!”他又走了过来,不由分说就从艾维手上把枪取走,放在警察的膝盖上,路易斯的枪也还给本人。 莱恩愤愤不平地站起身来,左手握枪,扑向特芙拉,右手伸进口袋像是要掏什么东西似的,他是在寻找另一副手铐。 御手洗迅速一个闪身,冲到警察和导演两人之间,强行把莱恩的手从口袋里抓出来后握住,然后说道:“见到你很高兴,警官,恭喜你了!” 莱恩强忍住怒气,表情十分僵硬,手脚也不听使唤了。无疑,他的气愤已经无法继续忍耐下去了。但是眼前这位陌生男子说出的话,更加让他感到困惑。 “下周整个美国的警察都会羡慕你们,因为你们中了五百万美元足球彩票。” “这话什么意思?你又是谁?” “我报上姓名你也不知道,而且我不像玲王奈那么有名。只要记住我从日本千里迢迢来到这里,给你们送来好运就够了。你们两人即将知道好莱坞史上最大事件的真相。告诉大家这个真相完全是由你们两人调查清楚的,也不会有人反对。了解这桩惊人内幕的,除了几位在座的电影人,只有死海而已。” “你也是电影界的人?”莱恩问道,“看来电影界里头脑不正常的居多。我不需要你来告诉我真相,因为真相已经了解了,我也知道凶手的名字。只是因为半路杀出另一位疯子,害得我们错过今晚的航班。不管你下面想说什么,我一句也不想听。我只希望早点儿把凶手带回耶路撒冷警局,搭乘明天最早的航班飞回洛杉矶。我们走吧,路易斯。至于那位模仿黑道电影的导演如何处置,咱们以后再说吧。”莱恩一边把枪放回左边腋下的枪套,一边愤然说道。 “刚才提到的凶手,是指这位女演员吗?” “那还用说。我已经不想在这里白白浪费任何一秒钟了,给我闪开!” “可你这么一走,马上又该沦为蒙受旷世之耻了。” “你说什么?” “你会成为全美国的笑柄,你们的照片会连续三周在电视新闻上播放,你们的孩子也会无法继续上学,被人讥笑得抬不起头,不得不换一所学校。” “说这些话你有根据吗?” “当然有了,现在一切都已水落石出。” “你是说,松崎玲王奈不是凶手?” “不是。” “胡说!我们亲手从她家里搜出四具装进瓶子里的婴儿尸体。” “你们搜出来了这点没错,但那是那位心理医生保罗·多利斯德尔放的。” 两位原本想要匆忙离开的警察突然僵住不动。这时,突然传来一阵激动得气喘吁吁的声音,原来是玲王奈,她呆若木鸡似的站了起来。 “保罗……” “你们也许还没找到碎冰钻吧?那把用来杀害麦克·巴克雷的凶器,他也放在玲王奈的家里。保罗·多利斯德尔你们也许认识吧?他是玲王奈的心理医生,听过她的告白,知道她所有的阴暗面。” “你不过只是随口胡说的吧?” “你们马上就会知道。事实远远超过你们一时的想象。从现在开始的一小时内,你可能错过飞往洛杉矶的航班,但是你们可以欣赏到我的表演,我敢保证,你会深深感谢诞生在这里的上帝。” 两人听了呆立不动,至少,赶紧拔腿逃离这里的念头已经消失了。 “你们已经听说过发生在这里的几桩不可思议的事件了吧?难道你们不想知道这些真相,就要乘坐帕杰罗旅行车匆匆离开,回到全美两亿五千万人等着看你们笑话的洛杉矶去?这是你们的最后机会了,我决不会再次挽留你们。” 54 御手洗站在清真寺东侧的帐篷旁边,这里有点儿风,荒漠上的沙粒被风吹动,发出缓缓移动的声响。 天已经黑了,一轮圆月高挂在天空。一行人的身后就是死海,远方隐约可以见到好莱坞制造的死海王国的布景漂浮在海上。 御手洗还没见过帐篷内的三具尸体。一早他就四处奔波,还没时间查验过尸体。这种状态下,他还真能揭开这些匪夷所思的事件的真相吗?特芙拉以及《莎乐美》剧组的所有人员全都半信半疑。因此,到这里来的路上,特芙拉还曾声嘶力竭地喊道:“洁,留给你的时间太短了,我不指望你能解开所有的谜团。拉里·霍华德奇异的死法可以以后再说,我想,以你的能力,以后一定能够解开这个谜团。现在最要紧的是先救玲王奈,如果她没有杀死麦克·巴克雷、夏隆·穆尔、史蒂夫·亨特、丹尼·杰克逊、杰洛姆·米兰德、卡罗尔·达内尔,以及五名失踪婴儿的话,请你找出证据证明她是无辜的。” “时间不是问题,艾维。人的思考速度可以超越时间。但是,总共十一个人被杀?加上拉里·霍华德就是十二个人了,简直就像最后的晚餐。一名女演员居然身负这么多条人命!这个案子从头到尾都与众不同,但比起把好莱坞著名影星当成世上罕见的杀人魔王,认为一个女人能在短时间内杀死这么多人,倒是更为罕见。 “那好。我要特别对洛杉矶警局的二位说清楚,在这些杀人案中,玲王奈是完全无辜的。下面我来提出证据说明这件事。”御手洗说。 说到这里,他稍微停了停,双手交叉在身后,低头在沙地上开始踱起步来。这时谁也没有搭话,只能听见远处的山风拂过红石山时发出的呻吟声。 “不过,刚才艾维提出的要求我很难答应,如果只解开那十一个人被杀的原因以及与他们有关的谜团,却暂时留下拉里·霍华德的死因以后再查,这个要求颇有些困难。因为这些案件背后全都环环相扣,只对其中的一部分加以说明是不可能的。不过,从艾维单纯的想法来看,他的要求的确也是极为合理的。可能的话,我也正想这样做,现在我正在思考这个方法。” “没对你说过我们很忙吗?不想再浪费时间听你胡扯了,我们得告辞了。”蒂莫西·莱恩说道。 “那好吧。”御手洗摊开双手回答道。天空洒下的月光,和远方帕台农神庙射来的灯光,一起照亮了他的笑脸。 “我们只能顺从天意吧,这一切都是万能的上帝的安排。在这次事件中,一连串的厄运好像命中注定般地全部降落在这位女演员的身上,仿佛世上所有女性的正义的愤怒和怨恨,一股脑儿地都由她这位有重大性格缺陷的人来承受一样。我想,只要再拖一天,她就会体无完肤地被彻底击垮,以后再也无法重新站起来了。这么说虽然对全世界的女性有所不恭,但她在最危险的关头获救了。我只能替所有的女性祈祷,并希望她能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了。 “现在我要向各位介绍一些人,要是我再这么啰唆下去,只会让两位洛杉矶的警员感到更加无聊了。” “这些人是谁?他们到底在哪儿?”沃金森大声嚷道,“这里是沙漠的中央。难道能躲在那间巫师的地下室里?” “不,是躲在这座清真寺的底下。” 沃金森笑了出来,说道:“清真寺下面就是岩盘,根本没有地下室。你没见过那些照片吗?岩盘上连个凹进去的地方都没有。难道他们新挖了洞躲在里面?如果真是这样,现在请你挪开这座建筑物,把他们叫出来向我们介绍一下好吗?” 御手洗听了,仿佛僵住了似的呆立着不动,嘴巴张得大大的,一副魂不附体的样子。众人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惊讶地一直注视着他。 “啊——”御手洗发出一声怪叫,突然消失在人墙的后面。不知怎么,他居然一个屁股蹲儿跌坐在地上,半天也站不起来。众人吓了一跳,纷纷围上前去。只见御手洗呆呆坐在地上,靠在黄栋屋子的墙上,大张着嘴巴,呼吸急促。 “御手洗先生,你太累了吧?”玲王奈大声说道,“得好好休息一会儿。” “咦,这里居然有个拴骆驼的套环。”只听御手洗这么说。然后他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十分佩服地小声说道:“是个好主意。沃金森先生,真是个好主意,我竟然没有发现。大家请稍退后一点儿,这里太危险了。现在我要把这座清真寺挪开了。” 于是他用肩膀和双手顶住黄栋屋子的一角,使尽全身力气往前推。 有人呆呆地看着,有人嘿嘿地笑着。御手洗使尽全身力气推着,嘴里不住地发出呻吟,远处传来风卷起砂粒摔打在石壁上的沙沙声。 特芙拉属于前者,他呆立在那看着御手洗。 “喂,洁,你在干什么?” “稍等会儿,马上就能动了。” “这不是在开玩笑吧?”两位洛杉矶的警察并没有笑,只是互相对视了一眼,小声商量着,“快走吧。没想到又是个疯子。” 沃金森左手指着御手洗,咧着嘴笑个不停。 “御手洗先生……”双手被反铐着的玲王奈也惊呆了,她含着眼泪说道,“别闹了,快点说正经事吧。难道你也有点不正常了?” 御手洗还干着他的苦差事,可是再也没人朝他看一眼了。就在这时,一阵强烈的吱吱嘎嘎的响声似乎要压倒呼啸的风声,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好像要撕破众人的耳膜似的。大家不由得停止了说笑闹和低语,两位正要离开这里回洛杉矶去的警察也停下了脚步。一行人因为面对有生以来最怪异的情景而个个呆若木鸡。 令人目瞪口呆的是,那些高耸入云的塔尖,以及高塔下的这座巨大的石头建筑物,竟然在一个人的推动下慢慢动了起来。它缓慢地,却是实实在在地一点一点在移动,所有的人都见到了这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 大家都屏住呼吸,呆呆地在沙地上站着。眼前到底发生了什么?每个人都询问自己。但他们唯一知道的是,一个不起眼的小丑在众人眼前创造了这项奇迹。 尤其是沃金森的表情最值得一看,原本从容不迫的笑容瞬间已经消失,换成一副惊恐万状的样子。 “噢,累死我了。”御手洗说道。他的身子倚靠在黄栋屋子的墙上。这座清真寺少说也从原来的位置上移动了五英尺。所有在场的人都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只是不知所措地看着御手洗拍打着双手,把手心里的灰尘拍落下来。 “你到底是谁?”山姆·霍奇斯问道,“是赫拉克勒斯吗?你刚才在干什么?” “我不是在做梦吧?玲王奈,使劲掐掐我的脸。”特芙拉说。 “我倒是想掐你,可是腾不出手来,我的手被铐住了。”戴着手铐的玲王奈说。 “来吧,各位,请到这里来,我想介绍给大家的人就在这里。”移动过清真寺的御手洗右手用力一挥,招呼大家跟上,然后径自往玄关走去。 “你要到哪儿去啊?想带我们去见谁?”奥利佛问。 “到玄关前去,让大家见见这些从没见过的人,他们是你们还不熟悉的未来的人类。一会儿我要带你们体验一回《第三类接触》了。”御手洗说。 好莱坞来的外景队和他们双手被反铐着的女主角,以及两位洛杉矶警察,在御手洗的带领示下,整齐地排列在玄关前的石板小路上。在他们中已经再也没有谁对御手洗的说法表示怀疑了,因为他们心里很清楚,下面他们要看到的事,将远远超出自己所能想象到的范围,因此大家只能听凭这位不可思议的亚洲人吩咐了。 当所有的人已经面对着清真寺玄关排好队后,特芙拉代表大家提出了他们心中共同的疑问:“洁,我们为什么要面对着这里?公路在这边,而红石山又在那边啊。” 御手洗微微眯缝着眼,竖起右手食指说道:“马上你就知道了,艾维。” 御手洗的话音刚落,四扇关着的门中有一扇慢慢打开了。在风声和螺旋桨转动声中,隐隐传来了大门打开的嘎吱声。大家见到门后的情景后,一个个竟然惊讶得合不拢嘴。 一位打扮得像是古罗马人,身上裹着黑布,腰上绑着腰带的男子从红色通道中慢慢走了出来。他走到石头舞台的右角边站住后,又有一个人从红色通道里走出来,他身上也穿着同样的黑衣服,他也走到第一个人的旁边站住了。接着又有另一个人从门里的阴暗中出现了,后面又跟着另一个,再后面又跟着另一个,再后面又有一个。他们一个接一个地从里面走了出来,接着又是第六个、第七个,从黑暗中拥出来的这群奇怪的人陆续在石舞台上站好,和排列在石板小路上的外景队形成面对面的两支整齐的队伍。 外景队一行人惊得目瞪口呆,失魂落魄,完全说不出话来。这群人到底是哪儿冒出来的?简直就像变魔术一样。清真寺里本应空无一人,红色通道里也没有任何藏身之处,那么,这群人究竟是躲在哪儿的? 月光下这群奇怪的人还在陆续出现,人数已经多得无法数清了,看来起码得有二十多个。外景队众人原以为出来的这些人都是男的,但仔细一看,里头似乎也有女人,但是性别很难分清,因为他们绝大多数头顶上没有头发。虽然其中很多人头部侧面还长着些头发,但也有一部分人头上一根头发也没有。 他们所有的人就像约好了似的,身上都裹着黑布,穿着古罗马人的衣服。在淡淡的月光和从远处帕台农神庙射来的灯光映照下,他们的脸部看得不太清楚,但可以看出,所有人的脸都很奇怪,全是红通通的。 在这风声呼啸的黑夜里,双方都默默对视着,一言不发。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眼前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吗?大家都怀疑着,不会是夜晚的死海呈现出的幻境吧? “各位女士们,先生们。”这时,月光下传来了御手洗的说话声,这才把大家从失魂落魄的状态中惊醒过来,意识到沙漠中的月光下呈现在眼前的这一切是真实的。 “下面,我为各位介绍一下亚历桑那州立大学社会医学院副院长安德鲁·霍尔先生。” 于是,一位体格强壮、满脸胡须的男子拨开石舞台上排列整齐的人群,走到队伍的前头。 “大家好,我是霍尔。在这种地方能和来自美国华丽世界的同胞们会面,实在感到愧疚。非常愧疚…… “是的,站在各位面前的这些人都是‘溃久病’的重症病人,对我来说也是最重要的病人。‘溃久病’是目前让全世界很多人深受其害的一种新发现的疾病。你们大概可以想象得到,当他们以这副模样出现在众人面前时,会引起大家如何的厌恶与不安。很多患者和他们周围的人都认为,人一旦患上了这种‘溃久病’,直到他的生命结束,这一辈子就将永远在不幸和痛苦中度过了。这种观点是完全不正确的,这是一种无知产生的偏见。我们人类必须勇敢地面对各种必然出现的新的疾病。 “他们是由于某些原因,也就是因为所谓的现代科学,才患上这种病的。也就是说,他们是人为因素制造出来的现代科学的牺牲品。他们是病人,但只要是病,就一定能治得好,我的病人们对这一点都深信不疑。但是他们在治愈之前不想在众人面前露面,只希望找个远离人烟的地方静静地接受治疗,所以我才下决心在这里建造了一个治疗中心。不知为什么,美国的患者中来自经济富裕阶层的相当多,这些人士也捐献了很多资金。” 说到这里,安德鲁·霍尔稍稍停顿了一下,每个人屏住呼吸静静地等他说下去。苍白的月光下,只听见周围传来的螺旋桨的转动声和微风轻轻吹过的声音。 “我们并不知道地面上连续发生了几桩重大的事件。但让我感到悲痛的是,有人告诉我,这些事件的起因据说都和折磨我们的这种疾病有关。而且一位无辜者将为此承担一切罪责,即将面临被逮捕的命运。为了拯救这位无辜者,同时也为了让当事人知道事件背后的所有真相,他极力说服我们必须在大家面前露面。” 霍尔又停了停,目光把所有碎石路上站着的健康的人们扫了一遍。这位社会医学院副院长的声音冷淡得像要融入淡淡的月光中似的。他接着说道: “但是正如我刚才说过的一样,暴露在别人面前,对于这些患者来说是比死还痛苦的事情。患者中有许多是女性,但是那位先生认为,无论如何都需要我们配合。他足足花了好几个小时对我们进行了说服,我们内部又花了很长时间,经过一再协商,最后才一致同意救人是最要紧的。正因为我深知他们有这个心理负担,当我知道大家的最终决定时,实在感动万分。不过,那位先生提出,我们在太阳下山后才露面,这个条件我们也同意了。现在,和你们见面的时候到了。我祈望他们的勇气能带来最好的结果。” 安德鲁·霍尔的演讲结束了,但众人还是哑口无言。仅凭社会医学专家的一席话根本无法解开众人心中的谜团。大家对于眼前发生的事还是半信半疑,站在石头舞台上下两边互相对视着的两群人还存在巨大的隔阂。因此站在碎石路上仰望着石头舞台的这些观众们依然继续保持沉默,连霍尔已经说完了话也没反应过来。 “实在没想到。”艾维·特芙拉老实说道,“他的意思是,这些人是一种新疾病的患者?” “是的。”御手洗抢在霍尔前头回答道。 “世界上居然会有这种怪病?我真一点儿不知道。” “患者相当多,艾维。而且不算什么新病种,自古以来就有了,不过一直隐瞒着不让别人知道,只是近年来患者数量增加较多。” “这种怪病简直就是现代的麻风病,患者会掉头发,脸上溃烂出血。” “不,艾维,那是误解,麻风病不至于这么厉害。但治疗方法这里早就有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圣经》里的描述是正确的。不过,准确地说,掉头发和满脸溃烂出血,浑身流脓并不是这种‘溃久病’的症状。就像刚才霍尔先生说到的那样,近代科学反而害了他们,近代科学的强力疗法,反而让这种‘溃久病’的症状更加严重。” “他说得对。”霍尔插嘴道,“这种强力疗法不是别的,就是服用类固醇药物。” “也称为肾上腺素荷尔蒙疗法。”御手洗一旁补充道,“如果不将脑部算在内的话,荷尔蒙和DNA是我们生物世界中最奥妙的物质。各种荷尔蒙在人体内起作用,产生出各种神秘的现象。比如,在女性体内荷尔蒙分泌状况能促使婴儿在短期内以惊人的速度成长,产下来的婴儿又可以在成长荷尔蒙的作用下快速生长发育。到了一定年龄后,女孩可以在女性荷尔蒙的作用下出现第一和第二性象征,男孩子也能在男性荷尔蒙的作用下长出胡子和改变声音。人体内的荷尔蒙据说目前已知的就有三十种以上。 “近代科学的可怕和危险之处也表现在,我们几乎能从自然界中单独提取出各种荷尔蒙,并运用化学合成方式人工生产出来。这些发明并没有考虑伦理道德方面的因素,只一味追求商业利用价值。这样,人们在短时间里就能让牛和猪等动物迅速生长,以降低肉类生产中的成本和费用。如果再同时对动物进行DNA改造,理论上完全可能培育出六条脚的鸡,并能让它们在很短的时间里快速生长,以满足炸鸡业者的原料供应。不管他们的主观动机如何,目前的状况正被引导到朝这个方向发展,这种现象尤其在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表现得更为严重。 “而且,这种做法让许多人体不必要的荷尔蒙或抗生素进入女性体内,成为形成子宫内膜异位症和子宫肌瘤症迅速增多的原因。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滥用肾上腺素和荷尔蒙也是其中的因素之一。” “肾上腺素和各种荷尔蒙的分泌是由大脑里的下视丘控制的。”霍尔接着御手洗的话说道,“这个部位也负责自律神经的管理和控制。然而根据我的观察测,在现代社会工作和生活的巨大压力下,往往引起下视丘的各种疾病,造成自律神经失调以及荷尔蒙分泌功能降低。我认为这也是‘溃久病’的致病原因。 “虽然‘溃久病’患者的症状多少因人而异,但此病的一般症状表现为,最早是眉毛附近发痒,全身出现疱疹。一旦发病程度超过人体免疫功能的防御能力,就会越来越重。而没有超过人体防御能力的话,它就会自然痊愈。它呈现出的早期症状就像单纯的皮炎,因此长期以来容易造成误诊而延误了治疗。 “随着病情发展,不久皮肤会化脓,用手挠也会渗出血,那种痛痒是很难忍耐住不去用手挠的。很多人在承受这种地狱般的痛苦时,晚上无法睡眠,精神压力巨大,以致损害内脏,多数患者带有某种程度的精神异常,这反过来又加大了精神压力,造成更大的伤害。由于严重的皮肤炎症,患者往往关节扭曲,脸部浮肿,皮肤溃烂,开始大片地掉头发,这种形象根本无法在他人面前露面。我认识很多年轻的‘溃久病’患者,他们和父母住在一起,却把自己紧紧关闭在房间里,几年都没跟父母见面。 “但是,这种病有一种极戏剧性的治疗药,那就是刚才提到过的类固醇。所谓的类固醇疗法,就是把原本由副肾在体内合成的皮质荷尔蒙,用人工方法制造出来,并且把它送入人体体内的医学疗法。它可以制成药片、软膏和注射针剂。使用这些药物可以暂时控制病情,患者也会变得舒服些了,高兴地以为自己的病已经治好了。 “然而这种类固醇疗法其实相当危险。一边向人体提供类固醇药物,一边又希望副肾的分泌功能恢复,如果两者可以顺利交接,是完全可以治愈这种疾病的。但是很多人都没有成功。人体一旦大量吸收类固醇后,就会产生依赖性。这样一来,只会让本来状态不佳的肾上腺素荷尔蒙的分泌功能完全丧失,变得完全依赖体外供给。 “这种不自然的状态一旦长久持续下去,终究会陷入难以挽回的境地。体内平衡失调、内脏出现疾病、精神发生障碍,最终导致失明,以致死亡。 “如果这时患者停止服用类固醇,那么情况会比尚未接受治疗严重一百倍。一切症状还会再次找上门来。全身剧烈瘙痒,皮肤红肿溃烂,全身不断出现脓包,出血,而且痒得实在让人难以忍受,患者会用指甲去挠,因此全身,尤其是脸部就会不断破皮渗血。不久,头发也完全脱光,整个变得不像人样,性格也发生变化。患者完全依赖类固醇,只能借助外部提供的类固醇药物苟延残喘,就像从此落入无底的深渊。正是由于类固醇这种近代科学制造出的强力武器的出现,才会让病人陷入无法自拔的泥潭,被这种现代的怪病所完全控制。 “这些站在各位面前的就是患者,他们拥有比别人更加敏感的神经,内心十分善良。你们闻到的气味就是一种涂在他们身上不含类固醇的软膏的气味。但是病情发展到这种地步,据我所知,还没发现任何一个女性患者从来没有产生过自杀的念头。尤其对于女性而言,这种怪病造成的痛苦简直比死还可怕。” 众人一阵沉默。不久,奥利佛开口说道:“我们基本了解了,但离完全了解还是差得远。你的意思是,这些人因为患上‘溃久病’后,由于接受类固醇药物治疗,结果病情发展得更为严重,对吗?” “也许可以说,这正是类固醇药物所制造出来的新疾病。”霍尔补充道。 “这种新疾病出现在二十世纪末的现在,这我了解。但是这种疾病和这儿有什么关系?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 “不,这也正是我们要问的问题。对我们来说,我们也完全弄不懂,你们为什么不待在好莱坞,却跑到这里来?” “霍尔先生,这就需要你把脱毒疗法向大家解释一下了。”御手洗说。 “你说得对。这些依靠服用类固醇药物而存活的重症患者,必须从体内把累积的类固醇排出去,简单说,就是借此停止从体外摄取类固醇。这么一来,类固醇就会和体内所积攒的各种废物,以及和各种致病毒素通过体液排出体外去。 “因此,就像刚才我说过的那样,通常这个过程要伴随着非比寻常的痛苦。地狱般的瘙痒、精神障碍、内脏疾病,这些自然不在话下,还必须承受体内流出体液和脓液,以及相貌丑化等痛苦。我们把这个治疗过程称为‘脱毒疗法’,这是靠类固醇存活的重症患者们为了避免病情恶化,以致发展到失明等严重症状所必须克服的难关,也是对患者战胜死亡的一次残酷的考验。 “但是,我们在亚洲发现了进行脱毒治疗的有效方法。不,也许发现这个说法并不准确。因为在亚洲,特别是日本,这是古代流传下来的方法,并非什么新发明,那就是利用温泉进行脱毒。 “促进脱毒,就必须改善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每天在温泉中浸泡数次,从西洋医学角度来看也非常科学。此外,许多温泉中也含有治疗皮肤病十分有效的微量元素,虽然我们还无法完整分析出这种成分,但硫黄和各种矿物能有效发生作用是毫无疑问的。 “因此,我在几位日本从事‘溃久病’研究的朋友帮助下,打算在日本设立一家‘溃久病’治疗中心,此项计划正在逐步实行中。我几次考察过日本的温泉区,发现并非所有的温泉水对皮肤病都具有疗效。即使具有一定疗效的温泉水,对于不同的皮肤病,其疗效也不尽相同。在治疗同一疾病时,考虑到早期和后期症状的不同,也应适当调整温泉中的化学成分。目前我还一直在对日本各地温泉的成分进行研究。 “然而,我也从其他各地研究者的报告中得知,有个地方的温泉尤其适合治疗‘溃久病’,其功效和日本的温泉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这就是死海边上的这个地方。此地的水简直就像专门为治疗皮肤病配制的一样,尤其对于治疗‘溃久病’十分理想。于是我才在这里修建了这座兼具‘溃久病’护理和治疗的设施。尤其重要的是这里远离人烟,对患者的集中治疗特别有利。在这里,患者被人见到,或被人背后议论的可能性比在美国低多了,也比在日本进行温泉治疗,隐蔽性要更好些。” “原来是这样。”特芙拉终于开口说道,“这么说来,我们在这里碰面完全是偶然?” 霍尔重重点了点头。 “我们有理由到这里来,你们当然也有理由来这里,我完全明白了。”特芙拉说。想了想后,他又问道:“不过,这栋建筑物的用途是什么?不,首先请告诉我,你们到底住在哪儿?” “地下。”霍尔回答道。 “地下?难道下面有地下室?” “不,下面有座所谓的地下城。它被深埋在岩层和沙土下,正如古代的所多玛城一般,街道的遗迹都被掩埋了,这是我们在此进行考察时偶然发现的。只要稍加修整,其保留的原址几乎可以原封不动地用作居住设施来使用。岩层下甚至连蓄积温泉,开办公共浴场的地方都有,于是我们决定发掘后加以利用。不论多么远离人群,只要我们聚集在一起生活,迟早会被外界所知悉,因此,在地下安静地进行疗养,倒是个很不错的想法。目前这种病还未得到社会的广泛理解,患者往往会被误认为是遭到天谴的怪物。在这种世俗的偏见消除以前,我是不想让我的患者们暴露在人们面前的,要是不发生这次事件的话。” “也就是说,这座清真寺是为了掩盖你们地下疗养院的存在才盖起来的?”奥利佛问。 “眼下确实如此。”霍尔回答道,“这座清真寺的一层是固定的,但二层可以做最大为三十七度的旋转。如果旋转十五度的话,红色蔓草道路的地板上会出现一个通往地下疗养设施的楼梯口,四个突出部分几乎是等距离的,当二楼转回正常位置时,通往地下的入口就会隐藏起来。” “为了不让人发现你们的地下疗养设施,就这么大费周章?” 霍尔笑了,他回答道:“不,哪可能是这样?这是基于我的‘溃久病’治疗计划,为十年、二十年后的状况所做的规划。虽然目前我们还无法准确进行预测,但未来‘溃久病’患者的数量一定会比目前增加两三倍之多。只要现在的医疗制度继续存在,对患者进行所谓特效药治疗,让他们服用类固醇药物这种短视行为就不可能消失。而付钱接受治疗的患者一方,他们的认识也没有提高的迹象。这样一来,患者人数将来必定会急剧增加,这种病也一定会引起社会的注意。人属于自私的动物,一旦自己的亲人或自己有罹患这种病的可能,他们才不会再歧视这种病,并马上会转为持理解和宽容的态度。到了那时候,我们才可能让患者回到地上。现在我的患者共有二十一名,将来可能会增加到几百名。我是考虑到那时的需要才设计这座建筑物的。” “这句话又怎么解释?” “接受脱毒治疗的患者,或者单纯患‘溃久病’的患者中,他们的体质强弱有很大的不同。晒太阳对于有些人有利,而另一些人却必须避免阳光直射。这座类似清真寺的未来‘溃久病’治疗中心一旦能够充分发挥功能的话,它的四座凸出部分里的房间,经过安装窗户后可以全部用来做病房。现在走廊部分里的水泥墙也可以打掉后作为病房和治疗设施来使用。如果把整个二层旋转三十七度,也可以将二层分隔成可以晒到太阳和晒不到太阳的两类病房。” “原来如此。” “由于整体建筑物的平衡关系,在四个凸出部分中目前只有黄栋和绿栋房间可以移动。现在对清真寺进行旋转,只是为控制通往地下通路的开关。” “原来是这样,实在出人意料啊!”特芙拉感叹道。 “也就是说,洁。”他仿佛终于理解了似的转身直视着御手洗说道,“你根本没有移动过清真寺,你把我们都给骗了!你做的那些恶作剧般的表演,让我们这群善良的人中差点犯了心脏病。” “你这句话也太夸张了吧。”御手洗说,“我从没料到过你会说这种话,艾维。你是在对谁说这番话?岂有此理!你作为一个导演,竟然还抱怨我演技太好了吗?” 特芙拉双手一摊,说道:“演戏总要等导演喊开拍才能开始演嘛。” “对了,霍尔先生,”奥利佛说,“这座清真寺到底是根据什么工作原理转动的?从建筑工程的照片看来,里面根本没有设置动力室或者安装马达,也没有发动机。” “我们装的是振动马达。动能类似于日本新近推出的一款单眼式自动聚焦相机。一旦按下按钮,相机的镜头便会自动旋转,以便自动对准焦距。那种相机里也没有装动力装置。”霍尔说。 “是的,不怕你笑话,我也觉得那种相机实在不可思议。日本生产的摄像机自动聚焦系统也很神奇。单眼式相机这类东西,取下镜头后只有一面镜子,镜子下就是胶卷了,根本没有安装微型马达。”特芙拉说。 “简单说来,”御手洗略显急躁地说明道,似乎觉得要让这群人了解得费不少时间,“那是因为交换镜头的套环本身就是马达。” “这又如何解释?” “这里光线太暗,又没有白板,把这里当教室向大家说明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试试看吧。假设我手中有两个圆环,请各位设想这两个圆环是重叠在一起的,接下来设想一下,下面的套环开始发生振动,是非常细微的纵向摇晃和上下之间的振动,由于这个振动,使两个套环之间产生了极其微小的缝隙。明白吗?” “嗯,好像能想象得出来。”特芙拉边点头边说道。 “那么,请在这个纵向摇晃中加入横向摇晃的概念。现在假设,如果同时发生这两种不同的振动,而且频率又是相同的话,当下面套环的振动达到上死点的瞬间,又发生不管朝左右哪个方向的横向摇晃的话,在达到下死点时,就会出现和它方向相反的横向摇晃,就是这个原理。” 说到这里,御手洗的目光扫过人群,像是在询问每个人是否听懂了。但由于时间紧迫,他只能接着往下说:“现在我们先假设下面的圆环是固定住的,而它上面的圆环是可以自由转动的。这么一来,上面的套环如果开始朝上死点作横向摇晃的话,结果会如何?这就是振动马达的原理。想要转动像镜头那样的圆筒型物体,这是最理想的马达。因为马达根本不存在,镜头本身就是马达。只是,研究出这个原理的是你们美国人,把它实际运用在相机上的却是日本人。” “原来如此。以前似乎听说过振动马达这个词,原来是这个道理啊。”奥利佛·巴雷特感叹道。听众中有人因佩服而显得沉默,有人则是因为难以听懂而保持沉默。 “等等,振动马达的原理算是理解了,还有呢?”奥利佛问。 “这个圆筒型的清真寺,在一层和二层之间就安装了这种装置。利用这个原理,只能让二层转动。因此,只有二层的黄栋和绿栋能移动,而一层部分的红栋和绿栋就不能移动,所以……” “所以才感觉不到地震!”奥利佛大声喊叫道。 “说得对。”御手洗说,“我从搜集到的线索中发现,只有清真寺重叠着的圆筒型建筑的上半部分才能移动。为了避免损坏其中的振动马达构造,所以你们才把左右两边的屋子盖得像跷跷板的两头似的往下压。找到这个关键后,我才把死海畔的这些谜团逐渐一一解开了。” “你不但解开了这座建筑的谜团,还耍了那样的恶作剧,在我的记忆中,这辈子还从未受过那种惊吓。”特芙拉说。 “要让我解释别人发明的东西的原理,这种事我才不干呢。” “等等,各位,这里又产生一个更大的疑问。”奥利佛右手按着脑门说道,“刚才你说,转动清真寺是运用了振动马达的原理,也就是说,转动清真寺的动力来源是电,对吧?” “不用说,当然是用电做动力啊。”御手洗点了点头。 “那我想问,这里哪来的电?这种穷乡僻壤是不可能通电的。要知道有电,我们就不必那么受罪了。” “当然不会有人把电通到这里来,所以霍尔先生采用了和你一样的方法,也就是用发电机发电。” “发电机安装在哪儿?”奥利佛大声嚷道。 “嘘!”御手洗说,“请竖起耳朵仔细听听,听到没有?有无数台发电机在悄悄地转动呢。”说着,御手洗把右手食指朝天上一指。 “是那些呀?原来如此。”人群中又响起了惊呼声。 “是采用风力发电啊。原来如此!”特芙拉也说,“原来安装了那么多螺旋桨,就是这个目的。” “每台螺旋桨上都装有一个马达。马达和发电机一样,一旦有电流通过就能转动。相反,只要有某种力量能使它转动,它就会发出电来。” “也就是运用这种力量来转动建筑物的吗?” “我曾经也设想过使用太阳能发电系统,但若要确保必要的数量,就必须在地面安装许多大型电气设备,那些东西大得使人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将使这座设施不再成为秘密。要是不怕被人发现,我就会大大方方地拉一条电线来,或者安装大规模的太阳能系统来使用了。不过目前还是依靠螺旋桨,因为能从螺旋桨上联想到发电设备的人,我想还不多。” “地下也使用电吗?”奥利佛问。 “因为采光的小孔很小,还是需要电灯的。不过现在的患者中需要晒太阳的很少,对大多数的患者而言,黑暗的地方才是他们的天堂。要不,我带各位到我们的疗养设施里看看去?”霍尔说。 “换句话说,你们是依靠风力发电来获取旋转建筑物的动力,以及用于地下疗养设施的照明。你的意思是这样吧?但是,如果赶上没风的日子,还可以得到稳定的电力供应吗?”特芙拉问。 “只要用蓄电池来储存电力,就不存在任何问题。”御手洗抢先回答道,“那就抓紧点儿吧,不要让各位患者等得太久了,快点带我们参观地下室吧,其他的到了现场后再说明。只有我们这些人都亲眼看到的东西才能成为证据,不管多么难以置信,只要众人亲眼目睹到了,那才承认是事实。为了证明霍尔先生不是在我恳求下才配合演的戏,赶快请霍尔先生带我们参观地下室吧,这也是霍尔先生和患者们诚心诚意的邀请。” “等等,你说用蓄电池?哪见有这种东西?要储存如此大量的电力,那蓄电池起码小不了,至少我是没见过。”奥利佛说。 “可是你们早就见到过了,几乎每天都能看得见。” “在哪儿?喂,各位,你们见到过蓄电池吗?”奥利佛回头问大家,众人都纷纷摇了摇头。 御手洗十分惊讶地摊开双手,说道:“喂,喂,你们不会白长了双眼珠子吧!就在那儿呀。”说着,他指了指众人的身后。 “哪儿?”大家回过头来,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看,异口同声地问道。因为那里只能见到帕台农神庙,根本就没有蓄电池。大家都瞪大眼睛好奇地问道:“哪儿?哪有什么蓄电池?” “喂,艾维、玲王奈,你们就不能动动脑?当然是帕台农神庙的地下室了!” “地下室?那就是蓄电池吗?”特芙拉惊呼起来。 “太大了,反而看不出来了吧,你们还在蓄电池里吃过饭呢。” 大家听了呆若木鸡,大张着嘴巴久久也合不拢。 “那就是蓄电池?” “居然有那么大的蓄电池!” “清真寺屋顶上无数的螺旋桨发出来的电,被输送到那座地下室里储存了起来。因此,可以说那个房间才是制造出所有这些超自然现象的魔术箱。” 大家听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这太让人吃惊了……原来是这样……”过了好久,奥利佛才嗫嚅着说道。 “原来如此,原来是这个道理,真让人听了惊讶得合不拢嘴。”特芙拉也说。 “只要蓄电池不起作用了,清真寺自然也就不能旋转了,因为没有电源了嘛。但只要蓄电池正常运作,清真寺就可以继续转动。” “蓄电池正常运作……” “也就是地下室的门关上后。”御手洗解释道。 “啊——” “所以,当地下室的门开着时,没人能听到地震或金属发出的怪声,只有关上地下室的门后,才能感觉到地震。我刚才说过,这种所谓的地震,只有住在黄栋和绿栋的人才能感觉到。准确地说,应该也会传到红栋和蓝栋里去,但是震动的强度非常轻微。而且这种地震和帕台农神庙地下室的门有着密切的联系,门开着的话,电池就不起作用了。因此地震,其实也就是清真寺的转动,也就不会发生了。而地下室的门关上后才能发生所谓的地震,此时清真寺才能旋转。” “如果门一关上,电池就能运行了吗?” “准确的说法是,关上门后,才具备电池运行的条件。光把门关上还不行,这只是说明,蓄电池已经处于封闭状态而已。” “封闭状态?你是说还必须再装上什么吗?” “魔术之水。” “魔术之水,是指硫酸吗?”奥利佛高声问道。 “说得对。” “硫酸和铅,原来如此。这两样东西才能组成蓄电池!等等,洁,哪来的硫酸?这里是沙漠的正中央!要充满那间巨大的地下室,那得需要多少硫酸?那得用好几台油罐车来拉吧?那么多硫酸……哦,对了!” “是的,奥利佛,这里想要多少硫酸都行,多得用不完。这里的北边有一座铀矿精炼厂。炼铀需要使用硫酸池,只要能把一小部分废弃的硫酸输送到这里来就行了,也就是用那根埋在地底下的直径十英寸的管子来输送的。” “噢——” “好了,各位,知道了我们就快走吧。”御手洗跳上石头舞台。站在碎石路上的一群人依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奥利佛,今天我算是服了。甚至觉得自己就像个白痴似的。”特芙拉嘟囔着说道。 55 众人排成长长的一行来到一层的红色通道上,“溃久病”的重症患者们走在最前头,走在他们后面的是安德鲁·霍尔,并排走在他身边的是御手洗,来自好莱坞的外景队则紧跟在最后面。患者中的几个人,以及霍尔,还有特芙拉和奥利佛手上都拿着手电筒,照着大家脚下的路。 红色通道的入口紧挨着大门的左边,大家走在走廊里的感觉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但是,默默地走在前面的患者们却一个个地消失在前方的拐角上,也就是卡罗尔·达内尔倒在血泊里的位置再往前一点的地方。 患者们全部看不见了,接着轮到御手洗和特芙拉往下走了,当他们走到患者们消失的地点时,发现那里有个宽约三英尺、深约五英尺的洞口,这里可以看见一条石阶朝幽深的地下通去。 原来,这就是把清真寺往右旋转十五度后露出的地板下的通道。从石阶往下走,前方不远处就有亮光透进来,而只有众人现在所在的位置黑得就像是地狱。走在前面的最后一位“溃久病”患者也已经朝着地下的那片亮光慢慢走下了石阶,他的背影还隐约看得到。 御手洗回头看了看后面,在山姆·霍奇斯的搀扶下,腿脚不方便的巴特·奥斯汀照例还是走在最后。御手洗等自己的人都走到跟前后,他一边用目光扫了众人一眼,一边开口说话。双手被反铐着的玲王奈站在他身后。 “各位,亚洲有句俗话,叫做‘百闻不如一见’,各位脚边的洞穴都已亲眼看见了,这不是任何人的幻想,是亲眼见到的事实。杀死卡罗尔的人,就是从这里爬上石阶,出现在红色通道里的,而大家都以为这条通道是外人无法进入的。以刚才的速度转动清真寺的话,只能让住在黄栋和绿栋的人躺在床上时有些轻微的感觉,偶尔能听到一阵很大的嘎吱声,那是因为转动速度太快了点儿。艾维能感觉到的所谓的地震,正是这个地下入口被打开时发生的轻微震动。那么,各位,已经做好进入地下城的思想准备了吗?”说完这些话后,御手洗就像常住在地下的人似的,轻车熟路地率先走下了石阶。 这段通往地下的长长的石阶,却让巴特·奥斯汀和双手被反铐着的玲王奈走得非常辛苦。两人分别由朋友和警察左右搀扶着,小心翼翼地一步步往下挪。不到几分钟时间,一行人终于走下了石阶,一派令人不可思议的景象出现在众人的眼前。 长长的石板路一直往前延伸,每块石板因为长期被众人踩踏,棱角都已磨平了,显得光滑而发亮,那是因为石板面上看上去像是洒了一层水。而让石头发亮的,却是并排在沿路两旁的石砌房屋墙上点着的黄色的灯光。这真是一座地下城市,这里没有风,也没有任何声音。每走一步,踩在石板路上的脚步声就会在密闭的地下空间里回荡,带着点凉意的空气仿佛静止不动了似的。 石板路的远方看得到一座广场,广场中央有个水井,水井四周有石头长椅围绕着,几位患者正坐在石椅上亲切地交谈,看来不是所有的患者刚才都上到地面去了。道路两旁的房子,让人感觉带有古代的样式,都是十分简陋的石头砌成的房子,每户都有小窗和木头做的门。每扇窗户里能看见黄色的微弱的光,然而有趣的是,不管哪扇窗户都没有镶着玻璃。 对于习惯了在都市里生活的人来说,这里昏暗得就像传说中的黄泉国。但是对于从夜晚的地面走下来,又在漫长而黑暗的走廊里转了半天才来到这里的人来说,只会认为眼前看到的又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奇迹,展现在眼前的真是一座闪亮的地下古代都市,简直就像梦幻里才能见到的光景。 “欢迎莅临我们的城市,”霍尔回头看着众人,摊开双手,脸上露出稳重的微笑说道,“这里就是古代城市的一部分,因为曾经完全被砂掩埋,所以原封不动地保留下了当年的风貌。之所以一直没有被发现,可能也是因为这个缘故吧。” 他把手上的电筒照向头顶上方,可以看到在遥远的高处有一大片黑褐色的岩壁展现在众人眼前,这里的天空就是岩壁。霍尔手里的灯光打出的小小的黄色光圈,在岩壁的天空中央缓缓移动。 “上面的岩盘画满了星座。这里就是巨大岩盘的下方。也就是说,我们是在一个巨大的天然洞窟里。我们不知道当年要盖这座城市出于什么考虑,但这个地方像是很早就盖好的。从建筑的样式来看,应该和昆兰洞窟几乎是同一时代,因此我们决定原封不动地把它作为疗养设施使用。 “之所以这样,其实也是因为这里完全具备作为设施的理想条件。这里温泉不断涌出,到处都能建造使用这些温泉的浴场。你们看,这里和那里都是。可以认为这里古代就是使用温泉治病的地方。” 霍尔一边走在众人前面带路,一边用手指着。这里那里,到处都能见到让人连想起古代罗马浴场的广阔水池,伴随着隐约可闻的硫黄味,白色的水气蒸腾缭绕。池里已经有人几乎泡到下巴了。 水池的一边几乎都是岩石裸露的崖壁,前面竖着一尊吸引众人眼光的石像,那是长着东方脸孔和身材的女性神像,她的掌中温泉源源不断地流了下来,喷向旁边的水池。 “那尊叫做观音神像,代表世界上唯一不曾引发宗教战争的各种宗教的升华。”霍尔说道。大家都没想到,这片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互相水火不容的地面下,却耸立着一尊佛教神像。 “集中到这里接受治疗的人,每天都要入浴十几二十次,所以正如大家所见,他们都穿易穿易脱的服装。水池因为源源不断地有新的温泉补充,一直都很干净。不过,即将治愈的病人和病情严重的患者使用的浴场还是必须分开。 “就这样,我们想尽一切办法促使脱毒彻底达到目的。患者感觉痛苦的时候,病友们便会互相鼓励。在他们最痛苦的时候,能够给予他们最有效的鼓励的并不是我,而是数周前刚刚遭遇同样痛苦,并顽强克服过来的先来这里的患者。 “这条路的尽头,有个日本温泉学来的砂浴浴场。认为需要接受阳光照射的患者,可以沿着那条小路一直走到底,在洞窟的另一边有个阳光可以直接照射进来的地方。那里也有一条不必利用清真寺的秘道就能出入这里的唯一通道。一旦外面的蓄电池不能使用,由于清真寺的入口打不开,我们会从这条通道出入。今天我们出去时也是走的这条通道。那天晚上为了把硫酸装进外面的地下室,我们趁着深夜把你们的椅子、桌子搬上去时,也是通过这条通道进出。不过,我们正在考虑封闭这条通道。” “霍尔先生,我也觉得还是封闭了好。”御手洗说,“对于从山那边过来的入侵者,这里几乎就没有防备。你在美国已经太出名了,你提出的,目前的医疗制度的疏失导致了类固醇药物泛滥的看法,不仅招致许多人的反对,也让全美国的皮肤科医师都认识你了。你的名字甚至在日本的专家里也无人不晓。你在中东某地进行温泉治疗‘溃久病’实验的消息,许多感兴趣的人都能轻易打听到。盲目相信类固醇疗效的人以及靠贩卖类固醇赚钱的人,如果想对这家医疗中心进行破坏,光靠能旋转的清真寺作为防卫实在很不够。 “就拿我来说,我只是听艾维说过死海边发生的这桩诡异的事件,和比佛利山几名婴儿被脸部溃烂出血的怪物抢走的案子,我自己又听到过安德鲁·霍尔先生的一些传闻而已。光靠这三个条件,就在两天之间找到你这儿来了,可见想找到你们并不难。这里的秘密依然能保持得住,可以说算是很幸运的了,但我无法保证在我之后不会有大批人跟到这里来,我看那条通道还是早点封闭为好。” 霍尔点了点头。 “御手洗先生。”一直保持沉默的安东尼·路易斯居然改称御手洗为先生了。御手洗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这位洛杉矶警察。他的手还紧紧地抓住双手被反铐着的玲王奈。 路易斯说道:“刚才你不是提到过脸部溃烂出血的人吗?” 卸手洗点了点头。 “有好几个目击证人都说见到过那些脸被血染得鲜红,没有头发的人。我本身也亲眼见到这个人从玲王奈家走出来。那个人就是她吧?” “当然不是。你不也看清了吗?她并不是‘溃久病’患者。” “那么那个人是谁?我见到过的那人到底是谁?”路易斯问道。 “御手洗先生,我们已经认真倾听过你的意见了。你认为绑架比佛利山五名婴儿并加以杀害的人不是松崎玲王奈,是吧?”蒂莫西·莱恩也问。 “当然不会是她,因为她完全没必要这么做。”御手洗笑着回答。 “那么,到底谁有必要这么做?”莱恩问。 这时,一位男性患者跑到霍尔身边,小声对霍尔说了几句话。霍尔身材很高,他往前弯下身子,把耳朵贴近他听了后,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不见了?找不到了?”安德鲁挺直身子,疑惑地看着御手洗说道,“她不见了。约翰的假首级也不见了。她能逃到哪儿去呢?” 御手洗低着头,双手插进口袋里,开始沉思起来。 “我知道了。”说话的是玲王奈,“我现在全都知道了。她一定就在死海王国的布景上。” 56 船一出了死海,御手洗就开始向众人解释起其中的原委来。天空悬挂着一轮圆月,死海黑色的水面上也漂浮着一个一模一样的月亮。 “这里有一位女明星,她红透了半边天,是好莱坞顶尖的名演员。然而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患上了‘溃久病’。因为她是大明星,为了事业和体面,她只能毫无选择余地地使用了类固醇药物为自己治疗,这样才能继续风风光光地站在媒体和镜头面前。这使得她在这个泥潭中越陷越深,一次次地加大类固醇药物的使用量,很自然地逐步变成仰赖类固醇才能生存下去,从此她的精神也开始出现了障碍。” “她的症状居然不到一年之内就发展到这么严重,恶化速度之快,可以说是个特例。”霍尔在旁边补充道。御手洗也点头表示赞成。 “美国的医生们对于使用类固醇药物问题的是非曲直也广泛地进行了争论,在这场争论中,一位与宗教问题关系密切的人也积极参与了进来,他就是宗教学家戈登·巴克雷,也就是作家麦克·巴克雷的父亲。 “基于本身的信念,他坚决反对使用类固醇。他到处演讲,不断和医生们展开论战。这位女影星的主治医生是加利福尼亚州皮肤科的权威法兰克·齐默曼。宗教家毫不妥协地对齐默曼医生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医生后来开始限制女影星对类固醇的使用量,但他这么做并非出于屈从宗教家的意见,而是基于他本身的判断,因为他认为长此下去只会让病情越来越糟。 “然而,当时这位女影星的病情已经恶化到令人绝望的地步了,体内流出脓液、体液,头发掉落、皮肤变形,当今数一数二的美女容貌已经变得无法见人了。 “她当然恳求医生继续让她使用类固醇,但是医生坚决不肯答应。于是女影星不惜通过任何可能的渠道,不择手段地想方设法弄到类固醇,而死心塌地甘愿为她去做任何事的,就是那位心理医生保罗·多利斯德尔。他和女影星关系匪浅,这自然不在话下。女影星不但是他诊所的出资人,也是源源不断地把比佛利山有着各式各样烦恼的有钱人介绍给他看病的大恩人。可以说,女影星简直就是他有力的庇护人,所以保罗当然有义务出面维护她的利益。 “但是这位多利斯德尔费尽心机所能弄到手的类固醇药物数量极其有限,简直杯水车薪,无法使她的皮肤有一点儿起色。她的身体已经变得完全依赖类固醇才能生存下去,根本无法自己分泌肾上腺素荷尔蒙了。使用类固醇治疗已经达到极限,所以齐默曼医生才不得不坚持要她停止使用类固醇。 “但是女影星发疯了,她盲目臆断齐默曼医生之所以不再让她服用类固醇,都是戈登·巴克雷的强硬干涉造成的,于是女影星便到位于格里菲斯的戈登·巴克雷家进行报复。我们无法知道她到那里去时出于什么考虑,如果没带武器去,说明也许当初并非故意杀人。但是她在院子里的杂物间里碰巧发现了一把斧子,不巧,巴克雷家的吧台上又摆着一把冰锥。而更为不幸的是,刚好这时戈登·巴克雷的家人正好回来。她以为自己已经杀了他,达到复仇目的了,然而死的并不是戈登·巴克雷,而是他的儿子麦克·巴克雷。 “她弄错对象了,杀的正是原本打算周末请她吃饭的人,只是这个约会已经永远无法实现了。她的眼睛已经看得不太清楚,精神也不太正常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又砍下了麦克·巴克雷的脑袋……奥利佛,请把引擎关上好吗?”御手洗说。 奥利佛.巴雷特关掉小艇的引擎,四周一下子充满似乎摧毁一切的绝对寂静,这份寂静大家都能体会得到。自从耶稣基督诞生,奔走在这个湖畔的时代开始,这份寂静一直延续到现在,一点儿也没改变。 “奥利佛,船上还有桨吗?好,把它递给坐在外侧的人,大家一起划,把船划向码头。” 于是众人乘坐的小艇静静地往梦幻般的死海王国接近,他们看见一艘没有引擎的陌生小船停在码头上。 “有人已经先来了。霍尔先生,那艘船是你们的吗?” “是我们的船,本来藏在前面的。”霍尔回答。 “玲王奈的直觉猜对了。好,我们分别从舞台的左右两边绕过去。奥利佛,这个布景的照明开关在哪儿?”御手洗向这位王国的设计者问道。 “开关在那边。但开灯前要先启动发电机才行。” “OK。那么下船后,请你先把布景里的开关打开。乔伊斯、罗德,你们俩听到我的口哨声后,立刻启动发电机。” 船慢慢靠近码头。 “好,奥利佛、乔伊斯,你们到对面去。艾维、莱恩先生、路易斯先生,请跟我来。” 御手洗猫一样敏捷地蹑手蹑脚上了岸,玲王奈也在两位警官的搀扶下上了岸。 “女影星为何不仅杀了巴克雷,还要砍下他的脑袋放在银盘上?”御手洗一边绕到装着升降梯的盐山背面,一边小声说道,“如果玲王奈的猜测是正确的话,今天这里应该找到解答。” 御手洗压低身子,来到舞台边上后单膝跪地。从御手洗的肩膀上方,洛杉矶警局的两位警察可以看见明月照耀下的黑暗的舞台。 舞台中央,有一个把银盘高高举在头顶的身形纤细的人影。从身上披着薄薄的上衣,在苍茫的月光下一览无余的修长的腿形来看,此人无疑是个女性。人影慢慢把盘子放了下来,从脸部前面到胸前,再到腰部,然后弯腰放在地上。她跪了下来,双手托住人头两侧,一下抱了起来,慢慢用嘴亲吻。 紧接着她弹跳起来,从地上猛地站了起来,把人头抱在胸前,在台上转起圈来。她抬起一条腿,单手交换着举起,动作渐渐缓和下来后,又把嘴贴了上去吻起人头。吻完后她又开始翩翩起舞,在死海的阳台上,孤独地继续展示着她的演技。 好像终于结束了。她一下子蹲在地上,把人头放在旁边,低下头,呼吸有些急促。这时响起御手洗的口哨声,发电机几乎同时发出轰鸣。剎时间,死海王国的阳台变得比白天还要明亮。 女影星惊恐不安地站起身来,急忙用手遮住双眼,因为灯光实在太刺眼。 御手洗慢慢站了起来,一边拍手,一边走到明晃晃的灯光下。艾维·特芙拉紧跟在后面。舞台的另一侧,奥利佛·巴雷特也从灯光旁的梯子爬了上来,杰克·戴维斯和麦克·贝利跟在他后面。吉姆·贝兹、巴特·奥斯汀和安德鲁·霍尔也陆续从洞窟里走出来。他们也像御手洗表现出来的一样,一起纷纷鼓起掌来。 “表演实在精彩。”御手洗说,“女士们,先生们。现在我终于可以荣幸地把死海杀人事件的主角介绍给大家了,她就是好莱坞的著名女影星——夏隆·穆尔小姐!” 这时,观众们的掌声才热烈起来。没有鼓掌的人只有两位警察和玲王奈,不用说,玲王奈没有鼓掌自然是因为双手被铐住了,但即使打开她的手铐,她是否愿意鼓掌还是个未知数。 夏隆低垂下双手,只见她露出的皮肤上到处都是结痂和新挠破的伤口,虽然皮肤已经变成褐色,但看得出病情已经渐渐开始好转。那张上过各种杂志封面,早已被人广为熟知的脸就在眼前。高高的鼻梁、五官分明的面孔、略显宽厚的嘴唇、大而热情的眼睛,而她的头发也已经长得和正常人差不多了。 “夏隆!”特芙拉大声喊道。 “艾维!”她低沉着声音回应道,她的声音显然和银幕上观众熟悉的不同。 “你们居然偷偷躲在那里看?真讨厌!”她突然露出笑脸,面对两边的观众伸开双手,单膝弯曲,行了个优雅的答谢礼。观众们的掌声像是被吸进幽暗的死海里去一般,突然消失了。 “我的表演怎么样?要重拍吗?” “太精彩了!”导演说。 “谢谢。听你这么说,我真高兴。”接着她扭头看着玲王奈说道,“嗨!那位的是玲王奈吧,怎么不吭声呢?” “我刚得知你患上‘溃久病’。”玲王奈冷冷地回答道。 “反正你也没机会再对人散布了。怎么样?你也尝到戴手铐的滋味了吧?哼!看上去还挺般配。你以前那些丑事终于暴露了。” “穆尔小姐,你的事也暴露了。”御手洗说,“我来为你介绍一下,这是洛杉矶警局的蒂莫西·莱恩和安东尼·路易斯两位警官。”两名警员面无表情地往前跨出两步。 夏隆·穆尔声音高亢地笑了起来,她把双臂伸开,让全身沐浴在明亮的灯光里,大声地说道:“约翰,你的头发是黝黑的,黑得多么耀眼。就像暗夜中裹着的黑色面纱,就像所多玛葡萄架上垂下的葡萄串。就像白天狮子和盗贼们可以藏身其间的黎巴嫩巨大的杉树林。星星见了你也要躲闪,月亮见了你也要避之不及。你的头发比漫漫长夜还要黑,比夜晚深邃森林的静寂还要黑。我的灵魂已经被它吸引了,在那里已经迷失了方向。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你的头发更黑。我求求你,一次也好,让我的手摸摸你那黑亮的头发!” 不知道何时起,夏隆的右手已握住了一把匕首,大家还未察觉,她已经挥起匕首用力刺向自己的胸膛。一声惨叫传遍死海的水面,似乎一直传到了北方遥远的加利利湖上。 “夏隆!”导演大声叫喊起来。这时,只见夏隆的身体慢慢滑倒在约翰的首级旁。大家纷纷往她身边跑去。 夏隆的嘴里发出低沉的呻吟声,在舞台中明亮的灯光下,她的身体慢慢向一旁扭曲,蜷缩成一团,一直没有动静。不久,她浑身开始痉挛起来,一开始还在急剧挣扎,后来慢慢不再动弹了。 她嘴唇的颜色渐渐淡了下去,微张着双唇艰难地喘了一口气,头突然向后仰去,下巴也轻轻颤抖着。匕首刺下的地方清晰可见,刀口深深扎进了她的胸膛,她身上单薄的上衣已经渐渐被血染得通红,但出血量并没有想象得多。御手洗用手指触摸了一下匕首刺进的位置,一边回头看着众人。 “不行了,”他摇了摇头说,“准确地刺中了心脏。” 特芙拉上前分开众人,双膝跪地俯身在夏隆的旁边,他抱起她的头,怜爱地枕在自己的膝盖上。 “玲王奈……”夏隆微微颤抖着嘴唇,用几乎辨认不清的声音呼叫着自己的对手,“你在吗?” “我在这儿。”玲王奈回答。 “看着我。”夏隆说。 “好。” “我已经听到死亡天使拍打着翅膀的声音了……天使,还没来吗……”夏隆沙哑的声音自言自语地说着,她开始咳嗽起来,身体转向旁边吐了一口。 “夏隆,我懂了。”特芙拉说道,“你在对讲机里对我说的话。你说我角色分配不公……确实,我不该把你从《莎乐美》上换下来,是我错了。” 但是,已经不知道夏隆能不能听见导演的话了,她浑身颤抖,喉咙里冒出奇怪的声音,临死前的喘息使她的下颌和嘴唇不断地抖动。 “真可惜……”在一旁惋惜地说话的是安德鲁·霍尔,“其实她已经开始痊愈了,真是可惜。” 大家都愣住了,只能目不转睛地看着地上的女演员在临死前最后的挣扎,这也是她人生的最后一次谢幕演出了。大家完全被震慑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也许这个场面比玲王奈抱着米兰德的人头跳舞更为精彩。任何天才的演技,若比起一位演员以终结自己的性命为代价进行的最后演出,无疑都将黯然失色。 风已经停了,海面又恢复了平静。在万籁俱寂的静夜里,她慢慢停止了挣扎,生命像潮水般从她身上渐渐退去。夏隆的灵魂已经离开了她的身体,回归上帝的身边,一切都结束了。她人生最后的演出也已终结。 特芙拉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谁都没有说话,静静地低头看着已经停止了呼吸的夏隆的遗体。在这座好莱坞制造出的死海上的奇妙舞台上,这已经是第三次上演的死亡的悲剧了。 “她的身体已经开始凉了。”特芙拉说,“直到最后的最后,夏隆还放不下玲王奈啊。” “是的。她虽然神志已经错乱了,但偶尔还有清醒的时候。那时,她也会因自己的疯狂而犯下的罪而惶恐不安。她很清楚,自己杀了那么多人,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了。她觉得,既然如此,何不连自己的宿敌也一起杀掉?所以夏隆始终念念不忘要除掉玲王奈。多亏她没有得手,但无论如何,她决没有忍辱偷生的念头。”御手洗说。 “那么她为什么不肯放过卡罗尔·达内尔呢?”奥利佛问道。 御手洗笑着摇头回答道:“夏隆原来并不打算除掉卡罗尔,只是那天夜里凑巧在通道上遇见了而已。自己原先扮演的角色居然被这位毫不起眼的演员抢走后引起的怨气,以及嫉妒卡罗尔没有患上‘溃久病’而感到的不平,才让夏隆一时起意杀了她并毁了她的容。这么说来卡罗尔只是运气不好罢了,夏隆的目的是要杀死别人。” “她想杀的是我吧?”玲王奈说。 “是的。夏隆一心想杀掉玲王奈,也许她真正处心积虑欲除之而后快的人,真的只有你一个。” “是因为卡罗尔才换回我一条命的?” “这一点毋庸置疑。若想除掉处于恍惚状态下的你,简直比劫掠一名婴儿还容易。但那时卡罗尔已经通过对讲机和大家联络过了,病友们又在四处寻找自己,所以那天夜里她只好放弃杀害玲王奈,回到地下去了。 “想杀死玲王奈已经不是头一回了。还在比佛利山时,夏隆就已经不正常了。她从获悉外景地正好与自己的疗养地在同一地点,而自己极想参与的拍摄又即将在自己的眼皮下进行时起,就一直十分嫉妒,原打算要在玲王奈出发去以色列前就除掉她。于是,那天晚上她潜入玲王奈的家准备下手,但找不到玲王奈,不得已,她只能打消主意返回家里,当她离开玲王奈家的玄关时,正巧被安东尼·路易斯见到了。” “原来如此,是这样啊。”路易斯嘟囔道。 “你已经捡了几回命了。” “等等,那天我被捆住时,从高塔下来的那些人是谁?” “那是来追寻夏隆的病友们。” “穆尔小姐在我们患者中一直是个麻烦人物。我们曾发现她偷偷避开众人,在自己房间里把人体上的什么部分贴在脸上,因此早就怀疑她在哪儿杀过人。我们都知道她是美国闻名的超级明星,只不过看她越来越不像话,觉得不能这样放任不管,于是病友们互相约定,要严密地把她监视起来。” 安德鲁·霍尔解释道。 “当她得知这位松崎小姐住进红栋后,就已经打算要杀她了。她几次瞒着我们擅自打开出入口,想寻机进入松崎的房间下手。” “那封贴在清真寺入口的信是谁写的?”特芙拉问道。 “不是我写的。”霍尔说。 “也许是夏隆吧?” “一定是她。” “那天晚上,夏隆又偷偷跑到地面上来,几位男性病友得知后,马上从红色通道出来追捕她。但是她杀死了卡罗尔后,大概是躲到米兰德的房间里了,巧妙地躲过了他们的追踪,回到地下后,她又关上了出入口。这么一来,建筑物里就无法找到开关,旋转开出入口回来了。正好追兵们见到玲王奈迷迷糊糊地从前头走了过去,不得已只好躲进了他们认为最安全的地方,也就是二号上房间的天花板里,从那里爬上了高塔。 然而,作为在地下等候追兵们回去的患者,在住在上面的各位还未睡下的时间段里以及天还没黑以前,都无法旋转建筑物打开出入口。因此躲起来的追兵们没有办法,只能静待楼下完全安静下来,大家各自回房睡觉后,才敢从高塔上下来,离开建筑物,绕到红石山上的紧急出入口回到地下。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御手洗向大家解释道。 “追踪的几位患者告诉过我事情的经过后,我决定把穆尔小姐看管起来,因为她已经完全不正常了,然而刚才还是一时疏忽被她逃脱了。”霍尔补充道。 “那天出入口是什么时候关上的?”特芙拉说。 “大概也就是卡罗尔被杀后没多久吧。夏隆用刀子划破卡罗尔的脸时,就已经听到背后追兵的脚步声了,她急忙逃离现场,到卡罗尔或是米兰德的房间里躲起来。追兵们也许闯错了哪个房间了。那时,她又趁机跑回走廊回到地下,关上出入口的开关。我想,这时离她杀死人后大约也就过了十分钟,也许正是你们用对讲机进行联络,或者正在走廊上绕来绕去的时候吧。” “我们一点儿都没发现。” “你们都在各忙各的,哪有工夫注意我们呢,而且里面连扇窗户也没有,黑糊糊的也看不见。” “我记得那天他们都围着我看过。”玲王奈说。 “那是因为你是个大明星啊,他们见到了也觉得稀奇。” “也许难得见一面,见到了也稀罕吧。但是清醒时,发现绳子被人解开了。” “因为你不是凶手,他们知道得很清楚。喂,两位洛杉矶警局的警官,可以为她打开手铐了吧。”御手洗说。 莱恩好像还想说点儿什么,但他还是从上衣内袋里掏出钥匙,绕到玲王奈的背后,老老实实地替她打开了手铐。玲王奈连忙把双手挪到面前,揉搓了一会儿手腕。 “还有一件事情不明白。”特芙拉说,“刚才你说过,发现夏隆把人体上的什么部分贴在脸上,那到底是什么?”他皱着眉头,露出厌恶的表情。 “我也不太清楚。除了我指导的疗法外,好像她还相信其他方法。”霍尔说。 “那是胶原蛋白。”御手洗说道。 “啊……”玲王奈听了竟然叫出声来。 “那究竟是什么?”特芙拉问。 “我也知道得不是很清楚,但我常常听说过胶原蛋白化妆品这个名字。” “也就是细胞中提取出的蛋白质,不少人相信它具有提高皮肤细胞组织的活性,让濒死的组织恢复功能的作用。”御手洗哼了哼鼻子说道,“美容科学最发达的国家是美国。许多女人不是嫌自己太胖,就是嫌自己太瘦,争着想掏钱付给大夫,出这种人最多的也是美国。在美国,很多女人往往被人连蒙带骗地在各种美容手术上花了不少冤枉钱,所以从死牛和死猪身上提取的所谓胶原蛋白化妆品也很畅销。” “真的吗?”奥利佛问。 “别那么大惊小怪的行吗?用从胎儿和婴儿的身体组织里提取的胶原蛋白制造的化妆品,在美国和法国都特别好卖呢。” “是真的吗,玲王奈?”奥利佛又问。玲王奈慢慢点了点头。 “据欧洲方面新近披露的消息,那里每年有大批堕胎后的胎儿尸体通过非法渠道进入交易市场。一九八五年,维也纳的一家综合医院就把胎尸集中卖给了法国的化妆品公司,据说每具婴儿尸体的成交价竟达三百奥地利先令。一九八二年,美国圣莫尼卡的一家私人美容专科医院出现财务危机后,医院里的所有物品全部被扣押,于是在那里一共查出五百多具浸泡在福尔马林药液里的胎儿尸体。马里兰州有一个网络遍及一百二十多个国家的专做胎儿买卖的非法组织,据说每年光是从韩国和东南亚国家就空运回数千个冷冻胎儿肾脏。该非法组织的主要业务虽然是提供手术用的内脏,但其经手的人体器官中有相当大比例流向了美容业。通过这些非法的渠道,购买来堕胎的死婴用于女性美容,很久以来就已经是业界公开的秘密了。”御手洗的这番话,让在场每个男士听得瞠目结舌。 “真让人难以置信!”吉姆·贝兹实在忍不住了,大声叫喊了起来,“那么脖子后面缺块肉又是怎么回事呢?” “那是由于某些化妆品厂家欺骗消费者,说他们是从牛脖子后面或背部的肌肉块中提取出胶原蛋白的。夏隆盲目相信了这一点,所以就跟着如法炮制了。 “夏隆脑袋一发热,就想为了早点儿让自己的皮肤恢复健康,因此她不惜抢夺和杀害自认为比牛的肌肉有效成分还高的婴儿,并用从牛身上提取胶原蛋白的相同办法处理婴儿。有人认为婴儿身上的胶原蛋白含量最多,婴儿的皮肤之所以光滑细腻,就是因为处于这个年龄的孩子体内的胶原蛋白含量最高。当然,还有比这更高的,那就是接近预产期,还在子宫内的胎儿了。夏隆没有把孕妇作为目标,这点也许该让我们感到暗暗庆幸。” “真不敢相信,夏隆她居然……”特芙拉说。 “要是患上‘溃久病’,我想只要是女演员都会……” “这很可能。”御手洗立即接口道,“我想没有哪位女演员不会这么做。不信你就问问玲王奈。” “玲王奈,万一你也不幸陷入像夏隆一样的困境……” 玲王奈沉默了一回儿,低声回答道:“我想,我一定也会那么做。” 男人们听到回答后又是一阵沉默。 “唉,真拿你们女人没办法。”艾维双手一摊,感叹道。 “难道她把从人身上挖下的肉,直接贴在脸上?” “似乎像是这样。”霍尔说。 “那一定是米兰德身上的肉了。”玲王奈说,“她杀了米兰德后,剁下他的头,偷偷拿到布景去和假首级调了个包。再把无头尸体丢在我房间的天花板上,又把尸体脖子上的肉割下来带回地下去,贴在自己脸上。” “这么说,其目的是想嫁祸于你吗?”特芙拉说。 “是的。” “这些事她一个女人可以自己做到吗?” “她接受过肌肉力量训练。而且人在那种极度疯狂的状态下时,也许连我也做得到。” “还有一种所谓的胎盘美容法。”御手洗又补充道,“如果有人皮肤被烫伤,他们就会取下牛在分娩时排出的胎盘,直接敷在患部上,据说这样做伤口能很快得到愈合。从胎盘里还能提取出胎盘素,美容界人士都认为这种成分具有让肌肤更细腻、更柔白的作用。而且,据说人的胎盘功效最显著,因此几乎在所有化妆品中,厂家都偷偷添加了从人的胎盘里提取出的胎盘素,这也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 “据传还存在一种把人的胎盘直接贴在脸上的美容术,夏隆也许也听说了这种事。她的美容知识应该算是很丰富的。” 特芙拉叹了一口气,接着说:“真是个可怕的世界!就连我们这个不择手段的导演界也没这么残酷啊。” “你们那还算是最淳朴的了,怎么能跟他们相比呢?只是我们平常人不知道而已,在女性美容业里,哪有什么道德好讲的。”御手洗说道。 “不过……”特芙拉欲言又止,找不出适当的话语来表达,“这么说,不仅是米兰德,连洛杉矶那五个被抢走的婴儿也是被她杀害的?还把脖子后的肉挖出来贴在脸上,把血榨干了,这些都是她一个人干的?” “好像的确是这样吧。” “那么,废弃的尸体哪儿去了……” “其中的一具被她丢弃在路边,其余四具由保罗·多利斯德尔带到玲王奈的家,把它们放在她的房间里。其目的自然是为了嫁祸于玲王奈。” “为什么要把血抽干了……” “这我还不清楚。她把血抽干了到底用作什么……” “这我知道。我和夏隆两人都对伊丽莎白·巴托里的故事很感兴趣,以前我们俩曾经一起对她的那段历史进行过研究。就像伊丽莎白一样,夏隆一定以为婴儿的血对美容有特效。”玲王奈说。 “把婴儿的血用于美容,真有效果吗?”特芙拉满脸厌恶地问道。 “这还是个谜。”御手洗明确地回答道,“可是,就像你所见到的,夏隆的皮肤已经恢复得很好了……喂,怎么这样?” “啊——”特芙拉也朝夏隆的尸体看了一眼,惊呼道,“怪了,她的皮肤真比以前更漂亮了!” “也许是死了以后皮肤才变白了!”吉姆·贝兹也说,“甚至连头发也长出来了。” “这是假发吧。”玲王奈说。 “但是,头皮上的病没治好以前,戴不了假发吧?” “美容具有多大的效果,其实谁也弄不清。在获得科学的效果证明以前,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实际意义,只要她本人自己相信有效果,这就够了。”御手洗说。 “也许是这么回事吧。” “一切都还在迷雾中。连她为什么会患上这种病也是个谜。‘溃久病’到底是怎么来的,目前也在众说纷纭,这些说法虽然我都知道,但也没弄清究竟哪种说法是对的,终究还是个谜。‘溃久病’在日本称它为‘阿托比病’,即异位性皮炎。这个名称是从希腊语的阿托波斯来的。” “这个词的原意是什么?” “希腊语中就是‘原因不明’的意思。” “原因不明啊……”特芙拉说着叹了口气。 “可是它翻译成英语就叫‘溃久病’。意思是‘长期溃烂不愈’。” “原来如此……这桩案子让我感触极深。不过,整个过程中只有一件事是最难忘的。夏隆·穆尔在临死之际,给我们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在死海上明亮的灯光下,我们见证了她人生中最精彩的表演。好了,我们还是回岸上去吧,这出戏已经收场了。我想,她也是这次事件的最后一具尸体了吧。”特芙拉说道。 他又吩咐奥利佛关掉灯光。奥利佛向乔伊斯和罗德使了个眼色,两人往发电机的方向跑去。 “艾维。”玲王奈从导演的背后叫住他。 特芙拉回过头来问道:“什么事?” 玲王奈表情认真地对导演说道:“还是我演得比她好。” 57 “御手洗先生,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蒂莫西·莱恩说。 这时他们正在帕台农神庙的桩脚屋里。安德鲁·霍尔已经回地下去了。御手洗睁大双眼看着两名警察,等待莱恩继续说下去。 “夏隆·穆尔刚才还活着,这我们已经亲眼见过了。那么,那位美联社摄影记者在太平洋上拍到的那具穿着夏隆衣服的腐尸究竟是谁的?” “这问题目前还缺乏进行推理的依据。目前我所能做的,只能是根据你们的调查结果来进行猜测而已。既然尸体上穿着夏隆的衣服,我想那位倒霉的死者或许和夏隆之间私下有所接触。身上的衣服极可能就是夏隆替她穿上的,这是可以确定的条件之一。 “我想此人可能是直接找夏隆交涉什么事,结果被她杀害了,也许她也是好莱坞电影圈里的人。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此人完全与和电影圈无关,而是因为感情问题或金钱问题与夏隆产生了纠葛而被杀的。但如果属于这类人的话,失踪后家人或配偶应该会报案,而且遗体被找到后应该会站出来认领的。关于这件事,新闻界一致认为,那就是夏隆·穆尔的尸体,而且这个看法至今也没有人提出异议。也就是说,此人可能在美国是孤身一人,也没有亲戚和朋友。这么一来,最先可能想到的线索就是此人是否来自墨西哥等外国的移民。一个外国人,在美国没有配偶,而且还拼命想袭击夏隆·穆尔,结果自己反而被杀了,具备这些条件的女性,在这桩案子里我想只有一个。” 两位警察默默地思考着,似乎在拼命动脑筋想出她是谁。 “那边的角落里不是还坐着一个人吗?就像死人一样一直在那里不说话。我想,那位死者生前就住在这位著名摄影指导的家里。她的名字叫做玛丽娅·迭戈。” “啊!”特芙拉和贝兹大叫惊叫起来。 “也许只有这位死者一人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就像刚才玲王奈猜测到夏隆的去向一样,然后,她独自闯进夏隆家去拼命,却遭到对手的还击而身亡。但是她由于已经离了婚,所以失踪后没有丈夫或亲人出来寻找她。再加上远在墨西哥的娘家又太穷,这种家庭往往连电视机都没有,而且家人也不知道玛丽娅已经离了婚,所以可能至今还不知道女儿已经死了。” 经过短暂的沉默后,莱恩才说:“原来是这样。” “这么说来,给玛丽娅换上夏隆衣服的人,就是夏隆自己吗……”奥利佛·巴雷特问道,“夏隆杀了玛丽娅·迭戈,再让她穿上自己的衣服……已经是第十三个人了?和出席耶稣那顿最后的晚餐人数刚好一样啊。” “除了玛丽娅之外,我想,再没有可以满足上述条件的人了。如果请两位警官审讯一回保罗·多利斯德尔不就全都知道了?” “夏隆是想让别人以为自己已经死了,才让死者穿上那件自己的衣服吗?让人把死者误以为是自己?”特芙拉问。 “如果那件衣服是夏隆在电影里穿过,而大家都熟悉的话,这个可能性是存在的。可是,我认为另一种可能性或许更大些。”御手洗说,“法医学上很难判断经过海水长期浸泡的腐尸是谁,何况连骨头都没捞到一根,想辨别就更难了。夏隆因为患上‘溃久病’而陷入绝望,在自己家里歇斯底里,乱打乱砸,还把脑子里想到的话胡乱写在镜子上。事后想想,这些事情也可以让人解读成夏隆已经遭到怪物的绑架,再加上海面又发现了尸体,这样一个故事就编出来了。夏隆先被怪物绑架,后来被杀害了,又被弃尸海上,这些情节看起来也很合理。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因为夏隆还想把自己的‘溃久病’治好,还抱着早点儿回到银幕上去的希望,所以弄出个尸体来,让人误以为是自己的主意应该不是她想出来的。” “那么,会是谁想出来的?”特芙拉问。 “大概也是保罗·多利斯德尔的主意吧。” “啊!嗯……那么,玛丽娅的死也是多利斯德尔下的毒手?”特芙拉觉得这么说很有道理,又继续问道。 “这个问题就不是我能回答的了,这得看洛杉矶警局对多利斯德尔的审讯结果了。” “说得也对。”特芙拉说,他又陷入沉思。 “那史蒂夫呢?史蒂夫·亨特是谁杀的?”玲王奈问道。 “对了,史蒂夫的事还没弄明白,那具被吸干了血的尸体究竟怎么回事?他的心脏被劈成两半,里面的血被吸干了。难道那也是夏隆干的?”特芙拉急切地问道。 “对我来说,血被吸干了才是最重要的线索。我认为,史蒂夫·亨特的血是被丹尼·杰克逊吸干的。” “你说什么?”在场的每个人都大喊起来。反而把御手洗吓了一跳。 “你说是丹尼吸干了史蒂夫的血?”奥利佛·巴雷特大声叫嚷着。 “丹尼的嘴上不是沾着血迹吗?”御手洗说得极其理所当然似的,好像在说,这么简单的道理,根本用不着大惊小怪。 “史蒂夫.亨特身体肥胖,对吧?但他却成了皮包骨的木乃伊。丹尼·杰克逊也一样,这是听你说的,对吧,艾维?”御手洗说,“从尸体的状态来看,不用说也知道,那是典型的饿死的症状。” “他们是饿死的?” “是饿死的?原来是这样!”众人异口同声地表示赞同。 “这么简单的事,我们这些人怎么一个也没想到呢?看来我们全是一群饭桶!” “饥饿,也就是缺乏食物造成的。但是在这里还有一件更可怕的事会先发生,你们想想,那会是什么呢……不用说,是干渴。” 说到这里,御手洗稍微听了听,等大家反应过来后,他又接着说道:“在忍受了长达数周的强烈饥渴后,史蒂夫·亨特先死了。幸存的丹尼·杰克逊发现了一个可以稍微止渴的方法,那就是史蒂夫心脏里的血。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那里刚好发现了合适的工具。杰克逊不顾一切地把这位好友的胸部挖开一个大洞,把心脏掏出来后用刀子劈成两半,吸干了里面的血……这就是事实的真相,是在那种人间地狱里被逼出来的。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御手洗从椅子上站起来,把手插进口袋,开始踱起步来。 “下面我要说的更重要。我们先假设这个答案是正确的,那他们两人之间为什么会发生那么可怕的事?为什么他们会陷入饥渴交加的困境里?这里只能得出一种唯一的解释,那就是红栋到走廊的这段路突然消失了。” “路突然消失了?” “是的。他们离开房间来到走廊里,打开了从那里通往红色通道的那扇门,没想到打开门后前面居然是一堵墙。于是任凭他们在里面又踢又打,这面石墙纹丝不动。也就是他们两人莫名其妙地被关在这个连窗户也没有的石头棺材里了。是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突然被关的,而且一关就是几星期。于是他们只能活活被饿死了,这是很自然的。 那么,他们又为什么会陷入那种状态中的呢?打开通往走廊的门后,为什么会有一堵墙挡着?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清真寺中央的圆筒形部分被人转动过了。” “怪不得!”巴雷特说。大家纷纷发出感慨的声音。 “红栋屋子本身并没有动,从玲王奈和文森特没有感觉到发生过地震就能知道得很清楚。会动的只有清真寺二楼垂下来的部分——黄栋和绿栋而已。” “那他们怎么会死在二号上的天花板里?” “因为那里能通往高塔,只有站在高塔上才能看见外面的世界。如果站在高处,万一见到有人路过的话,或许他们还能大声呼救而保住性命。” 大家又陷入沉默。听到这么意想不到的解释,大家既感到佩服,又感到震惊。众人默默地设想起史蒂夫和丹尼俩人当时遭遇到的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孤苦无援的困境。御手洗坐回椅子上。 “也就是说,史蒂夫和丹尼俩人一直这么被关在红栋屋子里了?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 “霍尔先生曾经说过,如果不必担心有人闯到这里时,通往地面的出入口曾经好几个星期都开着,比如要更换蓄电池里的硫酸的时候。这么一来,红栋和蓝栋在这段时间里就成了无法进出的密室了。想看到外面的话,唯一的方法就是爬上塔顶去。然而塔顶距离地面太高,要和下面的人接触还是不可能。” “而且这一带也不会有人路过。”山姆·霍奇斯说。 “但是这件事又很难说完全是霍尔先生的责任,他根本不知道有人进了红栋里。”御手洗说。 “同时,史蒂夫他们未必清楚这座建筑物能转动,这我们也是刚才才知道的。把门打开后眼前却是一堵石墙,他们该多绝望啊……”特芙拉痛心地说,“也许当时急得头发都白了吧。” “心情就像遇到了世界末日似的吧。”奥利佛说。所有人又陷入了沉默。 “总之,正由于我们对‘溃久病’的偏见,逼得他们在这里建造了这座建筑物。而这座建筑物却杀害了两个人。”特芙拉说,“但是,洁,剩下的谜团还有一个。是谁杀害了拉里·霍华德呢?把他挂在高空上的人又是谁?” 御手洗双手交叉在胸前沉默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我想,肯定不是夏隆·穆尔干的。” “那么,拉里又是被谁杀的?” “艾维,刚才你不是说过,正是由于我们的偏见才造成史蒂夫和丹尼的死亡吗?其实杀害了拉里的凶手或许也是我们自己。当然,还有面前这个奇妙的死海。” “能解释得具体点儿吗?” “哦,只有这件事我还不知道。”御手洗说。特芙拉一时不知说什么好。 “你说你不知道?是在开玩笑吧?” “不,不是。我真不知道。不能把它解释成上帝犯下的罪吗?” “听你这么说,想必你已经知道了吧?” “播种得根据合适的季节,收获的时候也是一样。所有的事情,都有合适和不合适两种情况。有些时候我们要忍一忍,不能不管时机成熟没有就胡乱说出来。” 大家又沉默了,都在思考着御手洗这番谜一样的话的含义。 “合适的时机?你是说,得回洛杉矶后再说吗……”特芙拉问道。 “也许是那样吧。”御手洗说。 “可是,怪事是在这里发生的,是在死海的边上。难道在别的地方说能比这里更合适吗?” “艾维。”玲王奈小声叫道。 “什么事?” “不,他想说的是,到洛杉矶警局再说。” “洛杉矶警局?噢,是吗?”大家沉默下来。 特芙拉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道:“也许因为你不希望再见到又一场悲剧发生吧……” 御手洗没有回答,这正是他默许了对方意见的表示。 “可是,什么都告诉我们了,偏偏这件事不肯说,这也太说不过去吧?” 御手洗笑了。“你真这么认为?”他摊开右手说道,“艾维,你从来没想过要杀人。可是你想过没有,当一个人动了杀机要杀一个人时,他得积攒下多大的怨气才会下这种决心啊!我想,只有经历过同样处境的人才能理解这个道理。世界上所有干坏事的人都受到了惩罚了吗?很遗憾,对于处在有权惩罚别人,或者实施对别人惩罚的位置上的人,我实在不相信他们自身的道德是否端正。” “你是说,拉里这件事属于这种情况?” “这件事也许多少有点不同……不过,我再说清楚点儿也没关系,我不认为所有的秘密都要毫无保留地揭露出来。” “OK,我们来学理查德的做法好不好?想知道真相的人,请举起右手来。” 全场过半数的人举起了手。 “喂,难道还有人不想知道真相?玲王奈,你呢?” “我现在还不想知道。要说我是凶手,大家全都相信了,没有一个人怀疑。一个人难道就这么不值得别人相信吗?我不认为任何人有权惩罚别人。” “理查德,你也不想知道吗?” 沃金森默默地摊开右手,他只做了这个动作,连一句话也没说。 “看来巴特和两位洛杉矶警官都不想听,但是我想听。奥利佛,你大概也想听吧?” “这个诱惑太强了,实在很难抗拒。” “洁,你快说吧。再不肯说,我们都会患上失眠症的。” “失眠了又怎么样?”玲王奈生气了,“这件事太重要了,弄不好得关系到某个人的一辈子!” “洁,你就说出来吧。”不管玲王奈态度如何,特芙拉只是一味追问道。 “OK,让我自己来说吧。”这时,不知什么地方传来一个声音。可想而知大家全惊呆了。 所有人的视线都在搜寻着声音从哪儿发出的,慢慢地往桩脚屋的下方集中了过去。特芙拉吃惊地瞪大了双眼,因为他已经知道说这句话的是谁了。 “巴特?你在开玩笑吧?这玩笑可开得不高明。”特芙拉说。 “你真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吗?”巴特·奥斯汀平静地说道,“这是我五十年来一直思考着的问题。如果从我的身世一一说起,大家一定会感到不耐烦。但是,不细细从头说起,又无法解释清楚,所以,我就尽量简单点儿说。 “我是在上海浦东一个叫高桥的小镇上出生、长大的。我们家只有一间破旧的土坯房,家里经常漏雨,一下起雨来屋里漏得和屋外差不多。这间破房子里除了我们一家,还住着叔叔一家人。我不知道父亲是做什么活养家的,我母亲替人洗衣服挣点钱过日子。我的兄弟姐妹很多,母亲没有衣服可洗的时候,就带着我们兄弟几个到处要饭。 “可是我们每次回到家一定能闻得到抽鸦片的气味。我们兄弟几个总是饿得要命,而邻居们也都饿得要死,不是捡路上的烂东西吃,就是饿死街头。我十岁时中国的贫穷状态,是你们根本无法想象得到的。 “再这么下去我们一定会饿死,于是母亲带着我们几个兄弟,混在逃荒的人潮中,辗转来到上海郊外的杨树浦。我差一点儿死于营养不良,即使和母亲一起坐在路边要饭,我的背也老是挺不直。母亲的精神已经失常了,不知道是鸦片害的,还是贫穷害的。她在我们每个兄弟的脖子上挂上一块标牌,开始卖起儿子来。但是背挺不直的就卖不出去,所以我的背上一直插着根棍子,这样至少看起来能直一点。大家听了一定都很惊讶吧?六十年前的中国真的处于那种时代。 “我被卖了几个星期最终才卖出去,买下我的是个美国男人,他也带着个和我岁数差不多的孩子。于是我被带到一座从没见过的白色城堡里,后来才知道,那里叫做鸿元盛,是当时上海最大的妓院。 “表面上看起来那位少年对我非常好。我那年刚十四岁。少年叫做拉尔夫,当时十七岁。在那里我每天都能吃饱饭,而且营养还很不错。我原以为自己是被这家买来陪拉尔夫玩的。 “但我万万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是个魔鬼。有一天,我躲在院子的角落里,无意中听到拉尔夫和他父亲的一番话。拉尔夫说,如果把玉林的两只脚切断,加工成人鱼的话,一定很有趣。 “三天后,我被几个人按倒在地,他们把我的双腿从中间位置上切断了。不但如此,他们还用中国传统方法强行把我阉割了。 “那种痛苦简直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因为失血过多,当时我就昏了过去,我还记得好几个医生在我床边不停地照顾我。我在鬼门关前整整徘徊了一个月,咽不下任何东西,一直呕吐。我甚至被他们埋在院子的角落里,我以为也许我要死了,其实不是,这是让被阉割的人康复过来的办法之一,我被土埋得只露出脑袋了。 “其实当时干脆死了倒还好些,现在我还是这么想。但不知是我命大还是不幸,最后我活过来了。我的屁股上还被刺上了鱼鳞图案的文身,被做成了人鱼的形状。 “当时的上海很乱,有很多供吸鸦片烟鬼看的把戏。因此我被人买来后,要杀要剐只能由着他们了,我的身体被改造成人鱼形状后,被放进鸿元盛的地下秘密剧场的水槽里,作为玩物供每天晚上来的重要客人欣赏。一九四一年日本军队占领上海后,鸿元盛被接管了,以后拉尔夫父子就不见了。在我年幼的心里,认为这是老天爷对他们的惩罚,以为是上帝毁灭了这种不道德的妓院。 “可是那以后我的处境也没有得到太大改变,只不过服务对象从中国人变成日本军官而已。 “因为我没有腿无法走路,要挪动时只能坐在带轮子的椅子上。当我得到一辆可以自己操控车轮的轮椅时,心里真高兴,可是坐轮椅还是无法上下楼梯。 “一天早晨,我在鸿元盛院子的草坪上,看到东方的天空突然闪过一道亮光。我想,英国的巴拉德在书中也写到过,就像一群天使升上了天空,景象壮观得让人不可思议。那天的情景我却是在妓院里的空地上亲眼见到的。 “原来,那是原子弹在长崎爆炸了,这也是战争即将结束的前兆。后来日军投降了,日本人也离开了鸿元盛。那以后的上海非常混乱,以往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通通不见了,只剩下各种势力互相打打杀杀后造成的混乱和贫困。这次鸿元盛又被美军接管了,但是这里已经没有妓女了,拉尔夫父子也再没来过这里。 “我恳求当时认识的一位美军军官,让他把我带到了洛杉矶。然后又在他的帮助下,我安装上了最好的假肢。 “但是当时的假肢比起现在的来差得远,根本无法用它走路,顶多只能拄着拐杖站会儿而已。而且,一条腿装假肢倒还好点儿,我却得装两条腿。因此我主要还是依靠坐轮椅生活。作为一个残疾人想在洛杉矶找份工作根本不可能,只要是坐轮椅能干的活,我什么都肯做。回忆起那段经历能让我掉眼泪,因此我根本不想再提了。 “不过,美国的医疗技术发展十分惊人,八十年代后期,我的两条假肢上安装上了微型计算机后,已经可以正常走路了。有了它,隔了五十年后我终于在这个岁数时又能和人交往了。可是从五十年代直到八十年代初,我一直都在轮椅上度过的。 “让我难忘的是,一九五五年春天,我在米高梅公司的摄影棚里居然碰见了鸿元盛的拉尔夫。那天我正在音乐剧《上流社会》的室外布景地忙着,当时还很流行舞蹈电影,当年那位上海第一舞蹈高手的少年拉尔夫,现在已经成了好莱坞顶尖的舞蹈设计师了。见到他前,我最后和他见面是在一九四一年,已经是十四年前的事了。当年他刚满二十岁,那时金发的瘦削的青年如今已经变成肥胖的中年男子了。 “可是我一眼就认出了他。现在他因为上了年纪的原因,已经看不出年轻时候的凶残样子了,可是刚碰见他时,他的眼里偶尔还会露出少年时代的残忍的眼光。我向周围的人打听过他以前的经历,确定他就是鸿元盛的拉尔夫。是的,就是他。当然,他已经改名为拉里·霍华德了。 “不可思议的是,拉里并不知道我就是当年那个玉林。他一点儿都没有认出,我就是那个被他切断双腿、割掉生殖器,尝遍世上最大痛苦和屈辱的那位中国少年。 “对我来说,这才是给我的最沉重的打击。难道我连相貌都变得让人认不出了?部分原因也许在于这些年我经历了数倍于常人的人生苦难,但我知道,最重要的原因并不在这里。那是因为我被他们强行阉割后,已经变得不男不女了,我少年时的长相已经完全改变了,这才使他即使近在眼前也认不出来。短短十四年里,我已经变得像另一个人了。 “从《上海莉露》和《生死恋》两部电影开始,那时美国电影里开始流行在剧情中加进点中国风情以吸引观众。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从此我和拉里一起共事的机会也渐渐多了起来。不知道为什么,拉里愿意主动接近我,他问我:‘你是中国人吗?我对中国很熟悉,是在上海出生和长大的。’这些废话他不说我也知道。当他问我是哪里人时,我连想也不想就告诉他我出生在香港。从此以后,大家都认为我是出身香港的化妆师。其实这样说对我的事业倒有利,因为那时香港的武侠片很有名。 “在周围的人看来,我和拉里都算是成功人士了。在那个年代,只要能和好莱坞电影扯上点关系,就能混得不错了。我们俩都在比佛利山买了房子。我是中国人,想在比佛利山买房很困难,幸亏拉里多方帮忙才买到手。当时我也曾暗暗怀疑过,难道拉里知道我是谁,而想对我赎罪吗?其实不然,他已经彻底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了。也许在他的记忆中,在我身上干下的坏事只算是小菜一碟,就和折断蚱蜢的几只腿,揪掉知了的翅膀差不多而已吧。 “我也希望事实仅止于此,因为我本身比谁都想忘掉对拉里的仇恨。他真的对我很好,不仅只是外人看来感情很好,实际上也确实关系很亲近。我也愿意从心里信任他、依靠他,多希望我们俩之间没有过当年那段事啊…… “但是,我被施予改造的内容太残忍了。我不能走路,这就已经够痛苦了,但更让人难受的是,我既不能结婚,也不能生孩子。但我恰恰是个很喜欢孩子的人。拉里娶了个漂亮老婆,一家子过得很如意。但我无法生育,只能领养了个养子。 “最难受的是上厕所,每次解小便时很自然地就恨起拉里来。有些事我不愿讲,但中国有句侮辱人的话,叫‘太监的裤裆——要啥没啥’。一出生就是女人还无所谓,本来是个男人,却被切掉阳根,小便时很容易漏得到处都是。我每回解手都得特别小心,受了多大罪一般人根本不清楚。 “这对我每天都是折磨,我常常怨天尤人,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让我受这种罪!老天爷为何如此不公正啊!我真想亲手杀掉拉里。岁数越大,日子也过得越痛苦,那种痛苦每天都像在提醒我别忘了对他的仇恨。 “但奇怪的是,虽然我每天都想杀他,可是又很喜欢他。这种又爱又恨的感情你们能了解吗?也许除了太监,无人能够了解吧。因为太监本身就是充满矛盾。 “然而我没办法杀他,凭我这种身体,杀人之后也没办法能够顺利逃走。就这样,我和既是朋友,又是该杀的这位仇敌在相距不到百米的地方一起生活,转眼几十年就过去了。 “现在我们两人都退休了,岁数也挺大了。在这之前,其实我每天都在想方设法杀死拉里,但是机会一直没有找到,眼看这辈子就要过去了。我想这也算是老天爷的旨意吧。 “然而事情突然有了转机,亚洲来了一位明星,而且音乐电影好像又重新受欢迎了。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两位老兵,再度被人召唤,参加这次死海边上的拍戏。 “我一直在想,如果杀掉拉里,就得让那家伙事先知道自己为何被杀,否则没有意义。要是单纯为了杀人我才不干,为此,我想出一个办法,在水里杀死他是最合适的。所以我早就拿定主意,就在水里杀死他。因为他为了把我改造成人鱼,把我的双腿和阴茎都切掉了。世界虽大,但没有双腿也能游泳的地方,只有这个死海。所以我才向玲王奈建议选在这里拍摄电影。很好笑吧?曾经当过人鱼的我,在死海以外的任何地方游泳都会淹死。 “就在那个月夜,我和拉里并肩浮在死海上,月亮十分明亮,没有灯光也能互相看清彼此的脸。就在死海王国布景后面,我右手握着套在塑料袋里的手枪,突然开口对拉里说道:‘拉里,你知道mermaid这个词中国话里怎么说吗?’ “拉里可能不知道,其实他以前是知道的,不过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不知道。’他随口回答道。 “‘人鱼,’我告诉他,‘以前你在上海曾经养过一条人鱼,你还记得吗?’” “但拉里还是想不起来,满脸惊讶的表情。” “‘就在鸿元盛地下的秘密剧场里啊。有个很大的水槽。’” “然后,我把被他从中切断,末端呈圆形的断腿第一次抬出水面给拉里看。接着我又反转身体,让他看清我的屁股。‘上面刺着这种鱼鳞,你还记得吗?’我屁股上鱼鳞图案的文身始终没有消失。 “他愣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但他却用见到什么恶心东西似的眼光看着我,嘴巴也只是一张一合的,一句话也没说出来。我对他说了这样一句:‘我的人生很惨,太惨了!’当我这么说时,我坚信自己完全可以杀了他,没问题,我能杀死他。 “可是,当我把装着手枪的塑料袋从水里拿出来,拼命想把湿淋淋的袋子打开时,手却抖得厉害,连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真的吓一跳,袋子打不开,那是上了年纪的缘故。 “我实在花了太长的时间磨蹭了。我想这样不行,就算是圣人君子,一旦知道自己就要被杀,也绝不会乖乖在那里等着。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扑过来和我拧成一团,最后拉里夺过那把手枪,包着塑料袋拿在手里好久,但却默默把它丢到很远。带着我五十多年怨恨的那把手枪,最后一声不响地沉进死海海底。 “我双手一摊,实在倒霉,觉得真是一场闹剧。我笑了出来,当时我莫名其妙地感到浑身舒畅。一出复仇大戏很快便结束了,这只能算是上帝的旨意。 “我以为拉里会向我道歉,起码说声让你受了那么大罪,对不起之类的话。这么一来,我想我会把一切扔到脑后,永远不再提起,因为他真的很照顾我。但是,拉里那家伙什么也没说,五十年不见的那种残忍眼神又回到他的眼里,那双眼睛一直紧紧盯着我。 “我呆住了。当时我已经完全明白,拉里那家伙,至今还在坚持白人优越主义,还在拿它作为庇护不肯自拔,认为自己没有错,我已经完全知道他的想法了。 “那一瞬间,一股难以抑制的怒火向我袭来,五十年前活生生的仇恨重新回到眼前。在他眼里一直把我当成什么人?那家伙表面把我当做朋友,心里还是把我当成低人一等的亚洲人。 “就在那时,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发生了。六十多英尺高的耸立在死海夜空的王国布景发出奇怪的嘎吱声,居然往我们方向翻倒下来了! “我当时完全无法理解到底发生什么事,只觉得世界末日到了。轰的一声,水面发出巨响,随着水花四溅,王国盐山制成的尖顶倒在我们背后,就在拉里的正后方。 “拉里也惊呆了,完全乱了方寸,拼命朝着岸边想游回去。他的身体向正在水面上的剑尖方向游去,我也拼命游近他,紧追过去,抓住他的双肩。那家伙的眼里露出害怕的神色,我第一次看到他如此害怕的表情,但他害怕的当然并不是我。那座简直像座小岛一样的巨大布景,不知怎么居然翻倒下来,才是让他害怕的真正原因。当然我也害怕,如果不是那股怒气冲昏我的头脑,大概早就吓得游回陆地了。 “我已经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只是忘乎所以地尽力想把拉里推出去,我拼命把他往前推,一直推个不停。 “事后我也认真回忆过,到底是不是自己明知那里有把剑,才会拼命把他推过的? “但我想来想去觉得并不是那样。像是有别的什么东西在推我,就这样,拉里的身体一下子扎在剑尖上了。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根本就想不起来要做什么,只是觉得心里又难过,又伤心。几乎控制不了自己。 “当我回过神来时,就听到拉里发出一声惨叫。他胸骨下,靠近心窝的位置上,一把剑血淋淋地穿透了他的身体。在惨叫声中,他的身体被高高地抬向了天空,同时,一阵惊天动地的轰隆声中,只见水花四处翻腾。我害怕极了,不敢回头看一眼,便拼命往岸边游去。我感觉眼睛里火辣辣地疼。我湿淋淋地回到岸上,偷偷冲了个淋浴,又用水清洗过眼睛,可是睁开眼后仍然不敢往死海的方向看。我实在无法理解,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情? “淋完浴,穿好衣服后,我又在沙滩上呆呆地坐了好久,独自一人静静地沐浴着月光。刚才我眼前发生的一切实在无法理解,我只是不停地流着泪。心里没有悲伤,也没有恐惧,当然,也不会有喜悦,只是非常悔恨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心里十分难过。 “就这样过了很久很久,突然,我眼前出现了一群形状怪异的人,他们排成长队默默地在沙滩上走着。现在回想起来我才知道,那些人就是从地下疗养所里出来的‘溃久病’患者们。又过了一会儿,我又听到了像是发生地震的声音,还听到一声刺耳的响声。” 说到这里巴特停了下来,他说的故事很长,让人觉得简直不敢相信。 “然后,我想回房间睡觉,当然老是在床上翻来翻去睡不着。第二天一早我到门外一看,只见王国布景就像往常一样耸立在海里,顶端挂着拉里被剑刺中的尸体。看来那座布景倒下来只有短短几秒钟……我要说的就是这么多。” 人群中笼罩着漫长的沉默,像是还沉浸在巴特的故事里。首先打破沉默的还是御手洗,他说道:“你坐在沙漠上时,患者们刚好把绳子解开,让清真寺可以旋转,并转回原来的位置。王国的布景一度因清真寺旋转时被拉紧而失去了平衡,所以才突然横倒了下去,但它的底部马上就被绳子牵着往清真寺方向移动,因为布景的重心位置低,所以马上自动恢复了平衡,自己重新又立起来了。” “好像是这样吧。我以为清真寺里发生了什么事,但是当时惊慌失措,根本无法判断到底发生什么事。于是我急忙在玄关的大门上贴上封条,想用自己的方法寻找事情的真相。我知道自己做的事,只想知道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了那时的情景,但是一直找不出原因。所以,我要请你对我做个说明,为什么会发生那种事,我想知道真正的原因。”巴特·奥斯汀说道。 “洁,你告诉我们吧。”艾维也在一旁催促着。 “OK,说明这件事十分简单。”御手洗说,“让我确信清真寺是能转动的,与其说是被吸血鬼弄死的尸体,不如说是拉里·霍华德本身。要把拉里弄成那种形状,除了让王国布景翻倒下来外,没有其他方法。而要让那么庞大的布景翻倒下来,除了旋转清真寺外,就没有其他方法了。这是很清楚的逻辑推演的结果,所以我心里十分肯定,清真寺是绝对可以转动的。 “其次,我必须考虑的是,那个移动开关在哪里。让庞大的清真寺开始转动的开关一定存在。地下得有一个,这毫无疑问。但地上一定也有另一个,否则在出入口关闭的状态下出来的人就无法再进去了。所以我知道它一定在地面某个地方,必须找到它的准确位置才行。 “刚才我开玩笑说要推清真寺时,其实是迅速打开了这个开关。否则我怎么可能一开始推,清真寺就马上开始旋转?你们知道开关是什么吗?想想我当时的动作就知道了。是的,就是拴骆驼的那个套环,那就是开关。地上的开关就是那个手柄,所以我假装摔个四脚朝天,很快把它拉了一下。” “原来是这样。”说话的是奥利佛。他终于知道,自己当时无意中的举动,竟然引起如此严重的后果。 “明白了吧?你用绳子把开关和死海王国的布景绑在一起了。在没有风的状态什么事也不会发生。一旦风把浮岛吹走,就会形成打开开关的效果。而且这么一来,因为开关一直开着,清真寺不仅会旋转十五度,甚至会旋转到最大的三十七度。因为浮岛左右两边有锚固定,加上背部上方又被拉扯,才会失去平衡,布景终于翻倒下来。顶端的剑恰好倒在拉里和巴特漂浮在死海的地方。但它毕竟是飘浮物,就算有锚会牵住它,底部也会迅速移动,因此马上恢复平衡,布景又竖了起来,翻倒的时间顶多只有几秒而已。” “同时,地下的患者们也十分慌乱,急忙跑上地面把绳子解开。这就是巴特当时见到的沙滩上走着的那队人群。他们从红石山的洞口匆忙跑出来了。他们把绑在开关上的绳子解开,将清真寺转回原来的位置。为了不让这种事情再次发生,他们把套环从开关上卸走了。” “原来如此。”艾维说,“正是因为这样,布景内部才会弄得乱七八糟。” “的确是这样。” “原来不是军队从水里上来搞破坏啊。” “也不是什么龙卷风。”奥利佛也说。 “真吓人。听你这么一说,原本以为绝不可能发生的事,看来还是依靠人的智慧可以得出解释,实在佩服至极。”特芙拉说。 “那么,我在这里的任务应该结束了。今天一天我什么都没吃,艾维,如果你没忘了答应过我的话,总得好好请我吃顿饭吧……” “噢,这当然没问题。乔伊斯,麻烦你告诉里卡多准备点晚餐,尽量做得丰盛点儿。” 乔伊斯站了起来,往拖车方向走去。 “终于可以安静下来吃顿饭了,今天晚餐一定非常好吃。”御手洗说。 “对我来说也一样。”特芙拉说着,低头陷入沉思。 终于,他抬起头说:“对我来说,这顿晚餐将一辈子永远难忘。说实在的,我有心理准备,有一段时间自己可能会无法坐在白色餐布前用餐了。各位,我想好好记住现在的心情。今后,不管我在外景地遇上多糟的环境,面对多难下咽的食物,都不会再抱怨一句。如果将来我忘了今天的誓言,抱怨什么这么难吃的东西不如喂狗,或者其他难听的话,奥利佛,请你这么告诉我:‘艾维,你还记得七月二十七日死海边上那顿晚餐吗?’” “我也有话要说。”玲王奈抢着说道,然后不知拼命想着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像是又打消主意似的说:“啊,不行!我不如艾维说得那么好。但我现在,今天晚上要感谢世界所有的一切,包括感谢想把我拉下主角位置的人。只要有了现在这份心情,我想今后无论再苦再累的工作都能坚持做下去,无论再讨厌的事也可以容忍,无论再不讲理的人,我也能原谅他。” “听你这么说,一定有人可以放下心来了。”御手洗说,“归根结底,任何宗教的最终教义都是强调宽容。” “这片土地,终究让我们这些弱者学到了很多东西。”艾维语重心长地说道。 尾声 第二天一早,玲王奈要送御手洗上机场回洛杉矶去。因为还早,剧组人员都在睡觉,驾驶越野车的是玲王奈。 “多亏有你帮忙,我想《莎乐美》一定可以继续拍下去,谢谢你。”当死海从御手洗一侧的车窗渐渐消失后,她说道。可能因为时间太早,现在路上没有其他车子。“你又救了我一回,以后得找机会好好谢谢你。” “噢,不必在意。”御手洗语气轻松地回答,“对我也是一次很好的脑力训练。” 接着,玲王奈只是沉默地开车,过了一会儿,她说:“卡罗尔、杰洛姆,还有夏隆,实在都很可惜,史蒂夫和丹尼也是。美国的电影产业非常需要他们。还有拉里和巴特也是,好莱坞一下子失去好多优秀人才。” “不是还有你吗?”御手洗看着前方说了一句。 “你觉得我也算好莱坞需要的人才?”玲王奈一边握着方向盘,一边转向副驾驶席问道。 “这句话为什么问我?” “我想让你回答。” “实在没法回答,我对美国电影懂得不多,他们多大程度上需要你,我无法作出判断。”御手洗淡淡地说。接着又是一阵沉默。 “不知道好莱坞是否如此,”御手洗说,“但对日本影迷来说,你是确实不可缺少的。我身边就有不少这种人。” “我真高兴!可以问你一件事吗?” 御手洗皱起眉头,马上变得严肃起来,说道:“不行!” “洛杉矶有什么急事等着你?这么着急要赶回去?” “啊……”御手洗不耐烦地把手靠在窗框上,没有回答。双方又是沉默。 “喂。”御手洗说。 “什么事?” “你算不会撒谎的那类人吧?” “是啊。” “刚才你说感谢我,那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那我有个小小的请求,你愿意听吗?” “当然愿意。什么事情?” “别再问这问那行吗?” “噢。原来你说这个。” “我就是你能看到的这样。看不到的那些,不管如何用话说明,你也不会懂的。你为什么讨厌女人?你是喜欢男色的吗?为什么还不结婚?喜欢哪种蛋糕?为什么不爱喝咖啡?已经被问烦了!懂了吗?” 玲王奈满脸悲伤的表情看着御手洗,忍不住大声说道:“我真同情你,御手洗先生,你心里好像只有工作。” 接着,她又笑着说道:“御手洗先生,好莱坞有句格言:‘怕热不要进厨房。’我们平时需要回答的问题起码比你那些烦琐几十倍。” “你们也许会是这样,不过那是工作,但我和你们不一样。” “在你看来,我所提的问题就跟日本女孩提的差不多吧?” “答过以后一定后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十分相似。” “你是否希望我提的问题就像给你写信的那些女粉丝们问的事呢?” “难道你不希望?” 玲王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也希望那样。” 御手洗白了她一眼,靠回椅背上说道:“我是不是个同性恋,会比证明夏隆·穆尔是否真凶还重要吗?” 玲王奈笑了。 “我爱喝红茶还是爱喝牛奶,也是我自己的事。喝什么都合法。又不像你似的,几乎把世界各种毒品都吸个遍。” “但是你喜欢或讨厌女人……” “为什么你们爱打听这些无聊的事情呢?我真不懂。那好,让我也问一个问题。” “你请问。” “你喜欢女人吗?” “嗯……也有遇到过不错的……但大多时候女人还是让我觉得烦。” “看来你和我一样。” 玲王奈认真想了想,很快点了点头说:“是的。” “我并不讨厌女人。但我希望她有成就,这才能拯救这个愚蠢的世界。” “你讨厌吸毒的女人吧?”玲王奈看了御手洗一眼。 御手洗冷笑着说道:“难道你喜欢?” “我也有许多苦衷啊……” “是的,谁都有。”御手洗沉下脸回答道。 “毒品真是那么万恶不赦吗?也许再过五十年,毒品就和以前设定禁酒法时的威士忌一样了。毒品中获得的快感,也许对人类的进化有所贡献。谁也不知道感悟和天才的智慧本质是什么……也许你知道这种看法吧?” “我当然知道,而且五大文明的发源地恰好都是大麻、罂粟和古柯的产地。” “看。我说得对吧。” “这种看法值得探讨。但是,即使毒品对人有什么好处,你也不该轻易沾染上它。如果这样沉溺下去的话,那么各个文明中心必将到处布满妓院,也会到处充斥着贫民窟和暴力。有人把文明都市发展归结为是由卖淫与暴力推动的。他们认为文明是由不道德中产生的,同时也会吸引数十倍不道德的东西,就是这么回事。” 玲王奈默默听着,一会儿她说:“我在美国足足生活了十年。教会我的道德其实不过是幻想罢了。在日本,道德就像近在身边,伸手可及般地真实存在着,但在美国社会里却没有固定的道德,实力即是道德。” “因为你在这条路上越陷越深了。”御手洗说,“你的这种想法与多数普通人的想法一样,结论已经先固定下来。你的想法中欠缺时间概念。” “时间的概念?” “实力曾经是道德。现在的美国也许还是这样,以前的古罗马也曾经如此,更早之前在所多玛或以前的中国也是这样。但那都是一时的,总会过去,不值得为它悲哀。我想说的只是,考虑问题必须用一生的时间作比较而已。” “……听不懂你的意思。” “说得更明白点儿。你使用毒品是错的,无论有多难受,必须把毒瘾彻底去除。在这里我明明白白地劝告你,但理由却不是你设想的那样。” “不是从道德和法律的角度劝告我吧?” “不。”御手洗慢慢摇了摇头。 “那理由是什么?” 御手洗笑了笑,说道:“现在的你也许能理解。要对学生讲解蝌蚪是如何变成青蛙,在教室里不如到水田边去。” “我还是不太明白。总之,你厌恶吸毒的女孩吧?” “我可没时间再看一部催人泪下的电视剧了。无法从毒品中脱身的人,往往周围都在上演更平庸的剧情。到了那时候,再跟警察和律师打交道已经是白费时间了。” “我知道了。” “这回算是做了回赔本买卖了,如果你还不戒毒,以后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这次我差不多已经命悬一线了吧?” “是的。”御手洗再一次毫不客气地说。 玲王奈不再说话,继续开着车往特拉维夫机场而去。 “在洛杉矶还有谁等着你去救吗?” 御手洗没有任何回答。 “你希望早点儿到机场?我倒希望车子能慢点儿。” 御手洗还是没有任何反应。 “我常想,如果世上还有另一个自己,我能和她成为好朋友吗?” 御手洗斜了玲王奈一眼,说道:“这倒是个有趣的问题,那么,答案呢?” “我也不知道。好像能够,但也许不行。” 御手洗笑了。玲王奈右手脱开方向盘,摊开手心,说道:“你说得对,女人是麻烦。对于忙着自己的事情的男人来说,女人确实要拖后腿。我很了解,我也是这样。但即使我也忙着自己的事情,但也需要有女性朋友。” 接着,她瞟了副驾驶席一眼。这时,事情告一段落后缺少了刺激的御手洗已经闭目养起神来。 “喂,我问你,在洛杉矶等着你的人,是个女人吗?” 御手洗轻轻笑出声来,无奈地说:“那好,我告诉你吧。其实我的驾驶证面临被吊销。我几次超速驾驶,要不赶回去把罚款交清,再到公路交通安全学校接受培训的话,洛杉矶的驾驶证就该失效了。” 玲王奈瞪大双眼看着副驾驶席,说道:“原来就为这点事急忙赶回去,为了保住驾驶证?我可是差点儿不是丢条命就是被判死刑!” “现在不是都过去了吗?”御手洗说。 玲王奈满脸怒气,默不做声。车子已经从无人的高速公路上进入市区了。路上车子多了,玲王奈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开车上。心情平静下来后,玲王奈又恢复了笑脸。这时车子已经穿过市区,公路上又渐渐空了起来。 “刚才真抱歉,御手洗先生,”玲王奈满脸微笑着说,“你又后悔了?别嫌女人烦嘛。” 御手洗没有回答,像是还未消除戒心。 “可不能随便丢下女人不管噢。御手洗先生,你知道有首歌叫做《让我振翅高飞的风》吗?” “不知道。” “这首歌很好听,是贝蒂·米勒演唱的,现在很流行。”玲王奈轻松地说道,接着开始轻轻哼了起来。一开始只用鼻子哼着,渐渐唱出歌词来了。歌词的大意是这样的: ……你满足于让我一个人出风头你一向如此, 总是在身后紧紧地跟随着我。 生活在我的阴影之下,想必很冷吧。 也因此,你的脸已长久没有了阳光的滋润。 一边唱着,玲王奈一边笑着看了御手洗一眼。 从外表上也许看不出这一切 但对我来说,这一切都很清楚 我要你知道,我明白事实的真相 当然因为我了解你,没有你我会是一无所有。 你会否知道,你是我心目中的英雄, 我一直渴望自己能和你一样,纵使我能飞得比老鹰还高 那也全都是因为你——我双翼下的风。 玲王奈深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唱道: 而我能飞得比老鹰还高,全都因为你, 我双翼下的风,你就是我双翼下的风。 啊,那双翼下的风啊,你呀你,你就是我双翼下的风。 飞呀飞,就这么一直飞是你让我在高处飞翔, 你啊你,你就是我双翼下的风,你啊你,我双翼下的风, 飞呀飞,飞向云霄深处,直到我几乎因此能手抚天空。 感谢你啊,感谢你,更感谢上帝把你给了我。 ——噢!不行了,我看不见路了。 玲王奈踩了刹车,把车停在路边,拉上手刹,把头靠在方向盘上,用牙齿咬着嘴唇,说道:“好了,好了,先别管我!让我待会儿!”玲王奈尖叫着说。接着,放声大哭起来。 过了一会儿,玲王奈像从痛苦的深渊里挣扎出来似的,终于说出了久久隐藏在心里的话:“我爱你,就像鲜花需要雨露,患上不治之症需要舒缓病情的药物一样,我爱你。如果能不爱你,那该有多轻松!” 从车窗前望去,特拉维夫机场已经隐约可见了。 “对不起。”停了停,玲王奈又说道,“没事了,别担心。不会扑过去拥抱你,也不会要求你吻我。” “要换我开会儿车吗?” “你不是不擅长四个轮子的东西吗?没关系,让我开到底吧。能帮你做的只有这些。”说着,玲王奈从手提包里取出手帕,擦了擦眼,补了点妆,又重新打起精神上路了。 特拉维夫机场里飘着一股特殊的气味,让人重又想起了沙漠和盐的气息。离起飞还有一点儿时间,两人买了两份热狗当早餐。账是玲王奈付的。 “只能请你吃份热狗做谢礼,真过意不去。”玲王奈说。 御手洗只提着个很小的旅行袋,只见他提着袋子很快进了登机口。玲王奈站在登机口旁不住地挥手。大厅里冷冷清清的,几乎见不到送行的人。 “御手洗先生,我们还能再见吗?”玲王奈大声问道。 “啊,会的。”御手洗挥着手回答,“暂时告别吧!” 他正想就此离开了,但又停下脚步,回头望着离得老远的玲王奈。她抬起捂在脸上的手使劲挥动着。 “玲王奈!”御手洗大叫。 “是(哈意はい)!”玲王奈用日语回答。 “你身上肩负着日本人的荣誉!”御手洗大声喊道,“一定要坚持住!” “放心吧!”她大声回答道,脸上又露出了自信的笑容。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